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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劳动合同签订与管理规定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在遵守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按下述原则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保证管理、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一)引进的高、中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等人才,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不约定试用期。 (二)主要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员工,应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初次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可签2~3年劳动合同期。合同期满,对经考评符合工作需要的人员,经与本人协商一致,可续订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书中劳动合同期限不得空值,应填写起止年、月、日,或注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注明完成某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书具体内容以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为准,应主要包括:(1)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书中所有需要填写约定内容,而双方没有约定或未填写内同的空白处,应用斜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签订管理程序一、目的规范劳动用工手续,建立合法劳动关系。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编制内职员工。三、职责1、公司人事行政部作为劳动关系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签订流程的制定和规范。2、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各部门职员工的劳动关系管理,促使劳动关系及时建立和延续。3、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劳动合同新签、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办理以及劳动合同档案存档管理。四、签订流程1、劳动合同应在新员工报到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者包括试用期(如无试用期则不包括),劳动合同届满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确定续签意向。1.1初签注意事项:1.1.1审查劳动者的年龄。1.1.2审查劳动者学历、资格、工作经历、个人资料的准确性,以免发生不可预测的诉讼风险。 1.1.3查验劳动者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2、劳动合同签订年限: 2.1签定三年五、劳动合同填写规范 1、甲乙双方信息;甲方信息由劳动合同签订负责人填写,乙方信息由职工本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需以身份证为准,家庭住址详细至门牌号。2、劳动期限类型; 2.1首签以固定期限形式签订。。 2.2续签从上一份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开始计算,期限同初

签。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3.1工作内容; 3.1.1 职员分管理/技术(除研发部其它部门都为管理) 3.1.2 普工生产 3.2工作地点,公司注册地址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1按合同第2种方式确定乙方休息时间。 4.2乙方的其他休息安排;依本企业规章执行。5、劳动报酬; 5.1按合同第1种方式。 5.2按员工实际薪资填写,基本工资和试用期工资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 5.3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20号。 6、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依本企业规章执行。 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5.1乙方从事所应聘岗位作业。 5.2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至少1次。 8、内容为空,划斜线。 9、签字盖章;甲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签订日期均填写为合同 开始日期,如实际签订合同日期晚于应签订日期一个月,应 填写应签订开始日期。六、资料管理1、劳动合同应动态管理,定期整理,过期或终止的劳动合同另行造册归档,长期保存。2、人事行政部不定时核查在职人员是否有劳动合同未按时签订、无续签情况。3、续签意向书应分册归档保存,续签意向书待 劳动合同续签后的一年可予以集中销毁。七、补充事项 1、 劳动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2、劳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模版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xx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用工行为,防范法律风险,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保障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管理情况,特制定《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xx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内勤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包括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 非代理制的银保、团险、电销等业务系列外勤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并结合各系列的《基本法》执行。 第三条管理主体与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本办法所述的“人力资源部”,具体指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二级机构的人事行政部。其中: (一)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全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主体。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建立并完善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2.辅导、提升各级人力资源部门的法律意识和用工技能; 3.指导并监督各级机构的劳动合同管理; 4.负责总公司员工、二级机构总经理室成员及委派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具体实施工作;

(二)分公司及下属机构人事行政部是本机构的劳动合同管理主体,主要职责如下:1.严格执行和落实公司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并对本机构及下属分支机构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性负责; 2.负责本机构人员(除上述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外)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合同管理要求 第四条定义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将会通过补充协议进行补充规定。 本办法中的劳动合同不仅包括公司标准版本的劳动合同,还包括各种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以及《保密合同》、《资产管理安全责任书》、《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信息资产安全管理责任书》、《员工承诺书》等合同附件。 非代理制的银保、团险、电销等业务系列外勤员工适用的《基本法》应作为附件写入劳动合同。 第五条合同分类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公司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六条合同签订主体

劳动合同、保险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 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1、公司与员工在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入职合同,公司高管,职能中心各部门,烟台分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分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由职能中心人资处负责签订,各子公司基层员工劳动合同由子公司人事管理人员负责签订和存档,公司督导检查。 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公司书面通知后,员工不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将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依法向员工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3、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扣押员工的任何证件,但因门店开业,上级药监部门需要员工毕业证进行登记注册时,员工应无偿提供使用。 4、公司所有员工入职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为 3 年。合同到期后,员工的直接上级要根据下属的工作表现情况,向人资处提供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建议,公司负责通知员工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员工续签的,员工应于通知后7 个工作日内续签,员工不愿意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 5、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由公司存档一份,个人一份保存到个人档案内,员工可以随时查询。 6、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按国家法律规定与员工约定试用期。 7、经与员工协商公司可根据员工胜任工作的情况或者生产经营情况的变

