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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及保证措施(草稿)

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及保证措施(草稿)
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及保证措施(草稿)

工程施工质量

管理制度及保证措施(试行草稿)

1.目的与范围

规范现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让业主满意,提高我公司项目施工质量管理水平,适应市场要求,提高市场竞争力,使我公司的施工水平上到一个新的台阶。

适用于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建筑、安装、调试施工项目的质量的监督、检查和验收的管理。

2. 质量管理领导实施体系

公司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与实施的管理领导体系,来具体实施,技术指导以及行政指挥与领导工作,其体系如下图:

公司将在质量管理领导体系的领导下,成立以质量管理为中心的技术管理组织“质量管理委员会”,起草公司技术质量管理文件;牵头处理施工中发生和遇到的重大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并监督实施。项目部成立“项目质量监督小组”,业务与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口;会商解决现场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现场的全面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

3.职责

3.1.班组技术员

3.1.1.督促施工组长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整理、汇总施工技术记录、竣工资料;

3.1.2. 负责本班组的质量工作,对所施工的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主持施工质量自检、互检、验收工作;

3.1.3.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制订整改措施。

3.2.项目各专业质检员

3.2.1.深入施工现场,对本工地各专业的施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重点部位重点监督检查,有权制止不按"标准"施工的项目,并提出建设性整改意见;

3.2.2.主持各专业施工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并按"验评标准"申请二级验收;

3.2.3.收集、审查、汇总、整理本专业的竣工、验收、移交质量资料;

3.2.

4. 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做好质量统计工作。

3.3. 现场专业技术工程师

3.3.1. 负责本工地的质量工作,编制质量计划,收集科技信息;

3.3.2.有权监督、检查、指导技术员、质检员的质量管理工作;

3.3.3.组织竣工、验收、移交的资料整理工作;

3.3.

4. 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提出事故处理意见,跟踪检查验收问题整改工作。

3.4.项目部质量工程师

3.4.1.负责组织二级验收项目质量的过程控制、监督、检查、整改跟踪和质量评定工作;负责申请三级验收项目的质量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同时,应做到过程控制;

3.4.2.负责对分项工程验收后资料的整理、移交工作;

3.4.3.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奖罚,并上报质量监督小组;

3.4.4.有权制止不按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的施工;

3.4.5.协助专业副总作好质量体系正常运行的工作。

3.5.质量管理部质量工程师

3.5.1.参加重要工程项目的技术交底,督导做好记录;

3.5.2.负责竣工有关资料移交时的审核工作;

3.5.3.指导专业工程师制订分项工程的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3.5.

4.指导项目部质量工程师做好质量验收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

3.5.5.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奖罚;

3.5.6.指导编制每月质量情况统计报表;参加施工现场三级质量检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质量事故。

3.6.现场质量监督小组(有条件应成立)

3.6.1.编制月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并执行检查;

3.6.2.负责组织各专业质量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工作;

3.6.3.负责对已开工的施工项目的质量检查、监督工作,对施工项目的质量进行随机抽

样检查(包括施工项目的工艺质量、内业资料质量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6.

4.有权监督各专业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质量情况;

3.6.5.有权对与质量有关的监督管理人员综合考核后,经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确认后,发放质量管理奖、对现场实物质量监察确认后,直接对施工班组发放现场实物质量奖;

3.6.6.现场每两周(隔周六14时)组织一次质量检查、监督会议,通报已开工的施工项目的质量情况,发布质量检查报告。

3.7.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

3.7.1每月(可列为公司例会议题)组织一次质量例会,通报本月施工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的施工项目的质量情况,发布上月度质量检查报告,解决检查中发现问题,公布下月度质量检查实施计划;

3.7.2召集质量事故分析处理会议,对质量事故作出处理意见及处理决定。

4.工作程序

4.1.检查验收程序

4.1.1.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原则:二级检查、三级验收,按标准规范的要求执行。

4.1.1.1.施工工地班组技术员根据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本班组所施工的施工项目的质量自查、自检、验收工作,并在24小时前提供包括不限于以下资料:1.检查验收申请表、2.设备、管道、电气、自控仪表等专业安装记录、3.签证书、4.验评表、

5.自检记录等给工地质检员,报请二级检查、验收,杜绝以往工程形成的“工程结束后再重新整理资料”的不良习惯。

4.1.1.2.质检员根据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班组报检的施工项目检查合格后,并在24小时前提供包括不限于以下资料:1.检查验收申请表,2.设备安装记录,3.签证书,4.验评表等给项目部质检工程师,报请二级检查、验收。

4.1.1.3.项目部质检工程师,接到施工工地质检员验收申请表,并检查、验收合格后,经专业工程师批准,方可报请三级检查、验收,同时提供4.1.1.1的资料。

4.1.2.隐蔽工程已按设计或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和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工程质量达到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班组自检、二级检查合格,资料(包括竣工图、标识及各种记录)齐全,签字完备后申请三级检查,项目部检查合格后,申请甲方及监理公司进行检查,待各级签字后方可隐蔽。

