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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胶州市第二中学教职工请假、出勤制度

04胶州市第二中学教职工请假、出勤制度
04胶州市第二中学教职工请假、出勤制度

胶州市第二中学文件

胶二中字[2016]4号签发人:韩廷珍

胶州市第二中学

教职工请假、出勤制度

(2016年3月23日经学校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全体教职工:

严格的纪律、高尚的师德、无私奉献的精神、拼搏进取的工作作风是我校的优良传统,也是我校多年来能够取得优异成绩的保证。学校号召全体教职工发扬我校的优良传统,严于律己、努力工作,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制度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出勤行为,特在学校原有的请假、出勤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及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制度

(一)假期的种类、期限和待遇

1、婚假

婚假3天,在寒暑假期间结婚者,不再另给婚假。婚假期间如果提前返校参加工作,按加班处理。

2、产假

①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符合计生政策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含98天内);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②女教工流产给予15天产假。

③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但出勤费等有关补助扣发。

④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后,超出产假的时间按病假处理。

3、事假

①事假每天扣20元。一月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扣除当月绩效补贴。

②事假连续每满一个月,扣发当月工资(400元/月)。

③事假连续满六个月,从第七个月开始,扣发本人工资的50%,满一年工资停发。

④事假包括周六、周日,但不包括法定假期。

⑤教职工请事假,应从严控制,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确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批。教职工需一次性请事假5天以内(含5天),或学年内累计15天以内(含15天)的,由学校审批;一次性请事假5天以上,或学年内累计15天以上的,由学校审批,报市教体局备案。

4、病假

①病假每天扣10元,一月内病假累计超过10天,扣除当月绩效补贴。

②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以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凡需请病假5天及以上者,须提供病历卡和医院医生诊断证明、门诊或住院病历、化验单、医疗辅助检查报告单、医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请病假30天以上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相关证明材料(指定胶州市人民医院、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特殊病种可以到特殊医院,但事前须经所在单位许可)。

教职工凡需一次性请病假15天以内(含15天),或学年内累计30天以内(含30天)的,由学校审批;一次性请病假15天以上,或学年内累计30天以上的,由学校审批,报市教体局备案。

若需长期病休,超过2个月的,要报市教育、人事主管部门,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5、丧假

①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含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姊妹等去世,可请假5天。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按路程远近,另

给路程假。

②丧假期间的待遇与婚假同等。

(二)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1、校长因事离开学校要向教体局局长请假并跟副校长或办公室打招呼、安排好工作;副校长、中层干部有事要向校长请假。

2、教职工请假半天以下可以找相关部门的中层干部请假,中层干部负责做好记录。

3、教职工请假一天可以找分管副校长请假,一天以上必须找校长请假,填写好请假条(分两联,一联是存根,一联是请假条),并且在校级领导签字后,带着请假条联向相关部门的中层干部汇报并请示安排请假期间的工作。中层干部负责做好记录。

4、请假人返校后,必须找批准人销假,否则超出请假期限的时间作旷工处理。

5、每月月底,由考核办负责把教职工请假情况汇总后报负责绩效工资统计的相关干部。

二、出勤制度

1、全校教职工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正常上班时间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10分钟内记迟到,10分钟后逐节计算旷工,每月累计10次则扣除当月全部绩效补贴。

3、自习值班:请假每节扣5元,迟到、早退每节扣10元,缺一节扣20元;英语听力值班,迟到早退每次扣2元,请假每节扣1元,缺一节扣5元。因为学校安排会议而耽误值班视为正常值班,外出函授等因素造成缺席视为请假而没有参加值班。自习、周末值班请假但没安排好替班教师出现空堂每节扣10元,自习值班请假、旷工均无误餐补助。周末值班每次补助30元,每缺课一节扣10元(上午三四节和晚自习,因只辅导两节每节15元)

4、学校、级部、各部门组织的会议及其他紧急活动为正常应参加的活动,相关教职工应及时参加,休班的教职工不享受加班待遇。

5、学校及各部门组织的会议,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请假每次扣5元,缺勤每次扣20元。

6、学校或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较大型学生考试、阅卷为正常上班时间,期间不产生教职工加班补贴,若个人有私事请假,每天扣30元。考试监考迟到、早退,扣20元/次。监考空岗每场扣30元。

7、公派外出、婚假、丧假视为出勤,但产假不享受该项待遇。

8、对旷工的处理:学校对旷工者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在此基础上,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每天扣40元,累计。旷工满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论,不再保留其职位。