化,调整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区域。 8、公司依据国家和山东省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保证员工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病假等休息休假权利(具体内容详见休假管理制度)。 9、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员工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公司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公司与员工约定服务期后,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员工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10、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其中竞业限制人员包括: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门店店长、商品处商品组、采购处、门管处、质量处、财务处所有员工。竞业限制期限为 2 年 11、除培训以及竞业限制外,公司不再与员工约定其他违约金。 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公司与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员工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除不可抗力、遇法定节假日等情况外,公司将于每月 15 日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3、公司可根据员工胜任工作的情况调整其薪酬。合同履行期间,公司按照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要求,根据公司每年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适时增加员工工资。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XX公司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2009年制度文件 实施日期:2009-X-X 批准发布: 内部文件严禁复制

XX公司

目录 第一条总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职责划分 第四条劳动合同签订的组织及管理第五条劳动合同变更 第六条劳动合同终止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调用 第八条附则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我公司各级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层级在职员工、新招收、调入及统一分配的员工(以下简称员工)均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职责划分 负责本单位的所有人员(董事、总经理除外)的劳动合同签订、存档及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及结果上报工作。 第四条劳动合同签订的组织及管理工作 1.新入职员工劳动合同签订 1.1新入职员工办理完入职相关手续后,于入职当天,由其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与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合同一式二份(高管人员一式三份),员工一份,人力资源部门一份。并在签订后1周内盖章后返还员工。对于员工签收劳动合同的签收单由人力资源部须备案保存。 1.2签订过程中,甲方当面签订甲方事项后交由乙方,所有乙方事项须由员工本人签署,他人一律不得代签。 1.3对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者,一律不予聘用。

1.4特殊人员由总经理统一组织签订合同。 1.5所有社会招聘入职的员工,须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供原公司离职证明材料,特殊情况者,可将提供日期延长至入职后5个工作日内。 2.在职员工劳动合同续签 2.1劳动合同届满前30个工作日前,拟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者,应填写《劳动合同续签申请单》并报上级签批意见。其中,基层员工由其直接上级签批,中层及以上员工由直接上级及更上一级主管领导签批。签批通过者,《劳动合同续签申请单》报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存档。 2.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提前三十日将《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经协商一致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续订书》,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2.3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再进行续签审批工作。 3.合同签订相关事宜 3.1合同签订期限 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期限均为三年。

