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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号公告

2010年1号公告
2010年1号公告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0年第1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税收管理

办法(试行)》的公告

现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税收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2010年7月8日

分送: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抄报:国家税务总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10年7月8日印发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税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统一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税收管理,方便基层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以及其他现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包括纸质手册、电子手册和电子账册。

第三条生产企业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负责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的税收管理。

第二章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登记

第四条从事进料加工贸易的生产企业,应在取得主管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账)册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持下列资料并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附件一)及相关电子数据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一)实行纸质手册的生产企业提供下列资料:

1、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2、主管海关盖章确认的加工贸易纸质手册;

3、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实行电子手册的生产企业提供下列资料:

1、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2、经主管海关盖章确认的加工贸易电子化纸质单证;

3、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实行电子账册的生产企业提供下列资料:

1、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盖联网企业公章);

2、海关盖章确认出具的《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电子账册备案证明》和加工贸易电子账册打印件;

3、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五条纸质手册和电子手册的登记号码分别为海关确定的手册号。

使用电子账册的生产企业将电子账册按海关确定的核销时段划分为若干个独立的分册在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分别登记。电子账册第一个核销阶段,可视作第一个分册,分册的登记号码为电子账册号+001;电子账册第二个核销阶段,可视作第二个分册,分册的登记号码为电子账册号+002;以此类推。

第六条使用电子账册的生产企业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的期限,除第一分册为取得海关核发后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内,其他分册为上一分册核销阶段结束的次月的纳税申报期内。

第七条纸质手册、电子手册、电子账册的分册的有效期按照海关确定的进料加工手(账)册的有效期填报。

第八条实行纸质手册、电子手册的生产企业,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实行电子账册的生产企业,计划分配率按照最近一期已核销分册的实际分配率或已核销电子手册的实际分配率确定。若登记时无法取得已核销电子手册或电子账册分册的实际分配率,则按原电子手册的计划分配率或按以下方法计算确定计划分配率:计划分配率=上年度出口产品销售成本中的进口料件金额/上年度进料加工出口产品销售收入×100%。

第三章进料加工贸易的申报、审核及免税证明出具

第九条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应于发生进口料件的当月持下列资料向主管国税机关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明细申报表》(附件二)及相关电子数据:

1、进口货物报关单;

2、进口发票;

3、进料加工登记手(账)册;

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生产企业进行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时,应打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附件三),随退(免)税申报资料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

主管国税机关对生产企业申报的退(免)税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进料加工数据方可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附件四)。

第十一条主管国税机关应在月底前,将当月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等单证资料随《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附件五)反馈给生产企业留存备查,由生产企业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和征(免)税申报;同时,将证明和对应的电子数据传递给该企业主管征税部门。主管征税部门应于次月对该企业的纳税申报相关项目进行核对。

生产企业在取得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次月,应根据证明上注明的“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填列《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抵扣明细申报表》(附件六),并报主管征税部门。

第四章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核销

第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在主管海关办结加工贸易手(账)册核销手续(办结时间以海关结案通知书上注明的结案日期为准)

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持下列资料及相关电子数据,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核销手续。

(一)《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附件七);

(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汇总表》(附件八)及相关附报资料;

(三)海关纸质手册或电子手册或电子账册分册的结案通知书;

(四)《海关保税料件核销申请(结案)表》;

(五)主管国税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生产企业出现以下情形,应在主管海关办

结加工贸易手(账)册核销手续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

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后,

可延期90天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

凭证资料申报手(账)册的核销。

(一)不可抗力;

(二)加工贸易手(账)册集中到期。

第十四条主管国税机关在收到生产企业申请加工

贸易手(账)册核销时报送的资料和数据后,及时进行

审核,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一)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是否在规定时间内

申请核销;

(二)企业提供资料、数据的完整性;

(三)纸质资料与电子数据的一致性;

(四)单证和表格之间、各表之间的逻辑性审核。

主管国税机关认为存在疑点的,应要求企业说明情况或者提供举证材料,必要时可延伸到企业进行核查,或到主管海关调查。

第十五条主管国税机关在对企业申报的资料和数据审核、调整无误后,按规定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附件九)。

第十六条主管国税机关应在核销当月月底前,将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及相关单证资料反馈给生产企业留存备查,由生产企业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和征免税申报。同时,将证明和对应的电子数据传递给该企业主管征税部门。主管征税部门应于次月对该企业的纳税申报相关项目进行核对。