9、超过规定假期而办理了请(或续)假手续,或事后有充分正当理由批准请假者,按相关假期的类型及有关待遇处理。事前既无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又无充分正当理由可予批准或假期(包括各种法定例假)已满,仍未到校工作,事后也无正当理由可予批准者,均作旷工论。

10、学校对长期病休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或进行医务鉴定,对无理拒绝检查(或鉴定)和经检查(或鉴定)认为可以复工的,限期(一般一周以内)回校,由学校视情况安排工作,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

11、对以病休为由在外从事其它工作的教职工,停发工资,并予以批评教育,限期(一周以内)回校,由学校视情况安排工作,对逾期不归,超过一个月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三、考勤时间

全体教职工于上午8:00前签到,11:20后签退(上第四节课的教师免签退),下午1:50前签到, 5:00后签退。签到签退时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的变换随时调整。每天考勤情况反馈到分管主任处核对,若有特殊情况解释,再通知考核办负责人,考核办不受理教师个人解释。

四、因特殊情况申请不考勤或放宽考勤的规定

(一)哺乳期妇女、及孕妇可申请放宽考勤,学校研究同意后,开始执行,每月扣发出勤绩效工资60元,每年累计满一个月,学校的评优选先、年度考核优秀等不再推荐。

(二)孩子上幼儿园、一年级的老师,早晨因送孩子可申请晚签到15分钟以内,孩子上幼儿园且附近暂无托管的学校,下午接孩子必须在第三节课后签退,夫妻双方只允许一人。

(三)男教职工55周岁,女教职工年52周岁,可以正常上班,不用刷卡考勤。

(四)其他情况按照请假处理。

五、出勤年度积分

出勤年度个人积分以满分100分计,其中事假每天计-1分,半天-0.5分;病假每天计-0.5分,半天计-0.2分;迟到、早退一次,各计-0.5

分;旷工一天计-7分,旷工一节计-1分;全校型会议、升旗,请事假一次计-0.5分,病假计-0.2分。请假累计满8节课折合一天计算,每月一统计,半年一汇总。其积分结果运用到年度考核、各种评优、以及教师评价当中,根据比例予以折算,年出勤率不足90%,不能作为优秀候选人。因病、怀孕、哺乳孩子等原因申请不考勤者计零分。

六、该制度与学校以前制度若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该制度的解释权在学校行政会。

参考文件:1988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9号令

1998年7月20日

青教人字[1997]70号文件

青教人字[1997]72号文件

2016《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2015年2月27日

《胶州市教体系统教职工管理有关规定》

胶州市第二中学 2016年3月23日

附件:《胶州市教体系统教职工请假审批表》

主题词:请假出勤制度

发:各组室、各部门

胶州市第二中学2016年3月23日印发

(印数80份)

附:

胶州市教体系统教职工请假审批表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管理等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及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职工考勤制度》为基础,结合学院实际,印发本制度。 第一章考勤总则 第一条学院教职工、临时工均实行上下班考勤采用指纹打卡形式,取消各部门填报、汇总考勤的原有方式。因特殊情况漏打卡或忘记打卡者,1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填写《打卡情况说明表》并上报到人事处,违规者均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第二条教职工、临时工迟到及早退超过10分钟,扣罚20元;迟到及早退1小时以上按半天事假处理;半天事假的处理办法为教工扣发半日津贴,职工扣发日工资的25%。 第三条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考勤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下属的请、休假等事由的了解和确认工作。 第四条考勤记录及相关单据是教职工、临时工记发工资、津贴及补贴等待遇的唯一依据,要确保考勤记录的真实性,考勤单据要填写完整,请、休假原因要交代清楚。 第五条请、休假及公出单据须按流程审批并提前1个工作日上报。如有极特殊情况需事后补签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超时填报的,将不予受理并按旷工记录。 第六条人事处对全院出勤情况将进行不定期、不同形式的检查。

第七条离职人员自提出申请或收到解雇通知之日起必须在一个月内办完离职手续离校,遇特殊情况未办理完毕,经人事处批准后,按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教职工考勤管理细则 第八条事假 一、事假的审批权限:一至五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六天及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主管校领导审批。 二、教职工请事假须先按审批权限办理批准手续。见习期、试用期内的各类人员,一般不准事假,特殊情况请事假按审批权限审批。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视情况延长其见习期、试用期。 三、事假待遇 1、教工事假按月内累计天数扣发岗位津贴;一至五天按日扣发;六 至十天按半月扣;十一天及以上按一个月扣发,同时扣发当月伙食补助。 2、职工请事假按日扣发日工资的50%,十一天及以上同时扣发当月 伙食补助。 3、参保职工当月请事假超过20天的,需额外承担统筹部分保险费 用。 4、教工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年度考核不能评优秀;超过六个 月,不参加当年考核,不计算连续工龄。 5、职工请假超过一个月给予解除劳动或劳务关系处理。 第九条病假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2017年5月)

