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窜货控制管理办法

窜货控制管理办法

窜货控制管理办法
窜货控制管理办法

窜货控制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的营销管理,保护经销商的利益,有利于市场的良性运作,明确公司坚决制止恶性窜货的决心,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窜货的界定

窜货类型:

1)区域内垂直窜货——不同层级经销商之间的窜货。如:一级经销商违反合同约定,跨销售区域批发给终端零售商。

2)区域内水平窜货——同层级经销商之间的窜货。如:利用价格差异,一级经销商跨销售区域批发给其他一级经销商。

3)跨区域窜货——跨销售辖区的窜货。如:江苏的经销商窜货到浙江。这里的跨销售辖区,主要是指各区域公司的责任管理辖区。

本管理办法所制定各种处罚规定主要就是针对上述类型的窜货。

总公司签订的全国性合作项目、经公司书面认可的各区域公司工程经销商跨区域运作等项目,不属于窜货范畴,公司将另行制定有关政策,由大客户管理部统一进行协调。

二、窜货处理程序

受理窜货投诉或销售人员发现窜货现象后,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区域公司经理。由各区域公司经理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主要了解以下信息:窜货时间、窜货地点、所属区域、区域业务负责人、窜货金额、货号编码、流通途径、窜货数量等信息。

取证后由区域公司经理会同调查人员界定本次窜货的性质。

属于区域内窜货,由区域公司备案,初步拟定处罚结果。尽快联系窜货方经销商,进一步了解、证实窜货真相,听取经销商的申诉,协商处理结果。将达成共识的处理结果形成文字,由区域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正式生效。

属于跨区域窜货,报公司市场部备案,初步拟定处罚结果。尽快联系窜货方所属区域公司及窜货方经销商,进一步了解、证实窜货真相,听取经销商的申诉,协商处理结果。公司市场部将达成共识的处理结果形成文字,报公司副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正式生效。

经区域公司经理或公司副总签字确认的处罚决定,由窜货方经销商所属区域公司经理将正式的窜货处罚决定送交被处罚的经销商,同时通知区域公司财务组,在经销商市场保证金或返利中扣除罚金。被窜货方经销商由所属区域公司经理将窜货处理结果书面通报。

处罚结果报客户服务中心备案,并将处罚结果录入经销商档案。

三、对销售人员的处理程序

对窜货经销商所属区域的业务人员、办事处主管或业务组长以及区域公司经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根据所辖责任区域内经销商的窜货次数、金额、性质等,作为销售业务人员绩效考核的一项内容。

四、窜货管理细则

1、界定经销商销售区域

界定销售区域是判断经销商是否窜货的依据。本管理办法作为伟星管业区域经销商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于暂时没有设立经销商的空白区域,在开发新的经销商之前,经区域公司或办事处同意,可以由部分现有经销商开展相关业务,直到设立特约经销商为止。

2、实行市场保证金制度,加强窜货管理的执行力度

为了有效执行窜货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杜绝恶性窜货现象的发生,在执行公司统一的价格体系(含返利政策)的同时,实行市场保证金制度,加强窜货管理的执行力度。

如果经销商违反有关约定,受到处罚时,区域公司财务人员有权直接在市场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缴纳。经销商在下一次进货时,应先补足市场保证金,方可供货。在终止合作合同后,市场保证金根据合同约定,及时退还给经销

商。

3、营销流通过程中,严格执行货号编码登记制度

生产过程中对现有的主要产品实行激光喷码,在此基础上,每单货品出厂均有相关信息记录在案。要求每一销售环节,必须将产品货号编码登记入册,以便核查。

4、严格执行《客户巡访制度》,加强市场监控力度

公司市场部人员、销售业务人员根据公司规定不定期进行客户巡访和市场巡访,收集货品流量和动向,加强市场监控力度。

5、及时受理窜货投诉,认真查证,据实处罚

根据投诉处理的一般程序,及时受理窜货投诉。

在窜货查证过程中,要求对每一条证据仔细核对,认真界定窜货的性质,在正式作出处罚决定前,还要认真听取窜货方经销商的申诉。以事实为依据,慎重作出处罚决定。

窜货方经销商有责任协助各区域公司或公司市场部的调查,据实提供具体的窜货数量,否则,公司有权根据已查证的产品编码,将公司的该批次发货数量作为窜货数量,作为处罚的依据。

6、保持沟通和联络,预防窜货现象的发生

经常性地保持与经销商沟通和联络,共同维护市场秩序,预防、杜绝窜货现象的发生。

五、对窜货方经销商的处罚标准

对窜货方经销商的处罚,主要根据窜货的性质、数量和态度等因素综合进行考虑,可分为:警告、扣罚市场保证金、取消返利、取消经销权等形式。几种形式可以分别处罚,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合并处罚。

1、当窜货责任明确后,由窜货方经销商将窜货产品购回;委托公司代购的,以

总购货成本的1.1倍由窜货方经销商购回,并将货款支付给公司。

2、第一次窜货,窜货金额在5千元(含5千元)以下,事后态度较好,积极配

合、及时收回窜货产品的,由公司市场部或区域公司,正式送交《窜货处罚

通知》,做出警告处理,免除经济处罚。

3、第一次窜货,窜货金额在5千元以上,1万元(含1万元)以下,事后态度

较好,积极配合、及时收回窜货产品的,由公司市场部或区域公司,正式送交《窜货处罚通知》,做出警告处理,取消该月的返利。

4、第一次窜货,窜货金额在1万元以上,或窜货金额1万元以下未能及时收回

窜货产品,已经给被窜货方经销商造成利益损害的,由公司市场部或区域公司,正式送交《窜货处罚通知》,做出警告处理,取消该月的返利并扣除20%的市场保证金。

5、第二次窜货且窜货金额在5千元以上的,由公司市场部或区域公司,正式送

交《窜货处罚通知》,取消该月的返利并扣除30%的市场保证金;窜货金额在5千元以下的,取消该月的返利。

6、第三次窜货且窜货金额在5千元以上的,由公司市场部或区域公司,正式送

交《窜货处罚通知》,取消全年度的返利并扣除50%的市场保证金。窜货金额在5千元以下的,取消全年度的返利。

7、第四次窜货,取消全年度的返利并扣除全额市场保证金。

8、第五次窜货,取消特许经营权。

9、窜货行为发生后,经调查属故意设计窜货,陷害其他经销商的,取消该经销

商全年度返利,并扣除全额市场保证金。连续两次发生同一性质的行为,取消经营权。

六、对公司销售人员的处罚标准

1、发生单次区域内窜货,公司销售人员的连带处罚参见下表。

2、发生单次跨区域窜货,公司销售人员的连带处罚参见下表。

3、业务人员在负责区域内,年内恶性窜货累计超过次(含次)以上,

或累计金额超过万(含万)时,扣罚年终奖金元。

4、办事处主管在负责区域内,年内恶性窜货累计超过次(含次)以上,

或累计金额超过万(含万)时,扣罚年终奖金的元。

5、区域公司经理在负责区域内,年内恶性窜货累计超过次(含次)

