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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军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定

印发军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定
印发军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定

印发《军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定》

经中央军委批准,现将《军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定》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军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军队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中央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军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着眼保持党的先进性,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始终保持一支以干部和士官为主体、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党员队伍,为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必须注重综合素质,体现先进性的要求。

第四条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必须有计划按比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从义务兵中发展党员,每年控制在义务兵总数的5%以内;从士官(含士官学员)中发展党员,每年控制在非党员士官总数的30%以内。

从干部和院校生长干部学员中发展党员,不规定比例,但必须坚持标准,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考察

第五条党组织应当积极向党外群众宣传党的章程和路线方针政策,重视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增进群众对党的了解,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人递交的书面申请后,应当及时派人谈话,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第六条确定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并报上一级党组织或者政治机关备案。确定28周岁以下的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还必须经团支部推荐。

第七条党支部应当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培养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作一次考察鉴定,并及时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做好调整充实工作。

第八条培养联系人的主要责任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和家庭情况等,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帮助。

(三)每季度向党支部或者党小组汇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

(四)根据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和党小组提出能否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第九条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原单位党组织应当将《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和入党申请书等有关材料,及时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调入单位党支部应当及时指定培养联系人,继续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确定、审查和培训

第十条发展对象必须具备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下列要求:

(一)政治信念坚定。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保持一致。

(二)军事素质优良。牢固树立战斗队思想,爱军习武,刻苦训练,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军事科技知识,具备履行军人职责、完成本职工作所需的文化知识、军事技能、专业技术和遂行任务的能力。

(三)思想道德纯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恪守军人道德规范,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自觉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影响侵蚀,敢于同错误言行作斗争,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

(四)作风纪律过硬。服从组织,听从指挥,言行一致,令行禁止,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五)骨干作用明显。乐于奉献,吃苦在前,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团结同志,会做思想工作,在作战、训练和各项工作中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一条对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和进行群众评议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同意,将其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第十二条党组织应当采取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者外调等方式,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者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个人历史特别是入伍前的经历;思想倾向和政治表现,特别是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以及对本人的影响。

政治审查应当注重本人的现实表现,审查情况应当有结论性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待入党后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三条对列入当年发展计划的发展对象,营级单位党委或者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应当对其进行3至5天的集中培训,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基本知识。除个别特殊情况外,没有经过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审批

第十四条发展对象必须有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党组织指定培养联系人或者其他同志担任,也可以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并经党组织同意。

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民主评议中被认定为不合格、尚未改正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五条入党介绍人的责任是:

(一)认真了解和考察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综合素质、工作表现,以及个人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二)针对被介绍人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和思想、工作实际,经常进行教育帮助,并向党组织汇报培养考察情况。

(三)指导被介绍人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填写自己的意见,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上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

(四)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使其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争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第十六条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对发展对象填写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审查,经集体讨论同意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第十七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是:

(一)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认真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主要情况。

(三)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查的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或者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逐一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方能作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表决数内。

(五)申请人对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会议主持人代表党支部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

第十八条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时提出的主要优点、缺点和希望;形成决议的情况(包括应到、实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票数,形成决议的日期等);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第十九条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政审材料和入党申请书,上报政治机关审查,再由有审批权限的党组织审批。

第二十条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签名盖章。

第二十一条党委讨论审批预备党员,应当听取谈话人的汇报,经过集体研究,逐个讨论、表决。审批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

党委审批意见应当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及时通知有关党支部。

第二十二条经团级以上单位党委授权的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也可以审批预备党员(办理审批手续必须注明授权党委的名称)。未经批准,临时党组织不得吸收、审批预备党员,但可以向原单位党组织提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入党的建议。除个别特殊情况外,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一人不在位时,不得吸收和审批预备党员。

第二十三条火线入党适用于战时。党支部应当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把在战斗中表现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为预备党员并立即宣布,战斗结束后及时补办入党手续。

平时在执行抢险救灾或者处置突发事件等重大任务中,也可以参照火线入党的做法,将那些表现特别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此项工作必须经军级以上单位党委批准,并从严控制。