隐蔽工程的验收,施工工地由质量员提前24小时以"验收申请单"通知项目部质检工程师,并提供以下有关资料:1.重要安装项目作业指导书或技术措施。2.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缺陷、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及标准变更的签证记录。3.隐蔽部位材质检验合格报告,复查

记录。4.隐蔽项目施工自检原始记录,施工工地复查记录。5."隐蔽工序验收签证书",以及有关制造厂提供的出厂验收记录表等。

4.1.3.各专业施工项目对于停工待检点及见证点验收,按"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等级划分中的停工待检点及见证点控制点执行,停工待检点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检查部门,并准备齐全有关技术资料。

4.1.4.质量监督检查按 "质量监督手册"执行(尚未制订)。

4.1.4.1.质量监督中心(站)监督检查项目:

对于需要外检(政府职能部门或委托机构)的工程内容,并书面汇报公司,如压力管道、起重设备等,必须做好检验监督的资料准备,需要咨询的由现场质量工程师协调咨询解决。

4.2.工序移交程序

安装工程工序交接及安装与建筑工程工序交接,均由工程部组织交接双方共检,检查合格办理交接单,允許下道工序施工。由项目部质检工程师或专业工程师会签,并应附上有关的技术资料,如:二次灌浆委托单等。

4.3.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程序

4.3.1.各级质量管理人员通过日常巡检,对施工工艺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工艺质量问题,第一次提出口头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再次发现同样工艺质量问题时,即刻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相关的施工工地必须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工程部质检工程师跟踪整改结果,杜绝“质量通病”现象产生。

4.3.2.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标准,参照国家施工质量标准验评执行(公司将根据各专业的施工质量要求特点,编制各专业质量控制点一览表,供施工参考)。

4.4施工记录控制程序

4.4.1.施工工地班组组长的第一手施工(手写)记录必须真实可靠,齐全。

4.4.2.施工工地质检员、项目部质检工程师,检查班组、工地施工项目的同时,必须严格检查施工记录,并在记录本上签署意见,优良的记录本给予适当的奖励。

4.4.3.分项工程进行时,测量、检查和试验记录、签证(参照签证管理办法)等资料由施工工地管理。

4.4.4.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结束时,施工工地完善施工记录、验评等技术资料,移交项目部质量工程师审核、管理。

4.4.

5.工程结束时,所有技术资料移交运营管理中心资料室整理装订,移交业主。

4.5.精品工程评选程序

4.5.1.施工项目部提出精品工程申请项目,并附上必要的技术措施。

4.5.2.质量管理委员会根据施工项目部申报的精品工程申请,进行全面评审,确定本工程的精品工程项目,并整理备案。

4.5.3.精品工程项目施工结束,质量监督小组全面检查、评审,评选出优良的精品工程项目,并按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5.奖惩制度

为了保证施工项目安装工程质量,创建精品、优质工程,使装置能够顺利移交生产,特制定项目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奖罚措施。

5.1.建立"质量奖罚基金帐户"

根据工程施工、管理的特点,经质量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建立“质量奖罚基金帐户”,专项调节、控制质量奖罚费用,进一步地调动质量管理、施工管理、施工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工程质量的提高,创建精品、优质工程。

5.2.奖惩程序

5.2.1.施工项目结束时,由施工工地申请奖励项目,经质量监督小组评审后,报质量管理委员会批准、备案,即时发放奖励费用。

5.2.2.施工项目因工艺质量不合格、验收时内业资料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而造成的罚款,“罚款通知单”下发之日起三日内将罚款数额交到财务室,过期不交的单位、个人,加倍处罚。

5.2.3.质量奖:现场实物奖和质量管理奖。

5.2.3.1.现场实物奖:由项目质量监督小组确认后,直接对施工班组发放;

5.2.3.2.质量管理奖:由项目质量监督小组对与质量有关的监督管理人员综合考核后,经质量管理委员会确认后,由质量监督小组统一发放。

5.3.奖惩范围

5.3.1.精品工程

精品工程的奖励额度:本施工项目人工费的5~10%。

5.3.2分项工程

5.3.2.1. 焊接工程,详见《焊接管理制度》(待制定)。

5.3.2.2.分项工程三级验收为优良的项目,每项奖励1000~5000元,其中:15%奖励现场质检人员。严格工程质量考核指标:竣工项目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且优良品率≥95%。优良品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根据项目大小给予适当的奖励。

5.3.2.3.常见的质量通病

5.3.2.3.1.加强转动机械和辅助设备的质量控制。对于因没有进行施工工序的拆洗检查

的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发现一台扣除定额人工费的全部,并处以500元罚款。因开车前检查不到位、试压等原因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损坏,由责任部门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200的罚款。对于设备启动后一次运转正常,达到规范标准要求的,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5.3.2.3.2.加强焊接管理。系统投入运行前执行《焊接管理奖惩办法》,系统投入运行后每发现一个漏点罚款100~500元(视管径大小确定罚款金额);后果严重,损失超过万元以上,责任者承担损失的50%。

5.3.2.3.3. 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系统泄露(阀门、法兰、管道、焊口),根据情节罚相关人员各100~200元/处。

5.3.2.3.4. 设备、管道、电气等工程安装过程中不按要求检查,主要安装技术数据达不到要求,一次罚相关责任人员每人100~200元。

5.3.2.3.5. 安装过程中因施工原因导致轴承及其零部件损伤损坏,视情节严重程度,罚相关人员各200~1000元。

5.3.2.3.