员工劳动合同签订与管理办法

员工劳动合同签订与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满足客户评估需要,维护员工切身利益,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公司决定落实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同时为规范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制订实施本管理规定。 一、凡进入公司务工、符合用工要求的人员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应对需签订合同的员工介绍公司的优惠条件和相关情况。 三、签订的合同要规范,做到字迹清楚,内容正确、完整有效。合同一式三份,每份首页“用工单位”上要注明我公司和车间名称,姓名应与身份证姓名一致,不写错别字。 第2项有关乙方自然情况均应填写完整,合同期限根据公司要求填写,自签订之日算起,一般为一年。同时,乙方工作内容(工种)也应注明。 最后一页(签章栏)的乙方签名应由签合同员工本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并填写具体签订时间,严禁代签或作假,确保合同有效。 说明:1、只有夫妻关系的员工才能合签一份合同。 2、员工有别名,并已在工资表中体现的,均应在填写的姓名后写上别名(加括号),并盖章或按手印确认,以免产生不良问题。 四、签订合同的员工应提供有效清楚的身份证复印件1张,并粘贴在备注栏上。 五、各车间主任应对本车间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造册登记,对没送交身份证复印件的,要注明清楚,以便后面索取。 六、若有员工私自解除合同而离厂的,车间主任应在花名册上注明,并在15天内以联络单的形式,上报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汇总后报送办公室和财务部各1份,以便于冻结其工资和注销劳动合同,否则,造成应冻结工资被领取的,按公司规定追究部门主管和车间主任的责任。 七、各部门主管应督促各车间按规定做好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掌握签订数量和质量等相关情况。 八、办公室应积极配合劳动主管部门的合同验证工作,应做好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归档等工作,防止遗失。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1.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 劳动合同制管理,临时聘用员工签订《临时聘用协议》; 2.公司劳动合同及《临时聘用协议》以国家《劳动法》和地方相关法 规条例为依据,双方如有另行约定的款项,以双方约定的各项规定为准,本手册及《临时聘用协议》未提及事项均遵照上述各项法规执行。 3.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固定期限,一般为一年,岗位等级为部门经理 以上副总经理以下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特殊人才特殊岗位可采用 非固定期限。 4.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变更和解除 (1)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 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 任何经济补偿: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员工本人: 员工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5)员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支付违约金;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6)违约金计算:离职前12个月平均月收入×未履行合同年限,工作未满12个月以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我公司各级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层级在职员工、新招聘的员工(以下简称员工)均签订劳动合同。 三、部门职责 1.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存档及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等工作。 2.各部门、车间负责配合综合管理部进行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四、劳动合同管理 (一)新订 1.新入职员工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后,于入职一个月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含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2. 所有社会招聘入职的员工,须于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原公司离职证明材料,特殊情况者,可将提供日期延长至入职后5个工作日内;对于未能提供或及时提供原公司离职证明者,或与其他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3.签订过程中,甲方当面签订甲方事项后交由乙方,所有乙方事项须由员工本人签署,他人一律不得代签。 4.劳动合同新订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6个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5.对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或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条件者,一律不予聘用。 6.特殊人员由总经理统一组织签订合同。 (二)续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综合管理部或各部门、车间应提前三十日将《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经协商一致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2.首次续订期限为五年,再次续订为无固定期限,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3.因员工个人原因不再续订劳动合同者,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综合管理部。 (三)变更 因内部工作需要,导致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发生调整,或原合同内地薪酬及结构发生变化者,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四)解除、终止或中止 1.员工自愿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提出解除申请,且在完成工作交接的情况下,公司与员工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否则公司有权将其工资冻结,不予以结算。 2.员工如违反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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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 XX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批准发布: 内部文件严禁复制 XX公司 体系文件发文审批表 目录 第一条总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职责划分 第四条劳动合同签订的组织及管理第五条劳动合同变更第六条劳动合同终止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调用 第八条附则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我公司各级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层级在职员工、新招收、调入及统一分配的员工(以下简称员工)均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职责划分 负责本单位的所有人员(董事、总经理除外)的劳动合同签订、存档及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及结果上报工作。 第四条劳动合同签订的组织及管理工作 1.新入职员工劳动合同签订 1.1新入职员工办理完入职相关手续后,于入职当天,由其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与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合同一式二份(高管人员一式三份),员工一份,人力资源部门一份。并在签订后1周内盖章后返还员工。对于员工签收劳动合同的签收单由人力资源部须备案保存。 1.2签订过程中,甲方当面签订甲方事项后交由乙方,所有乙方事项须由员工本人签署,他人一律不得代签。 1.3对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者,一律不予聘用。

1.4特殊人员由总经理统一组织签订合同。 1.5所有社会招聘入职的员工,须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供原公司离职证明材料,特殊情况者,可将提供日期延长至入职后5个工作日内。 2.在职员工劳动合同续签 2.1劳动合同届满前30个工作日前,拟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者,应填写《劳动合同续签申请单》并报上级签批意见。其中,基层员工由其直接上级签批,中层及以上员工由直接上级及更上一级主管领导签批。签批通过者,《劳动合同续签申请单》报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存档。 2.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提前三十日将《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经协商一致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续订书》,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2.3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再进行续签审批工作。 3.合同签订相关事宜 3.1合同签订期限 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期限均为三年。

(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管理办法_版

(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 管理办法—版 20XX年XX月

第壹章总则 壹、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部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杈益,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美联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集团公司所有员工劳动合同均依本办法执行。 三、签订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連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壹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和员工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章职责范围 四、人力资源部 1.负责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及跟踪落实。 2.负责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劳动合同档案的管理。 3.负责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劳动合同信息的更新。 4.负责离职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离职证明的办理。 5.负责建立《劳动合同签收登记表》,要求员工于收讫劳动合同时签字确认。 五、用人部门 1 .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应监督部门员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2.各子公司及各部门负责对部门合同期内员工的考核。 3 .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对合同期满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工作评价,且于员工合同期满前2个月给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意见,且于

