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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后退法、逐步回归法的方法

掌握后退法、逐步回归法的方法
掌握后退法、逐步回归法的方法

实验六

实验题目:

5.10表的数据是1968-1983年检的美国与电话线制造有关的数据,各变量的含义如下:

X1—年份;

x2—国名生产总值(单位:10亿美元);

x3—新房动工数(单位;1000栋):

x4—失业率(%);

x5—滞后六个月的最惠利率(%);

x6—用户用线增量(%);

y年电话线销量(百万尺双线)。

(1)建立y对x2~x6的线性回归方程

(2)用后退法选择自变量

(3)用逐步回归法选择自变量

(4)根据以上计算结果分析后退法与逐步回归法的差异

实验目的:掌握后退法、逐步回归法的方法

SPSS主要操作:在线性回归中的Method的下拉菜单中分别选Backward,Stepwise,分别进行后退法、逐步回归法

SPSS输出结果及答案:

x6 -846.867 291.634 -.899 -2.904 .016 a. 因变量:y

所以回归方程为:

Y=5922.827+4.864x2+2.374x3-817.901x4+14.539x5-846.867x6

所以利用退后法选择的变量为x1,x3,x4,x6

回归方程为y=-445380.948+232.202x1+2.31x3-971.882x4-827.999x6

所以利用逐步回归法选择的自变量为x3,x4,x5

回归方程为y=1412.807+3.44x3+348.729x5-415.136x4

(4)根据以上计算结果分析后退法与逐步回归法的差异

后退法把全部m个变量引入回归方程,然后在这m个变量中选择一个最不重要的变量,将他从方程中剔除,后退法首先剔除了x5 。而逐步回归法将变量一个一个引入,每引入一个自变量后,对已选入的变量要进行逐个检验,当原引入的变量由于后面变量的引入而变得不在显著时,要将其剔除。逐步回归法在第二部引入x5,,说明两种方法对自变量重要性的认可是不同的,这与自变量之间的的相关性有关联。相比之下,后退法首先做全模型的回归,每个自变量都与机会展示自己的作用,所得结果更值得信服。从本例内容看,x5是滞后6个月的最蕙利率,对因变量的影响似乎不大。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法条分析重点总结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法条分析题重点总结 、名词解释 1、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实现国家意志所预期的目标的法律规范总称。 p32) 2、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该协议可以以口头、书面或者以其他协同行为作出。(P89)3、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P 95)4、经营者集中: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相互合并,或者个或多个经营者通过收购以及其他方式对其他经营者进行控制,从而导致相互关系上的持久变迁的行为(p101) 行政垄断:是指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P104) 注意: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行政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者变相限制竞争的行为,所以说我国反垄断法上规定的行政垄断的主体,不仅包括行政机关,也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5、不正当竞争:是指市场主体之间为了争夺商品生产、销售的有利地位,采取不符合法律、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违背自愿、平等、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谋取不法利益的市场竞争行为。(p115) 6、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行贿的主体是经营者,受贿的主体是交易对方,贿赂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手段是通过回扣、软回扣的形式。(P125) 7、诋毁商誉:或称商业诋毁、商业诽谤,是指在交易过程中,捏造、散步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业声誉,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的行为(P129) 8、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性能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满足人们合理需要所必须具备的各种物质、技术、心理和社会特性的总和。主要有适用 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可维修性。(P152)9、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对产品质量负有义务者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义务应受到的法律制裁,包括产品质量的 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P158)10、产品责任:又称为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缺陷产品损害 了他人的人身、财产权,依法应当追究的民事责任。(P159)11、企业国有资产: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出资形式分为两种: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分析

