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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

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
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

附件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一、分级指标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 作为分级指标。

二、R 的计算方法

???? ?

?+???++=n n n Q q Q q Q q R βββα22

2111 式中:

q 1,q 2,…,q n —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单

位:吨);

Q 1,Q 2,…,Q 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

吨);

β1,β2…,βn —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 α— 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校正

系数。

三、校正系数β的取值

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β值,见表1和表2:

危险化学品

类别毒性气体爆炸品易燃气体

其他类

危险化学品

β见表2 2 1.5 1 注:危险化学品类别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分类标准确定。

表2 常见毒性气体校正系数β值取值表

毒性气体名称一氧

化碳

二氧

化硫

环氧

乙烷

氯化氢溴甲烷氯

β 2 2 2 2 3 3 4

毒性气体名称硫化氢氟化氢

二氧

化氮

氰化氢碳酰氯磷化氢

异氰酸

甲酯

β 5 5 10 10 20 20 20

注:未在表2中列出的有毒气体可按β=2取值,剧毒气体可按β=4取值。

四、校正系数α的取值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厂区边界向外扩展500米范围内常住人口数量,设定厂外暴露人员校正系数α值,见表3:

厂外可能暴露人员数量α

100人以上 2.0

50人~99人 1.5

30人~49人 1.2

1~29人 1.0

0人0.5

五、分级标准

根据计算出来的R值,按表4确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级别。

表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和R值的对应关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R值

一级R≥100

二级100>R≥50

三级50>R≥10

四级R<10

重要危险源管理办法

重要危险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重要危险源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于重要危险源实行分级控制、重点监控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级别划分 第三条危险源分级: 危险源风险评价采用LEC法进行,根据危险源风险评价的结果(D 的数值),分为五个级别: 一级:D > 320,极其危险; 二级:320 ≥D >160,高度危险; 三级:160 ≥D >100,显著危险; 四级:100 ≥D >20,一般危险; 五级:D ≤20,稍有危险。 第四条风险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危险源,确定为具有不可接受风险,为重要危险源。 第五条重要危险源主要存在于以下施工范围,各单位应根据实

际辨识和评价确定危险等级。 (一)高边坡土石方开挖、支护及不良地质段开挖。 (二)爆破施工、导截流施工、深基坑开挖施工、洞挖施工、斜井竖井施工。 (三)高处模板施工、大模板施工、桥梁施工、脚手架施工。 (四)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存放、使用。 (五)大件运输、大型设备制造及大型金属结构制安。 (六)特种设备的安拆、运行。 (七)大件起重吊装施工。 (八)场内上下班班车。 (九)重要临时设施施工。(如大型设备的安装、调试;现场临时供电线路施工;厂内施工道路建设运行等) (十)电力生产设备的故障运行。 (十一)电厂大坝、尾矿库的病险运行。 第三章管理与监控 第六条重要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建档 (一)重要危险源主要由项目部建立一个由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有经验的工人或聘请安全评估专家组成危险因素辨识及施工作业风险评价小组,组织辨识、评价,并建立档案和管理台帐,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 发布时间:2012-01-31 字体大小:大中小保护视力色: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 军事设施; c) 采掘业; d) 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

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物质 hazardous 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 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 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事故 major 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 重大危险源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 生产场所 work site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 贮存区 store area 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重大危险源辨识 4.1 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4.2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重大危险源判定及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企业重大危险源判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长期或短期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功能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对照附录A中相关物质辨识标准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物质,福建南纺涉及的液化石油气、二甲基甲酰胺、双氧水等属于危险化学品。 表2-10 重大危险源判定 企业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可根据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的3种类型,按照化学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矩阵,确定企业环境风险等级。 一、化学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根据企业生产原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是否涉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附表1和附表2中所列化学物质,计算所涉及化学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表1或附表2中临界量的比值Q:

1、当企业只涉及一种化学物质时,该物质的总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 2、当企业存在多种化学物质时,则按式(1)计算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Q=q 1/Q 1 +q 2 /Q 2 +…+q n /Q n (1) 式中:q 1, q 2 , ..., q n ——每种化学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 1, Q 2 , ..., Q n ——每种化学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时,企业直接评为一般环境风险等级,以Q表示。 当1≤Q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分 别以Q 1、Q 2 和Q 3 表示。 根据以上计算公式和表2-10重大危险源判定,计算企业的Q值为: Q=50+45/50+5/50+5000+200= 二、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采用评分法对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废水去向等指标进行评估汇总,确定企业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企业生产工艺过程与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及分级分别见表2-11与表2-12。 表2-11 企业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

