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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2学习】义务教育法集中学习教案

【K12学习】义务教育法集中学习教案
【K12学习】义务教育法集中学习教案

义务教育法集中学习教案

《义务教育法》培训教案

一、编写原则

新:结合新的法律规定,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新的案例,新的教育思想精:讲重点、难点,讲精要避免面面俱到,避免过多的理论

实:联系实际。联系我国的实际,联系教育实际,联系教师实际,联系本地实际,联系教育法的实际。用案例说明理论,避免空洞说教。二、本书的编写脉络以教师为主线,作为一名教师应知应会的教育法律知识,包括教师的主要法律关系,包括如教师与教师维权,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教师与社会。还考到教师的主要活动,如教师资格的取得,教师的教学活动,教师的教育活动,教师的权利,教师的义务,教师的法律责任,教师的工资福利、法律救济等。

三、义务教育法解读义务教育法概况

1986年第一部义教法;日本1947年义教法;我国于20XX年修订义教法义教法的作用:

1、明确了权利和义务;

2、明确了行为标准;

3、明确了法律责任;

五保障:保障了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保障了学校办学条件;保障了教师工资;保障了教育经费;保障了管理20XX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与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比较1、形式上的变化

1986年《义务教育法》与《实施细则》共同构成 2、结构上的变化

旧法不分章节,新法分8章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生;第三章学校;第四章教师;第五章教育教学;第六章教育经费;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

同时把“学生”提到了前面,突出了以学生为本。 3、条文数量的变化:旧法18条,新法63条。 4、内容上的变化

表现为新内容、改内容、减内容新内容

①引咎辞职: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引入“问责制”

2 均衡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经费投入;师资力量不设置:重点非重点

3不得改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国有民办校中校,一校两制独立设置

4不得开除: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A素质教育;B学生可塑;C预防犯罪 5公益性: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A全局性;B全体性;C利益性;D公共性;E公平性 6实施素质教育: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7贯彻教育方针

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为人民服务;坚持教育与社会性实践相结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

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

培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委的德、智体美全

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8军人、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9法律责任

A、政府的法律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本法第六章的规定,未履行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国务院或者上级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

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

改造的;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B、学校的法律责任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县级

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C、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0学校安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县级人民政府是安全责任主

体2、改内容保障体制的改变: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旧法为国家、学校、家庭、社长予以保障,新法为国家必须予以保障。收费的改变: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新法不收学费、杂费”。管理体制的改变: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旧法“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新法“省统筹、县管理”

教育方针的改变: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三十四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旧法“德智体美劳方面全面发展”

新法“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经费的

改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

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教育经费单列学制的改变: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旧法“可根据发展状况确定实行义务教育的步骤”新法“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财政拨款标准的改变: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旧法“两个增长”新法“三个增长”“师范教育”改为“教师教育” 3、减内容

旧法第六条“学校应当推行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删掉了。

旧法第七条“义务教育可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删掉。

旧法第九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本法规定的各类学校”删掉。

三)新《义教法》的新精神1、突显了以人为本。

在学校以学生为本,以学生权利为本。有30条提到学生、儿童、少年。第二章“学生”平等:凡具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均衡发展: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2、突出了政府的责任

直接提到政府70处。问责制: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政府的保障责任 1经费保障: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

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2权利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12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21条: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第23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第17条: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3条件保障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

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六条: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4人员保障:

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5安全保障::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6待遇保障: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7办学保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

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3、突显了公益性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任何人可以控告。公益性诉讼: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学习义务教育法教案

普法教育《义务教育法》教案 目的:通过这次主题教育,使学生能够了解和知道新《义务教育法》的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过程: A. 资料查找:课前预先布置学生去查阅有关新《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资料,对它有所了解。 B.根据学生查找的资料,进行导入。 C.出示一些相关资料,内容具体如下: 1.《义务教育法》是什么时候出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2.《义务教育法》的内容:

(1)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2)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3)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4)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5)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 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体会:义务教育法培训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法培训心得体会 新《义务教育法》的培训结束了,通过三天的集中培训和暑期的自学,我们对新《义务教育法》的一些新精神、新特点、新要求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我们知法守法的意识,树立了依法维权的观念,懂得了用新《义务教育法》来时刻规范和鞭策自己,的确受益匪浅。其中有两点让我感触颇深: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理念贯穿在整部教育法之中,明确不准把学校分成重点校非重点校,不准办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这对目前人为拉大学校差距的做法是一个非常有力的法律约束,体现了教育的公平。义务教育是惠普性教育,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当享有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解决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问题,新义务教育法还详细的规定了有效的措施。这是新的《义务教育法》体现出来的一大亮点,它反映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阶段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二、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这是我国立法中第一次将“实施素质教育”写入法律的规定,以前是以教育政策的形式加以贯彻,现在是履行法律责任,依法实施素质教育加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第3条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这条规定明确了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四个方面:一是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二是要提高教育质量,三是要学生全面发展,四是要为培养合格人才奠定基础。这也是义务教育的质量标准和培养目标。

那么,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又该如何履行权利和义务呢?我想在今后的工作中,首先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守法护法,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其次,要转变教育观念,脚踏实地去研究教育教学,更好地促进学生的主体发展,将素质教育落实每一个孩子的身上,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中!

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学习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于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以主席令的形式发布,新的义务教育法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大家学习、掌握、应用新的义务教育法,我将自己整理的学习材料提供给大家,由于我本人水平有限,这些材料仅供参考。 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出台的背景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称新法)是在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称旧法)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我们从旧法的意义和价值、旧法修订的必要性、修订的过程三个方面了解新法出台的背景。 首先,旧法是1986.4.12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并于1986年7月1日起施行的,距今已有20年的历史。86年颁布的这部法律,我以为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使我国的义务教育结束了无“法”可依的历史,二是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民族素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旧法共计18条。 其次,旧法的修订。据周济部长讲,理由有六:一是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不足,(工资、危房、设施、设备) 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过重,应试教育没有得到根本的改观。(相应地,素质教育没有得到根本的落实) 三是义务教育资源分配不合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依然存在,有些地方和有些方面还有扩大的趋势。四是有些义务教育学校乱收费现象严重,学生家长经济负担沉重。五是义务教育学校时有事故发生。六是一些人利用教科书编写、出版、发行向学生家长伸手,谋取不正当利益。 据此,义务教育法有修改的必要。 再次,经过20年的建设,我国社会、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旧法存在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部分,比如,旧法第九条“国家鼓励企业------举办各级各类学校。”现在正好相反。 据此,义务教育法有修改的必要。 此外,从2004年教育部向国务院呈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送审稿)”算起,到2006年新法通过历时二年,国务院教育部、法制办等部委办、有关中央单位、地方政府、部分学校、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等单位做了大量工作,最后终于使本法通过。 二、立法精神 新法与旧一样,在立法精神上我以为是一致的,都是依照法律保障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 三、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形式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的形式颁布。(胡锦涛.2006.6.29.第52号) 四、文本解读 新法的学习,除大家细读原文外,可以从下列三个方面加以理解:本章提要、重要术语、背景资料。 (一)、文本结构 新法计八章六十三条。 这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文本,只所以说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文本,是因为它符合规范的法律文本的要求。这个规范是:总则-----分则-----罚则------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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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完整颜色英语词汇大全 一.红色类 红色 red 朱红 vermeil; vermilion; ponceau 粉红 pink; soft red; rose bloom 梅红 plum;crimson;fuchsia red 玫瑰红 rose madder; rose 桃红 peach blossom; peach; carmine rose 樱桃红 cherry; cerise 桔红 reddish orange; tangerine; jacinth; 石榴红 garnet 枣红 purplish red; jujube red; date red 莲红 lotus red 浅莲红 fuchsia pink 豉豆红 bean red 辣椒红 capsicum red 高粱红 Kaoliang red 芙蓉红 hibiscus red; poppy red; poppy 胭脂红 rogue red ; carmine; cochineal; lake 鲑鱼红 salmon