摘要:相较于民法和刑法而言,经济法的基础原则并没有像这些部门法一样确定,原因在于没有相应的法典,无法明示出来。本文简要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进行概述,在概述中引出经济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并对这三大原则从内涵和价值意义上做以分别论述。 关键词:基本原则经济法理论体系 一般而言,一个部门法的基本原则都是明确表示在法典之中的,但是源于经济法没有制定法典,因此对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还始终以学理的形式存在,并且这些关于基本原则的学理研究也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观点。确定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法理论体系建立完善的重要标志,如果缺乏统一的原则认识,既不利于发经济法具体条款的颁布和实施,同时也不利于经济法基础理论建设的完善。由此,明确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无论在立法还是实践中都有其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概述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就是指始终贯穿经济法立法和实践中的基本准则和指导思想,是经济法法律规范的基础和核心,同是也是经济法精神价值的主观反映。经济法基本原则体现的是经济法的本质和宗旨所在,而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认为经济法就是国家和社会市场,将所有的经济资源合理分配,以营造出平衡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为目的,最终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这体现的是经济法最基本的本质所在,同时包含了经济法最基本的三个原则,也就是:合理分配经济资源原则、营造平衡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原则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必须要能够始终贯穿整个经济法理论体系,在每个经济法的法域中都可以适用,而在不同的法域中,经济法的三大基本原则的侧重也都有不同。合理分配经济资源原则的目的在于防止社会经济的两极分化,侧重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从而实现社会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一原则中的主体中包括国家,因此也体现了国家对经济发展的适度干预,既体现了责任和权力之间的统一,同时也反映了经济效益优先、兼顾社会各方利益公平的原则。而营造平衡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中的平衡和谐,不仅是这一基本原则的关键词,同时也要贯穿经济法的始终,这一原则突出反映出对市场规制的一种要求,也包含了某些学者所提出的维护公平竞争和平衡协调原则。无论是合理分配经济资源原则还是营造和谐社会经济环境原则,都是为了最终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这一原则的前提和保证,可持续发展是经济法发展的最终目的,同是也是经济法本质的体现。 二、经济法的三大基本原则 1、合理分配经济资源原则 如何评价分配经济资源的合理性,在历史上有不同的认知。早期的封建社会,认为将社会资源按照社会地位的不同来实现经济资源的不同分配是最为合理的,这是当时社会发展程度的必然认识。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以后,经济资源的分配的提出标准则是按照各自的资本来分配,从考虑社会地位到考虑个人所拥有的资本,这种对于经济资源分配合理性的标准无疑是个极大的进步,但是按资本分配也存在相应的弊端。按资本分配一方面会带来贫富分化日益严重,产生较为激烈的社会矛盾,同时也会带来频繁的经济危机,阻碍了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至于空想社会主义中按需分配的理论构想,由于完全脱离了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因此根本无法在现实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得以实现。 2、营造平衡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原则 3、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原则 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出现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联合国的会议报告上,目的就在于维护现代人和后代人的共同反展。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在社会发展史上的又一次的理论升华,不仅突

经济法基本知识题目解析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一、名词解释 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3.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 二、单项选择题 1.B 2.D 3.C 4.C 5.B 三、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CD 3.BCD 4.BD 5. ABC 四、案例分析题 案例1分析:(1)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张某应支付其余房租的时间为2008年3月1日,因此薛某应在2008年3月2日始2009年3月1日止的时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由于薛某主张权利,张某答应于2009年7月31日之前还款,因此已经过去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断,从2009年8月1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薛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2009年8月1

日起到2010年7月31日止。 (3)薛某向张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2008年3月2日始2009年3月1日止,但在诉讼时效届满的最后6个月内(2008年9月2日始2009年3月1日止),,2009年1月10日薛某突然患病去世,无法确定继承人,也就无法继续行使其权利,所以其诉讼时效期间在1月10日中止,到5月10日恢复继续计算,则薛某的继承人应在7月1日之前主张支付房租的权利。 案例2分析:在本案中,在王某死后其鱼塘无人照管的情况下,李某为了王某的利益,主动为其管理,应认定为无因管理。李某提出支付2000元费用的要求应予支持,平分2.8万元余款的要求不予支持。《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可见,2000元费用属于无因管理必要费用,应得到偿付;而李某要求平分2.8万元余款的要求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第二章公司法 一、名词解释 1.公司章程:是记载公司组织、活动基本准则的公开性法律文件。 2.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单项选择题

