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水口料。
简单的产品中可加25%,复杂结构的白色产品加15%的水口料。
7. 水口料的添加要视产品的功能、作用、受力情况及外观要求而定。
8. 添加水口料的比例超过40%时,必须交样板给品管部测试强度和功能,并检查颜色是否一致。
9. 可以添加水口料的产品,在啤货过程中(开始一个班生产的产品用全原料外),所加入的水口料用量应均匀一致,避免添加的水口料量忽多忽少,影响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10. 严禁随意添加水口料或更改水口料比例。
11. 改变水口料添加的比例时,必须经过工程部门批准,品管部确认。
12. 已被污染(含有其它颜色、原料 或黑点、油污)的水口料严禁加入浅色料
批准:
水口料添加比例的规定
1.透明产品之水口料不可回用(只能做为它用)。
2.结构简单(无扣脚、无螺丝柱)的内装件可用全水口料啤。
3.结构较复杂且需受力的内装件,可加30%左右的水口料(需检测其强度)。
4.外观要求较高、结构复杂的产品,最好不加水口料,最多可考虑加25%以内 5.外观要求一般,结构较简单且非受力的产品,可加50%左右的水口料。
6.白色产品要视水口料干净情况来添加(最好不加),无黑点的水口料在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