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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合伙契约书

隐名合伙契约书

隐名合伙人(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甲方开设商行专营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元整外,余人民币

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元整后,即为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为年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契约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担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契约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如中途欲将x x商行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五条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x x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丰契约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甲方在契约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十七条本契约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半规办理。

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名营业人(甲方):

商行名称:

商行地址:

负责人:

住址:

隐名合伙人(乙方):

住址:

年月日

隐名合伙契约书格式标准版本

The Legal Relationship Established By Parties To Resolve Disputes Ultimately Realizes Common Interests. The Document Has Legal Effect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Consultation.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隐名合伙契约书格式标准 版本

隐名合伙契约书格式标准版本 温馨提示:本合同文件应用在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解决或预防纠纷而确立的法律关系,最终实现共同的利益,文书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隐名合伙人xxx(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 业人xxx(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 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甲方开设xx商行专营xx事业计共 资本金人民币x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x 元整外,余人民币x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 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xx元整后,即 为xx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 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 查核。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x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隐名合伙民法总则

合伙到底是一种协议还是一种组织,这首先会影响法律对合伙地位的确定,并将决定合伙制度是规定在民法总则编的民事主体制度中还是规定在债法或合同法中。 《德国民法典》本身为合伙提供了一种典型的立法模式,其有关民事合伙的基本规则规定在民法典第二编“债务关系法”第十六节“合伙”之中。根据《德国民法典》第705 条的规定,合伙是一种合同,各个合伙人应为实现共同目的提供约定的出资。可见,《德国民法典》是将民事合伙作为一种合同加以规范,并未承认其作为独立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而德国法关于商事合伙的事项则规定在《德国商法典》第二编“公司及隐名合伙”中,第105条至第160条规定了无限公司即普通商事合伙,第161条至第177a条规定了两合公司即有限合伙,第335条至第342条规定了隐名合伙,第489条至508条规定了海事合伙。对此,学者解释为:“民事合伙的两种变体即普通商事合伙和有限合伙在中小商业组织中得到了普遍的采用,而有限合伙现在还用于投资项目,那些打算只向商事企业投资的人,可以选择隐名合伙”{1}263。虽然普通商事合伙在性质上并非法人,但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取得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能够成为民事权利义务的归属主体并具备诉讼法上的当事人能力。瑞士、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等也继受了德国法的做法,在民法典中将合伙定位为协议,并在其民法典的债编中规定了合伙。可见,大陆法系传统立法对合伙民事主体地位的承认一般持较为谨慎的态度。但也有部分国家对合伙主体地位的承认较为积极,主要是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等国。如法国1978年通过第9号法令修订《法国民法典》第1842条第1款并规定:“除第三章规定的隐名合伙以外的合伙,自登记之日起享有法人资格”,从而直接以明文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合伙作为法人的主体资格。 (一)隐名合伙的基本属性 隐名合伙是指隐名合伙人与出名合伙人约定由隐名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事业出资,由出名合伙人经营,隐名合伙人分享该项营业的收益并分担其所产生的损失的合同。隐名合伙与有限合伙有相当大的类似性,二者均源自中世纪地中海沿岸的“康孟达”合同,均为对他人营业出资并参与其利润的分配,但二者区别也较为明显。有限合伙和隐名合伙分别是英美法和大陆法上的固有制度,有着不同的规则与理念。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须出名,无论是合伙本身还是普通合伙人均无为其投资关系保密的义务;而隐名合伙中的隐名合伙人并不出名,合伙本身及其他合伙人需对其投资行为予以保密。隐名合伙作为一种合同,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为一人或数人。隐名合伙因其具有的为隐名投资人规避投资风险和为显名合伙人筹集资金的作用而受到投资者的青睐并为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所确认。《德国民法典》与《德国商法典》分别规定有隐名合伙与有限合伙制度,开创了二者并存与分别立法的先河。《法国民法典》在其第九编(公司)第三章规定了隐名合伙,《日本商法典》第535条将隐名合伙作为一种合同加以规范。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二编(债)第二章(各种之债)中也规定了隐名合伙。根据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01条的规定,隐名合伙系属有偿、双务合同,因其性质近似于合伙,故除另有规定外,准用关于合伙的规定。至于“当事人所订的契约究为合伙,抑为隐名合伙,应就其合伙契约的内容加以认定”{18}426。除在出资、财

