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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 维护中职学生合法权利

依法治校 维护中职学生合法权利
依法治校 维护中职学生合法权利

依法治校维护中职学生合法权利

【摘要】学校受国家委托行使教育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与中职学生发生各种社会关系。中职学生作为行政相对人在学校管理关系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主体,既是受教育者又是未成年人,与学生、学校、教师在平等基础上发生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学校和学生是基于教育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的关系,教育、管理和保护构成这一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

【关键词】学生权利中职学生依法治校

一、中职学生依法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1、中职学生的权利。学生作为公民及民事主体,具有国家公民的基本权利、具有与学校约定的相应权利。学生权利的内容包括:学生人身权利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名誉荣誉权等;学生受教育权利;学生财产权利;学生的政治权利以及权利受到侵害后的救济权利等。中职学生作为学生中群体中的组成部分,由于其年龄结构和教育体系的特点,除依法享受法律赋予学生的权利,还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侵犯中职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2、中职学生的义务。法律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其最主要的精神是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因此中职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在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主要包括: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二、维护中职学生合法权利的重要性

1、中职学校与中职学生的关系。

学校受国家委托行使教育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与中职学生发生各种社会关系。中职学生作为行政相对人在学校管理关系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主体,既是受教育者又是未成年人,与学生、学校、教师在平等基础上发生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学校和学生是基于教育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的关系,教育、管理和保护构成这一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在教学管理过程中表现出:学校与学生之间通常处于命令与服从的不平等地位;学校与学生的权利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双方不能自定义务;对学校的权利也是其义务,不能转让也不能放弃;行使不当可能会侵犯受教育权,并可能承担其他民事侵权责任;行政关系与民事关系不易定性。所以在教育管理中,有意或无意侵害中职学生合法权利的现象还时常发生,使学生的身心受到损害。

2、中职学生合法权利维护现状

中职学生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是中考的失败者,青少年中的弱势群体。他们思想、文化素质较低、心理脆弱、行为习惯差,加之现行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管理观念传统陈旧、学生维权意识不够明显、各种救济途径不够明确、中职学校管理制度的缺陷、部分教师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导致中职学生在保障合法权利上仍处于弱势地位,体罚侮辱学生的现象、校园伤害事故、学生因考试作弊或谈恋爱等问题而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在顶岗实习中,由于中职校、中职生、企业三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造成中职生合法权利受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加强中职学生维权工作,对中职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职教育的法律制度,意义重大。

三、增强法制观念,依法治校,维护中职学生合法权利

1、依法治校,提高教育管理者的法律素质。

中职教育是我国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教育体制的一个重要环节。中职学生处于社会化的重要阶段,其核心任务是获得最主要的社会资格与能力。在这一过程中,处于被教育管理的主题地位,无论是身心的发展、社会道德规范与意识的养成,还是知识与技能的获得,都需要学校、教师的关心、支持和爱护。

首先,必须进一步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使学校管理做到有法可依,遵循法律优先和法治统一原则。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政诉讼案后,“学校依照国家的授权,有权制定校规、校纪,并有权对在校学生进行教学管理和违纪处理,但是制定的校规、校纪和据此进行的教学管理和违纪处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必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一原则已被我国的司法实践所确认。

其次,在教育、管理的过程中为从根本上遏止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现象的发生和蔓延,必须对教育管理者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教育管理者对学生权利保障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组织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师法》等与学生权利保障相关的法律知识,使教育管理者明确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学生所享有的权利,学校应承担的责任。从而自觉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在管理过程中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尊重学生合法权利。

2、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机制

加强学校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高度重视教育法律法规的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建立和完善有关教育调解、申诉和仲裁制度,对学校内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还可以组织教师和学生专题讨论,使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观念深入人心,严肃处理侵害中职学生权利的行为,使各种监督手段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有效保护中职学生的合法权利。

3、加强法制宣传,培养学生的维权意识

为使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学校和家庭应该培养他们的维权意识,使他们清楚自己所应享有的权利以及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时应采取的保护措施,这对遏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和蔓延是非常必要的。学校通过上法制课、模拟法庭、侵权案例大讨论、校园网、黑板报对学生的维权意识进行教育。还可以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向家长宣传教育法律法规,让每一位家长都知道学生在校应享有的法律权利,使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三者有机结合,共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只有学生权利意识的不断觉醒,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不断提高,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才能被有效遏止。