以上,或累计金额超过万(含万)时,扣罚年终奖金的元。

窜货管理控制方案

窜货管理控制方案 一、市场背景 本公司近几年经历了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今年各项业绩指标更是屡创新高,尤其是销售额指标比原计划翻了两倍,但随之而来的窜货现象也是层出不穷。 二、术语解释 1.窜货是指未经过公司许可,经销商将公司产品销往非所属区域的违约经销行为。 2.窜货证据是指能证明经销商进行窜货的一切有效依据,如窜货产品编号及其他标识、发货证据、谈话录音、照片等证明材料。 三、窜货现象分析 目前窜货现象主要存在于同一市场内、不同市场之间和交叉市场之间,具体分析如下表所示。 窜货现象分析明细表 串货现象主要表现窜货 货源 产生影响 同一市场内的窜货现象 ◎某二级批发商将 货倒到另一二级批发商 ◎某二级批发商将 货倒到另一二级批发商的 ◎总 经销 ◎二 级批发商 ◎市 场价格下滑 ◎促 销费用攀升

四、窜货原因分析 在对窜货现象进行深入剖析后可以得出结论,发生窜货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利益。各级分销商为了金钱利益,很容易发生窜货现象。 1.经销商窜货原因分析 ①多拿促销费、多拿回扣。经销商为了增加销售额,从而多拿促销费、多拿回扣,在附近的区域内无法达到一定的目标时,很自然地就会选择跨区域销售,因此产生了窜货。 ②抢夺地盘。经销商在交叉市场之间倒货的诱因主要是为了抢夺更多的上游市场、形成更大的销售、取得更大的利益。

③处理品。一些公司由于售后服务跟不上,造成货物积压又不予退货,让经销商自行处理。经销商为了减少损失,就会将产品拿到畅销的市场上出售,从而造成窜货。处理品的来源也很多,有积压的、过期的、变质的、抵债的,等等。 ④带货销售。不少经销商往往利用畅销产品降价所形成的巨大销售力来带动不畅销的产品或是利润高的产品的销售。 ⑤销售任务过高。有的生产商明知经销商完不成任务,但为了经销权、高额回扣、特殊奖励等,还是下达了过高的任务。在完不成任务时,经销商也就只有窜货或囤积了。 ⑥市场报复。当一些经销商的利益由于各种原因受到损害时,便利用窜货来破坏对方的市场、报复对方。这是一种纯粹的破坏行为,尤其是在生产商更换客户的时期最容易出现此类恶性事件,不可不防。 2.生产商窜货分析 ①利润空间过大。利润空间过大表现在两个层次上:一是厂家的利润空间过大;二是经销商的利润空间过大。 ②价格管理混乱。在开发产品新市场时,往往有一些特惠的价格政策出现,在一些享受这些特惠价格政策的区域,就很容易产生窜货。 ③销售管理不力。对窜货信息反馈不及时或是处理不严,有可能留下窜货隐患。 五、窜货危害分析 1.价格混乱

手机窜货管理管理制度

窜货管理管理制度 一、窜货的界定 ⒈代理商只能在授权区域范围内销售授权的手机,如有跨越授权范围销售的行为,则视为跨区域销售,也称窜货。 ⒉公司授权给代理商销售区域范围限于被授权地区。 ⒊窜货处理方法原则上以对窜货方的打击处理为主,对举报方不予补偿或奖励。 ⒋公司拥有对窜货行为的最终裁决权。 二、窜货保证金 ⒈公司根据市场管理需要,向授权代理商收取市场保证金。 ⒉合作期限满,如果代理商无违约行为,其所缴纳的市场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处理完库存的十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无息退还给代理商。 三、窜货查处流程及处罚 ⒈代理商在本授权区域内发现“窜货”产品,应立即向公司举报,公司在第一时间内反馈给被窜货代理商所举报的IMEI号码查询结果,并根据窜货性质和窜货影响作出是否收 购的决定。 ⒉被窜货代理商接到收货指令后,应积极进行收货举证,并在48小时完成收货,所收窜货必须提供盖有公章的收据或发票,对于证件不齐全的窜货收购机公司不予处理。 ⒊收购的窜货机、收据或发票等资料一同寄往公司。如被窜货代理商举报属实(收购的货物是公司提供给代理商销售的),公司将对窜货方进行处罚,并按照不高于公司指导零售价结算。 ⒋公司对举报材料和窜货行为进行处罚。在五天内,窜货方没有任何解释,则视为窜货无异议,公司将进行窜货处理。 四、窜货处罚 ⒈第一次窜货,经核实后,对窜货代理商提出严肃警告,3天内窜货方必须将货收回,并罚款单台500元,第二次窜货,经核实后,对窜货代理商罚款1000元/台,停止供货一个月;第三次窜货,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资格,并取消所有政策支持。

⒉对窜货代理商,将要求按被窜货方(即举报方)收购窜货的价格(不高于公司的指导零售价格)购回该窜货机。 ⒊罚款生效后五天内窜货代理商必须给公司补足窜货保证金。如果罚款生效后五天内代理商需要订货,则订货前首先得补足窜货保证金。 ⒋如代理商在《U9代理产品合作协议》有效期内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窜货行为: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资格。 ⒌跨区域连锁的窜货管理:针对跨区域连锁卖场,窜货管理以双方约定的条件为准。 备注:有无保卡产品凡是产生二次销售称为“窜货”。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窜货管理规定

