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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科领办发〔2014〕1号长沙市2014年创新型单位建设工作方案

长科领办发…2014?1号

关于印发《长沙市2014年创新型单位建设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同意湖南省长沙市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的函》(国科函政…2010?21号)和《长沙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0-2015年)》文件要求,制定了《长沙市2014年创新型单位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长沙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13日

长沙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13日印发

长沙市2014年创新型单位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以率先建成“三市”为导向,强力实施“三倍”为目标,扎实开展2014年创新型单位建设工作,稳步推进长沙创新型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认定2014年度创建创新型单位

根据长沙国家级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要求,结合市创新型单位建设开展以来,创新型区、县(市)已全部覆盖,认定工作出现新的变化等实际情况,2014年创建创新型单位调整为:创建创新型企业、创建创新型科研院所、创建创新型学校、创建创新型科技服务机构、创建创新型社区、创建创新型乡镇(街道)、创建创新型园区等七大类型,并按照申报、评审、审批、公示等程序要求,新认定40家以上单位开展创新型单位创建工作。

(二)验收2013年度创建创新型单位(另行制订实施方案)加强对2013年度54家创新型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创建单位按照创建工作进度要求,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顺利通过验收。

二、创建创新型单位申报条件

(一)创建创新型企业

1、在长沙行政区域内注册和经营一年以上。拥有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企业资质齐全、

有效。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企业自主研发并拥有核心技术,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近三年获1项(含)以上发明专利或4项(含)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4项(含)以上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⑴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R&D)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2013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013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2013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⑵拥有市级(含)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等;

⑶近三年承担过省级(含)以上科技项目,能积极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并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团队,大专(含)以上学历的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建立了完善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

⑸择优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业,获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特种行业许可证、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主持或参与制定行业以上标准以及获市级(含)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企业。

4、拥有自主品牌和较强盈利能力。推广应用具有国内外技术水平领先的新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计等),

有企业自主品牌,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行业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影响作用。多项经济指标达到省级新型工业化指标标准。近三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税收入逐年稳步增长。

5、管理规范并拥有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具有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有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

(二)创建创新型科研院所

1、具有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研发领域和项目研究水平居国内先进、省内领先地位;建立了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人才队伍,专职科研人员占80%以上;近三年承担过国家级科研开发项目或课题,获得4项(含)以上发明专利或10项(含)以上实用新型专利。

2、具有较强的成果转化能力。建立了发挥实际作用的产学研合作平台,与2家(含)以上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成果转化成效突出,经济、社会效益明显。

3、拥有良好的研发条件。研发设施设备齐全,性能良好,科研基地或实验室运转状况正常;形成了良好的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机制,有较完善的创新保障与激励机制,作用明显。

(三)创建创新型学校

1、重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成立了“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工作小组,有校分管领导和年级组长负责,开展各项创新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近三年组织学生参加过市级以上科技创新活动,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含)

以上或国家级奖项;有稳定的科普教育和科技创新活动专项经费投入。

2、有较强的教学创新能力。建立了良好的教学和管理创新模式,学科发展迅速,课程设臵和教学科研方法有创新,承担过市级(含)以上教学创新或科研开发项目;人才队伍结构合理,教学、科研创新作用明显。

3、有良好的校园环境。有较完备的创新活动场地和设施条件;在人身安全、网络安全、校舍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责任明确。

(四)创建创新型科技服务机构

1、在长沙行政区域内注册和经营三年以上。拥有独立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企业资质齐全、有效。

2、具有较高的专业服务能力。创新文化氛围浓厚,拥有专业素养良好的创新团队,良好的行业服务信誉和服务品牌;服务对象有一定数量规模,承担过三项(含)以上省级或一项(含)以上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3、具有较强的科技服务能力。企业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平台,与至少一所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拥有科技服务及相关创新工作方案,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对接与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近三年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少于5个。科技服务事业单位承担如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灾害预警、科普教育、文化宣传等科技服务义务和责任,有

明确的职能定位和服务对象、服务范围及内容。择优认定近三年获得省级(含)以上管理部门通报表彰、授牌的科技服务机构。

(五)创建创新型社区

1、重视科技创新工作。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健全,明确专人负责科技创新工作,每年召开科技(管理、机制)创新专题会议不少于一次。

