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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

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一六年九月

学校概况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国家教育部2010年3月批准,由原河南财经学院和原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兼有文学、理学、工学、艺术等学科门类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重点支持建设的骨干高校之一,是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学校于1984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在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8年、2009年和2010年连续荣获“河南省公众满意的十佳本科院校”、“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教育品牌”和“河南省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称号;2014年被誉为“值得推荐的河南教育名片”;2015年荣获“河南高等教育就业质量最佳示范院校”和“河南本科院校综合实力20强”称号;2016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先后获得“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党委”、“河南省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院校”等荣誉称号。

学科专业学校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法学、哲学、地理学等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会计学等54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资产评估、法律、农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等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等5个为省级重点建设一级学科,产业经济学等25个为省级重点建设二级学科。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1970人,其中专任教师1528余人,教授192人,副教授462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77人,硕士学位教师833人。拥有一批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省管优秀专家、省555人才工程专家及省级特聘教授、省级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办学条件学校拥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149亩,研究生教育设在郑州市金水东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校区。学校建有现代化的计算中心、网络中心、视听教室、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法学实验中心,以及会计学实验室、金融学实

验室、数字化模拟法庭等十多个专业实验室,拥有近300个设备先进的多媒体教室,先进的计算机网络系统联通图书馆。学校建设有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案例分析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传媒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科学研究学校实施“学术兴校”战略,以瞄准学术前沿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注重基础理论和应用政策研究,积极开展区域性、操作性、政策性研究,科研实力和学术影响日益增强。有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和现代服务业协同创新中心共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有应用经济学开放研究中心、复杂系统建模与分析实验室等2个省级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有河南经济研究中心、河南经济伦理研究中心、诉讼法研究中心、产业与金融发展研究中心、政府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道德与文明研究中心、教育统计与数据分析研究中心、河南省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软科学研究基地共8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学校的河南经济研究中心、河南经济伦理研究中心、诉讼法研究中心、应用经济学开放研究中心、复杂系统建模与分析实验室为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和重点实验室。近5年来,共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00多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60多项。

培养管理学校积极为研究生教育提供优厚的学习、科研环境和生活条件,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先后与国内外多所著名院校开展教育合作,培养和输送了越来越多的博士研究生。学校的“三助”工作(助教、助研、助管)为在校的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勤工俭学和锻炼机会。学校设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优秀科研奖”等专项奖励基金,引导和助推研究生教育全面发展。

根植中原文化沃土,依托学科专业优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正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按照内抓机制,外引资源,拓展空间,科学发展的办学思路,实施学术兴校、质量立校、特色名校、人才强校、制度治校的发展战略,为建设基础雄厚、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政法大学而努力奋斗。

招生概况

一、招生人数

2017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480余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6人,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75人。

二、招生类别

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报考条件

第一条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和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以外的专业学位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三条同等学力、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军队院校、国外学历等考生均应主动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五、报名事宜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8f6500838.html,,教育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8f6500838.html,,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f6500838.html,)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开《自考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开《届时毕业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试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均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学籍学历资格以教育部反馈学籍学历库为准,“不匹配”、“非唯一匹配”的学籍学历、身份证号等有误考生不予准考、复试、拟录取。

复试时凭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材料原件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考试安排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办法和成绩等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4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调剂

欢迎广大考生调剂到我校学习,尤其接受“211”、“985”等省外高校

考生调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8f6500838.html,,教育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8f6500838.html,)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函调至我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二、毕业就业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三、学制学费

1.学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工商管理硕士及公共管理硕士学制为

2.5年。

2.学费: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10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20000元/生/学年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20000元/生/学年

十四、奖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个人人事档案正式转入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合格并获得学籍。

2.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分10个月平均发放到学校统一办理的农行卡中。

(二)学业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等级:一等12000元/生/学年,二等8000元/生/学年,三等4000元/生/学年。

2.名额分配:学校将依据2017年省财政拨款情况制定学业奖学金的覆盖范围。

(三)国家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学年。

2.名额分配:省教育厅依据各高校在校研究生人数分配名额。

(四)校级奖励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研究生优秀科研奖。

(五)“三助”岗位

1.研究生“三助”工作指学校从在校研究生中聘请助研、助教和助管。

2.津贴标准为:硕士生每人每月500元,共计10个月。

十五、其他事宜

(一)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8f6500838.html,),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在此网站公布。

(二)我校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为037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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