关于印发《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 待遇规定》的通知 各处(室)、教职工: 为加强管理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教代会代表讨论,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了《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 二0一七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考勤制度规定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2017年5月3日印发

附件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 为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规范学校管理,根据南教人〔2011〕5号关于南海区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后教职员假期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广东省粤人社2013年156号文件《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重新修订教师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一)在校历规定的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二)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也作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三)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实行坐班制。坐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6:50(周五下午下班时间为16:00 有工作安排除外)。 二、相关批假及待遇规定: A.事假规定 事假是指教职员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由本人向单位请假获得批准的假期。 (一)审批权限 1、教师请事假半天以内的,如没有工作任务,告知专业部长并由部长登记备案(行政、部长请假由分管副校长审批并备案);有工作任务的必须由教务处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2、教师请事假半天以上1天以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3、职员请事假1天以内的由主管部门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请事假1天以上2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4、教师请事假1天以上2天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和主管副校长审批, 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5、教职工事假3天(含3天)以上20天以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主管部门逐一核实签名,由正校长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6、教职工事假20天以上的,由专业部、教务处、主管部门逐一核实签名,由校长加具意见,送区教育局审批,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计发 1、请事假:教师一天扣工作量90分,在编职员一天扣工作量70分,临聘职员一天扣工资40元 2、教师和在编职员请事假三天扣1次工作量补贴,请事假四天扣2次工作

教职工请假制度

临高县多文学校 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请假类别: 1、事假:教职工因事必须请假时,可请事假。事假每学期不得超过七天。 2、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给假七天,晚婚者除国家规定假期外,增加晚婚假期10天(男性25周岁,女性23周岁初婚)。 3、产假:女教职工产假为90天,晚育者除国家规定假期外,增加晚育假期15天。 4、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给假15天。 5、病假: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请病假。 以上所有假期如遇寒暑假、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则寒暑假、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时间应计算在所休假期内。 二、批准权限: 教职工请假半天以内由年级组长批准,一天以内由年级组蹲组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所有班子成员有事外出须向校长请假。 三、请假手续: 凡需请假者,先在主管部门领导处填写请假条,按照批准权限,经批准签字并办理了工作交结手续后方可离校。离校前将请假条交校长办公室主任备案。 因突发事件,本人不能亲自请假,一般应委托他人代为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者; 2、已办理请假手续但未交假条,考勤公布栏未公布该同志请假者; 3、本人或委托他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者;

4、请假期满不按时到校,且未履行续假手续者。 五、假期待遇: 1、凡是履行了请假手续,经过批准的,在规定的假期内工资照发; 2、凡请假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从超假之日起扣发日平均工资; 3、教职工旷工一天,扣发当日平均工资; 4、学校发的岗位津贴在请假时间内一律不发。 5、一个月内请假达到2个工作日,当月过程考勤绩效只发一半;达到3个工作日,取消当月考勤绩效。 六、说明: 1、工资基数为职务工资、薪级工资和10%三项,每月以22个工作日计算; 2、本制度由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临高县多文学校2015年3月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昌邑市育秀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实现学校规范化管理,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如下。 考勤办法 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 2、教职工每天按时到岗,必须本人用企业微信签到打卡。 3、上班用手机打卡,下班用指纹机打卡,每日共打卡4次。上班前60分钟内打卡和下班后60分钟内打卡,为正常工作出勤。对于当天打卡记录不全的,必须填写补卡审批单或者在企业微信申请补卡,否则按旷工处理。 4、考勤统计按照学部、行政后勤分别统计,每周分别公示、月底汇总,公示无异议后,打印纸质档分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部教导处公章,于次月2号前交校办存档,同时报电子档。学校办公室汇总后全校公示,经校长批准后按规定办理。 请假手续和审批 请假在1天以内(含1天)报分管校长审批,前勤人员抄送到学部教导主任、考勤管理员,也可以写请假单。校办、后勤人员抄送到学校办公室主任及后勤主任,也可以写请假单。请假单须写明外出时间与回校时间,40分钟为一节,8节为1天,一月一累计,任课人员同时告知级部主任;超过

