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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利的基本常识

一、什麽是专利?

z它有下面三种含义:(1)专利权;(2)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3)专利文献。

从法律角度来说,“专利”通常指的是专利权。所谓专利权,就是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专利权不是在完成发明创造时自然而然产生的,而是需要申请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手续进行申请,并经审查批准才能获得的;也就是说,专利权只能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授予。凡是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向申请人颁发专利证书,并将有关事项在《专利公报》上公告。

二、专利的三大特点:

z独占性:独占性,也称排他性、垄断性、专有性等。独占性指的是,对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国家只授予一项专利权。被授予专利权的人(专利权人)享有独占权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如果要实施他人的专利,必须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二、专利的三大特点:

z地域性:即空间限制,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才有效,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一件发明若要在许多国家得到法律保护,必须分别在这些国家申请专利。

z时间性:指专利权有一定的期限。各国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限都有自己的规定,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三、专利的种类:

z专利的种类,即专利权的客体,或专利法的保护对象,各国专利法规定不尽相同。例如,美国专利法规定保护对象有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植物专利。我国,日本,联邦德国意大利等国的专利则分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三、专利的种类

z发明专利

z发明专利(patent for an

invention),是指利用自然规律作出的

较高水平的新技术发明,即对产品,方

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这种技术方案必须是能解决具体课题,并

能实现的方案。发明专利可分为两大类。

z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用具

等。

z方法发明:如制造方法,测量方法及特定

用途的方法发明等。

三、专利的种类

z实用新型专利

z实用新型专利(utility models)指对产品的形

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

案。

z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发明专利既保护产品发明,

也保护方法发明,而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具备一

定形状的物品发明。方法发明及没有一定形状的

液体,粉末,材料等类产品发明不属于实用新型

专利的保护范围。

三、专利的种类

z例如,日本甲阳化成株式会社于1973年4月24日向日本特许厅提出一件有关水处理剂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审查后于19*80年11月14日被驳回。理由是该申请案所述的水处理剂本身没有一定的形状,因而不具备缺德实用新型专利所必须的条件。

三、专利的种类

z外观设计专利

z外观设计专利(designs)指对产品的形

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作出的富于美感

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z概括的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

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这种设

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

或者两者的结合。

三、专利的种类

z一件外观设计专利只适用于一类产品,若有人将其用于另一类产品上,不视为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例如,地毯上图案的设计,专利权只适用于地毯外观设计。如果有人将相同图案用于衣料上,不视为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因此,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需要指明用于何类产品。

z专利的申请及审批流程案例:英国迪莫斯公司于1968年12月13日向日本专利局提出《汽车后视镜竖杆》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申请号为昭43—37459。经审查被驳回。理由是,申请文件中未表明竖杆怎么与后视镜接合拆装,因而不能独立使用。它只能是汽车后视镜的一个不可分割的著称部分,不能单独销售,因而不能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四、专利的申请及审批流程

z发明专利

z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五、优先权

z优先权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优惠权利,为巴黎公约缔约国之间相互承认,共同遵守。优先权指的是,任何缔约国的申请人,向一个缔约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一定的期限内(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为12个月,外观设计专利为6个月),若再向其他缔约国就同一发明提出专利申请,可享受优惠的权利,即将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视为后来在其他缔约国提出申请的日期。

z因此,一项发明在一个缔约国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即使内容已经公开了,只要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其他缔约国提出专利申请,完全不影响后一申请案的新颖性。一般说来,一项发明的第一次申请的日期称为申请日,如果要求优先权,则称其为优先权日。

六、有关专利的国际条约和组

z巴黎公约:

–1883年,由法国等11国发起签订了“保护工

业产权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确定了各成员国在制定工业产

权法(包括专利法)时必须遵守的原则,目前,巴黎公约的成员国已有160个。我国于

1985年3月19日加入巴黎公约。

有关专利的国际条约和组织

z专利合作条约(PCT):

z PCT的英文全称为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专利合作条约》)。它是世界性的国际

条约,旨在推进专利制度的国际化。PCT是保护

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之间签定的专门条约之

一。该条约是1970年6月19日在华盛顿召开的国

际会议上,由美国倡议订立的。

z PCT于1978年1月24日生效,1978年6月1日起正式

接受申请。1978年开始受理申请时有成员国18

个,至今已增加到109个。我国于1994年1月1日

加入PCT.

