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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纠风办

粤卫〔2010〕60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2010年纠正医药购销和

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纠风办:

现将《广东省2010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政府纠风办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广东省2010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

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2010年卫生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全省卫生系统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以及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重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制度建设,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为卫生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阳光采购”制度,规范医药采购行为。

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对保证药品质量、遏制医药产品价格过快上涨、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具有积极意义。要继续巩固和完善我省“阳光采购”工作成果,提高集中采购的社会效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按中标目录采购药品。进一步拓宽集中采购覆盖范围,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将基本药物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尽快启动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要规范

医疗设备采购,逐步将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等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建立违规企业“黑名单”及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等制度。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药品集中采购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建立集中采购监督监察工作制度,防止可能产生腐败的问题。

(二)推进“阳光用药”,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

“阳光用药”是药品“阳光采购”工作的深化。要通过推进建立“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借助科技和信息技术,实现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医生开方用药、药品使用的规范化、数据化和网络化,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对医生用药情况实行在线跟踪监控,对非常态化用药现象及时发现、提示、预警、纠错和规范。2010年内,珠江三角洲地区二级以上医院和其他地区三级医院要基本建立“阳光用药”制度,开通“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

认真执行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及处方管理,结合“阳光用药”监督,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健全处方点评和不当处方公示制度。医疗机构要加强合理用药的内部管理,做好处方开具和药品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正为追求经济利益而滥用药物的问题。

(三)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突出治理大处方、大检查、乱收费、收受“红包”和药品“回扣”问题。

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学习高州人民医院“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为了让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的服务理念和精神,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减轻病人医疗费用负担,纠正乱用药、乱检查、乱收费行为,严格控制医

疗费用增长。把查处违反医疗道德的大处方、大检查、乱收费以及收受“红包”和药品“回扣”问题作为2010年纠风工作的重点,集中组织专项检查。

加强医疗信息公开,提升公开的质量和水平。突出做好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耗材价格的公开,严格执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度。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各地和各主要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次均门诊费用以及主要病种收费信息,定期通报各地实际医疗收费情况,对费用上升的地方和单位,责成其分析原因,加强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措施。对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

督促医院院长认真履行纠风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和药品价格政策,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加强收费人员培训和收费各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坚决查处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规范高值耗材、贵重药品和医学新技术的临床应用,推行同级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促进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

按照卫生部《临床路径试点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抓好医疗机构临床路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积累经验,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医疗机构要在认真执行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同时,积极探索按病种收费管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医务人员执业注册制度,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大型医用设备的准入管理。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严禁医院向科室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科室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出租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出非法行

医、非法采供血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价格政策,贯彻执行卫生部《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公立医院收支监管办法。加强医院成本核算和内部分配管理,推进医疗机构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认真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结合贯彻落实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办法和标准。2010年所有医院都要遵照《广东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开展医德考评工作。要重视考评结果的运用,把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奖金分配、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直接挂钩,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针对卫生系统青年职工占60%的特点,深入推进“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调动青年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联合共青团组织、政府纠风部门共同推动,卫生系统力争符合创建条件的科室、单位都要参加创建活动。要通过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青年人中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热心为患者服务,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行业服务“窗口”建设。

深化和完善院务公开、所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医院和公共卫生单位办事公开、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规范公开载体,切实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群众投诉调查处理结果为重点的信息公开。要建立健全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加强对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健全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制度,院所内部重要事项要经职代会审议,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要及时向职工公开。

要总结推广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岗创建活动和开展医德医风查房工作经验。

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切实改善服务态度。严禁“生、冷、硬、顶、推、拖”等现象,健全完善各项告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办理患者投诉。会同有关部门推广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将医疗纠纷调解纳入社会大调解的范畴,积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畅通医患协商、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等纠纷解决渠道,不断健全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

继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持续改善就医环境,杜绝“脏、乱、差”等现象,为患者提供干净、整洁、安全的就医环境。加强医院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和谐医疗环境,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以学习高州人民医院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院报院刊、宣传橱窗、局域网等各种宣传媒体,开设廉政文化专栏,加强对行业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宣传报道,宣传廉洁从政、廉洁从医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增强卫生廉政文化建设的效果。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卫生从业人员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发挥震慑作用,促进依法廉洁从业。推进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经常化,使广大卫生从业人员保持正确的服务理念和强烈的责任意识。

