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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练习题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甲、乙双方在2002年2月7日订立买卖鱼粉的合同,约定每吨3000元,由丙方为乙方付款提供保证担保。同年4月5日,甲、乙双方又约定每吨3800元。根据已知条件,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甲、乙变更原买卖合同,不适用要约和承诺的规则

B.甲、乙变更买卖合同,为更新

C.甲、乙变更买卖合同,保证人丙方不知情,丙方免除保证责任

D.甲、乙变更买卖合同,丙方不知情,但丙方不免责

2.关于变更,下列观点错误的是()

A.标的物失去同一性,不是变更,而是更新

B.无效合同不存在变更的问题

C.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一方也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通知对方变更合同

D.合同主体的变更属于合同转让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3.下列关于合同法中“任意解除权”说法正确的是()

A.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或受托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B.在货物托运合同中,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返还货物,能够提供正当理由的,无须赔偿承运人因此遭到的损失

C.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需要特定理由。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D.仓储合同中,存货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哪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无权解除合同()

A.甲、乙签订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甲4月5日前向乙交付钢材500吨,货到付款。过了4月5日后,甲仍未向乙履行交付义务

B.甲、乙签订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甲4月5日前向乙交付钢材500吨,货到付款。4月5日,甲向乙交付钢材450吨,剩余50吨经催告后仍不予交付

C.甲从乙商店购买电视机一台,回家后发现图像正常,但没有声音

D.甲从乙商店购买电视机一台,回家后发现品质良好只是画面中有少许“雪花”

参考答案:

1.【答案】D

【逐项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变更。双方协议变更合同,是以第二个合同变更第一个合同,第二个合同也是合同,适用要约和承诺的规则。故A项排除。更新不同于变更,更新产生新的给付,即产生新的合同,故排除B项。《担保法解释》第30条第1款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故排除C项,肯定D项。

2.【答案】D

【逐项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变更。更新是消灭旧债务产生新债务,两项债务之间没有连续性。故A 项正确。变更的前提是合同有效。故肯定B项。合同法规定了单方变更权,如第308条的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故C项正确。严格意义的合同变更是对内容的局部调整。故排除D项。

3.【答案】AC

【逐项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308条:“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第410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可以判定A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第268条的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可以判定C项正确。同时,在仓储合同中,没有任意解除权,所以D项错误。

4.【答案】ABD

【逐项解析】这道题目是对法定解除权有关知识的考查。法定解除权就是法律直接规定解除的条件,合同的解除是对违约方十分严厉的处罚,而且合同是非常严肃的,不可能滥用解除权而将合同置于儿戏之中,因此法律对解除权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情形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A选项中,甲未按照合同约定于4月5日前向乙交付钢材,构成违约。但是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并不能由此获得解除权,必须以尽“催告义务”且忍耐一个“合理期限”为要件,因此此案中甲尚未催告并容忍一定期限,不能当然地获得合同解除权。B选项中,甲已经完成了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交付了大部分钢材。《合同法》第94条第(三)项要求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本案中甲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虽然仍有小部分义务尚未履行,乙不具有解除权,只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C选项中,乙出卖给甲的电视没有声音,这已经影响了电视的正常使用,使甲购买电视的目的不能实现,属于根本违约的情形,符合《合同法》第94条第(四)项“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因此甲具有法定解除权。D选项中甲购买到的电视总体品质良好,只是稍有“雪花”,这没有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也没有构成根本违约,甲没有法定解除权。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重点问题:合同变更合同解除 第一节合同的变更 相关法条:《合同法》第77条第78条第54条《民法通则》第115条 一、合同变更的概念 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狭义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 (一)严格意义的合同变更:狭义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某些变化,是在主体不变标的不变、法律性质不变的条件下,由于一定的原因,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进行局部调整。 合同变更包括合意变更和单方行使法定变更权两种情况。 (二)合同主体的变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合同变更 广义的合同变更,除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以外,还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即由新的主体取代原合同的某一主体,这实质上是合同的转让。 合同内容的变更,是当事人之间民事关系的某种变化,它是本质意义上的变更,而合同主体的变更,则是合同某一主体与新的主体建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因此,它不是本质意义上的变更。 (三)标的物失去同一性,则属于更新,不属于变更 (四)变更的基础是有效合同 二、合同变更的原因 合同变更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由于具有《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法定事由,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合同。可变更合同的法定事由有: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2)因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对合同内容进行的变更。(3)因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而使选择之债变更为简单之债的合同变更。(4)因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合同变更。 三、合同变更的条件 (一)以原合同关系的有效存在为前提。 (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1)标的的变更;(2)标的物数量的增减;(3)标的物品质的改变;(4)履行期限的变更;(5)履行地点的改变;(6)履行方式的改变;(7)结算方式的改变;(8)所附条件的增添或除去;(9)单纯债权变为选择债权;(10)担保的设定或消失;(11)违约金的变更;(12)利息的变化等。 (三)合同的变更或经当事人的协商一致、或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经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决,有时是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 1.合意变更