4、权利维护中职学生顶岗实习阶段合法权利

顶岗实习过程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提升自身能力、适用工作、熟悉社会的重要过程。实习过程中必须保障中职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规定,严肃认真地组织好学生实习工作,包括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及家长应当签订三方实习协议;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劳动,不得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场所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劳动;除了烹饪专业学生外,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到洗浴中心和夜总会、歌厅等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夜班实习。实习期间学生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实习一般应当安排学生在校期间最后1年进行,总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在学生实习期间,学校应当及时和实习单位及家长联系,使家长能够充分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等。

总之,学校虽然不是学生的监护人,但是学校对于中职学生具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因此学校必须切实维护中职学生的合法权利,保证学校能够按照教育本身的规律做好教育工作,履行管理保护职责,保障学生在文明、安全、和谐的环境里愉快的学习和生活。

【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9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教育法》1992年1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9月1日

[4]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2007年6月26

[5]董婉莹.论中小学生的法律保护机制[D].辽宁师范大学,2004.

[6]赵讯蔷.中职学校学生维权问题探析[D].华中师范大学,2007.

[7]中职学生校园失范行为现状调查与分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0年18期

依法治校

依法治校—建设和谐校园的必然要求 惠阳区淡水第二小学杨妙文 依法治校,是指依照法律对学校各项事务进行管理。依法治校,就是要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新格局。在建设和谐校园的过程中,依法治校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价值。 依法治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必然要求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核心。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必定是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校园。离开这一基本前提,即使校园其他方面呈现“和谐”状态,也不是真正的和谐校园。《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教育方针内容的表述,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六大关于教育方针的论述增加了“为人民服务”、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和“美”育的内容,进一步丰富了教育方针的内涵。教育方针体现了我国教育的性质,指明了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是落实党和国家对学校和所有教育工作者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内在需要。 依法治校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学位条例》、《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

促进法》等法律和一系列教育法规、规章。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总体上已经覆盖了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对教育方针、政策以及与之配套的各项具体工作原则、制度作出了规定。认真执行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按照其规定管理学校各项事务,就能从根本上确保正 确的办学方向,使教育方针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 依法治校:保障师生民主权利的必然要求 充分保障师生民主权利,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是建设和谐校园的 关键,也是学校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教育民主和学术自由是现代校园的基本特征。只有在充分保障师生民主权利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教育民主和校园的和谐。《教育法》第三十条第3款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教师法》第七条第5款规定: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我国《宪法》将受教育权利规定为公民的宪法权利,这是国家对受教育者的郑重承诺,意味着学校的一切 活动都应当以维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为前提。为了保障师生的民主权利,学校必须制定章程,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构建校内治理结构与管理体制,明晰和理顺校内各种关系,确立适应学校改革与发展需要的运行 机制,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发挥其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实行校务公开,建立校内监督约束机制。所有这一切,必须严格依法进

学生申诉制度及申诉规程

商丘市第十六中学 学生申诉制度及申诉规程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申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河南省学生申诉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人、被申诉人 1、校内学生申诉的申诉人是学校在籍在册的学生。 2、校内学生申诉的被申诉人是学校或教师。 二、申诉范围 1、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不服,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2、学生认为学校或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三、受理机构 学校法制办公室负责办理学生申诉事项。 四、申诉规程

校内学生申诉,应当遵循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诉的提出。学生在接到学校处理或处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办公室提出(学校法制办作为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申诉书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申诉理由及相关证据等。 2、申诉的受理。学校法制办接到学生申诉后进行登记,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不予受理的学生申诉,应当制作《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并送达申诉人。 3、申诉的审查。(1)听取申诉人陈述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制作笔录;(2)听取原处理机构负责人员就有关问题做出的说明并制作笔录;(3)调查有关证人并制作笔录;(4)查询、分析依据,收集有关证据;(5)认为有必要或根据申诉人请求,召开听证会,制作会议记录和纪要;(6)召开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做出决议,制作会议记录和纪要。 4、做出复查结论。学校法制办自接到学生申诉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决定,制作《学生申诉复查决定书》,报主管校领导审批,以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名义回复申诉人,并告知学生如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有管辖权的教育行政部门提起书面申诉。申诉复查结论做出改变原处理、处分决定的,需以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名义提请学校重新研究并以学校名义做出决定。 5、送达。学校法制办将《学生申诉复查决定书》通过学生签收、挂

