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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中的危险废物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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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中的危险废物鉴定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1 危险废物原料的定义和认定

我国的《固体废物法》指出固体废物是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

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和物质[ 1] 。我国对废物的进口实施分类管理。分为“禁止进口的废物”、“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及“自动许可进口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三类。具体

的进口货物可以在上述三种分类目录中查询。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是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较大的一类。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我国危险废物共分为47个大类, 600 多个小类。根据危险废物有害特性, 可分为五种: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危险废物分类特性见表1[ 2]

在检验中, 必须明确危险废物的定义和认定标准。危险废物可以通过2个方式认定: (1)确认可以导致人体健康和态环境恶化的固体废物;(2)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2] 在实际认定中, 对列入《名录》的废物, 即属于危险废物, 在入《名录》内的废物, 经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定, 具有危险性的, 也属于危险废物。受研究方法, 科学技术手段等因素限制, 不可能制定出完备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 对某些尚不能鉴别其危险特性或检测出其危险成分的, 也就是不能排除其具有危险特性的, 根据国际惯例均按照危险废物处理[ 2]

2危险废物的鉴别

进口废物原料具有多样性, 一个货物本身并不一定是废物, 有可能是产品或者商品, 危险废物的进口往往是夹杂在正常货物之中。例如福州口岸曾进口一批申报品名为“铜废碎料”的废料原料, 检验时发现其中夹带大量废铅酸蓄电池, 属于《名录》中列出的废物类别。一般的固体废物能够通过物理或外观特征来进行鉴别, 在实际工作中, 可以通过四个方面来判定可疑货物是否位于《名录》内:废物所属的行业类型、废物来源的类别、废物产生的工艺特征和废物危险特性。但是对于一些产生来源和过程不清、成分复杂、介于产品、原料、副产物、废料之间的物品不经过

专门鉴别很难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因此, 在鉴定进口危险废物时, 首先要根据货物的自然属性进行判断, 再送实验室对物体进行必要的实验分析, 最后查找资料在判断进口货物的废物属性。在这个判断过程中, 必须要根据货物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理化实验, 根据实验结果进行综合研究, 得出科学结论。

3 危险废物鉴别流程实例探究

根据工作中的经验, 一般确定鉴别流程为:接受委托报检※外观和物理特征检验※样品成分和结构分析※危险特性分析一般废物或危险废物鉴别※得出鉴别结论[ 3] 。

我国的对危险废物鉴别的国家法律法规大致有:

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 年修订),2013 年6 月

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2003﹞第7 号,全国人大2003 年8 月27 日通过,2004 年7 月1 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 年6 月29 日发布,于2003 年1 月1 日实施,2012 年2 月29 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主席令﹝2008﹞第4 号,2008 年8 月29 日通过,2009 年1 月1 日起施行;

(5)《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公告第54 号,2006 年3 月29 日(2006 年6 月1 日实施);

(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 号,2009 年10 月28 日;

(7)《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08 号,2005 年5 月10 日;

(8)《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27 号;(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国务院令﹝2011﹞591 号;

(10)《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996 年6 月22 日令,1999 年10 月1 日实施;

(11)《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99 号,2001 年12 月17 日;

(12)《道路危险废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 年9 号令,2005 年8 月1 日实施;

(13)《关于实施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国家发展

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发改价格﹝2003﹞1874 号;(14)《关于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大厅,环办﹝

2006﹞34 号;

(15)《关于组织推行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7﹞60 号;(16)《关于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管理程序的通知》(2013)3 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17)《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环函﹝2010

﹞129 号),环境保护局。

2.2 鉴别标准、规范文件

(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局、国家发改委第1 号,2008 年8 月1 日施行;(2)《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 年第11 号,2006

年4 月1 号;

(3)《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范围》(HJ/T298-2007)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物鉴别(GB5085.5-2007)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

(10)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11)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手册

目录 一、危险废物名录与鉴别 (2) 术语解释 (3)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4)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表 (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38) 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法律文件 (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4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9)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62) 《上海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办法》 (64)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69) 三、危险废物包装、标识及贮存的技术规范 (78) 危险废物的包装 (79) 危险废物的标识 (79) 危险废物的贮存 (82) 四、危险废物的申报、备案程序 (86)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全面推行本市危险废物管理(转移)计划备案及转移联单属地化管理工 作的通知 (87) 上海市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申请书 (89) 转移联单(电子化)运行流程 (91) 青浦区危险废物管理(转移)计划备案规程 (92)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本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档案资料制作的通知 (95) 危险废物的管理计划 (98)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22) 危险废物的管理台账 (124) 五、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135) 六、相关联系方式 (155)

