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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护管理制度患者版本科室修订

陪护管理制度患者版本科室修订

梅州市残联康复医院陪护须知

尊敬的病人家属,您好!

您的病人由于病情的需要,需要您在医院陪护病人,您在医院陪护期间请遵守以下规定:

1、全天24小时陪护病人,不得离开病人,病人休息期间您应陪在病人身边,不得离开病人单独休息。若有事需要离开病人,需向医护人员告知,得到准许后方能离开病人。

2、在医院掊护期间请您协助病人作好生活起居的照顾,若发现病人病情的变化,出现异常表现、言语、行为时请您及时向医护人员反映。以有利于及时治疗患者的病情。

3、请您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医生护士的治疗护理。若对医疗护理有疑问和建议时可单独向医护人员咨询和协商,不要在对患者进行医疗护理过程中进步干涉。不要擅自进入办公室、治疗室等场所,未经同意不要翻阅病历及各种资料。

4、医院的病床及配套设施是为病人治疗及康复准备的,严格禁止非病人使用。医院已为您准备了临时陪护床,当您预计需要使用临时陪护床的时候,须在每日16点前与临时陪护床的管理人员预约登记办理,预交定金后领取临时陪护床,请您在领取临时陪护床时确认该陪护床是否正常使用,如该床不能正常使用请您当场告知管理人员,以免您在归还陪护床时,需要为非自身原因导致的物品损坏而赔偿。

5、临时陪护床使用时间定为20:00~7:00,为保障病房的通畅整洁,其余时间内不得随意使用。临时陪护床只供您本人休息时一人一床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当您体重超重、活动或视力障碍等情况下禁止使用,不允许在床位上做弹跳、翻滚等动作,禁止在床上摆放日用品、食品等,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害或意外事故等由您自行承担。您在陪护期间需要注意自身用电防火安全,提高防盗意识。同时病人住院期间医院禁止无关人等随意出入,在陪护期间由您临时带入的小孩或探访人员应做好安全及监管工作,如出现任何意外,与医院无关。

6、目前我院临时陪护床预交定金为每床100元,医院预收床位使用费60元,按照每床2元/晚标准收费,陪护床完全损坏按照300元/床标准赔偿,部分损坏按照损坏的程度进行折价赔偿,出院时或每月初由陪护床管理人员办理结算手续,多还少补。

7、如果您是聘请护工或者委托亲友前来陪护,护工或者亲友是代表您向病人行陪护之责,您有义务向他们告知并使他们充分理解本须知的内容,因他们行为的过错导致病人损害或者医院权益损害时,责任由您承担。

8、对于病情严重、生活自理困难、未成年患者等病人,科室护士长会向您解释陪护的原因及必要性,如果您仍拒绝陪护,坚持留患者于我院治疗的,科室有权拒绝收治该患者或随时为该患者办理自动出院。

9、对于违法医院陪护规定的陪护人,医院拥有是否为陪护人提供陪护床的决定权。

10、上述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如果以上告知您已经了解(特别是黑体带下划线内容),并承诺能完全遵守,请在下面签字。

患者家属签字:当班护士签字:

与患者关系:

梅州市残联康复医院

年月日

精神病医院管理制度

医疗文件保管制度 医疗护理文件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各医护人员均需按照管理要求执行。 所有医疗文件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取用后应立即归还原处。 病历中各种表格均应排列整齐,在使用时要小心谨慎,不可污染、撕破、残缺,不能私自涂改。完整的病历在使用时,不可拆散分放,以免失散。 所有医疗记录应对病人保密,以免造成不良刺激,影响疾病的恢复。 病人出院和死亡后,病历须按规定排列整齐,由病案室收回,填好病案号码归档。 交班本、治疗单、处置薄等应妥善保管,用完后仍需保存一年,以备年度内查阅。 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带住院病历。 病房财产管理制度 病房各项物资(药品、被服、家具、医疗器械、贵重仪器、日用品、病人财产等)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管理有计划,有账目,定期清点检查、保养、维修。 对损坏丢失物品,应及时追查处理。 病房请领物品应有管理同志负责,病房护士签字。因公或私借用物品应办理借物手续,急救设备、贵重仪器、病人物品不得私人借用。因公借用经护士长同意再办理借物手续并交班。 各项财产管理工作如下: 药品管理制度 药柜内各种药物应有一定基数,不宜过多,避免积压浪费。 贵重药品及毒麻药品,如使用应严格按规定登记,各班认真交接班。 按规定每 一、四到医院药库领齐基数药物。