玳瑁红 hawksbill turtle red 海螺红 cadmium orange 宝石红 ruby red 玛瑙红 agate red 珊瑚红 coral 金红 bronze red 铁红 iron oxide red 铁锈红 rust red 镉红 cadmium red 铬红 chrome red 砖红 brick red 土红 laterite; reddle 郎窑红 lang-kiln red 均红 Jun-kiln red 釉底红 underglaze red 威尼斯红 Venetian red 法国红 French vermilion 茜红 alizarin red; madder red 洋红 carmine; magenta 品红 pinkish red; magenta 猩红 scarlet red; scarlet; blood red 油红 oil red

义务教育法学习教案

《义务教育法》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 借助此次宣传和讲解工作,使学生们对《义务教育法》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过程与方法: 在大致了解的基础上,使学生们明确自己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在学习《义务教育法》的同时,使学生们懂得和理解党的惠民政策光耀人心。 教学重点: 《义务教育法》的四大亮点: 1、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2、第二十八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3、第三十四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第四十二条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教学难点: 1、《义务教育法》的四大亮点; 2、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教学准备: 1、《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单。 2、PPT 课时: 一课时 教学过程 一、导入语: 同学们,大家好! 多亏党的好政策,我们今天才能坐在这明亮宽敞的教室中,无忧无虑的学习,而且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进一步涉及到了我们的学习和生活,而今天,我们所要尽的义务是只要来学校学习,仅此而已。大家说:“好不好”!今天,让我们来深入细致的了解一下《义务教育法》的内容和现实意义。 分发《义务教育法》宣传单。 二、学习《义务教育法》: 1、大致讲解《义务教育法》的概貌: a、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公布,并于2006年09月01日起实施。 b、《义务教育法》共分八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生;第三章学校;第四章教师;第五章教育教学;第六章经费保障;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 2、立法原则: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3、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义务教育法》宣 传 材 料

《义务教育法》宣传材料 新《义务教育法》讲座 盱眙县实验小学朱成为 1986年制定和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义务教育的法律~第一次把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作为关系民族素质提高和国家兴旺发达的一件大事提出来~在促进我国基础教育的普及上功不可没。 ,,年后~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出台~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备受全社会瞩目。 被称为中国教育发展新的里程碑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月,,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将于今年,月,日付诸实施。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有何新意,对未来教育发展将产生哪些影响,既关乎国家大计~又涉及社会民生~为全社会所高度关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经费、经费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章~共63条。 一、凸显免费性和强制性 免收学杂费是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一个根本性的条款~首次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免费原则~首次明确了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财政保障?的法律规定明确下来~改变过去?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模式。?财政保障?~明确了国家在义务教育基本投入上的法律责任~即所谓?托底?或?补足?的责任。由此~长期以 来困扰义务教育发展的投入严重不足问题~将有望得到根本解决。和国家取消农业税一样~义务教育免费原则的确立~是我国两千多年来教育制度乃至社会制度的一项重大转变~是由?人民教育人民办?向?义务教育政府办?的根本转变~必将对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有专家认为~义务教育就其最初的含义而言~就是一种?强迫教育?~通过国家的强制性手段迫使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伴随着义务教育强制性的必然是义务教育的免费性~这是因为如果不能解决由于经济能力的原因而上不起学的问题~则强制性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教育的强制性必然带来教育的免费性。 二、法律处处体现均衡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涉及人才培养、社会公平的问题。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从法律上提出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使所有的学生都能享受良好的、平等的教育。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因材施教~面向全体学生。这既体现了教育的公平性~又能使学生从小就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虽然没有专门就义务教育的均衡问题单写一章~义务教育向均衡化方向发展~则是在法律上首次提出的方方面面都涉及到了义务教育的均衡问题~并且有了法律保障。这个均衡化目标~既要在基本教育条件上缩短城乡差别和东西部差别~又要在同一地区满足教育公平的要求。比如~在城市里重点学校设立带来的?择校费?、赞助费等问 题~阻碍着义务教育在同一地区的均衡化发展。新法对贫困地区和农村实行基本保障和政策倾斜~在城市在基本教育条件上强调义务教育的普及性和无差别性~长期为人诟病的?择校费?、赞助费有望退出历史舞台。 此外~新法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特殊学校的学生、农村学校等都给予了更多的关注。 三、问责制有法可依