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转正

第二十四条党委讨论审批预备党员后,应当按照党章规定的誓词,及时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宣誓仪式,一般由营级或者团级单位党委组织;驻地分散的单位也可以由党支部组织,上级党委派人参加。

第二十五条党支部应当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参加党组织生活,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他们正确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相应的党员权利。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调动工作,原单位党组织应将对其培养教育考察的情况,及时介

绍给接收单位党组织。接收单位党组织必须严格审查其入党材料,对入党材料不齐全的,应当通知原单位党组织补充;对无法认定为预备党员的,报经上级党委批准,不予承认。

第二十六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1年,不得提前转正。预备期满时,本人应当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批时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第二十七条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需要继续考察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接收单位党组织可以延期讨论其转正问题,但不得超过6个月。具备党员条件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二十八条在执行作战或者其他重大任务中牺牲,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且生前一贯表现好,曾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可以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追认党员,必须经其生前所在单位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组织审查,报军级以上单位党委批准。

第二十九条对入伍新兵中的党员,从普通高校招收或者依托普通高校培养的军队干部党员,特招入伍的专业技术干部党员,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党员,旅、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应当对其入党手续逐个审核,严格把关。

第三十条士兵党员转业、退伍、调动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应当指定专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其档案进行联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入党材料真实、齐全。

第三十一条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的组织部门和不设组织部门的政治机关,可以在军队内部直接互转党员组织关系。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的组织部门和不设组织部门的政治机关,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直接互转党员组织关系。

给转业、退伍、调动的士兵党员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当根据下级党组织或者政治机关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者证明材料,逐人办理。旅、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应当及时将转业、退伍士兵党员名册(含姓名,入党、转业、退伍时间,家庭住址等),抄送地方县级以上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入党手续不完备、材料不齐全的,不得转移组织关系。

第六章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三十二条发展党员是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是军队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必须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第三十三条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发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总政治部组织部制发的《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由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按照其式样统一翻印。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必须按照发展党员规划,由军、师级单位政治机关加盖专用章,统一编号,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军区级单位党委和政治机关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本规定精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

第三十五条军、师级单位党委和政治机关应当做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每年检查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实施具体指导。

第三十六条旅、团级单位党委和政治机关应当根据发展党员比例要求和部队建设需要,制定年度发展工作计划,对所属单位发展党员的数量及分布进行调控。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第三十七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定吸收党员,或者对发展党员工作指导造成严重失误的党组织负责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军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接收的党员,一律不予承认。

第三十八条各级政治机关组织部门和不设组织部门的政治机关,每年年初应当向上级政治机关或者组织部门报告本单位上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适用本规定。

第四十条本规定由总政治部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999年11月16日经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治部印发的《军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此前军队其他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及解释,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真正把体现“xxxx”要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要求,制定以下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党支部要坚持对党外群众特别是青年进行党的政治纲领、共产主义理想的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使他们接受党的主张,提高对党的认识,自觉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听取团支部的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对“推优”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通过积极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二、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度。 对申请入党的人员,要在党员中进行推荐的同时,组织一定数量的党外群众进行公开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党支部研究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对推荐票数较低的,不能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三、发展党员培训制度。 对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要集中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为

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并组织统一考试。经过集中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才能经一定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 四、发展党员政审制度。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其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是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前,要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组织培养情况、政审情况、培养人意见等进行公示。公示一般以公开栏、宣传栏为基本形式。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天。如无群众举报,则可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如有群众举报,要在有关问题调查清楚后,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六、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基层党支部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之前,要将发展对象情况报上级党委进行预审,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是否列入了当年发展计划,入党手续是否完备。问题是否清楚、有无正式结论,是否经过集中培训,培养时间是否在一年以上。根据预审结果,确定是否准予发展。 七、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新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新版)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2014年6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 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

