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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1、鸿运公司于2012年4月30日从银行借入资金2000000元,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8.4%,款项已存入银行,本息于到期日一次支付,该借款用于购买不需安装生产所需的大型设备一台,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2000000

贷:长期借款2000000

2、根据上例的材料,分别计提企业于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的利息以及编制会计分录

计提2012年12月31日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计提2013年12月31日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计提2014年12月31日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3、计算2015年4月30日的利息,编制支付利息、归还本金的会计分录。

支付利息和本金时:

借:财务费用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本金

贷:银行存款

资料:明星公司在2013年7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收到国家增拨的投资100000元存入银行。

解:分析增拨投资存入银行,一方面引起实收资本增加,另一方面引起资产增加。因此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实收资本100000

2、从银行取得借款60000元,期限六个月,年利率是5.8%,利息于季末结算,所得款项存入银行。

解:分析从银行借款期限六个月属于短期借款,引起负债增加,另一方面引起资产增加。因而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借:银行存款60000

贷:短期借款60000

3、向银行借入3年期借款80000元存入银行。

解:分析从银行借款期限3年属于长期借款,引起负债增加,另一方面引起资产增加。因而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借:银行存款80000

贷:长期借款80000

4、从银行存款中支付本季度短期借款利息32000元,本季度前两个月已预提短期借款利息21000元。

解:用银行存款还利息,一方面引起资产减少,另一方面引起应付利息减少,财务费用增加。因此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借:财务费用11000

应付利息21000

贷:银行存款32000

5、以银行存款归还短期借款50000元,长期借款100000元。

解:用银行借款还借款,一方面引起负债减少,另一方面引起资产减少。因此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借:短期借款50000

长期借款100000

贷:银行存款150000

6、按规定将资本公积30000元转作实收资本。

解:将资本公积转作实收资本,是所有者权益内部一增一减的变化情况,因些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借:资本公积30000

贷:实收资本30000

(负债管理)负债类——短期借款

被审计单位: 项目: 短期借款 编制: 日期:
短期借款实质性程序
索引号: FA 财务报表截止日/期间: 复核: 日期:
第一部分 认定、审计目标和审计程序对应关系
一、 审计目标与认定对应关系表
财务报表认定
审计目标

权利 计价 列
完整性

和义务 和分摊 报
A 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短期借款是存在的。

B 所有应当记录的短期借款均已记录。

C 记录的短期借款是被审计单位应当履行的现时义

务。
D 短期借款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

关的计价调整已恰当记录。
E 短期借款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

作出恰当列报。
二、审计目标与审计程序对应关系表
审计 目标
可供选择的审计程序
1.获取或编制短期借款明细表:
(1)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 D
相符;
(2)检查非记账本位币短期借款的折算汇率及折算金额是否正确,
折算方法是否前后期一致。
2.检查被审计单位贷款卡,核实账面记录是否完整:
B
对被审计单位贷款卡上列示的信息与账面记录核对的差异进
行分析,并关注贷款卡中列示的被审计单位对外担保的信息。
AC 3.对短期借款进行函证。
4.检查短期借款的增加:
对年度内增加的短期借款,检查借款合同,了解借款数额、借 ABD
款用途、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借款利率,并与相关会
计记录相核对。
5.检查短期借款的减少: ABD
对年度内减少的短期借款,应检查相关记录和原始凭证,核实
索引号 FA2
略 ZA2-8 FA2 FA4
FA2 FA4
1

贴现合同账务处理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贴现合同账务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在应收票据到期前,如果需要资金,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开户银行申请贴现。票据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有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银行,并向银行贴付一定的利息以兑取现款,融通资金的一种经济业务。 2.票据贴现利息和贴现所得额的计算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将商业汇票贴现给银行,银行扣除的贴现利息和企业从银行取得的贴现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项占现率项占现日 公式中:贴现率由贴现银行确定;贴现日采用计头不计尾”方法确定,是指自贴现日起 至汇票到期前一FI的夭数;到期值要依据票据是否带息确定。 贴现所得额=票据到期值-贴现利息 3 .贴现的账务处理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将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贴现给银行,无论是带息票据还是不带息票据均按贴现所得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但所冲销应收票据”账户的金额有所不同,如为不带息票据,应收票据”账户的金额一定是面值;而若是带息票据,在已计息的情况下,应收票据”账户的金额就是面值与所计提的票面利息之和。此外,对于不带息票据而言,贴现所得额一定小于面值。而对于带息票据而言,由于受利率的影响,贴现所得额可能会小于票据面值,也可能会大于甚至等于票据面值。在贴现所得额大于或小于票据面值的情况下,记人财务费用”账户的金额就不是贴现利息,而是贴现所得额与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之差。这个差额实际上就是持有票据期间的利息收入与票据贴现利息支出之间的差额,如前者大于后者,就贷记财务费用”账户;如后者大于前者,则借记财务费用”账户。下面分别介绍带息 应收票据贴现和不带息应收票据贴现的账务处理。 (1)带息应收票据贴现的账务处理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将带息的应收票据贴现,应按收进的贴现所得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账户,按借贷方之间的差额借或贷记财务费用”账户。 【例5】假定2003年11月30日大卫旅行社将【例1】中持有的2003年10月11日签发的、面值为374 400元、期限90天、年利率5 %的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贴现。银行贴现年利率为4%。贝U: 贴现利息=379 080 次/ 360 X 40=1 684 8(元) 贴现所得额=379 080-1 684. 8=377 395. 2(元) 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贴现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银行票据贴现核算办法

