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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毒性药物溢出的处理

细胞毒性药物溢出的处理
细胞毒性药物溢出的处理

细胞毒性药物溢出的处理

正确评估暴露溢出的量和溢出物环境中的每一个人(若有人皮肤或衣服直接接触到药物,必须立即用肥皂水和清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

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里层的乳胶手套、鞋套、外层操作手套、眼罩或者防护眼镜(如果是会产生气雾或气化的细胞毒性药物溢出,必须佩带呼吸器)

用湿垫子或毛巾将溢出的药物清除(所有的被污染的物品放入溢出包中备有的细胞毒废物垃圾袋内)

被污染的地方必须先用清水冲洗,再用清洁剂清洗3遍,清洗范围应由小到大的进行(清洁剂必须彻底用清水冲洗干净),且清洁药物的物品必须放置在一次性密封细胞毒废物黄色垃圾袋内

细胞毒药物污染物的黄色垃圾袋封口,放入另一个放置细胞毒废物的黄色垃圾袋中,所有参加清除溢出物的员工的个人防护器材丢置在外面的黄色垃圾袋内,外面的垃圾袋封口并放置于细胞毒废物专用一次性防刺容器内

记录以下信息:①药物名称,大概的溢出量;②溢出如何发生;③处理溢出物的过程;④暴露于溢出环境中的员工、患者及其人员;⑤通知相关人员注意药物溢出。

细胞毒性药物配制方法及使用时注意事项

原则 (1)药物相互作用原则 有的化疗药物之间会发生相互作用,从而改变药物的体内过程,可能影响疗效或毒性。如顺铂影响紫杉醇的清除率,先用紫杉醇再用顺铂。 (2)刺激性原则 使用非顺序依赖性化疗药物时,应先用对组织刺激性较强的药物,后用刺激性小的药物。由于治疗开始时静脉尚未损伤,结构稳定性好,药业渗出机会少,药物对静脉引起的不良反应较小如长春瑞滨和顺铂合用时,长春瑞滨刺激性强,宜先给药。 (3)细胞动力学原则 生长较慢的实体瘤处于增殖期的细胞较少,G0期细胞较多,先用周期非特异性药物杀灭一部分肿瘤细胞,使肿瘤细胞进入增殖期再用周期特异性药物。顺铂和依托泊苷合用时,先用顺铂后用VP-16。 生长快的肿瘤先用周期特异性药物大量杀灭处于增殖周期的细胞,减少肿瘤负荷,随后用周期非特异性药物杀灭残存的肿瘤细胞。 用药顺序 1、联用顺铂化疗 化疗方案联用药物用药顺序原因 GP 吉西他滨先用GEM 顺铂会影响吉西他滨的体内过程,加重骨髓抑制。 TP 紫杉醇先用PTX 顺铂对细胞色素P450酶有调节作用,可使PTX清除率大约降低33%,产生更为严重的骨髓抑制 FP 5-FU 先用DDP 小剂量DDP能够增加细胞内蛋氨酸, 使细胞内活性叶酸生成增加, 从而增加5-FU的抗肿瘤作用。 PP 培美曲塞先用Alimta,30min后用顺铂说明书 2、联合长春新碱化疗 化疗方案联用药物用药顺序原因 CHOP 环磷酰胺先用VCR,6-8小时后在给CTX VCR具有同步化作用,使细胞停滞在M期,约6~8h后细胞同步进入G1期,再用CTX可增效 VCM 甲氨蝶呤先用VCR VCR阻止甲氨蝶呤从细胞内渗出而提高细胞内浓度 VDLP 门冬酰胺酶先用VCR 合用加重神经系统血液系统毒性,先于门冬12~24小时给药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管理 ★★★★★1.生产、加工、收购、经营、配方用药的规定 (1)生产 药厂必须由医药专业人员负责生产、配制和质量检验,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严防与其他药品混杂。每次配料,必须经二人以上复核无误,并详细记录每次生产所用原料和成品数。经手人要签字备查。所有工具、容器要处理干净,以防污染其他药品。标示量要准确无误,包装容器要有毒药标志。 生产毒性药品及其制剂.,必须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在本单位药品检验人员的监督下准确投料,并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保存五年备查。 在生产毒性药品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2)加工 凡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的规定进行。药材符合药用要求的,方可供应、配方和用于中成药生产。 (3)收购、经营 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由各级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负责; 配方用药由国营药店、医疗单位负责。 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的毒性药品,必须持本单位的证明信,经单位所在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供应部门方能发售。 ★★★★2.保管、领发、核对制度 收购、经营、加工、使用毒性药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制度,严防收假、发错,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做到划定仓间或仓位,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 毒性药品的包装容器上必须印有毒药标志。在运输毒性药品的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规定 (1)凭处方供应和调配 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国营药店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盖有医生所在的医疗单位公章的正式处方。 (2)剂量限制 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 (3)调配处方要求