生产企业在取得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的次月,应根据证明上注明的“补开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填列《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抵扣明细申报表》,并报主管征税部门。

第五章违章处理

第十七条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二条规定,到期未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的,由

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生产企业违反前款逾期仍不申报办理核销手续的,其已开具的“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全额冲回,形成应纳税额的,由主管国税机关追缴税款,并暂停办理该企业出口退税。

第十八条企业提供虚假、错误资料和数据,造成少缴税款的,由主管国税机关追缴其少缴的税款、滞纳金;造成多退税款的,由主管税务机关追回多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主管国税机关和生产企业对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登记、核销资料和留存备查资料应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归档管理。

第二十条本办法未及事宜,按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以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备案日期为准)起执行。

附件一: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

企业代码:

企业名称:所属期:年月金额单位:元

办税员:财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明细申报表

附件三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

国家税务局:

我单位(海关代码:)出口下表所列货物,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按出口退税有关规定向

你局申请开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请予以办理。

申请单位(签章)

金额单位:元

附件四: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编号:

国税局:

你局所辖企业: (企业代码:退税方法: 免抵退税)下列进料加工手册项下的出口货物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现出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请在受理该企业征免税申报手续时准予申报免抵退税额扣减额和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

附件五: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

编号: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度月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料经审核后,批准本期申报出口货物免抵退额元,其中免

抵税额元,应退税额元。请按

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年月日

附件六: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抵扣明细申报表

国税局:

纳税人登记号:

企业名称:

海关代码:已从主管出口退税机关取得下列进料加工免税证明或免税核销证明,现申请应抵扣税额和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

申请单位(签章)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

国税局 :

我公司(海关代码:)海关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手册号:),现已全部出口完结,使用完毕,特申请重新计算实际分配率,开具核销免税证明,请予以办理有关核销手续。

申请单位:(公章)

年月日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汇总表

国家税务局:

本企业(海关代码)进料加工手册号

已在海关核销完毕,现申请办理税务核销,本手册的税收核销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申请单位(签章)

申请日期:

附件九: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

国税局:编号:

你局所辖企业:(企业代码: 退税方法:免抵退税)下列进料加工手册已经核销,现出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请在受理该企业征免税申报手续时,准予补

报免抵退税额扣减额和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

附件八填表说明:

一、“免税进口料件”为本手册(或者账册分册)的全部进口料件,包括本企业通过其他手册(或者账册分册)结转至本手册(或者账册分册)的进口料件(余料结转)、直接进口的进口料件、国内企业结转至本企业开具外销发票的进口料件以及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进口料件(应与进口汇总表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进行说明);进口明细数据应根据进口报关单、进口发票的入账金额确认,报关单与进口发票有差异的,经举证核实后根据实际入账金额确定。

二、“结转至其它手册的进口料件”为手册(或者账册分册)合同履行完后,将未使用完的进口料件结转至其他手册(或者账册分册),应与本手册(或者账册分册)出口报关单上的余料结转的金额一致;必要时,应附海关余料结转审批资料及相应的进出口报关单复印件;

三、“海关补征税款的进口料件”为海关已补税部分的进口料件或剩余边角余料关税完税价格;应附向海关补税的税票复印件、向海关核销手册时涉及边角料、报废、盘点等式的有关申请、证明及海关内销审批单复印件。

四、“其它减少进口料件”为进口料件发生销售、退货、损失(账面反映)等没有参与产品生产情况时的进口料件(如海关

补征税部分的进口料件应在第4栏反映);附向海关核销手(账)册时涉及料件退运有关申请、证明及出口报关单复印件。

五、“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料件”为收到国内企业报关结转至本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口料件;

六、“出口的加工成品”:出口明细数据应根据出口报关单按与其相匹配的发票人民币金额汇总;“出口的加工成品”为企业直接出口并已申报退税(或者被视同内销征税)的销售额;

七、“结转至其他手册成品”为生产的产品未直接出口,而是在海关保税监管下结转至其他手(账)册或销售给其他企业开具外销发票或增值税发票的产品销售额(应与出口报关金额一致);结转至其他手册成品金额与间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金额合计数及间接出口货物总值应一致;

八、“剩余残次成品”为手册合同履行完后,剩余的残次成品、半成品折合人民币金额;剩余残次成品金额换算(根据手册上的单耗计算)为所耗用的免税进口料件金额与剩余边角余料金额之和与海关补征关税的计税依据(扣除应补消费税)应一致;