(五)加强监督检查,管好用好各项卫生专项资金。

要督促医改政策措施、重点任务的落实,针对医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防止腐败问题的建议和措施,严肃查处妨碍医改顺利进行的违纪违法问题,为深化医改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各地各部门要

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及时跟进,全程参与,严格监督,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人员安全。

加大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力度,落实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审核报销流程和标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和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报销补偿费用即时补偿制度,完善资金拨付、使用、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网上审核结报,严肃查处骗报、套取、挪用新农合资金的行为。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完善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巩固清查“小金库”的工作成果,严禁卫生行政、事业单位设立“小金库”,检查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重新检查。要规范财务制度,遵守票据使用管理规定。

要加强商业贿赂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发挥制度在管人、管事、管权的作用。对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实行轮岗交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和创新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行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行政分管领导和各职能科(处)室要结合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

要健全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及时调整补充工作人员,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的单位,要按照责任制的规定,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各级政府纠风部门要加强对卫生系统纠风工作的指导,积极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要突出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各市都要组织查处几起行风案件,对严重不负责任甚至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作出严肃处理;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吊销执业证书并向社会公开。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在系统内进行通报,严肃行业纪律。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健全信访举报集中管理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要建立医德医风暗访巡查和通报制度。省卫生厅和省政府纠风办将组织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要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2010年卫生系统纠风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要列入当年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年度考核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牵头部门,要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认真履行牵头责任,认真落实2010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各项措施,认真抓好实施,切实抓出成效。

宝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管理办法

宝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 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宝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宝政发[2010]16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慢性病门诊是指特定的一些需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而又不需要住院的慢性疾病治疗。慢性病门诊患者必须经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或指定的专科定点医疗机构诊断确定。 第三条慢性病门诊暂定以下17种常见疾病: (一)市级统筹前已开展的慢性病门诊10种:1、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2、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3、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4、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5、白血病;6、肝硬化(失代偿期);7、系统性红斑狼疮;8、运动神经元病;9、帕金森氏病(震颤麻痹);10、精神分裂症。 (二)市级统筹后新增加的慢性病门诊7种:1、糖尿病;2、原发性高血压病;3、慢性活动性肝炎;4、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5、脑梗塞后遗症;6、脑出血后遗症;7、多耐药肺结核。 市级统筹后新增加7种慢性病门诊从2011年元月1日起施行,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第四条慢性病门诊的准入条件由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专家组界定,并对慢性病门诊诊疗(含用药)情况进行定期复查。 第五条符合慢性病门诊规定的参保人员,由本人向我市二级甲等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指定的专科定点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宝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慢性病门诊医疗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经定点医疗机构临床科室主治医师以上专家提出慢性病门诊治疗措施或用药建议,科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交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科。 第六条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对临床科室提出的门诊治疗措施或用药建议按照医疗保险规定进行初步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印章。 第七条慢性病患者本人或代办人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与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检查化验、病检单据(精神病、帕金森氏病须提供近期的门诊病历)、医疗保险证、审批表等,办理审批手续。 第八条异地安置人员申请慢性病门诊的,由所在单位医保专管员携带慢性病患者申请及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专用章)等资料,经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后,办理审批手续。 第九条慢性病患者经审核同意后,凭医疗保险证、医保IC卡、审批表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第十条慢性病患者门诊治疗中,医患双方要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因病施治的原则,做到“人与病、病与症、症与药、药与量、量与价”五相符,严禁弄虚作假。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超出范围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 第十一条定点医疗机构在接诊慢性病门诊患者就医时,应认真核对就诊人员的医保证、IC卡、审批表,严格执行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规定。使用医疗保险专用处方,严格按规定开具处方,处方要经过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审核。处方上应写明药品的剂型、规格、总量、用法及价格等。

珠海市(市辖区)租赁和商务服务、卫生、文体娱乐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珠海市(市辖区)租赁和商务服务、卫生、文体娱乐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分析报告 2019版