细胞毒性药物

浅谈医护人员对细胞毒性药物的防护“征文” 马晓艳(宁夏医科大学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药剂科,宁夏750001) [摘要]:随着肿瘤疾病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细胞毒性药物被用于临床治疗,由于缺乏规范的管理,配置药物的设备不齐全,操作人员缺乏必要的防护措施,对发药的药师、执行治疗的护士、负责清洁的卫生人员和周边环境造成了潜在的危险。所以,必须预防细胞毒性药物的危害,提高操作技术和防护意识,做好职业防护。 [关键词]:细胞毒性药物;危害;防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R979.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标号]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neoplastic disease s,more and more cytotoxic medicines are used to clinic tre atment.The reasons why there are so many potential risks f or the pharmacist who takes charge of sending medicines a re the lack of normative management,defective equipment f or medicine disposition and operating staff are short of nec essary safeguard measures,so do the nurse who performs tr eatment and the health personnel.Therefore,we must prevent the risks of cytotoxic medicines,improve operating techniq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规定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规定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1、为加强院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保证正常医疗工作需要,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2、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导致人中毒和死亡的药品。卫生部把28种中药和11种西药列为医疗用毒性药品(名单见附件1)。 3、学部指定专人负责毒性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合法药品经营单位购入。 4、毒性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5、在入库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毒性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6、储存毒性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存放区域有专门标识。对进出专库(柜)的毒性药品建立专用账册,内容包括:日期、领用部

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7、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必须凭医师签名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超过二日极量。 8、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 9、对处方末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师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 10、毒性药品处方当日当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2年备查。

细胞毒性药物配制方法及使用时注意事项

抗肿瘤药物的用药顺序及溶媒选择 原则 (1)药物相互作用原则 有的化疗药物之间会发生相互作用,从而改变药物的体内过程,可能影响疗效或毒性。 如顺铂影响紫杉醇的清除率,先用紫杉醇再用顺铂。 (2)刺激性原则 使用非顺序依赖性化疗药物时,应先用对组织刺激性较强的药物,后用刺激性小的药物。由于治疗开始时静脉尚未损伤,结构稳定性好,药业渗出机会少,药物对静脉引起的不良 反应较小如长春瑞滨和顺铂合用时,长春瑞滨刺激性强,宜先给药。 (3)细胞动力学原则 生长较慢的实体瘤处于增殖期的细胞较少,G0期细胞较多,先用周期非特异性药物杀 灭一部分肿瘤细胞,使肿瘤细胞进入增殖期再用周期特异性药物。顺铂和依托泊苷合用时,先用顺铂后用VP-16。 生长快的肿瘤先用周期特异性药物大量杀灭处于增殖周期的细胞,减少肿瘤负荷,随后用周期非特异性药物杀灭残存的肿瘤细胞。 用药顺序 1、联用顺铂化疗 化疗方案联用药物用药顺序原因 GP 吉西他滨先用GEM 顺铂会影响吉西他滨的体内过程,加重骨髓抑制。TP 紫杉醇先用PTX 顺铂对细胞色素P450酶有调节作用,可使PTX清除 率大约降低33%,产生更为严重的骨髓抑制 FP 5-FU 先用DDP 小剂量DDP能够增加细胞内蛋氨酸, 使细胞内活性叶酸生成增加, 从而增加5-FU的抗肿瘤作用。 PP 培美曲塞先用Alimta,30min后用顺铂说明书 2、联合长春新碱化疗 化疗方案联用药物用药顺序原因 CHOP 环磷酰胺先用VCR,6-8小时后在给CTX VCR具有同步化作用,使细胞停滞在M期,约6~8h后细胞同步进入G1期,再用CTX可增效 VCM 甲氨蝶呤先用VCR VCR阻止甲氨蝶呤从细 胞内渗出而提高细胞内浓度 VDLP 门冬酰胺酶先用VCR 合用加重神经系统血液系统毒性,先于门冬12~24小时给药 3、甲氨蝶呤 化疗方案联用药物用药顺序原因 CMF 5-FU 用MTX4~6h后用5-FU 序贯抑制 MTX----二氢叶酸还原酶抑制 剂 5-FU-----胸腺嘧啶合成酶抑制剂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中宁县人民医院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和保障人们使用中药饮片有效,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适用范围:企业中药饮片的购进、储存、养护和销售 四、责任:购进部门、销售部门、仓储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制度负责 五、内容: 1、中药饮片的采购: (1)、应向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购入中药饮片。 (2)、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除应有品名、生产企业、产地、生产日期外,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批准文号。(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2、中药饮片销售 (1)、中药配方营业员应思想集中,严格按处方要求核对品名、售药。 (2)、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3)、配方所用医疗用毒性中药饮片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4)、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按不合格药品处理制度执行。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 (5)、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6)、严格按配方、发药师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7)、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严禁串规、串级,按规定价格算方计价,发票项目填写全面,字迹清晰。 (8)、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复核员复核,严格复核无误后签字后可发给顾客。 (9)、应对先煎、后下、包煎、分煎、烊化、况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10)、配方营业员不得自带配方,对鉴别不清,有疑问的处方不配,并向顾客讲清楚情况。 (11)、每天配方前必须校对衡器,配方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物。 (12)中药饮片来料加工的场所、工具、人员符合有关卫生条件。