6. 油漆前不进行除锈或油漆质量达不到要求或对其他设备造成二次污染,罚相关人员各100~300元/项(处)。

5.3.2.3.7.保温材料符合设计要求,接缝严密。错用材料或厚度达不到要求、接缝不严、工艺达不到要求,每发现一处罚相关责任人员各100~500元。

5.3.2.3.8. 因系统不清洁造成管道堵塞或因此使试运中断,罚相关人员各100~500元/次。

5.3.2.3.9. 管路敷设后未进行严密性试验,造成仪表管、阀门、接头严重泄露、堵塞,试运期间仪表不能正常投入的,一处罚相关责任人员各100~200元。

5.3.2.3.10. 由于安装原因引起局部系统启动或由于安装原因导致系统被迫停机的,罚相关责任人员各500~1000元;由于安装原因导致系统关闭罚相关单位5000~10000元。

5.3.2.3.11. 因测量和控制仪表的安装原因致使自控、顺控无法投入的;造成运行设备异常跳闸、停机的,罚相关责任人员各100~500元。

5.3.2.3.12. 接地不良造成人身设备事故的,罚相关责任人员100~500元;

5.3.1.3.13. 电缆敷设路径不合理,电缆标识牌没有或错误,电缆固定不牢固,罚相关责任人员各100~300元;电力电缆头制作不合格,罚相关责任人员各100~200元;电缆接线不整齐、不美观,接线错误率高,罚相关责任人员各100~200元。

5. 3.2.3.14. 加强施工工艺的控制。每个分项工程验收时,达不到工艺要求,罚工地500~2000元,并且限期整改至合格为止。

5.3.3成品二次污染

5.3.3.1.设备管道保温工程完工后,任何人不得在其上踩踏,绑扎钢丝绳或进行对其有损坏的其他工作,由于在施工中不注意或故意对保温外层的白铁皮、铝合金造成破坏,如出坑、划痕、弄脏等应及时处理,使其恢复原有工艺和质量,并按原价对其罚款。对没有能力恢复的或不能恢复原有工艺水平的,应处以被损坏部分的直接费的2~3倍罚款。

5.3.3.2.在刷油漆、涂料时,对其周围的成品要负责保护,防止污染成品,一旦发现污染,对施工者罚款100~500元,并令其负责处理。

5.3.3.3.在施工工程中,由于吊装、运输等对周围的设备、管道、支吊架等有损坏或由于碰撞而变形的,应及时恢复,造成难以恢复的缺陷时应照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100~500元罚款。

对于粉刷完毕的墙面及其他成品,应注意保护,由于吊装、运输等人为造成损坏的,应按原价的3倍罚款,并令其恢复原样。

5.3.3.4.对已安装完毕和安装的电缆桥架、电源箱、电气盘柜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防止碰撞,如有损坏将进行200~1000元罚款。

5.3.3.5.已安装的梯子、栏杆不能任意切割、损坏。现场悬挂的警示牌应注意保护和保管,违者视损坏程度予以100~500元罚款。

5.3.3.

6.已安装的阀门及小口径管道不得任意切割、移位、弄弯等,阀门不能随意开关、拆卸或损坏,违者将视情节给予100~600元罚款。

5.3.3.7.已安装好的设备,不得随意拆卸附件(如:螺栓、压力表、阀门手轮、丝堵、管件等),发现违章视情节给予100~1000元罚款。

5.3.4.各级质检人员

5.3.4.1.对工作中执法不严、徇私舞弊、谎报情况对公司声誉产生较坏影响的,罚相关人员各50~200元。

5.3.4.2.各级质检人员必须到位。对二级检查不及时或漏检,罚质检员50~100元;申请二级检查的项目必须合格,二级检查不合格,罚质检员50~100元;没有履行二级检查验收而进入下道工序的,罚主要领导、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各100~200元。

5.3.4.3.专职质检员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联合检查,罚款100元。二级验收抽查不合格,每项罚质检员50~200元。

5.3.4.4.对于二级单位质检员、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工作不认真、不严格,徇私舞弊现象,罚款50~500元。

5.3.5.内业资料

5.3.5.1.严格工序控制,重点工序必须办理工序交接单并办理签字手续,对交出后出现

的问题,由责任方全部承担。

5.3.5.2.严格控制不合格品的产生。对于一般性的不合格,可由质检人员下发不合格品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对于严重不合格品,必须拆除重装才可达到规范标准要求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确定罚款金额。

5.3.5.3.加强对质量记录的控制。施工记录、签证必须与施工项目同步进行。没有质量记录的项目不与验收,并不能进行结算。对于拖延质量记录,视时间长短确定罚款金额,并限期完成,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的,将加倍罚款。

5.3.5.4.加强对预防措施实施效果的验证。对于未按预防措施执行的,罚施工部门500~1000元;对于未按预防措施验证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5.3.5.5.内业资料要保证与工程施工项目同步,否则不予结算,资料完成的标准按有关要求执行,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整改合格的罚技术员100元/项,现场专业工程师100元/项,项目部专页质量工程师把关不严罚100元/项。

5.3.5.

