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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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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财绩效…2010?27号

市属行政事业单位: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09?76号),结合我市绩效管理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绩效…2006?3018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规范?的通知?(京财绩效…2007?1601号)同时废止。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附件:北京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二○一○年一月九日

北京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市级财政支出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支出责任,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规范预算资金分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09?76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财政工作和预算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统称“绩效评价”),是市财政局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的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市财政局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部门(单位))是指与财政有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第四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财政支出结果的评价,为政府和社会提供财政支出绩效信息,增强绩效管理理念,促进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更加科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

使用效益和效率。

第五条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支出和以财政性资金为主导的支出适用于本办法。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科学制定绩效指标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按照规范的评价程序进行。

(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透明,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分类管理原则。绩效评价由市财政局统一领导,市财政局、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七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家及北京市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三)财政部及市财政局制定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

工作计划、绩效目标;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六)部门(单位)预算申报的相关材料、依法批复的部门(单位)预算;区县申请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相关资料;

(七)部门(单位)决算报表及报告;

(八)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报告;

(九)其他相关材料。

第二章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第八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和市对区县的转移支付支出。

第九条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是对包括部门(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内的整体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

第十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应重点评价一定金额以上、与本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

第十一条市对区县的转移支付支出绩效评价,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绩效评价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绩效评价。

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原则上应当重点对享受资金较多的区县进行绩效评价;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原则上应当以对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支出为重点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二条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

(一)绩效目标与战略发展规划的适应性;

(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

(三)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措施等;

(四)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影响目标实现的因素分析,包括是否达到预定产出和效果等,通过对既定财政资金投入下项目实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数量、质量、效率方面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分析,评价其提供产品服务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效果;

(五)需要评价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跨年度的重大(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或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

第三章绩效目标

第十四条绩效目标是部门(单位)根据其履行职能、发展事业的需要,结合预算支出提出的在规定期限内达到的目的和效果。绩效目标应由部门(单位)设定,市财政局审核。

第十五条绩效目标应编入部门年度预算。

第十六条绩效目标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产品和服务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成本目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

(二)达到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所必需的资源;

(三)支出的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1、经济效益指标:是项目实施后预期取得的各项经济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的预测要有客观、合理的依据;

2、社会效益指标:是项目实施的目的或对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影响度。社会效益指标的确定要客观、符合实际、依据明确。

3、可持续影响指标:是项目实施对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的持续影响程度等。

(四)衡量或评估每一项目活动的相关产出、服务水平和结果的考核指标。

第十七条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明确相关性。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责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二)明细可量性。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三)合理可行性。制定绩效目标要经过科学预测和调查研究,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

(四)结果导向性。绩效目标的确定应以结果为导向。

(五)目标时效性。绩效目标的设定应有明确的完成时间和数据的支持。

第四章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第十八条绩效评价指标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相关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正确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二)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部门(单位)或行业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三)系统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涵盖全面,能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四)经济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设计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五)稳定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应具有较大的一般性和适用性,能够在一定时期内使用,不应随意变动。

第十九条绩效评价指标主要类型包括:

(一)产出指标。反映部门根据既定目标完成的产品和服务情况。产出指标可进一步细化为:数量指标,反映部门根据既定绩效目标完成的产品和服务数量;质量指标,反映部门提供产品或服务达到的标准、水平和效果;时效指标,反映部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成本指标,反映提供产品或服务所需的成本,分单位成本和总成本。

(二)效果指标。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财政支出预期结果的实现程度。

(三)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反映服务对象对财政支出效果的满意程度。

第二十条绩效评价指标实际数值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获取:

(一)政府统计数据;

(二)部门工作记录;

(三)服务对象的跟踪调查;

(四)直接勘察;

(五)测验数据;

(六)其他。

第二十一条绩效评价指标根据评价内容和设置要求可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

(一)共性指标是绩效评价基本内容的概括性指标,适用于所有部门(单位),可分为业务指标和财务指标。

(二)个性指标是针对部门和行业特点确定的适用于不同部门的指标,是共性指标的细化。

(三)共性指标由市财政局统一制定,并根据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情况逐步完善;个性指标由市财政局和部门(单位)共同研究制定。

第二十二条绩效评价业务指标和财务指标的满分均为100分,综合评价得分由业务评价和财务评价得分加权得出。业务评价得分与财务评价得分权重依据当年实施方案确定。根据综合评价得分的高低,确定绩效级别,绩效级别可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

第二十三条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工具,主要有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和其他标准等。

(一)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二)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三)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四)其他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的选用应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可以选用不同的评价标准。