窜货管理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窜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严肃市场营销纪律,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销售渠道管理,保护各 市场经销商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港荣食品公司的所有客户及销售人员。 三、窜货定义、类型及查处部门 1、窜货是指未经本公司许可,经销商或下属分销商跨规定区域销售或从其他市场返货的行为。 2、窜货按照窜货数量及性质分为如下几种类型:货物流向管理不善问题、一般性窜货及恶性窜货: (1)货物流向管理不善问题是指收货数量不足20件(10-19件)的行为; (2)一般性窜货是指一个月内收货数量在20件以上、50件以下(含20、50件)的行为; (3)恶性窜货是指经销商故意涂改防窜标识,20件以上且低于公司指导价(低于被窜货市场同等批发价格),或收货数量较多(50件以上),又或是在短时期内(三月内达两次及以上)经常性的批量的、屡教不改的窜货行为。 3、窜货事件由销售部督查管理部负责处理。 第二章窜货预防

一、各地经销商、销售商要慎重选择销售渠道,严把发货关,严格把握 好价格和数量关,控制好销售渠道,防止货物外流,要求各地经销商、销售商做好发货登记,并对其发出的每批货物做好识别标记,营销经理和城市主管监督执行;销售部督察管理部不定期进行抽 查、检核。 二、经销商、销售商收到每批货物或发出的每批货(5件及以上)都要求 作详细记录,并及时收集整理,以有效分析、控制和管理本经销区域内的货物流向。 三、销售部督察管理部根据各市场反馈回来的信息对窜货情况做出深入 研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预防方法,并以不定期、不通知等抽查形式对各市场货物流向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核。 第三章举报及调查 一、窜货举报: 1、经销商、销售商或营销经理、城市主管、销售代表凡是发现本市场或区域有窜货情况发生都可举报。 2、本公司产品的窜货处理采取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进行,若遇特殊情况,销售部督查管理部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协助调查取证。一般性窜货被窜方市场或区域必须购买货物至少20件作为物证(要求附收货单据凭证),恶性窜货必须收购至少20件(涂改防窜标识)或51件(未涂改防窜标识)作为物证(要求附收货单据凭证)。 3、收货标准:

窜货管理制度

窜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严肃市场营销纪律,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销售渠道管理,保护各市场经销商 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港荣食品公司的所有客户及销售人员。 三、窜货定义、类型及查处部门 1、窜货是指未经本公司许可,经销商或下属分销商跨规定区域销售或从其他市场返货的行为。 2、窜货按照窜货数量及性质分为如下几种类型:货物流向管理不善问题、一般性窜货及恶性窜货: (1)货物流向管理不善问题是指收货数量不足20件(10-19件)的行为; (2)一般性窜货是指一个月内收货数量在20件以上、50件以下(含20、50件)的行为; (3)恶性窜货是指经销商故意涂改防窜标识,20件以上且低于公司指导价(低于被窜货市场同等批发价格),或收货数量较多(50件以上),又或是在短时期内(三月内达两次及以上)经常性的批量的、屡教不改的窜货行为。 3、窜货事件由销售部督查管理部负责处理。

第二章窜货预防 一、各地经销商、销售商要慎重选择销售渠道,严把发货关,严格把握好价格和数 量关,控制好销售渠道,防止货物外流,要求各地经销商、销售商做好发货登记,并对其发出的每批货物做好识别标记,营销经理和城市主管监督执行;销售部督察管理部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核。 二、经销商、销售商收到每批货物或发出的每批货(5件及以上)都要求作详细记 录,并及时收集整理,以有效分析、控制和管理本经销区域内的货物流向。三、销售部督察管理部根据各市场反馈回来的信息对窜货情况做出深入研究,根据 需要及时更新预防方法,并以不定期、不通知等抽查形式对各市场货物流向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核。 第三章举报及调查 一、窜货举报: 1、经销商、销售商或营销经理、城市主管、销售代表凡是发现本市场或区域有窜货情况发生都可举报。 2、本公司产品的窜货处理采取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进行,若遇特殊情况,销售部督查管理部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协助调查取证。一般性窜货被窜方市场或区域必须购买货物至少20件作为物证(要求附收货单据凭证),恶性窜货必须收购至少20件(涂改防窜标识)或51件(未涂改防窜标识)作为物证(要求附收货单据凭证)。

窜货管理规定

2011年度窜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护郎酒和经销商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窜货的定义 窜货是指郎酒签约经销商及其供货分销的二批商等,将郎酒产品跨合同约定区域或渠道进行销售的行为。低价销售视同窜货。 第三条窜货性质划分 (一)恶意窜货一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恶意窜货 1、故意毁损产品包装标识进行窜货; 2、低价窜货,即低于公司指导价或被窜货市场同等批发价格进行窜货; 3、重复窜货,即同一经销商三次(含三次)以上窜货; 4、大量窜货,即红花郎、老字号、新郎酒系列产品窜货数量达到10件(含)以上窜货或其他产品窜货数量达到20件(含)以上的窜货; 5、经常性窜货,数量每次少于3件,但发现4次或4地不同地点以上窜货的; 6、低价销售,指经销商在合同约定的销售区域内低于公司指导价销 7、经销商从外地倒货销售的,视同恶意窜货。 (二)一般窜货——恶意窜货情形之外的其它窜货。 第二章窜货预防 第四条保证金制度 (一)合同保证金:合同销量不足300万的,按2万元交纳;合同销 量在300万(含)-1000万的,按5万元交纳;合同销量1000万(含)以上的,按10万元交纳;旗舰店客户,按5万元交纳。 (二) ________ 专项保证金。红花郎合同销量不足500万的,按10万元交纳;合同量在 500万(含)-1500万的,按20万元交纳;合同销量1500万(含)以上的,按30万元交纳;单一团购客户,按5万元交纳。 只经营红花郎系列产品的,只交纳红花郎专项保证金;其他产品按公 司单项规则执行。 (三)追加保证金: 1、本年度内,第一次窜货追加4万元合同保证金;第二次窜货追加8 万元保证金:

