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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乡镇机构改革试点

关于印发广东省乡镇机构改革试点
关于印发广东省乡镇机构改革试点

关于印发广东省乡镇机构改革试点

实施意见的通知

粤机编[2006]13号

各有关市、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广东省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06]17号)精神,我省决定在增城市、蕉岭县、徐闻县、清新县、饶平县和东莞市长安镇进行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整合与改革事业站所,建立行为规范、管理到位、服务完善、廉洁公正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全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探索路子。

改革的原则是:

(一)求实创新。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力求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组织优化、人员编制管理等方面有所创新。

(二)转变职能。重点解决政府管理越位和缺位问题,乡镇政府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三)分类改革。重新划分乡镇类别,按不同类别确定党政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分类改革事业站所,不搞“一刀切”。

(四)规范管理。大力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严格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办法,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机构编制和人员总量只减不增。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确定标准,划分乡镇类别。

按照乡镇辖区常住人口、土地面积、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三项指标,由省重新确定乡镇分类标准,综合指数在300以上的,为特大镇;综合指数在150~300之间的,为较大镇;综合指数低于150的,为一般乡镇。

(二)明确职能定位,加快职能转变。

乡镇政府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快职能转变,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调整管理方式,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把工作重点从直接办企业、抓生产经营、催种催收等具体事务转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上来。不得包办企业投资决策,不得直接干预企业、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是:

1、执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为群众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自身行为,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

2、促进经济发展。改善软硬环境,为企业发展、外来投资和经贸往来创造便利条件和提供优质服务。扶持和发展特色经济、优势产业,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推进建立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形式,提高农业的集约化和组织化程度。

3、加强社会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或协助上级政府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公安、民政、劳动保障、文化、卫生、人口计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镇村规划与建设等行政工作。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回应公众诉求,维护社会公正、公平。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保持和谐稳定。指导村(居)民自治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4、完善公共服务。按规定权限负责或协助上级部门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镇村整体面貌。大力发展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计生、体育、涉农服务等镇村公共事业,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经济较发达、城市化水平较高的乡镇,要注重做好城市管理和为市场主体服务工作。以农业为主的乡镇,要强化为“三农”服务功能。

(三)理顺县镇关系,规范派出(驻)机构。

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由县(市)政府及其部门承担的责任,不得转移给乡镇政府承担。确需乡镇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或确有必要委托乡

镇承办有关事务,要赋予相应的办事权限,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县(市)党委、政府及其部门要转变领导和工作方式,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签订责任书”和“一票否决”等事项,清理并取消形式主义或不合理的考核、检查和达标、评比活动。对经济较发达、城市化水平较高的乡镇,上级政府要最大限度下放管理权限;对以农业为主的乡镇,上级政府要着重理顺派出(驻)机构与乡镇政府之间的职责关系,明确部门派出(驻)机构责任,做到责权统一。

严格控制向乡镇派出(驻)机构。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上级主管部门不得自行向乡镇派出(驻)机构,按有关规定已派出(驻)的,可逐步调整为区域覆盖设置。派出(驻)乡镇的机构,其业务要接受乡镇的协调和监督,经费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党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主要领导的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要按规定程序征求乡镇党委、政府意见。

(四)规范机构设置,核定人员编制。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乡镇设置综合性办事机构,其限额为:①一般乡镇按不超过5个设置。②较大镇按6~7个设置。③特大镇按不超过8个设置。其中综合指数在500以上的,按不超过12个设置。

各地可在机构设置限额内,参考以下机构设置模式,按照乡镇类别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具体由乡镇的上级党委、政府确定。①一般乡镇。设党政办公室(加挂人大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经济服务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农业办公室。②较大镇。设党政办公室(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经济服务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农业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③特大镇。设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服务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社 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其中综合指数在500以上的特大镇,设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服务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科教文卫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乡镇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有关综合性办公室或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相关人员的 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乡镇机关行政编制由县(市)收回后根据新划分的乡镇类别重新核定。具体是:①一般乡镇。编制在20~35名之间核定。②较大镇。编制在35~65名之间核定。③特大镇。综合指数在 300~350之间的,编制在65~80名之间核定;综合指数在350~400之间的,编制在80~100 名之间核定;综合指数在400~500之间的,编制在100~120名之间核定;综合指数在500以 上的,编制在120~150名之间核定。

辖区面积特别大的乡镇,在按其综合指数所核定的编制数基础上,可适当增加编制。

2001年乡镇机构改革后,由乡镇成建制改设的街道办事处,可比照乡镇分类办法设置机构和核定编制;撤并乡镇分设的街道办事处,原则上按一般乡镇设置机构和核定编制,其中,规模相对较大的街道办事处,其机构编制可适当增加。

乡镇领导班子的职数配备,按《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和乡镇领导班子配备工作的意见》(粤发[2006]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要适当扩大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范围。因受职数限制未能安排在乡镇领导班子岗位上的原领导班子成员,可改任相应级别的非领导职务。