一、危险废物名录与鉴别

术语解释 1、危险废物(hazardous waste),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2、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3、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 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4、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 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5、收集,是指为运输、贮存、利用、处理和处置而将分散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的活动。 6、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7、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 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8、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9、危险废物的特性:是指腐蚀性(Corrosivity, C)、毒性(Toxicity, T)、 易燃性(Ignitability, I)、反应性(Reactivity, R)和感染性(Infectivity, In)。(附:国家危险废物名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福建省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省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鉴别工作,发挥其在环境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危险废物鉴别的范围 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属于危险废物,不需要再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可以开展危险特性鉴别: (一)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但有标注“*”的; (二)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列为疑似危险废物的或竣工环保验收要求的; (三)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危险废物日常监管中认为有必要的。 二、危险废物鉴别的程序和内容 产废单位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鉴别工作,并向环保部

门报备鉴别报告。工作的主要程序与内容为: (一)确定鉴别方案。产废单位向专业机构提供相关的原辅材料、工艺过程、被鉴别物理化特性及环评中涉及的相关内容等技术资料。专业机构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11号)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的规定,结合产废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相应的检测项目,并制定科学的鉴别方案。 (二)采样及检测。应严格依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和《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等标准及技术规范,组织开展采样及检测。检测数据应由具有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检测能力并通过检验检测资质认定(CMA)的单位出具。 (三)编制鉴别报告。专业机构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及检测结果,判定被鉴别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并编制形成鉴别报告(附件1)。 (四)鉴别报告报备 1.实行分级报备制度。产废单位应当将鉴别报告向所在地设区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省级以上环保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要求产废单位向省级环保部门报备。 2.组织专家论证。报备时需提交书面备案申请书(附件

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危险废物鉴定

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危险废物鉴定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三、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 (一)工程分析 1.基本要求 工程分析应结合建设项目主辅工程的原辅材料使用情况及生产 工艺,全面分析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环节、主要成分、理化性质及 其产生、利用和处置量。 2.属性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 别导则(试行)》,建设项目产生的物质(除主、副产品外)定义为 固体废物的,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 则》(GB5085.7)等进行属性判定。 (1)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直接判定为危险废物。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对照名录明确危险废物的类别、行业来源、代码、 名称、危险特性。 (2)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从工艺流程及产生环节、 主要成分等角度分析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选取具有相 同或相似性的样品,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6)等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 (3)环评阶段不具备开展危险特性鉴别条件的可能含有危险 组分的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明确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并要求在该类固体废物产生后开展危险特性鉴别,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中应给出详细的危险废物特性鉴别方案建议,样表见 表1。 表1危险废物特性鉴别方案样表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如需调整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扩大能力

和规模等内容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环评变更手续。 3.产生量核算方法 采用物料衡算法、类比法、实测法等相结合的方法核算建设项 目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对于生产工艺成熟的项目,应通过物料衡算法分析估算危险废 物产生量;若无法按物料衡算法估算,可采用类比法估算,但应给 出所类比项目的工程特征和产排污特征等类比条件;对于改、扩建 项目可采用实测法统计核算危险废物产生量。 4.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分析应给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环节 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以表格的形式列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 类别、形态、危险特性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样表见表2。 表2工程分析中危险废物汇总样表 在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中应标明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在厂区 布置图中应标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自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的位置。 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登记表“工业固体废物”中,标明 危险废物产生、削减和排放的数量情况。 (二)环境影响分析 1.基本要求 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从危险废物的产生、 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以及建设期、运营期、服 务期满后等全时段角度考虑,分析预测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可能造成 的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以及环境敏感保 护目标的环境影响,进而指导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的补充完善。 同时,应特别关注与项目有关的特征污染因子,开展必要的土 壤、地下水等环境背景监测,分析环境背景变化情况。 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环境影响分析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环境影响分析内容应包括: (1)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结合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主导风向、环境敏感点分布等条 件,分析危险废物贮存场选址的可行性。

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资格认定办理规程

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资格认定办理规程 一、设立依据 1、《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12号令)第17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4、《关于下放和加强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环函〔2013〕176号) 二、办理范围 全市从事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以下简称“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活动的单位。 三、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要求。 四、基本条件 1.企业应当依法成立,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资格。 — 1 —