经济法基本原则解读——以社会整体利益本位原则为例

经济法基本原则解读——以社会整体利益本位原则 为例 法1106 1104000602 乔剑玮 内容摘要:经济法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它的创立一直受到包括民法和行政法研究学者的诘难,并与另一门新兴法律部门——社会法纠缠不清。经济法学者一直致力于严格区分经济法和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并且逐渐建立了完整的经济法体系。在经济法体系中,整体观作为核心本位思想,在经济法的研究发展方向上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作用。本文旨在通过对经济法体系中最基础的基本原则环节中的原则之一的“社会整体利益本位原则”进行探究,从而提出笔者自己的观点,并在此原则研究的基础上对经济立法和经济法执法制度等相关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经济法基本原则法律起源社会利益整体利益 绪论 经济法的定义,学术界比较赞成的是调节国民经济运行中的经济关系的部门法,其产生的时间,存在着众多争议,而其产生的地点,即经济法词源之所在一般认为来自法国,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再起著作《自然法典》中提出“分配法与经济法”[1]的论题。但是,在古代高度集权的封建社会,无论是否有“经济法”这个特定名词的国家或地区,都不可能真正的设定出一部纯粹的调整市场经济的法律或法典,因为国家的经济在那是看来都是统治者操纵和摆布的工具。 因此,经济法真正产生发展直到成熟应该是在分工高度发达的现代市场经济社会而对于中国,毋庸置疑的是,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中国获得巨大的发展,是改革开放以来20年的事情,具体的说,是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期的事情。1984年10月,为了进一步扩大市场经济的规模,中共中央出台《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后面简称《决定》),《决定》明确要求:国家立法机关要加快经济立法,制定并监督执行经济法规是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主要职能①。在这一时期,国家在企业组织管理、社会团体管理、市场规制、宏观调控和社会保障等方面,都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例如《财政法》、《预算法》、《金融法》等等。而经济法学这么一个新兴的法学学科,借此机会,也伴随着经 ①参见《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摘自人民网中国共产党历次代表大会数据库.

《经济法》期末考试精彩试题及问题详解

《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2题,每小题1分,共计12分) 1.公民参与合伙关系,()出资。 A.可以用劳务B.必须用资金 C.必须用实物D.必须用资金或实物 2.就要约所作的以下表述中,()的表述是正确的。 A.要约在发出时生效 B.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C.要约生效后不得撤销D.只要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 3.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月8日交货,乙在交货期后的一周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 A.先履行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D.债权人撤销权 4.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是正确的。 A.无效 B.有效 C. 效力待定 D.可变更或撤销 5.甲对其儿子乙说,若乙考上大学,甲将给乙买一台电脑。甲对乙的行为属于()。 A.附期限法律行为 B.附条件法律行为 C附义务法律行为 D.附权利法律行为 6.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是正确的。 A.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 B.投资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必须有企业的章程 D.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金 7.《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A.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 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 C.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 D.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 8.甲、乙、丙共同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了丁入股。一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时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有()。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B.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240万元时,其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美元。 A.140万 B.168万 C.210万 D.280万 10.甲有一房屋欲出租给乙,丙为阻止甲的出租行为,称其愿意以高价租用甲的房屋,致使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没有订立,随后丙借故说不能租用甲的房屋。对此,下列说法中()符合合同法有关规定。 A.因为甲与丙并未签订合同,甲无权要求丙承担合同责任 B.甲可以要求丙承担缔约过失的合同责任 C.甲可以要求丙承担侵权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 D.甲可以选择其一 11.乙欠甲1万元钱到期未还,甲多次索要,乙均以无钱为由拒绝,现甲得知丙欠乙1万元钱,要求乙向丙催要,乙未作任何表示,甲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