第二十四条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适用于成本、效益都能准确计量的项目绩效评价。

(二)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四)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适用于公共管理与服务、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等领域支出的绩效评价。

(五)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六)其他评价方法。

第二十五条绩效评价方法的选用应当坚持定量优先、简便有效的原则。确实不能以客观的量化指标评价的,可以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绩效情况予以评价,以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第五章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

第二十六条绩效评价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领导,组织形式有:市财政局统一组织评价、部门(单位)自行组织评价。

第二十七条市财政局负责制定绩效评价规章制度;指导、监督部门(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需要对部门(单位)支出绩效实施评价和再评价。

第二十八条部门(单位)负责拟定本部门(单位)绩效评价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配合完成市财政局统一组织的绩效评价工作,并接受市财政局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部门(单位)应将本部门(单位)的绩效评价结果于评价结束后1个月内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可对其评价结果进行再评价。

第三十条绩效评价可以委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具体实施,由中介机构聘请专家对评价对象的绩效进行评定;也可以聘请专家实施。

(一)中介机构应按照法定程序公开招标产生,同一中介机构不得连续三年对同一部门(单位)进行评价。

(二)聘请的专家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

专业技术水平,并从事相关工作8年以上,在被评价领域有一定权威性。

(三)中介机构应在市财政局的统一办法框架下,细化评价实施方案并实施评价,按期完成和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参与绩效评价的专家应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评价对象的绩效进行独立评判,发表评价意见。

第三十一条实施绩效评价所需经费,应纳入本部门(单位)预算。

第六章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

第三十二条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市财政局或部门(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应当遵守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程序一般包括准备、实施、撰写报告三个阶段。

第三十三条绩效评价准备阶段:

(一)前期论证和设定绩效目标。项目单位应对申报预算的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前期论证。按照当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申报预算时在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系统中填报绩效目标。项目执行中需要对绩效目标进行调整的,应及时报市财政局。

(二)确定被评价的部门(单位)或项目。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单位)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结合项目的重要程度和绩效管理的特点,选择符合绩效评价条件的项目和单

位作为备选评价对象,并明确组织实施形式(市财政局组织实施或部门自行组织实施),上报预算时报市财政局。

(三)下达评价通知。市财政局组织或部门(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评价的项目,在绩效评价工作正式开始前,市财政局或部门(单位)应制定评价方案,下达绩效评价通知书,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

(四)撰写绩效报告。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在预算年度终了、项目执行完毕或跨年度重大项目实施一定阶段时,部门(单位)应及时分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撰写绩效报告。

第三十四条绩效评价实施阶段:

(一)资料审核。对被评价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审核。

(二)拟定具体评价工作方案。根据绩效评价对象和评价通知拟定具体评价工作方案,报委托部门进行审定。

(三)实施绩效评价。对评价对象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可采取现场评价、非现场评价以及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四)完成绩效评价。在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的基础上,运用相关评价方法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

第三十五条撰写和提交绩效评价报告阶段:

(一)撰写报告。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绩效

评价报告。

(二)提交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的市财政局或部门(单位)提交绩效评价报告。部门(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的,应在评价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将绩效评价结果和报告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三十六条市财政局可以对部门(单位)实施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实施再评价。再评价的工作程序是:(一)确定被评价的部门(单位)及项目;

(二)确定再评价的指标、标准和方法;

(三)具体组织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再评价,撰写再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及应用。

第七章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

第三十七条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

第三十八条绩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基本概况,包括部门(单位)职能、事业发展规划、预决算情况、项目立项依据等;

(二)绩效目标及其设立依据和调整情况;

(三)预算年度内目标完成情况;

(四)对照绩效目标,对所取得的业绩进行评价;

(五)分析说明未完成项目目标及其原因;

(六)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第三十九条绩效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评价对象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绩效评价方法和评价过程等基本情况;

(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情况、最终的实施效果及相应的投入状况;

(三)实际结果与绩效目标的一致性、差异性及其原因分析;

(四)为实现绩效目标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存在问题分析;

(五)评价结论及改进绩效管理、提高绩效水平的措施和建议。

第四十条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的具体格式由市财政局统一制定。

第八章绩效评价结果及其应用

第四十一条绩效评价结果应当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

第四十二条市财政局和部门(单位)应及时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被评价部门(单位),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

要依据。评价结果优秀的,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表扬;评价结果一般(含)以下的,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也可相应减少其以后年度预算。

第四十三条部门(单位)应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四十四条逐步建立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九章绩效评价行为规范

第四十五条绩效评价中介机构、专家和参与评价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范:

(一)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价工作,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并对评价结果承担责任;

(二)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绩效评价过程中获取利益;