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对珠海市租赁和商务服务、卫生、文体娱乐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进行深度剖析,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珠海市租赁和商务服务、卫生、文体娱乐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珠海市租赁和商务服务、卫生、文体娱乐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分析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旨在全面梳理珠海市租赁和商务服务、卫生、文体娱乐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珠海市租赁和商务服务、卫生、文体娱乐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 (1) 第二节珠海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 一、珠海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 二、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 三、珠海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 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 (3) 四、珠海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珠海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珠海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 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珠海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 一、珠海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珠海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占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年 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004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波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机构:局办公室发布时间:2007-06-04 信息来源:宁波市卫生局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宁波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宁波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在医疗卫生科技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我市医疗卫生科学技术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旨在进一步调整重点学科建设布局,与我市防病治病重点发展方向接轨,在本市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学高等院校中有重点地选拔一批学科,通过竞标立项,经过3年一轮的重点建设和扶植,造就一批国(省)内有影响力的具有显著特色和优势的重点学科。 第三条重点学科分为重点建设学科和重点扶植学科。重点专科项目(除中医外)不列入本《办法》管理,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并进行建设,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和县属三级医院的重点专科项目需报市卫生局备案,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章申报条件与对象 第四条重点学科的申报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建设目标必须对健康促进和提高疾病预防、诊断、治疗的质量具有重要价值,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学科总体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已达到本市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先水平,社会反映良好; (三)该学科已列入本单位或本地区的重点建设计划,并已建设三年以上; (四)学科建设内部管理良好,已制定一系列有效的管理制度,保障措施完善。 (五)学科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7周岁以下的在职卫技人员; (六)申报重点建设学科的还必须同时具备:学科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本学科领域获得过地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创新奖或有地市(厅)级课题立项(排名列前三位)。 第五条申报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学高等院校,包括社会办医疗机构,鼓励本市两个及两个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学高等院校组成联合攻关合作体。 第三章评审与立项 第六条重点学科申报采取学科申请、单位遴选、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的申报方式。 第七条市卫生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基本条件的进入专家委员会评审程序。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市卫生局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经综合评定,确定重点建设学科、重点扶植学科和中医重点专科,数量分别为15个以内、10个左右和3个,被上一级部门确定为重点学科和重点扶植学科的不占该指标。每个学科确定一个建设单位或联合攻关合作体。通过宁波卫生网等媒体对拟建设对象公示7天,无异议后正式发文确定。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八条市卫生局设立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经费主要来源: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和市级医院上交统筹科研经费。 第九条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学科专项经费补助标准:对评审成绩在前10位的重点建设学科,补助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每个学科3年60-90万元,学科建设单位按市级补助经费1:2的比例给予配套;补

宝鸡市(全市)医院数量和床位数量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宝鸡市(全市)医院数量和床位数量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 版

