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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治理工作方案

第一章矿井概况

第一节地理位子

赫章县妈姑黄家山煤矿位于贵州省赫章县妈姑镇,地理坐标:东经104°32′41″—104°33′40″,北纬26°57′27″—26°59′13″。矿山位于赫章县西南,直线平距约24公里,有326国道经过矿区。

第二节矿井基本情况

一、设计生产能力

黄家山煤矿属整合技改矿井,整合后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为12.5年。矿井保有储量517万吨,设计开采储量261万吨。

二、设计主采煤层及开采范围

设计主采煤层自下而上有C201、C202、C205三层,矿井内地质构造相对简单,煤层倾角20°—26°。C201平均厚度3.5米、C202平均厚度2.2米、C205平距厚度1.07米。煤种为主焦煤。矿区面积1.497Km2,设计开采深度+1600米—+2000米;设计首采煤层为C205,现在井底标高为+1836米。设计采煤方法为长壁式,采煤工艺为炮采。

妈姑矿区早年小煤窑遍布繁多,C202、C205煤层在标高+1980米以上已经全部采空;C201煤层因煤质好,厚度大,在+1836米以上已全部采完。

三、井巷工程完成情况

按照《开采方案设计》及《安全专篇》要求,已完成的井巷工程:副斜井(499m)、回风斜井(501m)、行人斜井(337m)、运输上山(335m)、运输石门(147m)、回风石门(147m)、副水仓(55m)、水泵房(15m)、井底车场(61m)、配电室(13m)。未完成的井巷工程有:主斜井井筒技改(345m)、管子道(18m)、区段溜煤眼(20m)、井底煤仓(10m)、煤层联络上山(80m)、开切眼(80m)、采区回风巷(45m)。共计差598m工程量未完成。

四、通风系统现状

黄家山煤矿为技改整合矿井,到目前为止,新的排水系统、通风系统还未形成。二台FBCZ-NO13新主扇已安装,但未投入使用。乃用老风井原有的DK60-N090-30 Kw型风机给矿井供风,静压370-1150Pa,风量6.4-20m3/s

掘进工作面用安装在地面的FBD-NO5.6-2*11Kw型局扇供风,风量280-460m3/min,全压880-3400Pa。

五、供电、排水系统现状

一趟10KV的高压线路从妈姑变电所架至矿区,经变压器变成380V低压供井下局扇用。地面有一台320KW的发电机组作井下备用电源,一台250KW的发电机组作地面备用电源。

排水系统乃用老系统。

六、瓦斯抽放、监控系统现状

瓦斯抽放泵已完成安装,一趟高负压、一趟低负压瓦斯抽放管路已布设到井下,但还未投入使用。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正常使用中。在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机电硐室、老水仓等位子均安设了瓦斯、温度、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水位传感器。

目前的瓦斯检测数据为:总回风流中为0.02—0.03%,掘进面炮前瓦斯浓度为0.02—0.06%,炮后瓦斯浓度为0.2—0.3%。七、防尘与紧急避险系统

防尘与紧急避险系统均未建好。地面消防水池及井下避难所未建。

第二章井田瓦斯地质概况

第一节地质构造与主要自然灾害

一、地质构造

矿区地层呈北东倾斜的单斜构造产出。界内北东部边缘有一断层F2,中部有两条断裂构造F9、F10。

F2断层:走向北西至南东,倾向北东,倾角70°左右。将矿区煤层错断,错距30m左右,为一横向断裂,对矿区开采影响不大。 F9断层:走向南北,倾向东,将矿区煤层错断,错距30m左右,为一横向断裂,对矿区开采影响大。

F10断层:走向南东,倾向北西,将矿区煤层错断,错距30—50米,为横向平移断裂,对矿区开采无影响。

因此,矿区内地质构造为中等复杂型。

二、主要自然灾害

矿区地势平坦,不易发生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

井田可采煤层顶、底板差,都为泥岩、泥质粉砂岩,岩性软,遇水易膨胀、底鼓、片帮。

矿权范围内采煤活动历史较久,小煤窑、老硐分布较复杂,形成的老窑积水、聚集的瓦斯对开采影响较大。

本矿权内地层无地热。

C201煤尘有爆炸性,自燃倾向为II级;C202煤尘有爆炸性,自燃倾向为II级;C205煤尘无爆炸性,自燃倾向为III级。

第二节煤层与煤质

主采煤层煤质指标表

可采煤层特征表

第三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根据2010年中国矿业大学开采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提出的《贵州省赫章县妈姑黄家山煤矿C202\C205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及《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的批复,黔能源发【2010】363号,黄家山煤矿开采标高+1831米以上的C202\C205煤层无突出危险。