欧洲专利公约

z欧洲专利公约(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 简称:”EPC”)是在1973年10月5日在德国慕尼黑签定的。该条约于1977年1月7日生效。根据欧洲专利公约的规定,欧洲专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简称EPO)于1977年11月1日成立。其总部设在慕尼黑,在海牙和柏林有分局。从1978年6月1日起正式接受专利申请。目前欧洲专利公约的成员国有17个。它们是:英国,法国,德国,奥地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瑞士,瑞典,意大利,列支敦士登,希腊,西班牙,爱尔兰,摩纳哥,挪威,丹麦。欧洲专利局负责欧洲专利的申请,审查和公布,实行同意的专利制度。

转基因技术及其生物安全管理

农业转基因技术及其生物安全管理 一、生物技术与遗传改良生物 生物技术(biotechnology)是当代科学技术的前沿领域之一,包括基因工程、蛋白质工程、酶工程、细胞工程、组织工程和生物信息技术等等一系列新技术。其中基因工程(genetic engineering)及其操作技术——重组DNA技术(recombinant DNA technology)在近二十年来发展极为迅速,成为引领生物技术的先导。1953年Watson和Crick首次提出了DNA二级结构的双螺旋结构模型,揭示了DNA分子双螺旋结构及其与遗传功能的关系,开创了分子水平阐述生命现象本质的新纪元。1972年美国斯坦福大学Paul Berg教授利用限制性内切酶和连接酶成功完成了噬菌体DNA和猴病毒SV40DNA的体外重组;1973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Herber Boyer教授等成功完成了大肠杆菌抗四环素质粒和抗卡那霉素质粒的体外重组产物到大肠杆菌的转化,并成功实施了表达。这之后,生物技术便进入了基因工程时代,人类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从生命的最基础物质—DNA水平改造生物体,继而改造自然界。 遗传改良生物(gn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GMO),是利用重组DNA技术产生的生物体的统称。通常称为转基因生物(transgenic organism)。转基因生物的定义主要是指该生物被转入的基因是经过人工重组的来源于不同生物或人工合成的新基因,常含有至少一种非近源物种的遗传基因。目前,转基因受体包括有微生物、植物、动物。实际上,构建转基因生物的目的,是在于通过相对便捷的手段①获得在以常规操作较难或需较高成本获得的、或有特殊需求的人类生命活动所需的某些表达产物(如:利用转基因植物生产乙肝疫苗等);②获得或作为或替代操作工具的天然受体生物所不具备的某些特定的遗传性状(如:基因操作所需的特定克隆;某些工程菌;抗虫或抗除草剂转基因作物等)。借助于转基因生物的构建,生物技术已经在医药领域如:生物制药、诊断试剂等以及农业领域的转基因农作物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其中转基因农作物的培育、田间释放、及进入市场等一系列行为,尤其使生物技术深入到人类日常生活和劳作中,并给自然界带来意义深远的重大影响。 二、转基因农作物

发明创造申请发明专利的知识点

关于发明创造申请发明专利的知识点今天来聊聊关于发明创造申请发明专利的一些知识点,发明创造是否可以申请专利?是否可以申请专利?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等等。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发明创造是否可以申请专利、发明创造是否可以授权等。 1、发明创造是否可以申请专利? 专利法第二条规定了专利权的保护客体,也就是专利法的保护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如果您的发明创造符合以上条款,除下列情形外,申请后有可能被授予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做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2、发明创造是否可以授权? 发明创造只有在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下才能被授予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3、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各章自测题答案

2009 年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第一期各章自测题答案 第一章 第1题:下列国际公约中,TRIPS不要求全体成员必须遵守并执行的是(10.0 分) A: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B:〈〈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 C:〈〈世界版权公约〉〉 D:〈〈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正确答案:C 第2题:下列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辖的国际公约与TRIPS共同遵守的是( 10.0 分) A:最惠待遇原则 B:对权利合理限制原则 C:透明度原则 D:对行政终局决定的司法审查和复审原则正确答案:B 第3题:可以加入《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与WTO勺成员是(10.0 分) A:加入联合国的独立主权国家 B:独立关税区C:国际实体组织 D:非政府组织正确答案:A 第4题:下列措施中,TRIPS没有强化的是(10.0 分) A:知识产权的执法程序和保护措施 B:协议的执行措施 C: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 D:知识产权的权利用尽原则正确答案:D 第5 题:狭义的知识产权贸易的标的是( 10.0 分)A:知识 B:技术 C:产品D:知识产权正确答案:D 第 6 题:我国内地第一部〈〈著作权法〉〉颁布于( 10.0 分) A: 1988 B: 1989 C: 1990 D: 1991 正确答案: C 第7 题:我国内地第一部〈〈专利法〉〉颁布于( 10.0 分) A: 1985 年 B: 1984 年C: 1986 年 D: 1983 年正确答案:B 第8 题:中国第一部具有专利性质的法规是( 10.0 分) A:《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暂行条例》 B:《振兴工艺给奖章程》 C:《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D:《专利法》正确答案:B 第9 题:世界第一部专利法诞生于( 10.0 分)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001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4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 规的决定》修订 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农业转基因生物,是指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农产品加工的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主要包括: (一)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微生物; (二)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 (三)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