银行票据贴现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真实核算我行经营成果,保持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规范我行票据贴现业务核算办法,满足财务报告信息披露需要,保证按权责发生制确认贴现、转贴现业务相关收入、支出,特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主要定义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贴现业务包括对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既包括我行对企业所持商业汇票贴现、对金融同业所持已贴现商业汇票转贴现(买入),也包括我行持已贴现商业汇票向金融同业申请转贴现(卖出)。 第三条本核算办法涉及的主要定义如下: (一)直贴:即交易对手为非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票据贴现业务。 (二)转贴现:即交易对手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票据贴现业务。 (三)买断式转贴现:指不附带回购条款的票据贴入。 (四)买入返售式转贴现:指附带回购条款的票据贴入。 (五)卖断式转贴现:指不附带回购条款的票据贴出。 (六)卖出回购式转贴现:指附带回购条款的票据贴出。 (七)再贴现:指以我行持贴现和转贴现买入的商业汇票向人民银行申请办理再贴现等。 第三章核算办法及账务处理 第四条贴现资产的初始确认 1. 确认原则: 我行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银行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银行带来经济利益的票据;该票据的有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票据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其他不符合有关终止确认的条件。 2. 实际应用 相关操作人员应根据贴现交易对手方分别银行或非银行,并确认该票据的追索条款,明确相关票据的贴现率,最终选择确认相应的核算科目。 对于贴现票据的成本,相关人员应该按照摊余成本法的相关规定,确认相关科目初始成本。 第五条贴现负债的初始确认 1. 确认原则 我行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我行的现时义务;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我行;未来流出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其他不符合有关终止确认条件的现时义务。 2. 实际应用 在确认此负债时,相关操作人员应该确认凡是贴出票据都附带追索权的,即票据出现承兑困难时,本行将承担相应追索责任时,才确认本科目负债。对于贴出票据的成本,相关人员应该按照摊余成本法的相关规定,确认相关科目的初始负债。 第六条贴现资产/负债的后续计量

现金折扣的会计分录处理

现金折扣的会计分录处理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现金折扣一般用符号“折扣率/付款期限”表示,例如i“2/10,1/20,N/30”表示:销货方允许客户最长的付款期限为30天,如果客户在10天内付款;销货方可按商品售价给予客户2%的折扣;如果客户在。20天内付款,销货方可按商品售价给予客户1%的折扣;如果客户在21天至30天内付款,将不能享受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发生在企业销售商品之后,企业销售商品后现金折扣是否发生以及发生多少要视买方的付款情况而定,企业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不能确定现金折扣金额。因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实际上是企业为了尽快回笼资金而发生的理财费用,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费用。 在计算现釜折扣时,还应注意销售方是按不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还是按包含增值税地价款提供现金折扣,两种情况下购买方享有的现金折扣金额不同。例如,销售价格为1000元的商品,增值税税额为170元,购买方应享有的现金折扣为1%。如果购销双方约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则购买方应享有的现金折扣金额为10元;如果购销双方约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一并考虑增值税,则购买方享有的现金折扣金额为11.7元。 【例】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7年3月1日销售A商品10000件,每件商品的标价为20元(不含增值税),没见你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2元,A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以购货方10%的商业折扣,并在销售合同中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A商品于3月1日发出,购货方于3月9日付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 本例涉及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的问题,首先需要计算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根据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确定的有关规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应是未扣除现金折扣但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现金折扣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因此,甲公司应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为180000(20×10000-20×10000×1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0600(180000×17%)元。购货方于销售实现后的10日内付款,享有的现金折扣为4212[(180000+30600)×2%]元。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3月1日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210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6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00(12×10000) 贷:库存商品120000 (2)3月9日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206388 财务费用4212 贷:应收账款210600 以上的4212元为考虑增值税时的现金折扣,若本例假设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则甲公司给予购货方的现金折扣为180000×2%=3600(元)本例中,若购货方于3月19日付款,则享有的现金折扣为2106(210600×1%)元。甲公司在收到货款时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208494 财务费用2106