(三)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漏被评价单位的有关数据和业务资料等评价信息资料。

绩效评价中介机构、专家和参与评价工作的相关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的市财政局或部门

(单位)应当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终止委托关系、取消评价资格等处理;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十六条被评价部门(单位)对提供的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并不得对评价结果施加倾向性影响。

对提供虚假数据、采取各种方式干扰评价工作,对评价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应予通报批评。对存在截留、挪用财政性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各区县可据此制定切合本区县实际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北京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绩效…2006?3018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规范?的通知?(京财绩效…2007?1601号)同时废止。

资产管理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北京市GT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绩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员工绩效考核工作,促进公司工作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从公司发展战略出发,层层分解,保证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的一致性; (二)目标管理原则。坚持目标管理,通过绩效考核管理实现总部目标的分解,促进部门管理任务完成; (三)分类考核原则。根据各部门和岗位的特点,差异化设置绩效考核指标; (四)市场化导向原则。引入市场化的考核机制,按照金融行业的特点,逐步建立市场化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五)持续改进原则。以推动公司管理提升为目标,遵循先建立、再完善的方式,循序渐进地推动绩效考核管理的不断优化。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经理助理/总监(含)以下级别员工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考核概况 第四条绩效考核要素包括被考核对象、考核人、考核周期、

考核指标、考核权重、评分标准及考核结果等。 (一)被考核对象指被考核评定的总经理助理、总监、部门和人员。 (二)考核人指进行考核评定的人员。 (三)考核周期指执行考核的周期,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从每季度1日至该季度末最后1日止;年度考核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考核对象执行季度加年度考评,季度考评逢年度时,分开执行。 (四)考核指标分为关键绩效指标(KPI)、重点工作指标、部门协同指标、风险管理与加减分项指标、能力态度(部门负责人为述职评价)指标,主要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部门及岗位职责等制定。 第五条绩效考核的主要职责划分如下: (一)薪酬绩效管理委员会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审批考核内容; 2.审批考核结果; 3.审批考核结果的应用; 4.裁定员工考核申诉。 (二)人力资源部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协助拟定并调整考核内容; 2.组织实施考核; 3.根据考核人申请,提供被考核对象相关绩效记录; 4.保存并管理考核结果; 5.落实考核结果的应用; 6.协助被考核对象改进和提升绩效; 7.受理员工考核申诉。 (三)公司领导班子、总经理助理、总监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模板)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2016年度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事企差”及绩效工资项目项目单位:文昌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主管部门:文昌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评价时间: 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9日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专家组□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文昌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上报时间: 年月日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2016年度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事企差”及绩效工资项目

项目基本信息

关于2016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事企 差”及绩效工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中瑞诚海分绩审字[2017]第6-0027号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文昌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为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1、负责本市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审核、拨付工作。2、承办本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职工保险关系转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续保工作。3、审核参保职工待遇享受条件、计算其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保险金。4、负责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处理和管理,参保个人帐户的建立和管理。5、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的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社保局内设8个组级职能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养老保险组、医疗保险组、工伤生育保险组、公共关系组、稽查审计组、基金统计组、社会化管理服务组。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主要用于提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提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水平,让退休人员群

北京事前绩效评估办法

京财绩效〔2019〕2129号附件2 北京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推动建立项目(政策)立项评估决策机制,强化项目库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以下简称事前评估),是指市财政局或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依据国家及北京市政策、部门和单位发展规划等内容,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财政支出项目(政策)设立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立项评估决策机制,是指市财政局或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运用事前评估方式,对项目(政策)预算进行评估论证,按照相关审核流程批准立项、并进入项目库管理的决策程序和制度安排。 第四条事前评估的范围适用于拟由市级财政资金安排的财政支出项目(政策)。 第五条事前评估遵循的原则:

(一)绩效导向。事前评估以绩效导向和成本控制理念为出发点,以投入、产出和效果为评估重点,注重成本效益,对项目(政策)决策进行综合评估。 (二)科学规范。事前评估应通过规范的程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充分收集证据资料,保证评估结论科学可信。 (三)客观公正。事前评估应公开、公平、公正,评估主体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进行评估,利益相关方不得影响评估过程及评估结果。 (四)及时高效。事前评估要讲求效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及时完成评估工作,做到“随申报、随评估、随入库”。 (五)权责对等。事前评估要建立责任约束机制,明确各方职责,清晰界定权责边界,市财政局、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以及其他部门对其主导开展的评估工作负有管理自主权,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第六条事前评估的主要依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二)国家及北京市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等; (三)财政部及北京市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等; (四)部门(单位)的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 第二章事前评估的分类和内容