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教工作方针,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落实依法治校的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我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工作进程,结合学校当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依法治校、依法育人工作,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的水平,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目标与原则 (一)目标 努力增强教师与学生的法制观念,逐步形成民主管理的氛围和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在管理方法上,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依靠法制手段管理转变,使依法治校、依法育人的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二)原则 推进依法治校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二是坚持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加快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坚持法制教育与民主法制建设相结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工作任务 (一)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坚持用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武装全校教职工,充分发挥我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巩固和发扬我校在开展依法治校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法律培训制度,按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突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在校级领导干部中进行党内和行政法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校级领导干部的行政法规意识,在决策、执行和领导各项工作中,自觉遵守党内和行政法规,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营造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环境。

怎样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现实社会中,学生相对于学校和教师而言,处在弱势地位。他们是因为年龄和相关的生理因素、自主能力,以及在学校中所处的地位而成为相对弱势群体。6-24 岁的儿童和青少年是个体生理、心理发育的重要时期,尚有一定的依赖性而没有完全独立,是正在发育成长过程中的年轻人。他们正处于社会化的重要阶段,其核心任务是获得最主要的社会资格与能力。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身心的发展、社会道德规范与意识的养成,还是知识与技能的获得,都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支持,需要给予特殊的关心照顾、社会保护和福利服务。鉴于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发展水平,以及他们在学校教育中所处的地位,无论在何种状况下,是否能得到家庭、学校与社会的关爱和支持,他们需要特殊的保护。1.提高教育管理者及教师的法律素质为从根本上遏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和蔓延,必须对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通过学法知法,提高教师对学生权益保障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使教师明确学生所享有的权利,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学校应承担的责任。从而自觉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在管理工作中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权利。教师资格考试应增加教育法规方面的内容。组织在职教师系统学习与学生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知识。 2.树立民主的师生观 教师的潜意识中,“师道尊严”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等传统的师生观还根深蒂固。在学校的教学和管理中,教师往往居高临下,具有绝对权威,其尊严神圣不可侵犯,学生只能尊重和服从。在这种思想观念的支配下,教育者很难把受教育者当作平等主体加以对待,在学生管理中也就容易出现“家长” 式作风,教师对学生什么都管,进而造成对学生权利的忽视和侵害。当今社会是民主社会,作为当代教师,思想观念必须与时俱进,要彻底摈弃陈腐落后的师生观,树立师生平等观念,尊重学生,充分认识到在人格尊严上师生之间是平等主体,对作为容易受到伤害的弱势群体的学生,应给予加倍的呵护,认真保护他们的合法权 、 益。 3.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使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学校和家庭应该培养他们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他们清楚自己所应享有的权利以及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时应采取的保护措施,这对遏止 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和蔓延是非常必要的。当今是日益“走向权利的时代”,只有

学生申诉制度

潮南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生申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关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树立学生法律意识,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教育方针政策得以全面落实,尊重学生在学校的主体地位,从而保证学生更加健康成长,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和教育现代化的进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人、被申诉人 1、申诉人: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2、被申诉人: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 二、申诉范围 1 、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的,对教师批评不服,包括学籍、考试、校规等方面。 2 、学生对学校侵犯其合法财产权利的,如乱办班、乱收费、乱摊派、强迫其购买教辅资料等。 3 、学生名誉权、受教育权、人身权及人格尊严受到侵犯。 4 、学生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知识产权的,如剽窃学生的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或其他科技成果权,学校强行将学生的知识产权收归学校等。 5、对教师家访方式和家访内容有意见。 6、教师有体罚、变相体罚行为。

7、教师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8、家庭虐待和社会歧视。 三、受理机构 1、学校建立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行政办、学生处、教务处等组织委派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是学校处理校内学生申诉的组织机构。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2、学校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学生书面申诉。 四、申诉方式 1、口头申诉:口头申诉主要在学生处。 2、书面申诉:学校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或校长信箱。 五、申诉程序 1、申请。口头申请或书面申请。口头申请由学生处负责记录受理。书面提出申请时,应当写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的,应写明代理人的有关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要求;申述理由;提出申诉时间;其他相关情况。 2、审查受理。 学校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学生申诉后,应当在2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 3、调查取证。