解除买卖合同,案例

解除买卖合同,案例 篇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纠纷案例 合同解除条件未成就,卖方无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作者: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涛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纠纷案例 【案情介绍】 20XX年4月,姜卓与张升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 同》,约定姜卓购买张升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远洋天地小区两居室 房屋一套。房屋总价款人民币108万元。 同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姜卓以商业 贷款方式购买此房,于签署本协议当日给付张升定金2万元,于房屋评估报告下发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购房首付款人民币33万元,其余购房款73万元,由姜卓所申请的贷款机构支付。贷款 期限不晚于20XX年5月31日,即姜卓支应于20XX年5月31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张升在20XX年5月31日前将房屋交付姜卓。 协议签订后,姜卓依约于20XX年4月22日向张升支付了购 房定金2万元;于20XX年5月11日向张升支付了购房首付款 32万元,同日,张升将房屋交付姜卓,姜卓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此后,贷款银行以姜卓无北京市常住户口为由,不予办理

商业贷款。姜卓为了履行剩余74万元付款义务,决定另行筹措 资金改由现金形式支付,并于20XX年6月25日电话通知张升,张升表示同意。 20XX年7月13日,姜卓通知张升办理收款、过户事宜。但 张升却以姜卓延期付款已经违约在先为由,提出解除合同。20XX 年8月28日,张升向姜卓发出《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通知书》,以姜卓延期付款为由再次提出解除合同。 鉴于双方坚持己见,不能协商解决争议,姜卓委托北京市正 海律师事务所韩涛律师,依据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将案件提交 【仲裁庭意见】 仲裁庭经过审理,认为: 1、姜卓因自身原因未能办理贷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于20XX 年5月31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张升据此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无合同与法律依据。 2、张升请求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不符合《合同法》第 九十四条第三项有关合同解除的条件,不予支持。 【裁决结果】 1、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姜卓于仲裁裁决书送 达之日起五日内,向张升支付购房款74万元,张升拒不接受的,姜卓应立即办理提存公证。张升配合姜卓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课后测试题

测试成绩:93.33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是:√ A合意解除、单方解除 B合意解除、约定解除 C单方解除、约定解除 D法定解除、合意解除 正确答案:A 2. 《劳动法》给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权的原则是:√ A互利性立法 B公正性立法 C倾斜性立法 D公平性立法 正确答案:C 3. 员工提前()天书面通知企业要解除协议,不需要讲理由就可以单方决定结束劳动关系。√ A15 B30 C45 D60 正确答案:B 4. 法律赋予劳动者不经过提前通知,即时解除合同情形不包括:√ A劳动关系尚未稳定 B对企业的规章制度不满意 C用人单位的非法强迫

D企业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正确答案:B 5. 过错性解除合同的纠纷中,企业胜诉的要点不包括:× A有足够证据证明员工有违纪行为 B有足够证明说明该行为的后果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有规定C解除合同的所有程序与约定内容一致 D充分履行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C 6. 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最主要书写要求是:√ A客观详细 B简单易懂 C反映主观认识 D主客观一致 正确答案:A 7. 在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方面,工会享有的权利是:√ A知情权和修改建议权 B决定权和修改建议权 C决定权和知情权 D知情权和裁决权 正确答案:A 8. 关于开除除名的处理与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开除除名的条件要比过错性解除合同高 B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效力大 C开除除名的实施非常复杂

D开除除名适用于各类企业 正确答案:D 9. 下面不属于非过错解除合同的情况的是:√ A劳动者因伤病不能从事原工作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C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D合同订立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正确答案:C 10. 劳动部对职工医疗期的专门规为最长()个月。√ A 3 B24 C 6 D12 正确答案:B 11. 企业不需支付赔偿金的解除合同类型是:√ A过错性解除 B非过错性解除 C经济裁员 D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议) 正确答案:A 判断题 12. 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以人为本。此种说法:√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西工大19秋《合同法》在线作业答案