北京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市局落实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北京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市局落实市政府绩效 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北京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6.09.28 【实施日期】2016.09.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市局落实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局所属各单位: 按照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北京市市级行政机关2016年绩效考评体系》、《北京市市级行政机关2016年度绩效任务书》、《北京市2016年度市级行政机关绩效管理考评实施细则》及相关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绩效管理要求,继续做好2016年市局绩效管理工作,现将《2016年市局落实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绩效管理任务的落实。 北京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

2016年市局落实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按照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北京市市级行政机关2016年绩效考评体系》、《北京市市级行政机关2016年度绩效任务书》、《北京市2016年度市级行政机关绩效管理考评实施细则》及相关工作要求,为切实提升北京市统计局绩效管理水平,发挥绩效管理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现提出2016年市局落实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一、市政府绩效考核总体要求 (一)考评体系 《北京市市级行政机关2016年绩效考评体系》分为个性指标(60分)、共性指标(40分)和加分项、扣分项4个方面。 其中,个性指标设置主要职责和重点工作2项内容。主要职责包括:1.根据部门年度工作安排,选取的主要职责任务;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3.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事项;4.政务信息报送工作;5.国务院督查、国家审计署审计和上年度绩效考评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重点工作包括部门承担的年度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为民办实事、市人大议案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等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 共性指标设置依法行政(10分)、工作创新(5分)、廉洁行政(10分)和政务服务(15分)4项内容。其中,依法行政考

谈政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谈政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摘要:随着近年来国际社会对绩效评价的普遍重视,我国财政部门在公共财政支出领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实践探索,但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尚未有效建立,财政支出未得到有效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 关键词:政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随着近年来国际社会对绩效评价的普遍重视,我国财政部门在公共财政支出领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实践探索,但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尚未有效建立,财政支出未得到有效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 1.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现实意义 财政支出绩效,是指财政支出活动所取得的实际效果。它反映了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资源配置活动与所取得的社会实际效果之间的比较关系,重点研究政府配置资源的合理性和资源使用的有效性。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按照财政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总体要求,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的行为过程、支出成本及其产生的最终效果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比较和综合评估,使财政资金得到事前、事中和事后多方面的控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贯穿于财政支出安排和实施的全过程,是对财政支出效益、管理水平、投入风险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是发挥财政调控功能、提高财政资金安排科学性、促进财政支持社会经济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 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于规范财政支出,依法理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增加公共支出透明度,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二是有利于重点项目建设,对项目的运行及效率情况提供及时、有价值的信息,促进项目管理,增强项目管理者对项目的责任感;三是有利于正确引导和规范财政资金监督与管理,形成有效的财政执法和监督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通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获取有效的信息,使政府决策者有效地规避投资风险及短期行为,节约财政资金,缓解供求矛盾,促进资源的

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项目名称:物业管理费 填报人姓名:王大起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年月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自评结论 (一)项目用款单位情况 .主要职责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监督和指导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接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审判法律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本院管辖和本院认为依法应当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事等第一审案件。 ()审判法律规定的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抗诉案件。 ()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和下级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审判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再审的案件。 ()审判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市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审查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及申请撤销、承认国际仲裁机构裁决的案件。 ()对下级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等指定管辖。 ()监督和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管理、协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负责全市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协助管理全市法院的机构编制;负责全市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管理本院物资装备,指导和监督基层法院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 ()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 机构人员情况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设行政单位个;事业单位个,其中:公益一类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个。 年末,我院编制人数人,其中行政编制人、事业编制人。我院年末实有人,其中在职人员人(其中行政编制人,事业编制人)、离休人员人、退休人员人。 (二)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及实施程序 .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是市中级法院的自有、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本部、越秀城市广场南塔层、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团风县教育局2016年度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武方绩评字[2017]000号 项目名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项目单位:团风县教育局 主管部门:团风县教育局 评价机构:武汉方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〇一七年九月

目录 摘要 (1) 前言 (3) 一、项目基本情况 (3) (一)项目概况 (3) (二)项目绩效目标 (7)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8)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8) (一)绩效评价目的 (8)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8) (三)绩效评价框架 (9) (四)证据收集方式 (11) 三、绩效分析 (12) (一)项目决策(20分) (12) (二)项目管理(25分) (13) (三)项目绩效(55分) (14) 四、评价结论 (16) 1、评分结果 (16) 2、主要结论 (16)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7)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7) (二)存在的问题 (18) (三)建议 (19)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19) (一)关于评价责任的说明 (19) (二)关于本项目评价中存在的局限性的说明 (19) 附件: (20)