2.符合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 3.具备与其申请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车间和场地、贮存场所、拆解处理设备及配套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污染防治设施等; 4.具有与进口废五金类废物相适应的分拣、拆解工具或机械加工设备,包装、装卸设备以及运输车辆、搬运设备、压缩打包设备、专用容器及中央监控设备、计量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设备等; 5.具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对不可利用残余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6.具有相关环境保护的专业管理人员。 7.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8.符合环境保护部“总量控制、圈区管理”的要求。 说明:“圈区管理”园区是指符合《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从事进口废五金类废物集中加工利用,且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监管部门入驻监管的园区。 五、申请材料 1.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申请表(格式文本)2.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有效— 2 —

第7章 建筑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隐患排查

第7章建筑施工危险源辨 识与隐患排查 一、单选题 【问题】1、危险因素是()。(分值:1.00) A、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者状态 B、对人造成伤亡或者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C、对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者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 D、对企业或个人造成经济损失 【答案】B 【解析】对人造成伤亡或者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称为危险因素。 【问题】2、有害因素是()。(分值:1.00) A、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者状态 B、对人造成伤亡或者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C、对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者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 D、对企业或个人造成经济损失 【答案】C 【解析】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者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称为有害因素。 【问题】3、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一般把危险源划分为()大类,即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分值:1.00) A、1 B、2 C、3 D、4 【答案】B 【解析】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一般把危险源划分为两大类,即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 【问题】4、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可以对危险源进行分类。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的是()。(分值:1.00) A、第一类危险源 B、第二类危险源 C、第三类危险源 D、第四类危险源

【答案】B 【解析】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广义上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环境不良以及管理缺陷等因素。第二类危险源决定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它出现越频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大。 【问题】5、关于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的简化公式为D=L·E·C,说法不正确的是()。(分值:1.00) A、L代表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B、E代表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C代表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D、D代表危险性总分位 【答案】C 【解析】C代表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问题】6、1EC法进行危险源评价时,D值为12分的危险是()。(分值:1.00) A、可容许风险 B、显著风险 C、重大危险 D、及其危险 【答案】A 【解析】教材P102页表7-4危险等级划分 【问题】7、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分值:1.00) A、采取的应急措施 B、减小损失 C、保护生命 D、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答案】A 【解析】《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职的应急措施。 【问题】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备案。(分值:1.00) A、公安部门 B、危险源管理部门 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D、劳动部门 【答案】C 【解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样表)

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 XXX有限公司(章) 单位地址广东省中山市XXX 邮编 528XXX 联系人XXX电话X 法人代表XXX申请日期XX年XX月XX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制

一、单位及项目情况 二、地表水及地下水功能和监测本底 三、周围1公里范围内居民及周边土地使用情况,其平面布置如何,绘出平面布置图。平面布置图应绘出:1、设施法定边界;2、现有的及拟建设的进货和出货装置的地点;3、各个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主体设施,办公室和厂房位置。 四、厂房面积:(单位:m2)

五、设施所在地的地质结构 七、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事故应急计划和措施 1、运输工具和运输人员情况(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事故应急计划主要措施 八、危险废物处理工艺 1、处理工艺流程 4、处理过程中防止二次污染的主要措施 九、危险废物处置工艺