西工大19秋《合同法》在线作业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选题(共10 道试题,共25 分) 1.由于债务人违约使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损害赔偿债务系基于()而变更合同。 A.法院的裁决 B.法律的直接规定 C.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 D.当事人的协议 答案:B 2.对于债权的转让,我国合同法采取的原则是() A.通知或同意主义原则 B.通知主义原则 C.自由主义原则 D.同意主义原则 答案:B 3.下列不属于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是()。 A.有偿性 B.实践性 C.双务性 D.不要式性 答案:A 4.在买卖合同成立前,买方已经占有标的物的,从何时起视为标的物的交付()。 A.合同生效时 B.合同生效后,买方付款时 C.买方接到对方的交付通知时 D.买方占有标的物时 答案:A 5.情势变更原则的效力体现在() A.认可合同无效 B.合同的转移 C.合同的撤销 D.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答案:D 6.电器经销商甲与大华汽车公司乙签订一份数码电视机运输合同,约定运费5000元,乙在按规定要求的运输中,因遇雷击致使全部电视机毁损,因此而产生的运输费由()。 A.甲承担5000元,乙承担0元 B.甲承担4000元,乙承担1000元 C.甲承担2500元,乙承担2500元 D.甲承担0元,乙承担5000元

答案:D 7.效力待定的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最大特点是() A.此类合同须经权利人的追认才能生效 B.合同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C.合同尚未成立 D.合同存在瑕疵尚待当事人进行补正 答案:A 8.混同是()。 A.需要意思表示的 B.自然事件 C.法律事实 D.A法律行为 答案:C 9.承担合同中的违约责任,除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外,还包括()。 A.追缴财产 B.罚金 C.定金制裁 D.信贷制裁 答案:C 10.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实际占有标的物的,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是()。 A.简易交付 B.现实交付 C.指示交付 D.占有改定 答案:A 二、多选题(共10 道试题,共25 分) 11.有权确定合同无效的机关和机构是() A.公证机关 B.公安机关 C.仲裁机构 D.人民法院 答案:CD 12.下列有关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说法正确的是()。 A.需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另一方支付价款 B.要式合同 C.有偿合同 D.双务合同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一)合同变更的概念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和合同内容的变更;狭义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合同的转让,本节所涉及的内容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即狭义的合同变更,也就是通常所讲的合同的变更。所谓合同的变更,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经过协商依法对合同的内容所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二)合同变更的条件 1、当事人之间原已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若当事人之间本无合同关系,则无变更的对象和必要;若当事人之间原有的合同关系因违反法律而无效,则不存在合同变更的合法基础,除非当事人重新订立有效合同,否则对无效合同的变更仍然是一种无效行为。 2、当事人之间必须协商一致,才能产生合同变更的效力。 3、合同的内容必须发生变化。在民法的传统理论上,债的变更包括要素的变更和非要素的变更。要素的变更是指合同标的的变更,这是否定原合同建立新合同关系的情况,不是本部分所论述的内容。非要素的变更是指合同标的以外的有关标的的数量、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及价款方面的合同内容的修改或者补充。 应当注意,在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时,依法应推定为未变更。 4、合同的变更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照其规定办理;否则,仅有当事人的协议并不发生变更的效力。 (三)合同变更的效力

1、依法变更后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2、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权利。对有关当事人的损失应依照双方变更合同的协议或者法律规定确定承担的赔偿责任。 3、合同的变更是对现有合同内容的修改和补充,对于已经履行的合同内容,当事人对合同的变更无溯及力,原履行部分不得撤销。 (四)合同变更的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法》第78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 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基于当事人的合意或者在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的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消灭合同关系的行为。 (二)合同解除的类型与条件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形。 1、合同的约定解除 所谓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或者行使约定解除权而解除合同的行为。我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本条规定,合同的约定解除可以分为协商解除和约定合同解除权两种情形。 (1)协商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尚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