2020年K12在线市场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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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目录 公司概况:快速发展的华南K12 课培黑马 (5) 公司概况:升学+乐学两大品牌,聚焦华南K12 课外辅导 (5) 经营情况:规模增长迅速,利用率/续班率仍有提升空间 (7) 股权结构:控股股东陈启远持股38.52% (10) K12 课培行业:广东区位优势明显,龙头竞争激烈 (11) 政策方向:规范影响消化,龙头份额提升 (11) 市场规模:广东占全国11%,区位优势明显 (13) 竞争格局:双雄+五虎抢滩华南,区域龙头本地网点优势明显 (15) 竞争优势:注重服务,教研并重,激励为基 (19) 强化服务:重视课后服务,精细化服务打造品牌 (19) 教研团队:标准化体系日臻完善,教师团队稳定 (20) 激励机制:合伙人机制和校长负责制 (23) 发展规划:学习中心稳步扩张,拓展双师教学模式 (23) 加强深圳市场网点优势,扩大在大湾区的地域覆盖范围 (23) 试水新模式:双师课堂+思考乐网校 (24) 盈利预测及估值 (25) 盈利预测 (25) 估值建议 (27) 附录 (30) 图表目录 图表1:公司旗下升学+乐学两大品牌 (5) 图表2:公司课程开设分类 (5) 图表3:思考乐教育学习中心布局 (6) 图表4:思考乐教育各校区学习中心数目(单位:个) (6) 图表5:思考乐教育发展历程 (7) 图表6: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增速(左轴:亿元;右轴:%) (7) 图表7:公司归母净利润及增速(左轴:亿元;右轴:%) (7) 图表8:分业务营收占比(单位:%) (8) 图表9:分业务入读学生人次(单位:万人) (8) 图表10:常规课程和体验课程入读学生人次(单位:万人) (8) 图表11:各地学习中心利用率(单位:%) (8) 图表12:主营业务成本及薪资福利(单位:亿元) (9) 图表13:毛利润及毛利率(左轴:亿元;右轴:%) (9) 图表14:分业务毛利润及毛利率(单位:%) (9) 图表15:公司分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单位:亿元) (9) 图表16:课程单小时平均学费(单位:元/小时) (10) 图表17:思考乐教育课程均价(单位:元) (10) 图表18:体验课程转化率及续班率情况(左轴:万人;右轴:%) (10) 图表19:思考乐教育费用率及净利率(单位:%) (10) 图表20:公司股权结构 (11) 图表21:2018H2-2019H1 全国各省市发布的K12 课外规范经营相关政策 (12) 图表22:2019 年下半年发布公民同招和民办摇号政策的省市 (13)

《义务教育法》主题班会教案

学习《义务教育法》主题班会教案 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 借助此次宣传和讲解工作,使学生们对《义务教育法》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过程与方法: 在大致了解的基础上,使学生们明确自己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在学习《义务教育法》的同时,使学生们懂得和理解党的惠民政策光耀人心。 教学重点: 第二章学生 第七章法律责任 教学难点: 1.《义务教育法》的四大亮点; 2.规定的法律责任。 教学准备: PPT 教学过程: 一、导入语: 同学们,大家好! 多亏党的好政策,我们今天才能坐在这明亮宽敞的教室中,无忧无虑的学习,而且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进一步涉及到了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今天,让我们来深入细致的了解一下《义务教育法》的内容和现实意义。 二、学习《义务教育法》:

1.大致讲解《义务教育法》的概貌: a.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公布,并于2006年09月01日起实施。 b.《义务教育法》共分八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生;第三章:学校;第四章:教师;第五章:教育教学;第六章:经费保障;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 2.立法原则: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3.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3.重点学习第二章:学生 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

义务教育法主题班会教案

学习《义务教育法》主题班会 活动目标: 1、使学生知道义务教育的含义和特征,能够从国家强制性、普遍性和免费性三个方面初步分析义务教育的特征。 2、通过分析图片、文字、录像等材料,让学生知道我国为什么要实行九年义务制教育,通过联系当地义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让学生知道法律保障义务教育的普及,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通过依法施教事例的分析,帮助学生进一步认识我国法律在保障共面受教育权方面的作用,由此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联系社会上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事例,增强学生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活动过程 一、投影:丹阳经济实力在江苏处于中等偏上水平,教育发展却跃入全省先进行列。“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在丹阳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市委、市政府把教育现代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在乡镇财税体制改革后,很多乡镇坚持教育发展的目标不变,投入不减。近两年来,用于学 校基本建设和内部设施的总投入达到 2.16亿元。1997年丹阳市被评为全“双基” 教育先进县(市)、江苏省教育先进县(市)。如今在丹阳,乡镇与乡镇、学校与学校,你追我赶,不甘落后。 问:丹阳市的乡镇由过去比办企业到现在比办学校这一深刻的变化,给我们什么启示?(设计此问题的目的: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在温故中引出新内容。)给我们的启示是: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正强烈地呼唤着人才素质的现代化;而现代化的人才培训,必须领先教育的现代化。丹阳正是从本乡镇经济和社会的实际出发,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这一实际,通过教育现代化 的实施,来拉动乡镇经济现代化建设。 二、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板书) 1.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板书请同学们看投影: 材料一:原国家教委制定的《关于在九十年代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实施意见》中,确定到2000年,在占全国总人口85%左右的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5%左右,在校生达到5500万;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在校生达到1.35亿。我国是一个12亿人口的大国,各地区的情况千差万别,实现上述目标要分三步走:1996年累计在总人口 45流右地区“普九” ;1998年累计在总人口65流右地区“普九”;到2000年累计在总人口85%^右地区“普九”。 材料二:据统计,1996年全国已有52%勺人口地区“普九”,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实践入学率分别达到98.8%和82.4%;在校生分别为1.36亿人和5000 万人。提问:上述材料说明了什么?(学生回答,教师归纳)材料一:说明我国目前正在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材料二:说明1996年已经超额完成“普九”任务,“普九”工作进展顺利。 (1)义务教育的含义。 (2)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原因 (3)义务教育的特征 请同学们看投影: 材料一:1996年,辽宁丹东市第31中学的学生流失现象比较严重,多达50

K12教育行业分析报告

2017 K12教育行业分析报 告 2017年十一月

目录 1. 好未来公司概况 (3) 1.1 公司简介:K12课外培训龙头迈入千亿市值俱乐部 (3) 1.2业务简介:具备综合竞争实力,教育航母起航 (5) 1.2.1 小学奥数起家的K12课外辅导机构,上市后快速成长 (5) 1.2.2 好未来主营业务:K12教育培训业务剖析 (7) 1.3财务简析:营收增速惊人,规模增长与精细运营带动净利增长 (9) 2.高筑墙:学而思数学声名鹊起,高质量教学奠定市场地位 (14) 2.1 以北京奥数市场为突破口,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14) 2.2 全方位塑造品牌口碑,提升客户粘性 (17) 2.3后端教研塑造标准化课程与地域扩张能力 (21) 2.4竞争壁垒初显,教研开发能力塑造核心竞争力 (23) 3.缓称王:线下稳健全国性扩张,线上积极拥抱互联网 (23) 3.1 线下稳健全国性扩张,深耕一二线城市挖掘三线城市 (24) 3.1.1登录资本市场助推全国布局,由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渗透 (24) 3.1.2低价策略助推一线城市深耕,借品牌优势抢占二三线城市 (27) 3.2“学而思网校+双师课堂”,线上线下加速融合剑指全国市场 (30) 3.2.1学而思网校:率先布局在线教育,历经多年尝试效果显著 (32) 4. 深挖渠:多赛道外延布局完善产业链,全方面构筑教育生态圈 (36) 5.财务剖析:成长性显著、财务风险低、现金流状况好 (39) 5.1利润表分析:营收增长强劲,费用端稳定 (39) 5.2资产负债表分析:资金利用率有所提高,负债健康 (41) 5.3杜邦分析:基于充足现金流与强盈利能力,利用财务杠杆撬动ROE (43) 5.4现金流分析:经营性现金流充足 (43) 5.5好未来成长性分析:成长性显著 (44) 6.以史为鉴:解码好未来千亿市值登顶之路 (45) 6.1好风凭借力:选对了K12教培这一条千亿级规模赛道 (45) 6.2十年磨一剑:构建核心竞争力,抬高行业竞争壁垒 (45) 6.3敢为天下先:敢于尝试,善于调整 (46)