6.不按程序施工,未经验收直接进入下道工序,罚相关责任人员各100~200元,造成一定后果的,加倍处罚。

6.施工项目结算与质量的关系

6.1.施工工地应按相应的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及双方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要求和项目部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项目部有关人员的监督检查;为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项目部有关人员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项目部纠正不当或其它非专业施工原因引起的返工、修改的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工期顺延。

6.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专业施工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专业施工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6.3.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尤其是隐蔽工程,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专业施工方承担。

6. 4.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验收,要求按各专业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执行。

6.5.分项工程结束后,项目部将予留该项目的5%做为质量保证金,待系统试运结束后返回。如果在单机试运或系统试运中因安装出现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由该项目的施工方承担。费用在该项目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该项目的质量保证金不够将由上述施工方的施工费用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7.组织机构

根据工程的施工、管理特点,项目部成立质量监督小组,全面监督、检查、管理工程的施工质量,为业主移交一个优质的工程。

7.1.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

7.2.项目现场质量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质检工程师:×××××××××专业工程师:×××××××××

工地质检员:×××××××××

内部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试验室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一)试验室检测质量保证制度1、检测人员 (1)检测人员必须具备检测人员的各项要求,凭检测合格证在指定岗位上进行检测工作。 (2)检测人员要按照料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检测工作,工作要精益求精,对检测数据负责。 (3)在测试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因外界干扰测试中途停止时,测试人员将详细情况记录专用本上,并口头告知技术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或重做。 2、检定设备 (1)检定设备可按照设备仪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2)检定设备要有设备使用卡片,对设备运转及技术参数做详细记载,并规定详细的操作规程。 (3)检定设备有故障或过期未校定校准,不得投入检测工作。(4)对进口设备经培训确实掌握技术,方可操作使用。(5)保持设备运行完好率,试验室环境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3、读取数据与记录数据 (1)读取数据与记录数据必须按有关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与步骤进行。(2)记录数据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在检测记录中。 (3 )对检测所得数据进行可靠性分析,确认检测结果有问题,专业资料

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并及时分析其原因,必要时重检。 4、试验室管理 (1)试验室内设备、安全、卫生等应由各试验室内专人管理。(2)凡有机器运转和通电设备,人员不得离开(对有自控保险装置除外)。(3)凡对试验室养护箱(室)等有温度、湿度规定要求的均要严格控制,并有专人负责每天记录。 (4)检测报告是判定原材料、关成品、成品质量的主要技术依据,要严格履行审核手续。 (5)各检测项目的原始记录,必须本人签字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6)检测报告应进行认真审核,无误后签字存档。 (二)力学室工作制度 (1)每日上班应对本室的仪器设备、工具箱、水、电等检查一遍,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 (2)试验人员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性能完全了解,包括配套的仪器及配件如何正确使用,试验机、万能机应尽可能在基量程的20~80%范围内操作。 (3)试验人员在试验前应熟悉每项试验的操作程序,避免在试验过程中查阅操作规程。 (4 )在操作过程中应集中注意力,如发现仪器异常,应立即关专业资料 机,切断电源,并查明原因。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环节的保证作用,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质量管理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从施工一开始就要注重提高每个参建人员质量意识,每道工序、每个项目都要坚持按规范、按程序、一丝不苟的进行,绝不允许留下任何质量隐患。 制定质量目标,开展目标管理。我们对该工程制定的目标是:一次检查合格率达标100%,优良率95%以上,争创省、部级优良工程。 一、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 质量检查实行自检→抽检→验收签证→存档。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每个项目都严格按以上程序进行,项目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质量检查,实行奖优罚劣。充分发挥工地试验室作用,用科学的数据指导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我们要加强试验人员及试验设备,保证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及时检验,并及时反映质量动态,消除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并加强计量器具管理。 1、项目部和试验室负责所有试验器材的鉴定与管理。 2、现场计量管理器具必须有专人保管、专人使用。