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发展党员群众意见

发展党员群众意见 导读:本文发展党员群众意见,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发展党员群众意见 1、要继续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工作中有时有急躁的情绪。 2、**有领导能力,观点明确,政治思想端正,学习态度正确,入党动机端正。乐于助人。 3、该同志思想积极进步,能主动向党组织靠拢。能积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认真实践贯发展观,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学习成绩优秀,多次获得奖学金。工作积极进步,能认真负责地完成党组织的任务。生活中关心同学,能热情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工作中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起到了共产党员的相逢先锋模范作用。 4、为人正直,真诚,待人坦率热情。人际关系融洽,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班级中,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乐意为同学服务,为班级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5、该同学做事认真,学习态度端正,并积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应用先进的方法论指导实践,智慧集思广益,性格开朗,乐于助人,善解人意,团队凝聚力强。 6、积极上进,学习勤奋,能吃苦耐劳。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关心爱护班集体。善于为人处世,得到老师和同学的一致好评。起到先

锋模范作用,值得大家学习。 7、学习积极刻苦,成绩优秀,工作认真负责,组织能力较强热心帮助他人,有广泛的群众能够基础。 8、该同学担任班委期间,认真履行其职责,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为人诚实友善,能和同学融合相处,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积极参与集体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具有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9、学习成绩优秀,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同学服务,组织能力较强,深受同学们的信赖,处处起带头作用。 10、为同学服务,任劳任怨,默默无闻,工作上踏实肯干,认真负责。 11、工作努力、思想进步、乐于奉献。提高理论水平,工作经验不足。 12、该同学自进入入党培养考察以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帮助他人无微不至,对待事情有始有终、为人处事平易近人宽宏大度。 1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对党的认识正确,能够很好的处理同学之间的问题,有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良好品质,热爱集体,对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 1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助人,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希望能够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认真踏实的坚持下去。 15、**同学,热爱班集体,乐于助人,团结同学。有班级荣誉感

山西省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山西省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省农村(社区)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应放在村组(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社工人员、热心公益事业的青年志愿者等素质高、有文化、有一技之长、“双带”能力强的优秀青年中。 第三条严格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实行发展党员推荐(推优)制度;培养教育考察记实制度;公示制度;县(市、区)委组织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预审备案制度;各级党组织责任追究等制度。 第二章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要充分重视并认真做好对农村(社区)群众的启发、引导和教育工作。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逐步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入党愿望,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农村(社区)党支部应当接受符合《党章》、《细则》规定的申请入党条件、自愿要求入党且在本辖区居住半年以上居住者和流动人员的入党申请。 第六条党支部要指导入党申请人规范书写入党申请书,一般包括五方面内容:本人基本情况、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本人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情况;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签注本人姓名和申请日期。 第七条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支委成员或党小组负责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详细了解其有关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入党动机,谈话时要做好谈话记录并签名盖章,同时要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报告。 第八条党支部要不断加强对入党申请人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三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 第九条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程序: (一)党支部按照“公开平等、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属于共青团、工会、妇联、村(居)委会、行业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入党申请人,由所在组织内部进行推优,并向所属党支部出具推荐材料;不属于上述组织的普通村(居)民入党申请人,由两名以上(含两名)正式党员联名向党支部出具推荐材料,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推荐对象人选确定后,党支部组织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参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后,按得票数确定一定数量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计入实参会人员范围。推荐会应邀请群众(居民)代表参与监督; (二)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同时将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在村(居)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充分讨论,结合本人现实表现情况、推荐得票数、群众意见和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从支部委员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题库与答案

一、填空题(每题一分,共计80分) 1、《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的。 2、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3、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 4、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是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5、发展党员工作应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6、发展党员工作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7、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 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8、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可以申 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9、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 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10、流动人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11、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12、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 13、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14、党组织应当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 15、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16、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17、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18、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19、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20、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1、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2、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23、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银行支行对公业务发展情况汇报材料