窜货管理制度范文

窜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市场营销纪律,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销售渠道管理,保护各市场经销商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窜货是指经销商或分销商跨规定区域销售,一次销售数量在20件以上,或低于被窜市场同等渠道价格在被窜区域销售我公司产品的。 第三条恶性窜货是指经销商或分销商故意涂改批号,毁掉窜货证据或数量较大(100件以上)的窜货行为。 第二章窜货预防 第四条各地经销商要慎重选择分销渠道,严把发货关,严格把握好价格和数量关,控制好销售渠道,防止货物外流。要求各地经销商对其分销商或二批商作好货物流向登记。 第五条销售经理对每批货作详细记录,以清楚自己区域内货物的有关资料。 第六条市场督察部将对窜货严重市场作重点关注,并对窜货行为进行深入研究,以不定期、不通知等抽查形式对各市场的窜货进行检核。 第三章举报及受理 第七条 *******有限公司市场督察部负责受理市场窜货事件及举报查实。 第八条各地市场一旦发现窜货,被窜市场销售经理或经销商必须迅速如实地向督察部提供书面举报材料,举报材料上须有销售经理和经销商双方的签字,并对其举报事实负责。 第九条被窜市场必须一次性购买20件作为依据(最好附有购买的凭证),然后将举报材料和凭证一起传回市场督察部受理。 第四章查实

第十条市场督察部接到完整的举报材料后,将在24小时内迅速查实,并将结果通知被窜货市场的销售经理或区域经理。销售经理或区域经理接到通知后进一步核实,并在三日内给予书面回复,窜货市场经销商或销售经理可以在这三日内赴被窜市场进行查实。如情况属实,差旅费用自理,否则,费用由对方承担。 第十一条各市场所报窜货事件一经查之前,由举报、查实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查实结果,并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市场督察部,督察部按照具体情况拿出处理意见,报销售总监审批。 第十二条三日内,督察部将处理结果及其执行方法通知被窜市场,并在一星期内将通报发往窜货和被窜市场。 第十三条查实人员必须公正负责地查证,提供有关的书面材料,并对其查证结果负责。 第五章处理 第十四条窜货行为一经查出,对销售经理第一次提出警告,并罚款100元,第二次降一级使用,并罚款200元,一年累计窜货三次,作下岗处理。 第十五条对窜货市场经销商,第一次视损失情况处以至3倍的冲货货物价值或降价价值索赔,第二次将取消该经销商对我公司产品的经销权。 第十六条对隐瞒本市场或本区域内窜货行为的销售经理,将予以罚款、降级直至辞退。 第十七条对谎报或随意夸大窜货数量的经销商和销售经理将承担查实费用,该市场经销商另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第十八条对能主动反映本市场或本区域内窜货行为的销售经理将从轻处罚。 第十九条市场督察部拟写该次的窜货处理通报,15日内发送到被处罚或补偿的经销商或分销商。

防窜货管理规定

《防窜货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近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严禁窜货、低价销售行为,保护经销商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窜货、低价销售定义 窜货——指经销商违反合同,将产品销售到授权区域外的行为。 低价销售——指经销商违反公司所规定的价格体系,以低于终端供货价进行销售。 第三条窜货行为范畴 1、产品范围 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 2、价格范围 低于公司规定的终端供货价直接批发或销售。 3、销售区域 在合同授权区域以外的销售。 第四条管理部门及处理程序 1、窜货、低价销售的监督及查处部门为市场监督部、客户服务部、信息中心、相关部门配合进行监督。 2、各经销商、赖世家酒业公司及各级业务人员发现有窜货行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我公司反应。根据情况安排人员收集样品作为证据(货物编码被毁损不能识辨确认来源的应先由市场监督部沟通确认是否是流通产品),拍照后将具体的情况(数量、单价、编码)书面申报给公司市场监督部。收集的窜货产品实物由市场监督部通知处理。 3、市场监督部根据经销商的书面报告及提供的依据,通过鉴定相应的窜货编码和相应的货物,将窜货的情况通知经销商和窜货方,由相关工作人员查实、反馈结果,并及时采取措施,责成窜货方收回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4、市场监督部有权要求经销商提供产品库存及流向情况,检查经销商的库存产品和相关记载。 5、窜货数量认定:窜货产品经鉴定确认后,如窜货经销商拒绝或无法提供实物库存查验,窜货数量认定最低为窜货产品该批次进货数量。 6、对直管的区域经理、业务经理呈报的窜货问题,市场监督部应进行调查和核实,根据具体情况及窜货经销商、相关责任人员的态度及补救措施,视其情节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7、公司将根据本规定,视其情节作出处理决定,以文件通报的形式向全公司和各代理商通报。 8、如管辖区域内部窜货,原则上由管辖区域相关工作人员先进行处理;如已妥善处理,将处理结果上报市场监督部。如上报公司查处的窜货经查实后,属管辖区域相关工作人员内部行为或涉及内部窜货,一律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9、对以上的查处由市场监督部负责举证、认定、解释。 第五条针对窜货、低价销售行为的市场管理措施 1、编码发货制度:储运部根据公司的要求,实施编码发货。 2、窜货预防制度:管辖的区域经理,对所管辖的经销商发出的每批货应做详细记录,有效地管理自己区域内的货物流向。

窜货管理办法(模板)

XX公司文件销售管理部 XX公司 窜货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Q/SC · L · 501—2012 编制: 评审: 批准: 受控状态: 分发号: 2012年5月1日发布2012年05月12日实施

窜货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严肃市场营销纪律,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销售渠道管理,保护各销售区域市场经销商及分销商的合理利润,提高各区域经销商销售本公司的产品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2 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的所有客户及销售人员。 3职责 3.1市场部负责、销售部协助制定公司产品各区域价格体系。 3.2销售部负责各区域市场价格体系执行及维护、货物流向管理、并对窜货情况进行调查 核实。 3.3销售管理部负责窜货现象的纠正、处理、上报,窜货预防的改进。 3.4财务部负责对窜货处理费用的扣款、补偿。 4窜货的定义、类型及查处部门 4.1 窜货是指未经本公司认可,经销商或下属分销商跨规定区域销售或从其他市场返货的行为。 4.2 窜货按性质及数量分为:一般性窜货、恶性窜货。 4.2.1 一般性窜货指收货数量在一定围(注:原则上A产品X件以下,B产品在Y件以下)但按公司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的行为。 4.2.2 恶性窜货:是指经销商或其下辖的分销商故意涂改防窜货标识、低于公司的指导价格销售的行为或按公司价格体系但跨区域销售数量较大的(注:原则上A新产品X件以上,B产品Y件以上)。 4.3 窜货事件遵循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区域销售人员协助核实,销售管部对处理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 4.3 窜货事件处理由销售管理部负责上报处理意见,经公司批准后由销售部、财务部执行。 5 窜货预防 5.1 各地经销商及分销商要慎重选择销售渠道、严把发货关,严格把握好价格和数量关,有效控制和管理本经销区域的货物流向。同时,对发出的每批货物做好识别标记,由区域