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71683

目录 1 主要编制依据 (1) 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1) 3 危险源识别 (2) 3.1 危险源辨识分类 (2) 3.2 危险源的辨识内容 (5) 3.3 危险源辨识准备 (6) 3.4 危险源辨识方法 (6) 4 危险源评价 (6) 4.1 专家打分评价法 (6) 4.2 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7) 5 重大危险源清单 (8) 5.1 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9) 5.2 重大危险源的控制 (9) 5.3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10) 6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法 (11) 6.1 安全管理 (11) 6.2 防止坍塌事故的管理 (12) 6.3 防止物体打击事故的管理 (13) 6.4 防止触电事故的管理 (14) 6.5 防止火灾事故的管理 (14) 6.6 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管理 (15) 6.7 防止职业病危害的管理 (16) 6.8 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疾病的管理 (17)

1 主要编制依据 1.1公司《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程序》 1.2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程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1.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1.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1.8《安全帽》GB2811—2007 1.9《安全带》GB6095—2009 1.10《安全网》GB5725—2009 1.11《安全标志》GB2894—2008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1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1.14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项目部开工前确定、选择识别范围,结合自身特点识别危险源,按经验判定风险级别,安质环保部组织有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小组,按评价准则进行评价、归纳,整理成《危险源评价表》,最后形成《重大危险源清单》。 《危险源调查表》、《危险源评价表》、《重大危险源清单》,由安质环保部编制,安全主任审核后送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项目部的危险源管理方案由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由主管领导或项目经理审批,并根据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和响应预案。 项目部要随时对作业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在安全日记中予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安质环保部每月一次对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情况进行检查。作业班组在每天上班前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组织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点时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当发生事故,应对危险源进行重新识别、评价。 项目部对在有粉尘、强噪音、光、放射、震动等特殊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发放和使用劳保用品,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 危险源识别 详见项目部危险源调查表。 3.1 危险源辨识分类 为了便于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分析,首先应对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进行分类。分类可任选以下两种方法中的一种: 3.1.1 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和直接原因分类

重大危险源识别一览表

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一览表 序号作业活动危害类别危害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施工单位需采用的控制措施 1 砼 施 工 作 业 沥青水泥混 凝土施工作 业危害 1、沥青加热安全措施不足灼伤b、c 2、沥青砼路面碾压安全措施不足压伤b、c 3、加热介质油安全措施不足灼伤b、d、c 路面水泥 混凝土 作业危害 1、振平机工作时站立在受力前方物体打击c、e 2、摊铺机移动时现场指挥不当人身伤害d、e 水泥混凝土 作业 共同危害 1、振动棒操作人员未戴防护眼睛及绝缘手套受伤、触电c、e 2、砼搅拌作业人员戴防尘口罩尘肺c、e 3、行人从搅拌机料斗下过物体打击b、c、e 4、人工搬运水泥未用防护垫布烫伤 c a)制订目标、指标或管理方案;b)制订管理程序或作业程序;c)培训与教育;d)应急预案;e)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序号作业活动危害类别危害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施工单位需采用的控制措施 1 砼 施 工 作 业 泵送砼作业危害1、泵送砼时出料口站人物体打击b、d、c、e 结构物混凝土作 业危害 1、浇筑大面积砼时,作业人员未穿橡胶水鞋 烫伤 c 2 钢 筋 作 业 共同危害 1、弯曲产生回弹扎伤b、c 2、疲劳作业人身伤害 c 3、钢筋成品堆放过高坍塌 e 4、劳动保护措施不全扎伤c、e 5、钢筋搬运场所附近有架空线路临时用电器触电c、e 3 支 架 、 平 台 搭 设 、 拆 除共同危害 1、扣件安装不紧高空落物b、d、c 2、搬运时失手人身伤害 c 3、支架作业平台面积不足 人员跌落 b、c、e a)制订目标、指标或管理方案;b)制订管理程序或作业程序;c)培训与教育;d)应急预案;e)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一)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现场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设备、设施、场所;具有一定危险程度的分部分项工程,可能会产生不可容许或不可接受危险的作业;施工现场存在的符合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分类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 (2)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 重大危险源——广义上说,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危险源。 我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00)中,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安全生产法》解释为: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安全生产法》第3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0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掘业; d)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危险物质hazardous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threshold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重大事故major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重大危险源majorhazard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生产场所worksite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贮存区storearea 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重大危险源辨识 4.1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4.2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 4.2.1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 根据物质不同的特性,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按以下4类物质的品名(品名引用GB1226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及其临界量加以确定。 1.爆炸性物质 2.易燃物质 3.活性化学物质 4.有毒物质 4.2.2贮存区重大危险源 贮存区重大危险源的确定方法与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基本相同,只是因为工艺条件较为稳定,临界量数值较大,具体数值见表1~表4。 4.3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 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表3及表4规定的临界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国家、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和路局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管内的新建、改扩建大中型建设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为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难度高、风险大、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施工活动。重大危险源范围主要包括:⑴基坑支护与降水、基桩开挖、围堰、沉井工程;⑵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⑶模板工程;⑷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⑸脚手架工程; ⑹拆除、爆破工程;⑺高空、水上、潜水作业工程;⑻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⑼隧道工程;⑽铺轨、架梁工程;⑾营业线工程;⑿其它危险性较高的工程。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应遵循“摸清底数,强化管理,过程监控,结束销号”的原则,同时做到与隐患排查、参建各方安全责任落实相结合。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由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按建设项目归口管理并组织具体实施。路局建设管理处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路局安监室负责涉及营业线施工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局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六条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归口管理重大危险源,建档并组织具体实施; 2.及时调查核实施工、监理等单位反馈的设计未考虑或考虑不周而客观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 3.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4.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持续的、不间断安全检查。 第七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职责 1.提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并建立管理台帐; 2.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工作;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