不再核定乡镇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可按机关行政编制10~15%的比例确定后勤服务岗位,并实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的用人制度。优先聘用改革前在编在岗的机关后勤服务人员。

(五)推进站所改革,提高服务水平。

1、分类实施改革。调整职能,将乡镇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乡镇政府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依法交由有关行政机关承担。根据乡镇事业单位的基本特征将现有事业单位分为公益类(纯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服务类。对不同类别的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管理方式。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提供由政府保障的公益服务。这类单位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准公益性事业单位根据政府确定的公益目标自主开展相关业务活

动,依法取得服务收入。政府按其所承担的公益性项目数量和质量核定专项补助经费,或通过契约方式向其购买公益服务;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自主开展相关经营服务活动,经费自筹。

2、整合事业资源。合理调整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布局结构,整合现有事业站所,优化事业资源配置。乡镇事业单位(不含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可结合当地实际,按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改革。同一行业事业单位改革在本县(市)范围内只采取一种方式。

(1)综合设置方式。按领域组建3~4个综合性事业服务中心(或××工作站),为乡镇所属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2)派驻设置方式。在调整职能或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划转事业站所归县(市)管理,按区域设置事业服务中心(或××工作站),作为县(市)派出机构,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县(市)有关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3)整体转制方式。按分类改革的要求,将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整体转制为企业或中介服务组织,人员全部退出事业编制和财政供养序列,原承担的公益性职能划归政府承担。

3、创新运行和监督机制。根据公益性服务的特点,积极探索农村公益性服务的实现方式和运行模式。建立“以钱养事”的公益性服务新机制,可采取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委托代理等多种形式向社会购买公益性服务,形成多元化公共服务投入体系。公益性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供公益性服务依法取得的服务性收入,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参照相关标准执行并接受政府监督。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运用绩效评估办法,对事业单位的运营状况、服务质量、产出效益和人员结构定期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相应调整政府公益性服务经费投入。

探索建立乡镇农业联络员制度,可采取政府购买方式聘用有专业资格人员对政府与乡村的农业工作进行联络。

4、改进编制管理办法。重新核定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不需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解决经费的县(市),其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由县(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需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县(市),其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经地级以上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市)机构编制

部门核定。人员编制要明确岗位,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比例不低于编制总数的85%。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人员不核定事业编制,参照乡镇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严格编制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1、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权限要高度集中到县(市)党委、政府和编委,任何地方和上级业务部门不得违反规定干预乡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不得把是否设置机构、配备编制作为各种考评活动和“批准立项”、“核拨经费”等的条件,也不得把是否设置机构、配备编制列入“签订责任制”、“一票否决 ”等的内容。

2、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责任考核制度。组织、人事部门要把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入县和镇级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并将考核情况与其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挂钩。

3、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县镇两级政府要定期向本级人大通报乡镇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乡镇要定期公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核定和人员配备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探索建立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互相配合的监督管理机制,推行和完善实名制管理。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调配工作人员,应先经上一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并核发编制使用证明后,有关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充分利用12310举报电话,认真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举报和投诉。要建立经常性与定期性的机构编制检查和监督制度。要会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部门干预、不按规定设置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当事人责任。

(七)配套推进改革,妥善安置人员。

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乡镇机关必须在编制限额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招录人员并进行管理。事业单位重新核定编制后,要按照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全员聘用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政事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和政府依法监管要求,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为基本内容的新型用人制度。

2、完善财政保障机制。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财政管理方式,区分不同地区、同一地区不同类型乡镇,建立不同类型乡镇财政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政权运转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财政保障机制,合理确定乡镇支出范围、标准,完善审批程序,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优先保证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加强对乡镇干部公务交通、通讯、接待等职务消费项目的管理。按照“制止新债,规范举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解”和“谁欠债谁还钱”的原则,坚决制止发生镇村新债或变相借债(担保),并摸清旧债底数,明确还款责任,区分不同情况逐年进行化解。

乡镇财政所设置可维持现状,同时加挂财政结算中心牌子。部分乡镇已设立会计结算中心或会计服务中心的,原则上予以撤销,职能并入财政所(财政结算中心)。财政所(财政结算中心)的管理体制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行“村、组会计代理制”改革试点的乡镇,代理村、组会计核算及相关工作由财政所(财政结算中心)承担。

