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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矿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适用范围 (2)

1.4应急预案体系 (2)

1.5应急工作原则 (3)

2、事故风险描述 (4)

2.1企业概况 (4)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5)

3、组织机构及职责 (6)

3.1应急组织体系 (6)

3.2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 (7)

4、预警及信息报告 (10)

4.1预警 (10)

4.2信息报告 (11)

5、应急响应 (12)

5.1响应分级 (12)

5.2响应程序 (13)

5.3应急解除 (16)

6、信息公开 (17)

7、后期处置 (17)

8、保障措施 (18)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18)

8.2应急队伍保障 (18)

8.3物资装备保障 (19)

8.4其他保障 (19)

9、应急预案管理 (20)

9.1应急预案培训 (20)

9.2应急预案演练 (20)

9.3应急预案修订 (21)

9.4应急预案备案 (21)

9.5应急预案实施 (21)

10、附件 (22)

(1).矿应急救援人员名单 (23)

(2).外部联系电话 (24)

(3).急救物资 (24)

(4).公司急救药品及车辆配置情况 (25)

(5).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一览表 (26)

(6).矿区平面布置图 (27)

(7).避灾线路图 (28)

(8).救援指挥部位置图 (29)

(9).中毒窒息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措施 (30)

(10).冒顶片帮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措施 (39)

(11).透水淹井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措施 (47)

(12).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措施 (56)

(13).机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措施 (66)

(14).气象灾害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及现场处置措施 (74)

确山县鑫新矿业有限公司

梨园铁矿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我矿的应急管理能力,能够迅速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避免事故扩大,

防止次生、衍生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危害,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1月1日实施)

(5)《矿山安全法》

(6)《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0)《生产安全事故上报、调查和处理条例》

(11)《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

(1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厅应急[2009]84号(13)GB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14)AQ/T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15)《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自然灾害引发生产事故预警工作机制的通知》安监总局应急[2009]105号。

(二)其它资料:

(1)《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预评价报告》

(2)原有预案及其它有关图纸、资料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确山县鑫新矿业有限公司梨园铁矿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II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以及应急预案的更新、演练、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

1.4 应急预案体系确山县鑫新矿业有限公司梨园铁矿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三个层次。(1)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性文件,从总体上阐述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原则、应急

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的基本要求和程序。

(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某类事故、危险源制定的应急计划或方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确山县鑫新矿业有限公司梨园铁矿共有7项专项预案。1)水害事故应急专项预案2)井下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3)炮烟中毒窒息事故专项应急预案4)冒顶片帮事故应急预案

5)提升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6)机电事故应急专项预案7)透水淹井事故专项应急预案。(3)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某类事故,根据专项预案的要求,各工作岗位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工作,

以及应急处置措施。各类事故的现场处置措施由各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报应急指挥部逐步完善。

应急预案体系图

1.5 应急工作原则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原则。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在保障人员的安全,及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的前提下,对受困人员必须采取一切有效的手段展开营

救,尽最大的努力保证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快速反应原则。一旦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所有接到事故报警和

救援指令的机构、单位及其全体人员,必须立即到达指定地点或事故现场,迅速展开应急救援行动。

(三)安全有效原则。应急救援措施必须能够有效的控制事态的发展,

及时抢救遇险人员,保证遇险人员以及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并防止发生

次生事故和衍生事故。

(四)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作战原则。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启动,

所有参战单位、全体救援人员必须无条件的服从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与

指挥,各相关单位及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及时、迅速地实施应急救

援行动,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紧密配合、相互支持,确保应急救援

工作得以顺利实施。

(五)单位自救原则。当事故发生以后,事故所在单位应立即按照应

急预案的要求,迅速组织力量投入应急抢险。当事态扩大,依靠自身力量

难于控制和消除时,必须立即向上级、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请求援助。

2 、事故风险描述

2.1 确山县鑫新矿业有限公司梨园铁矿概况:

(1)矿区位置与基本情况

确山县鑫新矿业有限公司梨园铁矿位于确山县梨园镇梨园村,距确山县城k

m,矿区水泥砼路面与省道s202相连,交通十分便利。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证齐全有效,属于基建矿山。本矿山现有在册职工266人,其中专职安全员11人,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共有12人。

(2)自然地理

矿区所处大地构造位置属华北地台(I)、山西断隆(II)、太行山拱断束(III)、梨园穹断束(IV)四级构造单元中部。矿区地层主要为太古界五台群石家栏组和第四系。矿区无大的断裂构造,无断层和褶皱。