3、损坏的计量器具必须及时申报修理调换,不得带病工作。 4、计量器具按要求定期进行校对、鉴定。 二、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1、遵循“谁施工、谁负责”原则,对各施工队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追踪管理,逐级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 2、凡各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图纸施工,屡教不改或者发生质量事故,项目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处罚形式为停工、罚款直至驱逐出场。 3、凡各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按规范施工、质量优良,项目部对其进行奖励,奖励形式为表扬、表彰、奖金。 4、项目部在实施奖罚时,以平常检查、抽查、业主大检、监理工程师评价等形式作为依据。 三、质量保证措施 项目经理与各施工队共同制定全段工程质量目标,提出要求,明确任务,落到实处。 施工队制定管理段工作创优措施,分期实行计划,落实任务,确保全段质量全优。 各施工作业班组,要根据自己的创优任务,拟定项目工程具体的分项实施计划,责任到人、严格要求、全员保证、精益求精。 主要措施: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鉴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前款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者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 第四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或者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每年集中审批一次,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本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及其所使用的建筑材料、中间产品、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安全、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检测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相应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第四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区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委托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可委托同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辖区的建设规模提出检测机构数量的控制规划,作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和登记审查的参考依据。 第五条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协会(以下简称区检测

协会)是本自治区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自律组织,依法制定行业自律规,配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业培训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行业自律规的会员,区检测协会可以按照协会章程规定,采取相应的惩戒性行业自律措施。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区检测协会的业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 第六条从事建设工程检测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遵循科学、规、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委托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建立全区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检测信息系统”),对检测机构的检测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并定期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管情况。 第二章检测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许可围开展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应建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具备使用检测信息系统的设备、软件、网络等条件,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应覆盖全部检测项目的检测业务流程。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容分为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专项检测项目。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容分为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和专项检测机构资质。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业务容见附件,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见附件,质量检测主要仪器设备配置基本要求见附件。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和专项检测项目中未确定的检测项目管

三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 1 质量管理体系: 本工程的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规范,因此在实际施工中,检查验收必须高要求,分部优良率必须达到100%,单位主体工程必须优良,观感得分90%以上,质量保证资料必须齐全。 本公司将以“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为宗旨,运用先进的技术、科学的管理手段,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积极开展群众性的QC质量管理活动,定期进行质量分析,强化质量检测与质量验收,将贯彻ISO9002质量标准体系建立标准工作程序贯穿施工全过程,不断完善现场质量保证体系,以优质的产品和完善的服务来回报业主。 质量保证体系如下:

图:质量保证体系图 2 质量管理组织及职责: 1、建立保证质量管理组织: 建立本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控制系统,是认真落实质量措施,实现质量目标的主要保证。该工程的质量管理在南京市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等共同指导下,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为工程管理核心,成立专职的质量控制组织来具体实施质量管理的目标和措施。 质量管理组织系统见下图:

图:质量管理组织系统 2、质量管理职责: 为保证实现本工程质量目标,有关质量管理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本公司将严格落实项目部经理及质量管理成员,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和责任,并严格执行、严格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建造师: ①全面负责管理本项目的施工运行,确保项目顺利建设。 ②根据工程规模、特征,有计划地决定项目资源配备,明确下

属质量管理成员的管理职能和职责,保证质量工作有效有序地运行。 ③根据建设方要求确定项目质量方针、目标,并保证质量方针和目标协调,采取必要的组织、管理和教育措施,使质量方针为全体职工掌握并贯彻执行。 ④控制工程成本,全权管理项目资金运转,保证工程正常施工。 ⑤选择和评审分包和材料供应商,审核其资质并签定分包合同。 ⑥做好项目管理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教育工作、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队伍技术素质、思想素质。 ⑦负责项目的行政、技术方案的决策,及各项工作的管理,确保项目实现目标。 (2)项目工程师: ①按质量文件和合同要求,实施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检查、监督工作。 ②负责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负责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与业主、监理、设计协作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③全面负责项目技术质量日常管理,具体协调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④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面质量监控,加强施工过程监控。 ⑤负责对分部、分项及最终产品的检验和参与最终产品质量评定工作,独立行使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权和否决权。 (3)项目副经理(生产): ①全面组织管理施工现场的生产活动,合理调配劳动力资源。

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薀 莈 蚅 肃 羁 肀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蒄 膃 莂 薇 蒇 芃 薈 艿本手册主编:满益强段兴武

芅 莃编审人:满益强 罿 蚇批准人:黄福贵 羄 莃发布日期:2012年9 月25日 莀生效日期2012年9 月25日 葿 肇湘西自治州长城水电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湖南吉首市文艺路20号 蒃中国 螁 袇 螆试验检测公正性声明

薂 膂湘西州长城水电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是主要从事水利工程所用原材料、构件、中间产品的试验检测工作。为保证试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我公司特声明如下: 蕿一、保证试验检测工作不受任何行政干扰及商业影响,试验检测工作人员有权抵制一切行政领导及其他人员的不恰当干预,维护试验检测的独立性,公正性和诚实性。 薅二、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坚持“客观公正,科学高效,诚实守信,严谨高效”的质量方针。 蚂三、保证试验检测工作以法律、法规为准则,符合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保证试验检测人员严格执行检测标准、规范和规程,遵守检测程序,做到试验检测数据准确,结论公正。 艿四、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客户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成果进行技术开发,严谨公司人员从事与被检查样品有关的销售、经营、开发等活动,确保客户利益不受损失和侵犯。 肇五、全体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严守职业道德,杜绝与试验检测无关的一切收费,不接受任何企业的有条件资助。