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强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本上要靠法制、制度保障。这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时期,指导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方针。加强学校教育法制建设,全面实施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使教育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是形势的需要,也是新时期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使命。 一、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为指导,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为基本方针,将学校管理和工作全面纳入法制的轨道。 二、工作目标通过学校法制建设工作的实施,基本形成与学校改革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内容比较完备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法制工作机制,保障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具有较高素质的法制工作和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教师队伍。 三、重点工作 1、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条线负责人、工会、少先队等有关人员组成的学校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定期研究,及时解决本校法制工作的重

要问题。 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不断修订、完善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制订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做好依法治校工作总结。 2、加强法制教育宣传,抓好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学校工作顺利开展首先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x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和法规。其次是组织教师经常学习学校制定的《学校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和一系列考评、考核细则。最后要做好检查、考核、评比工作,使每一位教师都要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工作、学习、生活,不断提高自己依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一个法制意识强、工作热情高、具有创新精神的教师群体。 3、全面推进用人制度改革。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把好学历关,把好资格关,把好考核关,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评聘分开。实行教师竞聘上岗制度。根据上级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职员工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资格准入、岗位设置、公开竞聘、合同签订、安置分流以及聘期管理等工作,逐步形成竞争激励机制。实行人员流动制度。引导和协助落聘人员转岗就业,促进教师有序、规范、合理流动。 4、建立民主监督机制。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坚持教职

小学依法治校规划及实施方案

小学依法治校规划及实施方案 一、目标: 增强学校管理者和全体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高效监督的水平,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关系、新情况和新问题,维护校园稳定,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法律文书依据 1、《教育法》。 2、《义务教育法》。 3、《教师法》。 4、《未成年人保护法》。 5、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三、建立组织,明确职责 为提高我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高效监督的水平,维护校园稳定,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实施,决定建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四、各组工作职责 1、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党政协同,会同学校工会共同讨论制定,教代会通过,报教育局审定后执行,合法、公正、公开。 (2)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3)全面负责学校依法治校实施工作,每周研究工作一次。

(4)聘请学校法制副校长。 (5)宣传、落实、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法制教育工作小组。 (1)结合教育系统普法教育活动,落实计划教材、师资、课时。(2)负责社区、家庭的协调、联系,定期听取意见,保证法制教育的普及。 (3)学法用法的工作总结。 3、师生校内申诉处理小组。 (1)宣传、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受理、处理师生校内申诉案件。 (3)以书面形式宣布处理决定。 4、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小组。 (1)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安全教育工作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制度化、规范化。 (3)建立应对突发事件预案预警制度,努力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4)做好应急处理,负责向上级报告。 依法治校是当今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迫切要求,我校已经把依法治校作为办学理念,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相信,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我校的依法治校工作会搞得更好。 杜热乡牧业第二寄宿学校

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精编版

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为了加强学校法制建设,强化师生的法制意识,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均衡、协调发展,特制定如下的措施和办法。 一、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1、建立咨询制度,实施依法办学。中小学要聘请法制副校长,设立法律事务办公室,作为学校日常法律事务的管理部门。一方面代表学校处理以学校为诉讼方的诉讼事务,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另一方面负责处理学校内的非诉讼法律事务,为学校制定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出台、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提供法律咨询,提高学校依法决策的水平;参与审定学校文件、各类规章制度和各类合同、协议,提高学校依法管理的水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一是建立《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措施》,实行目标责任制,保护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治安。二是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建立师生伤害事故报告制,增强预防和处理事故的能力,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三是制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积极稳妥解决信访事宜,维护学校的稳定团结。四是制定《资金和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金和资产的使用效率,维护学校的社会声誉和经济利益。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校园。 3、依法行政,维护学校办学合法自主权。一是教育局要依据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切实维护学校的办学合法自主权。二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大力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三是建立教育行政执法制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保障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四是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申诉的案件,保证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五是建立举报制度,发现和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和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 二、实施行政、司法、社会保护,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1、依据法律法规,行政保护教师的权益。一是按《义务教育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的要求,将教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逐月按时足额拨付到教职工工资银行账户。不得拖欠、挪用教师工资;不得用实物抵扣教师工资;不得以贷款替代教师工资;不得向教师摊派推销商品。改善教师办公用房、教学设备以及照明、取暖、在校的饮食等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增加生活设施和教学设施,改进学校的后勤服务质量,为教师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二是教育局按《教师法》第25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适当提高”的要求,逐年给教师普调工资,确保教