银行支行对公业务发展情况汇报材料 为支持地方经济,面向单位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我县支行于11月4日,在县支行一类网点正式开办公司业务。该业务的开办标志着我支行向全功能银行转型又迈出了新的一步。一、我行对公业务发展概况 截至底,在近2个月的时间里,我行公司业务共发展企事业开户15户,存款余额达到万元(其中:基本户4户,存款余额万元;一般户7户,存款余额万元;专户2户,存款余额万元;临时户2户,存款余额5万元)。此项业务的开办,对提高邮储银行金融服务能力,为服务地方经济,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公司业务作为银行传统的核心业务,是以企业法人客户为基本服务对象的银行业务,是现代商业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邮政储蓄银行获批后的自然准入业务,是邮政储蓄向全功能银行转型的重要一步。我行公司业务开办初期,业务范围主要是对公结算和对公存款业务两大类。我行开办的对公存款业务主要是为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办理资金收付结算服务;对公结算业务包括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提供行内汇划、同城交换、大额实时、小额批量等结算渠道。 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我行的优势在于资金结算是通过人总行大、小支付系统连接进行实时转账的优势。因此,我行在公司业务发展上,积极宣传了邮政储蓄银行的网络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促进我行公司业务发展。 二、公司业务客户开发经验 我县经济主要以工业为主,有水泥厂,大唐发电厂,汉钢集团下属的钢铁厂等大型工业企业以及县域内矿产企业。我行结合略阳实际情况将公司业务发展市场定位为,首先开发中小企业、个体经济等中低端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提高邮政储蓄银行知名度。其次逐步渗透财政事业、大型工矿企业等高端客户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在公司业务市场发掘方面,由于我行公司业务起步较晚,要想在成熟的业务市场中分一杯羹,我行认为必须创新营销方式。在实际营销工作中将关系营销与情感营销、方案营销有机结合。当得知县公路段309省道将在开始修建的事宜后,行领导经多方托人与汉中市公路管理局联系业务,并积极与县公路段309省道项目部领导进行沟通。终于使该项目成功在我行开户,309省道项目工程将在一季度招标后,该项目将会按工程进度划拨专项资金。 在营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上,行主要领导专程向县政府县长、主管县长、财政局局长汇报我行公司业务开办情况、服务水平、资金结算速度、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等方面情况,让县政府领导进一步了解邮储[本文来自第一公文网银行的网点、网络和结算优势。经过努力财政局在我行开设帐一户,存款资金1015万元,专户一户,存款资金110万元。在营销县新华书店等企业对公帐户时,支行领导多次上门拜访书店领导和财务人员,最后才将县新华书店在县工行的帐户转开到邮储银行来。总之,在营销对公款业务任务艰巨,困难重重。我行认为营销对公业务,领导带头营销是关键,窗口人员服务及日常客户维护是保障。 三、存在问题 我支行人员较少,没有专业的对公客户营销、客户维护队伍,公司业务管理人员属于兼职,东关支行有5名员工(负责人1人,大堂经理1人,营业人员3人)。仅有限的营业员不仅要办理金融各项业务,还兼职办理公司业务(1名属专职办理对公营业员,1名营业员兼职复核对公业务),造成了对公结算业务经办人员办理业务速度慢。同时,由于公司业务各岗位人员配备不到位,无法实时监督管理对公结算业务,存在办理对公结算业务操作风险和管理风险。 四、公司业务客户建议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海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上级组织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和实践意义,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日常性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要认真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四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第五条学校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形式多样的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的光辉历程和伟大业绩,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引导教职工和青年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工作的重点是业务骨干、一线教职工和青年学生。 第六条要更积极、更主动、更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虽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基础的对象应通过邀请参加党课、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其进行启发引导,使其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七条党支部收到书面入党申请书后,经一定考察,支委会或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将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由支委会指定1—2名正式党员(学生党支部可为预备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帮助他们总结成绩、克服不足,发扬优点,端正入党动机;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党员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党支部应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

关于印发《党员发展管理规定》的通知.doc

中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文件 厦金圆党委〔2017〕57号 中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印发《党员发展管理规定》的通知 信托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为使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专此通知。 中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7年7月10日

中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党员发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党委统一领导集团系统发展党员工作,制定规划,加强检查和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要注意吸收生产一线有一定文化、技术水平的生产骨干及优秀青年职工入党,努力做到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为党员。 第四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党委及所属各基层党组织。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1990版与2014版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比较_90版党员发展细则与14版党员发展细则区别

