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端镇垃圾清运及集镇道路保洁服务项目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CGSHZJ-2017-N001293
采购单位:绍兴市孙端镇环卫站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孙端镇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七月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孙端镇环卫站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CGSHZJ-2017-N001293 采购组织类型:企业委托采购
注:承包期为 1年。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 完成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
3.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上具有道路保洁经营范围;
4. 投标人须满足①、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有4人以上的管理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原件);②、符合上述要求,无重大不良行为记录,经采购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多家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招投标活动。如发现有关联企业同时参加投标的,则均取消中标资格。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至 2017年8月9日上午 8:30 — 12:00 ;下午 14:00 ~ 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或交易中心现场自助报名。网上报名网站为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专网,网址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7016768947.html,:33556/sxhy,或直接点击新交易系统会员登陆。(不接受电话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可自行网上下载,需要纸质文件的可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领取)。
供应商注册登记办理咨询: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1室。联系电话:0575-********。
2、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在2017年8月24日16:30时之前获取。
3、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 8月25日9:30 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5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25日9:30 时在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5室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交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0900000103411100843,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营业部)。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人在汇款到账后次日自行登录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专网进行查看资金情况并网上报名操作(自2017年6月1日起不再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供应商如需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请自行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42号窗口办理)。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绍兴市越城区朝皇路正大综合楼518招标代理室;联系人:孟琴波;联系电话:0575-********。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孙端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陈国伟;联系电话:0575-********
十一、联系方式:
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孟琴波0575-********
绍兴市孙端镇环卫站夏晋 0575-********
十二、供应商注册:
参与绍兴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集中采购机构(下同)、采购单位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绍兴公共资源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7016768947.html,)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绍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绍兴市孙端镇环卫站
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注:
1、供应商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获取采购文件之日(以网上报名成功之日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为维护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进一步遏制串标、
抬标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凡在同一招标项目的评标中,发现①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②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
3、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
许获取。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该按浙财采监[2012]18号和〔2007〕2号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4、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单位(或采购人/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3.招标方式
3.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3.2 如某一标项投标人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有关规定实施或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3.3 本次招标设定上限价,上限价即招标公告中公布的各分标项预算金额。(各分标项之间的预算金额不能互相调整)
4. 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四部分)。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中标人需支付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
6. 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按6.2所述的招标答疑记录和6.3发出的补充通知组成。
6.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并不仅限于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前7日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
6.3招标文件的修改
6.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包括并不仅限于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
标人均有约束力。
6.4本项目各标段内,如出现打有“★”的指标为实质性指标,任意一条出现负偏离的均视同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如打有“▲”的指标则为重要指标,出现正、负偏离按评标办法内说明执行。
二、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1.2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技术术语除外)。
1.3 投标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4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资料”和“技术文件资料”二部分文件组成:
2.1 “商务文件资料”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正本用原件):
2.1.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1.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1.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1.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以上文件组成“商务文件资料”。投标人在“商务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
2.2 “技术文件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正本用原件):
2.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提供,但经营者必须本人参加开标会,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原件);
2.2.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装订证书复印件,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未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不符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2.2.4偏离表(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5保洁工作质量保证体系
保洁工作计划及方案,保洁工作质量管理保障体系(人员、制度)和控制措施、手段、方法。
2.2.6保洁方案组织和技术措施
(1)保洁工作管理措施及设想;
(2)垃圾清运实施方案;
(3)项目班子成员的专业结构;
(4)投入的保洁保障机械配置;
(5)保洁人员的配备、劳动力投入计划,突击性工作的应急安排等,落实专职人员名单;
(6)如何在各类考核中不失责任分;
2.2.7安全文明保洁措施
(1)保洁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2)文明保洁管理措施;
(3)环境保护措施。
2.2.8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9拟投入设备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10投标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11招标文件评审办法中涉及的需提供的资料、材料。 (请各投标单位按评分细则技术部份制作。重要!);
2.2.12投标人情况介绍;
2.2.13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以上文件组成“技术文件资料”。投标人在“技术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该投标文件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报价
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等附表格式填写。
3.2投标报价的总价应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用于保洁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所有使用人工、机械、工具、服装、物品、办公设备、规费(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应缴纳的费用)、税费、管理费、利润、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其它等一切费用。
3.3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3.4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指定外)。
4. 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人须在报名时提供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视作无效标处理。
4.2 保证金形式: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
4.3 未中标人,其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单位出具的企业收款收据
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
4.4中标人将合同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凭单位出具的企业收款收据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
4.5保证金不计息。保证金退还本市以转账方式支付,外地以电汇或汇票方式支付。4.6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6.1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投标的;
4.6.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4.6.3中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6.4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定的条款;
4.6.5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5.1自投标截止日起45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6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5.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规定
6.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不允许行间插字,并注明“正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招标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6.2投标文件由“技术文件资料”和“商务文件资料”两部分文件组成,应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6.3投标文件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6.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6.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6.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7. 投标文件的密封、盖章和签署