学生申诉制度范本

学生申诉制度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请范围: 1、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受侵害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受侵害的;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生证书的权利受侵害的; 4、对学生给予的处理不服的; 5、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受侵害的。 二、受理申诉部门: 1、学校成立以李淑玲为主任、何永根书记为副主任的《学生申诉办公室》。 2、申诉须写明申诉人的自然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请诉理由、其它有关情况。 三、调查、听证办法: 1、学校申诉委员会或学生管理部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的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2、属校内申诉委员会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学生以及被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或听证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四、处理: 1、依据《教师法》第八章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B、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C、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情况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学校接到学生或监护人提出的申诉书,在30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其个人档案,作为今后考核的依据。 3、学校对第一项处分决定撤销处分的决定,都要及时报市委法制科备案。 4、受行政处分的个人如不服学校给予的处分决定,可以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教委或所属教育行政机关申诉行政复议中申诉,由市教委或其所属教育行政机关对其处理决定进行复议和裁决。

小学依法治校工作

小屯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是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职业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教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年初全省教育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法制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依法治校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民主法制建设;以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学校现有的规章制度为内容,对学校实施综合治理,坚持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增强学校教职工特别是教师和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以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为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依法治校基本原则 依法治校,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维护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的宗旨。 三、依法治校总体目标和基本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依法治校,系统地在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强化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学校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逐步将全校工作尤其是教育教学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学校管理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行政工作法制化,廉政建设制度化,监督机制完善化。为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促进全校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起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小学生权益保护制度

大桥镇牛脑驿小学学生权益保障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四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五条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年成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年成人保护工作。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及其他有关的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八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第九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十一条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第十二条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

论学校如何进行依法治校

论学校如何进行依法治校

论学校如何进行依法治校 学号:3501000281 姓名:yllyx199 工作单位:福建省闽侯洋里中学 [摘要]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正在不断地加快,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也逐步得到完善,学校的法律地位发生了变化,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受教育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出现了新的特点。理顺各主体之间的关系,解决教育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需要依法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依法保障教师、学生的权利。依法治校既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保障。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面对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学校在管理中,如何强化学校法制化管理,建立法制化的现代教育管理体制,实行依法治校,是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 [关健词]依法治校目标要求重要性如何实施 依法治校,是指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学校工作。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广大师生及群众的法制意识也随之不断增强,依法治校的呼声也日益高涨,依法治校已经成为目前学校管理的主流。然而学校如何依法治校的问题,仍然是目前学校教育管理中极为重要和敏感的问题。依法治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行政部门、社会环境等众多方面,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就学校内部的教育管理方面来探讨如何真正做到依法治校,即学校如何依法行使其权利和义务、如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和如何尊重学生的权利和义务,认识依法治校的重要性、管理目标与要求,使学校管理法制化。下面,本人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育研究所副教授申素平在《中小学校长如何依法治校》的专题讲座的学习体会,结合学校的当前情况,从三个方面谈谈本人对依法治校的看法。 一、依法治校的目标、要求及其基础 第一、明确依法治校的目标。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一个组成部分,通过依法治校应该达到以下这些目标: 1、教育行政部门法制意识逐步增强,形成依法工作的格局; 2、学校建立依法治校、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

(完整版)依法治校工作具体措施

依法治校工作具体措施 二、工作目标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学校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建立健全与国家教育法规相配套的比较完善的学校章程及相关制度,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依法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依法治校的实效性,推进校风建设,为学校跨越式发展创造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依法治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把依法治校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统一部署,全面落实。 2、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全校师生员工学习依法治校的文件,提高对依法治校的认识,增强依法治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3、利用学校所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依法治校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制度建设,依法科学管理。 1、依据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校章程。 2、建立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3、实行校长负责制,依法管理学校的人、财、物。 (2)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开展以公民道德建设为中心的道德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以公民道德建设为中心,以学生的自我教育为重点,以培养合格的社会公民为目标,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开展一系列的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

