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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建价发[2006] 19号 关于明确零星工作项目停(窝)工计算方法的通知

川建价发[2006] 19号 关于明确零星工作项目停(窝)工计算方法的通知
川建价发[2006] 19号 关于明确零星工作项目停(窝)工计算方法的通知

关于明确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停(窝)工

人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

川建价发〔2006〕19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为了更好地执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的“两个办法”,针对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发现的问题,经研究,现将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停(窝)工人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方法明确规定如下:

一、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综合费率按25%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地区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定额人工单价×25%

二、停(窝)工人工单价综合费率按10%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停(窝)工人工单价=地区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定额人工单价×10%

三、机械停置台班单价按定额机械台班单价的60%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机械停置台班单价=定额机械台班单价×60%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关于对未纳入安全文明施工监督范围的绿化工程和零星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计取标准的通知

成建价[2007]14号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合理计取,针对我市绿化工程和部分零星工程在报建中未纳入安全文明施工监督范围的具体情况,经我站研究,决定对这部分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计取标准通知如下:

一、绿化工程的基本费费率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06]107号)文中园林绿化工程标准执行,零星工程(零星建筑和零星市政工程)的基本费费率按川建发[2006]107号文中市政工程标准执行。具体计取标准详见附表。

二、零星装饰和零星安装工程参照绿化工程标准执行。

三、对应纳入安全监督范围的工程未进行安全报监和现场考评的,不执行本通知中标准。

四、本通知与川建发[2006]107号、成建委发[2007]701号文配套执行,已办完结算的工程不作调整。附表:绿化工程和零星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计取标准

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表: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黑东院教发〔2011〕17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处、办、中心、图书馆: 《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虽计算办法》(试行)业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T 主题词:教师工作虽计算办法通知 黑龙江东方学院院长办公室2011年3月22日印发

打字:刘佳校对:杨玉顺共印50份 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量 计算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调动专任中青年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虽,确保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落到实处,特制订《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虽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内容如下: 一、教学工作虽界定与教学工作虽内容 教学工作虽主要是指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而直接面向学生所做的各项工作的劳动付出虽。教学工作虽主要包括授课(备课、课堂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课程考核、过程教学管理等)教学工作虽、指导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虽和兼职教学管理减免等。 二、教学工作虽的计虽单位及工作虽定额 1. 教学工作虽用“标准学时”作为计虽单位。教学工作虽统一用标准学时计酬。以理论课授课为例,一个实际授课学时乘以若干 调节系数等于标准学时工作虽。每学期按17周计算,每周12标准 学时,满工作虽为204标准学时。教师完成的所有各项教学工作都折算成标准学时计付课酬。 2、完成每周8标准学时工作虽的教师,可获得工资中的基础工资报酬,再完成每周4标准学时工作虽的教师可获得满工作虽报酬。完成每周12标准学时工作虽以上的教师可获得超工作虽报酬。超工作H计酬办法详见下文。 三、教学工作虽的计算办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修订) 沪商院人(2005)第28号 为了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确保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同时为考核教师、评聘教师职务提供必要的依据,按照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特重新修订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如下: 一、教师工作量的概念 教师工作量是教师在一定质的基础上,完成与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有关的全部工作。教师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其他工作量。根据国家法定的工作日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每位教师一般应完成工作量为1600小时/年,其中,教学工作量1280小时,科研工作量160小时,其他工作量160小时。 二、教学工作量的统计范围 按照教学工作规范和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均列入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具体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训实验指导课、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实行单独收费付酬的辅修课、重修课、考证辅导课,以及成教和自考项目的教学工作量,不列入本统计范围。 三、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采取“课时”加“系数”的方法计算。每位教师全年一般应完成320标准课时的教学工作量,每一标准课时相当于4工作小时。同时,根据授课班级人数、课程难易程度,规定不同的课程系数,按系数计算标准课时课酬。 1、标准课时和标准班级。除少数课程外,学院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书确定的每1节课堂理论课为1个标准课时;授课班级以35-40人为一个标准班,其中,艺术和外语专业以25-30人为一个标准班。计算标准课时,其授课人数以标准班为基数;非教师原因造成授课班级人数低于标准班人数下限的,其标准课时按标准班计算。 2、合班或大班上课。以标准班人数上限(40人)为基数1,授课班实际人数在41-80人的,每增加10人,相应增加课程系数0.2;授课班实际人数81人以上的,每增加10人,相应增加课程系数0.1;授课班人数增加不足10人的,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系数。 3、“双语”课。教师使用外文原版教材,50%以上用外语讲授专业课,教学效果良好,其课程系数为标准课时×2,双语课不实行合班上课。在同类重复班讲双语课,其课程系数为标准课时×1.5。 4、普通公共课:体育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指导学生素描、绘画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计算机上机操作指导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外语听力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 5、实验实训课。纳入教学任务书的课堂实验实训课(不包括校外组织实施),按标准课时×0.8计算。该课程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指导、批改实验实训报告和考核等教学环节。对未设专职实验员、由任课教师自己承担实验准备工作的工科类实验课,每1课时即为1个标准课时。 6、选修课。正常教学时间开设的选修课按标准课时计算,在晚上18:00以后和双休日开设的选修课按标准课时×1.2计算。 7、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毕业实习的教学工作量计算由教务处另行制订。毕业实习指导应包括联络实习单位、跑点指导、组织实习小结、论文指导及论文答辩等工作环节。8、体锻课。辅导学生体锻(包括早锻炼)、举办运动会等工作量,按1标准课时=核准的工作时间(小时)÷4计算;经批准成立的学院体育运动队,按训练计划和实际执行的指导运动队的工作周数,折算为标准课时。 9、指导青年教师(包括制订指导计划、实施带教、组织考核小结等),每指导带教1位青年教师,按平均每年20标准课时计算,其中,第一年为30课时、第二年为20课时,第三年