代理商管理制度(2).docx

区域代理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代理商的管理,优化销售网络,辅导代理商融入公司管理模式,使之与公司共同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代理商开发、调查、谈判签约、价格管理和货款管理等内容,适用于各代理商。 3.营运中心营销管理职责 3.1.负责代理商谈判,并促成签约。 3.2.制定和执行公司产品价格政策,做好代理商货款管理工作。 3.3.负责代理商销售支持和代理商维护管理。 3.4.负责解决渠道冲突。 4.管理细则 4.1.代理商开发 4.1.1.区域市场指县 / 区级行政单位。 4.1.2.代理只设一个层级,不设市代、省代等。 4.1.3.原则上不授权独家代理,除代理商经过 4.1.4.代理商开发原则 代理划分开发原则 按地域划分每县 / 区只开发2-3个代理 按代理的行业划分对应行业只开发 1 个代理

4.1. 5.区域市场代理商进行初步调查,以确定潜在客户并实施拜访,各级代理商的准入要求如下: 省级代理商:①必须专营本公司产品,不得兼营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同种休闲皮鞋产品。 ②熟悉休闲皮鞋产品市场,尤其是高档皮鞋市场。 ③对所在省份或区域的休闲皮鞋产品的整体市场运作,有清晰的运作思路 且与本公司的发展思路高度一致。 ④具有一定的二级分销网络。 ⑤具备一定经济实力,能够缴纳进货保证金, 市级代理商:①熟悉休闲皮鞋产品市场,尤其是高档皮鞋市场。 ②熟悉所在区域的休闲皮鞋的整体市场运作,市场运作思路清晰,且与本公司发 展思路基本一致;必要时需提供区域市场拓展计划书。 ( 3 )区域市场经理定期将所收集的代理商资料信息呈报营销中心,营销中心审核后经总经理定审后归档保存。 2 、代理商资信调查 (1 )区域市场经理拜访和询问相关方面,对潜在客户资信度实施全面调查,调查项目参照《代理 商资信调查事项表》。 (2 )区域市场经理根据《代理商资信调查表》调查得分对代理商的资信度实施评价和定级,定级 标准为: 信用等级调查得分信用状况含义 代理商信用程度高,债务风险小,具有优秀的信用记AAA级90~ 100信用极好 录,经营状况佳,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极小 代理商信用程度较高,债务风险较小,具有优良的信AA 级80~ 89信用优良 用记录,经营状况较佳,不确定性因素很小 代理商信用程度良好,正常情况下偿还债务没有问 A 级70~ 79信用较好题,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

窜货管理办法

谅解备忘录 甲方:泉州市超盛鞋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保护经销商的经营利益,维护贝哥品牌,杜绝冲货现象的发生,特制定以下谅解备忘录,希严格遵守。 一.授权与认可 1、经甲方授权乙方为贝哥品牌在区域的总经销;乙方有权自主拓展和管理其下属经销商,并对日常管理负责,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外发展经销商。 2、具体销售区域: 二.积极防范冲货的办法 1.每位经销商实行的批发价一律执行公司指导价,严禁超限定范围浮动。 2.每位经销商需配备一名专职营销人员,督查巡视市场,以健全市场网络的特流管理体系。 3.经销商发往下属客户的货品必须有识别代码,必要时做暗记,切实做到一旦发生冲货有据可查。 4.经销商发货前,必须先对发展客户的综合素质、商业道德、店址、经营能力、经济实力、商誉、经营理念进行考察审核并登记报备。 5.经销商应向客户宣传冲窜货的危害性,提倡有序经营,加强与公司营销中心的联系与配合工作。 二.冲货处理办法

每位经销商应充分认识冲货给我们营销体系带来的危害,应遵循市场规则,规范经营。 (一)无意冲货 1.被冲货方发现冲货应马上向公司营销中心汇报,通知冲货方收回货品,冲货方应以最快速度收回货品,并向被冲货方作出解释。否则被冲货方有权(先向公司报备)派人直接原价收购或零双购买,其收购费用及所收货品的货款,均由冲货方承担,冲货方不得异议。 2.冲货方得知冲货情况,应积极主动收回货品,追查冲货原因,并向公司及被冲货方作出书面解释和协商解决办法,如需被冲货方收购货品,事先需征得被冲货方同意,委托被冲货方收购,冲货方应承担全部收货费用及收货款。 3.冲货问题解决的同时,冲货方要认真查清楚冲货的原因,堵塞冲货的漏洞,提高防范冲货的能力,维护市场流通秩序。 (二)有意冲货 1.被冲货方通知冲货方,冲货方应在48小时内收回全部货品,公司视冲货方冲货数量、情节与事件处理态度,对冲货方处以3000元处罚(从货款中扣除)。 2.冲货方在得知冲货情况后,48小时仍不收回货品,被冲货方为维护正常市场网络秩序,在书面通报公司的同事,应设法收购冲货品,并将收货经过报告、收购费用及货款凭证寄交公司,由公司在冲货方的货款中扣除,同时公司将对冲货方实施壹万元(10000元)的罚款,由货款中扣除,严重者公司将停止供货,取消经销资格。 3.对无意或有意冲货的经销商公司都将通报发件予以批评。