3、多渠道安置人员。在对现有人员进行身份认定的基础上,对没有报经上级组织、人事或劳动保障部门按规定办理正式录用或用工手续的自养自聘人员,应予规范管理或逐步清退。对重新核定编制后超编的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在定编定岗基础上,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对未参加竞争和在竞争中下岗的原在编人员,要妥善分流安置。其中,乡镇机关和改革前属财政核拨和核补经费的事业单位,可采取提前退休、县(市)内调配、下派作为驻村干部、辞职自谋职业、解除 劳动合同关系、领办创办经济或服务实体等途径安置。县(市)内调配的人员,其新任职务低于原职级的,可保留原职级工资福利待遇;下派作为驻村干部的,其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保留,原职级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并按规定接续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自愿辞职自谋职业的人员,除可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外,纳入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的范围,享受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对无法安置的分流人员,可按其在岗时的月工资额的一定比例按月发给基本生活费待岗,待达到退休年龄时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具体分流安置政策,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改革前属经费自筹事业单位的人员分流安置政策,各地可根据自身财力状况,比照上述办法制定。

要千方百计拓宽人员安置渠道,积极探索建立县(市)与乡镇对口就业联络扶助机制,引导和帮助分流人员再就业。条件允许的地方,可把尚未重新就业的人员组织起来,进行劳动技能培训,或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性活动或安排适当工作,并给予合理报酬。分流安置人员所需费用,主要由县(市)级财政承担,省财政根据各地人员分流安置情况给予适当奖励补助。

4、妥善处理养老保险关系。在机构改革前已经参加或应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参保。

因机构改革转为企业的单位及其干部、固定职工应从转为企业下月起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为干部、固定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前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

年限。具体办法按照省政府贯彻国务院[2005]38号文的规定执行。 机构改革前已参加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1998年6月30日前建立的个人账户,与1998年7月1日后的个人账户合并计算,个人不再缴费。

原乡镇机构自聘人员,一次性缴纳从被聘用之月起至机构改革当月的养老保险费,纳入所在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个人缴费及利息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统一安排资金缴纳。在1993年底前已被聘用的,缴纳养老保险费时间最早追溯至1994年1月。

三、改革的组织实施

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试点是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试点地区党委、政府必须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积极稳妥推进改革,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效。

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由试点地区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提出,报本级党委、政府审批,并报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试点工作要在2007年上半年基本完成。

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要按规定处理好人财物问题,对改革过程中违法违纪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各级主管部门要从大局出

发,积极支持和配合推进试点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改革进行干预,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试点结束后,省、市、县机构编制部门要进行检查验收。

附件:乡镇分类标准

中央国家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方案

中央国家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布署和要求,为积极推进中央国家机关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执政水平,确保完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现结合我国国情和行政管理现状,着眼长远,对中央国家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提出政策建议,供参考: 一、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改革方案 一是重点是加强党政策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力量建设,整合中央研究资源,做好职能相近部门的整合工作,强化部门职责、充实工作力量。二是加强对警卫管理、新闻事务等直属机构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理顺层级关系。三是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协调,发挥在党的职能部门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四是为促进政事分开,实行管办分离。重点做好部门创办新闻媒体的划转和转企改制工作。 1.组建中共中央研究室。为整合中央的研究资源,提升综合研究服务水平,将中央编泽局、政策研究室,文献研究室和党史研究室职能整合组建中央研究室。中央研究室主要承担中国共产党党史、文献和党务工作领域的政策研究、思想研究、理论研究及文字编泽工作。不再保留部门:中央编泽局、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 2.中央对外联络部。为加快推进外事和对外联络工作的有机整合,中央中央外事办与对外联络部职能合并。两部门均为外事联络部门,职能相近。进行整合后可加化外事和对外联络服务职能。不再保留部门:中共中央外事办。

3.为加强综合治理和政法工作的有机整合,将中央综治办职能并入中央政法委(加挂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中央政法委负责协调和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时负责联系和指导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保密总局等工作部门。 4.组建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为整合机关工委工作力量,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形成党建工作合力。将中直机关工委与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职能整合组建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不再保留部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5.为加强中共中央对台港澳地区事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整合管理资源,统筹台港澳事务工作。将中央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合并。组建国务院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加挂中央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调整为国务院办事机构序列。 6.中央宣传部(加挂中央文明办、中央对外宣传中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牌子)。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工作的有机融合,将中央文明办、国务院新闻办职能划入中央宣传部),不再单设中央文明办。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宣传部长兼任文明办主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务院新闻办主任。中央宣传部指导和协调科技教育部、文化产业部、中国文联、新华通讯社、中央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工作。 7.中央组织部(加挂中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增加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职能,联系和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外国专家局等工作部门。调整职能,为充分发挥“党管干部”的组织作用,发挥党委组织部门在管理重要干部、重要岗位人才的组织优势。副主任科员及