新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比 2014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已于2014年6月10日起施行,90版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同日废止(服役期为24年——1990年9月1日至2014年6月10日)。 一、为什么要修改细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自1990年印发实施以来,对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党员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与时俱进对《细则(试行)》进行修订。一是中央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要求。20多年来,我们党5次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5次修改党章,都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新要求、作出新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也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二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党组织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发展党员质量需要提高。三是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在发展党员工作实践中创造了不少务实管用的办法,积累了一些成熟经验。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这次修订,保持了90版《细则(试行)》框架和内容的总体稳定。(09版正文共6章,33条,3362字;14版《细则》正文共7章,44条,5111字,新增1章,11条,1749字。) 主要修订内容是:依据党章对发展党员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补充

和完善,将中央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写入总则,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提出了新要求,细化了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预备党员审批权限,对追认党员的标准和程序作出规定,强化了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和把关作用。明确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核心。 修订后几个特点:一是坚持以党章为依据,充分体现党章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二是体现从严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考察。三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等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四是总结实践经验,把各地区各部门创造和积累的成熟做法和经验吸收进来。五是强化党组织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六是注重务实管用,既增加相关规定,又从实际出发简化一些程序。 三、具体区别 (一)总则 (由原来的四条218字变为三条958字) 第一条:去掉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提高党的战斗力”,增加了“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这样修改更加明确了时代特征和新一代领导集体特征,同时也明确了发展党员新思路——规范发展。 第二条:增加了“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保持

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XXX局20XX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主动性、计划性,使发展党员工作健康、顺利、有序地进行,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XXXX分局20XX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新党章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大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当、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XXXX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 二、目标要求 20XX年我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入党积极分子XX名。 三、发展重点 重点要做好在一线XX、管理职工中发展党员,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重视在XX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妇女中发展党员。 四、基本措施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保持党先进性为着眼点,始终把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整体水平。 1、抓领导指导。要建立健全层层抓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要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抓组织建设,夯实基础。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建设,结合“三向培养”,努力把先进分子吸引到党组织周围。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基础。要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3、抓规范操作。规范发展程序,确保党员质量,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党支部要全面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各项要求,全面执行发展党员民主测评制、预审制、公示制、一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发展党员的每一个环节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确保工作不走样、要求不降低,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 4、抓教育管理。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是提高新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环节和必然要求。要适应形势任

组织发展办法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及工作重点 ㈠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本着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有领导、有计划、有措施、遵程序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㈡发展党员重点是:生产一线的无党员班站、特别是班站长;高知识群体、优秀青年和专业技术骨干。 ㈢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环节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和政审;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要求入党的员工自愿向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从其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起即为入党申请人。入党申请人经党组织教育、培养,由党小组推荐或团组织“推优”,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经党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程序

⑴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确定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组织委员要在15日内与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及个人、家庭各方面情况,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入党申请人实际情况。 ⑶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⑷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同时报本单位党委(总支)备案。 2、团组织“推优”工作 共青团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团组织“推优”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步骤。各级团组织要把优秀团员,特别是其中的生产技术骨干和班组长,作为培养和推荐入党的重点对象。“推优”工作程序: ⑴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⑵团支部对推荐对象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经团支部讨论,形成推荐意见。 ⑶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说明推荐理由,报本单位团委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⑷团委签署审核意见后,由被推荐团员所在团支部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⑸推荐团支部书记及以上团干部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由上级

XXX党员发展建议

关于党员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直属机关党委: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工作中经常性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随着我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党员结构比例、党员发展程序等都发生了变化。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对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局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严把党员“入口”关,努力提高党员发展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使党员管理工作逐步趋于规范化、科学化。 一是严格入党程序。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有关制度要求,严格审查新入党人员基本情况,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入党申请人,一律延长考察期。一般提出申请满2年,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开始进行培养。 二是完善入党材料。严格要求将各项入党材料分类审查,完整体现党员入党全过程,每季度党委指派专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思想汇报、季度考察材料提出明确要求,坚决纠正,确保入党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是严把党员“培训”关。坚持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各党支部举办的理论学习。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参加省委党校举办的培训班,无培训结业证书或不能按要求认真参加培训的,一律不得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教育,我们采取发放学习资料、组织观看电教片等形式,每年还自办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 四是严把党员发展“管理关”。首先,明确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党委书记为发展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党群工作部门为操作部门,形成了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其次,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明确各自职责,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措施有力,真正把党员发展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发展党员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们在发展党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党员队伍数量、质量稳步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发展党员源头还不够顺畅。普通职工入党的积极性不高,申请入党人数有逐年下降的趋势,申请人队伍数量不足。 2、党员队伍结构性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在年龄结构上,以中老年党员为主,党员队伍整体年龄偏高。 3、新发展党员的素质亟需提高。新党员的教育任务依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_1_

