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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升降机结构安全综述

施工升降机结构安全综述

1.施工升降机主要的相关标准:

GB/T10054-2005 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

GB10055-2007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其中:安全规则是强制性标准。

GB/T10052-1996、GB10053-1996、GB/T10056-1996被代替。

2.升降机结构:整机.jpg整机a.JPG升降机总图.JPG

钢结构部分有围栏、吊笼、导轨支架、支承梁。

驱动部分驱动总成.jpg

施工升降机安全装置有防坠安全器、上下限位、上下极限限位防坠及极限限位开关.jpg、松(断)绳保护、吊笼门联锁装置笼门连锁.JPG、围栏门机电联锁装置及超载保护装置重量限值器.jpg等。

驱动部分电缆将电力输送给传动系统。传动系统齿轮沿齿条上下运行。驱动系统有带对重、有不带对重。对重钢丝绳通过支承梁上的天轮与吊笼连接在一起。升降机钢结构通过过道支架、过道、支撑架与建筑物连接。

3.型号及性能参数:

以SCD200/200型施工升降机为例,其含义为施工升降机、齿轮齿条传动、带对重、双吊笼中单笼额定载重量2000kg的施工升降机。

施工升降机的性能主要为三个方面:

1)额定载重量:单独一个吊笼允许装载的最大质量。

2)最大提升高度:吊笼运行至最高上限位置时,吊笼内底平面与底座平面间的垂直距离。

3)额定提升速度:吊笼装载额定载重量,在额定功率下稳定上升的设计速度。

4.安全装置的结构及检验方法:

1)安全器及安全钩:防坠及极限限位开关.jpg防坠器.JPG安全钩.jpg 防坠靠轮.jpg

吊笼应安装安全器及安全钩。安全器应能保证升降机吊笼出现不正常超速运行时及时动作,将吊笼制停;安全钩应能防止吊笼脱离导轨架或安全器输出端齿轮脱离齿条。

安全器为限速制停装置。即应为渐进式安全器,不允许采用瞬时式安全器。

钢丝绳施工升降机,额定提升速度≤0.63m/s时,可使用瞬时式安全器。但人货两用型仍应使用速度触发型防坠安全器。且应装停层防坠装置。

安全钩安装在传动系统齿轮与安全器齿轮之间,当传动系统齿轮脱离齿条后,安全钩防止吊笼脱离导轨架。安全器背靠轮.JPG

当施工升降机额定提升速度v≤0.65 m/s(39m/min)时,安全制动距离应为0.15~1.40m。吊笼坠落试验后,结构件、联接件应无损坏及永久

变形,吊笼底板水平度偏差改变值应≤30 mm/m。

安全器动作时,设在安全器上的安全开关应将电动机电路断开,制动器制动。

安全器动作后,吊笼应不能运行。只有当故障排除,安全器复位后吊笼才能正常运行。

安全器的有效标定期限不得超过1年,且应在有效期内使用。GB/T10054-2005与GB10055-2007在标定期限上不一致,GB/T10054为2年,而GB10055为1年,应执行GB10055-2007的要求。

安全器的速度控制部分应具有有效的铅封或漆封,动作速度不得随意调整。

防坠安全器试验时,吊笼不允许载人。应有防止防坠安全器未经授权调节的措施,如铅封或漆封。防坠安全器复位需要由专门人员实施。

对重质量大于吊笼质量的施工升降机应有双向防坠安全器或设对重防坠安全器。

防坠试验时,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高度不小于设计规定的第一次附着高度与导轨架顶部自由端最大高度之和,吊笼的工作行程不应小于10m,一般情况下,第一次附着高度在6~8m,导轨架顶部自由端最大高度为7.5~9m,试验时,通过坠落试验控制盒将吊笼提升3~10m,最好在9m左右,防止下降速度达不到防坠安全器动作速度,按坠落试验按钮,电磁制动器松闸,吊笼呈自由坠落状态下降,直到达到试验速度时防坠安全器动作,吊笼制停在导轨上,打开防坠安全器调整盖,测量并记录碟形弹簧组的压缩量(指示销顶部距小端盖平面的距离),换算出制动距离。