关于防止窜货的管理规定

关于串货的管理规定 一:串货的定义 凡是在协议代理区域以外销售的行为均为串货 二:1:筛选客户时,要了解客户以往开发渠道,确定是否符合公司的规定和要求。 2:根据公司要求完善销售协议,去定合适的保证金,对客户开发区域明确划分,规范管理。 三:串货的确认 公司的货物全部实行标识码管理,如代理区域内发现外地来货,省区销售经理应立即上报: 1:从销售终端购买串货样品----,并开具购货发票。 2:查找串货渠道,复印经销商进货发票,确认串货数量。省区经理将以上凭据寄回公司销售部,由销售部派专人核查确认。串货数量:原则上发现一个货物标示序号视为一件货,如发现破坏货物标示等现象无法确定窜货数量的按照该批次发货数量计算。 四:串货的处罚标准 1:代理商的处罚标准 (1)第一次串货罚款金额=串货数量乘代理价乘3 (2)第二次串货罚款金额=串货数量乘代理价乘5 (3)第三次串货取消代理商资格,并没收市场保证金。

2:省区经理处罚标准 (1)第一次串货罚款金额=串货数量乘代理价乘30% (2)第二次串货罚款金额=串货数量乘代理价乘50% (3)第三次串货罚款金额=串货数量乘代理价乘 100%取消全年奖金。 该笔货款不计入区域销售任务,不享受销售费用提取。 3:被串货区域补偿标准:(补偿方式以货物计) (1)代理商补偿=串货数量乘代理价乘2 A收货B扣除收货部分余下数量的补偿 (2)省区经理补偿金额=串货数量计该区域当月任务量。 五处罚与补偿实施程序 1:省区经理或代理商调查取证 2;销售部派专人核查确认 3:财务部向违规办事处开具罚款单 7个工作日内款到,超出日期收取滞纳金1%,因省区经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罚款迟迟不到,滞纳金由省区经理承担。 4:财务部收到罚款后,向代理商发出补偿货物。 5:销售部向各办事处通报处理结果。

控制串货的技术手段

控制串货的技术手段 第一、技术手段及优劣分析 为防止和控制窜货发生,企业利用技术手段来配合和加强对窜货的管理,所采用的形式主要是对销售产品区域差异化:从颜色、规格、包装、区域编码等方面区分不同销售地区。 详细分析如下: 一,产品商标颜色差异化区分 即同种产品的商标在不同的地区,在保持其它标识不变的前提下,采用不同的颜色加以区分;比如销往山东的外包装采用红色,销往河北的外包装采用蓝色。这种方式的防窜货技术高,窜货成本很高,不宜破坏,能够较好的器防窜货作用。但随着这也带来了一些问题,首先产品外包装的生产有个规模化问题,如果产品规模不大,或者销售区域划分过细的情况下,会使包装成本增大。另外,产品的外包装和产品性质、定位有很大关系,如果销售区域划分细,会破坏产品的定位和品味,也会给消费者留下不良印象,对于提升品牌美誉度产生不良影响,得不偿失。 二,产品包装、规格颜色差异化区分 即同种产品的商标在不同的地区,在保持其它标识不变的前提下,采用不同的规格加以区分;比如销往山东的外包装采用盒装,销往河北的外包装采用单位装。或者比如销往山东的采用20*10*5(单位CM)规格,内装20袋。或者比如销往河北的采用30*12*8(单位CM)规格,内装36袋。这种方式从防窜货的技术高,窜货代价大,也能够较好的器防窜货作用。但随着这也带来了一些问题,除了包装成本增加、扰乱定位外,还给产品的特性有关,比如药品,可能吃40小袋是一个疗程,如果买销往山东的产品两盒刚好一个疗程,买销往山东的1盒不够,2盒太多,买与不买,都让消费者为难。还比如,一袋食品,包装太多,吃不完,包装太少,左右为难,消费者可能就选择了竞争对手的产品。 三,产品编码差异化区分 即同种产品的商标在不同的地区,在保持其它标识不变的前提下,利用文字、图形、字母、邮编、数字或这些图形文字的组合等标明销售区域。 四,文字、字母、图形区分 一)使用文字、字母、图形区分标明销售区域。 通过文字标示,即在每种产品的外包装上印刷“专供某某地区销售”的字样,或者标示代理商的名字,或者印上“豫”销往河南,“冀”销往河北;“A”代表安徽,“B”代表北京;“苹果”图案代表山东,“香蕉”代表广东等,当然图案可能有多种等。 1. 图形、字母、邮编、数字和其它文字组合利用或综合利用区分 有的企业为防止窜货商对图案、字母进行破坏,多种形式综合利用。比如在盒里标注图案,盒外又标注数码。 2. 数字区分 企业数字销售区域。虽然很多企业利用数字,但数字的形式不同,有的数字是有规律的比如有顺序的阿拉伯数字、邮政编码、电话区号、生产批号,有的数字没有规律。 3. 没规律的数字区分 采用随机数码,给每个产品编号,形成产品身份码,可以给这些编码加载、修改区域或经销商信息。 二)数字、文字、图案等标注途径: 1. 粘贴带有文字的标签(不干胶) 2. 橡皮章盖码、钢印打码 3. 打码打印、喷码设备喷印、激光打码等 4. 贴标签。 三)数码标注范围:

2021版的窜货处理协议书新整理版

合同编号:2021-xx-xx 合同/协议(模板) 合同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窜货处理协议书新整理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维护_________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本着公平、自愿、诚信、三赢的原则,与各代理商建立良好的伙伴合作关系。为确保各代理商(经销商)的合理利润,让我们携手共同打造_________品牌。 一、乙方的责任: 1.1 乙方务必在甲方指定的区域范围内(以行政区域划分为准)开展业务。 1.2 乙方不能把产品销往自己区域外的市场,否则甲方视其为窜货行为。 1.3 乙方务必积极执行甲方所要求的市场规范措施,并与其各级商家(二、三级代理及零售商)签订《窜货协议书》防止窜货。 1.4 若乙方发生窜货行为,务必在五个工作日内收回销往自己区域外的所有机型,否则甲方将视其为恶意窜货行为,并给予重罚。 1.5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和涂改机身条码及机身编号,否则甲方视其有恶意窜货嫌疑,若将变更和涂改后的产品销往自己区域以外的市场,经甲方查实并按恶意窜货给予重罚。 1.6 若乙方被窜货,乙方应安排人员与甲方市场部(市场人员)共同调查被窜货的机型和货源来路,并追究窜货方的责任。