合伙企业法确立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依据

合伙企业法确立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依据 丁宇翔 一、问题的提出:《合伙企业法》修订后我国法律所确认的合伙形式 《民法通则》在第二章公民(自然人)中用了专节6个条文(第30条——第35条)规定了个人合伙,又在第三章法人中以联营的名义规定了法人合伙,即合伙型联营(第52条)和合同型联营(第53条),这标志着我国合伙法律制度的正式建立,也同时开创了依设立人性质区分合伙形式的先例,即依设立人是否为自然人而划分为“个人合伙”和“联营合伙”。1988年4月颁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事实上规定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的表现形式为契约式企业,类似于《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合伙。到2006年8月27日新修订《合伙企业法》的颁布,我国的合伙形式又有重大发展,其典型表现就是,合伙企业的形式由原来的单一的合伙企业变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总结目前我国法律关于合伙的规定,合伙的形式实际上可以被分为“合伙(包括个人合伙和联营合伙)”、“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三种,三种合伙形式中前者由《民法通则》规制,后两者由《合伙企业法》规制;前者是合伙,而后两者则是合伙企业。按照合伙法的一般原理,任何一个合伙组织都是以合伙协议为基础而成立的,而我国《民法通则》已经规定了有关合伙的最基本事项,以这些基本规定为依托,再运用合同法中的一般原理,可以使合伙协议表现出千变万化的形态,从而适应市民社会设立合伙经济组织的各种不同需要。既然如此,《合伙企业法》还为什么又要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呢,这是立法上的画蛇添足吗?本文拟通过对合伙形式的纵向横向等多角度的分析,回答这一问题。 二、必然性依据:从契约到组织是合伙形式的演进逻辑 “合伙也许是人类群体本能最古老的表现形式。”这种结合方式早在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中已有规定,到古罗马时代,合伙制度已经较为成熟。在优士丁尼法中,“合伙根据不同的标准被分为不同的种类。如根据所贡献的东西,合伙被分为“物合伙(rerum)”,“劳作合伙(operarum)”,“混合合伙(mixtae)”等。此外,古罗马实际上还通行其他几种合伙,其中已经有了类似于现在大陆法系国家的隐名合伙。但是,早期的这种合伙,还主要是一种契约关系,契约是达成这种合伙的基础,可以说,这是一种契约型合伙。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海陆贸易的需要,Commenda海上商业贸易合伙与Compaynia陆上商业贸易合伙作为两种商事合伙形式逐渐在中世纪形成,并由此导致契约型合伙向组织型合伙的发展。

(最新)隐名股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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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第六条 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x 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x x x x年x月x日起至x x x x 年x 月x 日止共为x 年x 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契约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担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契约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如中途欲将x x 商行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 绝。 第十五条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x x 商行股

律师事务所合伙合同协议书最新版

编号: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 签订日期: ______ 年 _____ 月______ 日

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开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 第二条合伙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本所开办资金 ________________ 万元,合伙人出资为: ____________ 万元;____________ 万元;___________ 万元。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 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 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本所主任; 3. 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 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 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 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 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职责; 2. 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 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 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 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 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四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合伙人会议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议事方式除本协议特别规定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隐名股东协议

隐名股东协议 隐名股东协议隐名合伙人x x x(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第一条甲方开设x x商行专营x x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 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 x 元整外,余人民币x 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 隐名股东协议 隐名合伙人x x x(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甲方开设x x商行专营x x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 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 x元整外,余人民币x 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x x元整后,即为x x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x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x x x x年x月x日起至 x x x x年x月x日止共为x年x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