细胞毒性药物安全操作规范

细胞毒性药物的安全操作规范 1. 配置细胞毒性药物的准备 1.1 手套与制服:使用无粉乳胶手套。每操作60分钟或遇到手套破损、刺破和被药物沾污则需要更换手套。如果操作者对乳胶过敏,可以换用腈制手套,或戴双层手套,即在乳胶手套内戴1副PVC手套。在戴手套之前和脱去手套之后都必须洗手。制服应由非透过性、无絮状物材料制成,并且前部完全封闭,袖口必须加长。制服的袖口应该可以卷入手套之中,最好是一次性可丢弃的。 1.2 呼吸保护装置:在配置和混合细胞毒性药物时必须使用classⅡ或classⅢ垂直气流生物安全柜,不得使用水平层流台。 1.3 眼睛和脸部的保护:眼睛和脸部应有保护以预防药物溅出,在使用气雾以及喷雾剂时应有保护(如面罩);普通眼镜不能提供足够的保护。 1.4 生物安全柜的准备:在柜台表面铺上一块塑料背面的垫子,垫子必须在一整天的配置结束后或垫子上出现液滴时更换掉;在配置药物前应当准备好所有的配置及用药时需要的药品和器材,这样可减少对柜内气流的影响来减少对人员的污染。 1.5 生物安全柜的清洁:受污染的物品都必须放置在位于生物安全柜内的防漏防剌的容器内;个人防护器材脱卸后放置在位于准备区域内的防漏防剌的容器内,操作人员不得将个人防护器材穿戴出准备区域。 1.6 器材准备: 1.6.1 针筒和溶解容器:防止针栓同针筒分离;针筒中的液体不能超过针筒长度的3/4,防止针栓从针筒中意外滑落;在配置细胞毒性药物过程中使用的针筒和针头应避免挤压、敲打、滑落,以及在丢弃针筒时无须将针头套上,应立即丢入防剌容器中再处置,这样可以防止药物液滴的产生和防止针头剌伤;应将污染的器材丢置在放于生物安全柜内的一次性防刺容器中。 1.6.2 个人防护器材的准备:个人保护器材包括符合要求的制服与手套;呼吸系统、眼睛及面部的保护器材。 2. 配置细胞毒性药物的操作 2.1 安瓿的操作:轻轻拍打安瓿将颈部和顶端的药物落于其底部,用酒精擦过安瓿的颈部;打开安瓿时要用一块灭菌的纱布包绕着安瓿;如果安瓿内是需要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办法

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办法 根据《三级肿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精神,为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根据抗肿瘤药物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肿瘤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和临床试验用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一)特殊管理药物:指药物本身或药品包装的安全性较低,一旦药品包装破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肿瘤药物。 (二)一般管理药物:指未纳入特殊管理和非临床试验用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 (三)临床试验用药物:指用于临床试验的抗肿瘤药物。 (四)医院“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了部分抗肿瘤药物和抗肿瘤中药,新品种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 / 10 1.临床试验用药物: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一般管理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特殊管理药物:必须严格掌握指征,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处方权、配制权和调配权的获得 (一)处方权的获得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主治及以上医师; 2.在上级三级甲等医院的化疗专科等相关部门指定的抗肿瘤治 疗培训基地连续工作或进修学习6个月(含6个月)以上或在我院抗肿瘤治疗等相关科室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并经科主任科同意、医务科考核和主管院长同意后,由医务科授予抗肿瘤药物处方权。(二)药师抗肿瘤药物调剂权的获得 1、药师需取得药学专业师级以上技术职称。 2、药师在单位需连续从事西药调剂工作3年以上。 3、药师经培训审查通过后,由医务科授予药师抗肿瘤药物调剂资格。 四、督导、考核办法 2 / 10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学部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肿瘤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细胞毒性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细胞毒性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生效日期:2009年9月5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1日 药液向周围组织扩散。 5、避免患者局部受压,外涂喜疗妥或扶他林,外渗局部肿胀严重的可以用50%硫酸镁湿敷并与喜疗妥交替使用。 6、加强随访观察。 五、细胞毒药物溢出后的处理 (一)如果病人的床单被< 5ml化疗液体或48小时接受细胞毒药物病人的血液、呕吐物和排泄物等污染,应戴口罩、手套后将污染床单卷入干的床单里面,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按化疗废弃物处理。 (二)溢出量≥5ml时: 1、细胞毒药物输送车及使用细胞毒药物的护理单元配备危险化学品溢出应急箱,包括防护衣、鞋套、乳胶手套、口罩、塑料背面的垫子、垃圾袋。 2、穿个人防护设备(防护衣、鞋套、乳胶手套、口罩),按要求清理溢出物,将垫子平铺于泄漏液体上,进行吸收,至液体完全被吸收。吸收了泄漏掖的废弃物品放入黄色医疗废弃袋中,按化疗废弃物处理。 3、通知工人继续清扫溢出区,工人将清扫用物放入黄色医疗废弃袋中,按化疗废弃物处理。 (三)如果药品在运送或使用中发生意外破碎,或药液溢出: 1、按要求清理污染区和溢出物。 2、通知清洁部继续清扫污染区和溢出区。 3、记录备案。