1.7 若甲方收到投诉乙方窜货,乙方收到《窜货处理通知》应积极安排市场人员与甲方市场部(市场人员)共同调查处理,否则以甲方和被窜货方的调查结果作为仲裁处理的依据。 二、甲方的责任: 2.1 甲方发往乙方每批货的机身编号除甲方存档外,另一份给乙方存档(随货发)以确保机身号的准确。若乙方收货时发现机型的实际机身编号与实际甲方存档的机身编号不符,可及时通知甲方作更正,问题严重的可申请由甲方市场部(市场人员)查核认证。 2.2 乙方代理区域被窜货,乙方务必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即派市场人员与乙方的市场人员共同调查取证(被窜机型、机身编码及数量)。甲方追究窜货方的责任。 2.3 甲方有权授权被窜货方,收购窜货的机型及数量,收购窜货时务必索取发票或有效的购买凭证,差价(收购价与一级代理价的差额)由甲方统一安排结算。 三、仲裁方式: 3.1 乙方窜货或被窜货,经甲方市场部人员调查核实后,乙方方可与对方协商解决,解决办法由双方协定。 3.2 乙方窜货,若被窜货方不愿与乙方协商解决的,或乙方被窜货,乙方不愿与窜货方协商解决的,由甲方按本协议之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3.3 若乙方恶意窜货,其自愿放弃任何抗辩权并自愿接受本协议规定的任何处罚。

渠道代理商管理办法

**渠道代理商管理制度 一、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代理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代理商提交的资料 (3) 五、代理商的权利和义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日常工作 (4) 七、价格、窜货管理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保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销售管理 (5) 十、交易与结算 (7) 十一、考评与辅导 (7) 十二、违规处罚 (8) 十三、附则 (9)

一、前言 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确保深圳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1. 谨慎性原则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 风险性原则**公司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3. 区域性原则各代理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原则上以地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4. 价格统一原则全国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公司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 计划管理原则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积极协助原则**公司市场部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诚信的原则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严格管理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经销商窜货的管理与控制

经销商窜货的管理与控制 经销商窜货就是在销售过程中经销商为一定利益的获取所采用的为达到增加销售额和赢利或其它目的的跨区域或渠道系统的销售行为。根据情况的不同,经销商窜货对厂家来讲,有利有弊,但只要在自己的有效控制范围之内,合理的窜货反而会将市场激活起来,但如果失去了控制,则成为市场走向衰亡的开始也不为过。下面就个人一些工作经验及对经销商窜货管理的心得体会拿出来,以飨同行,共同探讨: 一、经销商为什么窜货? 当然要控制经销商窜货,就要明白经销商为什么要窜货。经销商作为厂家的合作伙伴,无非是为了“情”、“名”、“利”、“命”之一或多重的利益连接在一起的。之所以发生窜货的难以控制,以至于厂商合作关系的破裂或市场的整体丢失,就在于厂家在某一方面对经销商的教育或自身的控制失衡所造成的。根据笔者的经验积累,发生窜货的现象和原因主要如下: “情”的原因: (1)感激之情促其窜货:在市场启动之初,经销商因为对产品和厂家感情方面的原因,并极想开拓自己的销售网络,可能在合同规定的区域之外进行一定的产品销售,这种现象如果厂家的市场开发如果没有进展到一定程度,就不妨和经销商重新签定合作协议,在能够保证市场得到有效管理和精细化操控的前提下,扩大其经销范围,但要注意市场维护的义务要更加明确,当然为增加其销售动力和压力,可以将销售任务再增加一些,返利和支持也相应调整。 (2)报复感情使其窜货:在业务合作中,经销商可能因为厂家的兑现没有及时进行或终止了合作,也有可能因为其他的经销商将产品窜到自己的区域或渠道,由此造成了一定的情感伤害,为报复不惜投入比平常市场维护更加多的费用进行窜货销售,这种窜

货如果经销商维持原有的产品价格体系,则因为不是长久之事,对市场的危害尚不是太大;但如果是砸价窜货,就会引起更多的市场紊乱,价格体系混乱,如果经销商之间再进行恶意的报复,则形成恶性循环,以至市场难以维护。更有甚者,即使厂商之间的合作终止,他们仍然不惜从其他客户手头倒货后进行窜货。 “名”的原因: (1)因为好“名”发生的窜货:经销商可能会因为提高自己企业的知名度而不惜投入巨大的资金从别的经销商处撬来一个知名产品来做;也可能会因为“你的操作不行,某某大品牌产品都操作不好”的评价而不愿意放弃自己经销多年的产品和品牌,这是一部分中国人为顾全名誉和脸面,强迫自己做自己亏损或不愿意做的事情的主要原因;同时也可能因为经销商为显示自己的经销渠道的健全而故意向其它区域或渠道窜货以证明自己“我有如何如何好的网络关系,哪哪的客户也愿意到我这和我做生意”。在这种“名”的驱使下发生的窜货行为,一般频率和影响性较小,在没有赢利基础下,是不会长久的。 (2)维持“名”发生的非自主窜货:甲乙是维持多年的经销圈里的朋友,分别在异地经销A、B两个厂家产品的经销商,A、B两个厂家在两地又都有其他的商业合作伙伴。当这两种或其中一种产品成为当地的畅销产品时,为赢利他们会互换产品进行经营,或其中之一为赢利或其他商业目的,会向对方提出供货要求,这样另外一方为维护多年的商业合作关系,为意气或够朋友之“名”就会发生非自主的窜货行为。 “利”的原因: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方面的原因在所有的窜货因素中应该排在首位,是发生窜货的最主要的原因。经销商为获得更多的价格差毛利、高额的返利、降低库存以减少损失等,都会促使经销商违反原先的约定,为冲量而窜货是最能快速达到目的的捷径之一。这种窜货是最伤厂家脑筋的事情,也是最伤害市场的事情。对这种情况发生的窜货也是解决起来最困难的。