九、“其他减少出口成品”为生产的产品发生内销、损失(或因退运而未申报退税的退运货物)等没有出口,或虽已出口但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的产品销售额或核定销售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 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非居民企业通过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重新定性该间接转让交易,确认为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 本公告所称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是指非居民企业直接持有,且转让取得的所得按照中国税法规定,应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中国境内机构、场所财产,中国境内不动产,在中国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资产等(以下称中国应税财产)。 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是指非居民企业通过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财产的境外企业(不含境外注册中国居民企业,以下称境外企业)股权及其他类似权益(以下称股权),产生与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相同或相近实质结果的交易,包括非居民企业重组引起境外企业股东发生变化的情形。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的非居民企业称股权转让方。 二、适用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股权转让方取得的转让境外企业股权所得归属

于中国应税财产的数额(以下称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所得),应按以下顺序进行税务处理: (一)对归属于境外企业及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财产的下属企业在中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财产的数额(以下称间接转让机构、场所财产所得),应作为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征税; (二)除适用本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外,对归属于中国境内不动产的数额(以下称间接转让不动产所得),应作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征税; (三)除适用本条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情形外,对归属于在中国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资产的数额(以下称间接转让股权所得),应作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征税。 三、判断合理商业目的,应整体考虑与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相关的所有安排,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分析以下相关因素: (一)境外企业股权主要价值是否直接或间接来自于中国应税财产; (二)境外企业资产是否主要由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构成,或其取得的收入是否主要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中国境内; (三)境外企业及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财产的下属企业实际履行的功能和承担的风险是否能够证实企业架构具有经济实质; (四)境外企业股东、业务模式及相关组织架构的存续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2012年12月27日 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文件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收管理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有邮政企业(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直属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包括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包括滞纳金、罚款)为中央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公路客运总站20xx年春运工作方案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717 (方案范本系列) 公路客运总站20xx年春运工作方案详细版 The Common Structure Of The Specific Plan For Daily Work Includes The Expected Objectives, Implementation Steps,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Specific Requirements And Other Item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公路客运总站20xx年春运工作方案 详细版 提示语:本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进行工作的具体计划或对某一问题制定规划,常见结构包含预期目标、实施步骤、实施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xx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其中节前15天,节后25天。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xx年春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xx年总站春运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四个交通”为核心,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春运工作全局,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动员全总站并依靠各方面力量,精心组织,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二、工作目标

力争实现“安全出行、方便出行、温馨出行”的春运工作目标,确保除夕日不滞留一名旅客,不发生任何安全有责和重大服务质量事故。 三、春运形势分析 根据客流调查预测情况分析,预计xx年春运总站所属5个始发站旅客发送量约160万人次。 (一)主要特点 1.客流时段分布较分散:各大专院校已于1月份陆续放假,学生流提前释放,加之今年春节较去年推迟,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在春运前已经返乡。但探亲返家客运流依然会集中在春节假期前,流量、流时高度集中。 2.客流总量有所下降:受多方面因素影响,xx 年总站客流量持续下降,因此预计xx年春运客流总量将低于去年。

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正式版

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按照省、市相关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XX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营造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有效预防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XX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杨xx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cc,县政府副县长xx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安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段、

应急办、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卫生计生局、住建局、气象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警大队,从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道安办各抽调一名干部负责具体办公。负责统一协调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乡镇要及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做好春运期间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的宣传报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媒体“优先、快速、免

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

卫生部公安部 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 为有效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保证各项诊疗工作有序进行,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 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坚持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患沟通,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 三、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联系方式。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 五、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必须按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处理。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 六、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有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 (二)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三)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 (四)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五)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 (六)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 (七)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卫生部公布的新资源食品名单及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名单