经济法教程课后答案及案例分析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 1. 经济法的特点是什么? 经济法律规范的易变性 兼具公法和私法属性 程序保障的非独立性 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含哪些? 经济民主与经济自由相结合的原则 政府行为优位的原则 责、权、利、效相结合的原则 3. 什么是经济权利?什么是经济义务?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的关系如何? 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管理与协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具有的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经济义务是指法定义务人应当依据经济权利人的要求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利益的责任。 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相互依存。没有经济权利就不会有经济义务。经济主体不能只享有经济权利而不承担经济义务,也不能只承担经济义务而不享有经济权利。 4. 试述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主体:是指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的当事人。 客体: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指经济法主体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5. 什么是经济法律责任?经济法律责任具有哪些特征? 经济法律责任是指由经济法规定,在经济主体违反法定经济义务时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综合统一性。经济法律责任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综合。经济法律责任的综合统一性,是由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复杂性及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的多样性所决定的。 双重处罚性。双重处罚性体现了经济法律责任的公正性与严格性,对于制裁经济违法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6. 试述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形式。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造成损害并不必然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要看行为人是否有过错,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有法律直接规定的情况下,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都要对其行为多导致的损害事实承担责任的原则。 经济责任,主要包括支付违约金、支付赔偿金、罚款、强制收购、没收财产等。 行政责任。对违反经济法的行为,可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对违反经济法律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制裁。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四章公司法 1. 简述公司的分类。 根据公司股东责任范围,公司可分为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根据公司的信用基础不同,公司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合兼资合公司 根据公司之间是否具有控股或从属关系,公司可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经济法基础—习题集(答案+解析)

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 题例1: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B)。 A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B 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C 法是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D 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题例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对)。(2015) 题例3: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AC)。(2012) A 自然人 B 商品 C 法人D行为 题例4: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ABCD)。 A 国有企业 B 集体企业 C 合伙企业 D 个人独资企业 题例5: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我国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BCD)。 A 自然人 B 发明专利 C 劳务 D 物质资料 题例6:下列各项中,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有(ABCD) A 自然灾害 B 公民死亡 C 签订合同 D 提起诉讼 题例7: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B)(2015) A 订立遗嘱 B 台风登陆 C 租赁设备 D 买卖房屋 题例8:下列各项中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是(C) A 法律关系的内容 B 法律关系的主体 C 法律事实 D 法律关系的客体 题例9: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ABCD)。 A 订立合伙协议 B 签订合同 C 签订和解协议D签发汇票 题例10: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相对事件范围的有(B)。 A 地震 B 战争 C 签订协议 D 发行公司债券 解析:A 地震是绝对事件;C签订协议、D 发行公司债券属于法律行为。 题例11: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一定立法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是(C)。(2012) A 宪法 B 行政法规 C 法律 D 行政规章 题例12: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规定国家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属于国家根本大法的是(A)(2011) A 宪法 B 法律 C 行政法规 D 特别行政区的法 题例13: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一定立法程序制定颁布,调整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基本社会关系的是(B)。 A 宪法 B 法律 C 行政法规 D 行政规章 题例14:下列形式中效力最低的是(C)(2014) A 法律 B 行政法规 C 地方性法规 D 宪法 题例15:下列选项中哪些不是我国法的主要形式(AD) A 判例 B 宪法 C 法律 D 裁定书 题例16: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以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为依据进行分类的是(A)。 A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 根本法和普通法 C 实体法和程序法 D 一般法和特别法 题例17: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以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进行分类的是(D) A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 根本法和普通法 C 实体法和程序法 D 一般法和特别法 题例18: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分为若干个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构成一国的法律体系。(对) 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题例19:对于平等民事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而言,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对)题例20:仲裁与民事诉讼都适用于横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对)(2015) 题例21:下列争议解决方式中,适用于解决平等民事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的有(AB) A 仲裁 B 民事诉讼 C 行政复议 D 行政诉讼 题例22: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对) 题例23:下列纠纷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解决的是(B) A 甲乙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B 甲乙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C 甲乙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 D 甲乙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 题例24:下列纠纷不适用仲裁方式解决的有(CD) A 租赁合同纠纷 B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C 监护权归属纠纷 D 企业对工商局的处罚不服的纠纷 题例25:甲、乙两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作出裁决后,甲公司不服,拟再次申