1、处置工艺流程 4、处置过程中防止二次污染的主要措施

填表说明 1、申请领取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认真如实填写此“申请表”,不得以“无”、“具有某种能力”等系统语言填写;如不填写或无法填写,应详细说明理由。 2、“申请表”中如填写不下另加页并附说明。 3、“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填表说明: 项目(设施)建设日期:填写项目立项批复那一天,若未立项且未做可研,填写环评批复那一天。 项目(设施)运行日期:填写项目(设施)建成运行第一天。 危险废物经营服务范围和经营方式:填写经营危险废物服务地域及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和名称。 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处理、处置。 收集,是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将分散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的活动。 贮存,是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进行危险废物处置前,将其放置在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场所或设施中,以及为了将分散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在自备的临时设施或者场所每批放置重量超过5000千克或者放置时间超过90个工作日的活动。贮存包括露天堆存、仓存、打包、散装、桶装等。 处理,是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对危险废物中有用物质进行回收的活动。 处置,是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将危险废物焚烧、煅烧、熔融、烧结、裂解、中和、消毒、蒸馏、萃取、沉淀、过滤、拆解以及用其他改变危险废物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危险废物数量、缩小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者将危险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动。 地表水及地下水功能和监测本底:填写环评有关数据,利用企业未做监测的可不填。 拟接受的危险废物特性分析和描述:“编号”指危险废物名录中的类别编号。 危险废物名称: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应表填写。 危险特性:指危险废物的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反应性、传染性等。 废物来源:指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或提供危险废物的单位,说明单位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和邮编。 鉴别标准与方法:填写标准号和鉴别方法。 设施所在地的地质结构:安全填埋和焚烧设施应填写地质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其他可不填。 运输工具和运输人员情况:运输车、船等工具要说明是否达到有关规定要求,运输人员要说明现场运输司机和搬运人员培训和持证情况。 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事故应急计划主要措施:包括事故防范设施名称、数量和指挥系统人员的组成及主要的应急救援计划等。 利用工艺流程:绘制流程图并附说明。利用过程中防止二次污染的主要措施:先说明二次污染物的名称,污染物的产生量及浓度等,再说明对可能产生废水、废气和废渣所采取的防范设施和制度保障措施。 处置工艺流程:绘制流程图并附说明。处置过程中防止二次污染的主要措施:对二次污染物产生情况进行分析,再说明对可能产生废水、废气和废渣所采取的防范设施和制度保障措施。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GB5085.1-2007 危险废物鉴定及检验中心(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事业部---高工--189--3394-634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但不适用于排入水体的废水的鉴别。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中国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由国务院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于2005年组建。下设危险废物鉴定实验室、二恶英实验室,化学与药学分析室,材料与形貌分析室,环境与能源分析室,生物与药学分析室。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组成部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技术指标,危险特性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须依法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由以下7个标准组成: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组成部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技术指标,危险特性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须依法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由以下7个标准组成: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危险废物鉴定-危险特性鉴定

危险废物鉴别方案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一、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11号)的规定,对被鉴别物的固体废物属性进行判别。经判别,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被鉴别物亦不属于危险废物;经判别属于固体废物的,需作进一步鉴别。 二、危险废物属性初筛 1.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判断。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经对照《名录》,被鉴别物列入《名录》且属于无“*”号标注的,则属于危险废物;被鉴别物列入《名录》且属于有“*”号标注的,初步认为无危险特征可能的,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确认;应按照鉴别标准进行鉴别。 2.依据GB5085.1-GB5085.6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 3.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无法鉴别,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 三、危险废物检测项目确定的依据 1.固体废物特性鉴别的检测项目应依据固体废物的产生源特性确定。根据固体废物的产生过程可以确定不存在的特性项目或者不存在、不产生的毒性物质,不进行检测。固体废物特性鉴别使用GB5085规定的相应方法和指标限值。 2.无法确认固体废物是否存在GB5085规定的危险特性或毒性物质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测。 (1)反应性、易燃性、腐蚀性检测; (2)浸出毒性中无机物质项目的检测; (3)浸出毒性中有机物质项目的检测; (4)毒性物质含量鉴别项目中无机物质项目的检测; (5)毒性物质含量鉴别项目中有机物质项目的检测; (6)急性毒性鉴别项目的检测。

山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有关规定

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有关规定 一、受理围 (一)《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二)《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所有危险废物。 (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四)《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 (一)《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申请单位具有多处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应就各处设施分别填报《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分别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三同时”验收报告。 (三)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注册资本金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申请单位,复印件留存)。

(四)属危险化学品的,应提供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申请单位,复印件留存)。 (五)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方案、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 (六)具有相应监测资质部门的危险废物主要成分的监测报告。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在生产一个月后,将生产中产生的“三废”的监测结果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之后每半年上报一次监测结果。 (七)企业部环境保护、安全管理制度有关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申请单位,复印件留存)。 (八)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应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报告、工商变更登记文件和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应说明变更理由和需要变更的具体事项,并抄送经营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三、申报程序 (一)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申请文件。