摘要 一、项目名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二、项目金额:1297万元 三、绩效评价结果 四、评价工作组组成名单 评价组负责人:于淑芳 复核人员:柯善有 主审人员:尹琦 小组成员:刘明、张雷 五、主要评价方法概述 绩效评价原则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及绩效相关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且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绩效评价指标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具体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评判法及其他评价方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9〕76号,2009年6月22日) (2)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预〔2009〕76号 (2009年6月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体现政府公共服务目标,我们制定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部门(单位))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支出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各级政府制订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三)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 东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运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及其结果(包括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进行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并据此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而使政府更有效地治理和使用财政资金,防止财政资金流失白费。包括单位自评、财政重点评价和第三方评价三种形式。 预算单位要牢固树立绩效优先观念,坚持做到“事前明确绩效目标,事中认真执行,事后追踪问效”。预算单位在申报项目时,要依照申报项目的特点,从《东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选取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包括差不多指标、绩效指标等),并结合申报项目的实际添加反映项目特性的指标,构成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评价指标设计要遵循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有用性的原则,做

到理论上有科学依照,实践上切实可行,使评价指标能够准确地反映项目或单位的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对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项目相应的绩效目标;在下达单位部门预算指标的同时,下达项目的绩效目标,明确支出项目的金额、资金性质、使用时刻和绩效目标等,并以此作为年度结束或项目完成后,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价的依据。年度结束或项目完成后,预算单位必须按《东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的规定,从《东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合理选取评价指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并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照具体情况进行抽查或重点评价,对项目或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论证,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程度,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类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反映财政支出绩效总体现象的特定概念和具体数值,是衡量、监测和评价财政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揭示财政支出存在问题的重要量化手段;是依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对财政支出内容和 2 / 2

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发〔2008〕15号)和《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试行办法》(京人发〔2005〕103号)等精神,结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考核对象和原则 第一条考核对象为列入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范围的学校中受聘于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上的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义务教育学校中领导干部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条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对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与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应符合相应岗位工作特点,有利于激励工作人员提高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业务水平,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第二章考核内容、标准和结果 第三条考核要突出对品德、能力、知识、业绩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和工作绩效。 职业道德:包括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对于教师主要考查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 工作表现: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研究能力。对于教师主要考查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及履行《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教师义务的情况。 工作绩效: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时效、质量、取得效益及业务发展。对于教师主要考查教学效果、教研成果、育人成效、专业发展的情况。 第四条以履行各级各类岗位职责的情况为考核标准。对于教师要以《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实施细则》以及本市对教师职责、任职条件的有关规定为基本依据。详见附表一、附表二。 承担班主任工作的教职工,还须参加班主任工作考核,其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班主任津贴的依据。班主任绩效考核指标详见附表三。 第五条绩效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表现突出,全面履行所聘任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并在工作中

2016 年 会计继续教育 真题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绩效目标的预期产出目标包括()。 A.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 B.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C.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满意程度 D.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 A B C D 答案解析:参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的文件内容。 2.预算的基本问题是()。 A.预算编制执行管理的技术性问题 B.资源分配的问题 C.法治化问题 D.法律问题 A B C D 答案解析:预算的基本问题:在什么基础上,决定把X美元分配给活动A而不是活动B?是一个资源配置的问题。 3.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的自评工作时,在指标设定上需要()。 A.全部照搬财政部设定的共性指标 B.全部自由决定指标设定

C.参考财政部门的共性指标,与财政部门协商设定个性指标 D.由第三方机构设定指标 A B C D 答案解析:见课程讲义内容。 4.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财政职能定位的表述()。 A.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与重要支柱 B.财政是理财安邦的重要工具 C.财政是财政部门收支管理的工具 D.财政是政府收支的主要载体 A B C D 答案解析: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与重要支柱。 5.按照财政部预算司[2011]285号文的精神,绩效评价的主体是()。 A.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 B.地方政府 C.会计师事务所 D.资产评估师事务所 A B C D 答案解析:参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的文件内容。 6.绩效评价和绩效预算的关系是()。 A.相辅相成,前者是后者的依据 B.相辅相成,后者是前者的依据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范本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 自评报告 (年度) 评价类型:□阶段评价□结束评价 评价方式:□直接组织评价□委托评价 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机构代码: 项目主管部门:(公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 ××市(或××县、××村)