2、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积极开展特色创新工作,近三年社区创新性工作得到省级以上(含)通报表彰,或在省级以上(含)作经验推介;获得市级(含)以上“文明社区”称号,在和谐社区建设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3、建立了和谐的社区环境。社区环境优美,科普、医疗、文化、治安、综合等便民服务设施齐全,管理和服务良好;社区创新文化氛围浓厚,经常开展有利创新的各项社区活动;社区和谐稳定,近三年无重大政治事件和责任事故。

(六)创建创新型乡镇(街道)

1、重视创新工作。成立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组成人员、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每年召开科技(管理、机制)创新专题会议不少于一次。

2、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建立了知识结构合理,创新意识强的人才队伍,在社会管理模式创新方面有新突破。

3、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特色产业优势。制定了“一村一品”(指乡镇)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与实施措施,具备实施科技示范项目的组织能力;近三年经济实力在区、县(市)域经济中排名前

三位;主导产业优势突出,科技服务体系较为完善,有一个以上围绕主导产业或特色支柱产业的骨干企业及专业技术服务组织,主导产业带动区域配套发展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明显;在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示范带头作用。

4、环境优美。环境治理制度健全、成效明显;基础设施完备,配套服务体系完善,在所属区县(市)内处于领先地位。

(七)创建创新型园区

1、重视创新工作。成立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组成人员、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每年召开科技创新专题会议不少于一次。

2、具有浓厚的创新氛围。建立了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人才团队;制订并实施了“创新型园区”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建立了具有园区特色的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等机制,创新文化氛围浓厚。

3、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园区拥有1个省级(含)以上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产品和企业数量颇具规模,区内拥有3家(含)以上市级创新型企业(含创建创新型企业),规模工业企业新型工业化指标达到省级标准。

4、具备较完善的公共创新平台。建立了企业孵化体系、科技信息平台、技术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平台、科技中介等,能有效支撑园区企业发展。

三、程序和时间安排

1、申报(2014年2月15日-3月10日)

申报单位认真研究制定创建创新型单位工作方案,填写长沙市创建创新型单位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参照申报条件),经主管部门推荐后提交市科技局,并同时在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不下载打印)。

2、评审(2014年3月10日-5月31日)

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视情现场考察实际情况;确定初审合格单位并提交专家组评审,形成2014年创建创新型单位建议。

3、审批立项(2014年6月)

局长办公会研究专家组评审建议,形成认定意见,报市科技领导小组审批后,在长沙科技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发文认定“创建创新型单位”。新认定为“创建创新型单位”的,按照科技项目申报、立项程序,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四、申报要求

(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所涉及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的真实有效性、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申报单位有以下情况的不予受理:已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时间为2015年的;承担过市科技计划项目有不良记录的。

(三)请申报单位于2014年3月10日前将2014年度创建创新型单位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提交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处(市政府一办11楼1125办公室)受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sfc164@https://www.wendangku.net/doc/7817403583.html,。

(四)申报材料请提供创建创新型单位申报表、创建方案、附件材料(创新经费投入证明材料、获得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创新平台建设证明材料,企业2012、2013年度会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

(五)联系人:李畅

联系电话:0731-******** 137********

附件1:创建创新型企业申报表

附件2:创建创新型科研院所申报表

附件3:创建创新型学校申报表

附件4:创建创新型科技服务机构申报表

附件5:创建创新型社区申报表

附件6:创建创新型乡镇(街道)申报表

附件7:创建创新型园区申报表

附件1

创建创新型企业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推荐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注:表格空间不够,可另行附页。(申报材料需附单位承诺书,承诺所有材料真实,并由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2

创建创新型科研院所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推荐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注:表格空间不够,可另行附页。(申报材料需附单位承诺书,承诺所有材料真实,并由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3

创建创新型学校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推荐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注:表格空间不够,可另行附页。(申报材料需附单位承诺书,承诺所有材料真实,并由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4

创建创新型科技服务机构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推荐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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