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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院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讲解

技工院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讲解
技工院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讲解

(一)广东省技工学校高级讲师资格条件(试行)

[技工学校高级讲师评审标准]

精通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较高工艺技术和基本的操作技能,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职业教育理论和本学科及相近学科学术发展动态,根据技工教育专业发展的需要,确定专业(学科)教学研究方向;熟练担任2门以上(含2门)课程的全部教学工作,对其中至少一门课具有独到见解,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高,在教学研究和实验室建设方面有较大贡献,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取得一项以上有重要价值的教学成果;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编著或处理重要技术问题的专项报告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有组织和指导本专业教学工作和培养教学人才及指导讲师工作的能力;敬业爱岗,模范执行师德规范。

[技工学校高级讲师申报条件]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技工学校、技工职业培训中心和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从事理论教学和教研工作的、申报评审高级讲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和教研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素质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含称职)。

具体要求是: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自觉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职业教育法规,学风端正,严于律已,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待教学工作讲求科学性、严谨性、实践性,悉心培育技工人才;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学校水平和教学能力,为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任现职期间,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不得申报教师职务:违反纪律、因失职造成重大事故、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教学科研成果,或连续两年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等情况而不是受到记大过、留察、降职降级处分,在撤销处分后2年不得申报教师职务。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后,实际从事讲师工作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取得讲师资格后,实际从事讲师工作5年以上。

3.本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取得讲题资格后,实际从事讲师工作8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其中取得讲师资格后,实际从事讲师工作5年以上。

4.教学成绩卓著,贡献突出,教法具有独创性,教学经验先进并曾在全省、全国推广,被同行所公认,获国家或省二级以上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或省级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5.确有真才实学,教学效果显著,获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的科技

专家称号者;对在非教育系列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职务资格者,必须经过教育学、心理学各100学时的培训,其中,从事专业技术理论课教学的教师同时必须经过100学时的生产实习教学法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结业证书。

第四条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必须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4千字符的能力,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

2.外语教师需考第二外语,成绩合格。

3.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试外语。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

1.担任讲师期间,每两年参加培训学习,累计不少于100小时,接受国内外新教育理论和信息以及专业(学科)的新知识、新技术、新理论、新技能的继续教育。

2.申报者必须提交任职讲师期间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在担任讲师职务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教学工作经历和能力:

1.从事技工学校教学工作,平均学年授课时数400学时以上;熟练掌握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教学目的要求,教学内容、重点、难点,教学中应掌握的问题和教学方法并需熟练掌握相关的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背景材料。

2.从事学校党群工作和行政管理的兼职教师,其教学工作量:校

级领导平均学年授课不少于160课时;正副科长和班主任不少240课时。学校党政领导的管理能力、水平、工作业绩9政绩)方面,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估,成绩优良(附主管部门的评估意见)。

3.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并提交班主任工作总结,指导青年教师开展班主任工作或德育工作的具体材料。

4.提交任讲师期间门课程完整、规范的教案,并曾进行3次以上的公开课,主义为优秀,并提交评议表。

5.专业技术理论课教师具有指导本学科实验室建设或本专业实习工厂建设的能力。

6.专业技术理论课教师必须基本掌握与所教授的课程有关的某一种初级工的应知应会,并经地级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合格证书;文化基础课教师必须确有成效地指导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并提交有关的工作报告。

7.曾参加过本专业的新知识、新工艺的教学研究,并解决过本专业教学中的疑难问题,并取得良好效果。

以上各项须由学校或主管部门提交有效的综合证明材料。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讲师职务期间,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2条:

1.曾被评为地级市以上优秀教师或先进班主任;

2.曾获省级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3.曾获省级技工学校教研工作先进个人奖;

4.曾参加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职业培训或技工学校教材及配

套资料的编写工作,并为主要参编人或主编;

5.担任讲师期间,所教班级学生本专业课程的总评成绩合格率为95%以一,优良率为60%以上,并经学校领导审核确认;

6.所教班级学生本专业课程参加地级市以上的知识(技能)竞赛,获得奖项,并提交奖状证书复印件及学校证明;

7.具有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成果;

8.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学生操作优良率为90%以上,差生转化率为80%以上,并经学校领导审核确认。

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讲师期间,公开发表本专业(学科)论文,出版编著,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经省、市级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重要价值的编著(代表作)1部,且为第一作者;

2.具有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重要价值的论文(代表作)2篇,均为第一作者;

3.具备上述第2点的论文1篇及具有在教学方法、手段的某一开发性项目的专项报告1篇(为第一创作者),且经教学实践证明确有较显著效果,并提交学校的鉴定证明。

凡是符合本条件规定的要求,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提出申报,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不予受理评审。

(二)广东省技工学校讲师资格条件

[技工学校讲师评审标准]

熟悉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基本的技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职业教育理论和本专业(学科)发展动态;胜任二门以上(含1门)课程的全部教学工作,教学经验较为丰富,教学效果好,教学工作成绩较显著,并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编著或处理较重要的技术问题的专项技术报告;有较高的教学能力,是本学科(专业)教学和学术研究的骨干,有指导本专业教学工作和指导助理讲师工作的能力;敬业爱岗,自觉执行师德规范。

[技工学校讲师申报条件]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省技工学校、技工职业培训中心和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从事理论教学和教研工作的、申报评审讲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和教研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素质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搞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含称职)。

具体要求是: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自觉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职业教育法规,学风端正,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待教学工作

讲求科学性、严谨性、实践性,悉心培育技工人;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专团识水平、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为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事业作出积极的贡献。任现职期间,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不得申报教师职务;违反纪律、因失职造成重大事故、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教学科研成果,或连续两年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等情况而受到记大过、留察、降职降级处分,在撤销处分后2年内不得申报教师职务。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讲师资格;