贵州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贵州省政府机构改革 探索建立大部门体制整合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嘉宾:省编委办公室主任李报德 主持人:本报记者罗莉 背景:6月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正式启动了我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为了让广大读者更加详细、全面地了解我省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操作步骤等各方面情况,特地邀请省编委办公室主任李报德作为本期《独家访谈》栏目嘉宾,给我们进行全面解答。 主持人: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嘉宾:主要有四项任务: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切实解决政府职责越位、错位和缺位的问题。二是理顺职责关系。切实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三是明确和强化责任。着力解决权责脱节问题,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四是调整优化组织结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积极探索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全面清理和规范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自定机构。 主持人: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嘉宾:当然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主持人: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有哪些特点? 嘉宾:主要体现了3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积极探索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所谓大部门体制,是指将职能相近的部门整合重组为一个较大部门而形成的政府组织形式,以减少机构重叠、部门职能交叉,增强综合协调能力,使政府组成部门的数量保持适中精干。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按照中央的要求,我们率先在农业、工业、交通、人力资源等领域建立了大部门体制,为我省其他领域实行大部门体制积极探索经验。 二是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0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4个。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涉及职能调整、划转、整合的部门15个、事业单位7个,实际减少厅级机构8个。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研究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研究 【摘要】日前我国多数省份的地方政府机构的改革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广大人民对地方政府的改革举动深为关注。以前的地方政府人员臃肿、机构过多、职权交叉导致腐败现象日益严重,所以改革已经是迫在眉睫。再者,地方政府机构的改革难度超过其上级、上上级政府机构的改革。因此,本文将抓住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难点和重点进行研究和探讨,着力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共性与个性进行叙述。 【关键词】大部制省直管县因地制宜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央、省级政府就已经经过了好几次的机构改革,地方政府也不例外。而地方政府的改革成效不仅关系到国家的发展还直接影响到地方人民的生产、生活质量。以往的政府机构改革总是跳不出人员及机构“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在此方面,地方政府亦是面临同样的窘境。2008年10月,随着上海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被中央正式批复,新一轮的地方政府机构改革随即也拉开了大幕。此次,地方政府机构的改革应该极力避免以往出现的现象,以全新的方案对机构进行改革。但是同时我国的地方政府相对政府机构其上级、上上级政府机构的改革有其更困难的地方。 首先,地方政府财政不足。要想在改革上取得较好的成绩财政就要有所保障,而财政正是地方政府遇到的最大难题,如果没有足够的财政做保障,再好的改革方案也是空谈。因此,地方政府在改革机构的时候在财政方面需要得到中央的大力支持,除此之外,地方政府自身也要有所准备。 其次,地方政府在机构设置上也是改革成效取得成效的一大绊脚石。现在的理论工作者对中央政府亦或是省级政府的改革或许已然是研究得很透彻了,但是对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研究确是毫无成效,或是直接将中央或是省级政府机构 第1页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精神和《锦州市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及《黑山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的要求,为促进我镇农村经济发展,建立体制顺畅、有利于功能发挥和充满生机活力的事业单位运行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精神,按照农村税费改革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要求,既要切实减轻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又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改革的原则是: 政事、事企分开的原则 原单位承担的社会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强化为农业和农村服务的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服务性职能。 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调整单位结构布局,减轻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原则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本镇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人力资源状况相适应。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 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是理顺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精简和合理地设置机构、精简镇财政供养人员。 机构设置及职能调整 根据《黑山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意见》,***镇共设置涉农和文化等事业单位6个。具体有: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农业经营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其中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为全额拨款单位;农业经营服务站、畜牧兽医站为经营性事业单位,为自收自支单位。 经上述调整,我镇原有事业单位11个,调整为6个,精简比例为45.5%。 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确定 根据《黑山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意见》,下达我镇全额拨款编制17名,自收自支编制为10名。本镇可依据各中心、站的工作量和人员多少,对中心、站设置的编制进行微调。但不允许全额拨款编制和自收自支编制互调。人

公司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共6篇)