广东省报卫生部加药食品名单: 淮山药、葛花、玉竹、艾叶、沙参、桑叶、黄精、白术、银花、梅花、狗脊、槐花、白芍、麦冬、芦荟、天冬、苍术、益智、胖大海、何首乌、枇杷叶、夏枯草、淡竹叶、蒲公英、巴戟、绞股蓝、灯心草、鸡血藤、茵陈蒿、竹壳茶、木棉花、鸡蛋花、藤茶、广东凉茶、广东凉粉、冬虫夏草、白花蛇舌草、白茅根、芦根。 卫生部公布的新资源食品名单 卫生部批准作为食品新资源使用的物质,共分为九类: 1、中草药和其他植物 人参、党参、西洋参、黄芪、首乌、大黄、芦荟、枸杞子、巴戟天、荷叶、菊花、五味子、桑椹、薏苡仁、茯苓、广木香、银杏、白芷、百合、山苍籽油、山药、鱼腥草、绞股蓝、红景天、莼菜、松花粉、草珊瑚、山茱萸汁、甜味藤、芦根、生地、麦芽、麦胚、桦树汁、韭菜籽、黑豆、黑芝麻、白芍、竹笋、益智仁 2、果品类 大枣、山楂、猕猴桃、罗汉果、沙棘、火棘果、野苹果 3、茶类 金银花茶、草木咖啡、红豆茶、白马蓝茶、北芪茶、五味参茶、金花茶、胖大海、凉茶、罗汉果苦丁茶、南参茶、参杞茶、牛蒡健身茶 4、菌藻类 乳酸菌、脆弱拟杆菌(BF-839)、螺旋藻、酵母、冬虫夏草、紫红曲、灵芝、香菇

5、畜禽类 熊胆、乌骨鸡 6、海产品类 海参、牡蛎、海马、海窝 7、昆虫爬虫类 蚂蚁、蜂花粉、蜂花乳、地龙、蝎子、壁虎、蜻蜒、昆虫蛋白、蛇胆、蛇精 8、矿物质与微量元素类 珍珠、钟乳石、玛瑙、龙骨、龙齿、金箔、硒、碘、氟、倍半氧化羧乙基锗(Ge-132)、赖氨酸锗 9、其它类 牛磺酸、SOD、变性脂肪、磷酸果糖、左旋肉碱 这些是药食两用的中药和微量元素及菌类等可用于食品的物质,卫生部并没有在同一个文件中全部罗列出来,而是每年都有变化。 2008年后新增新资源食品名单共6批,批准了34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另外,允许酸角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允许玫瑰花(重瓣红玫瑰)、凉粉草(仙草)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允许夏枯草、布渣叶(破布叶)、鸡蛋花作为凉茶饮料原料使用。 2008年5月26日,卫生部关于批准嗜酸乳杆菌等7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2号)

XX年春运应急预案

XX年春运应急预案 为应对春运期间可能显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旅客运输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定《**镇2018年春运应急预案》。春运期间,因恶劣天气和各种突发事件,如爆炸、火灾、疾病流行、不法分子聚众闹事等导致旅客大量滞留,客运站正常秩序受到严峻破坏等紧急情形下实施该预案。 一、应急措施 (一)当因恶劣天气导致旅客大量滞留,在现有治理力量难以坚持公路客运站治安以及客运站正常秩序显现纷乱的紧急情形下,采取如下措施: 1、镇春运办向镇政府申请增派公安、交警执勤人员,爱护客运站治安、交通秩序,增派执勤人数依照实际具体情形决定,同时将有关情形及时向市春运办汇报。 2、交通运输分局负责调配公路应急运力疏运旅客。我镇承运应急企业包括:市公共汽车**分公司、**镇公共汽车、**镇公共的士,2018年已预备应急运力16辆客运车辆,当调配应急运力仍解决不了旅客滞留的情形时,再向市春运办申请调配客运车辆。同时,向市运管处申请增派运管人员,爱护正常的客运秩序,并将各有关情形及时向市春运办汇报和备案。 3、通过各种渠道,以各种方式方法,通报天气有关变化情形

以及各路段封路情形,使宽敞群众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及路段通行情形,争取宽敞群众谅解,幸免激发群众矛盾。 (二)当客运站显现突发事件: 1、发生爆炸事件 (1)如发觉可疑爆炸物品,现场执勤人员(包括公安、交警、交通、城管、卫生等,下同)要迅速疏散群众,操纵现场,及时向镇委、镇政府、镇春运办、市春运办及有关春运组成部门报告。公安分局要赶忙组织力量第一时刻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疏散和实施抢救,坚持现场秩序,划定戒备线域,搜捕凶犯,同时赶忙向镇委、镇政府、镇春运办、市春运办及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形。公安、交警、交通、城管、卫生等有关部门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处置,实施抢救。 (3)公安分局要及时增派警力,确保客运站周边地区道路、隧道和天桥的畅通。如在隧道和天桥上发觉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执勤民警应赶忙疏散隧道和天桥上的旅客,并临时将其封闭,及时进行处置。 2、发生恐惧突击事件 (1)客运站、运输工具、运输道路、旅客等目标受到恐惧突击威逼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旅客远离突击目标,爱护现场秩序,及时向镇委、镇政府、镇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镇春运办