解除买卖合同案例

篇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纠纷案例 合同解除条件未成就,卖方无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作者: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涛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纠纷案例 【案情介绍】 2009年4月,姜卓与张升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 同》,约定姜卓购买张升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远洋天地小区两居室 房屋一套。房屋总价款人民币108万元。 同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姜卓以商业 贷款方式购买此房,于签署本协议当日给付张升定金2万元,于 房屋评估报告下发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购房首付款人民币33万 元,其余购房款73万元,由姜卓所申请的贷款机构支付。贷款 期限不晚于2009年5月31日,即姜卓支应于2009年5月31日 前,支付全部购房款。张升在2009年5月31日前将房屋交付姜 卓。 协议签订后,姜卓依约于2009年4月22日向张升支付了购 房定金2万元;于2009年5月11日向张升支付了购房首付款 32万元,同日,张升将房屋交付姜卓,姜卓对房屋进行了装修。 此后,贷款银行以姜卓无北京市常住户口为由,不予办理 商业贷款。姜卓为了履行剩余74万元付款义务,决定另行筹措 资金改由现金形式支付,并于2009年6月25日电话通知张升, 张升表示同意。2009年7月13日,姜卓通知张升办理收款、过户事宜。但张升却以姜卓延期付款已经违约在先为由,提出解除合同。2009 年8月28日,张升向姜卓发出《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通知书》,以 姜卓延期付款为由再次提出解除合同。 鉴于双方坚持己见,不能协商解决争议,姜卓委托北京市正 海律师事务所韩涛律师,依据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将案件 提交 【仲裁庭意见】 仲裁庭经过审理,认为: 1、姜卓因自身原因未能办理贷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于2009 年5月31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张升据此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无合同与法律依据。 2、张升请求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不符合《合同法》第 九十四条第三项有关合同解除的条件,不予支持。 【裁决结果】 1、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姜卓于仲裁裁决书送 达之日起五日内,向张升支付购房款74万元,张升拒不接受的, 姜卓应立即办理提存公证。张升配合姜卓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 续。 2、姜卓向张升支付违约金4800元。 3、驳回双方的其他仲裁请求与反请求。 【法律分析】一、《合同法》对于合同解除的规定 本案双方争议焦点为卖方行使法定单方解除权的条件是否

合同法练习(附答案)

1、下列意思表示中,不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是( D)。 A、悬赏广告 B、债务免除 C、代理权授予 D、遗嘱行为 2、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不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 D)。 A、开始生效 B、开始无效 C、失去效力 D、继续有效 3、就我国无效民事行为的确认权归属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D。 A、只能由人民法院确认,不能由仲裁机关确认 B、只能由仲裁机关确认,不能由人民法院确认 C、既可由人民法院确认,又可由仲裁机关确认 D、只能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任选其一 4、依据我国现行法,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是(B)。 A、9个月 B、1年 C、2年 D、4年 5、当事人约定“如果甲的儿子从外地调回”,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是(C)。 A、否定解除条件 B、否定延缓条件 C、肯定解除条件 D、肯定延缓条件 6、甲不知其女友已与他人结婚而到乙商场订购一枚戒指,以作订婚之用。甲的意思表示错误属于何种类型的错误?(A)。 A、动机错误 B、表示内容错误 C、表示行为错误 D、传达错误 7、甲家的鱼池与乙家鱼池相连,因暴雨甲家鱼池中的鱼进入乙家鱼池中,这一法律事实属于 (A)。 A、事件 B、事实行为 C、民事行为 D、民事法律行为 8、甲向乙借钱,乙说,太阳从西边出来,我就借钱与你。则( D )。 A、所附条件无效,行为有效 B、所附条件有效,行为无效 C、所附条件有效,行为有效 D、所附条件无效,行为无效 9、无效民事行为的含义是( A)。 A、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行为 B、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的行为 C、通过当事人追认以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D、通过享有权利的第三人追认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10、A公司委托王某去某市B公司购买机械表1000只,王某见B公司还有电子表可供应,在B公司说明电子表是从正规渠道进货后,就在购销合同上添加了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王某付款后将机械表和电子表运往A公司途中,2000只电子表被海关以走私品没收。A公司收到机械表后,发现不好销,遂以合同无效要求退货。下列论述正确的是( A )。 A、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无效 B、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可撤销 C、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效力未定 D、该购销合同无效 11、甲公司董事长张某与乙汽车制造厂订立一份汽车买卖合同,价格50万元。乙厂如约运汽车至甲公司所在地时,甲公司其他董事及股东以公司章程规定,因公司规模较小,每名董事对外所签订合同,如标的额超过20万元的,应经董事会讨论决定,而张某擅自订立购车合同乃属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并拒绝收货拒付货款。乙厂对甲公司章程规定并不知晓。则张某所订合同,其效力如何?(A) A、有效 B、无效 C、效力未定 D、可撤销 12、根据我国民法实践的一般作法,书面的意思表示在需要经过传达媒介才能到达对方当事人