篇一:水矿集团公司机构改革方案 水矿集团公司机构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责权明确、精干高效、运转协调的企业管理体系,不断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集团公司决定进一步深化公司机构改革。 一、机构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整合人力资源,提高管理效率,改善公司治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围绕理顺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优化组织结构;按照保持动态原则,进一步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要求,不断改进调整优化组织机构,完善企业运行机制,增强企业发展动力。 二、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不再保留的有4个部门机构 1、发展策划部 2、计划投资部 3、煤质管理部 4、精细化管理办公室 (二)新组建的有1个部门机构 成立公司环保与综合利用部。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宏观管理、选煤业务管理、公司煤质化验中心的管理等工作。 (三)调整管理职能及业务的部门和单位 1、加强董事会办公室职能作用。承担原发展策划部承担的企业发展战略管理、国家产业政策研究、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等职能。负责企业对外参股公司推荐、委派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人员的管理工作。 2、将公司督查办职能由公司办公室划转到公司纪委、监察审计部,增强督查办职能作用。 3、增加企业管理部管理职能。增加原计划投资部承担的工程项目的决算审批工作,负责国债等专项工程的计划统计工作,负责企业短期计划编制、统计、工程造价管理、消耗定额管理等计划管理职能。增加原精细化办公室承担的企业精细化管理等有关工作。将工资核算业务划转到人力资源部。 4、将资产管理部职能划入财务部。履行企业资产管理、资本运作、企业上市等职能。增加原计划投资部项目立项、投资管理、投资分析等管理职能。 5、增加生产管理部管理职能。增加原计划投资部生产计划、维简计划的管理职能,主持矿建等工程项目预算审批等工作。增加矿井煤质管理职能。 6、增加安全管理部管理职能。增加对职业危害防治的管理职能。 7、增加人力资源部管理职能。增加原由企管部负责的工资核算职能。 8、将生产调度、电力调度、运销调度合并,统称公司调度室,由生产管理部统一负责管理,机电管理部负责电力调度业务指导工作,运销公司负责运销调度的业务指导工作。 9、进一步完善运销公司统一收购制度,由运销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所有煤炭外销业务。将原煤质管理部商品煤煤质管理及各验收站的管理划归运销公司。 10、由公司技术中心负责矿井技术改造工程、新矿区矿建工程及土建工程的施工管理,并负责主持土建工程预算的审核工作。 三、有关二级单位机构改革任务 (一)不再保留的有2个二级单位 1、不再保留天信公司二级单位建制。将天信公司华强建筑公司和筹建砖场划到建业公司;将天信公司煤焦公司、商贸公司划归运销公司管理;将天信公司大修厂、印刷厂、劳保厂、阳光假日旅行社等业务由群联公司承包经营;由建安综合管理处接收物管公司、离退休职工

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备受关注的《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月16日正式公布。经调整,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0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5个。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8个。 (一)组成部门 保留省政府办公厅(挂省政府参事室骉文史馆骍牌子)、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省物价局牌子)、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挂省文物局牌子)、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组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保留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信息产业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综合行业管理办公室、省有色金属行业管理办公室。 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人事厅合署办公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仍列党委机构序列,为省委工作部门,作为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不变。不再保留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组建省商务厅,不再保留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 组建省交通运输厅,不再保留省交通厅。 组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保留省建设厅。 组建省环境保护厅,不再保留省环境保护局。 (二)直属特设机构 保留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直属机构 保留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族宗教事务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挂省版权局牌子)、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国防科学技

术工业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组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不再保留省广播电视局。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组建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挂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移民办公室。 (四)部门管理机构 组建省公务员局、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保留省外国专家局,均为副厅级,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组建省能源局,保留省重点工程办公室,均为副厅级,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保留省中小企业局,副厅级,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省政府的工作机构,由正厅级调整为副厅级,由省卫生厅管理。 省监狱管理局由正厅级调整为副厅级,仍由省司法厅管理。 (五)其他机构 保留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省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业务归口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由正厅级事业单位调整为副厅级事业单位,由省农业厅管理,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据悉,省政府现有行政机构5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厅级以上机构37个,合计89个。本次省政府机构改革,变动的部门和单位共13个,变动面占14.6%。改革后,减少了正厅级单位3个,副厅级单位1个,调整了3个单位的级别。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 陕办发(2010)10号(2010年7月13日) 2004年以来,各地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积极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积累了经验。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下半年全面推开乡镇机构改革。 乡镇机构改革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通过改革,进一步明确乡镇职责任务,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动乡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乡镇的主要职能 乡镇党委、政府要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家民收入。做好乡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会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证,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是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建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乡镇人士、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本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文献综述

有关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文献综述: 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特点与对策 【参考文献:领导科学2011年05期王振海; 刘文俭; 青岛行政学院; 青岛行政学院管理学教研部;】 根据此篇文章,与前四次改革相比,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具有的鲜明时代特点: 特点一是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在机构设置方面,中央对机构具体设置形式、名称、排序等,不统一要求上下对口,有条件的地方课加大机构整合力度,合并一些职能相同相近的部门,甚至允许一个部门对应上级几个部门。 特点二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机构改革在职能定位、理顺体制、机构设置、责任界定、层级分工等各个环节,都紧紧围绕并体现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突出强调地方政府要更好履行职责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特点三是责任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中央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在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其承担的责任,要通过“三定”(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工作,实现权责统一,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推动责任政府建设。 特点四是首次提出机构编制备案制度个层级调剂制度。中央要求,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备案制度。改革过程中,人员编制虽然总额不得突破现有规模,但是在同一层次内,可以根据职能的调整,对人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实现有增有减,优化结构;如需跨层级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这在历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是首次,是针对新一轮改革的特别创新之举,充分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 推进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要体现: 1、城乡一体原则。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应当遵从“城乡一体化”发展原则,在机构设置和职 能整合上要体现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城乡产业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城乡劳动就业的统筹,以更好地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 2、满足需要原则。一要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三满足利益多 远的需要(充分考虑地方利益、地区利益、行业利益、阶层利益的平衡,既要构建合理的利益配置机制,又要防止追逐违法利益);四要满足技术发展需要(转向建设以流程为中心的流程导向型政府,整合政府资源,再造工作流程,减少管理层级,实行扁平化管理) 3、统筹兼顾原则。统筹兼顾职能设置、权利配置、府际改革(即统筹上下级政府机构改革, 以利于形成上下合力1。使得行政成本1+1<2,行政效率1+1>2)各种内外上下级关系。 1石亚军,施正文.探索推行大部制改革的几点思考[J].中国行政管理,2008(2):9-11