负责管药的护士,每周一全面清点检查,领取增添各种药品,以保证供应,领药本及药品基数本应妥善保管。 被服管理制度 病房有固定被服类基数及周转数。 负责季节性被服类的联系工作。 病人损坏的被服类,由病房护士长与总务科协商作价赔偿。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每日接班时,由主班负责清点贵重仪器,发现数目不符,有破损及时追查。 仪器使用不良及时维修,保证病房正常使用。 贵重仪器设维修管理档案。 病房病人财务管理 安全检验收回的病人钱物要标记病人姓名,写交班放到指定地点保管,会客时交家属带回。 为病人代购日用品,由当班者验收签字后交给病人。 因治疗需要外出时,所需衣物统一由病房管理。 开放病房病人财务一律由病人自己保管。啊啊 门诊工作制度 门诊是医疗工作的第一线,由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领导门诊工作。门诊部设主任、副主任和护士长各一名,具体领导和组织门诊各项工作。门诊药房、收费室、挂号室、检验科、放射科、特检科(功能科)等应接受门诊部的协调管理,门诊部应经常与各科室协调、沟通,研究解决门诊工作中的问题。 各科主任、副主任负责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医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患者身体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医院每月要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针对性的对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员工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院内外职工,患者出现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区卫生局及相关部门;患者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职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医院管理,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负责医院安全保卫的值班人员要经常和辖区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医院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员工的医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患者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呵斥和变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将精神病患者赶出医院或病房。 6、外单位或部门手术或者会诊需请我单位人员的,未经区卫生局批准、院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离院参加。

7、医院要教育员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到院、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医院要定期对病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区卫生局。 9、医院要经常检查院内围墙、厕所、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户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员工和患者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医院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医院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医院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能,结合自身科室特点,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能具体化,同时要形成院长负责制,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医院领导和相关安全工作人员,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责。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都要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责具体化,做到职责明确。 3、医院各部门、相关人员要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不留漏洞,并作为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内容。 4、医院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书面通报,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 医院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医院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

(完整word版)病房管理制度

二、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科主任和各级医护人员应尊重和支持护士长履行职责,并 共同做好病区管理。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 操作轻。 3、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精密贵重仪器有使用要求 并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 4、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5、保持病房清洁整齐,布局有序,注意通风。 6、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有姓名胸牌上岗。 7、患者必须穿医院患者服装,携带必要生活用品。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 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附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1、主动向新入院的患者介绍医院的有关制度和病房环境,进行入院评估,了解患者的要求, 使他们尽快适应环境,接受治疗。 2、工作认真负责,语言文明,态度诚恳,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患者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 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原则。 3、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向患者 进行解释。 4、尊重患者,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5、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严格遵守操作流程,耐心细致解释,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 患者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遮挡患者或到处置室进行。 6、条件允许时,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患者应分别安置。患者死亡和病情恶化时应保持镇静, 尽力避免影响其他患者。 7、对手术患者,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患者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患者转 归情况,使其安心休养。 8、保持病房安静整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噪杂。6am前、9pm后(夏季时间10pm后) 及午睡时间,尤其应保持病房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9、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清洁卫生。生活垃圾、医用垃圾分类放置,及时处理。 10、重视患者的心情护理,对其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应尽可能设 法解决,并定时向患者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附2:病房管理要求 1、病房保持空气新鲜,安静整洁,有消防疏散图及标示。

(完整版)陪护探视管理制度

陪护探视管理制度 (1)为建立优良的治疗休养环境,减轻患者负担,医院要通过落实基础护理工作,尽量减少陪护。患者是否需要留陪护由主管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同时尊崇患者及其家人的意愿,一名患者最多只能留一个陪护。重症监护室(含专科监护病房)、新生儿科(室)一律不留陪护。 (2)在查房及治疗检查时间,督促陪护暂时离开房间,如需了解患者情况,查房结束后可向医护人员询问。 (3)探视和陪护者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私自将患者带出院外;不在病室内谈论有碍患者康健和治疗的事宜;不擅自离开患者;不坐卧在患者床上。 (4)探视和陪护者只允许到所探视、陪护的病房,不得进入其他病房或进入办公区域逗留。 (5)保持病室纯洁、安静。探视和陪护者不得在病室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丢纸屑和往窗外泼水丢物,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6)在医护人员指导下,陪护协助做好患者的思想工作,倾听患者的感受,不得干涉医疗工作,不私自请院外医师会诊。(7)探视者要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探视,学龄前儿童合宜带入病区,每次探视不得超过2人。 (8)探视和陪护者发生传染性疾病(如上呼吸道感染时),不得探视和陪护。 (9)危重患者家属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探视。如病情合宜探视,医护人员应向患者及其亲友做好解释宣传工作。传染病患者大凡不予探视和陪伴。 (10)陪护违反院规或影响医院治安,经劝说教育失效,取消其陪护资格,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11)若探视和陪护者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照价赔偿。 (12)分外病室执行相应的探视管理制度:

①母婴同室: a.孕、产妇根据情况,可留有一名家属陪伴,其余家属请配合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探视。探视时请尽量少接触新生儿,需接触新生儿时请先洗手。 b.探视者请勿擅自穿脱婴儿衣服,以免受凉。 c.请积极配合、支持母乳喂养工作,不要给婴儿喂任何食品或饮料。 d.请勿接触其他新生儿。 e.为了产妇及婴儿的康健,凡患上呼吸道感染或传染病者请勿进入母婴同室探视。 ②重症监护室: a.重症监护室属分外病室,因此禁止陪护,家属请在医生指定地点休息,勿随意离开,以便联系,配合医护工作。 b.家属请在规定时间内探视,每次只可一人,患感染性疾病、传染病者请勿入室探视,以确保病人安全,避免交叉感染。 c.探视者进入监护室须听从医护人员安排,请穿戴好隔离衣、帽、鞋。 d.在规定探视时间内,如正值抢救病人,则暂停探视,请家属谅解并配合工作。 e.探视者请勿翻阅病历、挪动仪器或管道,并请保持病室内安静、整齐,请勿吸烟。

精神科病房安全管理制度

. 精神科病房安全管理制度 1、病人入院时应严格检查是否随身携带危险品,贵重物品及药品。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各班交班时要查病人数,对有自杀自伤、伤人毁物、私逃企图和行为及危重病人重点交接。 3、病人外出治疗、检查、活动时,应有专人接送,返回病区时应清点人数,严防将危险品带入病区,禁止在病区内吸烟。 4、护理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执行护理巡视制度,勿使病人蒙头睡觉,以防意外,一级病房病人应做到24小时监护,重点严防病人随时有人陪伴。 5、病人洗澡时应有护士照顾,防止烫伤、跌倒或溺水,对老年和重点病人应加强护理。 6、静脉给药的病人、保护病人应有专人看护,做到心中有数。 7、病区内危险物品,如:剪刀、指甲剪、消毒剂、注射器、体温计、约束带等应定数量和定点放置,认真交接清点,如有遗失,要立即寻找并报告护士长。治疗后查清用物,不得将器械、药品等危险品遗留在病房内。 8、出入病区、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治疗室、抢救室、配膳室、值班室、库房应随手锁门,钥匙收好,严防落到病人手中。 9、做好病区各种电器设备、消防栓、门窗、玻璃、锁、床、危险物品等安全检查,做到日小查周大查,节前节后重点查,及时清除隐患,及时维修。 10、做好病人及家属、陪护人员的安全教育,家属探视在探视室进行,探视过程中应有护理人员进行巡视,防止家属给病人带入危险物品和不清洁食物。 11、严格执行给药制度,发药后检查病人口腔,看服到胃,注意观察病人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时给予对症处理。 12、护理人员应密切观察,随时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和心理问题,并给于恰当的处理,以免发生意外。 13、病房内有维修、修缮工作时,护士应告知工程人员看护好工具,必要时派人协助照管或隔离工程场所,防止遗留工具在病房或被病人拿取造成意外。 精选文本

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XX医院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我科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侵权责任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管理办法》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核心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的授权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成立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制定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实施,各质控人员需认真履行自已的责任与义务,并做好工作记录,定期召开会议,提出整改措施。体现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六、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要让病人对各种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七、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主任、护士长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九、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2

病房护理管理制度学习资料

一、病房护理管理制度 1、病房护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各级护理人员积极协助。 2、与患者进行积极的沟通与交流,做好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指导, 为患者提供及时的护理服务。 3、患者住院期间不得外出,若有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医师批准 并签外出协议后方可离院,按时返院。 4、病房应保持整洁、舒适、温馨、安全,避免大声喧哗。工作人 员要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5、病房陈设要整齐、洁净,室内物品和床位要定位摆放。 6、督导保洁员保持病房清洁卫生,认真执行卫生清扫日计划、周 计划。定时房间通风,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 7、护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服装整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8、病房被服、用具按其基数配给病员使用,出院时清点、收回消 毒。 9、每月召开一次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患者,不会客,工作时间不打私人电话。 11、护士长全面负责病房财产、设备,建立账目并指派专人管理, 定期清点,严格交接班制度,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 处理。

二、病房护理人员守则 1、向新入院的患者介绍医院的制度和情况,了解患者的思想和要 求,鼓励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2、对病员的态度要亲切和蔼,语言要温和,对个别病员提出的不 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治疗原则。 3、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向病员透露不利于情绪稳定的病情和 预后等情况,必要时由主管医师与病员家属和单位取得联系。 4、不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或其他科室治疗工作中出现的缺点和错 误,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5、给病员做检查和治疗时要耐心细致,选用合适的器械,尽可能 的减轻病院痛苦。给病员换药、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遮挡或到治疗室处理。 6、抢救危重病员和进行死亡料理时应用屏风遮挡,保持镇静,避 免影响其他病员的情绪。 7、对手术患者,术前做好解释和安慰工作,以消除病员顾虑,保 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8、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证病员休息,21:00—6:00及午睡时间一 般不安排检查和治疗,以保持病房安静。 9、保持病房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流通空气,痰盂、污敷料桶和垃 圾要及时处理,督促保洁员对厕所及大、小便器用后要随时冲刷,定期进行消毒。