教导处、教学班要充分利用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开展社区服务、勤工俭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德育工作实效。 (3)强化法治教育,实行全方位管理。针对目前社会上青少年违法犯罪日趋低龄化、团伙化及少数学生法治观念淡薄的特点把法治教育作为德育工作的重点,认真研究青少年的成长规律,不断改进教育手段,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外部协作,通过积极构建社区教育网络,联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教育合力,营造优良教育环境,实行全方位管理。面向全体学生,实行重点帮教。 (4)健全法治副校长制度,明确法治副校长职责。定期研究和指导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开展生动活泼的法治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5)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校园安全是教育的根本保障,要把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通过板报、广播举办安全知识专题讲座等形式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特别是防火、防毒、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的教育,要教育学生具有安全防范的意识和掌握保护自身安全的知识。要绝对保证不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点教育学生认识各种非法组织的实质及对社会的危害,要远离该组织并要与其进行斗争。教育学生认识勒索是违法行为。教育学生要知法、守法,杜绝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教育学生要敢于、善于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对安全、法治、纪律工作的开展要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有趣的方式,注意针对性和实效性。 2、坚持师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提高师德水平和法治观念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打造优质教育,

怎样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怎样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田 朝 霞 项城市永丰乡闫庄小学

《怎样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 些探索: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及成因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词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 (二)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②社会闲散青少年犯

学生申诉制度

学生申诉制度的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关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规定,各个学校应该结合各校办学治校的实际,为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制定学校申诉制度。结合牛志奎老师的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课程和自己在网上查询的一些资料谈谈对学生申诉制度的程序、内容的理解! 首先作为一个制度当然有主体,包括申诉人、被申诉人 1.申诉人是学校在籍在册的学生。 2.被申诉人主要是学校所设的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和政教处及其辖下各年级组、科组等有关职能机构以及我校在职教职员工。 二.应该要有明确的申诉范围,能够让学生明确自己当自己出现哪些情况可以进行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认为学校及其有关部门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规定的学生合法权益的; 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不能对未成年人学生随意实施停学、停课行为,对接受义务教育的,也不能予以开除处分或勒令退学。否则未成年学生可以提出申诉。 3.学校或教师擅自对学生罚款,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诉,要求赔偿损失; 4.认为任何组织或个人披露了学生的个人隐私如个人信件、个人日

记、个人疾病、个人考分排名等; 5.无依据或违反有关收费标准、范围、用途和程序的要求,向学生乱收费、乱罚款和进行各种摊派活动的; 三.要有明确受理机构,能够让学生知道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应该去哪些地方和组织申诉! 1.学校设立校内学生申诉委员会,由党总支、学校办公室、工会、团委会、学生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委派代表组成,是学校处理校内学生申诉的决策机构。其成员可接受申诉人提出的书面申诉。 2.校内学生申诉委员会下设学生申诉办公室,作为学生申诉委员会的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3.申诉受理机构是学校管理机构。 四.每个制度都有程度,有了程序才能有条理。申诉制度的制定应该有简单明了的申诉程序 1.申诉。申诉人必须书面提出申诉;在书面提出申诉时,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的,应写明代理人的有关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要求;申述理由;提出申诉时间;其他相关情况。 2.审查受理。 校内学生申诉办公室在接到学生申诉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 3.调查取证。

《[学校如何进行依法治校] 学校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学校如何进行依法治校] 学校依法治校 实施方案》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加快,学校依法管理问题已经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并渐已形成共识,依法治校已经成为现代学校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原国家教育部长陈至立同志在全国教育法制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依法治校就是要在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新格局”。教育部于xx年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校长作为学校管理工作中的灵魂人物,必须具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在学校管理中充分发挥出《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作用,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都在法律的约束下进行,从而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一、学校进行依法治校的目标、要求及其基础 1.依法治校的目标 《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目标是:教育行政部门法治意识增强,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有明显提高;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渠道,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教育的公平,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