六、如果人体接触到细胞毒药物,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部位: (一)如果发生手或手套严重污染,立即脱去手套,洗手。 (二)若眼睛接触到细胞毒药物,应撑开眼睑用水冲洗受累的眼睛至少5分钟。 (三)呈报部门负责人,必要时到急诊室诊治,并由员工所在部门填写“意外事件报告表”并报告医务部或护理部。 七、化疗废弃物处理 (一)化疗废弃物是指化疗过程中用过的物品、化疗溢出后的处理用物及用剩后要丢弃的化疗药。 (二)化疗废弃物放在指定的黄色塑料袋中,双层包装,并标上“化疗废弃物”。由工人送到专门的地方处理。 八、细胞毒性药物的管理 (一)医院应定期组织专家对细胞毒性药物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专项点评,分析结果由医务部在医院办公网公示。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规定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规 定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1、为加强院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保证正常医疗工作需要,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2、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导致人中毒和死亡的药品。卫生部把28种中药和11种西药列为医疗用毒性药品(名单见附件1)。 3、学部指定专人负责毒性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合法药品经营单位购入。 4、毒性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5、在入库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毒性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6、储存毒性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存放区域有专门标识。对进出专库(柜)的毒性药品建立专用账册,内容包括:日期、领用部

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7、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必须凭医师签名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超过二日极量。 8、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 9、对处方末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师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 10、毒性药品处方当日当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2年备查。

细胞毒性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细胞毒性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一、细胞毒性药物的定义 指在生物学方面具有危害性影响的药品,可通过皮肤接触或吸入等方式造成包括生殖系统、泌尿、肝肾系统的毒害,还有致畸或损害生育功能。这里主要指细胞毒药物。 二、细胞毒性药物的使用 (一)应严格按照NCCN指南(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络)推荐的细胞毒性药物的用法用量合理应用。 (二)应高度重视、注意观察细胞毒性药物可能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 (三)细胞毒性药物的配臵和使用需要由受过相关培训的人员,按照标准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配臵细胞毒性药物,配臵和使用时应有防护措施。 (四)配臵和使用人员应根据情况选用一定的防护措施。 (五)孕妇或疑已怀孕者,应避免处理细胞毒药物。 三、细胞毒性药物的贮存 (一)医院各药房细胞毒药物的存放应与药品储存要求相符,专柜集中存放并有明显标识,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药名和外包装相似药品应有标志区分。

(二)病房原则上不存放细胞毒性药物,现用现领。确实需要,亦专柜(专区)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四、细胞毒性药物的应用流程 (一)主管医生对病人进行全面评估,决定病人的化疗治疗,并与病人或者委托人谈话后签署《化疗知情同意书》。 (二)由有资质的护士进行化疗操作,包括配制和使用。 (三)医护人员对化疗病人及家属做好宣教,包括个人卫生,食物和环境等方面的教育,以及病人如何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四)观察病情,有无恶心、呕吐等反应,如有出现,应做好处理和记录。 (五)对于化疗的病人的观察措施: 1、医护人员对化疗病人及家教做好宣教。 2、观察病情,有无恶心、呕吐等反应,如有出现,应做好处理和记录。 (六)细胞毒性药物外渗的处理 1、一旦发现细胞毒性药物外渗时,应立即停止输入,可保留针头接注射器,尽量回抽漏于皮下的外渗药物,然后拔除针头。 2、发生化疗药外渗后要及时通知主管医生及病房护士长。 3、用0.1%利多卡因局部封闭,既可以稀释外漏的药液和