矿区所在地区属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干旱,风沙较多,夏季炎热多雨及暴雨,秋季凉爽多伴连阴细雨,冬季寒冷干燥少雪,多西北风,风速较大一般在4-6级。区内年平均降雨量600mm左右,多集中在6-

9月份,占全年70%以上。年平均气温13.5℃,最高气温42.5℃,最低气温-19.5℃,本矿区最大冻土深度50cm,结冰期自11月中旬至次年3月下旬。

根据国家地震烈度分区,本矿区地震烈度为VII度。

(3)水文地质

矿区位于分水岭东侧斜坡上,地形自西向东低落冲沟发育,与姊河相连,地表水排泄条件好,不利于地表水聚集。

区内地层为太古界梨园群石家栏组,岩性主要为黑云斜长变粒岩、黑云斜长片麻岩、角闪斜长变粒岩。岩石断裂构造不发育,导水裂隙相对不发育。含水层为第四系松散堆积物孔隙含水层和基岩风化裂隙含水层,含水微弱,涌水量小于1kg/秒.米。属“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矿区。

(4)生产系统矿井设置

确山县鑫新矿业有限公司梨园铁矿年设计生产12万吨/年。设计将矿区划分为

两个采区(南采区、北采区)三个独立生产系统,其中南采区有南回风竖井、北回风竖井、主提升竖井共三个矿井,现已贯通形成系统;北采区竖井sj23、sj21为北采区一生产系统,其中sj23为罐笼井、sj21为回风井;北采区二系统设罐笼井和回风井两个井口,为一独立生产系统。

北采区一、二系统隔离带45米。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根据对本矿山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及生产工艺系统、设备设施等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危险有害因素:

(1)水害事故。汛期强降雨沿矿区内塌陷裂隙流入井下;探放水措施执行不到位误入积水采空区和井巷,可能发生水害事故。

(2)气象灾害。矿区为大陆性季风气候,最高温度可达43℃,最低气温-19.5℃,因此高温可能导致人员中暑,低温和降雪事致使设备管道冻裂、供电线路中断、路面结冰交通受阻等气象灾害。

(3)提升系统事故。各罐笼井和提升竖井以及盲竖井的提升系统均可能发生坠罐事故,导致人员伤亡。井下天井、盲井和井架高空作业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

(4)火灾、爆炸事故。井上变电所、机动车辆和电器设备以及动火作业可能引发火灾;生活区电器、油品遇火源也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爆破器材储存、运输及使用过程操作不当以及迟爆、早爆均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5)中毒窒息事故。进风井口失火、井下电缆自燃、井下爆破、独头巷掘进通风不良、密闭启封采空区未及时封闭有害气体积聚等可能引发中毒窒息事故

(6)冒顶片帮事故。采矿作业后地层失去平衡地压再分配、爆破浮石、爆破空气冲击波地震波飞散物冲撞,可能导致井下大面积冒顶片帮砸伤井下作业人员,堵塞人行通道甚至引发地表坍塌。

(7)供配电事故。由于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产区域突然停电,导致生产停止,井下作业人员不能安全撤离到地表。如果是在防汛期间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可能影响到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

(9)其它事故。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机构

矿区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救援突击队、危险源监测与评估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人员疏散组、运输保障组、电力保障组、物资保障组、通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人员安置及善后处理组。

应急组织机构

3.2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山县鑫新矿业有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是确山县鑫新矿业有限公司梨园铁矿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最高领导、决策、指挥、协调机构。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矿区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一)矿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后勤副矿长

成员:矿办公室、安全科、生产技术科、财务科、保卫科、供应科等单位负责人。(指挥部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二)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1)矿长对全矿的应急救援工作全面负责,是事故应急救援的总指挥;(2)当发生重大事故时,由矿长发布,启动生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命令;(3)根据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在启动事故应急预案以后,组建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全面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针对事故性质和事态发展,调遣救援队、各应急救援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5)根据事故救援需要,调动人力、资金和应急物资,为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上创造必备条件并给予足够的支持;

(6)针对事态发展与事故受控状况,组织提出事故应急救援施救方案和措施,做好事故施救过程中的组织领导以及应对措施的决策和指挥、协调,指导与服务工作;

(7)解决在实施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并提出和下达处理方案;

(8)事态一旦失控,以及本矿应急力量不足时,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发出请求支援的信息;