隐名合伙契约书范本

编号: HH-20214799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隐名合伙契约书范本 Party A and B have reached an agreement through friendly consultation to conclude the following con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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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x x x x年x月x日起至x x x x年x月x日止共为x年x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契约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担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契约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如中途欲将x x商行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五条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x x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丰契约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甲方在契约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十七条本契约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半规办理。 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合伙代持协议

合伙企业隐名合伙人份额代持协议 甲方(代持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投资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投资对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鉴于: 1、甲方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显名合伙人和协议签订人。 2、乙方现拟以甲方的名义,按合伙企业确定的乙方出资份额,入伙合伙企业,成为合伙企业的隐名合伙人。并同意合伙企业投资,而获得投资收益,并依法 承担投资风险。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代乙方持有合伙企业合伙 份额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概况 现乙方决定以甲方的名义入伙合伙企业,成为该企业的隐名有限合伙人,乙方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及其对外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入伙合伙企业,进行合伙注资,并同意合伙企业对【】的投资。由甲方与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签订相应的合伙协议及其他文件,并由甲方代乙方持有合伙企业相应的合伙份额,行使相应的权利义务,使乙方实际上成为合伙企业的隐名合伙人。 二、投资额及双方的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1、乙方向合伙企业认缴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有合伙企业【】份额。 2、乙方必须根据合伙协议相关条款,于出资时间前【10】日内,将上述出资款项足额汇入以甲方名义开设的如下银行账户,甲方将乙方的该出资款按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约定,汇入合伙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完成实际注资,甲方不得将代管的乙方出资挪作他用。 银行账户信息: 账号: 开户银行: 三、合伙人的身份确认及收益分配、风险承担 1、显名合伙人与隐名合伙人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就其所实际出资的份额,指定甲方为合伙企业的显名合伙人。甲方为乙方的利益在合伙企业中代乙方持有合伙份额,乙方为对应合伙份额的实际所有人。 2、投资收益与风险承担 2.1 乙方就其实际出资份额所对应的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乙方,甲方不因自本协议所获的显名合伙人身份,而对乙方的实际出资份额享有投资收益。 2.2 乙方在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由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2.3 甲方承诺按乙方出资份额所占比例在合伙企业领取的投资收益,在代领后十日内全部支付给乙方。 2.4 因投资合伙企业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已经代为乙方向第三方承担了损失,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请求后将甲方代为承担的损失偿还给甲方。但是,若甲方擅自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则超出乙方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外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5乙方所获得收益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个人所得税等)均自行依法缴纳。如因甲方预先代付的,甲方有权在分配收益前予以扣除。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除上述投资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合伙企业的实际合伙人,有权通过甲方了解合伙企业的一切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其希望了解的合

