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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精神药品逐日消耗登记表

第二类精神药品逐日消耗登记表

第二类精神药品逐日消耗登记表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流程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流程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二类精神药品的进销存及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购进管理 1、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必须向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 和《营业执照》的合法或指定的经营单位采购。 2、购进计划应以本院使用需要为基准,以销定购。 二、验收管理 1、验收二类精神药品应当验到最小包装单位,验收时必须双人签字,发现质量 问题或破损、短少,验收人员有权拒收,同时必须向药剂科负责人报告。 2、验收后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办理转账登记。 三、贮存管理 1、二类精神药品的贮存保管必须专柜加锁,具有防盗设施,并有明显的贮存标 志。 2、药品养护人员要做好在库养护工作,防止过期变质,并做好养护记录,发现 质量问题要及时登记停用。并经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3、药剂人员对二类精神药品药实行每日统计用量,专册登记,做到账物相符。 四、使用管理 1、开具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医生必须是获得处方权的医生,且必须使用二类精神药 品专用处方。 2、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前记应写明患者姓名、性别、 年龄、科别、开具日期,病情及诊断,正文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发药人员药进行处方登记。

3、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对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 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处方应至少保存2年。 3、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部使用,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一 次用量,空安瓿瓶实行回收。 4、一个病人或家属每天只能配药一次。 5、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精神药品。 6、对违反规定滥用第二类精神药品,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对不合规定的处方 应当拒绝调配。 附:二类精神药品包括以下品种 地西泮针(安定针)地西泮片(安定片) 录硝西泮(录硝安定片)艾司坐仑片 咪唑安定针咪唑坦片 苯巴比妥针(鲁米那针)苯巴比妥片 磷酸可待因糖浆

食堂食品留样记录表

食堂食品留样记录表 单位:江苏省江建同乐生活区宿舍楼食堂2012年月日 检查人: 熊玉谢

同乐生活区宿舍楼项目部食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学校食堂关系到员工的身体健康、为了做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按照《食品卫生法》、《卫生部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等要求,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实施食堂精细化管理的目的 通过实施食堂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食堂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有效预防江苏省江建集团同乐生活区宿舍楼项目部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员工食堂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坚持为员工服务。 二、实施食堂精细化管理的内容 (一)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工作责任。 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和领导责任制。项目部的经理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是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分管副经理、安全主任、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职工食堂的卫生安全与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项目部全面负食堂管理工作。 1、具体负责职工食堂管理工作。 2、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审核职工进餐食谱。 3、负责食堂食品质量卫生的监督管理。 4、食堂承包管理事项。 安全主任 1、具体抓食堂的生产及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2、组织职工进餐,抓进餐服务质量。 3、认定聘请工人,负责组织食堂管理员及工人培训。 4、审核食堂采购。

5、抓常规记录,建立食堂管理档案。 承包责任人 1、全面负责食堂采购工作。 2、配合安全主任抓食堂管理。 3、验收登记采购的原材料。 4、全面负责职工食堂生产服务管理。 5、组织生产队伍,负责工人管理。 (二)体现公益服务,确定运作模式。 食堂由项目部管理,采用个人承包、集体订餐运作模式,项目部控制其盈利,协调好职工、承包人间关系,不断提高饭菜质量。 1、项目部对食堂全面管理,主要由分管食堂工作的项目部经理、安全主任、全权负责。 2、食堂采购要履行采购和保管职责。采购的原材料先由学校验货后,再登记入库。 3、学校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4、工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食谱表组织生产,做到保时、保质、保量。将生产出的食品全部配送到每个餐桌,学生进餐完毕,及时整理餐桌卫生,由食堂工作人员收敛盛食器具,并对其进行清洗消毒,及时做好食堂全部清洁卫生工作。(三)规范设施事务,实行精细管理。 1、设置标准齐全的功能室 职工食堂应设置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消毒间、更衣间、仓库、餐厅等功能室。基础设施要达到以下标准: (1)粗加工间 食品粗加工应该有固定的场所,有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并配备货架,与餐厅配菜间、熟菜间、烹调间等分开。加工场所的地面、墙裙应该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 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题目: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种类:制度类文件编号:HBTL-SMP-QM-037 版本号:2014年版 起草部门:质管部起草人:审核人: 批准人:执行日期:共7页 起草或变更目的: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90号令)要求 加强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经营管理,保障合法、安全流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90号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精神依赖 性的药品;按其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本制度所称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系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联合公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品种。 二、职责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指定专人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和安全管理 (三)质管部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的日常管理和验收工作,监督、指导和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经营,负责审定第二类精神药品供应商及销售客户的经营资格,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数据的网络报送工作。 (四)储运部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运输安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保证账货卡一致。 三、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管理: (一)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核供应商的合法资格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身份证明。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从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省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进。 (二)由专人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工作。 (三)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应有合法票据,系统生成第二类精神药品采购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记录保存期限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四)采购进口第二类精神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加盖了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准许证》、《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等的复印件。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及安全设施明细