天津海钢板材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天津海钢板材有限公司生产区内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分级。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for dangerous chemicals)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根据天津海钢板材有限公司的生产实际有液氨储存区一个单元。对本公司搬运、使用或储存的液氨、乙炔等危险物品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 1、重大危险源辨识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我厂的危险源为单一品种液氨,存量14.2吨大于临界量10吨即

q>Q,所以我厂的液氨站已经构成重大危险源。 二、重大危险源分级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1)分级原则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作为分级指标。 (2)R的计算方式: q1,q2,…,q 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单位:吨); Q1,Q2,…,Q 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吨); β1,β2…,β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 α—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校正系数。 (3)校正系数β及R值分级区间的确定 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β)值,见表1和表2: 表1 校正系数取值表 表2 常见毒性气体校正系数β值取值表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定稿).doc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与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 的单元,以及其它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 的且边缘距离小于 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 第四条企业是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责令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立即整改; (三)负责对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及时跟踪验证。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 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相关单 位和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 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 门备案。 (五)负责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源投 入。 第二章辨识与评估 第七条企业应每年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普查和辨识,分类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修订版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修订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a) 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b) 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化学与热力学性质的加工工艺活动和与这些工艺活动相关的,属于标准表1中危险物质的储存活动; c) 厂内危险物质的运输。 本标准不适用于: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军事设施; 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开采、勘探、提取、加工; 厂外危险物质的运输; e) 地下储罐。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危险物质hazardous 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单元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 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重大事故major 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 重大危险源辨识 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与判定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与判定 (一)、施工重大危险源 1明挖法施工重大危险源 (1)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军便梁的使用与维护。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矿山法施工重大危险源 隧道开挖与支护、大断面隧道二次衬砌的施工,降水工程。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4、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米及以上;搭设跨度18米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2)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红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二)、环境重大危险源 1、地铁工程邻近或穿越的既有轨道线路、河流。 2、地铁工程邻近或穿越的重要保护性或永久性建(构)筑物,重要市政管线、道路及桥梁。 3、地铁施工穿越的不良地层 4、其他判断定为环境重大危险源的环境。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管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结合施工实际编制重大危险源控 制措施,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控制目标、指标、安全评估; 2、专项施工方案; 3、管理程序与规章制度; 4、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与安全技术交底; 5、现场监测、报告、预警与报警制度; 6、应急预案; 7、监督与检查制度; 8、其他应包括的内容。 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应报标段监理单位审核,总监办审 批。 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中的安全专项施工方 5 案必须通过施工单位本部(中标单位)的审核和专家论证, 并根据论证审查意见进行补充和完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 论证后需要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 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后,方可组织实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 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二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重大危险源清单一览表