(完整版)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合同管理,减少合同纠纷,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人委托人均无权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人及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

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合同,如涉及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然后签约。 第九条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第十一条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 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 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 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

解除劳动合同案例

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专题 一、专题界定: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它是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的一种,属于法律赋予给劳动者的有关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一般包含即时解除和预告性解除两种情况。在这一主题里,我们主要讨论这两种单方解除的条件、责任关系、经济补偿与赔偿关系以及解除的程序很注意事项。我们还收集了与此相关的典型案例和法律法规,以及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常常遇到的热点问题。我们的在线咨询也将随时为您提供服务。 二、名词解释: 预告性解除:我国《劳动法》第31 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这是法律赋予给劳动者的辞职权。其基本含义是:1,预告辞职的程序要求劳动者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2,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可以 向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不得以人事档案或扣发工资相要挟。 即时性解除:这是法律赋予给劳动者的即时解除合同的权利,我国《劳动法》第32 条规定了劳动者即时辞职的三种条件: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员工提出辞职,辞职前一个月的工资该扣吗? 【案例】王华是某消费品公司的销售员,因个人原因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并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完人事离职手续。但却迟迟未收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和销售奖金。王华多次与公司人事部联络,但双方各有各的理由,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于是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公司方面有其不发放工资的理由:原因一、按照公司流程,员工必须在离职前完成职移交单》所规定的相关手续,才能领取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等费用,但是直到月底发放工资时,人事部还是没有收到王华完成的《离职移交单》;原因二、人事部收到王华所在部门的书面通知,告之王华与经销商有未结清的促销款,而财务部也通知人事部该员工有2000 多元借款未结清,所以不能发放工资。于是,人事部没有发放工资,并曾多次电话和传真通知王华尽快与财务部联系解决挂帐事项。 在仲裁庭上,公司提供王华在经销商处签字的退款单和在财务部留存的借款单,以此支持公司不发放工

《合同法——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练习题及答案

《合同法——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练习题及答案 2010-05-14 【盘古网:中国知识产权第一门户】【超大中型标准】点击535次 专利代理人考试《合同法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练习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甲与乙去某歌厅消费,二人共要了两杯可乐,结账时发现须付1000美元,应当如何处理? 考点:合同变更的条件 A.二人没还价就买,应该付钱 B.歌舞厅环境好,应该付这么多钱 C.二人有权要求变更价款 D.该合同不公平,无效 2.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及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时,出现了下述哪种情况,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考点:合同解除 A.对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 B.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不能适当履行 C.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 D.以种类物为标的的合同,其标的部分损灭 3.甲将其收藏的一幅齐白石遗画卖给乙,价金5万元。甲将价金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履行期届满前,该画灭失,则乙() 考点:合同解除 A.得解除合同并拒绝丙得给付请求 B.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得给付请求 C.不得解除合同并不得拒绝丙得给付请求 D.不得解除合同但得拒绝丙得给付请求二、多选题 1.甲企业与乙工厂签订一份合同,在执行中,发现双方对主要条款(标的物质量)有重大误解,对甲企业十分不利,对乙工厂却有利,则下面说法正确的有哪些()考点:合同变更或撤销的条件 A.甲企业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合同

B.甲企业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合同 C.乙工厂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合同 D.乙工厂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合同 2.通常情况下,关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的形式的正确说法有哪些? 考点:合同变更的条件 A.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B.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C.可能采取书面形式 D.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3.中国甲厂与国外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竹笋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厂向乙公司提供鲜竹笋10吨,于2003年9月交货。甲厂遂组织货源,积极准备供货。但该年天气异常,气温迟迟未升高,严重影响了竹笋生长,甲厂无法按约供货。对此案下列正确的表述是哪项? 考点:合同变更和不可抗力 A.甲厂应及时向乙公司说明情况,要求延期履行 B.甲厂可以不可抗力为由,不履行合同 C.如乙公司不同意延期履行,甲厂可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D.如乙公司同意延期履行,甲厂仍应支付违约金 4.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 考点:合同无效的效力 A.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 B.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C.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D.违反国家利益的合同,应当追缴双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库所有 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下,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考点: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A.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B.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C.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D.合同一方当事人未按要求履行合同 6.依据《合同法》,出现了下述哪种情况,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最新修订)