合伙企业法确立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依据

《合伙企业法》确立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依据 出处:《法律适用》2008年第1期 一、问题的提出:《合伙企业法》修订后我国法律所确认的合伙形式 《民法通则》在第二章公民(自然人)中用了专节6个条文(第30条——第35条)规定了个人合伙,又在第三章法人中以联营的名义规定了法人合伙,即合伙型联营(第52条)和合同型联营(第53条),这标志着我国合伙法律制度的正式建立,也同时开创了依设立人性质区分合伙形式的先例,即依设立人是否为自然人而划分为“个人合伙”和“联营合伙”。[1]1988年4月颁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事实上规定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的表现形式为契约式企业,类似于《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合伙。[2]到2006年8月27日新修订《合伙企业法》的颁布,我国的合伙形式又有重大发展,其典型表现就是,合伙企业的形式由原来的单一的合伙企业变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总结目前我国法律关于合伙的规定,合伙的形式实际上可以被分为“合伙(包括个人合伙和联营合伙)”、“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三种,三种合伙形式中前者由《民法通则》规制,后两者由《合伙企业法》规制;前者是合伙,而后两者则是合伙企业。按照合伙法的一般原理,任何一个合伙组织都是以合伙协议为基础而成立的,而我国《民法通则》已经规定了有关合伙的最基本事项,以这些基本规定为依托,再运用合同法中的一般原理,可以使合伙协议表现出千变万化的形态,从而适应市民社会设立合伙经济组织的各种不同需要。既然如此,《合伙企业法》还为什么又要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呢,这是立法上的画蛇添足吗?本文拟通过对合伙形式的纵向横向等多角度的分析,回答这一问题。 二、必然性依据:从契约到组织是合伙形式的演进逻辑 “合伙也许是人类群体本能最古老的表现形式。”[3]这种结合方式早在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中已有规定,[4]到古罗马时代,合伙制度已经较为成熟。在优士丁尼法中,“合伙根据不同的标准被分为不同的种类。如根据所贡献的东西,合伙被分为”物合伙(rerum)“,”劳作合伙(operarum)“,”混合合伙(mixtae)“等。[5]此外,古罗马实际上还通行其他几种合伙,其中已经有了类似于现在大陆法系国家的隐名合伙。[6]但是,早期的这种合伙,还主要是一种契约关系,契约是达成这种合伙的基础,可以说,这是一种契约型合伙。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海陆贸易的需要,Commenda海上商业贸易合伙与Compaynia陆上商业贸易合伙作为两种商事合伙形式逐渐在中世纪形成,并由此导致契约型合伙向组织型合伙的发展。 根据美国学者哈罗德·J·伯尔曼的研究,柯曼达(Commenda)是于11世纪晚期在意大利、英格兰和欧洲的其他地方逐渐获得使用的。其最早的前身可能穆斯林的一种商业惯例,这种惯例在8—10世纪传播到拜占庭,包括南意大利的港口城市。在北意大利和阿尔卑斯山的那一边,柯曼达可能是在11世纪作为一种借贷契约开始的,但它很快就发展成为一种用于单一经营——通常是来回航行于中东、非洲或西班牙之间——的合伙协议。[7]此外,表现在不断发展的柯曼达等商业联合体法中的还有另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即伯尔曼所谓的“联合体成员的共同人格原则”,“虽然合伙只是根据协议建立的,但它构成了一种可以拥有财产、订立契约、起诉和应诉的法人。合伙人以合伙的名义联

隐名合伙合同新范本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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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合伙合同新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隐名合伙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合同条件于下: 第一条甲方开设_________商行专营_____________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____元整外,余人民币____元整,由乙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________元整后,即为 _____________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度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____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隐名合伙契约书样式

合同编号:2021-xx-xx 合同/协议(模板) 合同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隐名合伙契约书样式 隐名合伙人x x x(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第一条甲方开设x x商行专营x x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 x 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 x元整外,余人民币x 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x x元整后,即为x x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x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

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x x x x年x月x日起至 x x x x年x月x日止共为x年x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契约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担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契约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如中途欲将x x商行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五条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x x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丰契约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甲方在契约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十七条本契约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半规办理。 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名营业人(甲方):x x x 商行名称: 商行地址: 负责人:

雕刻合作协议书通用版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14786 雕刻合作协议书通用版

雕刻合作协议书通用版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系依_________法律设立之公司,主事务所位於 ______和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系依_________法律设立之公司,主事务所位於_________,由於甲方对_________具有珍贵之经验及技术,此项技术经加工後可应用於雕刻制造及销售产品,因此甲方愿意协助乙方并以乙方为设厂名义人,利用当地设厂之成本优势制造销售上述产品,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产品标的花岗石及其花岗石之加工雕刻等制品,由乙方觅料先行购买原料,但需经甲方之同意。 第二条合作方式(1)甲方负责提供设厂和产销技术供乙方於设厂地生产该产品,专利之专属权属於甲方。甲方得指定人员服务於业务推广和行政事务。人员之聘用,经理级以上人员和会计,出纳人员由甲方聘任,乙方人员系纯代工性质。对外乙方为全体代表之名义人,甲方以隐名合伙参加必要的行政事务监督。进出口业务则由甲方负责代理船务公司办理。(2)甲方同意开立信用状给乙方作为设厂之基金。 第三条发起设立:资本额和认股发起人以乙方名义办理公司登记,其资本额定为_________,甲方於设立登记时出资认股共_________股,合计_________元,乙方出资认股共_______股,合计_____元。乙方得以土地折换_____元,扺充股

合伙企业隐名合伙人份额代持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__ 合伙企业隐名合伙人份额代持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为《___________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显名合伙人和协议签订人。 2、乙方现拟以甲方的名义,按合伙企业确定的乙方出资份额,入伙合伙企业,成为合伙企业的隐名合伙人。并同意合伙企业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而获得投资收益,并依法承担投资风险。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代乙方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概况 现乙方决定以甲方的名义入伙合伙企业,成为该企业的隐名有限合伙人,乙方以认缴的出资额 为限对合伙企业及其对外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入伙合伙企业,进行合伙注资,并同意合伙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投资。由甲方与合伙企业的其他 合伙人签订相应的合伙协议及其他文件,并由甲方代乙方持有合伙企业相应的合伙份额,行使相应的权利义务,使乙方实际上成为合伙企业的隐名合伙人。

隐名合伙契约书(2020)

隐名合伙契约书(2020) 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7737

隐名合伙契约书(2020) 隐名合伙人xxx(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xxx(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甲方开设xx商行专营xx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x元整外,余人民币x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xx元整后,即为xx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x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 日止共为x年x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契约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担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第十三条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契约终止

合伙企业的类型和特征

合伙企业的类型及特征 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大类: 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特点: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普通合伙企业中又有其特殊形式,即“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点:1.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3.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 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 4.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1.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 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合伙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二、合伙企业的特征 1、合伙企业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合伙企业的非法人性,使得它与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相区别;合伙企业的营利性,使得它与其他具有合伙形式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合伙组织相区别;合伙企业的组织性,使得它与一般民事合伙区别开来,从而成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和多种法律关系的主体。 2、全体合伙人订立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企业是由全体合伙人根据其共同意志而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该组织的设立、活动、变更、解散等一系列行为都必须符合一定的行为规则,而合伙协议就是合伙企业的行为规则。合伙协议必须是书面的。如果没有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就不能成立,其运作也就无从谈起。

隐名合伙契约书格式范本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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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合伙契约书格式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隐名合伙人xxx(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xxx(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第一条甲方开设xx商行专营xx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x 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x元整外,余人民币x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xx元整后,即为xx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x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

隐名合伙合同书

隐名合伙合同书 甲方(出名营业人):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隐名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隐名合伙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约定于下: 第一条甲方开设_商行专营 _事业,共计资本金人民币 _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 _元整外,其余人民币 _元整由乙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_________ 元整后,即为______ 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被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 _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在

甲方同意后充作其出资的增加额。 第七条关于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如发生亏损,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 _%,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九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自___________ 年_月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 年_月_日止,共 年_月。 第十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合同的,应于年底提出,但须提前_个月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乙方应得的利益金;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剩余部分。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所出资本如不幸亏损殆尽,本合同终止,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 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三条甲方如中途欲将商行出让于他人,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_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 日即为本合同终止之日。 第十五条甲方在合同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经营合同范本之经营合同之隐名合伙契约书

隐名合伙契约书 隐名合伙人(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甲方开设商行专营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元整外,余人民币 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元整后,即为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为年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契约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担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契约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如中途欲将x x商行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五条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x x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丰契约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甲方在契约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十七条本契约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半规办理。 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名营业人(甲方): 商行名称: 商行地址: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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