2.获得硕土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讲师资格;

3.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土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4.本专业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非本专业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教学5年以上),取得助理讲师资格后,实际从事助理讲师工作4年以上·

5.教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先进,并曾在本市(地级市)或全省推广,受同行好评。获省级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6.确有真才实学,教学效果显著,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之一。

非师范专业毕业的教师必须经过教育学、心理学各l00学时的培

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从事专业技术理论教学的教师必须经过l00学时的生产实习、教学法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结业证书。

第四条外语条件

1.必须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3千字符的能力,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

2.外语教师需考第二外语,成绩合格。

3.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者可免试外语。

第五条继经教育条件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l.担任助理讲师期间,每2年参加培训学习,累计不少于80课时,接受国内外新教育理论和信息以及本专业(学科)的新知识、新技术、新理论、新技能的继续教育。

2.申报者必须提交任职助理讲师期间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在担任助理讲师职务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教学工作经历和能力;

1.从事技工学校教学工作,平均学年授课时数400学时以上;熟悉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教学目的要求,教学内容、重点。难点、教学中应注意掌握的问题和教学方法,并需掌握相关的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背景材料。

2.从事学校党群工作和行政管理的兼职教师,其教学工作量:校级领导平均学年授课不少于160课时,正副科长和班主任;少于240

课时,学校党政领导在管理能力、水平、工作业绩改绩)方面,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估,成绩优良(附主管门的评估意见)。

3.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并提交班主任作总结。

4.提交任职助理讲师期间某一门课程完整、现范的教案,今进行2次以上公开课,评议为良好,并提交评议表。

5.专业技术理论课教师具有参与本学科实验室或本专业实习工厂建设的能力。

6.专业技术理论课教师必须基本掌握与所教授的课程有关的某一工种初级工的应知应会,经技能鉴定合格,取得初级工合格证书;文化基础课教师必须正确地指导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并提交有关的工作报告。

7.曾参加过本专业的新知识、新工艺的教学研究,解决过本专业教学中较疑难的问题,并取得一定成效。以上各项须由学校或主管部门提交有效的综合证明材料。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助理讲师期间,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2条:

l.曾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教师或先进班主任;

2.曾获地级市(厅局级)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

3.曾获地级市技工学校教研工作先进个人奖;

4.曾参加省组织的职业培训或技工教育教材(补充教材、教学资料)的编写工作;

5.担任助理讲师期间,所教班级学生本专业课程总评成绩合格率为90%以上,优良率为50%以上,并经学校领导审核确认;

6.所教班级学生本专业课程参加地级市以上的知识(技能)竟赛,获得奖项,并提交奖状证书复印件及学校证明;

7.具有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成果;

8.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学生操行优良率为80%以上,差生转化率为70%以上,并经学校领导审核确认。

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助理讲师期间,公开发表本专业(学科)论文,出版编著,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经地级市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一定价值的编著(代表作)一部,且为第一作者;

2.具有经地级市以上刊物或(论文集)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论文1篇,及本专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均为第一作者;

3.具有上述第2点前列的论文1篇及具有在教学方法、手段的某一开发性项目的专项报告1篇(为第一创作者),且经教学实践证明确有一定的成效,并提交学校鉴定证明。

凡是符合本条件规定的要求,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可提出申报,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不予受理评审。

(三)广东省技工学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试行)[技工学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评审标准]

熟悉本专业的理论,精通本专业的工艺技术和专业技能,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职业教育理论和本专业及相近专业技术、工艺发展动态,根据技工教育专业发展需要,确定生产实习教学研究方向;熟练担任本专业2个工种以上(含2个)的生产实习指导课及工艺课的全部教学工作,解决实习工厂(场、店)的关键性的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高,组织指导本专业(工种)生产实习教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成绩显著,取得一项以上有重要价值的教学成果,并有较高水平的论文和教学经验总结或处理重要技术工艺问题的专项报告;有较高超的技艺,是实习指导教学和操作技能研究的带头人,有组织和指导本专业(工种)生产实习

课教学工作和指导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的能力;敬业爱岗,模范执行师德规范。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条件]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省技工学校,技工培训中心和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从事实习指导教学和研究工作的、申报评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和教研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素质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含称职)。

具体要求是: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自觉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职业教育法规.学风端正,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待教学工作讲求科学性、严谨性。实践性,悉心培育技工人才;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学术水平、操作技能水平和教学能力,为职业培训技工教育事业作出积极的贡献。

任现职期间,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不得申报教师职务;违反纪律、因失职造成重大事故、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教学科研成果,或连续两年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等情况而受到记大过、留察、降职降级处分,在撤销处分后2年内不得申报教师职务。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l.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种)实习指导教学6年以上,取得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实际从事一级实习指导教

师工作5年以上;

2.获得本专业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种)实习指导教学8年以上(非本专业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种)实习指导教学10年以上),取得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实际从事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5年以上;

3.本专业中专或技工学校毕业,从事本专业(工种)实习各导教学10年以上,取得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实际从事一级实习指

导教师工作10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其中取得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实际从事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工5年以上。

4.确有真才实学,教学成绩卓著,贡献突出,在多年的实习指导教学实践中充分发挥能工巧匠作用,教学经验和操作技能训练方法先进并在全省或全国推广,被同行所公认,获国家或省二级以上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或省级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5.确有真才实学,教学效果卓著,具有发明创造,或在教学研究方面有新的突破,获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专家称号者;

6.对在非教育系列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职务资格者,必须经过教育学、心理学和生产实习教学法各100学时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结业证书。

第四条外语条件

1.必须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2千字符的能力,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外语:

(1)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者;

(2)特殊技艺的能工巧匠(如雕刻、刺绣、陶瓷、中药制作等)。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l.担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期间,每两年参加一次以上的培训学习,累计不少于100学时,接受国内外新职业教育理论和信息以及本专