2020年机构改革方案

2020年机构改革方案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范文WTT整理了各类策划方案,可以顶部搜索栏中找到您需要的,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 篇一:2020薪资改革方案(草案) 薪酬改革方案( 草案 ) 批准:审核:编制:人力行政部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薪酬改革方案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公司现状,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第一节薪资待遇一、试用期员工待遇:1、新进员工试用期为2--3个月,不合格者可延长1个月试用时间,待遇按试用期标准结算,如再无法通过考核则予以试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 2、新进管理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且应承担工作中应尽的责任。 3、5日(含)以前新进的职员按一个月工龄计算,超过5日的则当月不计算工龄。 4、试用期转正流程(见升迁培训流程)。

二、正式员工待遇:1、本薪资制度遵照《劳动合同法》的原则,以“按劳分配”的方式并根据职责轻重、技能要求等制定各种工资等级。2、薪资结构:(见下表) 3、正式员工薪资:职员薪资=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社保+工龄+全勤+学历及技能津贴+生日礼金+其它)注:以上待遇结构图根据岗位选择薪资结构4、公司薪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统一发放上月度工资,以银行卡转账形式发放,如遇节假日顺延。5、主管级(含)以上人员不享有全勤奖。第二节薪资待遇构成薪资构成:职员薪资=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社保+工龄+全勤+学历及技能津贴+生日礼金+其它)一、薪资构成说明1、基本薪资:基本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广州市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月(公司的基本工资等同于广州最低工资标准,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公司同时调整)。 2、岗位薪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岗位工作标准及岗位要求,在员工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圆满完成岗位工作任务,达到岗位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公司发放岗位工资。因岗位责任、管理幅度、任务量、工作难度、工作环境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状况的不同和区别,岗位工资也会有所区别。员工因脱岗、离岗或未能全面履行岗位责任,未能全面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未能达到岗位要求时,根据岗位标准经考核将酌情扣除直至全部扣除岗位工资。尤其是管理人员不到位、出现失职、所属部门或人员出现问题

河南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河南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郑州日报报道:昨日,记者从省委、省政府召开的省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获悉,省政府机构改革的具体内容正式公布。此次省政府机构改革后,将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6个。根据工作需要,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 据了解,为保证政令畅通,此次省政府机构改革中,机构设置上下基本对应,省政府组成部门与国务院机构对口设置,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因地制宜设置。此次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机构数额,是按照中央规定的上限设置。 根据省委的部署,新组建单位2月底前要领导班子到位、人员划转到位、办公条件到位,正式挂牌运转;3月底前基本完成省政府各部门“三定”工作。 我省还将选择新组建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等4个单位进行大处室试点。试点单位将整合职责相近的业务处室,合并设置综合处室。 按照统一安排,上半年我省还将完成市级政府机构改革,下半年完成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省政府机构改革主要内容 组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信息产业厅(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省中小企业服务局(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省政府食品工业办公室。 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组建省公务员局和省外国专家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不再保留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原与省人事厅合署办公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省委机构序列。 组建省环境保护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环境保护局。 组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建设厅。 组建省交通运输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交通厅。 将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不再保留原与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 牌子,将其职责划入省财政厅。

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草案)的说明(提交市委用)

关于鹰潭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建议稿)的 说明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赣发[2009]12号)及9月11日召开的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和规定,参考其他设区市的改革思路,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鹰潭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建议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制定有关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关于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确立 这次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主要以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赣发[2009]12号)为依据,按照“四个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原则,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原则。提出本次机构改革主要目的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调整优化组织结构,积极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着力解决职能交叉、重复和职能缺位、越位、错位问题,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按照省《意见》及凌成兴常务副省长“六个整合”(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食品药品、内外贸、扶贫和移民),三个探索(农业、文化、城乡建设规划和住房保障)的讲话精神。 二、关于机构设置调整的的基本思路