精神科病房管理制度

精神科病房管理制度 (一)病房管理要求 1、目的:保持病房的安静、安全、舒适、整洁有序。 2、适用范围:各级医院精神科要求。 3、要求: ⑴同普通病房管理要求。 ⑵由病员代表组成休养员组织,协助工作人员作好病员学习和生活管理工作,每月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意见,作好记录,不断改进工作。 ⑶病房大门及各室应随手锁门,钥匙要妥善保管。严格执行病房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意外。 ⑷病人进入病房,除携带日常用品外,其它危险品及贵重物品禁止带入。病人衣物、零用钱等交保管员保管,双方签名。 ⑸做好饮食护理,密切观察病人饮食情况。 ⑹病人活动应按活动日程和作息时间进行,除特殊治疗或有躯体疾病需要卧床外,应鼓励病人参加工娱疗活动。 ⑺探视病人按“探视制度”执行,病情需要或特殊情况,须经经治医生同意,可在指定地点会客,家属不可在病室逗留。 (二)分级护理制度 1、目的:精神科分级护理是根据精神障碍病人的病情轻重和对自 身、他人、周围环境安全的影响程度,确定护理级别及相应的护理要求。 可分为一、二、三级护理。躯体疾病的护理按相应疾病的分级护理标准执行。

2、适用范围: ⑴特级护理 ①新入院者三天特级护理,病情需要可适当延长。 ②精神症状危及自身和周围安全的病人(如严重兴奋躁动、有自杀、自伤、外逸等企图和行为) ③意识障碍病人,严重药物反应,合并严重躯体疾病者。 ④癫痫持续状态。 ⑤木僵状态。 ⑥特殊治疗需进行特级护理的病人。 ⑦住院司法监定者。 ⑵一级护理 ①精神症状明显,如有自杀、自伤、外逸意念,但无相应行动的病人,存在被害、自罪妄想及幻觉所致的异常行为的病人等。 ②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 ⑶二级护理 ①主要精神症状基本控制。 ②生活基本能自理者。 ⑷三级护理 ①精神症状基本控制,病情稳定者。 ②自知力恢复者。 3、标准 ⑴特级护理标准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 一、科室每月由科主任、护士长主持召开一次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安全医 座谈会及科务会、台账资料完整;内容以各职能科室布置的相关资料为疗、工休 主、对医院或病人的意见建议,应及时落实、整改,未完成按月质量考核标准扣分。 二、院部及各职能科室下发的文件、政治学习、医德医风教育、业务学习、安全医疗资料等,应有专人妥善保管,不得遗失、缺损或随意外传,并作为科室管理内容之一纳入月质量考核,与当月绩效挂钩。 三、爱岗敬业,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擅自串岗、离岗、脱岗,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办私事,炒股、玩电脑游戏、玩手机等,发现一次酌情扣50—200元。科室之间,员工之间,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互相尊重,为病人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四、积极参加医院、科室组织的各类活动,服从安排,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指令性工作,未完成者按月质量考核标准扣分。创建节约型科室,节约一度电、一张纸、一滴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因个人责任造成医院公共财产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 五、尊重病人,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维护白衣天使新现象。不开人情假,不出具假证明,不得以工作之便收受回扣、礼品,不得向病人家属索取,收受红包、财务,不得接受病人的宴请等,一经核实处以10倍罚款。 六、严格物价制度,不多收也不得漏收或少收,不得私自减免病人的检查费、治疗费和住院费用等,查实处以5倍罚款。医院职工不得在医院内销售药品、耗材、器械,不得私开诊所,将病人约到家中诊疗收费,情节严重的移交主管部门处理。

七、遵守公共场所无吸烟规定,保持科室整洁、无垃圾、无痰渍;办公用品、医疗器械常擦洗;物品摆放有序,表面无污迹杂物。为病人提供舒适的就医环境和便民服务,减缓“三长一短”现象。 2011年4月6日

病房护理管理组工作职责

护理管理组工作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进行科室护理管理改进工作。根据护理部管理标准完善病区管理制度及质量标准,制定出本年度质量标准。 1.以病人为中心,持续改进为目标,保证病人安全。 2.指导下级护士规范执业以及核心制度的执行。 3.制定目标管理计划,对完成情况进行有小结及总结。科学管理不断改进。 4.每月按护理管理质控标准检查并有记录、问题讨论分析、整改、持续改进效果追踪。 5.于每月25日前完成质控检查内容。每月例会上组长进行反馈。 工作内容 人力资源管理、护士素质管理、资料管理、病房管理、目标管理、绩效管理、业务管理、带教管理、科研管理等。