业(工种)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操作技能的继续教育和操作训练。

2.申报者必须提交任职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期间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在担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教学工作经历(能力):

l.从事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学工作2年以上,平均学年生产实习课堂教学授课120学时以上,平均学年实习岗位操作技能训练指导540学时以上;熟练掌握本工

种及相关工种的教学目的要求,教学内容、重点、难点,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和实习指导方法,并需熟练掌握相关的技术规范、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程的背景材料。

2.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并提交班主任工作总结;指导青年教师结合实习教学开展班主任工作或德育工作的具体材料。

3.提交任职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期间一门生产实习课和一门工艺谋的完整规范的教案,并曾进行3次以上的公开课,评议为优秀,并提交评议表。

4.具有管理和指导生产实习教学和实习工厂(场、店)建设的能力。

5.曾参加过本专业(工种)的新知识、新工艺、新操作技能训练方法的研究,解决过本专业(工种)生产实习指导教学(教研、技革)中的疑难问题,并取得良好效果。

以上各项须由学校或主管部门提交有效的综合证明材料。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期间,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2条;

l.曾被评为地级革以上优秀教师或先进班主任;

2.曾获省级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3.曾获省级技工学校教研工作先进个人奖;

4.曾参加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职业培训或技工学校教材及配套资料的编写工作,并为主要参编人或主编;

5.担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期间,所教班级学生本专业(工种)操作技能初级工合格率为100%,中级工合格率为90%以上,并经学校领导审核确认;

6.所教班级学生本专业(工种)参加地级市以上操作技能竞赛,获得奖项,并提交奖状证书复印件及学校证明;

7.具有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成果;

8.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学生操行优良率为90%以上,差生转化率为80%以上,并经学校领导审核确认。

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期间,公开发表本专业(工种)论文,推广先进操作技能训练方法和教学经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重要价值的论文(代表作)l篇以上,及本专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均为第一作者。

2. 具有上述第1点的论文1篇以上,以及具有在教学训练方法、手段的某一开发性项目,或技术革新项目,或改进训练工作母机(或工具、测量器具等)的有推

广价值的专项报告1篇以上,为第一创作者,经教学实践证明确有较显著效果,并提交学校的鉴定证明。

凡是符合本条件规定的要求,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的材料者,可提出申报,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不子受理评审。

(四)广东省技工学校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试行)

[技工学校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评审标准]

熟悉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职业教育理论和本专业技术、工艺发展动态;胜任本专业1个工种以上(含1个)的生产实习指导课及工艺课的全部教学工作,解决实习工厂(场。店)关键性的技术操作和工艺问题,教学经验较为丰富,教学效果好,组织本专业(工种)生产实习教学研究和开展技术革新成绩良好,并有一定水平的论文和教学经验总结;有本专业(工种)较全面的技艺,是实习指导教学和操作技能研究的骨于,有组织和指导本

专业(工种)生产实习教学工作和指导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的能力;敬业爱岗,自觉执行师德规范。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条件]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省技工学校,技工培训中心和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从事实习指导教学和研究工作的、申报评审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和教研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素质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含称职)。

具体要求是: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自觉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职业教育法规,学风端正,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待教学工作讲求科学性、严谨性、实践性,悉心培育技工人才;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学术水平、操作技能水平和教学能力,为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事业作出积极的贡献。

任现职期间,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不得申报教师职务;违反纪律、因失职造成重大事故、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教学科研成果,或连续两年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等情况而受到记大过、留察、降职降级处分,在撤销处分后2年内不得申报教师职务。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l.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实习指导教学工作3年以上,经培训取得(生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工培训合格证书),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2.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上学位,从事本专业实习指导教学工作3年以上,经培训考核取得(生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工培训合格证书);

3.获得本专业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非本专业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种)实习指导教学5年以上),经培训考核取得(生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工培训合格证书),取得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实际从事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4年以上;

4.本专业中专或技工学校毕业,经培训考核取得(生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工培训合格证书),取得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实际从事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川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种20年以上,取得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实际从事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4年以上。

5.确有真才实学,老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在多年的实习指导教学实践中充分发挥能工巧匠作用;教学经验和操作技能训练方法先进并在地级市或全省推广,被同行所公认;获省级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6.确有真才实学,教学效果显著,具有发明创造,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之;

非师范专业毕业的教师,必须经过教育学、心理学各100学时的培训,实习指导教师均应经过100学时的生产实习教学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结业证书。

第四条外语条件

申报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暂免试外语。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担任二级实习指导教师期问,每两年参加一次以上的培训学习,累计不少于80学时,接受国内外新职业教育理论和信息以及本专业(工种)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操作技能的继续教育和操作训练;

2.申报者必须提交任职二级实习指导教师期间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担任二级实习指导教师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教学工作经历(能力);

1.从事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学工作2年以上,平均学年生产实习课堂教学授课120学时以上,平均学年实习岗位操作技能训练指导540学时以上;掌握本工种及相关工种的教学目的要求,教学内容、重点、难点,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和实习指导方法,并需掌握相关的技术现范、技术规程、技十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程的背景材料。

2.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并提交班主任工作总结。

3.提交任职二级实习指导教师期间一门生产实习课和一门工艺课的完整规范的教案,并曾进行2次以上的公开课,评议为良好以上,并提交评议表。

4.具有参加和配合实习工厂(场、店)管理和建设的能力。

5.曾参加过本专业(工种)的新知识、新工艺、新操作技能训练方法的研究,解决过本专业(工种)生产实习指导教学(教研、技革)中的较疑难的问题,并取得一定成效。

以上各项须由学校或主管部门提交有效的综合证明材料。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二级实习指导教师期间,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2条:

1.曾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教师或先进班主任;

2.曾获地级市(厅局级)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

3.曾获地级市技工学校教研工作先进个人奖;

4.曾参加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职业培训或技工学校教材及配套资料的编写工作。

5.担任二级实习指导教师期间,所教班级学生本专业(工种)操作技能初级工合格率为95%以上,中级工合格率为80%以上,并经学校领导审核确认;

6.所教班级学生本专业(工种)参加县(市)以上操作技能竞赛,获得奖项,并提交奖状证书复印件及学校证明;

7.具有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成果;

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条件

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条件 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条件 一、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首次认定 1、对象:全日制正规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 2、时间:每年6至9 3、手续:①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 ②填写《专业技术审核表》一式三份 ③填写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 ④出示毕业证原件 4、条件:①中专毕业满一年认定员级 ②大专毕业满三年、本科满一年认定助理级 ③硕士毕业满三年认定中级 5、程序:①初级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由单位报区级职改部门审定, 报市职改办审批、验印; ②中级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由主管部门报市职改办审批、验印。 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 1、对象:已获得初、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及全日制的大专毕业生 2、时间:每年5至7 月 3、手续:①填写《辽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初级一式二份,中、高级一式三份

②写《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 ③毕业证、职称证、计算机证、外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④表明主要业绩成果的获奖证书和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原年及复印件 ⑤主要论文、著作。发表刊物、出版物原件 ⑥其它有关材料、荣誉证书、学术(衔一)称号和其它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⑦破格申报人员须打印《破格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审核表》 一式三份。 ⑧以上有关材料复印件按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表材料目录顺序装 订成册。 4、条件:①中专毕业后工作满一年晋升员级之后工作满四年晋升助理级 ②大专毕业后工作满三年晋升助理级 ③本科毕业后工作满一年晋升助理级 ④大专或本科毕业满四年且助理满四年晋升中级 ⑤本科毕业满五年且中级满五年晋升高级 5、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资格 审核表〉一式五份,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区职改部门审定,由各区职改部 门统一将有关材料报市职改办。市职改办根据主管部门呈报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按照任职条件进行资格核实,审核合格后由各主管部门送各有关评委会进行评审。 三、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破格条件

中级职称评审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报告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报告 各位评委: 你们好! 我叫陆惠强,年龄:39岁,政治面貌:群众,单位是上海勇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我现任现场项目部助理工程师,本次申报的技术职称是工程师中级职称。我认为自己具备成为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条件,通过这次的申报将使得我的职业生涯提升一个更高的阶段,激励我在建筑工程方面,不断进步。本人的专业技术述结报告如下: 一、个人简介 1、最高学历为大专,1997年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我所学的是建筑工程专业。 2、2001年参加取样员岗位培训;2002年参加了测量测绘专业培训,成绩优秀;2005年参加了施工员岗位培训。 3、申报优势: 一是我具有比较扎实的建筑工程类理论专业知识。学过建筑工程管理学、施工技术管理、测量测绘、CAD制图等专业,自从事工程管理工作以来,宏观上研究国家颁发的关于建筑工程方面的政策,微观上研究施工现场阶段性发展状况,同时,广泛吸纳各方面的新知识、新信息,勤钻研、多思考,不断丰富自己,提高自己。 二是具有较为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参加工作10多年来一直兢兢业业、刻苦勤劳的工作,先后在工地现场测量、施工、技术等多个部门工作过,积累了各个方面丰富的工作经验,了解建筑专业发展动态。 三是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身体素质和业务素质。在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口号下,工作中时刻以国家颁布的标准要求自己,学习贯彻国家标准的理论知识,团结同志,相容性好。对待工作一贯严谨、认真、踏实,具备一名建筑专业技术人员应有的素质。 二、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担任技术员和项目助理工程师多年,我完全能够正确、熟练地组织和指导下级施工人员配合项目部,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疑难问题。能够正确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指导施工现场技术工作。具有独立解决施工过程中疑难问题的能力,对工作中出现的意外事件能迅速提出措施并进行处理。 在近十几年的建筑施工生涯中,我一直视工地为家庭,心甘情愿奉献自己的青春和热情,对新型材料和新工艺不断钻研。负责项目工程技术节约措施的实施,结合工程特点推广成果,开展技术开发,合理化建议和小改小革活动。 三、前任职称期间的感悟 自从我1997年9月踏入工作岗位后,就直接在建筑工地项目部参加管理工作,历时十五年时间,2008年我又升职为现场项目助理工程师。在这几年里,凭着对建筑事业的不懈追求,凭着各级领导的无限关爱,应该说许多成绩和荣誉

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附件1 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等的评审,其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政治条件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修养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部门之一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1)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2)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热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1)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

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学历、资历要求 技术员: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助理工程师: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 四、破格晋升工程师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以上,或现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满4年(必须满3年),其学历在大专及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在符合政治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下列六项条件中的二项者,可不受学历、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业务考试答案