《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填写意见。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六、劳动合同签订 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包括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当事人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1.签订范围 1.1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具体指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 1.2不于签订范围之内的人员: 1.2.1未毕业的实习生:需提供于校证明(如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等),签订《三方协议》或《实习协议书》,暂不签订劳动合同。 1.2.2退休员工:已达退休年龄,且体检方案证实身体健康者,签订《退休返聘协议》。 2.首次签订 2.1首次签订时,新入职员工须出具和上壹家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公司方可和之签订劳动合同,若确实无法提供的,需提交和其他单位不存于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 2.2公司人力资源部于员工入职壹个月内和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续签 3.1续签审批 3.1.1每月5日前,人力资源部梳理俩个月后劳动合同到期人员名单,以邮件或纸质形式提交《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至各用人部门审批,各用人部门须于每月15日将审批结果以邮件或纸质形式反馈至人力资源部,逾期未提交审核结果的,视为用人部门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3.1.2人力资源部有权根据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向用人部门提出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建议。 3.2用人部门同意续签

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003/BWT-HR-01-2013 劳动合同签订流程 Array 2013-3-19发布 2013- - 实施

劳动合同签订流程 一、目的 规范劳动用工手续,建立合法劳动关系。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编制内职员工。 三、职责 1、公司人事行政部作为劳动关系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签订流 程的制定和规范。 2、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各部门职员工的劳动关系管理,促使劳动关系 及时建立和延续。 3、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劳动合同新签、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办理以 及劳动合同档案存档管理。 四、签订流程 1、劳动合同应在新员工报到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者 包括试用期(如无试用期则不包括),劳动合同届满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确定续签意向。 初签注意事项: 1.1.1审查劳动者的年龄。

1.1.2审查劳动者学历、资格、工作经历、个人资料的准确性,以免 发生不可预测的诉讼风险。 1.1.3查验劳动者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续签注意事项: 1.2.1公司人事行政部根据职员工合同即将到期时间,提前30日与其 确定续签意向,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见书》。 1.2.2职员工收到《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应在一周内将是否续签的 意向通知公司,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 1.2.3劳动合同双方确定续签的则续签劳动合同否则办理劳动合同终 止相关手续。 2、劳动合同签订年限: 新签(固定年限): 2.1.1车间普通员工:一年 附加不购买社保声明 2.1.2公司办公室职员:(车间组长以上)三年 2.1.3其他:按双方商定时间 续签: 2.2.1续签合同固定期限同新签合同年限。 2.2.2续签合同可综合个人与公司意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2.3续签日期从上一份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开始计算。 2.2.4不续签者,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当天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公司

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规定》(市政府1995年1号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签订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依劳动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 第五条用人单位招收(聘)、录用人员时,从用工之日起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企业办理招收(聘)录用手续时,劳动者应出示求职证或由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将《续订(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劳动者。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由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在15日内办理有关转移劳动关系手续。 第八条因工作需要,经组织决定调整工作而转移工作单位的职工,应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在新的用人单位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确定医疗期,续订劳动合同时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确定经济补偿金时,职工在原单位工作时间应计算为现单位的工作时间。 第九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及时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第三条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归口公司、所属单位两级人劳部门(一)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劳动合同的签订、审核等管理工作; (二)所属单位人劳部门负责本单位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册职工。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分为新签和续签两种,新签劳动合同是指公司招聘录用、外单位调入员工时签订的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续延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形式。 (一) 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选择任何一种形式的劳动合同。 (二)新签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三年;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公司与员工平等协商确定。 (三)公司新签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对应关系如下:

所属单位人劳部门按月清点劳动合同花名册→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员工在合同到期前20天提出书面意向(附后)→人劳部门汇总审核填写《续签劳动合同申报表》→所属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存档 第三章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四)企业主体资格消亡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与公司解除固定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员工预告解除,指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坏劳动者权益的; (六)由于公司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八)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与员工解除固定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说明〗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酒店及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作为本酒店已执行的“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及《劳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补充条款。 〖合同分类〗 第三条、本酒店员工合同分为《劳动合同》与《聘任合同》两种。合同期一律为三年。〖签订合同的范围〗 第四条、除临时工以外的所有员工,均应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凡酒店同意将档案转移到本酒店的正式员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凡档案关系无法转移或不能转移的酒店员工,经酒店同意,可签订《聘任合同》。 〖合同解除〗 第七条、辞职 员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可以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提前七天,使用期满后提前一个月),将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于约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辞退 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规定,酒店可以辞退该员工。 第九条、开除 如员工严重违纪,酒店可予以开除。 第十条、解除合同 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酒店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违约赔偿〗 第十一条、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离职)的员工,需按如下标准缴纳违约赔偿金。 在本酒店工作不满一年者,需交赔偿金三千元; 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两年者,需交纳赔偿金二千元; 在本酒店工作满两年但不满三年者,需交赔偿金一千元。 第十二条、对因严重违纪而别开出的员工,酒店将根据该员工违纪情节轻重或对酒店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酒店据实订立。 第十三条、对批准离职的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凡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的,可免于交纳赔偿金;否则,按照每迟一天罚款50元。 〖培训赔偿〗 第十四条、凡参加酒店组织的培训的员工,如欲辞职应按所接受的培训的价值交清赔偿金。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部门)还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劳动关系现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户籍、住址、档案状况、家庭婚姻状况、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在遵守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按下述原则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保证管理、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一)引进的高、中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等人才,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不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办法 1.目的: 为确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此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编制范围内,用于续劳动雇佣关系的所有员工。 3.劳动合同类型 公司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3种劳动合同类型。合同签订的类型在公司《劳动合同》的第一款中予以注明。 4.签约年限及试用期 签约年限指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合同可选择的年限。一般分为二年、三年、五年三种情况。 4.1员工第一次劳动合同签订年限为2年,续签时一般签订年限为3年。 4.2员工无意愿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续签时一般签订年限为3年。 4.3试用期包括在签约年限内,2年年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续签及二次入职没有试用期。 5.审批流程 5.1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终止、解除等相关手续,由综合部依照国家法规及公司制度统一办理。 5.2新员工入职1个月内须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附件,不签订者立即停止试用。 5.3新员工入职时,由综合部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5.4续签劳动合同人员,由综合部提前一个月将《员工劳动合同续签意见表》发放给本人填写续签意愿,再由各部门主管确认与其续签或是解约,综合部根据审批结果组织续签或解约工作。 6.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6.1劳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终止时间按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时为准。劳动合同终止且不会进行续签时综合部按照规定下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6.2公司如欲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

解除时综合部按照规定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7.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按照离职的相关手续进行审批。 8.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公司、个人各执一份。所有与劳动合同书有关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劳动合同续签意见表》

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无锡市劳动合同暂行规定》等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的精神,为了规范公司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全体员工和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劳动合同是员工和公司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2 遵循的原则 2.1 要以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为前提,以定岗定员为基础,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可行性。 2.2 要有利于增强公司活力,促进生产发展和劳动效率的提高。 2.3 要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尊重员工的选择。 2.4 既要立足现实,又要考虑发展,避免朝令夕改,保持相对稳定。 2.5 要兼顾国家、公司和个人三者的利益,不能只顾一头。 3 劳动合同的订立 3.1 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体现,凡本公司在册员工均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2 公司法定代表和党委负责人,以及专职工会主席,可以以普通劳动者的身份,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其他员工均与公司法定代表人订立劳动合同。 3.3 公司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部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从社会招收的新员工以及外省市、本市外单位调入的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4 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自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必须履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5 劳动合同生效后,在有效期内,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需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在30 日内作出答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部分条款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职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合法劳动关系。 第三条由公司返聘的人员及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签订专项劳动协议。 第四条公司编印的《劳动合同》应符合劳动法律有关规定,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与员工签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存档工作。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六条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原则。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等,本合同的变更、终止、续订、解除,违反本合同的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等内容。 第八条初次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均由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

录入C6协同办公平台,并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 第九条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员工需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障公司需保密事项的安全。 第十条司原则上与员工签订有固定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首次签订的期限为一到三年(根据岗位实际情况),期满后根据工作业绩、行为表现及双方意向决定是否续签。 第十一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适用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新聘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3个工作日内,公司与其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试用期)中约定合同期限及试用期期限,新聘用员工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具体根据公司有关招聘与录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续延 第十三条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或所依据之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变更的条款超过百分之五十时,合同须重新订立。 第十四条经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或其中一方出现劳动法规定的符合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则双方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届满不再续签的人员,按终止劳动合同处理,由双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作对方做好工作交接、保险转移等离职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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