(一)行政机构的调整和设置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赣发[2009]12号)中关于各设区市机构限额规定,我市最多只能设置30个政府工作部门,2个部门管理机构,共32个机构。我市目前设置政府组成部门32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人防办),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资委),部门管理机构2个(城管局、法制办),共计36个机构,即将下放地方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原本也含算在省定机构限额内,后经我们争取,省编办答复可在30个机构限额外设置为工作部门。这样我市将需要硬性减少4个行政机构。 为此,在与全省十一个设区市多次交流意见,并于9月27日专程赴省编办进行沟通后,经慎重考虑研究,结合鹰潭实际,提出了我市的机构设置思路为“五个整合(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食品药品、内外贸、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两个加强(加强机构编制、加强城市管理)、三个调整(将市粮食局、民族宗教局调整为部门管理,法制办调整为合署办公,国资委调整为内设机构)。 1、省里提出的六个整合,因交通运输领域、扶贫移民两个领域因我市之前实际已经整合,无须进行改革,只需进行相应的更名即可。因此,《方案》在以下四个领域进行了调整: 一是整合工业行业、中小企业、信息化等有关行政管理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共进行了7次政府机构改革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共进行了7次政府机构改革 第一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1982年.这次改革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的职数、年龄和文化结构,减少了副职,提高了素质;在精简机构方面,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人员编制从原来的5.1万人减为3万人.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实行了干部年轻化.其成功点不仅在于精兵简政.这次改革的深远影响主要是两方面:一是打破了领导职务终身制,二是根据邓小平提出的“四化”标准(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大批年轻知识分子走上领导岗位. 第二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1988年.通过改革,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到44个,机构人员编制比原来的实际人数减少19.2%,并首次提出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在国务院66个部、委、局中,有32个部门共减少1.5万多人,有30个部门共增加5300人.增减相抵,机构改革后的国务院人员编制比原来减少了9700多人.我国改革的重心已由农村转向城市.尽管由于后来复杂的原因,原定于1989年开展的地方机构改革暂缓进行.但其历史性贡献是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直到现在,仍然是改革面临的重要任务.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转变了政府职能. 第三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1993年.改革实施后,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从原有的86个减少到59个,人员减少20%.国务院不再设置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8个.这次改革提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目标,实现“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行政管理职能转向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这次政府机构改革适应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如果说过去经济体制改革一直是“摸着石头过河”,那么到1992年终于“摸”到了这块“石头”,即邓小平南方谈话时强调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四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1998年.国务院不再保留的有15个部委,新组建4个部委,更名的有3个部委.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有的40个减少到29个.这是力度最大的一次政府机构改革,主要任务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进行国有企业所有制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由40个减少到29个,部门内设机构精简了1/4,移交给企业、地方、社会中介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的职能达200多项,人员编制减少了一半.与此同时,新组建了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4个部委.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消除了政企不分的组织基础.这次改革精简力度很大,一个突出特点是,行政管理从具体的工业经济管理中淡出.除了国防科技工业和信息产业两个管理部门外,这次改革将其他直接管理工业的10个部委都撤消了.同时,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机构,提出公务人员要减一半,国务院当时3.4万人减了1.7万人. 第五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2003年.这次改革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之下进行的.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由28个部门组成.这次改革进一步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明确提出政府职能应集中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四个方面.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改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立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商务部,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国家经贸委下属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以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为目标.这次改革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改革目标很明确,即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定岗定员实施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定岗定员实施办法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机编[2000]3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0.04.01 【实施日期】2000.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定岗定员实施办法 (二000年四月十五日粤机编〔2000〕3号) 定岗定员工作是这次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关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做好人员定岗分流工作的通知》(人发〔1999〕136号)精神,参照《中央国家机关人员定编定岗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定岗定员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机构改革定岗定员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保留工作骨干,优化人员结构,发挥个人专长,提高行政效率,建立一支精干、廉洁、

高效、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定岗定员的原则是:工作需要、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工作需要,就是在机构改革“三定”的基础上,根据重新确定的职位和职位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及优化人员结构的要求,配备合适的人员,达到“因岗配人”,人尽其才。群众参与,就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增强定岗工作的透明度,采取不同方式让群众参与和监督。综合考评,就是配备人员时,既要注重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和身体健康情况,又要考虑干部队伍的职务结构、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组织决定,就是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任用程序任命定岗人员。 二、定岗定员的规定和条件 定岗定员就是在这次机构改革“三定”的基础上,重新合理设置职位,修订职位说明书并确定各具体岗位人选。定岗定员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不得超编定岗

2020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解读

2020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解读 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解读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3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监察法草案的说明、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按照国务院关于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具体改革方案如下: 一、关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 (一)组建自然资源部。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二)组建生态环境部。将环境保护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海洋保护职责,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整合,组建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三)组建农业农村部。将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财政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土资源部