1天少于7天必须向校长请假,且告知分管校长和主任;7天以上经校长同意后到教育局请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一律报校长审批,并抄送到办公室主任及考勤管理员。请假结束,要及时销假。各学部每月公示考勤统计表,无误后交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汇总后全校公示,经校长批准后按规定办理。 请假类别 1、事假:本人有重要事情,确需离岗者,须请事假。 2、病假:本人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须请病假。请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市(县)以上医院的医疗证明,请长期病假者,需出具医院住院治疗证明,且经核实属实的,方能准假。 3、婚假、丧假、产假、函授学习等按上级规定给予假期,不得超假,因故不能到校者,须续请事假。 (1)婚假:本人结婚给予3天以内婚假,节假日含在假期内,不补休。 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于路程假。 (2)丧假:本人直系亲属去世时,给予3天以内丧假,节假日含在内,不补休。(公婆、岳丈母去世也给予3天以内丧假) 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另给与路程假。 (3)产假:女职工生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

公办教师病假请假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一、事假: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 教师请假天数在规定期限内,绩效考核只扣除奖励分,超过规定天数,按绩效考核办法扣分,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2、教师请假要书面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交教导处记录并安排教师顶课等有关事宜。 3、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主管医生出具病假证明。 变相请病假,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 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 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等事宜。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三、旷课: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

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1、法定假期。 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照发。 学校内部的考核奖不享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哺乳假人员,在假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2、事假。 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3、病假。 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绩效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五、审批权限:1、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 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一个月以上(包

教师考勤制度

教师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肃劳动纪律,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保证教学计划、教学目标的贯彻实施,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项目 对到校、办公、上课、例会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集会或活动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到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办公制度、住校、上课等各种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旷教,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不私自调课、换课,不私自请人代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活动。 三、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按周汇总填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公布。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四、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坐班时间:每天坚持六节办公时间。每晌不定时签到一次。 2、上课:上课铃响进教室到下课铃响。上课期间严禁出教室,发现一次罚款20元。

3、会议(含活动、集会):各种会议的开始到结束。 (二)请假 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说明,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时须持请假条,校长签字后交值班领导保存,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请假一期总计不能超过五天,每超过一天罚款50元。 课堂教学、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工节次按实数计算。迟到、早退一次罚款十元,旷工一次罚款二十元。 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五、本制度从2019年2月17号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上海海洋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试行)

上海海洋大学文件 沪海洋人[2008]10号 关于印发《上海海洋大学教职工 考勤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上海海洋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海洋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试行) 上海海洋大学 二ОО八年八月十九日 主题词:考勤制度通知 上海海洋大学办公室 2008年8月22日印发 校对:郑卫东(共印4份)

附件 上海海洋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试行) (经2008年7月9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树立良好校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和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顺利开展。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办法: 第一条:考勤制度 1.我校的考勤实行两级管理。在遵照上级、学校的有关规定下,各学院、各处室、各直属部门,必须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针对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考勤操作办法,并向本部门公布,报人事处备案,考勤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及发放有关津贴的依据。 2.临港校区工作时间为8:30-17:00(中午午餐时间半小时)。军工路校区工作时间为8:00-17:00(中间休息一小时)。 3.全校各类人员实行上班考勤制度。周二下午为教职工活动日(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等)。 4.考勤要求 (1)我校临港校区实行校园一卡通考勤制度。校园一卡通刷卡考勤点一般应设在各学院、各部门办公室内。全体教职工必须如实考勤,各部门要加强监督,如发现考勤不实,冒名代刷,将扣除当事人及代刷者的有关补贴,并进行通报批评。 (2)各部门根据制订的考勤操作办法,定期公布签到、考勤情况。 (3)在规定的考勤时间内,不能按时到校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者,部门领导应予批评教育,并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4)校监察室(纪监审办)、人事处将对各部门的考勤、签到、人员到岗及上班情况进行抽查。对人员不到岗、不准时

