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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宿舍公物管理的具体规定

关于学生宿舍公物管理的具体规定

学生宿舍公物管理,是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到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和基本生活保障的重要环节。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学生宿舍的公物管理工作,经研究特作以下具体规定:

一、学生宿舍公物管理的范畴,包括对所有配置在学生宿舍及宿舍区的公用设施、设备和物品所进行的管理。

二、学院后勤处负责学生宿舍各类公物的系统配置和全面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应对后勤处的工作给予积极有效地支持与配合。

三、学生宿舍管理员是学生宿舍公物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应熟悉本宿舍区和各个宿舍的公物配置情况,每天检查各类公物的管理情况,对公物损坏情况及时认真地进行登记、调查和报告。

四、学生宿舍舍长是学生宿舍公物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应积极承担所在宿舍公物管理的责任,要求并督促宿舍成员正确、合理地使用公物,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努力杜绝或减少各种损坏公物以及浪费水电现象。

五、学生宿舍公物管理是全体学生的共同责任,每位同学都要牢固树立公物保护责任意识,遵守公物管理的制度和规定,自觉做到三不:不违章使用公物、不故意损毁公物、不人为损坏公物,保持宿舍区内各类公用设施、设备和物品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六、对于故意损毁公物的行为,将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和严肃的行政处分。

七、对于人为损坏公物的事件,将根据公物受损情况,由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修复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损坏门窗玻璃1 块,赔偿10-35元;

损坏门窗铰链1只,赔偿5-7元;

损坏门窗插锁1只,赔偿5-7元;

损坏门窗拉手1只,赔偿2-5元;

损坏门锁1把,赔偿20-25元;

损坏门窗1扇,赔偿150-250元;

损坏自来水龙头1把,赔偿15-20元;

损坏电源插座1只,赔偿5-10元;

损坏桌椅1张,赔偿50-250元;

损坏床铺1张,陪偿100-200元;

损坏房屋结构、空调、电扇、储物柜、消防栓等重要设施和设备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和处理。

八、学生宿舍的所有公物无论受到故意损毁或人为损坏,都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如暂时不能确定当事人,则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赔偿。

以上规定,希望全院同学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中天专修学院

2009年3月10日

公物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公物的管理,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办公、学习及生活环境,培养广大师生员工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使学校公物发挥最大效益,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1、学校所有的教学设施,包括各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办公用品和公共财物、室外公共场所公物(含花草树木)一律由总务处负责统一造册备案,记入固定资产帐,统一管理。

2、各办公室、各功能室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为备课组长、功能室负责人。

3、各班教室及卫生区的公物管理责任人为班主任。

4、学生公寓公物管理由学工处负责,室内具体责任人为各宿舍长,室外具体责任人为楼层管理员。

5、室外公共场所的公物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具体责任人为资产管理员。

三、管理要求

1、学校公物是国家财产,全体师生员工人人都有责任保护其安全,避免损坏与丢失。

2、实行公物管理责任制。各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卫生区按照各自管理范围进一步明确责任,使每样公物都有人管,做到责任分明。

3、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抽查制度。由年级部在学期初和学期末对各自的责任范围(教室、寝室、级部办公室)进行自查并上报检查结果。总务处会同教务处对教学楼各进行一次检查,总务处会同政教处对寝室进行一次检查,每月安排一次抽查,每次检查后将公物管理、使用情况记录,并在校内通报检查情况。每次检查结果纳入班主任公物量化评比条例。

4、实行报告制度。公物管理责任人每天对所管公物进行检查、记录,如发现损坏、丢失,及时主动报总务处维修,保卫科处理,对隐瞒不报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加强钥匙管理。各室钥匙要有专人管理,按时开关,任何人不得私配,如发现丢失,立即领取备用钥匙或更换新锁。保卫科每天下晚自习后对教室、功能室进行检查,夜间进行巡查,对没有关门、关窗、关灯、关机的班级进行通报,处室主任、级部主任、班主任要追查有关责任人。

6、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学生的教育,增强爱护公物、保护公物的意识,下班时关好门、窗、水、电、机,上班时及时检查,要敢于同破坏公物、偷盗公物的行为作斗争,保证公物的完好、安全、正常使用。

四、损坏、丢失责任认定及赔偿

1、公物损坏由总务处认定责任,遇到技术问题请有关部门协助;公物丢失由保卫科认定责任,严重的请公安部门协助。

2、凡属自然损坏的公物,责任人要及时报告,总务处及时维修,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3、个人损坏公物应立即报告,主动赔偿,及时修复,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加倍赔偿。