投标文件组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商务文件资料”应分别密封封装,并明确注明“技术文件资料或商务文件资料、招标编号、标项或标段号、投标项目或投标项目设备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同时封口处加盖骑缝单位公章,可再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
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8.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并明确注明“修改(或补充)技术文件资料或商务文件资料、招标编号、标项或标段号、投标项目或投标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同时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9.废标(无效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无效标)处理:
9.1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交的;
9.2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9.3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9.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不全、错误的(要求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9.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非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必须提供盖有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证明,如授权委托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则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且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参加开标会,如评标小组要求提供时未能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及个体工商户除外;
9.6参加开标会的个体工商户姓名与营业执照上所述经营者姓名不一致的;
9.7 投标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9.8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
9.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9.10 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9.11因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
9.12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技术、商务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
9.13对招标技术要求未详细应答或未能说明投标项目的有关方案的,致使其技术文件无法评审的;
9.14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9.15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合理书面说明的;
9.16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承诺书或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及错误填写投标承诺书的;
9.17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上限价的;
9.18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制作、填写、密封封装的;
9.19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9.2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个体工商户经营人本人必须到投标现场,否则视为投标无效)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到场的投标人均需签到以示出席。
1.2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早退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3.投标文件启封前,投标人代表应书面提出对参加开标会对主持人、唱读人、记录人和监督人是否有回避的请求。
4.开标大会程序
4.1主持人宣布开标大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
4.2采购人代表讲话,介绍采购情况。
4.3开标时按后到先开原则,启封投标文件,并对各授权人的身份进行核验。
4.4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进行评审,并进行技术分打分。
4.5主持人宣布技术分,授权代表必须到场。
4.6再启封商务标,由唱读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未宣读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4.7唱读结束后,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对唱读的内容和记录结果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
4.8评标委员会核准商务报价及计算商务分,汇总技术分、商务分,根据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4.9主持人向投标单位公布评标结果。
5.评标
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5.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5.3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资格的最终审定。
5.4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5.6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初审鉴定
6.1资格性审查
6.1.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对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6.2符合性审查
6.2.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档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7. 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修正原则
7.1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7.2 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7.3 如果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7.4 如果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5 如果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8.1评标委员会将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8.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
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8.3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书面核实。
8.4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投标人,并允许其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8.5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2个工作日内在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将确认意见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逾期未复视为同意。
9.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澄清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有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 评标过程保密
10.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0.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定标
1.定标原则
1.1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定结果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的主要内容是:1.1.1投标产品的技术含量、质量水平;
1.1.2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能力;
1.1.3最终审查工作如需投标人配合,投标人必须接受。
1.1.4招标领导小组在对投标人进行最终审查后,决定中标单位。
2.中标条件
2.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2投标人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2.3实施方案最合理并对招标人最为有利,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4投标人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系统及服务。
2.5招标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绝对保证。
五、授予合同
1.中标方式
1.1采用综合评分法。
2.中标通知
2.1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根据定标结果,对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公告期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无异议,采购机构向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
2.2在采购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预中标供应商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预中标资格,不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3招标人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2.4中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提供机扫车、洒水车各一辆。
3.履约保证金(标内有说明的按标内要求执行)
3.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交纳中标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货物、工程或服务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2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合同备案
4.1中标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和市财政局采监处备案。
4.2未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双方自行签订的合同不予备案。
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1. 项目实施人员费用
中标人应自行承担选派专业人员的住宿、就餐和交通等费用。
2.招标项目名称:
孙端镇垃圾清运及集镇道路保洁服务项目
一、招标项目服务内容及道路基本情况
(一)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7条道路路面、人行道、绿化及公厕保洁;22只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130只垃圾桶的垃圾清运及分类处置,中转压缩站的运行管理(包含维修费、吸污运输费),道路洒水和部分道路的机扫作业等,作业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投入本项目的硬件配备要求:机扫车、洒水车、吸粪车各一辆,8桶电瓶式垃圾转运车不少于2辆。
★投标人自有机扫车、洒水车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装订证书复印件,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保证服务期间有机扫车、洒水车2辆车用于作业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二)道路基本情况
孙端镇集镇保洁道路基本情况表
1、工作要求及考核细则
说明:1﹑考核得95分及以上,得每月承包经费的100%;
2﹑考核得分在85-95分(含85分)的,95分以下失去的分值,每1分按月承包经费的1%扣减;
3、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按说明2扣减后,85分以下失去的分值,每1分按月承包经费的2%扣减。
4、连续2个月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或一年内共3次考核分低于85分的,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5、如考核标准有变动,以新考核标准为准。
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范围
合同范围应与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被招标人接受的技术商务规范偏离表相一致。合同范围和双方的职责在“招标文件”明确。
2.合同的签订
2.1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凭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在约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甲方:绍兴市孙端镇环卫站
乙方:
甲方拟实施,通过公开招标。将该项目授予乙方,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标的内容、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同文件的组成
1、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
5、其他经双方确认的文件。
四、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
经招标人批准后使用,按月结算。
五、支付方式
每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金额为:月承包-考核扣款。
1、考核得95分及以上,得每月承包经费的100%;
2、考核得分在85-95分(含85分)的,95分以下失去的分值,每1分按月承包经费的1%扣减;
3、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按说明2扣减后,85分以下失去的分值,每1分按月承包经费的2%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