(四)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分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 本条例所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是指防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危险或者潜在风险。 第四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由农业、科技、环境保护、卫生、外经贸、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国家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实行分级管理评价制度。

专利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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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基础知识 1、什么是专利? 专利一词,一般有三种含义,即专利权、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和专利文献,但主要是指专利权。所谓专利权就是由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据专利法授予申请人的一种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专有权。 2、什么是专利法? 专利法是调整因为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实施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是国家重要的经济法规。专利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的申请和审查批准程序,专利权人的权利义务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和专利权的保护等。 3、专利权的种类? 我国专利法保护三种专利,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4、专利权有哪些特点? (1) 独占性: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排他性质,任何人要实施专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并按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否则就是侵权。

(2) 时间性:专利权只有一定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就不在存在,它所保护的发明创造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专利权的期限是由专利法规定的。 (3) 地域性: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授予国的本国有效,对其它国家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每个国家所授予的专利权,其效力是互相独立的。 5、什么人可以申请专利? 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申请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合法受让人也可以申请专利。 合法受让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由发明人或设计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有偿或无偿地转让给第三者;另一是由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去世,其继承人合法继承专利申请权。 几个人共同完成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归几个人共有。 对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人、设计人所属的单位。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持有,非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所有。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持有和所有单位,应当根据发明创造的意义和实施以后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设计人按照其对完成发明创造所做贡献的大小,给予奖金和报酬。 6、什么是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 依据专利法和实施细则规定以下情况完成的发明创造都是职务发明创造:

知识产权基础PPT整理的复习资料

专利基础知识-----知识产权基础 我国于1980年3月3日向WIPO递交了加入申请书,并在3个月后成为WIPO 的正式成员国。 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权利法定,知识产权依法产生。 WTO列举的知识产权范围:版权与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WIPO中规定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关于人们努力在一切领域的发明的权利、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关于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权利、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知识产权的取得就是指民事主体全面满足法律规定的实体条件和程序要求后,依法获得相关知识产权的过程及结果。 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即绝对取得:依法申请取得、依法自动取得 知识产权的继受取得即传来取得或相对取得 知识产权的特征: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知识产权权利的法定性(依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发生)、知识产权权益的双重性(人身权与财产权)、知识产权使用的多元性(知识产权及其客体使用多元)、知识产权权属的专有性、知识产权权源的地域性、知识产权期限的时间性(商标、地理标志除外)、知识产权权能的限制性 著作权(广义)(著作权、邻接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外国实用艺术品著作权)商业秘密权知名商品权科技成果精神权利(自动)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登记或使用) 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申请) 商标权(注册商标申请获得,驰名商标申请或自动) 企业名称权(国内申请、国外自动) 地理标志权(申请、登记、自动)特殊标志权(一般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注册) 狭义著作权的具体种类:人身权(发表、署名、修改、保持完整)、财产权(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其他) 邻接权的具体内容:出版者权利、表演者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权利 工业产权的种类:技术类工业产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非专利技术成果权)、制止不正当竞争权(经营秘密权等)、标识类工业产权(商标权、知名商品权、厂商名称权、地理标志权、特殊标志权) 科技成果精神权利的内容:科学成果精神权利(发现权):发现人;署名权与科技奖励权: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权(国家技术发明奖);其他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保护的特点: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双管齐下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知识产权案件的一审管辖权;民事案件一审管辖:专利52个中院,植物新品37个中院,集成电路由43个中院,其他知识产案件全部中院,加15个基层法院;行政案件一审管辖:各地中院,但以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的由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受理;刑事案件一审管辖:基层、中、高级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措施:行政强制措施: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查封、扣押或扣留等形式;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其他行政处罚;行政调解:自愿或请求 行政强制措施: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的组织,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财产或有关行为予以强制限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有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查封、扣押或扣留等形式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