莄六、全体员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客户第一、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提供优质服务。重视每一例申诉,并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客观负责的答复。 螂以上声明是公司最基本的工作法规,希望全体人员在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中切实遵照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为提高我们的工作质量和信誉而努力工作。 蚀监督电话: 蝿湘西州长城水电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莇 袂 肁 芆 膆 羂 蒂 羈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及措施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廊坊万达广场项目经理部 施 工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及 措 施 2011年2月

一、为规范质量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全员质量意识,切实提高公司社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针对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质量管理规定。 1、质量目标及方针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争创A座酒店B写字楼安济杯。 安全目标:施工现场杜绝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3‰以下。 文明施工目标:确保创建廊坊市“安全文明工地”。 管理方针:精心施工预防监控遵规守法诚信至上以人为本 追求卓越 2、质量标准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严格按照质量检查规范中的各项进行检查,实行质量三检制,国家标准及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质量要求 分包单位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坚持样板引路,重点是突出“精”和“细”,一是点点处处按规范、标准要求,多方消除质量通病,二是“粗粮细做”,以安济杯标准为标准。即强调内部质量,更突出观感效果,最终实现高档次的质量等级。 1)各分包单位必须尽快进入工作状态,提前做好施工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工作,要求各分包的质量部门积极进行配合解决。 2)各分包单位必须详细研究分包合同的有关条款,理解总包的质量意图,根据有关国家、专业部门等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法规、规范和标准,针对本工作的特

点,编制好分包工程质量方案,报总包审核批准。 3)质量预控措施,分包工程质量管理以预控为重点。 4)分包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报请总包部确认。以保证工程质量在各个环节受控。未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分包不得开工。 5)分包方进场后十天内要向总包提交质量保证计划书,计划书包括以下内容: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关键部位质量的跟踪控制、质量通病的防治等。未能按要求提交计划书的分包方必须停止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自负。 6)每个分项及重要工序部位施工前,分包方应通过总包向监理报验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施工流程、施工方法、系统试验等,要求与其它专业配合交叉施工方法,劳动力、机具、材料安排、设备、成品供应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 7)总包专职工程师质检员,在现场巡视发现问题时,有权向分包单位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必要时下发停工罚款单,直至将问题改正为止。 8)总包专职工程师、质检员将根据分包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对分项工程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再向监理及业主报验。 9)各分包单位资质必须符合有关法规条文的规定及具有完成其分包工程并确保其工程质量的技术能力和水平,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资质。 10)各分包单位必须对投入施工的检验、测量和实验设备进行校准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使用,并将有关记录报总包。 11)各分包的专职质检人员必须在总包质检部的领导下,对工程的各分部分项实施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保证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车间一工程的质量,实现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中的总目标,特制定本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 公司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对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范围外的业主委托项目除合同另有 规定外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技术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和《设备管理规则》、《铁路消防管理办法》规定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3总则 3.1工程建设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各级人员都必须重视工程质量,努力提高施工 质量水平。 3.2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不达标准不交验、不交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3.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程、规范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和设 计要求。 3.4为搞好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应坚持赏罚分明,对重视质量并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精神 和物质鼓励;对忽视质量的错误倾向应进行批评纠正;对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和不接受教训屡出事故的有 关部门负责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肇事者要严肃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论处。 3.5质量检查工作要坚持专职检查和自检、复检相结合。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 则、秉公办事、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质检人员在工作中应善于帮助教育施工人员 提高质量意识。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6 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有质量部门参与资格审查,且必须在合同中载明质量保证条款。在 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监督以控制其施工质量。 3.7项目处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和各级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检查、质量评定和指导性意见,并采 取有效纠正措施。 3.8项目处应运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全面的质量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个员工充分 理解企业的质量方针并落实到本职工作中去,以保证企业的质量方针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3.9项目处应组织施工人员,分层次、分专业的轮训学习、考试。重点是有关的规程规范、验评标准、 1

质量管理制度及保证措施

汉滨区老年公寓及汉滨区 残疾人托养中心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及保证措施 编制: 审核: 编制单位:安康市汉滨区成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第一章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质量检查员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

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图纸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并参加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组织会审单位将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建设)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报送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 )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岗位培训制度 )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 E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 《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 《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 《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 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 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 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 万元者(含10 万元)。 3.5 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 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4.1.2 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 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 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1.5 建设单位工程部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配合广西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评定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有权对各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的工程项目行使否决权,有权签发停工通知