的农田整治项目、水利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 建农业农村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将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 不再保留农业部。 (四)组建文化和旅游部。将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 (五)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 会办公室的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 约工作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 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保留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民政部代管的中国老龄协会改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国家中 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将民政部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中央军委政治工 作部、后勤保障部有关职责整合,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作为国务 院组成部门。 (七)组建应急管理部。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 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 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 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 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央及国家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中央国家机构改革及其体制调整 工作建议 作者;罗永焱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布署和要求,为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执政水平,确保完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现结合我国国情和行政管理现状,着眼长远,对中央国家机构改革及管理体制调整提出政策建议,供参考; 一,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改革方案 工作重点;一是重点是加强党政策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力量建设,整合中央研究资源,做好职能相近部门的整合工作,强化部门职责、充实工作力量。二是加强对警卫管理、新闻事务等直属机构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理顺层级关系。三是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协调,发挥在党的职能部门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四是为促进政事分开,重点做好部门创办新闻媒体的划转和转企改制工作。 1,组建中共中央研究室;为整合中央的研究资源,提升综合研究服务水平,将中央编泽局、政策研究室,文献研究室和党史研究室职能整合组建中央研究室。中央研究室主要承担中国共产党党史、文献和党务工作领域的政策研究、思想研究,理论研究及文字编泽工作。不再保留部门;中央编泽局、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 2,中央对外联络部;为加快推进外事和对外联络工作的有机整

合,中央外事办与对外联络部职能合并。两部门均为外事联络部门,职能相近。进行整合后可加化外事和对外联络服务职能。不再保留部门;中共中央外事办。 3,为加强综合治理和政法工作的有机整合,将中央综治办职能并入中央政法委(加挂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中央政法委负责协调和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时负责联系和指导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保密总局等工作部门。 4,组建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为整合机关工委工作力量,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形成党建工作合力。将中直机关工委与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职能整合组建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不再保留部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5,为加强中共中央对台港澳地区事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整合管理资源,将中央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合并。组建国务院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加挂中央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调整为国务院办事机构序列。 6,中央宣传部(加挂中央文明办、中央对外宣传中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牌子);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工作的有机融合,将中央文明办、国务院新闻办职能划入中央宣传部),不再单设中央文明办。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兼任文明办主任、国务院新闻办主任。中央宣传部指导和协调科技教育部、文化产业部、中国文联、新华通讯社、中央广播电视台的宣

我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研究

我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研究 内容摘要 在当下经济增加速度放缓,产业结构不断转型、升级的时代背景下,我国政府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转型和调整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随着国家大部制的推行,各地政府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也不是一改就成的事,改革是一个复杂漫长的过程,加上各地政府的改革是探索式的前进不免会出现一些错误、失误。因此本文将就地方政府的改革进行研究,在进行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理论综述之后,对地方政府的改革动因进行分析,在此之后对当地政府的改革政策进行研究,最后结合实例来阐述改革出现问题的原因以及应对策略。通过本文的研究不仅能够了解地方政府改革的动因所在,而且能够从中找到应对改革问题的措施。 关键词: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制度;利益冲突

目录 内容摘要 ............................................................................................. I 引言.. (1) 1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理论综述 (2) 1.1 政府改革基本理论 (2) 1.2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概念 (2) 2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动因分析 (3) 2.1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压力分析 (3) 2.1.1民众要求新政府形象 (3) 2.1.2政府追求利益最大化 (3) 2.1.3缓解地方财政压力 (3) 2.2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动力分析 (3) 2.2.1建立地方公共服务型政府 (4) 2.2.2参照企业绩效标准的公共行政 (4) 3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政策研究 (6) 3.1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政策设计的一般原则 (6) 3.1.1由中央集权走向地方合理分权 (6) 3.1.2地方政府结构优化 (6) 3.2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政策设计的侧重点 (7) 3.2.1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 (7) 3.2.2正确的目标取向 (7) 4 我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可行性分析—结合案例 (9) 4.1 案例分析 (9) 4.2 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9) 4.2.1存在的问题 (9) 4.2.2解决措施 (11) 结论与展望 (14) 参考文献 (15)

《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200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发文单位: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 文号:浙委[2000]8号 发布日期:2000-3-17 执行日期:2000-3-17 各市(地)、县(市、区)委,各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省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省政府各部门抓紧做好工作,尽快组织实施,确保机构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各市(地)、县(市、区)、乡(镇)也要认真做好准备,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相继开展机构改革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1999〕2号)的要求,结合浙江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和国务院机构大体协调的省政府组织机构框架,构建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逐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体现浙江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的原则是: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合理划分事权,理顺各种关系;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加强行政组织立法,逐步实现地方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的法制化。 二、转变政府职能 省政府主要履行区域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职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制订区域性社会发展战略和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集中精力抓好区域经济调节、政策指导、行政执法和监督、组织协调,保持经济社会有序运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打破地区、条块分割,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统一市场的形成。 根据上述要求,省政府职能转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政府区域经济调节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解除政府主管部门与所办经济实体、直属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将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权交给企业。政府机关一律不再办经济实体,已办的要限期脱钩。 (三)不再保留工业经济管理部门,改组行政性公司,其政府职能划归政府综合经济部门。 (四)加强和改善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与运行体系。 (五)大力推进政事、政社分开,将一些辅助性、技术性和服务性职能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交由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六)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取消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应当由政府履行的审批事项,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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