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编写提纲)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资料。简要说明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和用途(主要解决的问题)、资金来源与预算安排、项目历年安排等情况。 (二)项目资金细化分配情况。说明项目资金分配方法(如竞争性分配、因素分配等方法)。 (三)项目政策依据。简要说明项目符合政府和本部门中长期规划,符合中央、省(市、县)政府有关政策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主要说明项目年度预期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三、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 (一)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说明是否制定详细可行的项目实施计划,是否按实施计划具体落实。 (二)执行绩效监控情况。说明项目执行中绩效信息收集利用和执行中绩效管理情况。 (三)资金管理情况。说明资金到位、自筹资金落实和实际支出等情况。 (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说明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五)风险管理情况。如果项目实施中存在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说明处置预案和处置情况。 四、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重点) (一)项目自评组织情况。说明项目自评资料收集、自评过

程、自评工作管理组织等情况。 (二)评价结果。重点说明以下几项内容: 1.管理绩效自评。说明项目管理绩效评价得分和等级情况。 2.结果绩效自评。说明结果指标绩效自评和得分情况,针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绩效分析,重点说明经济、社会、政治效益及对环境和社会可持续性影响等情况。 3.综合绩效评级。说明综合管理评价和结果评价的结果,得出的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等级情况。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重点说明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合理预算安排、实施奖惩和问责以及对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等情况。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主要描述项目实现绩效目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改进措施,项目实施的经验、教训和建议。 五、附件 (一)附表(表格附后)。 (二)其他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相关单位项目验收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2.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管理制度。 3.辅助说明事项的图片。 4.评价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北京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模板】

北京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推动建立项目(政策)立项评估决策机制,强化项目库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以下简称事前评估),是指市财政局或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依据国家及北京市政策、部门和单位发展规划等内容,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财政支出项目(政策)设立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立项评估决策机制,是指市财政局或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运用事前评估方式,对项目(政策)预算进行评估论证,按照相关审核流程批准立项、并进入项目库管理的决策程序和制度安排。 第四条事前评估的范围适用于拟由市级财政资金安排的财政支出项目(政策)。 第五条事前评估遵循的原则: (一)绩效导向。事前评估以绩效导向和成本控制理念为出发点,以投入、产出和效果为评估重点,注重成本效益,对项目(政策)决策进行综合评估。 (二)科学规范。事前评估应通过规范的程序,采用定性与

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充分收集证据资料,保证评估结论科学可信。 (三)客观公正。事前评估应公开、公平、公正,评估主体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进行评估,利益相关方不得影响评估过程及评估结果。 (四)及时高效。事前评估要讲求效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及时完成评估工作,做到“随申报、随评估、随入库”。 (五)权责对等。事前评估要建立责任约束机制,明确各方职责,清晰界定权责边界,市财政局、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以及其他部门对其主导开展的评估工作负有管理自主权,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第六条事前评估的主要依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二)国家及北京市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等; (三)财政部及北京市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等; (四)部门(单位)的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 第二章事前评估的分类和内容 第七条事前评估按实施主体分类,分为财政部门组织开展事前评估、预算部门组织开展事前评估和其他部门组织开展事前评估;按评估对象分类,分为项目事前评估和政策事前评估。

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 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 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 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 的评价。 第三条本市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 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 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 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本市各级财政部门、