沪科版高中生物-第二册6.3.1《基因工程与转基因生物》教案

第六章遗传信息的传递和表达 第三节基因工程与转基因生物 第一课时基因工程 一、设计意图 本节内容在上个版本的新教材的基础上做了修改,老版本的教材在介绍基因工程时,知识性的介绍了基因工程的概念、操作步骤及应用前景,比较枯燥,而这一次新教材对该内容做了很大的改变,利用各种实例把基因工程这个枯燥的概念进行了生动的描述,知识的可接受性更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减轻了教学的难度。另外,在转基因技术的应用这方面,具体的介绍微生物、植物、动物基因工程,开阔了学生的眼界,使学生了解了我国生物技术的发展水平,感悟生命科学的发展对生物技术发展的推动作用,同时,通过对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问题的讨论,使学生感悟科学技术是“双刃剑”。 课标建议教学分2课时完成,可以“基因工程及其基本过程”一课时,“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和转基因生物产品的安全性”一课时。由于基因操作的基本步骤比较抽象和微观,理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需要将复杂的问题简化,使学生直观地理解抽象事物。在教学中为了使学生对基因操作的基本步骤有一个宏观的了解和认识,可以先让学生观看基因操作步骤的有关录像或flash资料,在观看过程中教师要提出相应的思考问题启发学生思维,加深对基因操作步骤的理解。在讲解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和转基因生物产品的安全性时,可以结合实例,同时结合教材上的“阅读与思考”、“发现之路”,或者学生课后自己收集资料进行学习,使学生感受现代生物技术的灿烂前景,同时培养学生收集和获取最新生物技术信息的能力。 二、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 1、理解基因工程的概念 2、理解基因工程的基本过程 3、理解基因工程的应用及其可能带来的安全性问题 过程与方法 1、通过学习和阅读基因工程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事件和研究成果,加深理解基因工程的 原理和一般操作过程。 2、从网络和报刊杂志上搜索并关注基因工程对人类经济、生活和科学发展的贡献,及 其发展前景和可能带来的安全性问题 3、开展“科学技术是双刃剑”的思考和讨论。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全面思考基因工程所带来的巨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社会伦理和安全性问题, 树立正确的科学价值观。 2、从基因工程的发展历程中,感悟生命科学的发展对生物技术发展的推动作用。 三、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1、基因工程的概念 2、基因工程的基本步骤

转基因生物的利弊分析

转基因生物的利弊分析 第二临床医学院2012101061 黄俊霖 内容摘要:转基因生物指经遗传基因修饰了的生物体。转基因生物包括转基因 动物、转基因工程药物和转基因作物,用转基因生物材料制成的食品称为转基因食品。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是现代生物技术或基因工程技术的产物,是当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与成功。但它也与科学技术一样是柄“双刃剑”,福祸相依,如何趋利避害、化险为夷,在于对其正反两方面的关系和机制有充分的认识,要掌握得法、监管适宜、运用得当。必须加强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给公众以充分信息,让公众从非理性的恐慌和迷茫中明智地走出来。 关键词:转基因生物、食品安全、基因经济、人类环境与健康 20世纪以来,生物技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并在医药、农业及食品工业等领域获得广泛的应用,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转基因技术作为生物技术的核心, 是指利用分子生物学手段将人工分离和修饰过的基因导入生物体基因组中,使其生物性状或机能发生部分改变。这一技术称为转基因技术,在中国亦称为“遗传工程”、“基因工程”。经转基因技术修饰的生物体常被称为“遗传修饰过的生物体”(genetically modifiedorganism,简称GMO)。 目前, 转基因作物在一些发达国家像美国、阿根廷逐渐推广,上市的转基因食品已达几千种,转基因动物的研究给疾病的治疗、新药的制造带来了新的契机。总之,转基因技术的发展与应用给农业、医药的发展与之,转基因技术的发展与应用给农业、医药的发展与疾病的治疗提供了崭新的空间,将给人类带来巨大的利益。毫无疑问,转基因技术将成为近期内发展最快、应用潜力最大的生物技术领域之一。 一、转基因生物的优点 1、转基因植物 1.1抗除草剂转基因植物 杂草是农作物生产的大害,将抗除草剂基因转入栽培作物,可以有效地使用除草剂除治田间杂草,保护作物免受药害,从而增产增收。抗除草剂基因植物是最先进入田间生产的转基因植物,也是当前种植面积最大的一类转基因作物。 1.2抗虫转基因植物 害虫是农业生产的另一大患害。全世界每年用于化学杀虫的费用高达数十亿美元。杀虫剂大量使用既增加农业成本又造成环境污染,特别是难降解、亲脂性的农药,其不但残留高,还可以通过食物链逐级富集放大,破坏生态平衡。因此,将各种抗虫基因导入栽培作物,由植物自身合成杀虫剂具有重大的经济和环境效益。2、转基因动物 利用DNA重组技术将特定的外源基因导入动物染色体,使其发生整合并能遗传,这将产生新的动物个体或品系。这些转基因动物作为医学研究的模型,用于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和治疗等方面的研究。研究转基因动物的重要目的之一是用它来培养人体器官,解决人体器官移植供体短缺问题,也可利用这种动物“生产”获得所需的药物,因为某种药品无法或极难用人工合成的方法来获得,只能从生