一、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必须向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合法生产或指定经营单位采购。 二、制定购进计划应以市场需要为基准,以销定进。 三、首营品种必须严格按首营品种管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 四、签定购货合同时,必须注明质量条款、包装标志、运输注意事项等要求。 五、购进药品必须完整的做好记录,经办人、负责人应签名,记录妥善保存五年备查。 六、国家对精神药品实行管制。

一、严格按照法定现行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条款,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二、验收二类精神药品应点验到最小包装,验收时必须双人在场,如发现质量可疑,应报质管科复查确认,必要时送当地药品检验所检验。、 三、验收时,若原件短少,验收人员应及时写出报告,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附原装箱单向供货单位索赔。 四、验收人员有权拒收因包装破损对其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的药品。 五、验收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通知入库。不合格药品置不合格区待处理 六、认真做好验收记录,做到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记录有双人核对签字并妥善保存五年备查。

二类精神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 一、二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养护必须设置专库或专柜,仓库(柜)的设施要牢固具有抗撞击力,同时应具有防火、防盗、报警等安全设施。 二、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实行色标管理。 三、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专锁管理、专账记录、定期盘点,做到账货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四、药品养护人员要做好二类精神药品的养护工作,库内要通风并有温控及除湿装置,以防药品霉变、潮解、变质,并认真做好养护记录。 五、药品养护人员发现药品质量有问题时,应立即挂黄牌停止销售,同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确认处理单》,及时上报质量管理科。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 定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规定 (草案) 为规范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杜绝滥用,防止流弊做其他非医疗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以及《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重庆各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规定。 一、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依据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二、第一类精神药品按麻醉药品相关规定管理。 三、药剂科必须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四、具有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经考试合格,由医务处(科)负责批准,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五、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书写要求:第二类精神药品为白色专用处方,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处方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前记应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开具日期、病情及诊断等,正文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精神药品。