华南理工大学经济法作业及答案

华南理工大学经流法作业及答案 1. 经济法概念的国外早期学说有:()。 A. 综合说 B. 企业经营关系说 C. 国家管理说 D. 功能说 答题: A. B. C. D. E. F. >> (已提交) 参考答案:ABCD 问题解析: 2. 经济法概念的国外当代学说有()。 A. 政府干预说 B. 社会经济利益平衡说 C. 经济组织特有说 D. 国家管理说 答题: A. B. C. D. E. F. >> (已提交) 参考答案:AB 问题解析: 3. 非独立法律部门说对经济法概念的不同理解,其中又形成了()等几种不同的观点。 A. 学科经济法论 B. 纵横论 C.综合经济法论 D. 经济行政法论 答题: A. B. C. D. E. F. >> (已提交) 参考答案:ACD 问题解析: 4. “经济法”一词,最初是由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著名代表人物泰·德萨米提出来的。 答题:对. 错. (已提交) 参考答案:错 问题解析: 5. 经济法调整的不仅仅是经济规制关系。 答题:对. 错. (已提交) 参考答案:对 问题解析:

6. 国家促进和限制经济活动说是由德国学者林克提出来的,认为国家和经济的关系体现在国家对经济活动的促进和限制中,因而经济法就是国家用来规定它和生产、分配和消费的关系的全部法律和措施的总和。 答题:对. 错. (已提交) 参考答案:对 问题解析: 1. 关于经济法产生原因的争论有()。 A. 市场失灵 B. 政府失灵说 C.危机对策说 D. 国家干预说 答题: A. B. C. D. E. F. >> (已提交) 参考答案:ABCD 问题解析: 2. 西方经济学界出现了对凯恩斯政府干预学说加以挑战和修正的各种流派,其中具有重大影响的有 A. 供给学派 B. 新经济自由主义学派 C. 自由主义学派 D. 规制实证分析学派 答题: A. B. C. D. E. F. >> (已提交) 参考答案:AD 问题解析: 3. 加入WTO 对我国经济法的影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 A. 复关谈判工作对我国确立现代基本经济制度的影响 B. 复关谈判促进我国经济法立法的全面展开 C. 加入WTO 促进了我国经济法与国际法的接轨 D. 加入WTO 促进我国经济法的完善与发展 答题: A. B. C. D. E. F. >> (已提交) 参考答案:ABCD 问题解析: 4. 经济法是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的之法。 答题:对. 错. (已提交) 参考答案:对 问题解析: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doc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分值在10分左右,主要考核前三类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本章主要涉及法律的基础理论内容,部分考点比较抽象,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记忆 本章考点导读 第一单元法律基础与法律责任 一、法的本质与特征(2008年单选题;2009年多选题;2014年多选题;2015年判断题)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统治阶级 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且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国家意志 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3)“经济”决定“政治” 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的特征

【例题1·多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2009年)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B:属于法的本质;(2)选项CD:属于法的特征。 【例题2·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法的特征包括()。(2014年) A.国家强制性 B.国家意志性 C.利导性 D.规范性 【答案】ABCD 【例题3·判断题】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2015年)【答案】√ 二、法的形式与分类(2007年单选题;2008年单选题;2011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2013年判断题;2014年单选题、多选题;2015年单选题;2016年判断题) 形式制定机关备注 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基本法律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 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法律具 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非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 会