质量管理体系和保证措施方案

一、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 1.质量方针 我公司贯彻执行“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以优质工程和优质服务求生存、图发展。”的质量方针,做到持续改进和持续满足客户要求,为用户提供满意产品。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有着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强大的综合优势。职工队伍的相对稳定为工程服务的连续性提供了保证,进货渠道合法性为工程质量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2.质量目标 (1)分项工程交验合格率100%; (2)单位工程交验合格率100%; (3)本工程质量合格,争创优质工程; (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活动记录完整,与工程同步; (5)与业主、监理、设计保持良好关系,共同合作搞好质量管理。 我们将按照企业成熟的项目管理模式,层层监督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企业的整体优势和提供专业化施工保障,严格按照三个体系的标准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来运作,以专业管理和计算机管理相结合的科学化管理体制,全面推行科学化、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管理,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技术、一流的施工和一流的服务以及严谨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履行对建设单位的承诺,确保本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3.质量保证体系 3.1质量控制和保证的指导原则

(1)首先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高素质的项目管理和质量管理人员,强化“项目管理,以人为本”。 (2)严格过程控制和程序控制,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树立创“过程精品”、“建设单位满意”的质量意识,使该工程成为我公司具有代表性的优质工程。 (3)制定质量目标,将目标层层分解,质量责任、权力彻底落实到位,严格奖罚制度。 (4)建立严格而实用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办法、实施细则,在工程项目上坚决贯彻执行。 (5)严格执行质量检查和审批等制度。 (6)广泛深入开展质量职能分析、质量讲评,大力推行“一案三工序”管理措施即“质量设计方案、监督上工序、保证本工序、服务下工序”。 (7)利用计算机技术等先进的管理手段进行项目管理和质量管理和控制,强化了质量检测和验收系统,加强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8)大力加强图纸会审、图纸深化设计、详图设计和综合配套图的设计和审核工作,通过确保设计图纸的质量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9)严把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设备的出厂质量和进场质量关。 (10)确保检验、试验和验收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竣工资料与工程竣工同步;用户手册与工程竣工同步。 3.2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按照企业的项目管理模式,以ISO9001:2000标准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制定项目质量计划,推行ISO9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以合同为制约,强化质量的过程和程序管理和控制。项目经理部推行专业责任工程师负责制,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管理与控制;使质量保证体系延伸到每个操作人员,通过明确分工,密切协调与配合,使工程质量得到有效地控制。 根据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质量监督制度,明确分工职责,落实施工质量控制责任,各岗位各负其职。根据现场质量体系结构要素构成和项目施工管理的需要,成立由项目经理领导、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的质量保证体系,生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五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者(含10万元)。 3.5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职责 4.1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 4.1.2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

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及措施1.doc

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及措施1 1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 1.1质量目标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争创省级优质工程;施工过程顾客满意率达80%以上,保修期内保修满意率达90%;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1.2质量管理体系 根据本工程质量目标,我方中标后将建立健全针对本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按照质量体系标准运行,实现和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高质量控制和保证能力,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1.2.1质量管理体系框图 详见“质量管理体系框图”。 1.2.2质量管理体系说明 定期进行质量教育,使工程部职工充分认识到质量是企业生存的永恒主题。重点组织专业技术学习和相关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的学习,使工程部职工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工程和合格标准做到心中有数。 工程部下设质量管理部,设专职质检工程师、工班设兼职质检员,形成体系完善、责任明确的质量检查体系。并定期、不定期的组织质量检查和质量评比,奖优罚劣。

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的科技攻关小组和以及施工队技术主管为组长的创优攻关QC小组,QC小组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活动,分析质量、安全、工期、环境保护、成本等问题,查找原因,制定对 策,不断提高工程质量;质检部门负责进行质量检查和评审。积极组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优化施工工艺,提高工程质量,实现创优目标。 图7.2.2-1 质量管理体系图框 制定实验工作实施细则,并指导各工区实验人员工作,各工区设工地实验室,通过先进的检测实验手段,配合质检工程师、专职质检员和监理工程师进行全面的施工质量控制。 为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成立完善的质量保证组织机构,制定有效的制度和超前预防预控措施,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自检体系,随时接受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和检验,确保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1.3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成立以工程经理为组长,工程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由施工技术、安全质量、实验、环保、机械、物资、财务、工程队长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国家、行业、建设、监理等关于工程质量方针、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要求的落实,确保本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定期对工程质量和创优规划进行检查评比和指导,严格管理,责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修订讨论稿)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修订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定义)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称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机构性质) 从事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五条(资质分类分级)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综合资质设甲级、乙级,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和丙级。 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机构承担检测业务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资质申请和主项) 检测机构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检测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主项资质;申请有综合资质的,应选择综合资质为主项资质。 第七条(申请资质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检测机构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满足检测工作的设施环境的有效证明; (五)检测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注册人员还应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业绩证明材料; (八)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第八条(资质受理和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到现场对检测能力进行核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九条(首次申请资质) 检测机构首次申请资质或者增项申请新的资质,不考核检测机构业绩,其资

质量管理制度措施

质量管理制度及措施报审表 工程名称:庆阳市天然气利用项目小区管网工程编号: ZYCF-01 致:西安市长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庆阳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监理部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庆阳市天然气利用项目小区管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及措施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件:质量管理制度及措施 承包单位(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质量管理制度及措施审批表施 工 单 位 报 审 意 见