护理文书及护理安全管理组 1.在护士长领导下,进在行科室护理文书及护理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护理部管理标准完善病区护理文书及护理安全工作,制定出本年度质量标准。 2.对院里下发的护理文书书写规定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及时有效的通知到课内人员,达到人人掌握。 3.在科室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总结并进行分析、整改、持续改进以及改进效果追踪,在护士例会上进行反馈。 4.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责任到人,予以改正并进行效果追踪。 5.科室内资料专人管理,定点放置。 工作内容

护理文书、安全管理、不良事件报告、重点病人管理、重点环节管理等、药品管理、抢救车、急救器械、护士急救能力等。 护理技术组 1.在护士长领导下,制定年度目标及操作标准。 2.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技术操作项目。 3.定期对科室内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参加院内和科系的技术培训。 4.进行科室内技术操作考核并提出问题、改正措施、持续追踪效果。 5.每月25号前完成工作,并在护士例会上反馈。

陪护管理规章制度

陪护管理规章制度 (二)陪护适用人群 2、病情有可能突然变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 3、疾病诊断不清或病情反复、发展等情况而致生活不能自理者。 4、各种原因造成的精神异常、意识障碍者。 5、各种介入治疗、手术后者。 6、语言沟通障碍、失明及失聪者。 7、年龄过大(超过75岁以上)、年龄过小(10岁以下)者。 8、病人或家属有特殊需求者。 (三)陪护者要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或者其他医疗记录;不得躺在患者床上休息;不准 在患者浴室洗澡或洗衣服等。要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不得随地 吐痰,不得在病房内吸烟或乱扔垃圾。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四)在特殊科室如ICU、CCU等监护病房,陪护者不得使用手机 等通讯工具,以免干扰医疗仪器的正常运作。 一、危重病人及6岁以下患儿、70岁以上的老年人需亲属陪伴者,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方可留陪伴。 二、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每次只需1人留院陪护,协助护士保持病室床单(位)的清洁整齐,与护士共同做 好病人的思想疏导,鼓励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四、必须严格遵守住院规则中的有关规定,陪伴时不准与病人同床睡觉和挪用病人的被服。中午、晚上病人休息时可在陪护椅或床 上作适当休息。每早7:30前务必将陪护椅或床及被服收起放在规定 的位置。

五、服从治疗。凡未经医师允许的药品不得私自给病人服用,不得参与病人的治疗,如调节输液滴速、拔掉静滴、吸痰、吸氧、擅 自给病人用热水袋、鼻饲等,以防发生意外。 六、不给病人吃变质的食物,带来的食品经医护人员同意后方可食用。不得在病房酗酒,以免影响病人休息。 七、及时向经治医师和责任护士反映或了解病人的病情,但不得随意进入医护办公室、治疗室、私自翻阅病历或有关护理记录。 九、陪伴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危重或不能自理的病人,如有事经值班护士同意后方可离开病房。 1.值班老师负责检查本班睡房房舍检查清洁卫生工作。保持睡房内空气的流通,保证幼儿有一个舒适、干净的环境。 2.值班老师必须亲自到各班带进餐幼儿,各班当班老师在点名簿上做好幼儿出勤记录,值班老师与本班老师核实名单后再进餐,且 过程中注意孩子们的安全。教师必须全面了解幼儿的饮食、睡眠情况,保持幼儿仪表整洁,精心护理幼儿生活。 4.妥善保管幼儿的衣物,防止丢失。 5.负责进餐前的准备工作和餐后的卫生工作。 6.幼儿大小便弄到身上,要及时处理。 7.每天检查水、电、门、窗、电器等,保证安全,如有问题,及时上报。 1、根据各病房收治病种确定陪护率,病房应严格控制陪护人员,以保持病房工作秩序。 2、根据病情需要,留陪护一名。 3、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保持室内肃静 整洁,不得在病区大声喧哗,不得与病人同床睡觉,不得占睡病房 空床,不得串病房,有事外出需征得医护人员同意。

精神科护理规章制度

精神科护理规章制 度 1

精神科护理规章制度 【篇一:精神科护理工作管理规范】精神科护理工作管理规范 制度汇编 县精神病防治院 8月1日 第一部分精神科护理工作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二、病区巡视制度 三、危险物品保管、清查制度 四、服药管理制度 五、病人开放管理制度 六、病人假出院制度 七、病人财物保管制度 八、饮食管理制度 九、护送病人外出管理制度

十、保护约束制度 十一、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 十二、探视陪护制度 十三、病人个人卫生处理制度 第二部分精神科疾病护理常规 一、精神科一般护理常规 二、精神分裂症患者护理常规 三、情感性精神障碍患者护理常规 四、反应性精神病患者护理常规 五、癔症患者护理常规 六、强迫症患者护理常规 七、焦虑症患者护理常规 八、人格障碍患者护理常规 九、癫痫伴发精神障碍患者护理常规 十、器质性精神障碍患者护理常规十一、老年精神病患者护理常规