潍坊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潍坊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是衡量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充分调动全院教师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去,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进行的教学工作量计算,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状况,为教师的职称评聘提供依据。教师岗位津贴的分配办法,学院将另文规定。 一、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构成 1.主讲教师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授课、答疑及作业批改、考核(包含命题、制卷、监考、阅卷、试卷分析、成绩统计)等环节。 2.辅导教师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答疑及作业批改、考核(含命题、制卷、监考、阅卷、试卷分析、成绩统计)等环节。 3.实验教学工作量:包括实验备课(含实验准备)、讲解、指导、批阅实验报告、实验考核等环节。 4.实践教学工作量: (1)实习类:包括备课、预先考察、指导、批阅实习报告、评定成绩、实习总结等。 (2)设计类:包括选题、备课、指导、评阅、答辩、成绩统计、设计总结等。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原则 1.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范围,包括我院在籍的各类普通学历教育(含电大、高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2.教学工作量以教学执行计划为依据,按照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书予以计算,执行计划没有列出或未经批准开设的课程,不予统计,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学院研究决定。 3.教学工作量按照理论教学工作量、实验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三部分计算合成,全部教学工作量折算为标准学时,其中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审核,实验教学工作量由实验设备处审核,最后由教务处汇总。若工作量构成中的任一环节未完成,则不予计算该项教学工作量。 三、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1.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 (1)标准班人数的界定

科研工作量计算

江汉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调动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研工作和开展学术研究的积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工作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以及学校科研主管部门认定应计算科研工作量的其他活动。科研工作量以“分”为统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量为以上各部分工作量之和。 第三条科研工作量考核是我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聘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人员。 第二章工作量计算标准 第五条科研项目根据项目类别、项目层次、到校经费按以下标准计分。 (一)纵向科研项目分S1 1.自然与技术科学类:S1=12分×科研项目合同经费×K×P1×P2/项目研究年数 经费以万元为单位;K为项目级别系数,P1为单位排序系数,P2为成员分配系数;项目研究年数以项目合同起止时间为准,项目研究年数=(项目计划终止年度—项目计划起始年度),下同; 2.人文社会科学类(含教研项目):S1=18分×科研项目合同经费

×K×P1×P2/项目研究年数; 3.国家级、省(部)级(国家各部委、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属厅局级和副省级市(含副省级市属委局)指导项目S1分别按60分×P1×P2/项目研究年数、20分×P1×P2/项目研究年数、10分×P1×P2/项目研究年数计。 (二)横向科研项目分S2 1.自然与技术科学类:S2=12分×年度实际到账科研经费×P1×P2; 2.人文社会科学类(含教研项目):S2=18分×年度实际到账科研经费×P1×P2。 第六条科研成果根据成果层次、类别和社会、经济效益核定分值。 (一)公开发表论文(文艺作品)分S3根据所发期刊类别按表二标准计:

海南大学教学工作量标准和计算办法.

海南大学教学工作量标准和计算办法 为准确考核和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确实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承担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按本办法计算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具体计算办法参见附件。 二、教师(含实验教师)每学年应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标准为:自然科学204标准学时/学年(每周6课时)、人文社科238标准学时/学年(每周7课时)、大学英语和公共体育306标准学时/学年(每周9课时)、艺术类单独或小组授课396标准学时/学年(每周11课时)。 三、实行坐班制的实验室专职人员承担实验教学工作,在计算超工作量时按其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加上100,然后减去相应学科类别的标准工作量进行。 四、专任教师中的教授、副教授人员每学年承担本(专)科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54标准学时。 五、各类人员减免工作量标准及超工作量补贴标准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实行。凡原有规定与此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研究生处、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二00六年五月九日