石河子电大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切实保证新党员的数量和质量,使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主动、稳妥地开展工作;必须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加快发展步伐,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必须严格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 第三条 学校党总支统一领导发展党员工作,制订政策和规划,加强监督和指导。各党小组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和在实践中具有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第四条 要特别抓好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和学生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尤其要以极大的热情和极端负责的态度加大在高学历高职称群体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第五条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严肃党的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于违反党章、党纪的,要严肃查处。 第六条 预备党员的接收和转正,党总支部要认真做好审查工作。 第二章 申请入党 第七条 按照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八条 要求入党的人,必须向本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自己的决心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第九条 党总支在接到入党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后要建立培养档案。申请人

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

科大党发…2007?3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党群各部门: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科大党发…2003?24号)、《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若干规定(试行)》(科大党发…2004?22号)、《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科大党发…2004?23号)试行以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就我校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2005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14号)明确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把大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通过几年努力,使在校大学生党员数占学生总数的比例在整体上有较大幅度提高。” 高等学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是高知识群体和青年学生聚集的地方。在高等学校,培养和发展党员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

成部分,把广大青年教师和大学生进一步凝聚到党组织周围,有利于完成好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这项根本任务;有利于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在广大知识分子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二、明确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发展党员工作的目标是,按照“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努力培养、积极发展”的原则,通过3-5年的努力,使我校大学生和青年教工党员比例达到或略高于大学层次的全省平均水平。“严格标准”就是发展党员必须正确理解和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规范程序”就是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有关规定,不简化程序,也不随意增加不必要的程序和环节;“努力培养”就是发展党员应立足早引导、早联系、早衔接和早教育,努力建立一支素质较高、数量稳定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奠定基础;“积极发展”就是要正确把握新时期发展党员的要求,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工作。 三、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扩大党员发展计划。应按照“通过3-5年的努力,使我校大学生和青年教工党员比例达到或略高于大学层次的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标要求和发展条件来确定学校每年党员发展的指 -2-

党员发展工作办法

党员发展工作办法 第一条总则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坚持各项制度,努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第二条培训教育制度 (一)党组织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入党申请人,应该及时找其谈话,热情鼓励,积极帮助。 (二)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要有组织,有计划,方法要切实可行,形式要生动活泼,具体方法是: 1、党支部制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短期班和党内组织的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3、党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每季度至少与积极分子谈话一次。 4、要定期给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在实践中锻炼提高。 5、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内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小组推荐,支部大会讨论,认为基本具备党员

条件的,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6、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培训方式可以灵活多样,但务必讲求实效。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没有经过培训考试不及格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党委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档案。积极分子调出工作时,党委应将其档案转移给调入单位组织,确保培养、考察工作的连续性。 第三条考察写实制度 (一)对入党分子的培养、考察要认真进行写实、记录,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二)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党支部要按季度如实记载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工作情况、思想认识变化过程及其主要表现、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并签名盖章。 (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的填写要严肃认真,不得草率,字迹要求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第四条政治审查制度 (一)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党组织要进行政治审查。 (二)政审的主要内容是: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最新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最新发展党员工作 细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在建党93周年前夕, 6月10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公布。原《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于1990年8月1日印发,由于新形势有了新变化,同时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同时废止。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应当经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它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能够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能够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能够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银行支行对公业务发展情况汇报材料