著作权法基础知识及相关习题问题详解(知识产权法)

著作权法第一次修改解决的实际问题 1)解决超国民待遇问题。 2)增加了网络传播权是修改的又一亮点 3)确立了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4)增加了侵权打击力度。 ●著作权法的作用 一)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是保护创作者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二)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是衡量知识价值的杠杆 三)著作权法是建立正常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 四)制定著作权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五)著作权法是国际间文化艺术交流的桥梁 ●作品的围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影视作品 七)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十)法律规定的其他作品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一)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 二)依法禁止出版和传播的作品 三)不适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四)缺少作品实质要件的对象。诸如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公式等。 五)竞技体育运动 六)已过保护期的作品 著作人身权的特点 1.专属性。 2.法定性。法人和非法人团体可视为作者享有著作权; 3.不可转让性。 4.永久性。 ●我国著作人身权的容 1.发表权 2.署名权 3.修改权 4.保护作品完整权 ●我国著作财产权的容 1.复制权。 2.发行权。 3.出租权。出租权客体仅限于影视作品和计算机软件。 4.展览权。展览权的客体: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及可以公开列的其他作品。衍生分析:未

经小说著作权人许可将其已发表过的小说手稿公开展览,并不侵犯小说著作权人的展览权。 5.表演权。客体:戏剧、文字、舞蹈和音乐作品等。 6.放映权。客体:文字作品,戏剧、曲艺作品,音乐作品,电影、电视作品。 7.广播权。广播权适用于文学作品,戏剧、曲艺作品,音乐作品,电影、电视作品等。 8.摄制权。电影类作品,但并不仅仅指将小说拍成电影片、电视剧等。未经许可将音乐作 品、美术或摄影作品摄入电影、电视也构成侵犯摄制权。 9.改编权。并非所有文字转化都是翻译,如将汉文转换为盲文,不是翻译,仅是复制。 10.翻译权。 11.汇编权。 12.注释权和整理权。 13.改编权。 14.信息网络传播权。 15.其他著作财产权。 ●著作权主体的分类 作者主体和非作者主体 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 国主体和外国主体 自然人主体、法人主体和国家主体 著作权继受主体的确定 1.因继承、遗赠、扶养协议成为主体。 2.因受让合同成为著作权主体。 3.国家成为著作权的特殊主体。 ●合作作品的构成条件: 1)两人以上合作创作。 2)创作结果符合作品的要求。 3)必须有共同的创作意图。 4)具有共同创作行为。 简单劳务性工作不视为创作劳动,如抄写稿件、整理资料等。概括四个字“合意、合作”。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与联系 1.联系: 1)从属关系。邻接权是作品传播者的权利。是派生权利。多数国家在著作权法中专章规定。著作权的许多规定适用于邻接权。 2)补充保护。对独创性低于著作权保护要求的劳动成果予以保护。如美术作品受著作权保护,而独创性较低的版式和装帧设计,则受邻接权保护;录像作品受著作权保护,而录像制品则受邻接权保护。 还可以加上:都与作品相联系;都是法律规定的权利;都具有严格的地域性。 2.区别 1)主体不同。作品创作者;邻接权主体是作品传播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者和出版者。 2)客体不同。著作权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传播者艺术加工后的作品。创作者劳动和传播者劳动。 3)保护容不同。著权保护作者人身权和财产权;邻接权保护除表演者权外都不具有人身权利性质。