附件: 第一部分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 1、任务含量:理论课包括备课、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命题、阅卷、补考等;实验课包括准备实验、讲解、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考查等。 2、计算公式:标准学时(B)=计划学时数(J)×K×R×N K :研究生课程系数理论课K1=1.2 实验课K2=1.1 R:学生人数系数按下表取值 学生人数40人以下40-80人81-100 人101-120人121人以上 1.0 1.1 1.2 1.3 1.4 N:课程类型系数公共课0.9 专业基础、专业课为1.0,双语课程1.2 3、实验课的教学工作量按每指导一名研究生,记1学时教学工作量。实验课任课教师和教辅人员工作量之和不得超过计划学时数。 二、指导研究生工作量 1、任务含量:制定培养计划、指导学习、辅导答疑,指导科研训练、指导 论文、审阅论文、答辩、研究生思想工作等 2、计算方法 每指导一名硕士研究生,指导工作量为75学时/生,具体计算时平均分配到各学年(25学时/学年)。每位导师指导的研究生数量自然科学最多不超过9人,人文社会科学最多不超过12人。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不能按期毕业,需要延长学制者,在延期内不再计算指导工作量。 3、合作指导研究生(含兼职指导),导师合作指导的工作量之和不得超过独立指导的工作量。兼职导师的指导工作量按一学年计算。 三、指导研究生专业实践或教学实践,教师要提交相应的指导报告或总结。按照培养计划,每指导一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记3学时教学工作量;指导一名研究生的教学实践,记1学时教学工作量。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工作量计算不包括在此范围内,具体另定。

福州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

附件3-2福州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 一、科研工作量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 围绕把学校建设成为教学研究型大学发展目标,本办法把学校科研业绩的重点即科技项目、科技成果、平台建设和学术交流作为学校计算各学院科研工作量的指标体系。 二、科研工作量指标体系(见表)

三、科研工作量有关指标说明 1. 科技项目 ●科技项目是指学院前一年度新立项目(校级项目除外)。 ●自然基础类是指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自然应用类是指纵向自然类项目除自然基础类外的其他项目及所有横向项目(包括社科横向项目)。 ●社科基础类是指国家软科学、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教育部、教育厅重点项目的纵向社科项目。 ●社科应用类是指纵向社科类项目除社科基础类外的其他项目。 ● q是指实际到校经费。(单位:万元) ●(1)国家级项目 ▲国家级重大项目是指我校为申报(依托)单位主持的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含参照重大项目管理的专项),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973计划”和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高技术产业化发展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等等(若各类项目到校经费达800万元<含800万元>(工科)以上可参照执行); ▲国家级重点项目是指我校为申报(依托)单位主持的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含参照重点项目管理的专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973计划”和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高技术产业化发展项目所属独立课题,教育部创新团队,等等(若各类项目到校经费达300-800万元<不含800万元>(工科)可参照执行); ▲国家级普通项目是指我校为申报(依托)单位主持的国家自然(社会)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模板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 学院科研工作量计 算方法模人板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 (试行) 本部分包含教材建设、科研、论文、获奖等方面的内容。计算本部分时,成果获得者必须署名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未署名本院的不列入科研工作量计算范围。 为鼓励教职工走专业发展与职业发展相结合的道路,列入科研工作量计算

的论文论著或其它研究成果,必须符合本人所学专业大类(或交叉领域)与从事的职业(或现阶段所从事的学院工作)。教育研究与教材(教参)必须具有高职高专或其它类型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属性。 论文或艺术作品 I ?计算公式:绩分X排名系数 2?说明 (1)排名系数参考排名系数表(附后) (2)基本绩分(每篇/当量幅)见表10 表1论文或艺术作品绩分 计算表 *学校指定的重点教育研究期刊:《高等教育研究》《教育研究》?《中国高等教育》、《江苏高教》。 论文或艺术作品获奖绩分(以各级行政部门及具有行政职能的学术管理机构,如文学艺术联合会、哲学与社会科学联合会、科协或预先经学院

认可级别的工程技术学合、高等教育学会等发文至本院的征文、征 稿、作品征集与评奖为准,其它各市以上群众性组织或商业行为的评奖 活动一律按市级计。) (公开发行报纸理论版的论文等同于相应级别学术刊物论 文。 (4)同一篇论文或作品,按最高级别计算,但不重复积分(行政性组织的评奖与正式出版物刊登可重复积分)。对后取得高级别发表的论文,按当年积分计算方法予以追加。 (5 )人文社科类论文每篇不低于2500字、科技类论文每篇不低于字。书法、艺术作品按相应的刊登版⑥量计,以滿一A4版面抵算0.8 篇论文。0.5 v篇幅量<1,按0.5系数折算,篇幅量V0.5,按0.3系数折算。 二. 学术著作?教材?指导书?画册等

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试行) 郑轻院【2009】49 号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配合学校人事分配方案的实施,科学合理地评价科研业绩,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郑州轻工业学院正式聘用的教职员工。对兼职教授、各种特聘教授或专门有合同约定的教职员工,由人事处提出具体意见,参照本办法进行专项计算和考核。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研工作量计算范围包括:(1)科研项目;(2)科研成果鉴定及专利;(3)科研成果奖励;(4)学术论文;(5)学术著作;(6)科研经费的固定资产增值;(7)学术报告。科研工作量以分值计算,计算公式为: 其中,K为科研工作量总分值,K i?K7分别为上述各项科研工作量分值。 上述科研工作量分值分别记入第一主持人名下,项目组内的具体分配由第一主持人确定。 第三条科研项目工作量计算科研项目工作量包括项目申报和立项。其分值计算公式为:

其中,科研项目工作量分值根据项目级别和到账科研经费数 确定,其计算标准见下表。 备注:1、计算工作量分值以项目为单位,每个项目申报和立项只按最高级别计算工作量分值一次,不重复计算。每个获经费资助项目的科研工作量K i= i*m,其中m为实际到帐经费。 2、到帐经费以校财务部门或生产力促进中心当年实际到帐 为依据。获得立项资助的纵向项目总经费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 到帐经费标准计算分值。 第四条科研成果鉴定、结项及专利的分值计算 科研成果鉴定、结项及专利的分值为K2,其计算标准见下表。

备注:1、郑州轻工业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时,全额计算工作 量分值,记入项目第一完成人名下,参与完成人的分值计算由项目第一完成人负责分配。郑州轻工业学院作为参与完成单位且成果证书体现郑州轻工业学院时,工作量按1/3计算,其完成人的工作量分值计算公式为:K' 2= K2*n/3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征求意见稿)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 征求意见稿(计算办法.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适应学校新学分制的改革,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根据《浙江财经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原有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执行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进行了修订,具体规定如下: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的基本规定 1.教师教学工作量包括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各类教学实践指导等工作量。 2.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教学计划内的各教学环节(含校际选修课)的教学工作量和本办法所规定的与教学工作相关的工作量计算。教师教学工作量以课时为计算单位。 3. 教学工作量分两类,第一类用作计算课时费和教学业绩考核工作量,第二类只用作计算课时费。 4.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以每学期由教务处审核批准的教学执行计划为依据,同时结合实际课表审核为准。

5.根据课程特点确定标准教学班人数,各学院应按照此规定安排教学任务。如实际授课教学班学生数少于标准班人数,按标准班人数计算;如实际授课教学班学生数多于标准班人数,按超过标准班人数予以折算。 6.教学工作量计算分学期统计,一般计算到开课单位,非开课单位人员兼课的教学工作量均计算到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进行核算后再发给本人。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特别是教师的教学质量情况和课程的难易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对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二次核算。 二、第一类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4.开新课指我校第一次开设的课程,开3数开非新课只计算一个教学班。 =1.5 K新 课K5.公共体育课按实际上课人数折算成标3开新课B类:准班数乘以一个标准班的实际上课时数 =1.8 K3计算。3开非6.部分特殊课程的系数按原规定执行。 =1.2 K新课7.外聘人员教学工作量不计系数。3其它课程:新开=1.6 课K3开非 =1.0

南京艺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修订稿)

南艺院发[2000]3号 南京艺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修订稿) 一、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性质 教师教学工作量是对教师在教室、画室、琴房、排练场、工作室、操场等教学场所进行教学实践的量化标准;它是以授课时数为基础,包含教师的辅导、答题、作业批改、考试、命题、阅卷、教研等工作;以课时为工作量的计算单位,每课时为45分钟,每学年专业课按36周计算(包括专业基础课及专业史论课)。公共文化课按38周计算。 二、教师教学标准工作量的要求 不同学科的教师分别按教授和副教授、讲师、助教三个标准档次,其工作量依照本、专科培养方案的总学时数、教职工与学生比例数,综合折算为标准课时的工作量。 1、美术、设计类的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指技能性课程),每周授课均学时为 20。年度标准工作量: 教授、副教授:420; 讲师:380; 助教:320。 具体划分如表一:

表一: 相关课目列举如下: 美术类课程:素描、色彩、中国画、油画(含外出写生)、创作; 设计类课程:设计基础、制图、模型、构成基础、表现与技法、计算机图形基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与染织设计等。 2、音乐、表演类的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年度标准工作量: 教授、副教授:400; 讲师:380; 助教:340。 具体如表二: 相关课目列举如下: 表演类课程:表演、台词、形体、排练、基训(芭蕾、古典身韵)、民间舞、现代舞等; 音乐类课程:钢琴集体课、视唱练耳课、形体、正音、歌剧表演、排练等; 传媒类课程:新闻播音、专题播音、艺术播音、节目主持、播音发音、播音基础、广告编辑、文艺编导等;

3、音乐个别课,年度标准工作量: 教授、副教授:540; 讲师:480; 助教:400。 具体如表三: 4、史论专业课,年度标准工作量: 教授、副教授:305; 讲师:270; 助教:230。 具体划分如表四: 相关课目列举如下: 史论专业课(指按学科群划分的专业性较强的课程): 音乐类课程:和声、复调、歌曲作法、作品分析、民歌、戏曲等;表演类课程:剧本分析、影视鉴赏、舞蹈欣赏等; 传媒类课程:新闻采访学、广告与市场策划、编导理论等; 美术类课程:书法史、各类画种史、画论、作品鉴赏等; 设计类课程:各类学科专业史、工艺学等。

三、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三、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课堂教学工作量(T 1) 课堂教学工作量 ∑==n i i P T 1 1 式中:n ——某系(部、室)开设的课程门数 i P ——某门课程的教学工作量 i P ——计划学时×K 1(K 1为课程系数) 1、一般课程的课程系数 2 说明:⑴一般课程是指除制图、外语、体育以外的所有课程。 ⑵一个自然班一般为35人左右。 ⑶公共课、基础课按三个小班组织教学,非机类制图、公共外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按二个小班组织教学,外语专业的外语类课程按一个小班组织教学。艺术类专业的艺术类课程按一个班组织教学且一个小班一般不超过25人。 ⑷体育课按一个小班组织教学,学院按计划讲课学时×0.8计算体育教学工作量(包括男、女生课内、课外等全部工作量)。 ⑸凡超过4个班合班的按4个班计算。 (二)实践教学工作量(T 2) 1、实验 ⑴ 课程实验 每班教学工作量=

