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左传》中所见婚姻现象浅谈

《左传》中所见婚姻现象浅谈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58826228.html,

《左传》中所见婚姻现象浅谈

作者:王利明

来源:《文教资料》2014年第15期

摘要:《左传》记述了不少“烝”、“报”等丑恶婚姻现象,这种现象不符合当时的婚姻礼制,是原始遗风的延续,是道德败坏、心理存在严重缺陷的好色之徒所为。

关键词:《左传》蒸报婚姻礼制好色之徒

《左传》是我国最早的一部编年体历史巨著,不仅记载了250余年间列国在政治、军事、外交、文化、礼俗等方面的重大活动,而且辑录了许多有关春秋以前的历史事实,是研究先秦历史和文化的重要资料。《左传》记载了“烝”、“报”等关于婚姻的丑恶现象,本文对这些现象作分析,探求其原因与性质。

“烝”指子与生母之外的父之妻妾同居,“报”指侄与叔父之妻妾同居[1]57。根据汉人的解释,“上淫曰烝”、“淫季父之妻曰报”。《左传》记录了五件“烝”、一件“报”的事件。

《左传·桓公十六年》:“卫宣公蒸于夷姜,生急子,属诸右公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声寿及朔。属寿于左公子,夷姜缢。”[2]

《左传·闵公二年》:“初,惠公之即位也少,齐人使昭伯蒸于宣姜,不可,强之,生齐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许穆夫人。”[2]

《左传·成公二年》:“楚之讨沉夏氏,庄王欲纳夏姬……王以予连尹襄老。襄老死于必,不获其尸,其子黑要蒸焉。”[2]

《左传·庄公二十八年》:“晋献公娶于贾,无子,蒸于齐姜,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2]

《左传·僖公十五年》:“晋候之入也,秦穆姬属贾君焉……晋候蒸于贾君。”[2]

《左传·宣公三年》:“文公报郑子之妃曰陈为,生子华、子臧。”[2]

烝、报不是春秋公认的婚姻制度,之所以发生此类事件,究其原因,既有社会文化环境因素的影响,又有个人心理因素的影响。

一、原始风俗的延续和影响

原始社会几乎无正式婚姻,正如《列子·汤问》所说的:“男女杂游,不媒不聘。”[3]137《淮南子》说:“男女群居杂处二无别。”[4]315“游”即两性之间的自由结合;“媒”指婚姻中的

正式中介角色,而“聘”则指两性结合经过的正式社会程序。在原始群的早期阶段,每个女子属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