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和请假制度征求意见稿

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和请假制度(征求意见稿)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严明校纪校规,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和请假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考勤对象为学校所有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二)考勤类型 1.正常出勤;2.病假;3.事假;4.迟到、早退;5.探亲假;6.产、哺育假;7.婚、丧假;8.工伤假;9.旷工;10 .外出学习、进修等。 (三)考勤方式管理部门、教辅部门、二级学院(部)及后勤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天考勤;二级学院(部)的教师以承担课堂教学任务、部门组织集中学习、教研活动和全校性的教职工会议及其他需计入考勤的时间进按次考勤。各部门确定1 名同志担任考勤员,认真逐日填写人事处统一制作的《考勤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并附有关证明按月报人事处。 (四)考勤纪律与监督各部门应如实按天记录出勤情况,绝不允许出现瞒报、漏报、误报等现象;人事处对每个月各部门的考勤汇总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和检举;人事处、组织部、纪监察等部门将加强考勤工作的检查落实,不定期抽查各部门考勤管理情况;如出现虚假考勤等情况,经核实后,将追加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请假手续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教职工由于个人的原因不能出勤的,须严格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 1.请假 教职工请假时应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按审批权限审批,经批准并办好工作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如确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及时委托他人代办。教职工请病假、产假及计划生育假者,须持市级以上医院所出具的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2.续假教职工请假期满后,必须按时到岗工作,如需续假的,则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销假教职工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到批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假期及相关待遇 (一)病假 1.教职工因病休假,须出具县市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月累计请假7 天(含7 天)以下的,由所在部门审批;8-15 天(含15 天)的,经所在部门审核,报人事处审批;15 天以上的,所在部门审核,人事处会签后,由所在部门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交人事处备案;连续病假满六个月者,从第七个月起为长病假,休长病假的,所在部门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短期病假期满后,到审批部门销假,长期病休后要求恢复工作者,须提供县市级以上医院签发的证明书,经所在部门认可报人事处审批后恢复工作。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

幼儿园老师的请假制度

幼儿园老师的请假如病假事假一律提前书面请假,单位同意后方可休假,突发事件则及时说明,如与单位重大活动或者实际情况冲突,则以大局为重。 下面是爱汇网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幼儿园老师的请假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幼儿园老师的请假制度篇1为进一步深化园内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幼儿园纪律制度,加强对教职工管理,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风,提高办学质量。 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园教职工请假制度。 第一章请假手续第一条请假手续和批准权限。 教职工凡是需要请假者,原则上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明确请假类别。 1天以上(包括1天)3天以内向副园长请假, 3天以上(包括3天)向园长请假,经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工作移接手续离校。 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由家属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在第一时间内代为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第二章病假第二条医疗单位的有效证明。 病假三天及以上者必须出具医院的医疗证明等有效证明。 第三条病假工资1、凡出现病假超出工龄对应期限者,不享受全勤奖。 2、一次病假累计五天以内(含五天),每天扣除30元。 3、病假5天以上半月以内,按半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

考核奖等奖项。 3、病假半月以上1个月以内,按全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 4、连续病假超过1个月,按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奖金等。 第四条病愈复工后不久又休病假的时间计算。 复工后不满1个月又休病假者,除另患其他疾病需要休养外,其复工前后的病休时间连续计算。 患传染病、精神类疾病者复工时须持相关医院治愈证明。 第三章事假第五条教职工因事请假,每人每年事假一般累计不超过15天。 第六条事假工资及课务1、凡出现事假超出工龄对应期限者,不享受全勤奖。 3、事假累计三天以内(含3天),按半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以及每天50元。 4、事假累计十五天以内(含十五天),按半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以及每天100元。 5、事假累计超过规定天数,按教育局有关规定处理(或园务会议定夺)。 第四章产假[pre]第七条女职工产假时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顺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 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让教师能有序地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畅通无阻地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类: 1、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 2、严肃督查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开会、升旗)的到岗情况。 3、严格履行签到和书面请假手续。 二、考勤管理: 一、教师必须按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教职工坐班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 二、上午、下午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履行签到手续,漏签一次扣款2元;无课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10元(超过10分钟,在一节课的时间以内扣款20元),迟到、早退达两节以上(含两节)不到半天的扣款50元;有课的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15元,20分钟以内的扣款20元,超过20分钟的作误课处理,误课一节扣款30元。 三、教师有事必须书面请假(电话或带假不作为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学部负责人签批,请假按一节课扣款5元计算。半天以上由学部负责人注明工作安排情况后由校长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学部负责人备案。 四、事假按一天扣款10元计算,没有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作为旷工处理,旷工按一天扣款50元计算;病假凭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自己的请假条到学部负责人处办理工作安排说明后到校长处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学部负责人备案)。 五、学校例会(周三、日)请假一次扣款15元,迟到早退扣款5元。 六、集体公益活动请假一次扣款10元。值岗时迟到早退除扣发值岗工资外,还处以值班工资一倍的罚款。