_、单选题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规走,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 C A、60,1/3 C B X 90,1/3 C C、60,2/3 Q D、90,2/3 2.《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l号)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可不受所在()限制 C A、后学历年限 広B、单位岗位 C C、所学专业 r D、个人身份 3.《关于严格职称评审规定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48号)规定,严格按规定组建评委会。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要加强评委会成员信息库建设,评委会执行委员和备选委员由评委会成员信息库中随机产生。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数量应占上年度评委会执行委员总数的()以上,各评委会成员连续参加评审会议不得超过()次。 C A、1/2、2 B、1/3、3

c、1/4、4 ' D、1/5、5 4.《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规走,召开评审会议时,出席评审会议的专家人数应当不少于职称评审委员会人数的()。 C A、1/2 Q B X 2/3 r C、3/4 r D、3/5 5.《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40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A、5 Q B、10 C C、20 C D、30 6.《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规定,对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年。 年 C A S 1 厂B、2年 C、3年 D、4年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年月修订)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专家治校的作用,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融合的新机制,使学院重大学术问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院学术委员会是在院行政领导下开展学术咨询、评议、评审和评定的学术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决定学院重大学术问题。院科研与职教育发展处是学术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第三条院学术委员会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鼓励教案、科研人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保护教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促进学院科研事业良性发展。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学术委员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悉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学院各项管理制度、信息等; (二)就学术事务向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咨询或质询; (三)在学术委员会会议中自由、独立地发表意见,讨论、审议和表决各项决议; (四)对学院学术事务及学术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实施监督; (五)学院章程或者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委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二)遵守学术委员会章程,坚守学术专业判断,公正履行职责; (三)勤勉尽职,积极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 (四)学院章程或者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学院下列事务决策前,应当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交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直接做出决定:

(一)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二)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专业; (三)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专业资源的配置方案; (四)教案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 (五)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教案计划方案、招生的标准与办法; (六)学院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 (七)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 (八)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九)学院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事务。 第七条学院实施以下事项,涉及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应当由学术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学术组织进行评定: (一)学院教案、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案、科学研究成果奖;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 (三)自主设立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案、科研奖项等; (四)需要评价学术水平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学院做出下列决策前,应当通报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一)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二)学院预算决算中教案、科研经费的安排、分配及使用; (三)教案、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 (四)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赴境外办学,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 (五)学院认为需要听取学术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学术委员会对上述事项提出明确不同意见的,学院应当做出说明、重新协商研究或者暂缓执行。

专业技术资格专家评审表如何填写范文

篇一:《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填表模版》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 红色字体标注需要特别注意填写方式,按举例的模版填写 姓名 工作单位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现任专业 技术资格取得职称证书(如工程师) 申报专业 技术资格本次申报资格(如高级工程师) 申报资格 专业方向如建筑、交通运输、机电 填表时间年月日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制表 填表说明 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使用。《诚信承诺书》之前部分须由被申报人员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组织和纪检部门审核认可; 本人填写部分一律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 “出生日期”和“参加工作时间”均须填写到具体日期,如19712; “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单位和区县主管部门填写;“呈报单位意见”由区县职改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填写;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学习培训经历 工作经历 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篇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填写样表(以申报工程师为例)》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单位 xxxxx公司 姓名 XXX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助理工程师 申报专业 技术资格工程师 填表日期年月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1-6页由申报人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7-10页由基层单位、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和评审机构分别填写,如填表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16开白纸)。 二、为使内容全面、具体、准确,应注意每表下栏的说明。三、此表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基本情况 批单位以及聘任时间。 二、如经批准免试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分别在考核结果、考核 结果栏目中填写免试。 工作简历 继续教育经历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 篇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填写样表(以申报工程师为例)》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规范完整版

附表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规范 为了规范专业化评审工作,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材料齐全、填写准确、特制定本规范。 1、封面 1.1 单位:填写吐哈油田公司xx 单位,如:吐哈油田公司矿 区服务事业部新闻中心。 1.2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工程师、政工师、助理工程师、助理政工师。 1.3 参评任职资格:本次申报评定的××专业任职资格。如: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工程师、政工师。 2、基本情况 2.1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年份一律用4 位数字表示,月份和日期一律用2 位数字表示,如“1982 年05 月11 日”。 2.2 出生地(籍贯):填写出生的省、市(县、)乡。 2.3 学历、学位:填写符合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规定的并经国家教委认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学历填写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普通班、大学专科、中专等;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 2.4 学校、专业:填写本人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的全称。

2.5 毕业时间、学制:公历填写至月。学制为本人在校学习起的止 时间。 2.6 身体状况:填写健康、一般、较差。 2.7 照片:粘贴近三年1 寸正面免冠照片。 2.8 外语程度:填写所懂外语语种及听、说、读、写的程度:英 语(俄语、日语等),熟练(比较熟练、借助工具书)翻译(阅读)本专业技术资料(科普文章),听力(口语、写作能力)较强(一般、较差)。 2.9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填写本聘期所任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时间、聘期、工作单位。 2.10 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填写本聘期所任专业技 术职务的专业、岗位名称。 2.11 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务:填写加入时间、现任(或曾任)职务。如1974 年7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党支部书记。 2.12 何时何地参加何民主党派、任何职务:填写所加入党派的 时间、地点、名称、担任职务。 2.13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职务或社会兼职:填写所在学术团体的名称、职务或社会职务。如中国石油学会,会员。 2.14 有何特长:填写专业技术方面的特长。 3、学习培训、工作经历