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对宝鸡市医院数量和床位数量进行深度剖析,从医院数量,医院床位数量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宝鸡市医院数量和床位数量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宝鸡市医院数量和床位数量专题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家统 计局、重点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宝鸡市医院数量和床位数量数据专题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 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宝鸡市医院数量和床位数量数据专题报告旨在全面梳理宝鸡市医院数量和 床位数量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宝鸡市医院数量和床位数量现状 (1) 第二节宝鸡市医院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 一、宝鸡市医院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医院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宝鸡市医院数量占全国医院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宝鸡市医院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宝鸡市医院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医院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医院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宝鸡市医院数量同全国医院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宝鸡市医院床位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 一、宝鸡市医院床位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医院床位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宝鸡市医院床位数量占全国医院床位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宝鸡市医院床位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宝鸡市医院床位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医院床位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 (2016─2018年)的通知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珠海市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卫计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6日 珠海市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2016─2018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2015〕1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粤府函〔2015〕363号)和《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卫生强市的决定》(珠字〔2016〕7号)精神,加快建设医疗卫生高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卫生强市目标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相结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培养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开展医学先进技术、打造高端医疗品牌、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发展优势资源,推动医教研产联动,建设一批省级高水平医院和临床重点专科,引进培养一批省级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打造一批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发展健康服务产业集群,提升区域辐射能力,打造珠江口西岸医疗卫生高地。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高水平医院。到2018年,全市6家三级医院全部通过三级甲等医院评审,市人民医院和中大五院进入省高水平医院30强,省中医院珠海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的综合实力进入全省同类医院前列,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达标上等。 加快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以巩固和创建三级甲等医院为抓手,全面快速提升各医院的综合实力。鼓励三级医院加强对外合作,打造学科门类齐全、人才力量雄厚、医疗技术精湛、诊疗设备先进、科研实力强大、管理高效科学的高水平医院,承担疑难复杂危重疾病诊疗、医学人才培养、临床医学研究、医疗技术研发和健康产业孵化等任务,并带动区域医疗卫生全面协调发展,提升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二)建设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瞄准医学学科和临床专科国际发展前沿,科学规划和布局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大力引进世界先进、国内一流的医学团队,聚集资源,加强合作,打造优势专科群。重点围绕精准医疗、介入诊疗、肿瘤防治、中医骨科、中医眼科和生殖医学等专科,建设3─4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5─2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0个以上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到2018年,争取5─8个高水平重点专科进入全省100强。 (三)打造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围绕重大疾病防治需求,统筹医教研产力量,创新建立医院与高等院校、产业园区、科研院所、高端医院的合作机制,打造医学科研协同创新平台。到2018年,争取3-4个医学科技创新平台被列入全省医疗卫生高地建设项目。 1.打造精准医疗创新平台。通过应用以基因测序技术为基础的现代遗传技术、分子影像技术、生物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实现疾病的精准分类、诊断、预防和治疗。推动市人民医院与澳门大学和美国杰克

市政府工作机构简称

市政府工作机构简称 一、市政府工作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改委)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委) 济南市教育局(市教育局)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市科技局) 济南市公安局(市公安局) 济南市监察局(市监察局) 济南市民政局(市民政局) 济南市司法局(市司法局) 济南市财政局(市财政局)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 济南市规划局(市规划局)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市城管局) 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 济南市环境保护局(市环保局)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 济南市水利局(市水利局)

济南市农业局(市农业局) 济南市林业局(市林业局) 济南市商务局(市商务局) 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济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化执法局) 济南市卫生局(市卫生局)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济南市体育局(市体育局) 济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口计生委) 济南市审计局(市审计局) 济南市统计局(市统计局) 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 济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民族宗教局) 济南市旅游局(市旅游局) 济南市粮食局(市粮食局) 济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外办)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国资委)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 济南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市侨办) 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法制办) 济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人防办) 济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金融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宁波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宁波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 件 号】甬政办发[2010]187号 【颁布部门】宁波市政府 【颁布时间】2010-08-01 【实施时间】2010-08-01 【时 效 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关于加强宁波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一日 关于加强宁波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编委办) 为全面加强我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能力和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坚持公益性质,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快速有序反应、就近就急抢救和网络覆盖健

全的院前急救体系,提高院前急救服务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急救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合理规划、调整资源配置、完善机构设置、加强基础设施、提高人员素质等措施,建立健全以市急救中心为龙头,各县(市)区急救站(分中心)为基础,急救点为基点的全市院前急救网络体系。到2012年底,各县(市)区(除老三区外)全部设置独立建制的急救站(分中心),将急救点延伸到山区海岛,实现急救网络全覆盖,促进院前急救服务均等化。同时,建立起统一的120信息调度指挥系统,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工作管理,完善急救机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人员和设备配置,达到院前急救机构的设置科学合理,急救指挥规范有序、运转协调,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快捷的院前急救服务。 三、机构建设 院前急救机构是非营利性公益组织,应根据我市院前急救的服务半径、服务人口、交通、经济水平、重点区域以及需求量等综合条件,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 (一)完善院前急救机构三级设置 1.市急救中心 加快迁建宁波市急救中心,在市区主要医疗机构内设立规范的急救点,在完善120信息调度指挥系统的基础上,依托公共卫生网,建立起上与省急救中心 ,下与县(市)区急救站(分中心)联网的急救指挥网络。 2.急救站(分中心)