危险废物鉴定流程-危险废物鉴定

危险废物鉴别流程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一、鉴定相关机构与职责 (一)委托方。是指向鉴别机构提出委托鉴别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包括产废单位、处置单位、其他单位、个人。 (二)鉴别机构,是指通过计量认证的具有从事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检测能力和资质的专业技术机构。鉴别机构采取名录制,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定期筛选并更新公布。承担鉴别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标准,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出具鉴别报告,判断物品固体废物属性或危险特性。 二、鉴定流程 (一)工作委托 委托方向鉴别机构提交危险废物鉴定所需要的书面材料,材料包括: 1.委托方(包括企业和个人)向有危险废物特性鉴别资质的单位委托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签订委托工作合同。 2.受托方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确定该项目样品鉴别方案。 (二)鉴别方案编制 鉴别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危险废物鉴别的标准规范,结合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编制鉴别方案,应当至少包括三方面内容: 1.固体废物属性判定。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11号)的规定,对被鉴别物的固体废物属性进行判别。经判别,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被鉴别物亦不属于危险废物;经判别属于固体废物的,需作进一步鉴别。 2.危险废物属性初筛。被鉴别物属固体废物的,鉴别机构应确定被鉴别物是否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经对照《名录》,被鉴别物列入《名录》且属于无“*”号标注的,则属于危险废物;被鉴别物列入《名录》且属于有“*”号标注的,初步认为无危险特征可能的,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确认;被鉴别物虽未列入《名录》但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被鉴别物未列入《名录》的,且经综合分析产生环节和主要成分,不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则不属于危险废物。 3.危险特性鉴别。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的规定,确定被鉴别物危险特性检测的项目、检测方法和样品采集要求。通常情况下,检测项目应当根据被鉴别废物的性质,结合其产生源

危险废物鉴定单位

危险废物鉴定单位 目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条例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中华人民 __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 _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特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现予公布,自xx年8月1日起施行。 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条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 _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另行制定和公布。 第四条未列入本名录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由 __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适时增补进本名录。 第五条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混合物的性质判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第六条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将前款所列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第七条 __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本名录进行适时调整并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危险废物鉴定

危险废物鉴别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1.定义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2.危险废物鉴别 危险废物的鉴别是指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但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进行危险特性检测鉴别的工作。 危险废物鉴别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判断待鉴别的物品、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不属于危险废物。 2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判断。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属于危险废物,不需要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感染性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鉴别);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应按照第3条的规定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3依据GB5085.1~GB5085.6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 4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无法鉴别,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 以上资料由中科检测提供,中科检测多年来为环保部门指定第三方危险废物鉴别机构,出具的检测和鉴别报告得到全国各地环保主管部门的认可,为社会各单位(企业、环保局、公安局、环保公益组织、环境研究院所等)提供专业的危险废物鉴别服务。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下设危险废物检测与鉴定中心,开展固体废物

危险源辨识及隐患排查

危险源辨识及隐患排查 一、相关术语 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风险:指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 安全事故隐患: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管控: 上图为风险评估的流程图,首先是划分作业活动,然后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根据评价情况确定控制措施。 (一)作业活动划分 在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之前,首先要准备一份作业活动表,用合理且易于控制的方式对其进行分类并收集必要的信息。例如,其中必须包括不常见的维修任务,以及日常的生产活动。 (1)生产经营单位的地理位置; (2)生产过程或所提供服务的各个阶段; (3)有计划的工作和临时性的工作; (4)确定的任务。 要求:每种作业活动既不能太复杂,如多达几十个步骤,也不能太简单,仅一两个步骤或内容。 在划分作业活动的时候要考虑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辅助作业活动。生产经营单位中的往往存在很多作业活动,比如配电站、车辆、试验活动、仓储物流、维修活动等,危险源识别时应全面考虑,不要遗漏。 (二)危险源识别 实施危险源辨识活动的时,应考虑危险源的“三种时态”、“三种状态”、“两个种类”、“四个方面”,以便于在作业活动划分完毕后全面识别危险源。