工程力学高职高专期末试题

一、判断题(正确的在题号后打“√”,错误的在题号后打“×”)。 1.合力对平面内任一点之矩等于各分力对同一点之矩的代数和。 2.物体的平衡就是指物体静止不动。 3.力偶对其作用面内任一点之矩与矩心位置有关。 4.平面任意力系向某点简化的理论基础是力的可传性原理。 5.约束反力的方向总是与该约束所限制的运动方向相反。 6.内力是由外力引起的,与组成构件的材料、构件的截面形状和尺寸无关。 7.横截面上只有正应力的变形必定是轴向拉压变形。 8.圆轴扭转变形时,横截面上的切应力沿半径按线性分布。 9.挤压应力只分布在两构件相互接触的局部区域,而压缩应力则分布在整个构件内部。 10.构件保持原有平衡形式的能力称为稳定性。 二、选择题 1.在梁的集中力作用处,( ) (A )剪力图有变化,弯矩图无变化 (B ) 剪力图有折角,弯矩图有突变 (C ) 剪力图无变化,弯矩图有突变 (D ) 剪力图有突变,弯矩图有折角 2.作用与反作用定律适用于 ( )。 (A )所有物体 (B )变形固体 (C )刚体 (D )平衡物体 3.两个力在同一轴上投影相等,此两力的大小( )。 (A )不一定相等 (B )一定不相等 (C )一定相等 (D )无法比较 4.根据力的平移定理,右图简化的结果是() (A )一个主矩和一个主矢 (B )一个主矩 (C )一个主矢 (D )合力为零 5.根据图示三种不同材料的应力—应变曲线,按强度大小排列顺序为( )。 (A )②>①>③ (B )③>②>① (C )①>②>③ (D )③>①>② 6.如右图所示铆接的接头,铆钉直径为d,则接头主板受剪的面积为和受挤压的面积分别为( ) (A )d d δ4 π2和 (B )4πδ2 d d 和 (C )d d δ2 π2和 (D )2πδ2 d d 和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实行单独招生可行性研究报告101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实行单独招生政策建议 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全面贯彻中央战略部署,在教育部的正确领导下,实现了全面快速发展。前不久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十一五”时期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紧紧抓住机遇,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与我国经济建设协调一致、更快、更好地发展,需要我们积极探索新型的改革发展模式,需要从体制、政策上真正解除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束缚。本文从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出发,力求以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单独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订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宏观政策提供参考。 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急待建立之相适应的招生考试制度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在规模发展、办学规律探索、人才培养特色等方面有了较大的突破,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和办学规律,在我国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着普通高等本科教育所不可替代的作用。 1、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快速发展。从招生情况看,2005年全国高职(专科)招生占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数的53.1%。从在校生规模看,2005年全国高职(专科)在校生人数占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45.7%;从院校数量看,2005年全国独立设置高职(专科)院校1091所,占普通高等学校总数的60.9%。因此,在规模上,高等职业教育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 2、高等职业教育已形成自身完整的教育体系和独特的办学规律。高等职业教育以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的办学宗旨,形成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结构体系,形成了以能力为主线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体系,形成了学校与社会教学与生产相结合的人才培养途径,具备了一支教学水平较高并且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师资队伍,具有良好的实践教学条件和环境,具有科学规范和现代化的教育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 3、高等职业教育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地贡献。10年来,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要求

(一)评审范围和评审对象 1、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条件,均可向所在(任职)单位提出评审各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人,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中专毕业学历后,在对口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在番禺区的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从番禺外到番禺区工作,行政人事关系尚未调入番禺,但已与我区企、事业单位签订两年以上聘约,实行了聘任管理,并在应聘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所规定的学历、资历等条件,均可到番禺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代办)手续后,申报评审(或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机关行政单位暂不开展职称评定工作。 TOP (二)申报评审的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任现职期间,年度和期满考核须称职或优秀。 2、学历、任职资历条件 (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所具备的学历、任职资历 学历——指一个人受教育的经历,一般表明其具有的文化程度。 任职资历——指从事某一专业技术工作或受聘担任某一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年限。 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具备一定的学历和相当的专业技术工作任职资历。一般对学历、任职资历的要求见下表(依据:穗人职[2003]42号文)。

任职资格学历资历条件 以上是基本的要求,不同的专业系列对学历、资历的要求不尽相同。各系列仍按规定的本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对学历、资历的具体要求执行。 (2)任职资历的计算