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 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家及北京市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三)财政部及北京市各级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会计资料; (四)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六)预算部门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依法批复的部门预算;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各类申请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相关资料; (七)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 (八)其他相关材料。 第二章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第七条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按照预算级次,可分为本级部 门预算管理的资金和市对区县的转移支付资金。 第八条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包括基本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部门整体 支出绩效评价,是对包括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内的整 体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 第九条绩效评价以项目支出为重点,重点评价一定金额以上、与本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 影响的项目。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讲义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讲义 第一节概述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基本概念 (一)财政支出的概念 财政支出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对象,因此,了解和掌握财政支出的基本概念和内涵,是进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基础。财政支出是指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为完成其职能,取得所需商品和劳务而进行的财政资金支付活动,是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为弥补市场失灵而采取的一种经济行为。财政支出的范围一般是市场机制作用失效的领域,如一般公共服务、教科文事务与服务等。因此,财政支出的数额与范围往往反映着市场经济国家政府介入社会经济生活的规模与深度,也反映着国家财政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 (二)绩效评价的概念 所谓绩效是效益、效率和效果的统称,包括行为过程和行为结果两个方面。从经济学和行为学角度看,只有效益、效率和效果有机结合的人类社会和经济活动才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因此,绩效应当是衡量人类一切实践活动的客观标准。所谓评价,是指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运用特定的指标、设定的标准和规定的方法,对事物发展结果所处的状态或水平进行分析判断的计量或表达的过程。评价必须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评价的依据具有合理性;二是评价的标准具有客观公正性;三是评价的方法具有科学性;四是评价的结果具有可比性。 (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概念 在财政支出领域中,效益、效果和效率以及其他术语经常在不同的场合使用,但其本质内涵并无实质性差别,它们都从资源投入与产出关系的角度描述资源配置所处的特定状态。但对于衡量财政支出结果,效益、效率和效果都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任何一个名词都不能准确、全面反映公共资源的配置状况。“绩效”的内涵更加广泛,绩效包含了效率、产品与服务质量及数量、机构所做的贡献与质量,包含了节约、效益和效率。运用“绩效”概念衡量财政支出行为,所指的不单纯是一个政绩层面的概念,主要包括财政支出成本、支出效率、政治稳定、社会进步和发展前景等内涵。对于财政支出绩效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 从衡量尺度上,可从实物和价值两个方面去分析。从实物形态分析看,支出的实物结果与所使用的资源投入的对比关系,反映了技术的有效性。在既定投入水平下,产出规模的大小,代表技术效率的高低;在产出规模既定的条件下,投入规模的大小,也代表技术效率的高低。从价值形态分析看,“绩效”意味着通过各种资源投入的合理组合,实现既定产出的成本最小化或既定成本的产出最大化。 从结果体现上,可从经济绩效、社会绩效和政治绩效去分析。讲求社会绩效和政治绩效是财政活动与企业活动的根本区别。政府理财不仅仅停留在经济绩效的表层上,还注重社会绩效和政治绩效的提高。经济绩效表现在经济持续发展上,不仅仅在经济总量上扩张,而且经济结构和生产效率有质的提升;社会绩效是经济发展基础上的社会进步,包括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普遍改善,社会公共产品供应质量与水平的提高,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就业水平稳定增长,公民素质不断提高,社会环境不断得到优化等;政治绩效主要体现在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方面的改进,通过制度创新改进决策机制和决策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原则。在政府绩效体系中,经济绩效是政府绩效的根本内涵和外在表现。 根据以上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分别定义,不难给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定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

北京市构建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研究

北京市构建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研究 任 毅1,2 , 张国兴1 (1.北京市人民政府绩效管理办公室,北京 100101;2.北京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摘 要】深入探索并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对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具有 重要意义。本文通过研究政府绩效管理相关理论与实践,探寻政府绩效管理的内在规律,并基 于北京市推行绩效管理工作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尝试提出了以指标评价、组织管理、运行监 控、公众评价、创新发展为核心的“五位一体”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并进一步从科学化、民 主化、法制化的视角阐述了政府绩效管理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北京;政府;绩效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 D03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 —7222(2013)02 —0013 —06 一、研究背景 政府绩效又被称为“政府生产力”、“公共生产力”、“政府业绩”等,学者格里泽(Grizzle)认为政府绩效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它包括效率(将成本与直接产出相关联)、成本 — 收益(将成本与收益或影响相关联)、服务提供的质量与公正性、政府财政稳定性和政府政策的一致性。美国国家会计署(GAO)将政府绩效的内涵概括为生产力(productivity)、效益(effectiveness)、质量(quality)和合时性(timeliness)四个方面。国内学者范柏乃认为,“政府绩效是指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履行公共责任和实施公共管理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能力和实现的综合管理效果,集中表现在行政管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教育科技、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绩效”。博弈论框架之下,政府绩效可以定义为一个多方参与的多重博弈所产生的均衡结果(包国宪,2010)。综上,“政府绩效”是一个复合概念,“效率、效益、质量、效果”被视为政府绩效的基本要义(王玉明,2008)。政府绩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绩效不仅仅涵盖政府的行政结果与行政投入之比,还包括公民满意度和地方发展战略机制等重要方面,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水平与政府绩效直接相关。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我国陆续有四川、杭州、深圳、重庆、福建、辽宁、江苏、广西等20多个省(区、市)从各自实际出发,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政府绩效管理探索与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从实施情况看,政府绩效管理可以有效发挥作为工作开展的“指挥棒”、绩效改进的“风向标”、决策落实的“推进器”、公众评价的“参照系”、查找不足的“体检表”的作用。 自 2008 年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第一次在中央层面提出 收稿日期:2013 — 05 — 03 作者简介:任毅(1982 — ),男,北京市人,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3级博士研究生,北京市人民政府绩效管理办公室干部; 张国兴(1964 — ),男,江苏省人,北京市人民政府绩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绩效考评处处长。