医药产业以及生物产业格外依赖的知识产权保护

医药产业以及生物产业格外依赖知识产权的保护 医药领域是一个特殊的技术领域,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由于药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关系到国计民生,而药品发明的知识产权保护又与药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因此各国都十分重视该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随着生物技术及人类基因组计划的迅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更为医药行业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医药领域对知识产权及专利保护依存度很高 总体来说,医药领域的发明投资很大。据美国制药协会统计,国际上每研制一种化学新药需要投资约8亿~10亿美元;而且,各制药公司用于研究开发的费用已经增加至占其销售额的15%~20%,该比例相对于其他化学工业的3倍以上,且远远高于一般的技术领域。 医药发明难度高也是该领域的一大特点。新药的研究开发是一项技术难度很高的工作。仅以药物化合物的筛选为例,每4000多种已经合成的、具有药物活性的化合物中,只能筛选出5种左右进行临床试验,而最终能够成为产品的仅有1种。因此,大部分制药工业不发达的国家尚无这种筛选手段及模型,从而无能力创制新药,而主要靠进口或仿制别人创制的药品。 一种新药的创制,从药物化合物的合成、筛选、药效及毒性试验、动物试验到各种临床试验,直至最终批准上市,中间要进过许多阶段,其时间往往可达10年以上。由于药品是人类健康的必需品,任何国家和民族都有需求,因而其市场非常广阔。某些影响较大的药品,如青霉素等,其市场甚至可以遍布整个世界。由于药品涉及国计民生,直接影响人民的生活和生命,因而意义非常重大。在极端情况下,例如在瘟疫传播时,重大的药品发明甚至能够影响整个民族的生存。 因此可以说,医药领域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专利保护依存度最高的技术领域之一。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曼斯菲尔德经过研究分析后曾经得出结论,如果没有专利保护,60%的药品发明不能研究出来,65%不会被利用。 生物技术的发展与知识产权制度密不可分 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实施,特别是自2000年6月26日人类基因组测序基本完成的消息发布以来,生物技术已经成为全世界、全社会特别关注的热门话题,生物产业的发展已经引起了许多国家政府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现代生物技术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首先,在农业方面,自1983年转基因烟草和马铃薯首次问世以来,转基因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棉花、大豆、油菜等转基因植物相继出现并已得到大面积种植,现已有120多种转基因植物。其次,转基因动物如转基因鼠、转基因鱼、转基因猪、转基因牛和转基因鸡已经陆续被克隆出来,尤其是转基因羊"多利"、"元元"、"阳阳"、"欢欢"和"庆庆"的出现,使克隆技术又上了一个全新的台阶。目前,全世界有关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的论文和专利数量已占总量的30%。 生物技术尤其是基因工程的商业价值集中体现在生物制药行业,生物制药的焦点又集中在寻找疾病相关基因上,可以说,一个基因可以成就一个企业,甚至带动一个产业,其商业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4号 【修改依据】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法宝提示】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01.05.23 【实施日期】2001.05.23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04号)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01年5月9日国务院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二00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农业转基因生物,是指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农产品加工的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主要包括: (一)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微生物; (二)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 (三)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 (四)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份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 本条例所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是指防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危险或者潜在风险。 第四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的有关规定,负责转基因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转基因技术的应用现状及展望

中国转基因技术的应用现状及展望 摘要:针对国内外研究转基因的现状,简要综述了转基因技术的发展概况,我国在转基因技术上的发展概况以及所取得的成就,并且针对转基因技术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叙述了我国转基因技术的安全管理情况,提出了对发展我国转基因技术的建议,阐述未来农业转基因技术的发展趋势和保障措施。 关键词:转基因技术;现状;展望 Application Status and Prospect of China Transgenic Abstract: Be directed to status of gene transfer on domestic and overseas, reviewed briefly the development of transgenic technology, In the development of transgenic technology in our country as well as the achievements, and unfavorable factors may exist for transgenic technology, describes the safety management of our transgenic technology, suggestion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ransgenic technology. Further, the development trend and the safeguards of the transgenic biotechnology in Chinese agriculture were described. Keywords: transgenic; status quo; expectation 21世纪是生物技术的世纪,生物技术在农业领域中的运用将为农业生产带来新的革命。转基因技术,是指运用科学手段,将基因片段转入特定生物中,并最终获取具有特定遗传性状个体的技术[1]。转基因技术通过在细胞和分子水平上对基因进行操作,打破物种间遗传物质转移交换通常具有的天然屏障,实现农作物目标性状的定向改良,是生物技术领域发展最快的前沿技术之一[2]。自从人类耕种作物以来,我们的祖先就从未停止过作物的遗传改良。过去的几千年里农作物改良的方式主要是对自然突变产生的优良基因和重组体的选择和利用,通过随机和自然的方式来积累优良基因。因此,可以认为转基因技术是与传统技术一脉相承的,其本质都是通过获得优良基因进行遗传改良。 1转基因技术的发展概况 1974年,波兰遗传学家斯吉巴尔斯基[3]称为合成生物学概念的就是基因重组技术,1978年,诺贝尔医生奖颁给发现DNA限制酶[4]的纳森斯、亚伯与史密斯,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1、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工商等领域内,智力创造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或工商业经营活动中工商标志所有人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范围: 广义的知识产权——七类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记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狭义的知识产权——三类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二、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1、知识产权的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私权。 ?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 ?知识产品之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之有形而言的。 ?它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2、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1)专有性 ?独占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垄断。 ?排他性: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2)地域性