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甲方(用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市(县、区)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具体约定为: 第二条试用期约定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无试用期; b.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动岗位和工作内容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种(岗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从下列a、b、c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标准,每月工资总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 a.按月工资标准计算劳动报酬,每月工资为¥元(人民币大写:); b.按工日工资标准(1工日=8工时)、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劳动报酬,每工日工资为¥元(人民币大写:); c.根据乙方完成工作量计算劳动报酬,具体标准为: 第五条甲方应按本合同附件样式制作记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甲方应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对乙方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在记工考勤卡上予以记录;甲方项目部应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对记工考勤卡上的记录进行审核、确认。 第六条对于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元(人民币大写:)的标准计算误工费,列入当月工资支付给乙方。

合同解除、变更的“四个不受影响”范本

1. 编号:_______________ 2. 3. 4.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5. 6. 7. 8. 9. 1. 合同解除、变更的“四个不受影响”范本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21. 2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23. 24.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5. 26. 27. 28. 2.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 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 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30. 合同解除、变更,不影响要求支付赔偿金。 《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 合同解除后,合同法律关系(意定法律关系)终止,但产生救济法律关系(法定法律关系),请求赔偿是被违约人在救济法律关系中的相对权、债权。 (2) 合同变更,合同法律关系并不终止,只是内容有所变化。在变更同时,可产生损害赔偿的救济法律关系(法定法律关系)。例如,定作人行使单方变更权后,要承担赔偿责任。[1] 31. 合同解除、变更不影响要求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包括不履行的违约金、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和瑕疵履行的违约金。 (1) 解除合同,违约人处于不履行的状态,适用不履行的违约金。如果适用约定的违约金,则进入意定救济法律关系。《买卖合同解释》第26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 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2]

结算 合同订立 练习题 1210 答案

结算合同订立练习题 1210 答案

结算合同订立练习题 一、填空题: 1、国际贸易中使用的票据主要有汇票、本票和支票,其中以使用汇票为主。 2、汇票是无条件的支付命令;本票是无条件的支付承诺。 3、就资金流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向而言,汇付方式采用的是顺汇法,托收与信用证支付方式采用的是逆汇法。 4、信用证条件下实行严格符合的原则它要求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5、所谓发盘“内容十分确定”,《公约》规定至少包括三个要素: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货物价格。 6、还盘,法律上称为反要约,其后果是对原发盘的使原发盘失效。 7、受盘人对发盘条件的变更有实质性变更与非实质性变更之分。 8、关于接受的生效,英美法系采用投邮生效原则;大陆法系采用到达生效原则;《公约》采用到达生效原则。 二、单项选择题: 货款收付 1、背书人在汇票背面只有签名,不写被背书人,这是( D )。 A.限定性背书B.特别背书C.记名背书D.空白背书 2、信用证支付方式实际上把进口人履行的付款责任,转移给( B )。 A.出口人B.银行C.供货商D.最终用户 3、进出口业务货款结算中,M/T表示( C )。 A.电汇B.票汇C.信汇D.托收 4、经过汇出行开立的银行汇票的转移实现货款支付的汇付方式是( C )。 A.电汇B.信汇C.票汇D.银行转账 5、信用证方式下,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的银行是( A )。 A.议付银行B.通知银行C.保兑银行D.偿付银行

6、循环信用证一般在何种情况下采用( B )。A.有多个受益人B.分批均匀交货C.货物需经多次转动D.开证行资信较好 7、由开证银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向受益人偿付的信用证是( D )。 A.对开信用证B.对背信用证C.预支信用证D.备用信用证 8、银行保证书属( C ) A.商业信用B.国家信用C.银行信用D.信贷保险 9、远期付款交单条件下,进口人凭以借取货运单据并先行提货的单据是( B )。 A.保兑单据B.信托收据C.加押电报D.解付收据 10、可转让信用证须由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明确注明 ( A )。 A.可转让B.可分割C.可让渡D.可转移 11、国际贸易结算中,D/P after Sight是指(C )。A.即期付款交单B.承兑交单C.远期付款交单D.光票托收 12、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中,信用证体现了( B )。 A.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契约关系 B.开证行与 受益人之间的契约关系

《合同法》作业及答案1

合同法作业 1. C 2. B 3. D 4. A 5. C 6. A 7. D 8. B 9. C 10. B 一、单项选择题 1.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c)的协议。 A. 身份关系 B. 财产关系 C.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D. 经济关系 2.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电报(b )之日开始计算。 A. 发出之日 B. 交发 C. 收到 D. 邮戳 3.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d )时合同成立。 A. 当事人签字 B. 盖章 C. 填完 D. 当事人签字和盖章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 a)。 A. 新要约 B. 承诺 C. 对原要约的否定 D. 旧要约 5.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需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也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 c)内予以追认。 A. 三个月 B. 六个月 C. 一个月 D. 二个月