宝鸡市中心医院

编号:□□□□□□□□□ 肾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建设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陕西省宝鸡市中心医院 申报专科名称:肾病科 主管部门:宝鸡市卫生局 申报日期:2012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目录 一、陕西省宝鸡市中心医院《肾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项目申报书》 二、附件1:陕西省宝鸡市中心医院肾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 科项目评估材料 三、附件2:陕西省宝鸡市中心医院肾病科主要制度 四、附件3:陕西省宝鸡市中心医院肾病科业务培训资料 五、附件4:陕西省宝鸡市中心医院肾病科主要工作人员资 质证书 六、附件5:陕西省宝鸡市中心医院肾病科及相关资料图片 七、附件6:陕西省宝鸡市中心医院肾病科科研学术论文资 料

第一部分专科整体实力情况

一、基本信息 医院第一名称宝鸡市中心医院 医院类别三级 医院等级 甲等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8号 邮政编码 721008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 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1082 医院业务用房建筑面积59098m 2 医院在岗人数153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数1391人,占总人数的80%;法定代表人周科选联系电话(办): (手机): 申报专科负责人苏 伟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办): (手机): 二、专科基础条件 (一)专科发展规划及扶持政策简介((一)专科发展规划及扶持政策简介(500500字左右字左右) ):(专科业务发展方向、具体措施、目标及近3年科室获政府、医院专业立项及资金投入情况及完成卫生部指定工作(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登记)情况等) 1、专科业务主要发展方向包括:在专科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重点发展包括肾脏病理;原发性及继发性肾炎的规范化治疗;血液透析乙肝、丙肝管理及研究;半永久导管的应用及糖尿病肾病研究等。 2、具体措施包括:已经开展肾脏病理检查3年,能独立完成病理切片、染色及常见肾脏病理类型的诊断,准备购置电子显微镜,完善病理检查。成立肾脏病实验室,完成包括ANCA、尿沉渣检查、尿渗透压检查、尿A/C、P/C,HbA1c、胰岛素、C 肽等检查。 3、完成卫生部的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在线登记。 4、《带袖套的中心静脉留置导管(TCC)的临床相关研究》及《血液透析患者两种方法接种乙型肝炎疫苗的疗效分析》分别发表在2010中国《血液净化杂志》第5,6期,相关系列研究前者获得宝鸡市科学进步一等奖,后者已通过宝鸡市科研成果评审,并申报省级科研成果奖。 5、为支持本科室创建省级重点科室,医院近3年先后投资了近400万,用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在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和规范人员聘用制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在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和规范人员 聘用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甬卫发[2008]73号 【发布部门】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宁波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8.04.28 【实施日期】2008.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在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和规范人员聘用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卫发〔2008〕73号) 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在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和规范人员聘用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卫生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和规范人员聘用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今年宁波市人事局《关于全面推进和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通知》(甬人法〔2008〕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聘用制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有利于增强卫生事业单位活力和充分发挥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性、创造性的原则,通过实行和规范人员聘用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逐步建立起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主要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 (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国人发〔2003〕61号) (三)《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卫生监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卫生监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 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陕卫法发[2007]189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陕西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7.05.09 【实施日期】2007.05.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卫生监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陕卫法发[2007]189号) 各设区市、县(区)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卫生监督所: 卫生监督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广大卫生监督人员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卫生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克服困难,忠于职守,承担了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以及医疗服务监督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促进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卫生监督工作,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省卫生厅决定,授予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局等30个单位“全省卫生监督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

刘顺智等155名同志“全省卫生监督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扎实工作,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卫生监督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为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省卫生监督工作先进集体 2、全省卫生监督工作先进个人 二OO七年五月九日附件1: 全省卫生监督工作先进集体 西安市(4) 1、碑林区卫生局 2、雁塔区卫生监督所 3、未央区卫生监督所 4、户县卫生监督所 渭南市(3) 5、临渭区卫生监督所 6、蒲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执法所 7、韩城市卫生监督所 宝鸡市(3) 8、渭滨区卫生监督所 9、陈仓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珠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珠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珠海市卫生局 珠爱卫办…2009?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流感、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社区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爱卫办、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当前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 当前,我市传染病防控形势严峻:一是手足口病报告发病率处于较高水平,重症病例在短期内连续出现;二是全市BI指数监测结果持续升高,登革热疫情风险加大;三是世卫组织宣布全球进入流感大流行阶段,我市已报告发现输入性甲型流感确诊病例。对此,各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的疫情形势,要将手足口病、流感、登革热等当前重点传染病防