十二、儿童精神病患者护理常规 十三、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患者护理常规十四、中毒所致精神障碍患者护理常规 十五、自杀、自伤护着护理常规 十六、外走患者护理常规 十七、暴力行为患者护理常规 十八、进食障碍患者护理常规 十九、眨眼障碍患者护理常规 二十、紧张综合征患者护理常规 二十一、ect治疗患者护理常规 第三部分精神科意外事件的防范级应急处理 一、紧急状态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方案 二、暴力行为的防范及应急处理流程 三、自缢行为的防范及应急处理流程 四、跳楼行为的防范及应急处理流程 五、病人外走的防范及应急处理流程 六、触电行为的防范及应急处理流程

七、吞服异物行为的防范及应急处理流程 八、精神科药物过量的防范及应急处理流程 九、噎食的防范及应急处理流程 十、烧伤烫伤的防范及应急处理流程 十一、住院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应急处理程序十二、患者突然发生猝死应急处理程序十三、患者有自杀倾向应急处理程序 十四、患者发生自杀应急处理程序 十五、患者外出不归应急处理程序 十六、患者坠床/摔倒应急处理程序 十七、患者发生输液反应应急处理程序十八、发生用药错误时应急处理程序 十九、静脉空气栓塞应急处理程序 二十、输液过程中发生肺水肿应急处理程序二十一、病人发生误吸应急处理程序 二十二、药物过敏性休克抢救程序 二十三、患者发生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二十四、病区火灾应急预案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建立以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工作小组,设立安全联络员,监督和检查医院安全工作事关全院各项工作,人人有责。医院安全包括一般安全和医疗安全。 一般安全: 1、工作人员必须提高必须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2、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笼头是否拧紧,电源是否切断。 3、加强对医院各种设施的管理,防止出现损坏现象。加强医院内的治安工作,为了 能给病人提供比较好的环境。 医疗安全: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执业 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五项义务。 2、严格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规定的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的各项规定,严格做到本章所规定的一个必须,一个严禁和二十三个应当履行的职责。 3、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专职人员,要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在医务科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职责。 4、加强经常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强化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特别强调要履行以下职 责: (1)、门(急)诊工作坚持首诊、首问负责制;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在院内拒绝对患者的急救处置; (2)、临床科室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及时、准确无误地处理各项医嘱,严格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医院抢救设备完好率100%,抢救药品齐全,不断加强医务人员的急救技术培训; (4)、一、二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5)、各科室对就诊、会诊、检查、治疗的病人,要按轻重缓急区别对待,不得推诿病人而延误救治; (6)、施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输血、麻醉等操作之前,必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履行告知义务;并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十条规定取得当事人签字同意; (7)、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务人员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严格防止任何人抢夺或盗窃病历资料; (8)、药剂人员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制度,检验、放射、功能检查等科室都要严格遵守本科室的工作制度,高标准地做好工作; (9)、加强进修、实习医生及试用期医务人员的管理。 五、依法处理医疗争议,并依法处理医疗事故当事科室及人员。 医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深 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做

陪护规章制度

篇一:陪护规章制度 陪护规章制度 <div style=padding:10px 5px 0px 20px;margin:10px 0px 0px -15px; 1. 陪护规章制度 2. 住院陪护规章制度 3. 幼儿园幼儿陪护规章制度 4. 医院临时陪护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5. 医院病房探视、陪护规章制度 1、陪护规章制度 (一)为促进患者早日康复,使医疗护理工作有序的进行,要尽可能减少陪伴。 (二)陪护适用人群 1、各种疾病导致多脏器损害,病情严重,且不在专科监护室监护者。 2、病情有可能突然变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 3、疾病诊断不清或病情反复、发展等情况而致生活不能自理者。 4、各种原因造成的精神异常、意识障碍者。 5、各种介入治疗、手术后者。 6、语言沟通障碍、失明及失聪者。 7、年龄过大(超过75岁以上)、年龄过小(10岁以下)者。 8、病人或家属有特殊需求者。 (三)陪护者要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或者其他医疗记录;不得躺在患者床上休息;不准在患者浴室洗澡或洗衣服等。要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病房内吸烟或乱扔垃圾。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四)在特殊科室如icu、ccu等监护病房,陪护者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免干扰医疗仪器的正常运作。