4、因管理不善造成公物损坏或被盗的,按维修工价加公物成本价计赔。

5、人为故意损坏公物的,加倍赔偿。

6、造成公物损坏、丢失,如责任人明确,则由责任人赔偿,如找不出责任人,则由公物所属班级、处室集体赔偿。

7、总务处对公物损坏、丢失、修理、赔偿等情况进行记录,学期末作为班级评优、公物管理责任人评优的条件之一。

五、处罚

1、保卫科检查教室内未及时锁门、关窗、关灯、关机、断电的,于第二天课间操时间通报,同时报学工处扣班级考核分5分,由财务室扣班费50元,在发放班费时扣除,班费不足时由直接责任人或全班凑齐。累计三次或三次以上被通报的班级,本学期不能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班主任不能被评为优秀班主任,负有责任的同学不能评优。对因以上原因造成教室、办公室或功能室内公物损坏、丢失的,属重大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赔偿外,学校追查有关人员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造成公物损坏、丢失责任明确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责任不明、互相推诿、推卸责任的,对集体进行处罚。

3、各部门要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公物管理、赔偿、处罚细则,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班级公物管理责任书

为了牢固树立学生爱学校、爱班级、爱公物的思想,进一步加大班级公物管理力度,责任到人,责任到班,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学校德育工作部、后勤保障部(总务处)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预期目标

1、爱校、爱班,养成自觉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

2、班级公物管理有专人、有措施,管理到位,责任落实,公物完好率达100%。

3、营造整洁、美观、清爽、怡人的班级环境。

二、具体要求

1、每学期启用教室前,后勤保障部(总务处)按班级的实际需要配置所需物品,并填写“《班级公物清单》”(一式二份)。班主任逐项清点,确认无误后签字生效。

2、各班成立公物管理小组,设一名专职公物管理员,负责全班的公物管理。

3、班主任应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坚持天天自查,杜绝损坏或丢失公物的现象发生。由级部分固木材料汇报总务处。

4、对损坏公物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追究赔偿责任。同时,上报后勤保障部及时处理。学生不得擅自处理有危险的问题(如电器、用电设备等)。如因不及时上报、不及时整改而出现安全事故,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5、班级公物(如扫帚、拖把、废纸篓等)确因自然损坏需要更换的,由后勤保障部确认后,凭单到保管室以旧换新,不得随便领取。由班级使用学生下拨专项资金购买。

三、责任追究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班级公物管理是每个班主任的职责,保护学校财产是每个教师的应尽之职。

2、班主任是班级公物管理的责任人。

3、若因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照“班主任考核细则”处理并依照“公物赔偿标准”赔偿,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班级公物管理的结果将作为责任人评优、评先、评模、评职、晋级的内容之一班主任工作量化,同时也是班级评先的条件之一。

四、检查评估

期终组织人员逐班清点、核实所配置的公物护理情况,结合公物的过程管理,综合评估,并公示结果。

五、生效: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后勤保障部总务处、班主任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肥一六八中学责任人(签字):

班级:

责任人:(签字)

二00八年九月十日

办公室公物管理责任书

2009-5-9

为了进一步加大办公室公物管理力度,责任到人,责任到点,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后勤保障部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预期目标

1、养成自觉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公物完好率达100%。

2、营造整洁、美观、清爽、怡人的办公环境。

二、具体要求

1、每学期开学,办公室负责人根据《办公室公物管理责任书》要求,对办公室公物进行清点,并填写“《办公室公物清单》”(一式二份),办公室负责人逐项清点,待完成后,在《办公室公物清单》上签字认可,开始进行日常管理。

2、坚持天天自查,杜绝损坏或丢失公物的现象发生。

3、对损坏公物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追究赔偿责任。同时,上报后勤保障部及时处理。

4、办公室公物(如扫帚、拖把、废纸篓等)确因自然损坏需要更换的,由后勤保障部确认后,凭单到保管室以旧换新,不得随便领取。

三、责任追究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保护学校财产是每个教师的应尽之职。

2、办公室负责人是办公室公物管理的责任人。

3、若因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照“公物赔偿标准”赔偿,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检查评估

期终组织人员进行清点、核实所配置的公物护理情况,结合公物的过程管理,综合评估,并公示结果。

五、生效: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后勤保障部、办公室负责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肥一六八中学责任人(签字):

年级管理委员会(签字):

办公室责任人:(签字)

二00八年九月十日

合肥一六八中学班级财产管理办法

2009-5-10

学校公物人人要爱护,班级财产是学校公物的主要部分,爱惜班级财产,使其延长使用期限,是爱惜劳动成果的好思想、好品德的表现,是班级学生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体现。为加强班级财产的管理,经研究,学校将执行管理责任制,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督促,班长和劳动班委具体负责班级财产管理,各班级必须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责任制,校后勤保障部在学期开学时点交,学期结束时验收,并进行检查评比,将班级财产管理好否,作为评选规范合格班的重要条件,对管理好的班级给予表扬,奖励,管理差的批评、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一、凡在一学期内,除正常消耗(如扫帚、抹布、垃圾袋等)外,其他班级财产包括卫生用品保管完好,表彰,奖励班主任及班级,并将财产管理作为评选学期规范合格班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严格执行损坏公物的赔偿的制度。教室的内外墙面、门、窗、锁、课桌椅、讲台、电器用品、开关、教学设施等均属班级财产,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得涂、刻、画、损坏,如有违反者,根据市场价赔款2倍。

三、谁损坏公物,由谁承担赔款,查不出原因的由班级集体负责赔偿。一经查实后仍由损坏者赔偿,并视其情节从重处理。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按规定赔款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1 、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2 、有人证、物证,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3 、策划、煽动者;