监 理 单 位 审 批 意 见 建 设 单 位 审 批 意 见 建设单位负责人:年月日庆阳市天然气利用项目小区管网工程 天然气管道工程 质量管理制度及措施

编制: 审核: 钻宇长丰公司 2010.8 质量管理制度及措施 总则 为保证质量管理措施的实施,实现质量方针和目标,切实履行科学管理、精心施工和积极进取的质量方针,严格遵守各项技术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进一步控制和管理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质量方针 科学管理,精心施工;不断创新,追求卓越。 质量目标

总体质量目标: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工程建设质量创优质工程。 工程设备、材料质量合格率100%。 管线不同壁厚、防腐涂层等级的安装对号准确率100%。 弯头、弯管对号准确率100%。 管道埋深一次合格率100%。 管道桩位准确率100%。 设备、阀门安装一次合格率、对号率100%。 试压、投运一次成功,无事故。 以上方针、目标由工程队长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实施动态管理,通过日常报表、报告掌握方针目标实施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可能产生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对其实施追踪管理。 为发挥各部门及各类人员在质量工作中的管理作用, 工程对建立精干高效的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并将竭尽全力保证人员、设备等资源的配置,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工程队成立质量控制小组,组长由工程队长担任,副组长由副队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工程队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图见下图: 安全员 工程副队长 技术负责人 工程队长 第 一机组 质量员

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南昌建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管 理 制 度 及 质 量 控 制 措 施 (2016年10月10日检测资质扩项所需)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目录

1、检测工作程序管理制度 为明确本单位检测工作的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检测人员指导委托方填写试验委托单,并对委托检测项目进行评审;

二、委托测试项目评审合格后,项目检测人员对委托方提供的样品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则予以受理,不符要求则告之委托方按标准要求重新送样; 三、项目检测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检测工作,并在检测实施前,对检测环境及设备状况进行检查,保证检测质量; 四、检测过程严格按检测作业指导书规定的流程进行,并及时对检测数据进行记录,试验中如出现不合格,要按规定及时进行上报并通知委托方; 五、检测工作完成后,对所用设备进行清洁保养处理并做好设备使用记录; 六、检测人员按标准要求对检测样品进行留样保存; 七、检测结果出来后,由项目检测人员出具检测报告书,经审核、批准后发放给委托单位; 八、委托方根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检测报告,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诉,否则将不予以受理。 2、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对本单位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进行有效管理、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专职资料人员对试验所用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制定统一标准、统一格式、并进行统一编号; 二、技术负责人定期对本单位所用的各类标准、规范、技术资料进行检查,以保证所用版本的有效性;

三、各检测项目负责人对检测记录、报告及委托试验单按规定进行编号,并按年度对其进行整理后归档,保存时限为三年; 四、如需查阅相关标准规范,须办理借阅记录,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回;查阅相关技术资料,须在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后方可进入档案室进行查阅,不得将其带出档案室; 五、资料员负责对各类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分门别类存放; 六、各类试验资料在达到保管期限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作销毁处理; 七、资料存储要进行防蛀处理并需做到防潮、防火、防盗,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3、试验样品管理制度为规范本单位的样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送达本单位的检测样品,均由各检测室的样品接收人员对样品进行核对,并进行识别和签收; 2。样品在流转过程中,应加以防护,若遇意外,应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3.各检测室要做好样品的贮存工作,确保各类样品的贮存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4.试毕样品的留样期,按各类样品标准规定执行,并不得少于报告申诉期,特殊样品可另行商定; 5.委托方要求领回的试毕样品,在留样期满后,由各检测室通知委托方及时领回;

公司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及所属各基层施工单位。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对非电力建设工程项目除合同规定外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务院令279号(2000年1月10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电建[1995]36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国电电源[2002]896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2010版《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管理体系手册》。 3、总则 3.1 电力建设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3.2 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的质量方针是:“严格管理,规范施工,为顾客提供优质的工程和满意的服务”。各级人员都必须重视工程质量,努力提高施工质量水平。 3.3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不达标准不交验、不交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3.4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程、规范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 3.5 为搞好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应坚持赏罚分明,对重视质量并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精神和物质鼓励;对忽视质量的错误倾向应进行批评纠正;对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和不接受教训屡出事故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 直至依法论处。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肇事者要严肃追究责任,同处分; 3.6质量检查工作要坚持专职检查和自检、复检相结合。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质检人员在工作中应善于帮助教育施工人员提高质量意识。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公司内部实施三级检查验收制度,对施工质量实行施工队(班)自检、项目部/施工队(班)复检和公司/项目部验收;大型项目工程(500kV及以上线路工程、220 kV及以上变电工程、110 kV及以上电缆工 程及5000万元及以上其它总包工程),或业主有要求时,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工程的三级质量验收。其它工程由项目部负责三级质量验收,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实行抽查和监督工程。 3.7 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有质量部门参与资格审查,且必须在合同中载明质量保证条款。在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监督以控制其施工质量。 3.8 施工单位要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和各级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检查、质量评定和指导性意见,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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