七、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违约行为,旷工超过一天的按《惠湖中英文学校教师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每周星期一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全体教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站在规定的地点排成队列进行升旗。课间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其他教师帮助班主任管理班级(升旗和做操时有家长到校或领导到校检查工作,有关人员不能参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5元。 九、教师请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内,每超假一天罚款30元,超假两天以上(不含两天)的学校按自动离职处理。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调换课程以及代课没到,均作旷工处理,旷工每一节课的时间扣款10元。 十、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在报到后至开学后10天内及学期结束前半个月内不得请假,请教师自己克服困难。 十一、教职工考勤每月公布一次,记载结果每月底上报校长办公室存档,学期结束时作为学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据。 前史学校 2012年1月29日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模板

XX中学教师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建立科学的教师管理制度,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教育教学的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日常签到考勤 1、全体在编在岗教师按学校统一作息时间表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教师上班统一实行人脸签到制度。每天上下午各一次,签到的具体时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而定。即上、下午第一节课预备铃前后30分钟作为签到规定时间。 2、设立签到考勤奖,实行实签实奖制度。即每签一次核发考勤奖5元,不签无考勤奖。按上级要求长期外派人员(2月以上),外派期间享受平均考勤奖。 3.、每周签到次数计算办法:实际工作日×2-1. 4、所有法律假、病假、事假不享受签到考勤奖。公务需经校长审批,在考勤群内展示文件通知、公务活动场景照片或公务活动资料成果等佐证材料,可享受当日公务的考勤奖。 5、考勤数据严格依照考勤机数据统计核算考勤奖。公务活动经校长室依照佐证材料审核后核算考勤奖。每月公布一次考勤数据,每学期核发一次考勤奖。 6、考勤数据列入评优评先考核内容(方案待定)。

常规考勤制度 根据《关于加强修水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常规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必须遵守上课时间。上课钟声终止,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课堂不得接打手机,中途不能离开课堂,迟到早退扣款10元,15分钟计旷课1节,扣款50元。 二、每位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和各类会议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否则扣款20元,如有活动补助请假人不得享受。(学校另有规定除外) 三、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需事先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1.病假的办理:因病请假的,需凭县级(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及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等材料,经审核后,由所在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一个月(30天)以内的由学校校委会批准,一个月(30天)以上二个月(60天)以内的报县教体局批准,二个月(60天)以上的报县教体局、县人社局批准。 2、病假的待遇:依照已经办理病假手续的教师以及经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精神病人员,在治疗期内执行国家规定的病假

中小学教师请假和考勤制度

中小学教师请假和考 勤制度

阿瓦提县第四小学考勤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效率为导向,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克服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2]18号)《阿瓦提县教育系统请销假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修订请假和考勤制度暂行规定。 一、请假制度 (一)请假程序、批准权限: 1.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有请假条(1周以上要医院有诊断书),半日之内由年级组长批准,1——3日之内由业务校长批准,3日以上有教育局分管领导批准。 2.教职工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况,不能实现请假的,要及时委托他人说明情况代为办理。 3.请产假:教师个人要提出书面申请,由校长审批,并补交医院开具的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关于病假的相关规定: 1.学期累计病假在10天以内,不扣发工资;从起病假第1天起,累计11——22天的每日扣发10元,一般病假扣发20元,累计23天以上每日扣发20元。住院期间不扣分,不扣钱,出院后回家休息每天扣发10元。(根据病情轻重酌情处理) 2. 病假工作量化扣分:住院1日扣0.2分,出院修养扣0.25分,一般病假1日扣0. 5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15天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30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4.教职工病愈后上班后,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继续休病假的,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5.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关于事假的相关规定: 1.学期事假2天以内,工资照发,从请事假第1天起,累计2天以上,每日扣60元绩效。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2. 事假工作量化扣分:每1日扣0.5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 7日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15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事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4.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作,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 (四)关于婚假的相关规定: 1.婚假7天工资全额发放;超过7天按事假处理。 2.在寒暑假、公休假和法定假结婚的,开学后学校不再安排补休婚假。 (五)关于产假的相关规定: 1.女职工在法定规定的休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歪子镇第一中学小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新野县教育局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的,须经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报经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区教育局批准。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月中请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发给日工资的50%。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费发票,1天以内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报请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 2、病假一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奖励性和基础性两部分),病假从第二月起还将扣工资的20%。 3、病假在1天以上(含一天)1个月以内,应从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按每

节5元扣除支付给顶课者。 四、法定假 1.婚假 ①调入本校满6个月的教师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②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能带入本校。 ③教职工结婚,婚假7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④婚假的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和双休日。 ⑤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和绩效工资。 2.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24周岁(含)以上的女教职工第一次生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 ②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③在规定的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教师的工资照发。 ④女教师在生育期内计划外怀孕做手术者第一次按病假处理,第二次按事假处理。 3.丧假 ①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7天(含节假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②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 五、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县以上医院证明和经有权威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