六、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精神病、癫痫、严重失眠患者等特殊情况经精神、心理专科医生确认,处方用量可延长到一个月量(药品说明书剂量范围),但不得超出。并且医师应当在病历及处方中写明诊断及使用理由。 七、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次用量。空安瓿实行回收。 八、一个病人或家属每天只能配药一次。特殊的多患者家庭须提供病历及诊断结果,按患者人数配给。 九、药剂科调剂部门对第二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每日统计用量,专册登记,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手术室对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实行基数管理。 十、病房小药柜中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由护士长指派专人管理、单独存放、应做到标签明显、帐物相符、注意检查效期;药剂科应定期进行检查。 十一、药剂科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弊。第二类精神药品应设专柜储存,并建立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有效期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十二、对违反规定滥用第二类精神药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药剂人员在调配第二类精神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拒绝调配。 十三、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页眉内容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方管理规定》等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单位应按照精神药品购用计划,向指定的精神药品经营单位购用。医疗单位购买的精神药品只准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第三条医生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合理使用精神药品,严禁滥用。除特殊需要外,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七日常用量。遇特殊情况:如癫痫、精神病等,需要长期服用二类精神药品的患者,二类精神药品口服剂型的门诊处方用量,可延长至三十日常用量。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二类精神药品。 第四条使用二类精神药品,须开二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处方应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处方必须载明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签写开方医师姓名,配方实行双人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必须签名。对不符合规定的精神药品处方,药剂人员应拒绝调配。处方应当留存两年备查。 第五条二类精神药品要单独存放,库存或备用的二类精神药品要定期清点,保持帐物相符。破损、缺少应书面报告药剂科主任,经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处理。 第六条各病区及手术室应根据医疗实际需要,申报备用二类精神药品,二类精神药品的品种、数量,上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批准,到住院药房办理相关手续备案,由住院药房发给备用量。并建立二类精神药品备用基数管理台帐。 第七条各临床科室需要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时,由各科室到指定部门领用,并指定专职人员妥善保管。二类精神药品凭医嘱单每日发一日用量,出院带药及特殊情况凭医嘱单和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领药。 第八条在使用二类精神药品的过程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或不良反应,应及时向药剂科反馈,并及时处理。如发生失窃情况应及时向院长及保卫科及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页脚内容1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新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第一节 :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 二、储存第二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专锁。对进出专柜第二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统一登记。 三、为患者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的专用处方。 四、药房在调配第二类精神药品时,应该核对姓名、性别、年龄和临床诊断。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每天交接班,并逐日登记消耗数。 五、调配第二类精神药品时必须严格核对用法用量,一般情况下口服制剂不得大于一周常用量,注射剂一张处方仅限一次常用量。需要特殊延长的,医生应当注明理由,并报医务科,中心主任签字后方可调配。 六、药剂科要定期对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进行检查。对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医生进行培训。 第二节 :第二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一、根据临床医疗工作需要,根据实际库存作出第二类精神药品采购的详细计划,在计划时,应保持合理库存。 二、根据采购计划,药库派专人送于中心药房,中心药房在接收到第二类精神药品立即逐一清点至最小包装。数量准确无误后将信息反馈至药库。 第三节 :第二类精神药品保管制度 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药房带锁的保险柜里,实行双人管理 , 药库应装有铁门、防盗及报警装置,保安员每天要进行巡查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二、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后应及时登记 ,药房保持合理的库存 三、科室第二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专锁管理及交接班制度。 第四节 :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制度 一、执业医师经过相关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 , 由医院医务科授予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获得处方权后,方可在本院内为患者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具有处方权的医师 ,应将签名留样留存药房备查。 二、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医师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用量不得超过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之中的规定。 三、医院为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并存档。 四、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 家中使用。

第二类精神药品相关管理制度教学总结

第二类精神药品相关管理制度第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严格把好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业务质量关,确保依法经营并保证经营质量安全。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第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环节的质量管理。 四、内容 4.2.1购进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从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其他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具有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营单位购进。精神药品的购进必须经质量管理部对供货企业(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的资格及质量保证能力及品种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4.2.2对于生产企业,首次供货时必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质量保证协议、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文或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使用说明书、包装标签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生产企业原印章。 4.2.3对于经营企业首次供货时必须提供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质量保证协议、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合法经营精神药品的证明文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文或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使用说明书、包装标签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生产企业原印章。 4.2.4采供部门在收集齐全上述有关资料执行供货单位及首营药品管理制度,填报《首营企业审批表》及《首营品种审批表》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上报有关领导审批进货。 4.2.5采购部及质量管理部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定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限。 4.2.6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规定 (草案) 为规范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杜绝滥用,防止流弊做其他非医疗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以及《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重庆各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规定。 一、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依据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二、第一类精神药品按麻醉药品相关规定管理。 三、药剂科必须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四、具有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经考试合格,由医务处(科)负责批准,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五、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书写要求:第二类精神药品为白色专用处方,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处方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前记应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开具日期、病情及诊断等,正文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精神药品。

六、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精神病、癫痫、严重失眠患者等特殊情况经精神、心理专科医生确认,处方用量可延长到一个月量(药品说明书剂量范围),但不得超出。并且医师应当在病历及处方中写明诊断及使用理由。 七、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次用量。空安瓿实行回收。 八、一个病人或家属每天只能配药一次。特殊的多患者家庭须提供病历及诊断结果,按患者人数配给。 九、药剂科调剂部门对第二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每日统计用量,专册登记,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手术室对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实行基数管理。 十、病房小药柜中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由护士长指派专人管理、单独存放、应做到标签明显、帐物相符、注意检查效期;药剂科应定期进行检查。 十一、药剂科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弊。第二类精神药品应设专柜储存,并建立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有效期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十二、对违反规定滥用第二类精神药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药剂人员在调配第二类精神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拒绝调配。 十三、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7144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药物的合理应用,防止发生流弊现象,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药品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一.定点采购。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企业购买。 二.双人验收。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采购计划,购入药品双人验收,查验购药凭证,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详细记录相关信息。专柜加锁储