经济法案例分析

不安抗辩权 1.这是乙方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正当行为,完全符合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法定要件,符合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对于乙方的该种行为,在法律上和法理上都是应当给予支持的。 2.本案中,b公司与a公司订立了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存在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符合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 依据买卖合同的约定,a公司应当先付款,属于先履行义务的一方,这也符合不安抗辩权行使的前提条件。a 公司认为b公司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生产出合同中所约定的胶水,怀疑b公司的履行能力,认为胶水的质量有可能存在缺陷而要求检验货物,遭到拒绝后不予付款而单方中止合同。 买卖合同中约定b公司应交付的胶水数量较大,但是a 公司以此为由认为b公司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生产出合同约定的货物,系单方猜测和主观臆想,缺乏确切的证据证明b公司的履行能力降低及有不能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因此a公司单方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不属于合法的行使不安抗辩权,其行为构成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事实上,b公司为了避免损失的扩大,将合同约定的胶水退运回中国蛇口后以13606美元的价格出口卖给孟加拉国某公司的事实反证了b公司的胶水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b公司将胶水转卖给第三方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损失,其行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a公司应当赔偿b公司的损失。法院作出的判决是正确的。 通过以上案例的详细解析,可以看出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必须得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只有拥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负债人没有能力履行其所需要履行的义务时才能使用。这也是不安抗辩权定义的基础,所以,在法律的殿堂里,我们应该用最基本的法律知识来解决我们遇到的法律问题! 格式条款 1. 根据上述案例,很明显消费者与餐厅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消费者有接受或拒绝餐厅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权利,而餐厅有义务在经营范围内为消费者提供其所需产品或服务,也有向消费者收取相关服务费用的权利。但是在上述两个案件中,关于餐厅开瓶费的条款这一问题,法院却出现了不同的解释,从而导致了两种不同的判决结果,以下将从三个方面分析该问题: 一、格式条款的概念 《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由此可知,格式条款应当满足以下三个特征:1.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 2.重复使用; 3.在拟定合同之时未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在上述案例中,餐厅预先制定了“自带酒水要收开瓶费”的规定,由餐厅服务员告知消费者,对此餐厅正确履行了提请注意义务和说明义务,该规定适用于餐厅内一切自带酒水的消费者并且长时间使用,餐厅在制定该规定时未征求也不必征求消费者的意见,消费者只有选择接受或不接受该规定的权利,不存在协商的权利。同时,该规定不存在违反《合同法》第四十条的情形,所以,餐厅关于开瓶费的规定满足以上三个特征,属于格式条款。但是案例中的条款在消费者拒绝接受时,依旧要求加收开瓶费,所以该格式条款在一定程度上有霸王条款的性质。 二、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 首先,格式条款在合同订立之时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并不能自动的纳入合同。格式条款一定要纳入合同,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不能纳入合同或者成为合同组成部分的条款,不能成为格式条款。换句话说,格式条款一定包含于合同之内。一般而言,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格式条款订入合同也必须经过这两个阶段,并不能自动纳入合同。对于案例中餐厅“自带酒水要收开瓶费”的条款,应当先由餐厅向消费者发出要约,餐厅在醒目处标注或由服务员告知该条款;然后经过消费者的承诺,消费者接受或拒绝接受该条款,如果消费者同意接受,则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将该条款订入合同;如果消费者拒绝接受,则该条款应当无效,合同部成立。其次,《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这明确规定了提供方的“提请注意义务”和“说明义务”。此种提醒应达到合理的程度,具体可从文件的外形、提请注意的方法、清晰明白的程度、提请注意的时间等方面综合考虑。因为格式条款通常需要反复使用,所以一般格式条款都印刷在一定的文件上,或通过“价目表”、“告示”、“通知”等形式张贴于一定的较为醒目的场所,也可以由服务员告知。笔者个人认为,必须达到是作为消费者的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该条款的真实目的的效果,才算是尽到了“提请注意义务”和“说明义务”。案例一中,在用餐前由服务员明确告知消费者“自带酒水要收开瓶费”,并作出了相关的解释,视为正确履行了“提请注意义务”。如果已经餐厅采取合理方式提请顾客注意,那么这一条款就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成为双方合意一致的部分。 三、格式条款的效力 如果订入合同的条款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应承认其具有法律效力,即“法不禁止即允许”。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以反复使用为目的,并非经过双方协商,相对人只能选择接受或不接受。但