中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中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中小学建立教师考勤管理制度的作用是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师出勤行为。 ,下面爱汇网整理了中小学教师考勤制度明细,欢迎大家的阅读!中小学教师考勤制度明 细一、假期的种类及待遇 1、节假日阳历年、春节、五一节、国庆节以政府部门的通知为准。 三八妇女节女职工放假半天,五四青年节 14 周岁以至 28 周岁以下的放假半天。 六一儿童节 13 岁以下的少年放假半天。 2、 国内探亲假和年休假(1)教职工因已按规定享受寒暑假, 故不再享受探亲假期和年休假, 但对探亲产生的有关费用由学校负责报销。 (2)探亲对象及假期探配偶,工作满一年,每年一次,每次 15 天。 探父母,工作满一年,未婚教职工一年一次,每次 15 天,已婚教职工每四年一次,每次 15 天。 但教职工与父母任何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则不能享受。 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教职工供养的亲属,但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3)往返车船费开支标准: 教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 由所在单位 负担。 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包括车船费、 市内交通费、 住宿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 30% 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本人基本工资 30%的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A、乘火车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 年满 50 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 24 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B、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费。 C、乘长途公共汽车的,凭据按实报销。 D、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坐市 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由教职工自理,不报销。 E、教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 因故乘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教职工负担。 F、住宿费开支标准:教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 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按单位规定的标准,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 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教职工自理。 3、产假、哺乳假(1)产假假期:A、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 3 个月,难产、剖腹产或者双 生以上的,增加产假 15 天,晚育者再各增加一个月。 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产假天之内。 产假期间正值寒、暑假的,假期顺延。 B、妊娠 3 个月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 20~30 天;3 个月以上 7 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 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 50 天,7 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已修改)

镇中心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教职员工的考勤,加强管理,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考核岗位责任制的实施情况,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全体教职工上班实行坐班制,上课实行候课制,应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都属违反工作纪律。教师要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下班级辅导和开展课外活动,参加政治学习、级组活动、教研活动(包括外出参加教研活动)、学校各种会议和集体活动。特殊部门、岗位和特殊的工作,要调整上下班时间的,由处、室与主管校长确定。 第二章请假管理制度 第三条教职工因病,可凭医院证明请病假。教职工请假(病假、公假、事假)须填写一式两份请假单。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请假,但事后(事后第一天上班)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凡不办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请假由校长审批后将假条交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校长请假由教育局审批。 第六条请公假须报所属部门负责人核准后再报校长或主管校长审批。凡政治学习和全校性集会、活动,请事、病假须向主管校长请假。 第七条请假者把已经审批的请假单一份交办公室备案,另一份交教务处或政教处(对班主任而言)备案,以便安排好所缺课时的管理工作,以免发生安全事件。 第八条婚假为7天;双休日、节假日顺延计入。本条例适用于本人结婚。 第九条丧假为7天;双休日、节假日顺延计入。指配偶、父母亲、岳父母或公婆去逝。爷爷、奶奶去世只准一天丧假,其它亲属去世不予准丧假,特殊情况酌情考虑。 第十条女职工产假:正常产假158天,晚婚、晚育并领取了独生子

女证者增加产假10天。因难产而剖腹、Ⅲ度会阴破裂者增加30天。双休日、节假日顺延计入。 第十一条关于节育假:女职工第一次施行人工流产手术的,可以享受7天的节育假;输精管结扎的,休息10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30天。职工的配偶施行结扎手术的,可以享受3天的看护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计入。 第十二条关于第八条至第十一条中所有国家规定的假期的说明: 1、均为一次性使用,且不能做事假、病假等使用; 2、外单位调入人员在原单位未申请的,调入后不能再申请; 3、第八条至第十一条申请日期为事件发生当天,不得延期。 第十三条学校提倡教职工尽量将婚假安排在假期进行。学校将对放弃婚假的教职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二条教职工申请国家规定的假期,须提供相关证明。婚假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产假须提供《独生子女优待证》复印件,其他病假假期提供医院证明。 第十五条节育假、节育看护假如发生在学校寒暑假内,不单独作为国家规定的假期予以申请。 第十六条教职员工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经学校核实,医院证明,按国家规定的工伤待遇对待。 第三章日常考勤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教师上课、下班级辅导由值周领导及教务处考核监督,教研组会议由教研组长考核监督。 第十八条年级组集体备课,由备课组长考勤;校内教研活动,由教研组长考勤;外出教研活动由教务处主任委托有关人员考勤。 第十九条教职工政治学习、全校性会议由办公室考勤。 第二十条升旗仪式或全校公开活动,由值周领导将出勤情况汇总签名后报办公室备案,以作为月考勤扣发和教师绩效考核的依据。