6.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在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c a)的方式作出。 A. 通知 B. 函告 C. 书面 D. 口头 7.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 d)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A. 不知道其超越权限 B. 知道其超越权限 C. 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 D.知道或其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 8.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b)的条款的效力。 A. 违约责任 B. 解决争议方法 C. 权利 D. 义务 9. 当事人应当遵循(c )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A. 自愿 B. 公平 C. 诚实信用 D. 信用 10.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a b)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A. 单方解除合同 B. 中止履行 C. 停止履行 D. 提前履行

浅析合同的变更与解除.doc

浅析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是平等民事主体为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这种协议,包括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但法律同时还规定了在一定条件下,允许的变更与解除。本文就的变更与解除、两者的异同及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简要的论述。 一、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由于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使原合同已不能履行或不应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条款进行的修改或补充。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是指合同内容和主体发生变化;从狭义上讲,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合同的变更是指狭义的合同变更,即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而合同主体的变更则称为合同转让。合同的变更应具备以下内容: 第一,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变更合同的一般条件和必要前提。因为合同是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体

现。对合同进行变更将使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任何一方均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未经对方同意而擅自变更合同,不仅不能对合同的另一方产生约束力,而且还可能构成违约。这里所讨论的合同变更,仅指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变更,不包括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变更或撤销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的法定变更。 第二,合同的变更,是指对原合同关系的内容作某些修改或补充,是对合同内容的局部调整。例如合同标的数量增减、交货时间、地点的改变,价款和结算方式的改变等等。合同的变更不应包括合同标的变更。标的是合同关系中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的实质内容。标的变更,合同的权利义务会发生根本的改变,从而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合同变更也不应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主体的变更是广义的合同变更,指的是新的主体取代原合同关系的主体,即新的债权人、债务人代替原来的债权人债务人,但是合同的内容并没有发生变化。对于这种变更,《合同法》将其规定在合同转让之中。 第三,合同的变更会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内容。由于合同的变更,当事人不能完全按原合同的内容来履行,而应按变更后的权利义务关系来履行。但这并不是说在合同变更时,必须首先消灭合同关系。事实上,合同的变更是指在保留原合同的实质内容的基础上,产生一个新的合同关系,它仅仅是在变更的范围内使原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变化,而变更之外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继续有效并应履行。所以说,合同变更只是使原合同关系相对消灭。

合同解除练习题范文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单项选择 1、按照合同,当事人下列选项中当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是() A、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次要债务 B、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次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D、当事人一方不适当履行债务 2、甲商场与生产月饼的乙公司在中秋节前签订了月饼销售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在中秋节之前应当向甲商场交付100箱月饼,甲商场货到付款。由于市场对月饼的需求量极大,乙公司生产的月饼一直供不应求,所以未对甲商场供货。中秋节过后两天,乙公司向甲商场运送了100箱月饼,并要求甲商场按照合同约定立即付款。甲商场当场表示解除合同,并拒绝签收货物与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0 A、甲商场的行为不合法,因为乙公司只是迟延履行罢了 B、甲商场的行为合法,因为其行使的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C、甲商场的行为合法,因为乙公司履行迟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D、甲商场的行为不合法,因为乙公司虽然迟延履行,但甲商场并未依法进行催告 3、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的是() A、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由甲变更为乙 B、当事人甲公司在合同订立后分立 C、老王买老张收藏的字画,合同订立后突发大火,字画被烧毁 D、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一方发现对方当事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4、甲与乙签订合同,购买乙饲养的一头怀崽的母牛,但由于山洪爆发,母牛被水冲走,那么() A只有甲享有合同解除权 B 只有乙享有合同解除权 C、甲乙均享有合同解除权 D、解除权人应当起诉,请求解除合同 5、在合同生效之后,甲公司迟迟未履行只要债务,在乙公司数次催告后,甲公司仍未履行,给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那么() A、乙公司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得解除合同 B、乙公司只能解除合同,而不得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乙公司只能在解除合同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之中任选一个 D、乙公司既可以解除合同,又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6、合同解除引起的法律效力是() A、合同溯及既往的归于消灭 B、合同面向将来继续有效 C、尚未履行的应继续履行 D、尚未履行的应停止履行 7、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解除合同。 A、可直接解除合同 B、只能通过人民法院 C、经催告后 D、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 8、下列合同解除后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的是() A、租赁合同 B、委托合同 C、买卖合同 D、服务合同 9、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 A、有溯及力B。无溯及力C、具体情况具体分析D、由法院裁决有无溯及力 10、合同解除,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A、丧失 B、不受影响 C、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D、附条件的消灭