1. 三种时态 (1) 过去时态:作业活动及场所过去所遗留的危险危害因素(可能时)。 (2) 现在时态:作业活动及场所在现有(或拟定)控制措施下的危险危害因素。 (3) 将来时态:作业活动在开展后可能出现的危险危害因素。 2. 三种状态 (1) 正常状态(常规):指正常的活动、经营、服务情况,作业活动按正常的活动、经营、服务流程进行,包括机械设备﹑工具等正常工作。 (2) 异常状态(非常规):非正常的活动、经营、服务情况,作业活动不能按正常的活动、经营、服务流程进行,包括机械设备的试运转、停机及发生故障和恶劣天气(雨天﹑高温﹑寒冷)。 (3) 紧急状态(事故):指不能预见何时发生﹑可能带来的重大危害,如地震﹑火灾﹑爆炸、倒塌等。 3. 两个种类 (1)第一类危险源: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 (2)第二类危险源:可能引发事故或伤害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良因素、管理缺陷等。 4. 四个方面 按新《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13861-2009)改为四类,包括: 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 危险源识别完毕后,应参照国家标准GB6441—1986《企业职业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先发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危险源一旦失控可能导致哪种类别的事故。GB6441中明确的以下20类事故: 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5)触电;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高处坠落; 10)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药爆炸; 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它爆炸;

危险废物鉴定方案

危险废物鉴定方案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谢工---136-6236—5104 危险废物鉴定 1.检测项目: 根据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洗涤处理后的硫酸钠残渣的特性,判定洗涤处理后的硫酸钠残渣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还是属于一般固废。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依据GBGB5085.1-2007-GB5085.6-2007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本方案建议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对洗涤处理后的硫酸钠残渣进行以下检测项目: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2007);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采样要求 2.1 样品采集数量 根据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提供的资料,洗涤处理后的硫酸钠残渣平均每月小余5吨,依据HJ/T298-2007 中规定(见表1),确定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生产洗涤处理后的硫酸钠残渣采集数量为5 个。 表1 固体废物采集最小份样数 固体废物量以q 表示(吨)最小份样数固体废物量以q 表示(吨)最小份样数 q≤5 5 90<q≤15032 5<q≤258 150<q≤50050 25<q≤5013 500<q≤100080 50<q≤9020 q>1000 100 2.2 采样方法; 根据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实际情况,再HJ/T298-2007 中4.4规定进行采样(样品数量为5个)。

危险废物鉴别能力评价申请表

附件2: 编号: 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别能力评价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报日期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印制 二〇一八年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由申请单位填写,封面上的申请单位名称应填写单位的规范全称。 二、本表须用计算机填写,封面加盖公章,公章须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 三、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表格不够可另起添加一行或附页。 五、将下列材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报送广东省环保产业协会: (一)能力评价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工作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所需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近3个月)等复印件。 (五)检测化验的相关能力证明,包括:检测化验能力简介(含现场图片、仪器设备清单)、仪器设备发票及检测化验技术人员相关培训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近3个月)等复印件。 (六)有健全的公司管理制度及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证明材料; (七)提供近五年相应业绩要求的材料,包括:项目合同、鉴别方案及相关验收证明。其中,申报临时证书的单位不必提供业绩材料,但须提供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有效证明材料; (八)其他证明材料。 材料(一)单独装订,一式两份;材料(二)至(八)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

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二、申请评价证书的类别与级别 注:;在相应的□中划√。

三、现有评价证书及相关证书情况 四、实验室及检测能力

六、业绩简表 注:申请临时证书不需填写业绩简表。

第六章重大危险源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

第六章重大危险源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 本章学习要点 ◆熟悉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掌握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 ◆熟悉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和相关制度 ◆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客 ◆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检查的有关知识 第一节重大危险源辨识与控制 一、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其中,危险物质指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单元指一个(套 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 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重大危险源可以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其中生产场所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存;贮存区指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 144

我国在进行重大危险源的申报、普查工作中,将重大危险源分为七大类: (1)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贮罐区(贮罐); (2)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库区(库); (3)具有火灾、爆炸、中毒危险的生产场所; (4)企业危险建(构)筑物; (5)压力管道; (6)锅炉; (7)压力容器。 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称危险源辨识,即找出可能引发事故不良后果的材料系统、生产过程或工场的特征。危险源辩识是控制事故发生的第一步,只有识别出危险源的存在,找出导致故的根源才能有效地控制事故的发生,并采取控制措施使其危险性,从而使系统在规定的性能、时间和成本范围内达到最佳安全程度。 (一)危险源辨识的内容 (1)辨识危险源的种类、危险性质、损害能力。在进行危险源 辨识时应充分考虑发生危害的根源及性质,如暴露于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等。进行危险源辨识时还需考虑危险源从哪个方面对身体进行伤害,能够对多大的范围内造成多大的伤害伤害的持续时间有多长等。 (2)辨识危险源的数量。危险与安全之间经常在于量的差别,