2、住院陪护规章制度 一、危重病人及6岁以下患儿、70岁以上的老年人需亲属陪伴者,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方可留陪伴。 二、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每次只需1人留院陪护,协助护士保持病室床单(位)的清洁整齐,与护士共同做好病人的思想疏导,鼓励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三、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禁止在病人面前谈论有碍于病人身心健康的事情,不得在病区大声喧哗,不得乱串病房。 四、必须严格遵守住院规则中的有关规定,陪伴时不准与病人同床睡觉和挪用病人的被服。中午、晚上病人休息时可在陪护椅或床上作适当休息。每早7:30前务必将陪护椅或床及被服收起放在规定的位置。 五、服从治疗。凡未经医师允许的药品不得私自给病人服用,不得参与病人的治疗,如调节输液滴速、拔掉静滴、吸痰、吸氧、擅自给病人用热水袋、鼻饲等,以防发生意外。 六、不给病人吃变质的食物,带来的食品经医护人员同意后方可食用。不得在病房酗酒, 以免影响病人休息。 七、及时向经治医师和责任护士反映或了解病人的病情,但不得随意进入医护办公室、治疗室、私自翻阅病历或有关护理记录。 八、保持病室卫生,不乱扔果皮,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抽烟,不乱坐病人床铺,不乱动病室内物品及机器,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爱护公物、注意节约水电。 九、陪伴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危重或不能自理的病人,如有事经值班护士同意后方可离开病房。 3、幼儿园幼儿陪护规章制度 1.值班老师负责检查本班睡房房舍检查清洁卫生工作。保持睡房内空气的流通,保证幼儿有一个舒适、干净的环境。 2.值班老师必须亲自到各班带进餐幼儿,各班当班老师在点名簿上做好幼儿出勤记录,值班老师与本班老师核实名单后再进餐,且过程中注意孩子们的安全。教师必须全面了解幼儿的饮食、睡眠情况,保持幼儿仪表整洁,精心护理幼儿生活。 3.在保健医生指导下夏天防暑降温和防蚊、蝇工作。冬季做好防定时翻晒幼儿的被褥、枕套,保持睡具清洁卫生。 4.妥善保管幼儿的衣物,防止丢失。

精神科病房安全管理制度

精神科病房安全管理制度 1、病人入院时应严格检查是否随身携带危险品,贵重物品及药品。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各班交班时要查病人数,对有自杀自伤、伤人毁物、私逃企图和行为及危重病人重点交接。 3、病人外出治疗、检查、活动时,应有专人接送,返回病区时应清点人数,严防将危险品带入病区,禁止在病区内吸烟。 4、护理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执行护理巡视制度,勿使病人蒙头睡觉,以防意外,一级病房病人应做到24小时监护,重点严防病人随时有人陪伴。 5、病人洗澡时应有护士照顾,防止烫伤、跌倒或溺水,对老年和重点病人应加强护理。 6、静脉给药的病人、保护病人应有专人看护,做到心中有数。 7、病区内危险物品,如:剪刀、指甲剪、消毒剂、注射器、体温计、约束带等应定数量和定点放置,认真交接清点,如有遗失,要立即寻找并报告护士长。治疗后查清用物,不得将器械、药品等危险品遗留在病房内。 8、出入病区、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治疗室、抢救室、配膳室、值班室、库房应随手锁门,钥匙收好,严防落到病人手中。 9、做好病区各种电器设备、消防栓、门窗、玻璃、锁、床、危险物品等安全检查,做到日小查周大查,节前节后重点查,及时清除隐患,及时维修。 10、做好病人及家属、陪护人员的安全教育,家属探视在探视室进行,探视过程中应有护理人员进行巡视,防止家属给病人带入危险物品和不清洁食物。 11、严格执行给药制度,发药后检查病人口腔,看服到胃,注意观察病人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时给予对症处理。 12、护理人员应密切观察,随时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和心理问题,并给于恰当的处理,以免发生意外。 13、病房内有维修、修缮工作时,护士应告知工程人员看护好工具,必要时派人协助照管或隔离工程场所,防止遗留工具在病房或被病人拿取造成意外。

医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患者身体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医院每月要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针对性的对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对职工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院内外职工,患者出现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东阿县卫计局及相关部门:患者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职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医院管理,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负责医院安全保卫的值班人员要经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职工的医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患者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呵斥和变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将精神病患者赶出医院或病房。 6、外单位或部门手术或者会诊需请我单位人员的,未经东阿县卫计局批准、院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离院参加。

7、医院要教育职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到院、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医院要定期对病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东阿县卫计局。 9、医院要经常检查院内围墙、厕所、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户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职工和患者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医院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护理病房管理制度

护理病房管理制度

病房管理制度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病房管理由护士长负责,科主任积极协助,全体医护人员参与。 2.严格执行陪护制度,加强对陪护人员的管理,积极开展卫生宣教和健康教育。主管护士应积极向新入院患者住院规则和医院规章制度,技术进行安全教育,签署住院患者告知书,教育患者共同参与病房管理。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操作轻、关门轻、说话轻。 4.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着装。病房内不准吸烟,工作时间不聊天、不闲坐、不做私事,治疗室、护士站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原则上,工作时间不准接电话。 5.被服、用具按配备给患者使用,出院时清点收回并做终末处理。 6.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面、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7.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患者对医疗、护理、医技、后勤等方面的意见,对患者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 8.病房内不接待非住院患者,不会客。值班医生与护士及时清理非陪护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严禁散发各种传单、广告及推销人员进入病房。 9.注意节约水电,按时熄灯和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和长明灯。 10.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2次,病房清洁无味。