教师请假制度大全

教师请假制度大全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师请假制度大全篇1 一、请假规定 1.凡请假人员必须按要求填写请假条并按程序审批。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填写请假条的,须事后补写假条和审批。财务室按照有关规定核发请假期间工资。 2.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旷工。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旷工超过30天,学校按照规定辞退。 二、请假类型和时间 病假:须有医院证明及相关的医疗费用收据复印件等材料(10天以上须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婚假:时间为4 天。晚婚即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可加假十天(含周六日),凭结婚证请假。 产假:时间为九十八天。产妇子女出生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加假三十五天(凭独生子女证),已婚妇女在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为晚育的加假十五天,剖腹产加假三十天(凭医院证明)。产假在寒假或暑假期内,可顺延,但不能同时享有两个假期。婚假和产假不能合并,休假时间从请假之日起计算。男职工的配偶晚育,享受10天陪护假(含周六日和法定假日)。 女职工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 丧假:教职工配偶、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死亡,可批准五天丧假。 三、请假审批程序 (一)专任教师 1.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和丧假 科任教师:级长--女工主任--教学主任--教学副校长--工会备案。 班主任:级长--女工主任--教学主任--德育主任--德育副校长--工会备案。 (备注:婚假和产假须提前两周提出请假申请)。 2.病假、事假

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3篇【最新版】

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3篇 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1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1、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按周汇总填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和宣传栏上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必须于7:50前准时到校;签退时间需在11:30后。下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于1:30前需准时到校;签退时间需在4:10后。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二下午第三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期间的工作由教导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 2、教师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培优扶困、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半天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8、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四、教师值班。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新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一、事假: 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四天,全年八天,如遇特殊情况,确实要超假者,由学校核实后,教师应办理好请假手续,并自聘好代课教师(规定的假期代课教师由本人自行调整后,将调课单附请假条后交校长审批,超过规定假期的代课金由个人自负,学校安排代课教师,代课费每节10元),所有假期均应报批后方可执行。 2、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公立医院出具病假证明,课程与代课金个人自己负责(特殊重病住院除外)。变相请病假,如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与支付代课金。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5、休息治疗病假,代课金由本人负责。 6、不论事假、病假、法定假者必须按报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好请假审批表,学校相关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旷课: 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 1、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探亲,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教职工除寒暑假之外,请探亲假的,只发给本人的基本工资。 2、产假:

教师请假制度

教师请假考核制度 一、事假: 1.教师有事可以请事假(不包括婚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教师应尽量不请或少请事假,有事尽量安排到公休日、节假日进行。 2.教师请事假每月累计满1天扣2分,请事假累计半天扣1分。教师请事假每月累计超过1天每天扣3分。(教师每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3天,累计超过3天的按旷工计算。。 3.请事假本人须出具请假条,经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审批后,视为请假,未经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以旷工处理。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须自觉履行请假手续。1个月以内的病假(含双休日)须本人出具请假条,由中心学校校长审批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将办理的病假请假条报学校后视为请假。 2.教师请病假在3天以上的,教师到中心学校校长处履行请假手续,并对请假手续或情况报学校校长,经审核后方可离岗视为请假。 3.教师请病每月假累计满1天扣1分(含1天)。请病假每月累计半天扣0.5分。教师请病假每月累计超过1天每天扣1.5分。(教师病假一学期累积满5天,超出扣发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的日工资。 三、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教职工请产假(或护理假),须本人出具请假条,凭相关生育证明,经中心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审批,并对请假手续或情况报学校校长,经审核后方可离岗。

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男方护理假7天。难产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户籍所在地区级以上公立医院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3.女职工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 晚育。实行晚育的女职工,产假为105天,男职工护理假15天。 4.在产假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5.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晋级、评聘和年度考核。 四、婚丧假 1.教职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时可请5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去世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宜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教职工婚丧假、路程假须本人出具请假条,经校主管处室(年级组)签署意见后,由校长审批。 3.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其婚假延长到30天。 4.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晋级、评聘和年度考核。途中的车船费用等职工自理。 五、审批权限: 1.一般教师请事假1天以内的或请病假在1天以内的,由学校校长审批;请病假3天或请事假3天以上(含3天),由中心校校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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