(完整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表.doc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记录表 年月日检查标准检查部门及内容检查结果 1.麻醉、Ⅰ类精神药品管理有完善1、药剂科:管理制度及负责人员管理制度:有□无□的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名单人员构成名单:有□无□ 2.专库(柜)加锁(双人双锁)。2、药库:入库验收记录、出库记登记进出库专用账册:有□无□ 3.专用处方调剂有专用账册登记,录、专册登记内容,进出库专册登记:有□无□药品进出库有专用账册登记,专用演示专库加锁、双人双锁进出库专册登记齐全:是□否□账册按规定项目登记齐全、详细、 准确。专人负责:有□无□4.再次领取麻醉、Ⅰ类精神药品注3、门诊药房:专人负责情况,及处方内容齐全:是□否□射剂时交回已使用过的空安瓿。处方内容(是否缺项)、处方限量处方是否超量:是□否□5.有无麻醉、Ⅰ类精神药品被盗事(是否超量)、专用处方及专册登登记处方专用帐册:有□无□件发生。记内容、专柜及周转柜药品基数、处方专册登记:有□无□ 6.交接班记录日消耗记录、专柜加锁、空安瓿及处方专册登记齐全:是□否□ 7.专用病例是否建立,内容是否完回收存储。药品基数是否合理:是□否□整。日消耗记录:有□无□ 专柜加锁:有□无□ 空安瓿回收:有□无□ 专人负责:有□无□ 处方内容齐全:是□否□ 处方是否超量:是□否□ 4、病房药房:专人负责情况及处登记处方专用帐册:有□无□ 方内容(是否缺项)、处方限量(是处方专册登记:有□无□ 否超量)、专用处方及专册登记内处方专册登记齐全:是□否□ 容、专柜及周转柜药品基数、日消药品基数是否合理:是□否□ 耗记录、专柜加锁、空安瓿回收存日消耗记录:有□无□ 储。专柜加锁:有□无□ 备注:各项目的检查细则参见“永登县人民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空安瓿及废贴剂回收:有□ 检查人签字: 无□ 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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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必须向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 《营业执照》的合法生产或指定经营单位采购。 2、制定购进计划应以医院需要为基准,以销定进。 3、首营品种必须严格按首营品种管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 4、签定购货合同时,必须注明质量条款、包装标志、运输注意事项等要求。 5、购进药品必须完整的做好记录,经办人、负责人应签名,记录妥善保存五年备 查。 二、二类精神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法定现行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条款,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2、验收二类精神药品应点验到最小包装,验收时必须双人在场,如发现质量可疑, 应报科室负责人复查确认。 3、验收人员有权拒收因包装破损对其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的药品。 4、验收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通知入库。不合格药品置不合格区待处理

5、认真做好验收记录,做到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记录有双人核对签字并妥 善保存五年备查。 三、二类精神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 1、二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养护必须设置专库或专柜,仓库(柜)的设施要牢固具有 抗撞击力,同时应具有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 2、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实行色标管理。 3、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专锁管理、专账记录、定期盘点,做到账货相 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4、药品养护人员要做好二类精神药品的养护工作,库内要通风并有温控及除湿装 置,以防药品霉变、潮解、变质,并认真做好养护记录。 5、药品养护人员发现药品质量有问题时,应立即挂黄牌停止使用,同时填写《不合 格药品报告确认处理单》,及时上报科室负责人确认。 四、二类精神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1、购进的二类精神药品因外观、包装等质量不合格需退货时,应将该药存放于退货 区,并有明显标志,及时上报科室负责人。 2、使用科室因药品质量不合格要求退货时,应详细记录使用科室反映的情况,做好 记录,同时将情况报科室负责人。 五、二类精神药品销毁、报损管理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第一节: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 二、储存第二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专锁。对进出专柜第二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统一登记。 三、为患者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的专用处方。 四、药房在调配第二类精神药品时,应该核对姓名、性别、年龄和临床诊断。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每天交接班,并逐日登记消耗数。五、调配第二类精神药品时必须严格核对用法用量,一般情况下口服制剂不得大于一周常用量,注射剂一张处方仅限一次常用量。需要特殊延长的,医生应当注明理由,并报医务科,中心主任签字后方可调配。 六、药剂科要定期对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进行检查。对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医生进行培训。 第二节:第二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一、根据临床医疗工作需要,根据实际库存作出第二类精神药品采购的详细计划,在计划时,应保持合理库存。 二、根据采购计划,药库派专人送于中心药房,中心药房在接收到第二类精神药品立即逐一清点至最小包装。数量准确无误后将信息反馈至药库。 第三节:第二类精神药品保管制度 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药房带锁的保险柜里,实行双人管理 , 药库应装有铁门、防盗及报警装置,保安员每天要进行巡查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二、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后应及时登记 ,药房保持合理的库存