2020年春运安全工作方案

2020年春运安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年度春运安全工作的精神要求,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管理局和州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确保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xxx年春运安全工作方案。 以党的xx大三中、四中、五中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 ___ ___、省委 ___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xxx年春运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会议精神要求,按照“以人为本,安全有序”的原则,着力保障辖区内管养公路、桥梁的安全通畅,确保xxx年度春运工作安全、和谐、便捷、有序。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州公路局成立xxx年春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彭继德;副组长:向目良、黄勇、杨国良、程方国、毛生华、毕新安、张贤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春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关波、曾文西、洪xx、彭华、龙剑英任副主任,其他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市要相应成立春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本单位本辖区春运安全保障工作。 (一)加强日常管养,确保设施完好。各县市要加强春运期间养护管理工作,对辖区公路交通事故易发路段和重要节点,加大日常养护和巡查力度,认真做好公路日常养护,确保路基边坡稳定、路面

整洁,营造良好的路域环境;对桥梁防撞护栏及安保设施,及时进行养护维修,确保设施齐全、功能完好;完善标志标线设置,确保统一、规范、齐全、清晰醒目;认真落实桥梁管理制度,对每座桥梁、每道涵洞,特别是大中型桥梁和三四类以上桥梁,加强动态监管,针对可能影响桥涵安全运营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公路及桥涵安全运营。 (二)加强公路巡查,保障行车顺畅。路政部门要加大上路巡查力度,严禁春运期间破路和损坏公路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要加强与公安、交警、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对公路超限超载、乱摆摊、乱堆放、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以及公路上“滴、撒、漏”的整治,及时清理路障,确保辖区公路安全畅通。 (三)加强提前预防,抓好应急处置。针对春运期间突发事故或因暴雨、浓雾、大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路面塌方、沉陷、桥涵损坏变形等紧急情况,各县市局要完善及措施;对辖区公路以及通往高速路的连接线、重要交叉路口等易发生交通阻塞路段,要制定绕行路线,安排车辆、人员重点值守,一旦出现严重拥堵事件,要提前实施车辆分流,并及时向州局值班室报告;各单位要组织、落实好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设备,各类车辆机械设备要保养完好,24小时待命,随时准备应急调用。

税政解析与策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税政解析与策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现将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的规定(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

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 重在50%以上。)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四十七条: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应税销售额的具体范围,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

2020年机场春运工作方案范文

2020年机场春运工作方案范文 2020年春运自1月26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为期40天。在“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春运工作原则指导下,为切实做好春运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春运安全服务保障工作顺利实施,积极营造机场安全有序,运行高效的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0年临沂机场春运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民航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春运航空运输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20〕95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4053号)要求。 二、工作目标 遵循“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春运指导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努力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满足广大旅客的出行需要,实现和谐春运的目标。 三、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 为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公司实际,成立了以民航局赵建义局长为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

小组,下设春运办公室,具体负责机场春运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长:赵建义 副组长:聂怀祥傅步军石振雷王子鹏 成员:韩杰杨进军戚兆强陈超尼玛曹景芹刘丕忠赵传光赵峰朱洪伟刘虎山吴超陈长海张梅任超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客运公司 办公室主任:韩杰 制作下发《临沂机场2020年度春运工作方案》,并在联席会议上向各部门负责人传达机场春运工作方案,贯彻机场公司对春运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联席会议后以部门形式向全员传达,号召机场全体员工打好2020年工作的第一仗,全力做好春运各项工作。 (二)加强安全管理,营造和谐安全的春运氛围 1、春运是安全生产的高峰期,机场公司全体员工一定要高度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持续安全理念。各级管理人员一定要以身作则,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有序组织生产运营。 2、在春运以前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各种设施设备,如导航、助航灯光、安检设备、离港系统、网络设备和车辆等涉及航空和地面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保养,严禁

2017年春运工作方案设计

广西运德汽车运输集团 马山汽车总站文件 马汽政〔2017〕1 号—————★————— 关于印发《马山汽车总站2017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总站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市政府及各级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春运各项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需求,实现“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平安春运、诚信春运”的目标,总站根据集团公司和运德公司《2017年春运工作方案》精神,结合今年马山春运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制定了《马山汽车总站2017年春运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为全年经济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附件:马山汽车总站2017年春运工作方案 马山汽车总站 2017年1月13日 抄送:韦礼勇总站长、良、蓝云雁副总站长、总站各科(室)客运站、保修厂。