静脉配置中心细胞毒性药物配置流程

静脉配置中心细胞毒性药物配置流程 一准备 自身准备: 1.隔离区更换静配工作鞋,佩戴一次性帽子 2.一更内穿戴一次性鞋套 3.六步法洗手 4.二更内穿戴静配专用防护服,一次性防护服,N95口罩,薄膜手套和橡胶手套 环境准备: 1.操作前先开启生物安全柜的风机键和照明键30分钟擦拭操作台面及挡帘 2.擦拭原则:从上至下,从内而外 用物准备: 1.消毒棉签,砂轮,瓶口贴,笔,计算机,打包机,一次性头皮针,针筒,无菌治疗巾, 药物标签,无菌纱布,一次性铺巾,静配化疗药物专用包装袋 2.将一次性铺巾垫于操作台中央 二操作 1.正确佩戴无菌手套 2.按药物外框颜色排序配置(长期医嘱:白色→红色→黄色;临时医嘱:绿色) 3.刷药物标签条形码 4.双人核对 5.将框内药物放置于一次性铺巾中央 6.再次核对药物标签内容(用药时间,药物批次,药物所属病区,患者基本信息,给药途 径,药物规格,药师双人签名,药物质量) 7.回抽空气,拔出针筒 8.摇匀溶液,检查溶液有无浑浊、沉淀,并挤压溶液观察有无漏液后贴瓶口贴 9.将配置后药物和残留药瓶分别装入静配化疗药物专用包装袋 10.药物标签上记录操作时间和双人工号,具体配置浓度 11.将针筒等垃圾丢入静配化疗药物专用包装袋 12.再次根据标签核对密闭瓶溶媒是否正确,将密闭瓶放入筐中 13.将装入药物和垃圾的包装袋打包,药物出仓由药师再次核对,垃圾袋丢入垃圾箱中 三废弃物处理 1.脱去一次性防护服,手套,口罩丢弃于垃圾袋内 2.包扎黄色垃圾袋(两层):顺时针螺旋扎紧袋口后反折(鹅颈法),用一次性收口条收紧 袋口,袋口反折处黏贴垃圾使用时间及出处的标签,袋体处黏贴化疗垃圾专用标签 3.配置细胞毒性药物残留的安瓿、针头等利器装入专用包装袋打包后,再放入利器盒统一 处理 四注意事项 1.按药物外框颜色排序配置 2.必须双人核对 3.打开粉剂安瓿时,应用无菌纱布包裹;溶解药物时,溶酶应沿安瓿壁缓慢 注入瓶底,待药粉浸透后再搅动。

危害药物 包括细胞毒性药物 静脉用药调配规定修改

危害药物(包括细胞毒性药物)静脉用药调配规定 一、建立危害药品(包括细胞毒性药物)调配的操作规程 (一)生物安全柜的操作规程 1.清洁与消毒 (1)每天在操作开始前,75%乙醇擦拭工作区域的顶部、两侧及台面,顺序应当从上到下,从里向外。 (2)在调配过程中,每完成一份成品输液调配后,应当清理操作台上废弃物,并用纯化水擦拭,必要时再用75%乙醇消毒台面。 (3)每天操作结束后,应当彻底清场,先用纯化水清洁,再用75%乙醇擦拭消毒。 (4)每天操作结束后应当打开回风槽道外盖,先用纯化水清洁回风槽道,再用75%乙醇擦拭消毒。 2.生物安全柜的操作与注意事项 (1)由1或2位调配人员提前0.5h先启动紫外线灯,关闭前窗至安全线处,30min 后关闭紫外线灯,然后用75%乙醇擦拭生物安全柜顶部、两侧及台面,顺序为从上到下、从里到外进行消毒,然后打开照明灯后方可进行调配。 (2)紫外线灯启动期间,不得进行调配,工作人员应当离开操作间。

(3)紫外线灯应当定期检测,如达不到灭菌效果时,应当及时更换灯管。 (4)所有静脉用药调配必须在离工作台外沿20cm,内沿8-10cm,并离台面至少10cm区城内进行。 (5)调配时前窗不可高过安全警戒线,否则,操作区域内不能保证负压,可能会造成药物气雾外散,对工作人员造成伤害或污染洁净间。 (6)生物安全柜的回风道应当定期用纯化水擦拭清洁后,再用75%乙醇消毒。 (7)生物安全柜每月应当做一次沉降菌监测,方法:将培养皿打开,放置在操作台上0.5h,封盖后进行细菌培养,菌落计数。 (8)生物安全柜应当根据自动监测指示,及时更换过滤器的活性炭。 3.加强生物安全柜的监控 (1)每周清洗生物安全柜的回风道及初级过滤器材,先用纯化水擦拭清洁后,再用75%乙醇消毒,对生物安全柜回风效果我们采用火焰简单检查法,每个月1次。每年定期由专业人员监测净化环境进风次数、风速大小及空气微粒数及生物安全柜各项参数的检测,以保证生物安全柜运行质量,并保存检测报告。 (2)紫外线灯每月检测一次,如达不到灭菌效果则及更换灯管;并且每月应当做一次沉降菌监测。 (3)每年应当对生物安全柜进行各项参数的检测,以保证生物安全柜运行质量,并保存检测报告。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1.范围: 对医院所有购入的毒性药品进行统一管理。 2.职责: 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毒性药品分为西药、中药两大类。西药品种是指原料药和国家规定的制剂品种;中药品种是指原药材和中药饮片,不含制剂。 3.2 医疗用毒性药品到货后须经双人验收、核对,验收到最小包装单位。验收合格后,药品采购人员需在经营企业提供的购买记录及发票回执联上填写身份证号并签字。 3.3医疗用毒性药品存放区域应标识清楚、醒目,设置规定的提示牌提醒医、药、护人员注意,各毒性药品的储存容器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毒药标志。 3.4毒性药品要实行专柜加锁并由专人管理,做到双人、双锁、专册记录。毒性药品必须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调剂人员负责。严禁收假、发错,严禁与其它药品混杂。发现问题时必须迅速查明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5 药学部门调配毒性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签字的正式处方。医师开具毒性药品处方时,应准确清楚的写明处方全部内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 3.6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再签字后再行调配。处方1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二年备查。调配毒性药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调配完毕后核对处方准确无误,必须经另一位药师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行签名。 3.7报损的毒性药品必须经药学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批准,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集中销毁并做好记录。 3.8因用药错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医务人员违规使用毒性药品,依据有关法律予以处罚。 3.9建立自查制度,并定期进行自查。药学部门对自查情况及时汇总分析。对于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对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药学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及上级主管部门。 3.10管理人员交接班时,应在科主任监督下进行交接,严格核对品名、数量,应账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追究。毒性药品必须具有责任必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药剂人员负责管理。 4.管理标准的实施与检查考核 4.1管理标准一经发布实施,应严格执行。每月进行检查一次。