义务教育法教案

学习《教育法》教案

教学内容 日本发展历史经验:日本在明治维新时期,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欧美工业国,在经济比较困难的条件下,他们于1872年颁布了第一个新学制,开始普 及义务教育,近100年来,国豕的教育一直走在经济发展的前面。即使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在经济处于全面朋溃的年月,也没有忽视教育优先的冋题。如今, 日本后来居上,经济实力仅次于美国。从20世纪初到70年代,就工业生产的增长 而言,美国、意大利分别增长了14倍和17倍,而日本则超过了150倍。日本经济 的“起飞期”是在本世纪50年代末,而日本教育的“飞跃期”是却在1885~1897 年间,早于经济起飞70多年。 四、我国义务教育的涵义、特点和意义 1含义 “义务教育,是依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2、特点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国家性的特点。 3、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意义 (1)实施义务教育,是强国富民,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2)实施义务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是各类专门人才成长的奠基工程。(3)实施义务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需要,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 五、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一)义务教育的目的 目的: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 设(第一条)。 (二)义务教育的步骤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第二阶段,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三)义务教育的制度 1?年限:“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第二条) 2?义务教育的阶段和学制 阶段:“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制,由国务院教

教师法律学习材料

教师法律学习材料9月2日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 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五

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10月9日 学习内容:教师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笔记 一、我国义务教育的涵义、特点和意义 1含义 “义务教育,是依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2、特点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国家性的特点。(112页) 3、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意义 (1)实施义务教育,是强国富民,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2)实施义务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是各类专门人才成长的奠基工程。(3)实施义务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需要,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 二、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一)义务教育的目的 目的: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第一条)。 (二)义务教育的步骤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第二阶段,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三)义务教育的制度 1.年限:“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第二条) 2.义务教育的阶段和学制 阶段:“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制,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第七条) 学制:“六、三制”、“五四制”或九年一贯制。

(四)义务教育的对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第五条) 对于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第九条) 1、义务教育的保障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四条) 案例:本书119页 2.义务教育的学校设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第九条) 3.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并实行助学金制度 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第十条) 学校违规收费,教师应予抵制,不应执行。教师更不得向学生自行收费、收礼。河南省某县某镇某小学五年级班主任李某,在一年的时间内,以各种名义收取全班63名学生押金,摊派款等共计3000多元,后被全班学生诉至法院,法院依法责令其退还全部违法收费,学校也给予他行政处分,调离了岗位。 二、义务教育的法律责任 《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是受法律保障的。《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根据其性质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妨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义务教育法》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人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教育法》第18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40条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