控工作作为当前卫生工作的重点来抓,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 二、广泛动员,组织到位 要加大防控力度,形成群防群控的防控局面。各区要制定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要以社区为基础,实行属地负责制,确保组织协调到位,人员到位、防控措施到位。 三、建立社区防控巡查机制 要充分利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资源,与社区居委会密切配合,建立社区防控巡查机制。重点检查环境卫生整治、除四害、托幼机构晨检、辖区单位卫生、社区儿童健康、社区医疗机构首诊、转诊、来自疫区人员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的管理 各区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追踪观察的紧急通知》(珠卫…2009?144号)的文件要求,按职责分工,切实落实居家医学观察的相关措施,减少疾病传播风险,防止社区的暴发流行。 五、切实加强社区健康教育宣传和爱国卫生运动 各区、镇街近期要迅速组织开展环境整治活动,清洁环境卫生,做好社区爱国卫生、除“四害”工作。要通过派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巡查走访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社

宁波市家庭医生政策问答

宁波市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政策问答 目录 一、?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的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二、为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实施意见?,出台了哪些配套政策? 三、基层医疗机构部分慢性病门诊用药政策具体作了哪些调整? 四、社区卫生服务价格调整政策具体涉及到哪些主要内容? 五、医保对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和区域医联体试点有哪些支持政策? 六、对困难群体签约家庭医生服务有哪些优惠政策? 七、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何时签约?如何签约?面向哪些人群?签约是否需要付费? 八、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后,签约居民可以享受到哪些医疗卫生优惠政策? 九、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由哪些人员担任家庭医生? 十、在加强基层卫技队伍建设,提升家庭医生服务能力方面有何举措?

宁波市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政策问答 一、《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的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平均期望寿命的延长,慢性非传染病的增加,群众对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长,传统的医疗服务模式逐渐不能适应现代人群的健康需求。家庭医生制服务作为一门新学科、新机制,对维护人群健康的作用越来越多的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实施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维护城乡居民健康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也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任务,应从长计议,从制度设计上保障可持续发展机制至关重要。 2011年起,我市自北京、上海之后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试点工作。经过3年的先期试点准备,市政府于2014年11月11日制定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实施意见?(甬政发…2014?101号),期望通过深化实施这项制度进一步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使家庭医生

宝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管理办法

宝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07/13 人气:86 来源:作者:管理员 第一条根据《宝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宝政发[2010]16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按照每个定点医疗机构只对应一个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的原则,全市所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负责结算;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指定市、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负责结算。 第三条住院管理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实行个人医保证、医保IC卡认可准入院制度。 2、参保患者就诊按照合理诊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原则进行。 3、参保患者就诊时,可根据就近原则,结合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服务质量和医保基金支付比例,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能治愈的门诊处理;因病情确需住院并符合住院指征的,由主治大夫开具入院许可证,患者凭入院许可证、门诊病历、检查化验单据以及个人医保证、医保IC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办理住院审批登记手续,经计算机系统识别资格后,在住院处预交押金并办理入院手续即可住院。 4、因公出差、探亲学习、外出考察等人员患病后,可就近在当地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就医。患者出院后,10日内凭单位证明、病历、诊断证明、处方、票据,医疗明细、本人医保证等资料由单位医保专管员报所参保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5、异地安置人员、单位长期派驻市外的参保人员患病后应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6、坚持逐级转诊制度。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应坚持依次逐级转院的原则;确因病情需要转院检查治疗,应先组织院内、外专家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转院申请,科主任核准,经主管院长审批,医院医保科登记后方可转院。各定点医疗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珠海市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珠海市卫生局、珠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12年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布部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珠海市总工会珠海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2.06.12 【实施日期】2012.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珠海市卫生局、珠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12年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部门)认真贯彻实行。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珠海市卫生局 珠海市总工会