肿内化疗药物溢出的应急预案及流程

第二章、化疗药物溢出的应急预案及流程 一、化疗药物溢出的应急预案 一、备好溢出包: 防水隔离衣、一次性口罩、帽子、乳胶手套、薄膜手套、护目镜、鞋 套、吸水垫(纱布、毛巾、棉垫)、医疗垃圾袋、清洁碎片的小扫帚。 二、药物外溢立即标明污染范围,避免其他人员接触。 三、评估外溢的范围及情况,做好个人防护: 1、小量外溢(≤5ml或≤5mg):戴双层手套(内层PE手套,外层橡胶手套)、口罩。 2、大量外溢(>5ml或>5mg):打开溢出包,做好个人防护。 四、药物外溢的处理 (一)药液溅到桌面或地上处理: 1、若为粉剂用湿纱布轻轻擦抹,以防药物粉尘飞扬,污染空气。 2、若为水剂或配置的药液,用纱布吸附药液,再用清洁剂擦洗3遍,用清水冲洗干净,最后用75%乙醇擦拭3次,范围由小到大。 3、如有玻璃碎片用小扫帚清扫干净,放入锐器盒中,再清洗桌面或地上。 (二)药液溅到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肥皂清洗皮肤。 (三)药液溅到眼睛:用大量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并尽快到眼科接受治疗。 (四)药液溅到有破口的皮肤:应挤出破口处的血液,边挤边用清水冲洗。 (五)药液溅到工作服上:立即更换、冲洗。 (六)生物安全柜中药物溢出:< 150ml同以上处理方法,如≥150ml的处理方法如下: 1、将玻璃碎片放入位于生物安全柜内的锐器盒中; 2、安全柜的内表面包括凹槽之内都必须用清洁剂彻底的清洗; 3、如溢出物污染了高效过滤器,则将整个高效过滤器封存。 五、将处理废弃物用双层塑料袋密闭封口,放入化疗废物桶内,并标记“细胞毒性药物”。 六、记录外溢的药名、药量、处理方法、溢出环境、人员,上报相关部门并登记。 附表1:化疗药物溢出的处理流程 表2:化疗药物溢出记录单 参考文献:《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细胞毒性药物混合调配操作规程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细胞毒性药物混合调配操作规程 一、药物接触和暴露的主要途径和环节 (一)调配人员接触药物的三种主要途径。 (1)吸入药物的气雾和小液滴。 (2)药物直接接触皮肤和眼睛吸收(包括外伤,如针刺)。(3)通过皮肤吸收。 (二)药物接触和暴露的六个主要环节 (1)准备工作。 (2)药物调配。 (3)废弃物丢弃。 (4)调配后药物的传递。 (5)清除飞溅、溢出液滴。 (6)处置药物容器、包装等废物。 二、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药物接触事件 (一)药物准备和调配过程中可能发生药物接触的事件(1)从药瓶中拔出针头。 (2)使用针头、针筒转移药物。 (3)打开安瓶。 (4)从针筒、管子中排出空气。 (5)连接处瓶子或袋子的渗漏和破裂。 (6)更换袋子、瓶子、和管子。

(7)针筒中药物过多(决不能超过容积的3/4)。 (二)废弃物丢置过程中可能发生药物接触事件 (1)丢置在准备和使用细胞毒性药物过程中用过的材料。 (2)清除溅出或溢出的药物。 三、在细胞毒性药物准备、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应采取的保护材料 (一)手套 (1)使用无粉乳胶手套。 (2)手套的厚度和接触药物的时间决定手套的透过性,乳胶手套对细胞毒性药物的透过性要低于非乳胶的,PVC手套不应在操作细胞毒性药物中使用。 (3)手套的透过性会随着时间的增加而增大,通常每60分钟或遇到手套破损、刺破和被污染则需要更换手套。 (4)如果操作者对乳胶过敏,可以换用腈制手套,或戴双层手套,即在乳胶手套内戴一副PVC手套。 (5)在戴手套之前和脱手套之后都必须洗手。 (二)洁净服 洁净服应由非透过性、防静电、无絮状物材料制成,并且前部完全封闭,袖口必须加长。洁净服的袖口应该可以卷入手套之中。 (三)呼吸保护装置 在调配和混合细胞毒性药物时必须使用垂直气流生物安全柜,不允许使用水平气流生物安全柜。 (四)眼睛和面部的保护