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作为基层学校,则必须达到:(1)实现学校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依法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新课程标准的全面实施,强化普法教育,促进全体师生法律素质的提高。 (2)坚持依法治校,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法制理念,提高依法自主办学水平;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教师依法执教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学生的水平。 (3)转变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管理方式,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使学校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保驾护航。 (4)建立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和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让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法制建设,促进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有效保障。 (5)通过法制课和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参加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拓宽法制教育途径,教育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合格的学生。 2.依法治校的要求 (1)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的学校章程,教育教学、学籍管理等各项制度;校规必须透明、公开;校规内容要合法,应适时修改、废止、清理。(2)严格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及其他各项权利。(3)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校务公开,推进教师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对校务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 教政法〔20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校,我部在全面总结各地依法治校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面推动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以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基础上,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各地和教育部直属高校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在依法治校实践中取得的进展,形成的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和经验,请及时报我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公室)。 教育部 2012年11月22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制定本实施纲要。 1.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级各类学校的发展环境、发展理念、发展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迫切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依法治校,是学校适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发挥法治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内在要求;是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各方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2.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紧迫性。《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通知》(教政法〔2003〕3号)发布以来,各地和学校普遍重视学校章程和制度建设,加强校长和教师法制培训,积极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探索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依法办学和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但是,与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相比,依法治校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学校对推进依法治校认识还不到位,制度不健全;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办学、违规招生、

如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如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依法保障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的,在大力倡导“以人为本”教育的今天,我们仍然看到不少忽视学生合法权益的例子,小到体罚、大到心理和人格上摧残的相关报道屡屡见诸报端。作为一名教师我觉得应从以下几方面来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1、联合政法系统,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日常管理中,要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学校要成立安全保卫组,并与当地派出所联合,有针对性地加强学校内部及周边的治安巡逻,重点加强学生上学、放学时段的巡逻,严防校内学生安全事故和各种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二是严格学校门卫和校内暂住人员的管理,防止不良分子进入校园破坏捣乱、寻衅滋事;三是加强对校园周边的饮食摊、小书摊、营业性舞厅、卡拉OK厅、电子游戏机室和“网吧”的调查,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并配合他们的检查整治,防患于未然。对校园周边容易引发治安问题的经营摊点、违章建筑、出租屋等进行重点了解汇报,净化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的环境。 2、发动学生自护,提高学生维权意识。 学校广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青少年学生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并且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通过设立维权信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把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让广大青少年学生投诉有门。另外,还积极开展自我保护教育,开设自我保护知识讲座,开展各类咨询活动等方式,通过录像观摩、模拟训练、咨询答疑,普及法律知识、青春期生理、心理卫生知识、防灾避险知识和交通安全常识,传授意外伤害自救互救技能及临界防卫实用技能,提高青少年学生自理能力和生存能力。 3、开展“身边的希望工程”活动,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再加上一些家庭遭遇的突发情况,如父母生病、离异、遭遇意外事故等造成了一部分学生难以维持正常的学习生活,急需外界救助和扶持。学生生活艰难,负担较重,连最起码的生存权利、受教育权利都难以保证。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积极倡导开展“身边的希望工程”活动。争取得到社会人士和外界人员的扶持,给贫困学生经济上的资助。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 在社会变革过程中,新的价值观念和传统观念的冲突,使原来一元化的价值体系向多元化演变,处于价值观成形期的青少年往往容易陷入迷茫。社会变革所带来的生活方式的改变,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一些副产品影响(例如社会两极分化的加剧、失业的威协、个人保障社会化等各种社会因素),都对青少年的心理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做保证,也就不可能会健康全面地成长。学校注重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通过加强宣传、设置课程,构建学校心理健康网络,建立“知心信箱”(心理咨询)形式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更多的指导。 5、形成教师依法执教观念。 (1)、教师应该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2)、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教师不得随意停学生的课。 (3)、教师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人格尊严。 6、开展主题教育,提高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实效 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含义。为此,可开展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如组织学生观看有关交通事故影片告诫青少年学生要珍惜生活,善待生命;组织“远离毒品”主题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的防毒、拒毒意识,净化校园环境,促进社会治安稳定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以“感恩教育”为主题的学生签名活动,增强学生关爱他人,感激他人的情感;通过主题班队会等活动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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