根据测量结果按下式计算制动距离。

L=πM n Zl/1000P

式中:L一安全器制动距离 m

M n一安全器齿轮模数 mm

Z一安全器齿轮齿数

l一防护目标被制动停止时碟形弹簧组的压缩量mm

P一大螺母螺距mm

如:M n=8mm Z=15 P=1.5mm l=2mm 则L=3.14*8*15*3/(1000*1.5)=0.75m

2)超载保护装置:

施工升降机应装有超载保护装置,超载保护检测应在吊笼静止时进行。应在载荷达到90%额定载荷时给出报警信号,载荷达到110%额定载荷前中止吊笼起动。重量限值器.jpg。在2007标准中为强制要求。

3)极限开关:

必须设置极限开关,吊笼运行超出极限开关及越程后,极限开关切断总电源使吊笼停车。极限开关为非自动复位型,其动作后必须手动复位才能使吊笼重新启动。防坠及极限限位开关.jpg

4)上下限位开关:

必须设置自动复位型的上下限位开关,上限位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吊笼触发限位开关后,留有的上部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8 m。与上极限开关的越程距离为0.15 m。

行程开关均应有吊笼或相关零件的运动直接触发。

5)钢丝绳松弛装置:

用于对重的钢丝绳应装有防松绳装置,(如非自动复位型的防松绳开关),在松、断绳时,该装置应中断吊笼的任何运动。

6)电气联锁:

底部围栏门电气联锁、吊笼门电气联锁、吊笼顶门电气联锁、笼顶控制优先。

a 围栏登机门应具有机械缩紧装置和电气安全开关,使吊笼只有位于底部规定位置时,围栏登机门才能开启,而在该门开启后吊笼不能起动。

b 吊笼门应装机械锁钩以保证运行时不会自动打开,吊笼门应设有电气安全开关,当门未完全关闭时,该开关应有效切断控制回路电源,使吊笼停止或无法起动。

c 吊笼顶部紧急逃离门应设有电气安全开关连锁,当门未锁紧时吊笼应停止、无法起动;在重新锁上后,可恢复施工升降机正常工作。

d 吊笼顶部安装、拆卸、维修时,吊笼顶控制盒操作时,其他操纵装置应均不起作用,但吊笼的安全装置仍起作用。控制盒应有非自动复位的急停开关。吊笼顶控制盒应有优先权,吊笼顶与吊笼内控制电路的转换按钮应在吊笼顶控制盒上。

7)急停开关:

在吊笼的控制装置上应安装非自动复位型的急停开关,任何时候均可切断控制电路停止吊笼运行

8)齿轮齿条式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悬挂对重的钢丝绳不得少于两根,且相互独立。

9)制造商应对施工升降机主要结构件的腐蚀、磨损极限做出规定,对于标准节立管应明确其腐蚀和磨损程度与导轨架自由端高度、导轨架全高减少量的对应关系。当立管壁厚最大减少量为出厂厚度的25%时,此标准节应予报废或按立管壁厚规格降级使用。

5.其他内容:

GB/T10054-2005规定防坠安全器装机使用时,应按吊笼额定载重量进行坠落试验,以后至少每3个月应进行一次额定载重量的坠落试验。

造成施工升降机吊笼坠落事故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安装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或安装工具存在安全隐患。

2)吊笼超载使用,违章作业。

3)安全钩结构、位置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

4)防坠安全器背面没有装靠轮,或靠轮偏心轴无锁片。

驱动小齿轮与齿条啮合处,在齿条背面一定要安装靠轮。以保证驱动小齿轮与齿条右靠啮合。同时靠轮的偏心轴一业要用锁片固定牢。

5)防坠安全器失效。

防坠安全器只能在有效的标定期限内使用。到期后一定要及时的送交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修和测试,重新标定有效期后方可使用。同时在使用过程中要加强保养,特别要防止壳体内渗水和制动带上粘油污,以保证它的工作可靠性和中够的制动力矩。

6)驱动装置的制动器制动力矩不够,安全系数小。

制动器应为常闭式制动器,制动器应手动释放,且需由恒力作用维持释放状态,制动器应有表面磨损补偿调整装置,制动器应为摩擦型,不

允许采用带式制动器。当传动系统具有两个以上传动单元时,每个传动单元均应有各自独立的制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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