医院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 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毒性药品的管理品种,由卫生部会同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 第三条毒性药品年度生产、收购、供应和配制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管理部门根据医疗需要制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医药管理部门下达给指定的毒性药品生产、收购、供应单位,并抄报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生产单位不得擅自改变生产计划自行销售。 第四条药厂必须由医药专业人员负责生产、配制和质量检验,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严防与其他药品混杂。每次配料,必须经2人以上复核无误,并详细记录每次生产所用原料和成品数,经手人要签字备查。所有工具、容器要处理干净,以防污染其他药品。标示量要准确无误,包装容器要有毒药标志。 第五条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由各级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负责;配方用药由国营药店、医疗单位负责。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从事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和配方业务。 第六条收购、经营、加工、使用毒性药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制度;严防收假、发错,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做到划定仓位,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毒性药品的包装容器上必须印有毒药标志。在运输毒性药品的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第七条凡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的规定进行。药材符合药用要求的,方可供应、配方和用于中成药生产。 第八条生产毒性药品及其制剂,必须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在本单位药品检验人员的监督下准确投料,并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保存五年备查。在生产毒性药品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第九条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国营药店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盖有医生所在的医疗单位公章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对处方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1988年12月27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3号)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已经1988年11月15日国务院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总理李鹏 1988年12月27日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毒性药品的管理品种,由卫生部会同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 第三条毒性药品年度生产、收购、供应和配制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管理部门根据医疗需要制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医药管理部门下达给指定的毒性药品生产、收购、供应单位,并抄报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生产单位不得擅自改变生产计划,自行销售。 第四条药厂必须由医药专业人员负责生产、配制和质量检验,井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严防与其他药品混杂。每次配料,必须经

之人以上复核无误,并详细记录每次生产所用原料和成品数,经手人要签字备查。所有工具、容器要处理干净,以防污染其他药品。标示量要准确无误,包装容器要有毒药标志。 第五条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由各级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负责;配方用药由国营药店、医疗单位负责。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从事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和配方业务。 第六条收购、经营、加工、使用毒性药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制度;严防收假、发错,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做到划定仓间或仓位,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 毒性药品的包装容器上必须印有毒药标志,在运输毒性药品的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第七条凡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的规定进行。药材符合药用要求的,方可供应、配方和用于中成药生产。 第八条生产毒性药品及其制剂,必须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在本单位药品检验人员的监督下准确投料,并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保存五年备查。 在生产毒性药品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第九条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国营药店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盖有医生所在的医疗单位公章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 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处方: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第十条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的毒性药品,必须持本单位的证明信,经单位所在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供应部门方能发售。 群众自配民间单、秘、验方需用毒性中药,购买时要持有本单位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信,供应部门方可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一、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毒性药品分为西药、中药两大类。西药品种系指原料药和国家规定的制剂品种;中药品种系指原药材和饮片,不含制剂。 二、药学部门调配毒性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签名的正式处方。医师开具毒性药品的处方时,应准确清楚地写明处方全部内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两日极量。 三、药剂人员对使用毒性药品的处方要加强审核,对不合格处方拒绝调配。 四、调配处方时,必须计(剂)量准确,由配方人员及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处方保存两年备查。 五、毒性药品的储存容器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毒药标志。毒性药品必须专柜加锁,专人保管,避免混放。 六、建立健全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项制度。建立专门的收支帐目,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出现问题时,必须迅速查明,并报相关主管部门。 七、报损的毒性药品需经药学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批准,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集中销毁、销毁前要有记录,包括销毁日期,时间、地点、品名、数量、方法、经办人等。 八、因用药错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上级主管

部门。医务人员违规使用毒性药品,依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九、医疗用毒性药品采购人员应为药学专业人员,并有专人负责。 十、药学部门应制定采购计划,按照有关规定由采购人员到国家指定的经营企业进行毒性药品采购。 十一、医疗用毒性药品到货后须经双人验收、核对。验收到最小包装单位。验收合格后,药品采购人员、验收人员需在经营企业提供的发票上签字。 十二、条药学部门应制定自查制度,并定期进行自查。药学部门对自查情况及时汇总分析。对于自查过程发现问题或疏漏,应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解决。对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药学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及上级主管部门。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防止管理使用不当造成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二、毒性药品分为西药、中药两大类。西药品种系指原料药,中药品种系指原药材和饮片,不含制剂。 三、药剂科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必须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医生使用毒性药品的处方,应准确清楚地写明处方全部内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 四、药剂人员对使用毒性药品的处方要加强核对,审查剂量,对不清楚的处方拒绝调配,严禁估计发药。 五、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处方1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六、毒性药品必须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严防混药。 七、建立详细的账簿、日耗、日消,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向领导报告。 八、使用毒性药品的科室必须建立健全领取、验收、核对、保管等制度,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放,做到划定区间或区位,毒性药品的包装容器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毒药标志。 九、需报损的毒性药品须经科主任、主管院长批准交上级主管部门集中销毁,销毁前要有记录,包括销毁日期、时间、地点、品名、数量、方法等,必要时拍照。 十、因配方错误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者,应迅速追查原因,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细胞毒药物使用的指南