《安全专篇》描述:对井田范围内+1831m标高以上的C202\C205煤层按不突出危险区设计和管理;对未做鉴定的C202\C205煤层在+1831以下及C201煤层煤层必须按突出煤层设计和管理。

第四节矿井瓦斯等级

根据2009年毕节地区长兴矿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赫章县妈姑镇黄家山煤矿矿井瓦斯、二氧化碳等级鉴定报告》,黄家山煤矿本年度的矿井瓦斯等级为低瓦斯矿井,但贵州省能源局批复为高瓦斯矿井,黔能源发【2009】281号。

第三章瓦斯治理方案

第一节成立机构、落实责任

成立瓦斯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李启军(法人代表)

副组长:张万红(矿长)

成员:颜文星(工程师)、蔡云(安全矿长)、袁华(生产矿长)、罗庆华(调度室主任)、陈韩明(机电矿长)、黄明华(通防矿长)、邱润林(钻探队长)、李绍才(安全员)、李怀进(安全员)、陈永林(防突工)、邓泽文(瓦检员)、邓泽学(瓦检员)、周文科(防突工)、袁稳才(抽放工)、邹六生(钻探工)、邱润林(钻探工)、陈静(监控员)、金开琴(监控员)。

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设在矿办公室,负责制定瓦斯防治计划、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预测预报和瓦斯防治工作制度,制定瓦斯防治及瓦斯隐患排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管。

组长对本矿瓦斯防治工作全面负责,保证所需材料、资金、人员到位。

副组长负责瓦斯专项治理工作的计划、应急预案、制度、措施的编制及落实。

各成员对各自分工的工作负责,保证在分工范围内的瓦斯防治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

瓦斯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必须按照“通风可靠、监控有效、抽采达标、管理到位、排除隐患、综合利用”的二十四字方针建立本矿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并落实到位。时刻切实消除我矿瓦斯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节完善、落实相关制度

1、矿级领导入井带班制度;

2、跟班领导井下交接班制度;

3、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4、瓦斯预测预报制度;

5、瓦斯隐患排查制度;

6、一炮三检制度;

7、石门揭煤防突及报告制度;

8、远距离放炮制度;

9、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0、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1、班前会议制度;

12、生产调度制度;

13、瓦斯超限责任追究与分析制度;

14、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与维护制度;

15、主扇管理制度;

16、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17、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18、停送电制度;

19、隐患举报制度;

20、事故隐患救援制度。等。

第三节加快使用新设备、新系统

一、尽快安排新主扇搭火、调试、运行。撤除老风井风机,利用新的通风系统,保证矿井供风需要。

二、加快地面瓦斯抽放站的投入使用,按要求预抽瓦斯。

1、敷设高、低压两趟瓦斯抽放管路到井下抽放点,进行顺层预抽放、穿层预抽放、巷道掘进预抽放和石门揭煤前预抽放;

三、加强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按要求对各点实行24h不间断监测监控。监控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加快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和使用。

五、加快双回路建设。当一回路发生故障时,另一回路能在10min 内安全供电。

第四节加强通防管理

一、加强主扇通风管理

每季度对主扇进行一次性能测试,保证性能完好。主扇必须实行双回路双电源供电,一台运行,一台备用,根据矿井需风量及各作业地点的需风量合理配风,保证瓦斯不超限。

对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护一次。

主扇必须装有反风装臵,保证10min内改变风流方向。

矿井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二、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

1、局扇必须实行“三专二闭锁”,实行双风机双电源及自动切换;

2、指定专人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3、局扇必须安装在进风道,距掘进巷道口不小于10米。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扇的吸入风量;

4、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距工作面距离不超过5米;

5、每10天做一次瓦斯风电闭锁实验,每天进行一次自动切换实验。

三、防止瓦斯积聚

1、消除巷道顶板附近和支架附近空洞中积聚瓦斯。

2、消除报废巷道和老空区联接处的瓦斯积聚。

3、当一个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时,必须进行瓦斯抽放。

4、防止打钻时瓦斯积聚。

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在进风口侧新鲜风流中,且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防止循环风。

四、防止其它巷道瓦斯超限

1、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贯通相距2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⑵、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臵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检查停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再处理瓦斯。只有当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0.8%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设专人警戒。

⑶、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2、独头巷道扩散通风距离不超过6米,且巷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巷道内不得有瓦斯涌出,并经常检查瓦斯浓度。