实验批数=班级人数/每批实验人数,实验批数≥6时,按6批计算。实验批数由实验科提供。计算机上机实验,要求一人一机,计算机基础课上机实验系数为0.8专业课上机实验系数为 1.0。 ⑵综合实验 教学工作量=换算系数×指导学生数×指导周数 换算系数为0.7 ⑶单独设课的实验 讲实验课工作量,按课程性质不同,以计划学时的1/4~1/3作为讲课学时,换算系数与课堂教学相同。 指导实验工作量,按计划学时的3/4~2/3为实验学时,换算系数与课程实验相同。 2、实习 3、课程设计 含准备、讲解、指导、评阅等全过程。 教学工作量= 4、毕业设计 教学工作量 校选课: 24×{1+(80-35)×0.01 G理化换算系数1.5,两个班是1.4*1.5=2.1 卓越班1个班1.3 ,2个班1.8,三个班2.0

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修订) 为调动广大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学术水平,保证我校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也为了定量考核教师完成的科研工作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技术与经济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报科技产业处备案。 教师科研工作量按照教师职称、所从事的具体工作进行定量考核,各类教师年完成科研工作量标准,参照表1。 表1 教师年完成的科研工作量记分标准(分/人)职别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 研究所教师 专业课教师 基础课教师 哲学社会科学教师300 150 100 80 150 100 60 50 80 40 30 25 30 对于未完成科研工作量的教师,年终考核不能评优。 科研工作量的考核内容包括九项指标:(1)科研经费;(2)发表论文;(3)出版专著;(4)学术交流;(5)科研获奖项目;(6)科研完成项目;(7)获取专利;(8)科技成 果转让、产业化;(9)纵向项目申报。 科研工作量的总积分按下式得出: T=(A+B+C+D+E+F+G+H+I) 式中 A——科研经费总积分数 B——发表论文总积分数 C——出版专著总积分数 D——学术交流总积分数 E——科研获奖总积分数 F——完成项目总积分数 G——获取专利总积分数 H——科技成果转让、产业化总积分数 I——纵向项目申报总积分数

一、科研经费总积分数(A)的计算方法 科研经费指本年度新进的科研经费,共分为四类,分别是:1)国家级项目经费;2)省(部)级项目经费;3)市(厅)级项目及各类横向项目经费;4)校基金项目经费。科研经费总积分数(A)为以上各类经费总积分数之和,记分标准参照表2。 表2 科研经费记分标准(分/万元) 注:纵向项目可按内部合同或组内协商分配的办法核计每个成员的经费计分,并立项时上报科技产业处备案。 横向项目可按内部合同分配经费,有经费到校时,报科技产业处备案。 二、发表论文总积分数(B)为发表论文的积分之和,记分标准参照表3 表3 发表论文记分标准(分/篇) 注:1、对于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的论文,按上表记分值分别乘以1.5、1.0、0.5的系数追加分; 2、论文记分只记第一作者,如第一作者为学生,第二作者为该生的导师,导师可视为 第一作者记分。 三、出版著作总积分数(C)为出版各类著作的积分数之和,记分标准参照表4。 表4 出版著作记分标准(分/万字)

安徽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试行办法

安徽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试行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科研工作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科研水平,增强科技创新及科技服务能力,根据我校科研工作实际及科研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量采用分值办法计算 科研工作量分由科研工作的项目经费、成果形式、学术交流及科研基地建设等全面综合考核累积计算确定。 二、科研工作量要求 专职从事基础研究科研人员科研工作量要求研究员120分、副研究员100分、助研80分;教师科研工作量要求教授50分、副教授40分、讲师30分。教学、科研工作量可打通折算,但各类人员当年实际完成科研工作量应不低于其相应要求的40%。另外,专职从事技术开发人员的科研工作量以上缴学校利润额要求研究员6万元、副研究员4万元、助理研究员3万元、研究实习员2万元为满工作量。 三、科研分计算办法 (一)经费分核算 经费分=∑(项目经费额×万元经费分值×经费权重)项目经费来源经费权重万元经费分