经济法基本原则解读——以社会整体利益本位原则为例

经济法基本原则解读——以社会整体利益本位原则为 例 法1106 1104000602 乔剑玮 容摘要:经济法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它的创立一直受到包括民法和行政法研究学者的诘难,并与另一门新兴法律部门——社会法纠缠不清。经济法学者一直致力于严格区分经济法和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并且逐渐建立了完整的经济法体系。在经济法体系中,整体观作为核心本位思想,在经济法的研究发展方向上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作用。本文旨在通过对经济法体系中最基础的基本原则环节中的原则之一的“社会整体利益本位原则”进行探究,从而提出笔者自己的观点,并在此原则研究的基础上对经济立法和经济法执法制度等相关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经济法基本原则法律起源社会利益整体利益 绪论 经济法的定义,学术界比较赞成的是调节国民经济运行中的经济关系的部门法,其产生的时间,存在着众多争议,而其产生的地点,即经济法词源之所在一般认为来自法国,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再起著作《自然法典》中提出“分配法与经济法”[1]的论题。但是,在古代高度集权的封建社会,无论是否有“经济法”这个特定名词的国家或地区,都不可能真正的设定出一部纯粹的调整市场经济的法律或法典,因为国家的经济在那是看来都是统治者操纵和摆布的工具。 因此,经济法真正产生发展直到成熟应该是在分工高度发达的现代市场经济社会而对于中国,毋庸置疑的是,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中国获得巨大的发展,是改革开放以来20年的事情,具体的说,是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期的事情。1984年10月,为了进一步扩大市场经济的规模,中共中央出台《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后面简称《决定》),《决定》明确要求:国家立法机关要加快经济立法,制定并监督执行经济法规是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

经济法学随堂练习答案2019秋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理工·经济法学随堂练习 经济法学绪论 第1章经济法的概念和历史 1.1 经济法的概念 1.(单选题) 下列问题属于政府失灵表现的是() A. 公共物品供给不足 B. 外部负效应 C. 腐败寻租 D. 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 参考答案:C 问题解析: 2.(单选题) 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表述错误的是() A.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调制关系,包括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B.宏观调控关系主要包括财税调控关系、金融调控关系和计划调控关系 C.市场规制关系主要包括反垄断关系、反不正当竞争关系和消费者保护关系 D.经济法调整所有的经济关系 参考答案:D 问题解析: 3.(单选题) 下列哪项不属于经济法的特征() A.国际性 B.现代性 C.经济性 D. 规制性 参考答案:A

问题解析: 4.(单选题) 下列哪项不属于经济法的现代性() A.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 B.调整方法上的现代性 C.产生基础上的现代性 D.制度建构上的现代性 参考答案:B 问题解析: 5.(判断题) 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 参考答案:√ 问题解析: 6.(判断题) 在英美法系国家,既有“经济法”之名,也有“经济法”之实。() 参考答案:× 问题解析: 7.(判断题) 经济法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参考答案:√ 问题解析:

8.(判断题) 经济法的经济性是指在调整的目标和手段方面,经济法所具有的将积极的鼓励、促进与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的特征。() 参考答案:× 问题解析: 1.2 经济法的历史 1.(单选题) 1890年美国国会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反垄断法是() A.《谢尔曼法》 B.《克莱顿法》 C.《联邦贸易委员会法》 D.《煤炭经济法》 参考答案:A 问题解析: 2.(判断题) 一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产生的标志是20世纪30年代的罗斯福新政。() 参考答案:× 问题解析: 3.(判断题) 由于反垄断法对于保障市场经济自由、公平、竞争地发展非常重要,因而也被称为“经济宪法”或“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参考答案:√ 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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