新义务教育法宣传材料

新义务教育法的四大变化 变化一: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国家行为和各级政府的责任。新义务教育法明确,实施义务教育主要是政府的职责:国务院领导,省级政府统筹规划,县级政府为主管理。今明两年,免费义务教育将惠及全国农村所有的孩子,中央财政已经为此作了充分的准备。 变化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实施素质教育。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还提出改革评价与考试制度,要求学校应把德育放在首位,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等。 变化三:教育均衡发展观念贯穿始终,以学生为本,促进教育公平。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提出“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此外,还明确要求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 变化四:对教师地位、权利、义务与要求的规定更加明确。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新义务教育法有七大亮点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表决通过。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接受记者专访,详细解读了修改义务教育法的原因及新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新法)的七大亮点。 新义务教育法有七大亮点 第一,新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这是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 ▲ 不送适龄孩子入学属违法 近几年,一些地方陆续出现像母堂、国学堂等全日制私塾、学堂等,部分家长将孩子送入私塾,代替小学教育。在我国,送孩子入学是接受义务教育的唯一方式,家长不送适龄孩子入学属于违法。另外,学校不得针对学生入学举办各类测试、考核等,不得开除学生。 ▲ 不得划分重点班重点校 新义务教育法更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法律规定,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不能动不动就开除学生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只能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但是不得开除。如果违反规定开除学生,将依法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不能向学生推销商品 法律规定,如果学校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谋取利益,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将依法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我国K12课外辅导培训行业研究

我国K12课外辅导培训行业研究 1、行业基本情况 K12指从小学到高中的12年,中小学生教育阶段是指从小学至高中这一年龄 阶段的基础教育。由于我国优质教育资源有限,升学竞争激烈的局面长期存在。 本公司聚焦中高考教育培训,以全封闭补习、课外培训的模式,辅以配套教学软件产品,为初、高中学生提供服务。 (1)K12课外辅导培训行业概况 1)教育行业整体状况 ①整体市场规模仍保持高速增长 随着人口结构调整、二胎政策及大范围消费升级,教育支出在中国家庭消费支出中,占比逐年加大,教育市场整体发展态势依然强劲。德勤《中国教育行业 发展报告2018》指出,中国教育产业持续受到来自政策、消费者及资本层面的 高度重视,无论从整体行业规模还是市场活跃度来看,皆处于不断扩张阶段;预计至2020年,民办教育总体规模达到 3.36万亿元,至2025年,这一数字将接近5万亿元,预计实现10.8%的年均复合增长率。此外,基于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稀

缺和现行招生考试制度的要求,学生和家长仍然高度重视升学结果。作为学校教育的有效补充,K12课外培训是教育领域中需求最强劲的细分领域之一,据 Frost&Sullivan报告,预计到2020年市场规模超过6,000亿元,未来三年复合增长率预计达10.56%。 我国K12课外培训市场(亿元) 来源:Frost&Sullivan ②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格局依然高度分散 不同区域的教育特色、师资水平和教材的差异,使得K12校外培训市场的竞争格局高度分散,行业巨头总计占有市场份额约为6%。按营收指标看,目前K12

校外培训机构分为三大梯队,第一梯队为新东方、好未来双巨头;第二梯队为学大教育、精锐教育等全国性品牌;第三梯队为区域龙头企业,如卓越教育、高思 教育等。但整体来看,三四线城市领头羊及收入在百万元以下的小微机构占有大 部分市场份额,数量庞大、分布广泛。从竞争态势看,竞争格局趋于稳定,知名 教育品牌的校区扩张趋势减缓,大型机构通过课程和产品推广、双师课堂等模式向三四线城市覆盖。 2018年行业整体监管趋严,尚未形成规模、经营不规范的小微机构将被逐 出市场,行业将出现新一轮的大面积整合,市场集中度有望快速提升。 2010—2018年中国教育培训行业机构数量变化(单位:万家)

义务教育法学习简报

曙光二小2017年秋季学期教师继续教育 2017年秋第一期 曙光二小师训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18日 根据曙光镇教育管理中心安排,我校决定从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开展继续教育学习教育活动。从学校发展的战略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师的社会形象,建设一支能够担当起教书育人重任的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促进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争创人民满意的学校。 本次学教活动坚持以《教师法》、《教育法》及相关政策法规为准绳,以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创建优秀教师队伍为重点,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师德师风带动校风学风,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从而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活动具体内容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坚持学习培训制度,做到师德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把 职业道德教育与组织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教育,使爱岗敬业、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的师德风尚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 二、着力行风建设,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针对社会反