国家级项目 1.0社会科学类30分 自然科学类15分省部级项目0.9厅、局级项目 0.8科技开发项目(技术转让咨询服务 等) 0.7 社会科学类30分自然科学类15分 申报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 作为第一申报单位,申报863、97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以上、国家社 科基金重点以上等国家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通过学校初审的计10分。 纵、横向项目为学校购买设备 每万元计5分 注:经费额以当年实到经费为准。 经费直接下拨到校办企业的政府科研项目,按纵向科研项目等同计分,津贴由校办企业自行解决。 (二)成果分核算 成果分=∑论文分+∑著作类分+∑成果奖励分+∑项目验收分+∑专利分 1.论文分计分标准 论文类别每篇论文分SCI、SSCI 50分EI、ISTP 40分国家级重点刊物30分国家级刊物15分省级刊物 5分 注:*报纸只限于省级以上理论版上的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 *理科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排名在后(文科如研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第一章关于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第一条专职教师工作量定额专职教师工作量定额:每周八课时注:课时工作量包含:授课、备课、批改作业第二条专职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一、教学工作量一律以课时数(简称课时)为计算单位,其它教学工作量均折算成课时数计算。二、讲课工作量应按教务科的规定,教师应保证按进度完成教学,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不得擅自增减课时,对无故未完成教学任务的应追究原因,自行增加课时一律不予承认。三、讲课学时计算1.讲课工作量1学时=1课时2.重复科目教案折扣:每重复一门科目,每周扣除0.5课时。3.跨科目教案补助:每跨一门科目,每周补助0.5课时。4.成绩考核工作:期中和期末考试,每次按4~5课时计算。注:1)命题、制卷(刻蜡纸或报盘)、标准答案、计分标准2课时;2)阅卷:15份以下(含15份)计0.5课时,每增加15份,增加0.5课时,以此类推;3)试卷分析等1课时。4)未完成以上工作量其中之一者,由教务科酌情扣除课时。5)监考人员每科按16元计算。四、实验课学时计算1实验按复杂程度分:孝中、大三种1)小实验教师要下达实验任务书,可不要求学生写实验报告,仅作验证或观察的实验。 2)中型实验教师要下达实验任务书,要求学生写出实验报告,且实验报告不少于1000字的实验。3)大型实验教师要下达实验任务书,要求学生写出实验报告,且不少于3000字,必须停课实施的实验。2实验工作量计算实验工作量=计划实验时间(T)×实验复杂系数(μ)×实验分组数(N)各项说明如下:1)实验课工作量包括:实验准备、现场指导实验、批改试验报告和实验成绩评定等工作,只完成其中一个内容工作量只记20%。2)实验报告应全部批改,批改试验报告和实验成绩评定15份以下(含15份)计1课时,每增加15份,增加1课时,以此类推。3)实验分组中,每组的学生人数一般为4~5人,特殊需要可根据试验设置及场地情况,报教务科审批确定。4)实验项目及实施时间由指导教师事先报教务科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报告由指导教师全部批改,评出成绩后送教务科存档。5)计划实验时间(T)的计算每项实验、每组学生:T=0.8(小时)6)复杂程度系数(μ)的计算小实验:μ=0.4中型实验:μ=1大型实验:μ=1.4五、指导实习学时计算工作量=计划天数×10/5课时六、指导课程设计学时计算工作量=计划天×10/5课时。注:1)此项工作量包括完成备课,写指导书,任务书,辅导和评阅工作。2)每位教师每天平均至少指4小时。七、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时计算指导毕业设计工作量=每周0.8课时×学生人数指导毕业论文工作量=每周0.8课时×学生人数注:1)此项工作量应包括选题、指导、评阅及有关准备工作。2)此项工作时由几个教师共同承担,应共同计算工作量再按照工作量的大小,按比例分配或对等分配,可由教师协商或由教务科处理。 八、计算机上机指导工作量工作量=学时数×0.6注:此项工作量包括指导(任课教师布置的)上机作业及有关工作。九、其它工作量的计算,必须由教研室事先呈报教务科审查,由学校批准方能有效。第三条后勤管理人员兼课工作量一、后勤管理人员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兼职能胜任的课程或其它教学工作,并按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计为超工作量。二、后勤管理人员在学校作息时间内,兼职上课一般不应超过6节,超出部分按0.8的系数折算。第四条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发放办法一、教务科每月对每个教师、后勤管理人员兼课的工作量进行初审,经校领导批准,按月发放。二、对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放超课时酬金,并给予批评和帮助1.工作态度不认真,不负责或不服从安排以致影响教学。2.教学任务未完成者。3.教学效果很差,几经帮助无明显改进者。4.发生重大教学事故者。三、超额工作量酬金标准1.高级职称(A级):每课时14元/课时2.中级职称(B级):每课时13元/课时3.初级及初级以下职称(C级):每课时12元/课时4.从院校分配来我校的新教师,试用期为6个月,此间工作量酬金每课时6元。6个月后按上述3款执行。注:超课时标准分A级、B级、C级三个级别,不惟学历,不惟职称,每学年由教务科按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考核定级,并经校长批准按相应标准执行。5.本校员工在学校作息时间外(即业余时间),完成讲课工作量,按外聘教师的相应待遇计酬。第二章关于计算机房管理员的工作量的计算方法第一条计算机房管理

