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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热线材料201411

行风热线材料

2014年11月

新沂市卫生监督所现有卫生监督员38人,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医疗执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近几年来,紧紧围绕“执法上水平,事业上台阶,管理上档次,队伍强素质”的奋斗目标,在市委、市政府及卫生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狠抓三个文明建设,不断创新,求真务实,文明执法,在外部树立了“廉洁、公正、文明、高效”的卫生执法形象,在内部充分调动了广大监督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随着新沂经济社会建设步伐的加快,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如何更好的开展卫生监督与管理,使之能与城市发展相匹配,成为了新时期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课题。

在卫生局的支持和领导下,卫生监督所把队伍建设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全体监督员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监督机制,健全监督职能,实行综合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依法监督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增强为广大监督对象服务的意识,提高了办事效率,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

《行风热线》问答

(一)省文明城市创建,我们做了那些工作?

市里文明城市创建会议召开后,市卫生监督所按卫生局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创建省文明城市公共卫生具体考核指标要求,进行责任分解细化,明确具体责任人,并采取蹲点包片,将重点任务具体化,具体任务责任化,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头上有责任,并实行创建省文明城市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日报,两天一调度。为了迎接文明城市验收,市卫生监督所抽调10名卫生监督员将城区公共场所分为五个片区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我们卫生监督员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的工作。经过第一轮逐门逐户检查,共检查住宿场所118家,饭馆66家,商场超市10家,洗浴26家,美容美发107家,娱乐场所6家,车站候车室2家,共计334家。督促办证,制作创建省文明城市宣传材料,印发“致公共场所从业业主的公开信”500余份,所有公共场所全部发放。对于无证的限期办证,卫生不达标的限期整改。

(二)、卫生部新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请问你们是如何贯彻落实的?

答: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人民对健康安全要求的不断提高,卫生部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理》重新修订并实施新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卫生部1991年3月11日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为使我市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细则》的各项卫生监督管理要求,提高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近年来,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措施进行贯彻实施:

1、强化宣传培训,确保实施细则全面普及。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各类法制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实施细则》的社会普及率,督促指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提高法律责任意识,举办了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一万多人次,印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2000余份,悬挂横幅46条。

2、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完善监管手段。

新《实施细则》将执法主体由“卫生防疫站”统一修改为“卫生行政部门”,明确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具体监督执法任务,增加了公共场所禁烟等内容,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提出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相关制度和公共场所的卫生设施设备、室内空气、饮用水、采光照明、噪声、装饰装修等新规范。作为卫生监督机构要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熟练掌握并运用新《实施细则》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模式,在公共场所(含餐饮单位)卫生许可、集中空调卫生许可、量化分级管理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科学运用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测等辅助性技术手段,结合全面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力求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管上一个新台阶。

3、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处理好卫生监督与健康服务两者的关系在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突出监督指导服务为主,行政处罚只是手段确保新《细则》在我市公共场所监管中取得真正的社会成效,为群众健康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公共场所具体包括哪些?

答: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公共场所是指七大类28种,具体是下列公共场所:

1、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店)、书店;

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2012年,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的行政许可被国务院取消。目前是7类25种。

(四)、怎么选择卫生放心满意的旅店?

答:无论是当地或外出选择旅店住宿,要查看其是否有住宿业卫生许可证;其次要在登记处查看其卫生信誉等级;最后是检查其提供的公共用品(用具)是否消毒,并有已消毒标识。

最近,结合省级文明城市复评迎检工作,我们正在开展对旅店住宿业、美容美发业等公共场所卫生进行集中整治,整治内容主要为:“两证”是否齐全;公共用品用具是否消毒;是否有禁烟措施等,并在全市住宿业等公共场所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所有公共场所单位的醒目处悬挂一块卫生信息公示牌。信息牌上的内容除了包括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等级外,我们还将增加脸谱表情,分别用形象化的笑脸、平脸、哭脸来表示A、B、C三个等级。A级相对来讲是条件比较好的单位,卫生比较优秀,B级条件良好,C级是一般的单位。我们对信息公示牌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我们监督结果的不同,及时地把日常监督的结果反映在信息公示牌上。通过卫生监督信息公示,

使消费者对公共场所单位的整个卫生状况,还有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结果,能够有一个更加直接的了解。目的也是为了提升我市对外服务窗口整体卫生水平,增强新沂作为东陇海线上第三大城市的社会美誉度。

(五)、如何加强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管。

关于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要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卫生管理的目的是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如: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空调送风中检出嗜肺军团菌、b-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风管积尘中检出致病微生物;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

为贯彻落实部、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减少传染病空气传播途径,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整体推进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规定,做好公共场所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作为卫生审查一项重要内容。对违反《办法》的相关规定,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的经营单位,要依法责令改进、给予行政处罚、通过媒体曝光;对导致或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流行、或有重大隐患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要采取卫生

行政控制措施,暂停营业,必要时,吊销卫生许可证。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清洗消毒的公共场所,其卫生监督量化分级不得评定为A 级,并视为公共场所卫生设施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不给予新办、延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六)、《细则》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有那些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

(七)、对公共用品用具有什么要求?