三、科室第二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专锁管理及交接班制度。 第四节: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制度 一、执业医师经过相关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 , 由医院医务科授予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获得处方权后,方可在本院内为患者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具有处方权的医师 ,应将签名留样留存药房备查。二、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医师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用量不得超过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之中的规定。 三、医院为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并存档。 四、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 诊至患者家中使用。 五、医院购买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只限于本医院内临床使用。 第五节:第二类精神药品药品报废、销毁制度 一、过期失效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报废必须申请报中心医务科,经过批准后 ,在科主任、医务科监督下进行销毁。 二、销毁第二类精神药品应逐一登记品名、规格、批号、用效期、报废数量,报废日期,报废后药房、医务科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三、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销毁 : 保管满二年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经报院领导批准后,在医务科派员监督下进行销毁。

最新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曲阜盛德医院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为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杜绝滥用,防止意外发生及流入其他非法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以及《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我院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目前就开具苯二氮卓类药品规定如下: 1、首先对适应开具此药品的来诊者要求提供身份证、应当进行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登记,给予30天调整时间,8月26日起,不带身份证的来诊者,不予开具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请门诊医师做好解释工作。 2、苯二氮卓类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精神分裂症、癫痫、严重失眠患者等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延长到一个月量(药品说明书剂量范围),但不得超出。并且医师应当在病历及处方中写明诊断及使用理由。 3、为病人开具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时每次拿药最多不能超过100片。开具二类精神药物注射剂型时,只能开具一日用量。 4、严禁冒名、借用他人挂号户名、搭车开药。(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药房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药房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应设专柜储存,并建立专用账册,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有效期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6、对违反规定滥用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时报告。药剂人员在调配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拒绝调配。

7、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 目前我院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目录: 1、西泮类:奥沙西泮、劳拉西泮、氯硝西泮、氯硝西泮注射液、地西泮注射液 等。 2、阿普唑仑、艾司唑仑等。 3、佐匹克隆(2013年版目录将佐匹克隆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十、本规定于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曲阜盛德医院 2018年08月1日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必须向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 《营业执照》的合法生产或指定经营单位采购。 2、制定购进计划应以医院需要为基准,以销定进。 3、首营品种必须严格按首营品种管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 4、签定购货合同时,必须注明质量条款、包装标志、运输注意事项等要求。 5、购进药品必须完整的做好记录,经办人、负责人应签名,记录妥善保存五年 备查。 二、二类精神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法定现行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条款,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2、验收二类精神药品应点验到最小包装,验收时必须双人在场,如发现质量可 疑,应报科室负责人复查确认。 3、验收人员有权拒收因包装破损对其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的药品。 4、验收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通知入库。不合格药品置不合格区待处理 5、认真做好验收记录,做到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记录有双人核对签字 并妥善保存五年备查。 三、二类精神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 1、二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养护必须设置专库或专柜,仓库(柜)的设施要牢固 具有抗撞击力,同时应具有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 2、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实行色标管理。 3、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专锁管理、专账记录、定期盘点,做到账货 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4、药品养护人员要做好二类精神药品的养护工作,库内要通风并有温控及除湿 装置,以防药品霉变、潮解、变质,并认真做好养护记录。 5、药品养护人员发现药品质量有问题时,应立即挂黄牌停止使用,同时填写《不 合格药品报告确认处理单》,及时上报科室负责人确认。 四、二类精神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1、购进的二类精神药品因外观、包装等质量不合格需退货时,应将该药存放于

