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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普高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花都校区)

关于2015年普高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体检通知(花都校区)

花都校区各院系、各相关班:

2015届普高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的体检工作十分重要和紧迫,请各院系、各相关班和每位同学严格按照本通知认真执行,以确保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就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2015届普高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二、时间:2015年4月4日(星期六)8 : 10—13:00

三、地点:花都校区教学楼1楼(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四、费用:105元/人;另学前教育专业须到医院加检项目,男生115元/人,女生130元/人。

五、具体操作流程

(一)上报各院系学生负责人名单

请各院系在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前上报《2015届普高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院系、班级负责人名单》(附件1)给学校就业办公室刘文章老师。

(二)领体检表、健康卡片及填写个人信息并盖章

1、以院系为单位在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12:00前到花都校区图书馆216就业办公室领取《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体质健康卡片》。

2、下发的体检表和健康卡片由申请人用签字笔或钢笔如实填写并贴好照片(小一寸蓝底,不能用打印照片,清晰且要求与申请教师资格所提交的照片同底),以班为单位交本院系确认身份后,加盖院系公章(骑缝盖章),再分发给同学参加体检。

(三)交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

1、以院系为单位把《教师资格证体检人员名单》(附件2)电子版在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前发给就业办公室刘文章老师。

2、以院系为单位把《体检人员情况明细表》(附件3)电子版在2015年4月2日(星期四)前直接发到如下电子邮箱:869689101@https://www.wendangku.net/doc/7f19257189.html,。

3、请各班负责人在4月4日(星期六,体检当天)上午10:00前将收齐体检费、一式1份的本班已交费的《体检人员情况明细表》(附件3,打印稿,加盖院系公章)一并带到体检报到查号处办理手续。届时将有指定医院财务人员现场收费,过时不候。医院将根据缴费人员名单在体检表上盖收费章。

(四)体检当天(2015年4月4日)流程

1、查个人体检号:请申请人需提前5分钟到场,在报到查号处(教学楼1楼东面)查询自己的体检号。

2、领指引单:根据体检号在报到处相应的队列领取体检指引单。

3、为免拥堵,各院同学必须严格按照如下时间安排到场进行体检:

4、体检项目(按文件规定项目体检)

注:项目不分先后,可按照具体情况先体检人数少的项目。

(1)抽血(2)身高体重(3)视力(4)血压(5)内外科(6)五官科(7)胸透(8)尿检

5、为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连贯性,体检当天一般不允许请假。若有特殊情况,请4月7日前,带备已盖收费章的教师资格体检表自行前往体检医院体检(本次负责体检的医院:广州市海珠区第一人民医院,地址:海珠区前进路南园新村1号之一前楼3楼体检中心,可乘坐地铁在江南西站的海珠区第一人民医院出口或乘公交车5、14、25、88、192、551、87、8

6、299到达,联系人:秦小姐:020—84407274)。

6、其他注意事项

(1)如近视的学生请带上眼镜检测视力。

(2)体检前一天忌酒,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注意休息,避免进食过饱。

(3)测量血压时应避免精神紧张、全身放松,勿移动体位,不要屏住呼吸。

(4)X线检查时,勿穿戴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手机、钢笔、锁匙等金属品。

(5)抽血后请按压穿刺点5-10分钟。

7、体检完毕后请每个人把自己的体检表交回“报到查号处”

8、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采用2013年修订的新体检标准(附件4)

附件:1. 2015届普高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院系、班级负责人名单

2. 2015届普高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人员名单

3. 2015届普高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人员情况明细表

4. 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

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15届普高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院系、班级负责人名单

附件2

2015届普高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人员名单

(请用excel表格制作)

(注意:请将此表填好于3月25日前发到邮箱670372353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f19257189.html,)

班长或负责人签名确认:院系(盖章):

附件3

2015届普高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人员情况明细表

(请用excel表格制作)

(注意:此表填好电子版于4月2日前发到邮箱869689101@https://www.wendangku.net/doc/7f19257189.html,,打印版缴费时交)

班长或负责人签名确认:院系(盖章):

附件4

粤教继〔2013〕1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经广泛征求全省各级认定机构、各高等院校和社会各界意见,依据相关法规和程序,我厅对《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了修订。经省法制办审查通过,现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印发给你们,从2013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广东省教育厅

2013年4月16日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2013年修订)

第一条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疗或三级医院专科检查明确不需手术治疗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

(三)心律每分钟5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严重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Hb≥90g/L,女性高于80 g/L,合格。

第三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四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严重支气管扩张、严重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五条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不合格。

第六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慢性肾炎伴有肾功能不全、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慢性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七条I型糖尿病、II型糖尿病伴心、脑、肾、眼及末梢循环等其他器官功能严重受损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甲亢伴严重凸眼且治疗不佳者,不合格。

第八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各型严重人格障碍、难治性强迫症、癔症等神经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九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一条色觉检查异常者,不宜从事美术、化学、生物等以颜色作为技术指标和实验数据的教学岗位。

第十二条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岗位。

第十三条严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续声音嘶哑、失声及口腔有生理缺陷并妨碍发音不合格。

第十四条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须如实填写并签名确认既往病史。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和妇科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检查项目;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第十五条本体检标准从2013年9月1日起执行,原体检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013年修订)

市县(区) 申请资格种类

如实填写患病时间、治愈等情况,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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