?领土限制: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域外效力:缔结了诸多知识产权双边协定和国际公约 (3)时间性 ?法定期限内权利受保护 ?超过有效期权利消灭 ?知识产权为全社会共有 ?例如:《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三、知识产权的主体 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国家。 ?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 ?以创造者的身份资格为基础 ?以国家认可或授予为条件 ?知识产权的继受取得: ?往往是不完全取得或限制取得 ?产生数个权利主体对同一知识产品分享利益的情形 四、知识产权的侵害与救济 1、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精神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它的保护范围无法依其本身来确定,而要求

转基因生物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c18382757.html, 转基因生物论文题目 一、最新转基因生物论文选题参考 1、转基因生物知识产权的客体边界研究 2、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调查Ⅱ.转基因生物风险交流的途径与优先内容 3、我国转基因生物产品安全问题探讨 4、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5、转基因生物和食品安全 6、中美两国对转基因生物产品法律管制的比较研究 7、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发展现状与安全管理 8、转基因生物的社会风险分析 9、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10、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转基因生物:利大?弊大? 11、什么是转基因及转基因生物 12、转基因生物产业化与环境策略应对分析 13、利用微滴数字PCR分析转基因生物外源基因拷贝数 14、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标识与检测 15、转基因生物越境转移事先知情同意制度解读——以《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为视角 16、转化生长因子-β1转基因生物衍生型移植体修复骨缺损 17、以科学知识和事实增进公众对转基因生物及其安全性的了解 18、一些国家和地区转基因生物标识制度概况 19、转基因生物核酸检测新技术研究进展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c18382757.html, 20、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二、转基因生物论文题目大全 1、转基因生物的标识问题及管理对策 2、转基因生物(GMOs)越境转移控制的法律对策 3、美国转基因生物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经验及启示 4、转基因生物检测技术研究进展 5、转基因生物风险评价的实践与发展 6、转基因生物风险评估和管理的国家能力建设的探讨 7、转基因生物环境污染监管制度的和谐建构 8、关于我国开展转基因生物科普工作的思考 9、欧盟转基因生物管理法规体系的演变及对我国的启示 10、转基因生物的风险与防控——基于生物多样性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研究 11、转基因生物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12、中国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研究与风险管理(精) 13、政府对科技风险的预防职责及决策规范——以对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的规制为例 14、转基因生物对我们来说是好的么——人类学家对这场争论的贡献 15、我国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16、转基因生物产业化与生物安全 17、论传媒舆论引导法律制度的完善——基于对转基因生物安全性争议典型案例的分析 18、我国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研究综述

吉林农业大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研究所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管理,促进涉及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转基因作物田间试验安全检查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所转基因生物研究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所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和进出口等活动的在职、在编职工、特聘人员、合作研究人员、客座人员、硕博研究生、博士后及联合培养学生等,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即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农产品加工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主要包括:(一)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和微生物; (二)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 (三)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 (四)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分的种子、农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设立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简称研究所转基因安全领导小组),由研究所第一负责人、科研管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科研人员组成,全面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长由研究所第一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转基因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对相关申报材料的审核、定期对试验过程中有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等。 第六条按照研究与试验的不同环境,由不同部门进行严格控制和把关:实验室环境由研究组负责,室内温室环境由研究组和温室管理者共同负责,大田环境(研究所所属的农场)由作物栽培与育种基地负责,研究所转基因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提出的需求进行协调。 第七条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研究组负责人是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保障与试验研究相配套的仪器设备、设施条件,做好试验记录和资料存档,并定期对有关试验人员进行培训。 第八条研究所转基因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两次工作会议,对研究所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安全评价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技术审查,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进,对出

