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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老子无为思想

浅论老子“无为

胡绍玲"思想

,出、峪

(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陕西西安710062)

摘要:老子强调出世的“无为”思想,表面上看,与儒家积极入世的思想主张是相对立的.但我们不能从字面来理解老子关于“无为”的主张。,简单地认为“无为”只不过是无所作为、无所事事的代名词.欲从根本上否定“无为而无不为”。并将其诠释为消极的无所作为.是彻底背离了老子“无为”思想的原始出发点而进行的狭隘理解.老子的“无为”.其最终的落脚点恰恰是在“无所不为”上。

关键词:老子无为有为

一、论“道”

“道”是《老子》(又名《道德经》)一书的总纲,更是该书的本核心.老子的“无为”思想.就是基于“道”而产生的。“道”是万物之本源,更足脱离人而存在的一种内在规律,故有“道可道,非常道”(《老子》一章,下引该书只注章次),作为万物的本源,道足永恒而不能被人强求并掌握的。老子认为,我们所认识的万物,就是从这个既具体又抽象的“道”而逐渐生发出来的。所以他将“道”又称为“玄牝”,“玄牝”自然为一,是本体,了解r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理解“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了(四十二章)。从本体出发,“一”是道本身,是不可道的本体,是道气不分的混沌。当这种本体被赋予人的观念时,他就有了原始的判断。这种生发于本体的、自然的原始判断,使人类脱离混沌,逐渐形成阴阳观念,由此也就产生了“二”。当阴阳转换的神秘促生了人类的自然崇拜后,人类也就由朦胧的认识阶段逐步走向实践探索阶段。这种探索阶段,实质就是所渭的冲和之气,也就是老子说的“三”。“i”是人类走}H本体(混沌)而真实存在的“此在”,正是因为有了“i”,万物的概念也就凶此而生成,故“三”是生万物的根本。

老子认为:“灭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三十九章),在这里。“一”就是“道”。老子这句话的核心,就是“道法自然”(二十五章)。“道法自然”,是“道”应“法”“自然”而运行。所谓的“法”,就是效法、遵守、遵循,即以某种内在的规律为准则;所谓“自然”,则是天然、纯然之本体,无人为强求之意味。是万物演变、运动时所遵循的客观的、内在的规律。由此可以看出,老子对“道”的运行是有深刻理解的。“道”以“自然”为基础,并根据自身所固有的自然规律运行,这种运动方式,其实就足“有”与“无”矛盾的结合。“道”的运行是独立的,它不以万物的主观目的为目的,而是以其固有的“目的”运动着。虽然如此,老子也并未反对“为”,只不过这里的“为”是“法自然”,而这一点。也恰恰是结合了“道”运行的内部特征而提出的,这也是《老子》全书的核心思想。

当然,我们还应看到,老子的“无为”主张,是针对统治阶层的“有为”而提出的一种养民主张。在春秋末期。利益冲突及兼并的共识。导致杀伐征战在各诸侯国之间愈演愈烈,规模越来越大,为了应对规模H益增大的征战,必然会进行更为残酷的赋税征收,这就直接导致了百姓牛活的日益艰难。所以,老子就直接指出:正是因为“其上之有为”(七十f£章),A‘有了“民之难治”(七十五章)的结果。他认为,惟有“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不见叮欲”,才能使民“不争”、“不为盗”、“心不乱”。只有“我无为而民白化,我好静丽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五十七章),他同时要求统治者“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七十二章)。就历史发展的客观需要而言.这种思想事张是有局限性的。秦在统一六国的十余年间,消灭r六国的160万军队,从这一数字可以看出,在当时.唯有武力,才可以打破势力均衡。从而加快统一的步伐。何况用武力实现统一,已成为当时各国的共识,最终的统一即使不由秦国来完成,也会由其他诸侯国来完成。当然,从人性和民本思想上讲,老子的“无为”思想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

其实.“无为”、“为”、“有为”存老子的思想体系中.具有冈承转化的关系.老子是用“无为”来阐述“有为”.而并不是提倡那种纯粹的消极无为。在老子的思想体系巾,“无为”是与“无不为”连称并说的,即“无为而无不为”(i 十七章、四十八章)。“无不为”,是更为深刻的“为”,其本意就是以自然为准,遵循客观的“道”,从而天下之事,无所不为,这是一种朴素的、辩证的思想认识。文景之治、魏晋玄学、隐逸生活、山水Ffj园诗、道教等等的发生、发展,说明这一思想本身就具有多元性.当践行者站在不同的角度去审视它时,就会有不同的理解结果和继承结果。所以,只有以“道”为基础,以“自然”为结合点,以“无所不为”为目的.才能真正理解老子的“无为”之精粹。

二、如何“无为”

老子不但提出了无为的思想。同时还提出了如何无为的方法论。其方法就是,人应“道”“法”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本体的“自然”或“无”。而不能逆“自然”强求“为”,也就是所谓“圣人常处无为之事”(二章)。

如何“常处无为之事”?老子提出首先要顺应民意。基于“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的认识,老子提出“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不见可欲”.但这并不是说要尤所作为,而是针对百姓之苦难提出的养民思想。他用这套理论指冉,顺应民意应是统治者的治国之根本,其实质就是于“自然”之中而有为,这种有为的结果就是“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三章),老子认为,唯此才能使百姓安居乐业.进而达到无所不为、无所不治的目的。其次,要有自知之明,不能强求,结合实际,循序渐进。老于认为“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要求凡举事,仅自.知人之智还不行。还应有不苛求改变或违背客观发展规律的态度,以及实事求足剖析自己实际情况的能力,这种实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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