重大危险源要素一览表 序号作业活动危险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判别依据危险级别控制措施(1~6)备注 1 职工食堂1 食物未加工熟即食用(操作失误)食物中毒Ⅰ重大按规定进行检查把关 2 液化气泄漏(设备设施缺陷)窒息/爆炸Ⅳ重大按规定进行检查把关 3 液化气灌与火源距离过近(防护缺陷)火灾/爆炸Ⅴ重大按规定进行检查把关 2 采购、运输过程1 车辆存在不安全状况(设备设施缺陷)交通事故Ⅰ重大按规定进行检查把关 2 驾驶员疲劳驾驶(体力负荷超限)交通事故Ⅴ重大按规定进行检查把关 3 驾驶员违章驾驶或酒后驾车(违章作业)交通事故Ⅰ重大按规定进行检查把关 3 施工作业(土建、 安装) 1 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管理缺陷)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 机械伤害/坍塌 Ⅰ重大按规定进行审核把关 2 违反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违章指挥)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 机械伤害/坍塌 Ⅴ重大按规定进行审核把关 3 设备设施未经验收使用(管理缺陷)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 机械伤害 Ⅰ重大按规定进行审核把关 4 安全防护用品质量不合格(设备设施缺陷)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Ⅴ重大按规定进行审核把关 5 允许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违章指挥)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 机械伤害 Ⅴ重大按规定进行检查把关 6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作业(违章作业)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 机械伤害 Ⅴ重大按规定进行检查把关 7 使用未成年工、童工(管理缺陷)人体健康Ⅰ重大按规定进行检查把关 8 未按规定对职业病危害人员进行体检(管理 缺陷) 人体健康Ⅰ重大按规定进行检查把关 4 临时用电(土建、 安装) 1 未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管理缺陷)触电Ⅰ重大按规定进行审核把关 2 未按临电施工组织设计设置临时用电(管 理缺陷) 触电/火灾/机械伤害Ⅴ重大按规定进行审核把关 3 漏电保护器失灵(设备设施缺陷)触电/火灾/机械伤害Ⅴ重大按规定进行检查把关 4 临电线路老化或绝缘不良(设备设施缺陷)触电Ⅴ重大按规定进行检查把关 5 未使用三相五线制(管理缺陷)触电Ⅰ重大按规定进行检查把关 Word 资料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与GB18218-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 ——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 ——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魏利军、刘骥、多英全、师立晨、高进东、孙猛、于立见、张海峰、杨春笋、彭湘潍。 本标准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 GB2059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3.2 单元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 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依据和方法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依据和方法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a) 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b) 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化学与热力学性质的加工工艺活动和与这些工艺活动相关的,属于标准表1中危险物质的储存活动; c) 厂内危险物质的运输。 本标准不适用于: 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 军事设施; c) 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开采、勘探、提取、加工; d) 厂外危险物质的运输; e) 地下储罐。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物质hazardous 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事故major 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 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规定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a) 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b) 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化学与热力学性质的加工工艺活动和与这些工艺活动相关的,属于标准表1中危险物质的储存活动; c) 厂内危险物质的运输。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 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开采、勘探、提取、加工; d)厂外危险物质的运输; e) 地下储罐。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物质hazardous 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事故major 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 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 重大危险源辨识 4.1 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1和重大危险源辨识表2。 表1 危险物质名称及其临界量

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中交股份沪昆客专HKJX-3标项目经理部 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对危险部位、场所、设施等不安全因素的危险预知预控,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施工生产及生活基地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现危险控制点分级控制管理,以控制危险因素(源)为核心,针对生产过程中每个危险因素(源)的设备环境、人的行为和安全管理等因素,实施有效的控制管理,并分级负责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危险因素(源)定点、分级、控制管理、信息管理、定期检查及考核的要求和内容。 二、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股份沪昆客专HKJX-3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范围的施工场所及所有施工人员、设备等。 三、职责 第五条二分部安质部负责在实施过程中指导与控制。 1.二分部安质部根据各分部上报的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清单,确定管内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控制重点。 2.二分部安质部根据各分部上报的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清单,确定管段范围内的控制重点。