专利知识点

1.主权利与从属权利: 从属权利要求是对其主权利要求的补充限定。 对于发明专利,是为了在实质审查程序中修改权利要求做准备。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是为了在专利权被无效的法律过程中做准备的。 我个人认为,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最宽,应当主要是起到“进攻”的作用! 而从属权利要求,则是起到“防守”的作用。 所以,一个好的权利要求书中,应当是有独立权利要求和多个从属权利要求的,并且,从属权利要求的内容和写法也是很有讲究的。 根据一个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可以看出撰写者的水平来,呵呵。 2.分案申请: 根据专利申请单一性原则,申请人把申请中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独立发明创造成果从原申请案中分割出来,另外提出一件或数件申请的行为。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在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定公告作出之前的任何时候,原申请人都可以向专利局提出分案请求,将其申请案分成几个申请。申请公告之后,专利局认为有提出分案申请的正当理由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向专利局提出分案的请求,并自行将其申请案分为几个申请。分案后的专利申请,如果不超出原申请案中记载的范围的,可以按专利法的规定,保留原申请日,并且可以与原申请案同时进行审查。如果增加了新的内容,超出原专利申请范围的,该分案申请不能享有原申请日,以其分案申请提出之日为申请日。分案申请后,没有消除原申请案存在的非单一性缺陷时,其分案申请不能成立。 (当一个专利申请中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发明创造的时候,该专利申请违反了单一性要求,为了审查程序正常进行,需要把不属于同一个发明的部分删除或者单独作为一个案件申请,如果作为单独的一个案件申请,则该分出来的新案为按分案申请. 国家为了防止专利权人只交一份钱却申请保护两项专利权,或者有下列情形的需分案申请 (1)原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不符合单一性规定的两项以上发明。 (2) 在修改的申请文件中所增加或替换的独立权利要求与原权利要求书中的发明之间不具有单一性。 例如,一件包括产品、制造方法及用途的申请,经检索和审查发现,产品是已知的,其余的该产品制造方法独立权利要求与该产品用途独立权利要求之间显然不可能有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因此它们需要修改。

第七章 转基因食品的质量控制(4)

第七章转基因食品的质量控制(4) 学习目标:通过本章学习 1.掌握转基因食品的概念; 2.了解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评价体系; 3.了解转基因食品的检测方法; 4.掌握转基因食品的质量和标识管理办法。 第一节转基因食品概况 一、转基因食品概念 用基因工程方法将有利于人类的外源基因转入受体生物体内,改变其遗传组成,使其获得原先不具备的品质与特性的生物,称之为转基因生物。在联合国公约《生物安全议定书》上,称做“改性活生物体” Living Modified Organisms ,简称LMOs(是指任何具有凭借现代生物技术获得的遗传材料新异组合的活生物体,其中包括不能繁殖的生物体、病毒和类病毒),或者叫“遗传饰变生物” 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 ,GMOs 。例如:科学家将北极鱼的基因移植到西红柿身上,使西红柿可以抗寒;将人类生物激素基因移植到鲤鱼身上,使鲤鱼可以生长得更快更大;将土壤微生物的毒蛋白基因移植到水稻身上,使水稻可以抗虫,就成为转基因水稻。 转基因食品是转基因生物的产品或者加工品,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使用“生物工程食品”(bioengineeredfood)一词、欧洲使用“新型食品”(Novel foods)一词,把转基因食品包括在内。在欧盟新型食品条例中将转基因食品定义为:“一种由经基因修饰的生物体生产的或该物质本身的食品。”这包括了经修饰的基因物质和蛋白质等。转基因食品可以是活体的,能够遗传或者复制遗传材料,例如转基因的油菜籽、番茄、大豆等为活体。也可以是非活体的,例如大豆油、豆腐等。目前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主要来源于植物性的转基因生物,转基因动物还不多,几乎没有商业化的生产。 二、转基因食品的种类 1.按照来源分类 转基因食品按照来源不同可分成三类: ①转基因植物食品。在转基因食品中数量最多,是由转基因农作物生产、加工而成。 ②转基因动物食品:由转基因动物生产的肉、蛋、奶等及其加工产品。 ③转基因微生物食品:利用转基因微生物作为生物反应器,生产的食品或食品添加剂。 目前较为生产技术较为成熟的转基因食品主要有:转基因玉米、转基因水稻、转基因大豆、转基因西红柿、转基因土豆、转基因油菜、转基因小麦以及它们作为原料经过加工而得到的各种食品等等。 2.按照转入基因性状分类 转基因生物实际是利用现代生物技术进行育种的产物,可以按照人们的需要选择具有特定性状的基因在现有农作物中进行表达,因此转基因食品都具有某些利于生产或消费的优良性状,目前转基因食品中所转入的基因主要有以下类型: ①抗除草剂。农作物转入耐除草剂的基因以后,使用草甘膦除草剂的时候,所有其它杂草都死,就该种作物不死,因此可以降低劳动成本,提高生产效益。目前具有抗除草剂的转基因作物主要有大豆。 ②抗病、虫基因。把一种抗病毒或抗虫的基因转到农作物里面,农作物就能够表达毒性的蛋白质,对病毒和虫害具有抵抗力。目前具有该种行状的转基因农作物主要有棉花、小麦、番茄、辣椒等,有的已投入商业化生产,大大减少了农药使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人畜伤亡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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