(9)指派相关部门为事故救援工作提供有关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10)做好伤亡员工抢救治疗、善后以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项工作;(11)应急救援工作终止后,组织分析评价应急救援工作,起草应急评估报告,向上级提交事故救援过程的书面报告,并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

3.2.2矿应急管理办公室(简称应急办)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及综合协调管理部门,办公室设在矿区指挥部办公室。

(一)矿应急管理办公室组成

应急办主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应急办成员:矿办公室、安全科、生产技术科、财务科、保卫科、供应科等

负责人。

(二)矿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1)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网络体系,组织编制本矿山事故应急综合预案;

(2)审核和批准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计划、方案或措施;

(3)负责更新本地政府和各部门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办公室)的联系方式,对应急救援组的通讯录进行更新;

(4)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及其管理档案,建立重大事故监控、预警体系;

(5)制定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计划和方案,并督促、指导实施;

(6)对全矿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对发现的问题

或缺陷提出考核或处理;

(7)接受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领导,汇报本矿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8)当矿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应急办全体成员必须立即到达各自岗

位,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9)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根据应急救援评估报告的要求,对

应急预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3.2.3 应急救援组的组成及职责

各专业应急救援组的组成及职责(各应急救援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二)

:(1)抢险救灾组:由各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抢险行动

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2)

危险源监测与评估组: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分别由安全科、

生产技术科等派人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发生以后监测事态进展,水

文、气候、地压等的变化情况,环境空气质量等。(3)电力保障组:由机电负责人、采区电工及各井口发电机操作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电力供应。(4)通讯保障组:由矿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通讯系统的正常运行,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通讯设备及保证通讯畅通。(5)通风保障组:由生产科及各生产系统负责,主要职责是在发生井下火灾、中毒等事故后,按照救援工作的要求进行井下通风,控制火势、烟气的蔓延。(6)运输保障组:由矿办公室主要负责,矿区所有车辆车辆协助,主要职责是运送救援人员和物资。(7)物资保障组:由供应科负责,主要职责是提供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的一切抢险物资、器材和装备。(8)警戒保卫组:由矿办室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保卫,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引导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9)医疗救护组:由矿办公室、财务科、确山县人民医院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工作。(10)后勤保障组:由财务科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11)善后处理组:由矿办负责,主要职责是做好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用问题,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4预警及信息报告

4.1 预警

危险源监控方式采取技术监控和人工监控两种方式。凡能够采用

仪器、仪表等技术监控的重大危险源,要建立完善技术监控手段,全天候掌握重大危险源运行参数。对不具备技术监控手段的重大危险源,要制定可靠的人工监控方式,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矿井、竖井提升系统、炮烟等采用技术监控与人工监控相结合的

监控方式。防洪、雪、冻、地震灾害,接收当地人民政府、气象、地震等有关部门的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或地震应急通知。其他事故主要采用人工监控方式。

根据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种类、特性、事故征兆、严重性、应急力量等,我矿事故预警体系分为三级。

二级预警:区域预警,是指各作业区域(生产系统)的预警行动。发生二级预警事故后,或者发现重大事故预兆、信号后,事故现场人员以及有关人员应立即向采区负责人汇报并报矿部应急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事态发展,现场管理人员和区域负责人负责发出事故警报并决定现场人员是否撤离。采取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矿应急办公室。紧急情况下,现场工作人员可直接报矿相关负责人。

一级预警:矿级预警。矿值班室接到事故报警以后,或者是重大危险

一级预警源的预警信号以后,由安全矿长、技术矿长来判断警情,确定是否发布矿级预警,最后由矿长确定发布事故预警信息。

外部预警:当本矿应急救援力量不足,以及险情有进一步扩大的危险

,外部预警时,矿应急办公室向当地人民政府发出预警信息。

4.2 信息报告

4.2.1 信息接受与通报

(1)矿部办公室(应急办公室)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138********

(2)事故发生后,所在作业区要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矿值班室。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和采取的措施等。

(3)应急办公室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向应急救援总指挥回报。

(4)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接警后,应立即判断警情概况,下达是否应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并通知相关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抢救。

程序如下:

4.2.2 信息上报

(1)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依照国家有关事故报告程序,应急指挥部应当于一小时内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县安监局和梨园镇人民政府。

(2)事故上报的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2)事故发生具体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伤亡人数以及遇险人数和所处位置;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及其主要原因;4)事故性质以及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波及的范围;