科研工作量计算与考核办法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教职工科研工作量计算与考核办法 (修订稿) 为了加强对各分院(部)科研工作的考核,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学校科研工作水平,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根据学校两级管理体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要求和《岗位设置、聘用和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考核内容 1.纵向项目(课题):是指列入学校科技处、教务处,各级政府、政府部门、相关团体学会、行业协会的科研项目和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2.横向项目:是以经学校批准、并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且经费进入学校财务科研经费账户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项目 (不包括经营性、生产性等服务项目)。 3.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是指列入学校教务处、市级及市级以上政府、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计划项目。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主要指专业、课程、实践教学基地、教材、教学方法和手段、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等建设与改革的项目。 4.科研成果:是指有“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署名的科研成果。具体包括:列入政府或行政职能部门成果奖励计划的科技、教科研、教学成果奖,授权专利,公开发表的论文,列入市级及以上政府或行政计划奖励的论文(不包括各类不具有政府或行政职能的部门、社团组织或协会等所评奖的文章),正式出版的专著、译著和教材等。 5.技能(科技、教学)大赛、参展获奖:是指由政府或行政职能部门(包括列入政府管理的社团组织、行业或专业协会)组织,列入学校科技处、教务处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比赛、参赛计划,并经主管校领导批准的各类比赛。 二、科研工作量计算 (一)科研工作量基础分值

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学任务安排及工作量核算办法 一、基本原则 1、教师额定工作量为21.5个学分。 2、业绩津贴按实际工作量核发,超工作量的课酬标准为每课时26元。 3、行政岗系列领导教学工作量每学年最高以10学分计算,超过部分不计入工作量。 4、校内工作量不满的教师,可优先承担一分院的教学任务。分院课酬全部交回学院,院里计算其相应的工作量,同时每课时给予5元异地授课补贴,超工作量部分课酬标准为31元。(含异地授课补贴5元/课时) 5、二分院的教学任务由学院统一安排。学院新进教师第一学年如果没有其他教学任务,原则上安排到二分院上课。工作量计算办法: ⑴在二分院完成全部教学任务,额定教学工作量为16学分。超工作量部分课酬标准为90元/课时。(含异地授课补贴10元/课时) ⑵校内、二分院同时授课,教学工作量为21.5学分。二分院工作量核算办法为:工作量=实际授课数×1.3。 6、此规定自2014年9月开始执行。 二、教学任务安排及工作量核算办法 1、公共系部任务安排及核算办法 ⑴公共系部各年级组要保证完成学校安排的标准授课班级数,即班级数=年级学生总数/60人。 ⑵工作量以学生选课后的实际学生数计算,如下几种特殊情况除外: ①新生第一学期每个教师原则上必须上三个班级,无论班级人数多少,工作量以60人/班级的标准班核算。 ②体育班、艺术班、培优班和五级选修班,班级人数不足60人的工作量以60人/班级的标准班核算。 ③因教师在普通班、高级班之间调整造成任课老师所在班级人数不足60人,工作量仍以标准班核算。 ④产妇初次在大一下学期开班,班级人数不足60人,工作量按

标准班核算。 ⑶在完成工作量的前提下,教师可选择只上5个授课班级,以下人员可优先考虑,顺序如下:教师是(孕)产妇、进一步深造的教师和超工作量多的教师。 2、其它教学任务安排按学校教务处规定执行。 三、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本科教学工作量包括:课程教学工作量、实习教学工作量、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等。 2、课程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⑴课程教学工作量(学分)=(课程学时数/16)×人数系数 ⑵公选课、文化素质课以外的人数系数=1+0.0625×(实际人数—K)/5 ⑶公选课、文化素质课的人数系数=1+0.03×(实际人数—K)/5 其中,k为标准班人数,其取值如下表: 3、实习教学工作量(学分)= 计划学分数×(学生人数/20)×0.56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 ⑴指导论文工作量(学分)= 指导论文学生人数×0.28 ⑵指导免试生工作量(学分) = 指导论文学生人数×0.28×1.5 ⑶评阅论文学分 = 评阅论文份数×0.05 ⑷答辩学分 = 参加答辩学生人数×0.02 / 答辩组教师人数 四、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1、课程教学工作量 理论课程教学工作量(学分)=课时总数/16×[1+(实际上课人数—标准班人数)×K] 实际课程教学工作量(学分)=理论课程教学工作量(学分)×课程系数1.1875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 方法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 (试彳亍) 本部分包含教材建设、科研、论文、获奖等方面的内容。计算本部分时,成果获得者必须署名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未署名本院的不列入科研工作量计算范围。 为鼓励教职工走专业发展与职业发展相结合的道路,列入科研工作量计算的论文论著或其它研究成果,必须符合本人所学专业大类(或交叉领域)与从事的职业(或现阶段所从事的学院工作)。教育研究与教材 (教参)必须具有高职高专或其它类型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属性。 一、论文或艺术作品

1 ?计算公式:绩分>4排名系数

2?说明 (1)排名系数参考排名系数表(附后) (2)基本绩分(每篇/当量幅)见表1。表1论文或艺术作品绩分计算表

*学校指定的重点教育研究期刊:《高等教育研究》《教育研究》、《中国高等教育》、《江苏高教》 论文或艺术作品获奖绩分(以各级行政部门及具有行政职能的学术管理机构,如文学艺术联合会、哲学与社会科学联合会、科协或预先经学院认可级别的工程技术学会、高等教育学会等发文至本院的征文、征稿、作品征集与评奖为准, 其它各市以上群众性组织或商业行为的评奖活动一律按市级计。) (3)公开发行报纸理论版的论文等同于相应级别学术刊物