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校产管理员职责

2009-5-10

一、负责学校教学、生活及其他用房的管理上作。

开学前,保证每个教室、办公室和其他教学用房的门窗、玻璃、照明设各、桌凳及其他设备的完好。开学初,由校财产保管员向使用班级或部门负责人逐一点交、验收签字。学期或学年终了,由校产

保管员按表逐一点收,如有损坏和丢失由使用班级或部门负责赔偿。

二、负责学校课桌凳、办公桌椅、各式橱柜及其他家具的编号、登记、收发、保管。

三、各类财产的增减,要及时记入财产帐,记帐时,要逐项记载,做到登帐及时、数字准确、书写整洁、帐物相符。对固定财产,须填写“固定财产入帐单”。

四、对办公用品、清洁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均应有详细收支帐薄,每月末要按类、按物进行结算、盘点,年终要进行全面结算、盘点。

五、对经管的各类服装、被盖、旗帜、横幅等物品,要经常保持其整洁和完好。

六、通过实践,逐步掌握各类教学用品和办公用品的月消耗量和年消耗量。要保持一定的库存量,既要保证供应,又不能积压过多。

七、厉行节约。对各组室所保管的物资,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与各部门保管人员联系,督促、检查各部门财产登记、保管情况,经常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工作,并积极提出添置更新意见。

八、主动做好学校的临时性、偶发性和突击性工作。

合肥一六八中学后勤部

2009年5月9日

合肥一六八中学生活区、班级物品领用有关规定

2009-11-19

一、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合理利用、节约成本、杜绝浪费的现象特凝订后勤保障部物品领用制度。

1、生活区学生宿舍按照每个房间的标准发放:2/拖把、1/扫把、1/铁斗每学期、2/圾袋每天、1/大拖把每个楼层,其他物品按照相应用量发放;

2、班级发放标准:2/拖把、2/扫把、1/铁撮斗、4/垃圾袋每天、2/抹布每学期;

3、办公室发放标准:1拖把、1扫把、1/铁撮斗、2垃圾袋每天、1/毛巾、1/香皂每学期;

4、如有其他特殊原因需领用物品,请与后勤保障部联系,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

后勤保障部

2009年5月13日

保管室物品领用时间表2010-3-4

物品领用时间表

日期上午下午领用人时间备注

星期一上午学生9:00-11:00 洁具用品

星期一下午学生、老师15:00-17:00 办公用品

星期二上午学生、老师9:00-11:00 办公、洁具用品星期三上午下午学生、老师15:00-17:00 办公、洁具用品星期四上午下午老师15:00-17:00 办公、洁具用品星期五上午下午老师9:00-11:00 办公、洁具用品

每周一到周四下午4:50—5:20更换学生课桌椅

以上是新学期保管室物品领用时间表,请各位老师、同学按时间领取物品,如有特殊原因请打电话138********与郑洲联系。(备注:从3月1号执行)

校保管室

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1-06-13 11:07:40 保留天数:365 级别:普通类型:常规管理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属集体财产,全体师生都有义务爱护公物。为切实加强学校对公物的管理与使用主,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办公、学习及生活环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定本制度如下:

一、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1、学校所有的教学设施、教学器公共用品一律由学校公物管理员负责统一告册备案,交统一管理。按办公室、处室、班级分别建帐,一式两份,班级(处室)管理员各执一份。每学期抽查、清点一次,每学年调整、存盘一次。

2、各办公室、处室的办公用品分别由办公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签字认可交管理使用。

3、各班教室的公物由各班班主任统一使用管理。各班的桌椅、音箱、门窗、开关、插座,每学期初由上一任班主任,办理好移交手续。

4、体育教学用品由教研组长统一管理使用。

5、实验室的教学仪器由有关实验人员统一管理使用。

6、电教器材由电教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7、图书资料由图书室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8、各专用教室器材由美术、音乐教师分别管理使用。

二、公物损坏赔偿原则

1、凡属损坏的公物,由各办公室、处定负责人及班主任填写《报修通知单》,报总务处,为保证正常的教学,总务处采取“先维修后赔偿”的原则,先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凡属自然损坏的公物,总务处做好维修记录以备案检查;凡属人为损坏的公物,个人损坏个人赔偿,集体损坏集体赔偿,查究不到损坏人的,由相关人员共同赔偿。

2、凡属于丢失的物品一律照价赔偿。

3、低值易耗的办公用品、教学用品(如毛巾、肥皂、黑板擦、灯光)不列入赔偿范围。

三、加强管理,定期检查,随时抽查

1、学期开始、学期结束,总务处将组织两次公物大检查,每次检查后,及时对公物的管理、使用及损坏、丢失情况予以通报。

2、总务处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巡查,不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公物损坏影响师生安全的,及时进行维修并通知相关班级或处定,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3、对维修后不按要求交纳赔偿款的,是班级,总务处将通知年级组进行处理,并从公物抵押金中扣除;是教职工,将视情况从工资中扣除。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维摩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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