4、《细则》对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八)、《细则》对禁烟有何规定?

答:新《细则》增加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

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九)、我们卫生监督所对生活饮用水的监管情况?

今天,我和大家讲述一下,市卫生监督部门对生活饮用水方面的监督管理情况。我们卫生监督所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上级要求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饮用水安全问题是民生的重中之重。我们定期对供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档案。目前,我市共有1家城市市政供水单位新沂市自来水公司,城市自建供水单位4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117家,二次供水单位8家,农村学校自建供水设施单位 6 家。所有供水单位水源选址在规定的距离内无污染源,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区,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学校自备水的单位基本上有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水源水质基本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城市市政供水单位、城市自建供水单位均办理有卫生许可证,供水单位供水人员均持有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周二,我们还专门组织了农村饮水卫生安全知识培训,五十余名农村水管人员参加了培训并取得了合格证。

一、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是什么?

生活饮用水是指人类饮用和日常生活用水,包括个人卫生用水,但不包括水生物(如养鱼)用水以及特殊用途的水。2006年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它主要基于三个方面来保障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即确保饮用水感官性状良好;防止介水传染病的

暴发;防止急性和慢性中毒以及其他健康危害。控制饮用水卫生与安全的指标包括四大类:微生物学指标;水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放射性指标。

二、水被微生物污染的特征?

答:水被微生物污染的特征:突发性大量人群发生相似疾病;人和动物粪便污染是引起介水传染病发病的主要威胁。

三、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如何处理?

答:立即停止饮用该水源,并立即报告卫生监督协管员、村委会、乡镇政府、卫生部门等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四、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什么制度?

答:卫生许可制度

五、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区、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清水池应注意哪些卫生问题?

答: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划定生产区的范围。生产区、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清水池外围30米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

六、供管水人员为什么要定期体检?

答:防止供管水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将所患疾病经水传播给健康人群。

七、供管水人员为什么要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答:让供管水人员熟悉有关的法律、行政规章、饮水卫生标准,掌握相应的卫生知识。

八、什么是生活饮用水,有什么卫生要求?

生活饮用水是指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我国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了严格的卫生要求,即:1.流行病学上安全:不含有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2.化学组成对人无害:水中所含有的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对人体不造成急性中毒、慢性中毒和远期危害;3.感官性状良好:无色、无异味和异臭,无肉眼可见物。

九、自来水出现异常情况怎么办?

当饮用水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拨打新沂市卫生监督所热线电话0516-********向卫生监督部门报告情况,并在其指导下妥当用水,或停止用水。同时还应报告居委会、物业部门和周围邻居停止使用;用干净容器留取3至5升水作为样本,提供给卫生检测部门。如不慎饮用了被污染的水,应密切关注身体有无不适。如出现异常,应立即到医院就诊。接到政府管理部门有关水污染问题被解决的正式通知后,才能恢复使用饮用水。

十、如何正确使用饮用水机

在选购和使用桶装饮用水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应购买标注有卫生许可标志、市场上有一定知名度的产品,不要购买无证产品;即使是质量较好的桶装饮用水,开封后应尽量在最短的时间内饮用。饮水机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会引起污染,危害人体的健康,因此,饮水机需定期清洗消毒。

十一、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和卫生三项基本要求:

1.为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要求生活饮用水不含病原微生物。

2.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要求水中的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及潜在的远期危害(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

3.水的感官性状是人们对饮用水的直观感觉,是评价水质的重要依据。生活饮用水必须确保感官良好,为人民所乐于饮用。

今后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卫生部门发布的饮用水水质公告,对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规范,随时了解饮用水水质状况,使饮用水卫生标准更贴近群众的生活,在保护人群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十二、水龙头中放出的自来水为什么有时会出现白色气泡?

放出的自来水有白色气泡,尤其以早晨第一次放水时最为明显,这主要是因接管、检修、抢修等停水或管道失压后使空气进入管道中,在自来水压力恢复时,自来水管中渗进了空气,空气溶解在水中,形成

微小的气泡,放水时就与自来水一起流出来产生的白色状浑浊,当放置片刻后水中的空气即可挥发澄清,不影响水质。

十三、为什么自来水有时会出现浑浊或呈黄色?

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有三种可能的原因:

①管道或水龙头陈旧,管中或水龙头中的沉积物、铁锈随水流出。

②水箱长时间没有清洗,或因防护不当受污染,导致水质变黄、混浊。

③停水后管道进入空气,使管壁生成氧化物(俗称铁锈),再来水时经水流冲刷,铁锈脱落导致水质变黄,放一段时间将恢复正常。处理办法:用户可以打开水龙头放水一段时间,将沉积物或铁锈排清,一般情况下,短时间内水质即可恢复正常。

在饮用水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水质卫生安全问题,请拨卫生监督投诉电话:88928535

新沂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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