银行支行对公业务发展情况 汇报材料 为支持地方经济,面向单位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我县支行于11月4日,在县支行一类网点正式开办公司业务。该业务的开办标志着我支行向全功能银行转型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一、我行对公业务发展概况 截至底,在近2个月的时间里,我行公司业务共发展企事业开户XXX户,存款余额达到1XX.X万元(其中:基本户4户,存款余额XX.X万元;一般户7户,存款余额1XX.X万元;专户2户,存款余额XX.X万元;临时户2户,存款余额5万元)。此项业务的开办,对提高邮储银行金融服务能力,为服务地方经济,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公司业务作为银行传统的核心业务,是以企业法人客户为基本服务对象的银行业务,是现代商业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邮政储蓄银行获批后的自然准入业务,是邮政储蓄向全功能银行转型的重要一步。我行公司业务开办初期,业务范围主要是对公结算和对公存款业务两大类。我行开办的对公存款业务主要是为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办理资金收付结算服务;对公结算业务包括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提供行内汇划、同城交换、大额实时、小额批量等结算渠道。

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我行的优势在于资金结算是通过人总行大、小支付系统连接进行实时转账的优势。因此,我行在公司业务发展上,积极宣传了邮政储蓄银行的网络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促进我行公司业务发展。 二、公司业务客户开发经验 我县经济主要以工业为主,有水泥厂,大唐发电厂,汉钢集团 下属的钢铁厂等大型工业企业以及县域内矿产企业。我行结合略阳实际情况将公司业务发展市场定位为,首先开发中小企业、个体经济等中低端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提高邮政储蓄银行知名度。其次逐步渗透财政事业、大型工矿企业等高端客户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在公司业务市场发掘方面,由于我行公司业务起步较晚,要想在成熟的业务市场中分一杯羹,我行认为必须创新营销方式。在实际营销工作中将关系营销与情感营销、方案营销有机结合。当得知县公路段309省道将在开始修建的事宜后,行领导经多方托人与汉中市公路管理局联系业务,并积极与县公路段309省道项目部领导进行沟通。终于使该项目成功在我行开户,309省道项目工程将在一季度招标后,该项目将会按工程进度划拨专项资金。 在营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上,行主要领导专程向县政府县长、主管县长、财政局局长汇报我行公司业务开办情况、服务水平、资金结算速度、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等方面情况,让县政府领导进一步了解邮储银行的网点、网络和结算优势。经过努力财政局在我行开设帐一户,存款资金1XXX万元,专户一户,存款资金XXX万元。

发展党员群众意见

发展党员群众意见 发展党员群众意见 1、要继续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工作中有时有急躁的情绪。 2、**有领导能力,观点明确,政治思想端正,学习态度正确,入党 动机端正。 乐于助人。 3、该同志思想积极进步,能主动向党组织靠拢。 能积极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能认真实践贯发展观,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学习成绩优秀,多次获得奖学金。 工作积极进步,能认真负责地完成党组织的任务。 生活中关心同学,能热情帮助有困难的同学。 工作中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起到了共产党员的相逢先锋模范作用。 4、为人正直,真诚,待人坦率热情。 人际关系融洽,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在班级中,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乐意为同学服务,为班级 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5、该同学做事认真,学习态度端正,并积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的深刻内涵,应用先进的方法论指导实践,智慧集思广益,性格开朗,乐 于助人,善解人意,团队凝聚力强。 6、积极上进,学习勤奋,能吃苦耐劳。 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关心爱护班集体。 善于为人处世,得到老师和同学的一致好评。 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值得大家学习。 7、学习积极刻苦,成绩优秀,工作认真负责,组织能力较强热心帮 助他人,有广泛的群众能够基础。 8、该同学担任班委期间,认真履行其职责,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为 人诚实友善,能和同学融合相处,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 积极参与集体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具有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9、学习成绩优秀,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同学服务,组织能力较强, 深受同学们的信赖,处处起带头作用。 10、 为同学服务, 任劳任怨, 默默无闻, 工作上踏实肯干, 认真负责。 11、工作努力、思想进步、乐于奉献。 提高理论水平,工作经验不足。 12、该同学自进入入党培养考察以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帮助他人无微不至, 对待事情有始有终、 为人处事平易近人宽宏大度。 1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对党的认识正确,能够很好的处理同学之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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