二O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2012年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促进我市工伤预防工作开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开展2012年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职工”的工作目的,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工伤预防主体责任意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职业人群人身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幸福珠海建设。 二、组织机构 成立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李伟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副组长:张笑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陈子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李子松(市卫生局) 叶文国(市总工会) 郑道池(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成员:朱辉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宝鸡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宝鸡第二人民医院

宝鸡市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试行) 为规范医院输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确保临床输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陕西省医 疗机构输血科基本标准(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宝鸡市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试行)》。 一、基本要求 (一)输血科是医疗机构内负责贮血、配血、发血、输血相容性检测、输血相关诊断与治疗及临床用血管理的一级科室,必须独立设置。血库是医疗机构内负责贮血、配血、发血及临床用血管理的科室,可独立设置,也可在检验科等部门内下设。 (二)三级综合医院必须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二级综合医院必须设置输血科或血库,其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设立输血科或血库。一级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其他医疗机构,可根据临床输血用血实际需要设置输血科或血库。 (三)医疗机构应向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输血科(血库)达标验收,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

局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市中心血站供应血液制品。 (四)输血科(血库)必须使用市中心血站提供的血 液制品用于临床输血治疗,禁止自采自供和分离制备血液成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开展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五)医疗机构应成立由医院领导、医疗管理、临床科室、输血、麻醉、护理、检验等相关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输血科)或临床输血管理领导小组(血库),并按照或参照《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章程(推荐样本)》(见附件1)有关要求开展工作。 (六)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输血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输血科主任(血库负责人)为输血质量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输血科所有员工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质量负责。 二、功能任务 (一)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管理、监督下,负责医院的血液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的应用,参加输血相关临床会诊和输血治疗。血库在医院输血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管理、监督下,负责医院的血液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的应用。 (二)输血科(血库)要根据本单位医疗用血需求,制定合理的用血计划;设定本单位的安全储血量,确保平诊、急诊和抢救用血;根据市中心血站血液预警信息,协调临床医疗择期用血;推行成分输血、合理输血,推广自身储血、自体

广东省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数量情况3年数据洞察报告2020版

广东省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数量情况3年数据洞察报告2020版

序言 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数量情况数据洞察报告旨在运用严谨的数据分析,对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数量情况进行剖析和阐述。 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数量情况数据洞察报告同时围绕关键指标即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数量等,对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数量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总结。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数量情况数据洞察报告可以帮助投资决策者效益最大化,是了解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数量情况的重要参考渠道。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数据客观、精准。

目录 第一节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数量情况现状 (1) 第二节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指标分析 (3) 一、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三、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比重统计 (3) 四、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4) 五、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5) 八、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同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8-2019)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数量指标分析 (7) 一、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数 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8) 五、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8)

2012年济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

附件2: 2012年济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是符合《2012年济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含2013年上半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4.对毕业生的学历及相关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2012年底前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应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上半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应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

学历学位证书。 5.学历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报考? 学历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可以报考该岗位,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考生应当具有相应或更高学位。 6.如果所学的专业和学位证书不符,按照哪个专业报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7.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加分? 由我省统一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经考核合格,此次应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经通过享受优惠政策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8.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怎样办理加分审核手续?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于2013年1月14日9:00-17:00到济南人才市场(经十路22399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9.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系统对口支援青川县部分医疗卫生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系统对口支援青川县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配套项目(软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甬卫发[2009]63号 【发布部门】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宁波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9.05.14 【实施日期】2009.05.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系统对口支援青川县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配套项目(软 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甬卫发〔2009〕63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经研究,现将《宁波市卫生系统对口支援青川县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配套项目(软件)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四日 宁波市卫生系统对口支援青川县

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配套项目(软件)建设工作方案 为配套做好我市对口的青川部分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灾后恢复重建中软件项目建设,有力、有序、有效地促进灾区卫生系统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根据全省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结合青川实际,努力解决灾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等突出问题,全面恢复灾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总体目标 按照“三年恢复重建”的总要求,在省、市援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发挥我市卫生技术优势,使宁波对口援建工作硬件与软件相配套、近期与远期相衔接、为主和为辅相统一,从而使我市对口的青川医疗卫生单位服务功能在全面恢复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增强,各项卫生服务在青川达到先进水平。 与此同时,增进两地医务人员的感情和交流,扩大爱心城市的影响力,树立宁波人的良好形象。 三、具体项目 (一)单位结