论文。 (4)同一篇论文或作品,按最高级别计算,但不重复积分(行政性组织的评奖与正式出版物刊登可重复积分)。对后取得高级别发表的论文,按当年积分计算方法予以追加。 (5)人文社科类论文每篇不低于2500字、科技类 论文每篇不低于2000字。书法、艺术作品按相应 的刊登版面量计,以滿一A4版面抵算 0?8篇论文。0. 5V篇幅量V 1按0.5系数折算,篇幅量W 0.5,按0.3系数折算。 二、学术著作、教材、指导书、画册等 1.任务含量:教材应符合大纲要求 2.计算方法:自己编写字数X类别系数 3.说明 (1)教材分公开出版教材、校内教材或讲义、指导书、教材的修订版等。 (2)校内教材或讲义、指导书编写必须事先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3)校内教材或讲义、指导书在计算绩分后,不再发放酬金。

某某职业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职业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为适应我院的各项改革,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本着科学、合理、简化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范围 教学工作包括:理论教学、实验实训教学等工作。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折算系数 (1)标准班人数为40人,系数P:1.0。 (2)超(或不足)标准班人数系数P:班级学生人数每增(减)1人系数增(减)0.01;不足标准班人数系数最低不少于0.8;合班课、讲座系数按超标准班人数计算,最大不超过2。 (3)开新课系数Q:1.2(指学院从未开设过的课程,且经教务处认定)。 2.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理论教学工作量:课时=计划学时×P×Q 3.课程实验计算办法 (1)主带实验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①一批完成的实验计算学时:计划学时×P ②分二批完成的实验计算学时:1.4×计划学时 ③分三批完成的实验计算学时:1.7×计划学时 ④分四批及以上完成的实验计算学时:2.0×计划学时 (2)准备实验并辅助指导实验工作总量计算办法 ①一批完成的实验计算学时:0.8×P×计划学时 ②分二批完成的实验计算学时:1.1×计划学时 ③分三批完成的实验计算学时:1.3×计划学时 ④分四批及以上完成的实验计算学时:1.5×计划学时 当准备实验和辅助指导实验工作由不同的教师完成时,根据实验项目类型按以下系数分配。 实验项目类型 分配系数 准备实验辅助指导实验 化学类、物理类、电工电子类、工 艺类 0.50.5计算机类(含仿真、CAD等上机操 作实验)、机械类 0.30.7 4.实践教学周工作量计算办法(按周计算的实验实训) 计算公式:M=P×K×28,其中K为实践环节类别系数。 实践环节类别 校内实习 校外 实习化学类,电工电子、炼 胶、车工、金工、数控 类 其它

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3: 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1、课题申报、结题与鉴定学时计算办法:课题申报或结题(鉴定)学时数=100K1K2 K 1:类别,课题申报与结题取1.0,申报获准经费自筹取3,课题鉴定取10; K 2:课题级别系数:国家级1;省部级0.4;厅级0.2 2、课题经费学时计算办法:课题经费学时数=100K1K2 K 2:课题经费系数,K 2=当年到帐经费(万元); K 1:课题级别系数,如下表: K 1:成果奖级别系数:国家级50 ;省部级10;地厅级2;校级1 K 2:获奖等次系数:特等奖4;一等奖2;二等奖1;三等奖0.5 4、发表学术论文表论文学时计算办法:发表论文学时数=100K1K2 K 1:级别系数,如下表:

K 2 :获奖等次系数,如下表: 5、著作与教材学时数计算办法:著作与教材学时数=100K1K2K3 K 1 :类别系数:专著5.0;译著3.0;编著2.0;编写公开教材1.0;编写校内教材0.3 K 2 :获奖系数,取值如下表: K 3:字数系数,K 3 =字数(万字)/5 6、专利学时数计算办法:发明专利:500学时/项;实用新型专利:200学时/项 备注: 1、以上得分由项目负责人或第一作者分配各成果相关人员。 2、科研立题、申报、结题、鉴定、论文、获奖以署名学校且在科研处登记的为准;经费以实际到帐为准。 3、课题分级 (1)国家级科研课题: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教育科学基金项目。

(2)省部级科研课题:是指省科技厅重点项目、省科技开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各部委科技司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软科学项目、省教育规划项目、省教改项目。 (3)厅局级科研课题:是指由市(厅)级政府部门下达的相对应的项目(教育厅科技和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归此类)。 4、奖励分级 (1)国家级奖励: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其中国家社联优秀科研成果奖、国家教育部优秀教学成果相应下调一个档次算工作量,对于国家二等奖相应下调一个档次为省部级一等奖。 (2)省部级奖励;是指省(部)科技进步奖、省自然科学奖、省发明奖。其中省社联优秀科研成果奖、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相应下调一个档次算工作量,省部级三等奖视为厅级一等奖。 (3)市(厅)级奖励:是指级政府部门办法的科技进步奖。其中市(厅)社联优秀科研成果奖、市(厅)优秀教学成果相应下调一个档次算工作量,对于厅级三等奖相应下调一个档次为校级二等奖。 (4)校级奖励:是指学校科技进步奖、东华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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