马山汽车总站2017年春运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马山汽车总站2017年春运工作,确保安全畅通、优质便捷、和谐有序,让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回家,欢度新春佳节,努力构建“平安春运”。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以及集团公司、运德公司春运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今年春运的新情况和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集团公司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有质、稳中有进的工作总基调,以“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平安春运、诚信春运”为主题,根据2017年春运的特点,“干”字当头、安全领航、放宽视野、迈开脚步、群策群力、严实作风、精准施策,用活、用好、用足资源与优势,全力抓好“四个市场”,积极培育汽车租赁业务,做到人流、车流集散有序,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便捷。 二、工作目标 (一)安全工作目标 1、不发生责任死亡事故,减少事故起数,减少经济损失,关注生命,争做有良心的驾驶员,实现2017年春运各项行车安全目标。 2、不发生机械事故,不发生场安全生产事故。 3、单位部不发生火灾,不发生爆炸、纵火等重大恶性事故,

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5号

2012年第9期,总第303期 行 业 之 窗20 这些测试可以只简单地进行筛选测试(如OECD 301快速生物降解能力测试和OECD 302固有生物降解性试验),或者更复杂、更高级的分层模拟测试(如OECD 303A,污水处理模拟测试)。要了解的是并不是所有物质都可以应用这几个指导方法的。例如,那些微溶于水的物质、可挥发性物质或者吸附性物质,它们进行快速生物降解能力测试指导要应用ECHA指南关于化学品安全评估:R.7b 章中的内容,见http://guidance.echa.europa.eu/docs/ guidance_document/information_requirements_r7b_ en.pdf。对于可挥发性物质,特别是大多数香精配料的测试方法见OECD 301C、301D、301F和310测试。 这些生物降解能力的标准为一些生态标签组织所接受。还有其他类型的生物降解物质(如在欧盟的洗涤剂)就要通过快速或固有生物降解能力测试(即在OECD 301和OECD 310或OECD 302试验中,60%~70%可生物降解)。 目前,在化妆品方面还没有生物降解能力的法规定义。香精行业要认定一个香精是否是“可降解香精”,要按以下方面进行考虑和判别: 1、香精中的配料要进行OECD 301实验检测其快速生物降解性能; 2、也应考虑到配料的固有生物降解性能; 3、实验结果是否符合OECD、GLP(良好实验室规范),甚至QSAR(定量构效)模式; 4、判别混合物是“可生物降解”的,要考虑混合物中的配料有多少是达到可生物降解标准的,如60%、70%、90%,甚至100%。 标准生物降解测试是为单一物质而开发的,最终的生物降解率就通过CO2或O2的消耗量来计算。因此对于象香精这样的混合物,不会提供其中各个成分的降解信息。从技术角度来说,混合物的生物降解测试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出于种种原因,并不推荐对整个香精进行生物降解测试。在此,对测试进行不一样的设计是非常必要的。取代的方法是对香精进行的降解测试应该对其中每个香精配料分开进行生物降解测试,并把不同配料的测试结果按重量比进行相加。这一对香精的生物降解能力和环境接受度的测试方法在IFRA IL 620及其附件1中进行讨论。很少有对精油和天然提取物生物降解测试的数据,因为它们大多数是复杂的混合物。 不同的快速和固有生物降解性测试标准 测试OECD/ISO参数 快速生物降解性测试 DOC消减试验301A/ISO 7827DOC消减量 CO2产出试验301B/ISO 9439/OPPTS 835.3120CO2产量 改进的MITI试验301C耗氧量 密闭瓶法试验301D/ISO 10707耗氧量 改进的OECD筛选301E/ISO 7827DOC消减量 呼吸计量法试验301F/ISO 9408耗氧量 顶空测试310/ISO 14593CO2产量 固有生物降解性测试 不溶物生化需氧量试验ISO 10708耗氧量 改进的MITI试验II302C耗氧量 赞恩-惠伦斯试验302B/ISO CD9888/OPPTS 835.3200DOC消减量 S.C.A.S.试验302A/OPPTS 835.3210DOC消减量在密闭容 器中CO2的产量 (未完待续)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5号 2012年8月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新批准和增补一批食品添加剂,主要内容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字体:【大】【中】【小】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文件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2年12月27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收管理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