宝鸡市渭滨区中医医院是渭滨区二级甲等公立医院

宝鸡市渭滨区中医医院是渭滨区二级甲等公立医院,属于综合医院。是以中医诊疗为特色的渭滨区公立医院。 为了打造宝鸡市渭滨区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服务的特色专科百姓医院,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扩大医疗规模,提高医疗水平和专家队伍,更好地为宝鸡百姓健康服务,在渭滨区卫生局的批准与大力支持下,宝鸡市渭滨区中医医院斥资200多万元经过近两年时间全面装修,于2014年7月11日盛大开诊。 经过装修的渭滨区中医医院,面貌焕然一新,就医环境和医疗设施更加完善,医疗技术水平和专家队伍迈上了新台阶。医院由老、中、青三代医务人员为代表,注重于中医特色诊疗,使医院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医疗水平取得突破性提高。 为了打造宝鸡平价百姓医疗,创建和谐安全的就医环境,渭滨区中医医院在一楼就诊大厅专门设立了患者投诉监督电话,患者在就诊的过程中,如对价格和医护人员服务等任何方面有不满意之处,随时可以拨打患者投诉监督电话向院办领导投诉,经院领导调查核实后,事实确立,对相关责任人严厉处分,并给患者一个满意答复。 继往开来,宝鸡市渭滨区中医医院,将始终坚守着以关爱百姓健康为己任,谨守诚信医疗、回报社会、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神圣使命,不倦追求、砥砺前行,始终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无私高尚的医德、平价的医疗服务,服务于宝鸡百姓的健康,造福患者、回报社 会,为宝鸡的医疗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宝鸡市渭滨区中医医院作为宝鸡市渭滨区二级甲等公立医院,以中医为特色,以妇科常见病、多发病和妇科疑难病症为重点,涵盖了特色人流、私密整形、女性不孕、宫颈疾病、妇科炎症等为核心的重点妇科诊疗项目,以泌尿、外科、内科、儿科为主导科室,在深研于医学学术殿堂的同时,还将国际前沿技术和成果普惠大众。全院医师和医护人员在致力于专业妇科的临床科研,不断探索求真的道路上,深得广大女性患者的信赖。 宝鸡市渭滨区中医医院医疗团队庞大,技术力量雄厚,经过全面装修环境优雅,设备先进,设施齐全,有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近20名,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40多人。 宝鸡市渭滨区中医医院医院巨资引进了大量尖端的医疗设备近30台,如x影像机、电子数码阴道镜机,前列腺介入导融仪、腹腔镜、宫腔镜、不孕不育诊断治疗仪、男女性激素测定酶标仪、男性功能检测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彩超等医疗领域的高、精、尖的现代化医疗设备与特色技术。 年诊疗病人20万人次,各种手术2万多例。开展了无痛人流、胆结石胆囊切除术、电视宫腔镜输卵管介入疏通术、宫腔镜输卵管妊娠介入非手术疗法,。 DHI生殖感染基因康复技术治疗性病:精准快不反复 DHI生殖感染基因康复技术通过高精密设备检查,确诊尖锐湿疣,确定病损程度和病变情况,分辨病毒亚型,并将病毒的所有信息储存,然后在治疗启动后进行精确诱导杀灭,同时根据病毒的特性和生理,在基因诱导自体免疫的操作下,进行接种治疗,并对特殊情况者给予直接的光动力治疗,从而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障治疗效果。 微创纳米刀大汗腺清除术:治疗腋臭不复发告别异味,留下清香 通过纳米生物显微技术的精确功能,精细操作微创手术,精细分离腋下臭汗腺与正常的组织,并将其臭汗腺全面彻底的清除出体外,又可不损伤到其它组织的先进微创技术。在腋臭的手术效果上可达到彻底根治、不复发、消除臭味的效果,确保不复发。 PPH无痛技术——痔疮时代的新革命 PPH手术方法的机理是在脱垂内痔的上方近内痔上缘的地方环形切除直肠下端肠壁的粘膜和粘膜下层组织,并在切除的同时对远近端粘膜进行吻合,使脱垂的内痔及粘膜被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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