4.各分架子队负责辨识和评价各自管段内和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和不可容许危险源,并报二分部安质部,并报监理确认(或根据监理要求由二部安质部上报监理确认)。 四、工作程序 第六条危险源辨识和危险评价过程 确定施工过程→识别危险源→登记、评价、汇总危险源→登记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 第七条危险源辨识 1.辨识范围 1.1 危险源辨识覆盖中交股份沪昆客专HKJX-3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范围内的施工、产品及服务活动的全过程,包括所涉及的作业场所内的设备、设施、施工过程、工作环境、人员活动、临时构筑物、辅助设施等。 1.2 考虑7种危害因素 1)化学危害:各种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露所造成的人员伤害、火灾。 2)物理危害:造成人体辐射损伤、冻伤、烧伤、中毒等。 3)机械危害:造成人体扎伤、压伤、倒塌压埋伤、割伤、刺伤、擦伤、骨折、扭伤、冲击伤、切断伤。 4)电气危害:设备设施安全装臵缺乏或损坏造成的火灾、人员触电、设备损坏等。 5)人机工程危害:不适宜的作业方式、作息时间、作业环境等引起的人体过度疲劳危害。

重大危险源临界量界定方法介绍

重大危险源临界量界定方法介绍 (根据安监管[2004]56号文整理) 一、生产、储存区域重大危险源临界表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锅炉 1、蒸汽锅炉: 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5Mpa,且蒸发量大于等于10t/h; 2、热水锅炉: 额定出水温度大于120℃,且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4Mw。 三、属于下列之一的压力容器: 1、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

2、易燃介质,最高工作压力≥0.1Mpa,且PV≥100Mpa·m3的 压力容器(群)。 四、符合下列之一的压力管道 1、长输管道 ⑴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且设计压力大于1.6Mpa的管道; ⑵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大于等于200Km 且管道公称直径≥300mm的管道; 2、公用管道 中压和高压燃气管道,且公称直径≥200mm。 3、工业管道 ⑴输送GB5044中,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气体、液化气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mm的管道; ⑵输送GB5044中,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GB50160及GBJ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mm,设计压力≥4Mpa的管道; ⑶输送其其它可燃、有毒介质,且公称直径≥100mm,设计压力≥4Mpa,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五、计算方法按《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进行。 即:q1/Q1+ q2/Q2+……+ q n/Q n≥1 式中:q1,q2,q n为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量;(t) Q1, Q2, Q n为g各种危险物质相对应的临界量。(t)若满足此式,即为重大危险源。

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XXXX有限公司 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公司所属各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依法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要求,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防范水平,有效防范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定义 重大危险源:长期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具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等规定进行界定。 4 职责 4.1 安环部 4.1.1 监督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对国家、集团公司、公司有关重大危险源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和要求贯彻落实。 4.1.2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4.1.3 监督各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

4.1.4 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及管理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总结、上报。 4.2 生技部 4.2.1 监督、指导各生产单位贯彻落实重大危险源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 4.2.2 监督、指导各生产单位制定、落实重大危险源技术标准和技术防范、监控和治理措施。 4.3 工程部 4.3.1 组织指导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贯彻落实重大危险源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 4.3.2 指导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制定、落实重大危险源技术标准和技术防范、监控和治理措施。 4.4 各单位 4.4.1 主要行政负责人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监督部门具体实施监督。 4.4.2 负责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公司有关重大危险源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各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落实各级人员责任制。 4.4.3 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备案、检测、监控及日常管理工作,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资金的有效投

重大危险源辨识

1.3重大危险源辨识 1.3.1重大危险源辨识有关定义和依据 1、有关定义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生产场所: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贮存区: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2、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2)《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1.3.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所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登记建档和上报备案。本节对该公司生产和储存的危险物质进行分类和确认,并根据国家标准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对该公司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1.3. 2.1 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 根据GB18218-2009标准规定: (1)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是危险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2)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以GB18218-2009标准中规定的危险物质品名及其临界量来确定的。当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且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时,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当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按(3-1)式进行计算,若满足式(3-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122 11≥+++n n Q q Q q Q q (3-1) 式中 :n q q q ,,21——每种物质实际存在量,t ; n Q Q Q ,,21——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临界量,t 。 1.3.2.2 危化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规定,该公司生产过程所涉及的辨识物质的临界量见下表: 表F1-34危险物质临界量表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相关定义和多种危险物质共存的辨识方法,该企业所有危险化学品储存、生产装置区均在5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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