窜货管理规定

窜货管 LOGO HERE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窜货管理制度窜货,又称为倒货、冲货,属越界销售行为。若不对窜货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坚决查处,将严重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既损害企业又侵害遵章守纪开展营销工作代理的正当权益。为了建立共同抵御和防止窜货的体系,有效减少窜货行为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一、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代理商须高度认识窜货行为的危害性,分工合作, 防止窜货发生; (一)负责货物管理的本公司原则上不得对同一区域或临近区域的不同代理商发送 相同批号的货物,同时须做好产品批号(箱号)的备案、记录和跟踪等工作。 对自提货严格按照《关于货物管理的若干规定》中的条款执行; (二)代理商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协助本公司査处窜货行为,应定期或不定期调查 了解有无外区域销售。如有疑问可向本公司负责货物管理的部门进行了解和査询,确认出现窜货的,应立即向本公司中心汇报书面举报材料; (三)本公司在收到书面举报材料后,应及时予以核査,并将结果通知举报人。在 确认窜货属实后,由本公司按本规定有关条款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对窜货人进行处罚,使被窜货人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 二、凡是与企业签订了《产品区域市场代理经销协议》的代理商,属于下列情况 的,不论是什么原因均被认定为窜货:

(一)自然窜货(或无意窜货),是指代理商在获取正常利润的同时,无意识向自己区域外或限制区域、限制市场(场合)内销售产品的行为; (二)恶意窜货,是指代理商为获取非正常的利润,蓄意向自己区域外或限制区域、限制市场(场合)内倾销产品的行为; (三)限制市场(场合)主要指各地药品、药材集散批发市场、以批发流通为主的公司、已平价销售为主业的零售药店及连锁药店。 三、代理商在市场上发现可疑货物,应立即向我公司査询,一经确认,应按下列程序 进行举报: (一)应以最快方式(如:电话)向我公司报告窜货情况,包括:发现时间、地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箱号、销售单价及流通渠道等; (二)将书面举报材料、实物和其他证明材料一并递回我公司。 四、当事人按以下方法及内容提供证明文件,认定窜货行为及数量: (一)被窜货人提供不同箱号的窜货样品; (二)由我公司通知涉嫌窜货人或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到现场査证; (三)涉嫌窜货人提供该批号(箱号)货物流向有效证明(商业单位、医院或其他销售单位书面采购证明材料,如:釆购单据、进货账单《表》等)。否则,每一箱号以“件”为单位认定窜货数量。 五、代理商只要违反本规定发生窜货行为,均按下列条款处理: (一)代理商在市场上发现可疑货物,可事先征得我公司同意(特别是价 格)的情况下,可全数购买所窜货物并运回我公司,因此而产生的采购成本 (含运费、保险费等)全部有窜货人承担; (二)不论何种形式的窜货,窜货人均应向被窜货人赔付经济损失,即窜货人按

经销商管理制度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对经销商的管理,优化销售网络,辅导经销商融入公司管理模式,增强经销商对宴友食用油品牌的信心,使其认同公司发展理念,与公司共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经销商所负责区域范围的市场开发、调查、谈判签约、价格管理和货款管理等内容,适用于公司所有经销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责 一.营销中心职责 1.负责对各区域经销商的开发和谈判,并促成签约。 2.制定和执行公司产品价格政策,做好经销商货款管理工作。 3.负责各个区域市场经销商销售支持和经销商维护、管理、控制。 4.负责处理客户抱怨、投诉及公司市场平面宣传资料的策划和制作。 二.其他部门配合营销中心做好经销商管理工作。 第四条.选择标准 一.硬件

1.原则上要求有办公场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各种证件。 2.拥有充足的资金,能够保证市场正常运转和业务拓展的需求。 3.销售网络健全且相对稳定,并具备良好的社会资源和公共关系。 4.有自己的配送体系,车辆配置能够满足市场开发和销售配送需要。能够保证市场营销活动正常开展。 5.拥有自己的业务员队伍,人员稳定综合素质高,并且有一定的忠诚度。 6.仓储设施齐全,能够满足宴友食用油产品的正常库存要求及市场周转。 二.软件 1.认同宴友品牌市场经营理念、市场营销模式。严格遵守宴友食用油市场价格策略以及市场管理制度。 2.对于经营宴友品牌有很高的积极性和品牌忠诚度,能够亲自参与市场营销和管理。 3.诚信合法经营,不经营假冒伪劣和侵权产品。 4.能够积极主动走访市场,主动为客户服务。保证送货及时、服务周到热情。 5.具备区域内有效控制主要终端市场的能力,并能够积极主动去开拓市场。

窜货管理办法模板范文

窜货管理办法模板 1 2020年4月19日

XX公司文件销售管理部 XX公司 窜货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Q/SC · L · 501— 编制: 评审: 批准: 受控状态: 分发号: 5月1日发布 05月12日实施 窜货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严肃市场营销纪律,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销售渠道管理,保护各销售区域市场经销商及分销商的合理利润,提高各区域经销商销售本公司的产品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的所有客户及销售人员。 3职责 3.1市场部负责、销售部协助制定公司产品各区域价格体系。 3.2销售部负责各区域市场价格体系执行及维护、货物流向管理、并对窜 货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3销售管理部负责窜货现象的纠正、处理、上报,窜货预防的改进。3.4财务部负责对窜货处理费用的扣款、补偿。 4窜货的定义、类型及查处部门 4.1 窜货是指未经本公司认可,经销商或下属分销商跨规定区域销售或从其它市场返货的行为。 4.2 窜货按性质及数量分为:一般性窜货、恶性窜货。 4.2.1 一般性窜货指收货数量在一定范围内(注:原则上A产品X件以下,B产品在Y件以下)但按公司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的行为。 4.2.2 恶性窜货:是指经销商或其下辖的分销商故意涂改防窜货标识、低于公司的指导价格销售的行为或按公司价格体系但跨区域销售数量较大的(注:原则上A新产品X件以上,B产品Y件以上)。 4.3 窜货事件遵循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区域销售人员协助核实,销售管部对处理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

4.3窜货事件处理由销售管理部负责上报处理意见,经公司批准后由销售 部、财务部执行。 5 窜货预防 5.1 各地经销商及分销商要慎重选择销售渠道、严把发货关,严格把握好价格和数量关,有效控制和管理本经销区域内的货物流向。同时,对发出的每批货物做好识别标记,由区域销售业务人员监督执行,销售部、销售管理部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市场,公司将视其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考核处罚。 5.2 销售管理部根据各市场反馈回来的信息对窜货情况做出调查,根据需要及时更新预防方法,并以定期或不定期等抽查形式对各市场货物流向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 6 窜货处罚标准 6.1 第一次窜货发生时,按以下标准处罚 6.2在一个经营年度内同一客户发生第二次、第三次按以下规定处理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