第2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 管理领导小组责任 . 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药品管理法律和行政规章 . 审定公司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 研究确定公司精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2. 董事长、总经理责任 . 董事长、总经理对全公司经营的精神药品的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直接领导麻醉药品经营管理工作,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 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二类精神药品的进货、储存保管与供应,确保本企业不发生人为的质量责任事故。 3. 分管副总责任 . 对公司二类精神药品的经营、管理,负领导责任; . 认真贯彻落实特殊药品法规及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熟悉《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精神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 负责对二类精神药品保管运输损耗和损失的审批核销,在审批核销时,必须核对实物,查明原因,慎重处理; . 督促检查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 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限时上报制度。 4. 经营部经理职责 . 对本部门所经营的二类精神药品负直接管理责任;

. 认真贯彻落实特殊药品法规及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 督促本部门相关业务人员认真按工作程序购销二类精神药品,并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 严格审核业务人员的统计数据、审批采购计划及药品报损手续,确保数字准确。 . 完善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条件,确保库存二类精神药品安全。 5. 业务人员责任 . 采购、销售员责任 严格执行二类精神药品管理法规及企业各项制度。对采购的二类精神药品负责; 自觉做到坚持“按需进货”的原则,根据需求、库存分析编制好采购计划,在签订业务购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上明确有关对质量要求的条款内容;对于新建立业务关系的企业或经营新品种必须填写首营企业(品种)审批表,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才能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将进货通知单传递给库区,以便做好接收货物的准备工作; 征求用户意见,对用户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对用户反馈二类精神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应认真记录,并及时报质量管理部处理。 . 开票员责任 熟悉《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及精神药品有关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按规定供应二类精神药品,填写各项原始记录,发现不符,不得供应;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凭“印鉴卡”供应的,应在购方“印鉴卡”上

食堂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学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五、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六、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留样人。 七、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超过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部分食品还要带些汤汁。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等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留样人。 5、食品留样在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用于留样的容器必须满足消毒、无菌要求。 7、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留样人,便于日后备查。 8、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超过后方可倒掉。 9、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 无关的其它食品。 10、食堂管理理员要每天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留样工作。

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 目的:为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经营管理,建立第二类精神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环节规范及采购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 3. 责任:公司质量部及所属药店质量管理员、业务部和运营部有关人员对本制度负责。 4. 内容: 4.1.1企业必须取得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经营资格方可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 4.1.2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合法企业进货,该企业应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经营资格。 4.1.3首次进货须按《首营企业审核制度》及《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要求执行,并索要药监部门允许其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批准文件。 4.1.4购进药品必须有单独的购货记录,购货记录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厂家、供货单位、批准文号、药品批号、购进日期、购货价格等内容,记录保存五年以上。4.1.5制定购进计划应以市场需要为基准,以销定进。 4.1.6签定购货合同时,必须注明质量条款、包装标志、运输注意事项等要求。

第二类精神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 目的:建立第二类精神药品收货、检查验收管理制度,保证药品准确收货和入库药品质量合格管理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 3. 责任:公司验收组及所属药店质量管理员对本制度负责。 4. 内容: 4.1.1该类药品到货后,验收员应及时分辨出该类药品,如有特殊储藏要求的应立即按照其储存条件放入相应库的待验区中,最大限度的保证该类药品的质量。 4.1.2严格按照法定现行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条款,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必须做到双人检查验收、双人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厂家、批准文号、包装、供货单位等,核实无误方可登记入库。如发现质量可疑,应报质量部复查确认,必要时送当地药品检验所检验。 4.1.3验收时,若原件短少,验收人员应及时写出报告,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附原装箱单向供货单位索赔。 4.1.4验收人员有权拒收因包装破损对其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的药品。 4.1.5验收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通知入库。不合格药品置不合格区待处理 4.1.6认真做好验收记录,做到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记录有双人核对签字并妥善保存五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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