5)已采取的救援措施及效果。

4.2.3 信息传递

矿部值班室负责全矿事故信息的接收、预警信息发布、事故信息的上报,以及与各有关人员的联络。

信息传递流程图如下:

事故现场→值班室→应急办公室→应急救援部→政府部门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确山县梨园铁矿事故应急响应分内部响应、外部响应两个等级。

(一)启动内部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内部响应:

1、各作业区域发生重大事故,

或者是事故预兆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可能威胁到现场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时。2、作业区域内部不能控制的安全生产事故;水害、地震、气象等影响全矿生产的重大自然灾害。

(二)启动外部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外部应急响应:1、发生重大气象、地震等需要启动外部响应的灾害;2、矿级应急救援力量不足,不能控制事态的发展时。

5.2 响应程序

事故事件发生→接警→信息反馈→报警→中心人员到位→信息网络开通→应急资源调配→现场指挥到位→扩大应急救援行动应急启动人员救助→工程抢险→警戒与交通管制→医疗救护→人群疏散→环境保护→现场检测→事态控制→专家支持→解除警戒→现场清理→恢复生产→善后处理→后期处置→总结评估→应急结束→警情判断→响应级别→关闭。

`响应程序流程图

5.2.1 接警与响应级别的确定(1)矿部值班室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报告值班主任、安全科长、生产技术矿长、总工等其他相关领导。

(2)安全生产矿长、总工等人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事态的发展、伤亡人数及遇险人数和所处位置,确定是否启动矿级应急预案的建议,并立即将意见报告矿长及法人代表,按规定逐级上报安监局和政府有关部门。(3)当事故级别达不到矿级应急响应条件时,不需启动矿级响应,由安全科组织进行事故处置和调查。

5.2.2 应急启动(1)当事故较严重、事态还在发展,达到矿级响应条件时,由矿长宣布启动矿级应急预案。(2)矿部值班室电话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赶到指定地点,组成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全面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密切关注、及时掌握

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收集事故有关信息。(3)通知有关专家、相关专业应急救援人员、有关单位赶到事故现场,

做好应急准备。(4)各有关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必须保持电话联络畅通。(5)指挥部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①组织聘请专家提出事故救援方案;②调动有关队伍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③调动有关物资、装备支援现场救援;

④及时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

⑤必要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映及舆论

动态,回复有关质询。

5.2.3 应急行动应急救援人员根据指挥部指令和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应急救援行动。一般处置方案如下:(1)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全面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同时,集中相关专家组成员讨论救援方案。(2)应急救援队(矿兼职应急救援队、外部救援队)和事故抢险突击队根据现场确定的救援方案展开人员救助和工程抢险,并设有专人监护。要根据事故类别、救援条件,做好救护队员和抢险突击队员的个体防护措施,保证其人身安全。(3)警戒保卫组应及时封锁事故区域,按规定实施警戒和警示。(4)人员疏散安置组迅速组织撤离、疏散现场作业人员和其他非应急救援人员。(5)医疗救护组迅速对伤员展开现场救治和转移。(6)危险源监控和评估组负责对事故救援现场进行环境及事态进展的监测,发现情况变化,及时报告现场指挥部,以便现场指挥部及时调整救援措施。(7)物资保障组应及时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相应的救援物资、装备,

为救护队员提供防护装备(隔热、防毒等)及检测仪器。(8)后勤保障组应及时为救援人员提供食宿。(9)指挥部应及时掌握事态的发展,及时修改、

调整现场救援方案,

加强应急力量和资源的配置。(10)不同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相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保持联系,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11)在事故救援过程中,要注意防范次生事故和衍生事故,防止事故扩大。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协助作业区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处置次生灾害事故。(12)事故监测与评估组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见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预案。

5.2.4 应急避险当事故扩大、事态进一步发展时,应立即组织影响区域内所有人员疏散,撤离到安全的地方。

5.2.5 扩大应急当矿应急救援力量不足,无法控制事态发展或事故影响到本矿以外的区域和单位时,应请求地方政府提供应急支援,协助外单位及周边村民(居民)做好应急避险工作,请求外部力量援助。

5.3 应急解除(1)事故现场得以控制,救出遇险人员,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经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2)应急结束以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完成下列事项:1)由矿部办公室和安全科负责将事故及应急救援结束情况向确山县安全生产监管局汇报。2)由安全科负责起草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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