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有邮政企业(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直属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包括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包括滞纳金、罚款)为中央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铁路运输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一)统一计算,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二)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

【公告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公告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 问题的公告 来这里找志同道合的小伙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为进一步明确营改增试点运行中反映的有关征管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樊剑英点评——混合销售只根据企业主业征收增值税,既然不属于混合销售,言外之意算不算兼营呢?也不一定是,还是干脆叫特殊的混合销售行为好,政策再倒退一步,只要是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的应税行为,均必须按照货物部分17%征收增值税和按照建筑服务11%或者3%征收增值税(甲供)。 晓黎点评——以前区分混合销售和兼营其中一个重要 的关键字就是“同时”,但在本条已经明确即使有同时也不属于混合销售。如果纳税人没有分别核算销售额,没有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是否参照财税【2016】36号文

中第三十九条关于兼营的规定,从高适用呢? 张钦光点评——此条规定核心是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货 物并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的,不视同混合销售,需要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货物价值以及建筑服务的价值,依次分别按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公告的此条规定,其实不属于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唯一变化的是,《实施细则》里说的非增值税劳务在营改增后也变成了增值税,与货物销售适用不同的税率。与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相对应的是一个疑问:第一条规定的建筑服务,是否也和第四条规定的一样,可以选择适用用简易计税? 第三只眼点评——首先这儿涉及到货物,小编认为“货物+服务”是混合销售的标配,同时附之以同步发生为前提。这个意见相当于是对于之前货劳部门对于企业问题解答的 确认。有如下几个条件:一是“自产货物”,外购的不行,这跟营改增之前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划分也是一个原理而来。二是“应分别核算”,而不是可以选择,小编认为这是有福

交通局2021年春运工作方案

交通局xx年春运工作方案 xx年春运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为期40天。为认真做好xx年道路春运工作,全面提升春运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需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交通部门关于认真做好xx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运输市场的基本特点,现制定xx年春运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春运安全有序 春运工作是关乎亿万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是道路运输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开年的核心工作。交通系统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将春运工作作为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载体,以“以客为主,安全为先,方便有序,服务满意”为目标,切实做到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强化安全与应急保障,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便捷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县交通运输局xx年春运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动态,统一指挥、协调春运工作。要建立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单位领导要深入第一线,指挥、协调、检查和督促落实春运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二、切实把握春运形势,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xx年春运客流变化和影响因素主要呈现五个特点:一是学生流、探亲流和民工流相互叠加,预计节前一周将形成客流高峰,运输任务繁重。二是全省实行7座以上营运客车(含旅游客车)凌晨2时至5时在我省境内停止运行以及春节期间(2月4日至3月15日)全国继续实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规定,将对春运工作提出更高要求,相关部门需进一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避免造成旅客滞留,确保交通顺畅。三是省内中短途和农村客运客流大幅增加,包车客运需求增加,道路客运集疏运任务将更为繁重,道路旅客运输组织难度加大。四是运输安全形势仍然严峻。近些年春运期间异常气候多发,经常出现寒潮、大风、大雾、冰冻雨雪灾害天气等,易诱发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安全保障工作不容丝毫马虎。 三、严格落实安全制度,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一)加强源头管理 春运工作开展前,运管局督促各客运企业要组织人员对所有准备参与春运的企业、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开展从业人员资质审核和安全教育。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绝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任何一个盲点、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实现安全隐患100%整改到位及春运期间从业人员、运输设施、设备100%符合要求。客运站要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和危险品查堵制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责任。要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确保每位乘客在发车前系好安全带,发挥旅客监督作用。同时,客运企业要充分发挥GPS监控平

2020年公交公司春运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公交公司春运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总公司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为认真组织好今年春运工作,确保乘客来得了,走的好,走的安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春运时间 2020年春节运输(以下简称“春运”)从2月3日开始,至3月14日结束,共40天。 二、春运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三个服务”(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把春运工作作为建设“平安公交”、“和谐公交”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我们要提前进入春运工作状态,全面做好各项春运准备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科学安排运力,确保客运畅通;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三、春运工作的目标 努力实现不发生乘客滞留、积压和严重超载现象,不发生特大恶性事故,不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不发生无照无证经营。 四、建立机构,明确职责,加强领导 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任组长,***和***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春运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任春运办公室主任。