合同解除的变更之诉与解除后的给付之诉

遇到物权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73865508.html, 合同解除的变更之诉与解除后的给付之诉 案例:2006年3月18日,李某与金海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李某购买金海公司金海公寓3栋602号房,总价款42万元;还约定李某于签订合同当日付清8元,余款34万元由其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通过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支付。合同签订后,李某依约支付了8万元,但因李某原因一直无法办理按揭贷款,其也未能筹措资金支付剩余房款。金海公司于2008年6月1日起诉李某,以李某未能依约支付剩余房款为由,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本案审理中,对李某构成违约,金海公司诉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理由成立,应予以支持,并无争议。争议在于,法院是否应判决金海公司退回李某已付购房款8万元。对此有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应当在判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判决金海公司退回李某已付购房款。依照《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的规定,合同解除的效力就是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法律后

果。当事人直接诉请解除合同,目的在于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合同解除后的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这些法律后果,都是解除合同判决中所应包含的内容,法院不应另案处理。正确的处理方法是,法院作出合同解除判决的同时,判决当事人相互返还财产,且无需以双方当事人均提出请求为条件,即合并审理直接诉请解除合同的变更之诉与合同解除后的返还财产之诉,这是彻底解决纠纷的有效方法,以避免反复诉讼。 另一种意见认为,依照《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的特定给付请求,无论是否作为诉提出,都必须是在合同解除后成立。当事人仅直接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变更之诉,与以合同解除为由请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的给付之诉相比较,两者在诉的标的、诉的原因上是不同的,不能因为诉的主体一致就认为可以合并该两个诉。也就是说,直接诉请解除合同与以解除合同为由诉请返还财物相互矛盾,不可能出现在一个诉中。 笔者认为上述两种意见都有不当之处。 直接诉请解除合同的变更之诉能否与合同解除后的返还财产之 诉合并审理,应当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第一,因原告起诉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还是直接诉请合同解除而

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案例分析

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案例分析 甲于20xx年7月到A学校从事教师的工作,20xx年7月10日A学校与甲签订了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即从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甲的工作岗位为学校分配的教学岗位。合同第18条约定,甲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A学校。甲未能与A学校协商一致的,甲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甲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A学校协商一致的,甲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第31条约定,聘用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条件,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由责任人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违约金数额按受聘人每月档案工资总额乘以造成损失的月数计算。 20xx年1月12日甲向A学校提交了请调报告,主要内容为:因家庭经济状况困难,为了提高经济收入,也为了将来孩子有更好的学习环境,现请求调离。20xx年2月17日,A学校对甲的请调问题作出了书面回复,告知甲学校不同意其调动申请,其应按照合同约定立即回学校上班,继续履行聘用合同。甲自20xx年2月A学校开学后未再到学校上班,20xx年2月20日至5月18日期间A学校找其他教师代甲授课,共向代课教师支付了代课费3475元,甲的档案工资为每月672.80元。 20xx年3月2日,A学校以要求甲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赔偿学校的经济损失为由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

会裁决;(1)甲于20xx年5月8日回学校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2)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A学校3个月的本人档案工资作为违约金,共计20xx.40元;(3)甲向A学校支付代课老师费用3475元。甲因此提起诉讼认为其已经履行提前30天通知的义务,要求判令解除双方的聘用合同。 在二审法院审理期间,甲明确表示其没有办法回A学校继续工作,但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进行赔偿,其提交了于20xx年7月26日向A学校递交请求调出的请调报告和20xx年8月29日写给A学校校长的信。A学校对甲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认为与本案无关。 【审理结果】 一审判决认为,20xx年7月10日甲与A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甲就签订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主张未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据予以证明,故法院对其上述主张不予采信。上述聘用合同的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院对于合同的效力依法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20xx年1月12日,甲向A学校递交了请调报告,其请求调动的理由完全系因个人原因,A学校在此后的回复中明确表示不同意甲的调动申请,在此情况下,甲应按照聘甩全同的约定继续坚持工作,工作6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要求。现甲未经A学校的批准自20xx年2月开学之后未再到岗工作,其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聘用合同的约定,其应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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