浅谈政府支出绩效评价的现实意义及基本原则

浅谈政府支出绩效评价的现实意义及基本原则随着近年来国际社会对绩效评价的普遍重视,我国财政部门在公共财政支出领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实践探索,但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尚未有效建立,财政支出未得到有效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 一、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现实意义 财政支出绩效,是指财政支出活动所取得的实际效果。它反映了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资源配置活动与所取得的社会实际效果之间的比较关系,重点研究政府配置资源的合理性和资源使用的有效性。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按照财政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总体要求,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的行为过程、支出成本及其产生的最终效果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比较和综合评估,使财政资金得到事前、事中和事后多方面的控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贯穿于财政支出安排和实施的全过程,是对财政支出效益、管理水平、投入风险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是发挥财政调控功能、提高财政资金安排科学性、促进财政支持社会经济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 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于规范财政支出,依法理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有利于增加公共支出透明度,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二是有利于重点项目建设,对项目的运行及效率情况提供及时、有价值的信息,促进项目管理,增强项目管理者对项目的责任感; 三是有利于正确引导和规范财政资金监督与管理,形成有效的财政执法和监督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通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获取有效的信息,使政府决策者有效地规避投资风险及短期行为,节约财政资金,缓解供求矛盾,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 因此,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不仅有其必要性,而且随着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拥有了现实可行的条件。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不同于微观经济组织的效益评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不仅要分析计算直接的、有形的、现实的投入和产出,而且还要计算分析间接的、无形的、预期的投入与产出,支出绩效既反映为可用货币衡量的经济效益,又反映为大量的无法用货币衡量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财政支出追求的最终目标是社会福利最大化。这表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远比微观经济组织的效益评价复杂。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原则。财政支出类别多,内容繁琐,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国防安全、外交事务、行政司法、科教文卫等众多领域。支出对象的广泛性、差异性决定了其绩效的表现具有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网上政务大厅(三期) 项目单位:上海市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主管部门:上海市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07月

目录 一、项目概述 (3) (一)项目概况 (3) (二)立项依据 (4) (三)项目设立的必要性 (4) (四)保障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4) (五)项目实施计划 (5) (六)项目总目标 (5) (七)年度绩效目标 (6) (八)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7) 二、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7) (一)资金安排情况 (7) (二)资金使用情况 (8) 三、评价结果及分析 (8) (一)完成正常的指标 (8) (二)可能存在问题的指标 (9) (三)原因解释 (9) 四、改进建议 (9) (一)制度层面 (9) (二)操作层面 (9) (三)对绩效目标调整的建议 (10) (四)其它 (10) 附表1.项目管理资料 (10) 附表2.自评价评分表 (13)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况 1、面向办事群众,中心大厅提供智能化的办事引导服务,由预约排队叫号系统、多媒体触摸查询系统、自助式政务服务系统、全彩LED屏发布系统组成,可实现客户分类分流,服务引导、办事反馈、政社互动等功能。 2、标准化受理系统。通过行政审批的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统一受理、数据沉淀、信息互通、数据上传和统计分析等功能,采用“受办分离”的运行模式,实现“统一咨询预约、统一排队叫号、统一办件编码、统一受理凭证、统一办事评价、统一证照发放、统一反馈公开”的服务内容。 3、产业项目跟踪管理系统。本系统对重大项目各环节审批情况进行汇总、展示,全面系统真实地反映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并落实监管措施。 4、网上政务大厅持续推进。在一期政务大厅建设的基础上,沿用原有系统架构和平台,持续推进审批事项的上线,区自建系统的数据对接,微信服务号的功能扩展等,实现审批事项统一网上预约,使政务大厅能够更好的发挥作用。 3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环卫专用车辆库房修建工程 项目单位**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站 主管部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评价类型:事前评价□事中评价□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财政评价组□ **年5 月15 日 **县xx局(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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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报告文字部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站是**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依照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行使环境卫生管理监督、作业等职责的服务机构,属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内设机构4个,具体是:办公室、财务科、市容监察科、生产科。主要职责:城市环境卫生监督、作业管理、设施建设、设施运营与维护。具体为负责县城环境卫生管理监督、道路清扫保洁、上门收集住户垃圾、运输县城和乡镇的生活垃圾、收取县城垃圾处理费收费、认真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结合当前我县城镇建设配套设施,环卫专用车辆停放问题较为突出,为解决无环卫专用停车场问题,我站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在旧垃圾场原址修建一座环卫专用车辆停车库房,库房建设采用钢架及隔热板进行搭建,总建筑面积为98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59万元。本项目的建成是解决我县环卫专用车辆停放问题,努力改善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整洁、有序。 绩效指标设定: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其中: 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 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三级指标分为修建库房面积(平方米)、修建库房成本(平方米)、完工时限、工程完工率%、资金支付率%、投入资金、资金使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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