3、对报废巷道、硐室或暂时不用的巷道或硐室的某一部分,必须及时密闭,设臵警示标志,并经常检查密闭效果。

4、井下煤仓上部留通气口,以防煤仓上部积聚瓦斯。

五、严格瓦斯检查制度

1、瓦斯检查工必须经培训,取得有效合格证件后,方可上岗。

2、按要求在采掘工作面配备瓦斯传感器、瓦斯断电仪和悬挂便携式瓦检仪。

3、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班组长和电钳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检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瓦斯检测仪。

4、瓦检员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瓦斯超限时有权停止工作,并撤出人员。

六、防止爆破引燃、引爆瓦斯

1、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

2、同一工作面不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

3、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毫秒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4、爆破工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开放在专用的箱内,并加锁,炸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放炮时必须把炸药箱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5、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起爆,不得使用2台放炮器同时起爆。

6、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或脚线,抽出单个雷管后必须把脚线扭结成短路。

7、使用水炮泥,跑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明显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不准装药放炮。

8、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担任。处理瞎跑、残跑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41、342条执行,爆破员必须现场交接班。

9、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0、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8%时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内瓦斯浓度达8%时,严禁爆破。

11、作业地点、电动机或开关附近20米内瓦斯浓度超过1.2%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七、防止雷电造成井下瓦斯灾害

1、由井口入井的金属管道、轨道,在井口进行不少于2处良好的集中接地。

2、通讯线路必须在井口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臵。

第五节电气防爆措施

一、井下电气设备的选择

1、井下机电和电气设备必须选用矿用隔爆型电气设备,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控制、通讯、信号设备选用矿用本质安全型,井下电话选用本质安全型,用矿用电话电缆,照明、灯具选用矿用防爆型。

3、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二、电气防爆措施

1、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

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进行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4、进行各供电系统中性点不接地,采区变电所、配电点及机电硐室均设臵局部接地极。通过接地线、电缆铠装外皮及接地芯线将上述接地极结成一完整接地网,该网的任一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Ω。井下高、低压电气设备均设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臵。

第六节建设防灾、抗灾系统

一、敷设洒水降尘系统

把防尘管路敷设到各采掘工作面、煤炭转载点及煤仓上口等,在掘进巷道回风口附近、采面运输巷、回风巷、进风井内设臵水幕帘。

二、按要求建设供水施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

在掘进工作面安装ZY—J压风急救袋,由管路减压阀、开关、送气软管、急救袋组成。

三、按要求建设紧急避险系统

在井底车场、运输石门联络巷设臵永久固定避难硐室。在采区运输巷、回风巷、回风石门内设臵临时避难硐室。

永久避难硐室装臵项目表

第四章加强“一通三防”培训

第一节培训计划

培训地点:矿安全教育培训室。

培训时间:2011.12.1——2012.3.13(1.23日春节,预计放假15天,合计培训时间为70天),具体培训时间为每天17:00——18:00时。

培训内容分工:1、通风——颜文星,2、瓦斯防治——张万红, 3、煤尘防治——黄训林,4、煤层防突——蔡云,5、防灭火——袁华,6、爆破安全——颜文星,7、其它——陈韩明。

第二节培训教案

一、通风

1、井下有害气体主要有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氨气。

2、矿井中控制风流的设施,包括风门、风桥、挡风墙、密闭墙、调节风门和风窗等,防止损坏造成风流短路,导致瓦斯事故。

3、扩散通风适用于在进风流中,长度不超过6米、入口宽度大于1.5米的硐室。

4、井下回采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的最低允许风速为0.25米/秒。

5、井下风门每组不得少于两道,必须自动关闭,严禁破坏风门或同时敞开,以免造成风流短路。

6、倾斜运输巷中设臵风门的要求:必须设自动风门或有专人管理,并防止同时打开和碰坏风门。

7、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8、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臵风门;如果必须设臵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开采突出煤层时,工作面回风侧不应设臵风窗。

9、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对由1台主要通风机担负全矿通风的矿井,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10、安装通风机要做到:

①必须安装在进风流中,距回风口不小于10米;

②安装在专用台架上或进行吊挂,离地高度不小于0.3米;

③要挂牌管理。

11、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应遵守下列规定:

(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保证正常运转。

(2)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臵,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

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3)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以及混合式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其中煤巷掘进工作面不超过5米。

(4)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臵的供电线路供电,或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5)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两闭锁”(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两闭锁: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也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臵的供电线路供电,但每天应有

专人检查1次,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转。

(6)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保证停风后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7)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困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臵栅栏,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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