值班电话: ******* 传真******* 值班车辆:*A-U3188 服务热线:******* 五、要求 1、营运方面 (1)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召开春运工作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准备工作,充分调动生产一线职工的生产积极性,确保春运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2)树立全局观念,要顾全大局,认真执行总公司下达的生产营运班次计划,驾驶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卡班卡次。(3)强化正班正点意识,教育驾驶员严格按照规定的运营时间运行,自觉维护营运秩序,提高正班正点率,使乘客能够安全、及时、便捷地乘坐公交车辆。 (4)做好特殊天气的准备工作,安排好特殊天气的各线路班次计划,如遇特殊天气,要立即执行,确保班次正常运营。 (5)加强租赁车的管理。严禁出现甩客、拒载、打骂乘客和非站点停车上、下客及私改运行线路等行为。严格执行规定票价,不得借机乱收费、乱涨价。农历除夕,租赁线路的末班车原则上定于下午20:00点,不得提前收车。 (6)全力抓好优质服务工作。要求驾站人员统一服装,佩戴好服务标志,

【实施方案】2016年春运期间燃气安全及供应保障工作方案

2016年春运期间燃气安全及供应保障工作方案____年春运期间燃气安全及供应保障工作方案 ____年春运从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共计40天,其中节前15天,节后25天。为确保春运期间燃气安全和燃气供应充足,我局根据《xx市xx区____年春运工作方案》,结合我区燃气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的指导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平安春运为目标,按照“以客为先,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提前谋划,严密组织,主动配合,加强管理,科学调配运力,全面提高交通运输组织能力、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扎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以及客流、物流、车流集散有序,顺利完成春运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以“安全、有序、便捷、优质”为目标,认真组织开展春运各项工作,协助实现“五个确保、五不发生”的春运总体目标,确保燃气设施设备供应安全检查,保障燃气供应充足、优先解决LNG公交车、CNG出租车加气问题,维护春运期间燃气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____年住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刘浩文常务副局长任组长,谢寅龙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城乡建设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人及各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桂城街道市政管理处负责人组成,城乡建设科负责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 四、安全保障

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春运结束是燃气安全重点防护期。 (一)企业自查。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巡查自检,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做好排查及隐患处置记录。 (二)节前检查。春节前,我局将结合岁末年初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暨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开展隐患排查。 五、供气保障 有关燃气经营企业要制定春运期间供气保障方案,确保正常气源充足,落实应急气源及调度方案,并于2月1日前报区局城乡建设科。 六、值班制度 春运期间各单位和企业要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安排人员轮值,确保24小时联系畅通。 (二)各企业要完善值班制度,并将有关制度方案、值班人员及联系方式于2月1日前报局城乡建设科。 (三)当发生燃气安全生产事故或出现气源供应不足时,各企业应及时上报,各单位及时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客运公司春运安全工作方案

客运公司春运安全工作方案 客运公司2016春运安全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2015年春运时间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40天。为确保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工作安全有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春运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围绕实现“安全、顺畅、温馨、提升”的目标,努力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安全第一,加大安全工作力度,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坚持主动作为,强化沟通协调,科学组织运力,做好应急运输准备,保障道路运输顺畅;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民生意识,推行和谐执法,提升服务质量,防止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坚持夯实基础,适应群众出行要求提高的新常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以“安全顺畅、舒心春运”为主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谋划实施。为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为全年的交通运输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坚持“安全顺畅、舒心春运”的原则抓安全工作思路,强化措施,确保春节运输生产安全。 工作目标:努力实现不发生产品积压和严重超载现象;不 发生群死群伤的特大恶性事故;不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不发

生无序竞争现象;不发生乱罚款、乱收费现象。 二、明确职责,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公司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山东浩宇物流有限公司办公室,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春运工作,并深入春运一线,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运输生产中的问题,确保春运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序进行。 三、科学调度,保障春运物资需求 认真分析预测,制定周密的运输组织和方案。特别是对冰、雪、雾等恶劣天气有针对性的制定物资配送措施,确保春节物资配送充足,有序;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 四、强化措施,确保春运安全 春运工作必须把保证运输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强化薄弱环节为重点;认真分析冰、雪、雾、风等恶劣天气给交通运输生产带来的诸多不利因素,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措施如下: 1、严把驾驶员适任关:春运前,对所有参加春运的从业人 员特别是驾驶员进行一次增强安全意识、遵守规章制度,应对冰、雪、雾、大风等恶劣天气,提高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2、严把车辆营运关:春运前,要对所有参运车辆检查一遍, 重点检查危险品车辆的动力系统、转向系统、刹车系统,保障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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