危险废物检测与鉴定完整版

危险废物检测与鉴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危险废物鉴定检测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及分类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却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废物的判定主要是看拥有方是否可利用,有用成分占比多少等来判别,即在一方是废物但到了另一方时则不一定就是废物,有可能转化为可再生资源。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分类】危险废物的通常特性主要指毒害性(含急性毒性、浸出毒性、生物蓄积性、刺激或过敏性等)、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浸出毒性和传染疾病性等。因此,根据这些特性,世界各国都制定了各自的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名录。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危险废物共分47类,同时制定《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并规定“凡《名录》所列废物类别高于鉴别标准的属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范围;低于鉴别标准的,不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主要来源】危险废物的来源主要有石油化学工业、化学工业、钢铁工业、有色金属冶金工业。各行业中危险废物的有害特性不尽相同,且成分也很复杂,适用于每种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法不尽相同,如不分类,处置起来很不方便。另外,危险等级也不相同,如不分类会造成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我国于1981年1月颁布实施了第一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其主要来源是工业企业和医院,包括各种有机溶剂,高浓度化工母液,热处理电镀废渣液,废电池,含多氯联苯,二恶英的卤代化合物,化工废渣,农药,防腐剂,催化剂废渣,医院手术临床废物等。在众我危险废物中,废电池,废灯管和医院特种垃圾产量大,危险程度高,被称为动植物和人类生存健康的“杀手”。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单位及项目情况 二、地表水及地下水功能和监测本底

三、周围1公里范围内居民及周边土地使用情况,其平面布置如何,绘出平面布置图。平面布置图应绘出:1.设施法定边界; 2.现有的及拟建设的进货和出货装置的地点; 3.各个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主体设施,办公室和厂房位置。 四、厂房面积:(单位:m2) 五、设施所在地的地质结构 六、拟接受的危险废物特性分析和描述: 七、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事故应急计划和措施 1、运输工具和运输人员情况(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事故应急计划主要措施 八、危险废物处理工艺 1、处理工艺流程

2、主要设备 3、所能处理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和特性 4、处理过程中防止二次污染的主要措施 九、危险废物处置工艺 1、处置工艺流程 2、主要设备 3、所能处置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和特性

4、处置过程中防止二次污染的主要措施 填表说明 1、申请领取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认真如实填写此“申请表”,不得以“无”、“具有某种能力”等系统语言填写;如不填写或无法填写,应详细说明理由。 2、“申请表”中如填写不下另加页并附说明。 3、“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填表说明: 项目(设施)建设日期:填写项目立项批复那一天,若未立项且未做可研,填写环评批复那一天。 项目(设施)运行日期:填写项目(设施)建成运行第一天。 危险废物经营服务范围和经营方式:填写经营危险废物服务地域及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和名称。 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处理、处置。 收集,是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将分散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的活动。 贮存,是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进行危险废物处置前,将其放置在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场所或设施中,以及为了将分散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在自备的临时设施或者场所每批放置重量超过

危险废物鉴别方法

危险废物在操作、储存、运输、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在处置不当时会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带来重大威胁的废物。危险废物具有可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毒性、爆炸性、反应性、感染性等特性。 简单地从人类的角度来说说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都是由人类活动产生的,一般废物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小或者有潜在危害小,只是目前还没表现出来,而危险废物对人类的危害大。 危险废物的鉴定方法: 危险废物的鉴别方法主要有两种: 一是危害特性鉴别法; 二是危险废物定义法。 如何怎鉴别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 根据危险废物的定义,某种废物只要具备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危险特性就属于危险废物。所谓危险特性鉴别法,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通过测试废物的性质来判别该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由于危险特性种类较多,从实用的角度通常主要鉴别废物的腐蚀性、可燃性、反应性、毒性这四种性质。

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起步较晚,直至1996年才正式发布了腐蚀性和毒性鉴别的国家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3-1996)规定了腐蚀性鉴别、急性毒性初筛和浸出毒性、危险废物的反应性、易燃性、感染性等危险特性的鉴别标准,目前还没有制定的,鉴定时只能参考国外的有关标准。 (一)可燃性 规定可燃性的目的,在于识别那些常规贮存、处置和运输条件上存在着火危害,或者是一旦着火能够严重加剧火情的废弃物。 美国的RCRA法规(40CFR261.21)对可燃性做了严格规定,凡废弃物的代表样品具有下列任何一种性质,那么这种废弃物就具有可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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