映强烈的乱收费、乱补课、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规范要求的现象问题进行全面整治,敲响警钟,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无私奉献意识,开展争当“师德模范”活动。经常开展以教师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树师德形象,做师德标兵”、“创文明单位,当文明教师”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以德修身,以德治教,以德育人。 四、坚持家校联系制度,关爱学生健康成长。每位教师必须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家访,并作好家访记载。学校将家访情况纳入教育教学常规检查内容之一。 五、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确保师德建设常抓不懈。把师德建设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内容落实。建立健全师德考核制度,把职业道德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社会对师德建设的监督力度,积极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师德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学习过程。一是学校召开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二是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文件,每位教职工要作好学习笔记,同时学校要组织教职工对学习内容进行测试;针对此次学习,出简报一期。

感受生活中的法律学习材料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 两导两练高效学案 一我们的守护者 1 感受生活中的法律 第一课时 个国家最严肃、最重要的规则。它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是我们处事的基本依据。作为一名小学生,你的哪些活动要受法律的约束,也会受法律的保护? 一、智慧岛 规矩对于社会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存在。我们现在之所以能和谐的在社会中生活,是因为国家有法制,之所以能幸福的在学校中学习,是因为学校有规章制度。正是因为有这些规章制度的存在,才能使我们更加安全、平稳、和谐的生活。将下面的规则进行分类。

二、实践岛 寒假过去又开学了,初一( 3)班郭老师在学生报到注册的时候,又强调了发型问题。说实在话,"穿衣戴帽,各有一好",留什么样的发型本来是小得不能再小的事了,可现在许多学校又都把它当做一件不小的事来抓,其原因是指挥中学生留什么发型的不是教委,不是学校,而是歌星、影星、球星,学生以他们的形象来定位,结果生源不择优校的学生常给人"街道痞子"、"胡同串子"的感觉,郭老师强调发型问题是有原因的。三天过去了,班里的男生苏某还是留着长长的中分。一天中午放学后,郭老师把他叫到办公室。教师问:"老师给全班同学提的发型要求你知道吗?这也是全校统一的要求,你知道吗?""知道。"学生低声回答。"知道?知道为什么还不动?"声调里老师带着几分气。"我家里不让理,我也没办法。"学生理直气壮。就这样,师生对话的火药味越来越浓。最后,老师拉开抽屉顺手拿出一把剪子,嘴里说着那我替你理吧,话到手到,苏某中间的一绺头发已剪下来了。苏某一边护着,一边说:"得,得,我自己去理,行了吧。"说完跑出了办公室。

(完整word版)义务教育法教案

义务教育法教案 一、我国义务教育的涵义、特点和意义 1含义 “义务教育,是依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2、特点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国家性的特点。(112页) 3、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意义 (1)实施义务教育,是强国富民,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2)实施义务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是各类专门人才成长的奠基工程。(3)实施义务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需要,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 二、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一)义务教育的目的 目的: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第一条)。 (二)义务教育的步骤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第二阶段,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三)义务教育的制度 1.年限:“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第二条) 2.义务教育的阶段和学制 阶段:“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制,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第七条) 学制:“六、三制”、“五四制”或九年一贯制。

(四)义务教育的对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第五条) 对于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第九条) 1、义务教育的保障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四条) 2.义务教育的学校设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第九条) 3.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并实行助学金制度 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第十条) 学校违规收费,教师应予抵制,不应执行。教师更不得向学生自行收费、收礼。河南省某县某镇某小学五年级班主任李某,在一年的时间内,以各种名义收取全班63名学生押金,摊派款等共计3000多元,后被全班学生诉至法院,法院依法责令其退还全部违法收费,学校也给予他行政处分,调离了岗位。 三、义务教育的法律责任 《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是受法律保障的。《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根据其性质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妨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义务教育法》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人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教育法》第18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40条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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