关于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评定实行以考代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24 来源:深圳市人事局 各区人事局、光明新区人力资源办,市属和驻深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标准化战略的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开始对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评定实行以考代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评定办法适用于深圳市标准化专业从事标准化(含条码、代码)技术研究、应用研究、国内外动态和发展研究、标准化技术咨询和技术开发、标准化管理、标准及标准化技术法规的制(修)订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二、资格名称 本文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标准化助理工程师)和中级资格(标准化工程师)。高级资格(标准化高级工程师)评定办法继续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领导和分工 市人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的综合管理;负责会同市标准化主管部门组织评委会专家审定考试大纲和试题。 市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评委会专家起草考试大纲;负责受理初、中级专业考试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对申报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报送市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市考试指导中心负责根据考试大纲,组织建立考试题库及抽签确定考试试题,并负责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 四、考试内容和科目 考试内容以《深圳市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计划于2009年3月出台。具体的考试科目为: (一)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标准化基本理论与综合应用(初级)》。 (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标准化基本理论与综合应用(中级)》。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6月,具体时间由市考试指导中心另行通知。 六、报考条件 (一)初级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 具本市户籍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已签订聘约,并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居住证为准)及以上的非深圳户籍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的,可参加标准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广东省人事厅规定,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当年8月31日): 1.中专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 4. 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标准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二)中级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 具本市户籍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已签订聘约,并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居住证为准)及以上的非深圳户籍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的,可参加标准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广东省人事厅规定,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当年8月31日): 1.中专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示范院校建设简报 2008年第11期(总第12期) 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办公室编 2008年11月29日 本期要目 ●我院学子成功服务北京奥运 ●学院召开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建设项目专家论证会 ●学院切实落实通知精神,迎接“双百论坛”召开 ●澳大利亚坎培门理工学院葛瑞菲院长访问我院 ●我院对口支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我院学子成功服务北京奥运 我院计算机系围绕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建设目标,以计算机网络技术示范建设专业及所在专业群建设为重点,努力开拓市场,广泛开展校企合作,实施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与包括联想投资成立的以IT专业服务为核心的阳光雨露信息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等国内知名IT企业签定了校企合作协议。按照协议,计算机系每年在大二学生中选拔部分品学兼优的学生组成“2+1人才培养模式”实验班。实验班学生大学最后一年在企业接受专业实践、岗位技能训练以及完成企业管理规范、职业素质、专业课和毕业实践等环节的学习,实现与就业岗位的零距离对接,并为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拓展新的途径。 我院计算机系“2+1人才培养模式”实验班的20多名学生,以联想维修工程师的身份,成为北京奥运会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技术支持人员。他们参加了驻扎在鸟巢、水立方等奥运场馆的联想技术服务团队,以自己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技术实力,为运动员和观众提供了最直接,最方便、快捷的技术服务,成功支持了奥运信息系统的完美运行,为北京奥运会的举办作出了巨大贡献。 学院召开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建设项目专家论证会 2008年11月6日学院召开了“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建设项目校园网基础建设工程论证会”。重庆工商大学网络中心主任田昌鹏、重庆电子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中心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特色校园规划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69444281.html,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特色校园规划 作者:何婷婷 来源:《现代商贸工业》2016年第30期 摘要:以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校园规划为例,从校园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分析着手,研究其发展建设现状与文化背景,就规划设计整体性、营造特色校园文化氛围和建设绿色校园等方面进行探讨,阐述了规划实践中的基本思路和作法。 关键词:高职教育;鲁班文化;特色;校园规划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https://www.wendangku.net/doc/869444281.html,ki.16723198.2016.30.078 0引言 大学校园是孕育学术思想、培育专业人才的场所,校园环境的建设历来受到重视。著名建筑师小沙里宁曾说:“大学就像我们时代文化沙漠中的绿洲,校园里有美好的步行区、林荫道,而别处却没有。”可见,大学校园在世人心中已成为理想生活环境的一种写照。自由、开放、绿色、生态则成为大学校园规划设计所追求的最高境界。 然而,由于教育理念的不同,高职校园的规划理念与高等院校校园规划理念也有所差异。目前,高职院校大多是由中职学校合并、升格而来。因建校时间较短,资金缺乏,大多校园基础建筑和配套设施不够完善,校园景观建设较为薄弱,传统的规划理念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发展需要。这也对当今高职校园的规划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次,我们在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校园规划中就解决总体布局、校区环境融合和校园生态绿化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1学校概况 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的辽宁建筑职业学院位于古城辽阳,由原辽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与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于2012年5月合并重组而成。学校秉承“上善建道,精技筑邦”的校训精神,在长达60余年职业教育的历史中,不断践行以人为本的现代办学理念。形成建筑、制造、电工电子、计算机软件及应用、经济管理、现代服务等近50个专业。 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均位于辽阳市中心位置。总面积现有358523平方米(约合538亩),建筑面积200096平方米。南校区占地13.8万平方米,北校区占地22万平方米。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 、对象和要求: ()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学历,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年以上,或取得助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年以上; ()大专、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学历,取得助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年以上;未取得助级职称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年以上; ()本科学历,取得助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年以上;未取得助级职称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年以上; ()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满年以上;未取得助级职称的,从事专业工作满年以上; ()硕士学位获得者,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年以上。 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申报当年月日。 、工作程序: 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先通过该网上申报系统申报评审(网上申报指南可查阅《关于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中级评审表格(申报评审表(一)—(九)及申报人、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申报评审表(评审信息录入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账户信息登记表及填报注意事项可参考查阅→填表并准备好资料后向上级主管单位申报→申报顺德区评委会的材料由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有关资格申请、盖章,集中报送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审核(申报其他评委会的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审核,再自行提交至相关部门)→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人员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纸质证书。 、所需材料: ()《送评材料目录单》一份,并贴在竖式牛皮纸档案袋上,档案袋底部注明自己的姓名和单位所属镇街; ()申报人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各一份;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账户信息登记表》一份; ()《广东省职称评审表》一份,表格打印要规范,按填表说明,如表内填写内容有涂改,任意改变表格结构的不予受理,从年起,《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经职称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由系统自动生成; ()《中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份(按各专业中评委会人数提供每人一份),其中份为原件,其余为复印件,要求纸单面打印,不得加页; ()《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一份; ()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一份,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另外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一份,原件经主管部门核对后退回,《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粘贴已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核对人姓名、核对意见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是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须提交课时以上的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非学历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已取得助理级(或初级)职称证,须提交已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核对人姓名、核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程序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程序 一、任职条件 (一)、学历 1、初级(员级、助理级)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及以上学历,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实践,可以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其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以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技术员;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助理工程师。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任职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助理工程所任职资格。 2、中级 具有工程系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工程师;获博士学位者,当年即可考核确定为工程师。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10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具有工程系列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具有工程师系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 3、副高级 具有工程系列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一定年限的专业技术工作,可以通过评审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至少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应至少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4、正高级 获博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评审时间及有关具体要求以省职改办文件通知为准。 (二)、外语 评审中级以上职称,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50岁以上的评审高级职务或1980年前参加工作,评审中级职务者外语成绩不及格不作为否决条件)。评审中级职务,应参加理工B类考试;评审高级职务,应参加理工A 类考试。职称外语每年只考一次,成绩合格有效期为4.5年。 (三)、计算机 评审中级以上职称,应参加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且成绩合格(1980年前参加工作,评审中级职务者计算机成绩不及格不作为否决条件),每年3.5.7.9月报名,4.6.8.10月考试,有效期3年。 (四)、论文 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有两篇独著的公开发表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的论文。评审中级职称,应拟写一篇学术论文。 (五)、考核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 (适用于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三年) 《顶岗实习》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一)本课程的性质 《建筑工程顶岗实习》(课程编号3301031012)是建筑工程专业(三年高职)的一门主干专业实践实训课程,实习总时间为38个周,课程属考试课,毕业实习是建筑工程专业教学计划中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学生接触社会、接触实践的良好机会,应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开展社会调查,了解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其目的是通过生产实践,学习有关本专业的实践知识,增强感性认识,以补充课堂教学的不足。并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独立工作能力。 (二)本课程的任务 实习的主要任务是: 1、通过学习,对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和整个施工过程有较深刻的认识; 2、理论联系实际,实践、巩固和加深理解已学的理论知识(如测量建筑材料、建筑学、建筑结构、建筑施工等)。 3、通过亲身参加施工实践,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独立工作能力,为将来参加工作打下基础; 4、通过工作和劳动,了解房屋施工的基本生产工艺过程(土方、砖石、钢筋混凝土、结构安装、装饰等)中的生产技术技能; 5、了解目前我国施工技术与施工组织管理的实际水平,联系专业培养目标,树立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高我国建筑施工水平的远大志向; 6、与工人和基层生产干部密切接触,学习他们的优秀品质和先进事迹。 二、课程的基本要求 参加实习的学生,应在工地指导人的帮助下,具体参加有关的技术工作和生产工作,在工作中参照本大纲的要求,全面地完成生产实习工作。实习期间要求做到:

江西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讲师资格条件

江西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讲师资格条件 第一条评定标准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讲师须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掌握教育理论,熟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及本学科的教学规律和教材教法,能独立开设专业或基础课程,在教学中重视实践环节和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并取得良好效果;具有一定的从事教育和教学改革、参与科技开发项目研究及指导助教的能力;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学科研究、教学论文或科技实验报告;能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在高等职业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在高等职业院校或教育事业单位从事高等教育管理、服务并承担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取得现资格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合格以上。 取得现资格以来,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报。 (二)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三)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者,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硕士学位满2年,且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2年。 (二)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4年,且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4年。 (三)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未满4年或未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4年,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满4年,且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3年,取得现资格以来,如符合本条件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需取得由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质量(能力、水平)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年均授课60课时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系统独立讲授一门及以上基础或专业课程,参加科学研究、教研活动,承担科研工作或参加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教学质量评估合格以上。 二、担任班主任(辅导员)或从事教育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良好业绩。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参评说明

2015年北京市农业技术与工程技术(农业工程)系列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参评说明 一、评审专业范围 农业技术系列: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土肥、畜牧、兽医 工程技术系列(农业工程):林业、果树、园林绿化(包括园林设计、园林施工、园林养护、花卉)、农机推广、农业环境、水产 二、参评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在2015年7月28日~8月18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用户定制服务中心”进入申报系统。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一个专业,并按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工作人员拟在8月4日、11日、17日集中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请申报人尽早填报材料,避免因后期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尤其是档案关系在外地的申报人,尽早申报为后续材料准备留足时间。 2、个人信息提交成功后,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选择现场审核时间,打印《诚信声明》、《现场审核告知书》和《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如申报人在工作人员审核前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则视为撤销提交申报信息,因此请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确认提交成功,在申报日期截止后到工作人员审核前,切勿进行修改操作,否则申报信息将被撤销。 3、申报人员应按“材料要求”中所列内容,带齐申报材料在您所选定

的现场审核时间到北京西郊宾馆(地图见附件)进行资格审核。 4、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人将收到交费通知短信,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报名平台缴纳职称评审费共计500元整。请确保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发票将在答辩当天现场发放给申报人,届时请注意签收。 本评委会的职称评审费只通过网上缴费方式收取,申报人收到交费通知后,请登录“网上申报系统”,点击“我的申报状态”-“网上缴费”进入银行支付界面,按界面中的提示及要求在网上直接支付。如银行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即证明您已成功缴纳了职称评审费。受银行业务处理周期的影响,如果您在网上支付成功后,“网上申报系统”提示“您的职称评审费还没有在网上支付成功”,请您在24小时后的工作日再进行查询,切记不要重复支付。通过资格审核但未进行网上缴费的人员申报无效。 5、答辩时间预计为2015年10月24-11月1日,申报人员可于10月20日在北京市农业局网站() “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农业专业资格评审”栏目中查询具体答辩安排。答辩当天申报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答辩。 6、评审结果将在评审结束的1-2个月后公示,公示期为15天,申报人可登录北京市农业局网站() “信息公开”-“人事信息”- “农业专业资格评审”栏目中查询。 7、公示期过后,申报人员可登录北京市农业局网站()查询证书领取安排。通过人员领取存档材料及证书后,及时到个人档案存放部门办理存档手续。

湖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湖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湘人专〔2006〕351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湖南 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暂行规定》(湘委办〔2004〕75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是指评价机构组织同行专家对申 报对象一定时期内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 平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活动。 第三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人事行 政部门按照评审权限制定年度评审计划,及时向社会发布 评审相关信息。 第四条在本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 工作的人员,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 术资格。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职数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 比例的限制。 第五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或人 事代理机构核实材料,经当地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向 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 无主管部门的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等按属地原则,经当 地人事行政部门指定的申报渠道逐级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无主管部门的省级企业直接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 第六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供能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材料。一般应包括以下 内容: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二)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务总结报告; (三)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获奖、专业技术项目 完成情况、科研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 面的材料; (四)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等材料;

(五)学历、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申报高、中级专业 技术资格还需提供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 试成绩; (六)本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七)评价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 申报的有关材料应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 间一般不少于7天。 第七条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 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 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八条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 动或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评或兼评现岗位所需的 相同级别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原专业技术资格予以保留。第九条由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调入企事业单位3年内,可以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 条件以及水平能力、工作业绩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在国家机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时间 可以计算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3年后按正常条件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条取得国家执业资格,聘任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一条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由评价机构负责。对不符 合申报条件的,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未在规定时间内 补充完整的,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省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审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由各设区市人事行政部门、省 系列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经资格审查同意后,由相应的评 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第十三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一般需经下一级评审委员 会推荐。实行考评结合系列的评审委员会、设在设区市的 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仅限本单位人员的评审委员会评审 的对象可不经下一级评审委员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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