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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息第一高级中学课程资源中心设备询价采购

河南省息县第一高级中学课程资源中心

设备询价采购

询价文件

招标编号:息财询2017【0618】号

采购人:河南省息县第一高级中学课程资源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零一七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询价公告 (3)

第二章投标须知 (5)

1. 总则 (8)

1.1 项目概况 (8)

1.2 资金情况、采购内容、交货期、交货地点及质量要求 (8)

1.3 定义及解释 (8)

1.4 合格的供应商 (9)

1.5 合格设备和服务 (9)

1.6 费用承担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9)

1.7 保密 (9)

1.8 语言文字和计量 (9)

1.9 保证 (10)

1.10 踏勘现场 (10)

1.1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0)

1.12 商务、技术偏离 (10)

2. 询价文件 (10)

2.1 询价文件的组成 (10)

2.2 询价文件的澄清 (11)

2.3 询价文件的修改 (11)

3. 响应文件 (11)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11)

3.2 投标报价 (12)

3.3 投标有效期 (12)

3.4 投标货物合格文件 (12)

3.5备选投标方案 (12)

3.6 响应文件的编制 (13)

4. 投标 (13)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

5. 开标 (14)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4)

5.2 开标程序 (14)

6. 询价 (14)

6.1 询价小组 (14)

6.2 询价原则 (15)

6.3 询价 (15)

7. 合同授予 (15)

7.1 定标方式 (15)

7.2 成交通知 (15)

7.3 履约担保 (15)

7.4 签订合同 (16)

8. 重新招标 (16)

9. 纪律和监督 (16)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16)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16)

9.3 对询价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16)

9.4 对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6)

9.5 投诉 (17)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7)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18)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19)

附表三:确认通知 (20)

附件四:政府采购质疑书 (21)

附件五:质疑答复书 (22)

第三章询价办法 (23)

第四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26)

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32)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5)

第一章询价公告

河南省息县第一高级中学课程资源中心设备询价采购

询价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息县第一高级中学课程资源中心设备询价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河南省息县第一高级中学课程资源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息县第一高级中学课程资源中心设备询价采购;

2.2招标编号:息财询2017【0618】号

2.3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2.4采购内容:扫描仪、评卷服务器、条码打印机、网上评卷软件;

2.5交货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及采购预算: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扫描仪、评卷服务器、条码打印机、网上评卷软件)的授权证明文件;

3.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4. 投标报名、询价文件发售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7月18日至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

下同)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厂家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8日上午15时00分,递交地点为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息县第一高级中学课程资源中心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31********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建业壹号城邦一号楼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83********

监督部门: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6-*******

第二章投标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情况、采购内容、交货期、交货地点及质量要求

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项目的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 本项目的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5 本项目的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6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定义及解释

1.3.1 采购人:合同签约的发包方。

1.3.2 采购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3.3 供应商: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1.3.4 询价文件:指本文件及答疑文件、补充文件。

1.3.5 响应文件:指供应商响应询价文件要求提交的文件。

1.3.6 成交人:指成交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合同签约的承包方。

1.3.7 货物:指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1.3.8 服务:指供应商按询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全部服务。

1.3.9 原产地:指所提供的货物品牌首次注册的国家或地区,这些国家与地区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的贸易往来。

1.3.10 询价小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和国家七部委颁布的《评标小组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专门负责本次招标项目询价工作的临时机构。

1.4 合格的供应商

1.4.1 供应商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合格设备和服务

1.5.1 供应商所投货物须为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1.5.2 成交人对合同义务负全责;对本项目供货范围内的设备设计、制造、全面负责;对货物的质量、使用性能、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含质保期内外)全面负责;对与采购人供货设备的交接及验收(含第三方验收)全面负责。

1.5.3 成交人负责办理招标货物相关进口部件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成交人交货时须提供货物进口部件的报关单及原产地证明文件。

1.5.4 现场服务

(1)在安装调试阶段制造商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和调试。

(2)成交人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并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并承诺售后服务。

(3)成交人应有对成品的保护措施及安全施工措施。

1.6 费用承担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1.6.1 供应商承担其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1.6.2 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原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的标准计取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1.7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询价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8 语言文字和计量

1.8.1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2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保证

供应商应保证在响应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1.10 踏勘现场

1.10.1 供应商按须知前附表规定自行组织踏勘现场,采购人将提供必要的协助。

1.10.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0.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2 商务、技术偏离

如果供应商不能响应询价文件商务、技术条款中的某项要求(实质性不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内容除外),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认真填写《商务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说明偏离情况。如果供应商不能提供《商务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说明偏离情况,则将认为供应商完全响应本询价文件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的要求。若存在虚假应标行为,供应商应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 询价文件

2.1 询价文件的组成

(1)询价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询价办法;

(4)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5)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6)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询价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询价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认真仔细阅读和检查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于投标截至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询价文件予以澄清。

2.2.2 询价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询价公

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给所有下载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询价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修改询价文件将在询价公告发布同一媒介进行公布,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询价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售后服务承诺;

4、分项报价表;

5、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价格表;

6、商务、技术偏差表;

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8、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含最终验收合格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

用(包括关税及运保费、培训费,其它相关税费、安装及安装配合费、检验验收费用等,设备进口所产生的进口关税、增值税、商检费及内陆运保费等各环节费用,并须在(分项)报价表中分别列明),且供应商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合同实施时以人民币支付。

3.2.2 对成交人提供的进口件,采购人有权在货到国内口岸时进行验货。供应商需在货到国内口岸前半月向采购人发出正式通知,准备好相关资料。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2.3 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报价表格,列清各项货物的价格。

3.2.4 供应商在《投标货物报价明细表》中提出的价格在整个合同实施期间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3.4 投标货物合格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投标货物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3.5备选投标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询价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 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询价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2 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签字或盖单位章符合“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4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若投多个标段,响应文件必须按标段分开制作和包装。

4. 投标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响应文件必须分标段单独进行密封,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电子版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

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7条、第

4.1条、第4.2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先投后开”的顺序规定宣布响应文件;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交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 询价

6.1 询价小组

6.1.1 询价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

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询价原则

询价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询价

询价小组按照第三章“询价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询价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询价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 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询价文件第五章“合同格式及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询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询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询价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2)经询价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询价工作。

9.3 对询价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询价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价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询价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询价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询价。

9.4 对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询价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价活动中,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询价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

编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询价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询价工作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询价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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