细胞毒性药物指在生物学方面具有危害性影响的药品,可通过皮肤接触或吸入等方式造成包括生殖系统、泌尿、肝肾系统的毒害,还有致畸或损害生育功能。由于其在人体作用强度大,刺激性强,在发挥治疗作用的同时,也同时影响了正常细胞的生长繁殖。 肿瘤化疗药物几乎都是细胞毒性药物,在杀死肿瘤细胞的同时,对人体的正常细胞有一定的毒副作用,尤其是对分裂、增殖、比较快的细胞如骨髓造血细胞、胃肠道粘膜上皮细胞等。因此在有效的肿瘤化疗中,毒副作用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另外还有一些如耳毒性抗菌素生素等,都具有细胞毒性作用。 1. 抗肿瘤药的合理应用 (1)临床医师必须熟知抗肿瘤药的抗瘤谱、药动学、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使用规,合理地应用抗肿瘤药。 (2)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对癌细胞的作用较强而快,高浓度下能迅速杀灭癌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的作用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发挥其杀伤作用。周期非特异性药物的剂量反应曲线接近直线,在机体能耐受的毒性限度,其杀伤能力随剂量的增加而增加。在浓度和时限的关系中,浓度是主要因素。周期特异性药物则不然,其剂量反应曲线是一条渐近线,即在小剂量时类似于直线,达到一定剂量后不再上升,出现平台。相对来说,在影响疗效的浓度与时间的关系中,时间是主要的因素。因此,为使化疗药物能发挥最大的作用,非特异性药物宜静脉一次推注,而特异性药物则以缓慢滴注、肌注射或口服为宜。 (3)联合化疗方案中一般应包括两类以上药理作用机制不同的药物,且常用周期特异性药物与作用于不同时相的周期特异性药物配合。选药时也要尽可能使各药的毒性不相重复,以提高正常细胞的耐受性。 (4)经典的肿瘤治疗追求扩大根治的手术、强化或冲击化疗、根治性放疗等,然而往往事与愿违。迄今为止,上述治疗所能达到的最高疗效仅仅是临床治愈,肿瘤的复发和转移仍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且患者治疗后普遍出现生存质量下降,甚至因不能耐受继续治疗而死亡。随着治疗中的手段的进步,使癌症治疗出现了质的飞跃,已经有可能将肿瘤当成慢性病对待,就像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那样,肿瘤患者也可带瘤长期生存。对中晚期肿瘤患者应以“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延长生命时间”为目标进行综合治疗。 2.抗肿瘤药的主要不良反应与防治原则 抗肿瘤药的不良反应涉及以下几方面: (1)骨髓抑制:表现在白细胞、血小板、红细胞和血红蛋白下降。除新碱和博来霉素外几乎所有的细胞毒药,均会导致骨髓抑制。骨髓抑制常常出现在给药后的7~10天,但是某些药物可出现得更晚,如卡莫司汀、洛莫司汀和美法仑。在一次治疗前必须检查外周末梢血象。如骨髓功能尚未恢复,应酌情减少用药剂量或推迟治疗。 对中性白细胞减少,或由此带来的发热患者,应当应用重组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必要时考虑给予抗菌药物治疗。 (2)消化道反应:包括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腹胀、肝脏毒性等。对轻度消化道反应可口服多立酮、甲氧氯普胺进行处理,如效果不佳,可合并应用地塞米松或劳拉西泮作为补充。对严重呕吐或处理效果不佳者,可给予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剂,包括昂丹司琼、格拉司琼、雷莫司琼、托烷司琼和帕洛诺司琼。为预防迟发症状,可口服地塞米松,可以单独使用,或与甲氧氯普胺、苯海拉明联合应用。 (3)口腔黏膜反应:如咽炎、口腔溃疡、口腔黏膜炎,黏膜反应是肿瘤化疗中常见的一种并发症,多数情况都与氟尿嘧啶、甲氨蝶呤和蒽环类抗生素有关。防止和处理这些并发症,应进行有效的口腔护理(经常洗漱口腔)。 (4)脱发:抗肿瘤药引起的脱发几乎在1或2周后产生。对于脱发,迄今尚无药理学上的防治方法,国外曾探索使用冰帽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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