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种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应做到对病人高度负责,确切掌握病情变化及一切处理。 2.值班者必须在交接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病室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遇有特殊情况应详细交代。 3.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到病房,阅读病室报告、护理记录、交班记录本。在接班者未到岗与交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病室。 4.交班中发现问题,如患者病情、治疗、护理及器械物品等不符时,应立即查问。接班时间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出现问题有接班者负责。 5.交接内容及要求: 交清住院患者总数,现有数,出院及转院

精神科病房安全管理制度

精神科病房安全管理制度 (2015年5月制定) 1、病人入院时应严格检查是否随身携带危险品,贵重物品及药品。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各班交班时要查病人数,对有自杀自伤、伤人毁物、私逃企图和行为及危重病人重点交接。 3、病人外出治疗、检查、活动时,应有专人接送,返回病区时应清点人数,严防将危险品带入病区,禁止在病区内吸烟。 4、护理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执行护理巡视制度,勿使病人蒙头睡觉,以防意外,一级病房病人应做到24小时监护,重点严防病人随时有人陪伴。 5、病人洗澡时应有护士照顾,防止烫伤、跌倒或溺水,对老年和重点病人应加强护理。 6、静脉给药的病人、保护病人应有专人看护,做到心中有数。 7、病区内危险物品,如:剪刀、指甲剪、消毒剂、注射器、体温计、约束带等应定数量和定点放置,认真交接清点,如有遗失,要立即寻找并报告护士长。治疗后查清用物,不得将器械、药品等危险品遗留在病房内。 8、出入病区、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治疗室、抢救室、配膳室、值班室、库房应随手锁门,钥匙收好,严防落到病人手中。 9、做好病区各种电器设备、消防栓、门窗、玻璃、锁、床、危险物品等安全检查,做到日小查周大查,节前节后重点查,及时清除隐患,及时维修。 10、做好病人及家属、陪护人员的安全教育,家属探视在探视室进行,探视过程中应有护理人员进行巡视,防止家属给病人带入危险物品和不清洁食物。 11、严格执行给药制度,发药后检查病人口腔,看服到胃,注意观察病人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时给予对症处理。 12、护理人员应密切观察,随时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和心理问题,并给于恰当的处理,以免发生意外。 13、病房内有维修、修缮工作时,护士应告知工程人员看护好工具,必要时派人协助照管或隔离工程场所,防止遗留工具在病房或被病人拿取造成意外。 护士巡视制度

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大全 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条门卫制度住院部是病员接受治疗的场所。为保证病区的环境整洁、肃静、舒适、安全,以及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病区门卫要严格执行如下规定:1、凡本院工作人员、实习生、进修生、临时工... 第一条门卫制度 住院部是病员接受治疗的场所。为保证病区的环境整洁、肃静、舒适、安全,以及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病区门卫要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1、凡本院工作人员、实习生、进修生、临时工凭证﹙或胸卡﹚进入,维修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出。无证﹙或胸卡﹚者,不得进入。 2、出、入院病员,凭办理手续进出;陪护人员凭陪护证进出;需做检查、化验的患者,凭有效的检查申请单和化验单进出。 3、外单位联系公务人员需要进入病区,须经相关科室同意后方可入内。 4、需签"同意书""告知书"的家属及会诊病人应持医生签名的预约单﹙或经医生证明情况属实的﹚进入。 5、探视住院病员,必须按医院规定的时间探视。非探视时间需要探视危重患者的家属,要持医院"病危通知书"或经与病区联系同意后方可探视。 6、探视时间: 冬季时间: 00:00----00:00 夏季时间: 00:00----00:00 7、工作人员、患者及陪护人等,携带医院物品出病区大门,门卫有权检查,有科室出具的证明,方可放行,对于可疑物品和危险品,门卫要暂扣并上报保卫科。 8、机动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病区区域,进入的车辆不准高速行驶,不准鸣喇叭,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乱停、乱放。 9、病区门前和院内,一律不准摆摊设点,不准小商贩叫卖、散发广告。 10、本院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门卫,搞好门卫管理工作,如违犯本规定,由医院有关部门或所在科室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依据医院"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11、不按规定要求欲进入住院部者,门卫有权拒入。对故意刁难、威胁、围攻、殴打、侮辱门卫人员者,由医院保卫科或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条值班制度 1、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日常保卫工作及一般纠纷的解决,遇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 2、应对当日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出警。 3、夜间保障全院医疗秩序及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监督夜勤执行安全巡逻。 4、值班期间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按时交接班,不得脱岗、漏岗、不得饮酒。 5、认真填写值班、巡查记录及全天的值班总结,并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做好交接班。 6、遵守监控纪律,做好设备运行记录。 7、值班期间要礼貌待人,文明执勤,注意自身形象。 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条重点部位巡查制度 我院是消防、治安重点防范单位。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对全院重点部位定期进行治安、消防安全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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