论商业银行票据贴现业务的会计核算

论文成绩 :《金融企业会计》课程论文 题目论商业银行票据贴现业务的会计核算 学生姓名管中慧 学号 20091312168 院系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会计学 班级 3 任课老师罗娅妮 二O一二年六月二日

论商业银行票据贴现业务的会计核算 09会计3班20091312168 管中慧 一、票据贴现业务的主要不同处理方法 票据融资是我国近年来增幅最高、发展最快的一种融资方式。票据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调整资产结构、管理流动性、提高竞争力的一种重要手段。从国内几家上市商业银行公布的数据来看, 票据贴现在期末总资产中已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然而各家银行对贴现业务的核算方法却存在较大差异。 目前主要各银行对贴现业务的核算及列报一共有三种方法。方法一, 票据贴现以面值入账, 在贴现业务发生时按票据的到期价值与所支付的票据贴现款项之间的差额作为贴现利息, 计入当期损益。方法二, 贴现以贴现票据的到期价值计量, 并按持有期限计算确认贴现利息收入。资产负债表日, 将未到期贴现票据自资产负债表日至票据到期日期间的贴现利息予以递延, 贴现以到期价值与递延贴现利息收入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方法三, 票据贴现以面值入账, 贴现利息收入在贴现业务发生期间, 按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时间及适用利率计算确认, 计入各相关期损益。于资产负债表日, 票据贴现以面值和未实现利息收入分别在资产负债表列示。 在上述三种方法中, 方法一涉及到未到期票据的贴现利息收入在当期确认的问题,而方法二与方法三在当期收益的确认方面是一致的, 差异体现在报告日资产与负债的列报方式上, 方法二是按贴现票据的到期值减去未实现收益后的净额列报, 而方法三则是将二者分别列报。这种对同样经济业务采用不同核算方法的情况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调节利润的途径。 二、相关会计标准的规定 1993年财政部发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规定:“贴现放款按贴现票据面值计价, 利息和手续费部分计入当期损益。”2000年财政部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财会》规定:“贴现贷款应以贴现票据的到期价值计量, 贴现票据的到期价值与支付的票据贴现款项之间的差额, 作为贴现利息计入贴现当期损益。”2001年财政部发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会》规定:“金融企业办理贴现, 应按票面金额入账。” 从上述文件规定可以发现, 前述实务中贴现业务核算方法一方面源于《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规定, 而另一方面《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在具体核算方法上并没有对前两个文件进行否定或更新, 仅仅是对贴现息的处理问题进行了回避。分析至此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尽管从原则上分析方法二与方法三更符合权责发生制的原则, 然而却缺乏制度上的支持。这种不合理的结论反映出了我国会计标准中不一致问题。 三、核算方法的分析与选择 (一)、核算方法差异是否由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不同选择造成

初级会计实务票据贴现复习课程

1、4月12日持票面为100000元,签发日为3月2日,到期日为5月18日的带息商业汇票(票面利率4%)到开户银行申请贴现,银行同意办理,年贴现率为3.6%会计分录如何做? 推荐答案: 你这个承兑汇票签发日至到期日只有46天?先按你说的计算: 票据到期值=100000 *(1+4% *46/360)=10 511.11(元) 该应收票据到期日为5月18日,其贴现天数应为35天 票据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10511.11 * 8% * 35/360=81.75(元) 借:银行存款99918.25 财务费用81.75 贷:应收票据100000 2、R公司于95年2月1日销售商品收到面值为234000元,期限为5个月,利率为10%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5月11日,该企业因急需资金周转持票据到银行贴现,贴现率为12%,有关帐务处理如下: 票据到期值=234000(1+10%/12×5)=243750 贴息=243750×12%/360×50=4062.50 贴现净额=243750-4062.50=239687.5 借:银行存款23987.5 财务费用3312.50 贷:应收票据243000 3、贴现是指票据的持有人因为急需要一笔资金周转,将持有尚未到期的票据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是银行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贴现利息的计算:贴现利息是汇票的收款人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取票款向贴现银行 支付的利息,计算方式是: 贴现利息=贴现金额x贴现率x贴现期限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需要注意的是: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可能会因付款人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而无法收到票款。而

票据贴现业务商业银行核算

票据贴现业务介绍及其核算 1.概念: 票据贴现:是指票据持有人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得资金而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所做的票据转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票据贴现同一般贷款的差异 票据贴现业务属于贷款一种,同普通贷款又有差异。他们同属于资产业务,是借款人融资方式,银行都要计收利息。差异体现在以下几点:资产投放的对象不同。贴现贷款以持票人(债权人)为放款对象,一般贷款以借款人(债务人)为放款对象 体现的信用关系不同。贴现体现在银行与持票人、出票人、承兑人及背书人之间的信用关系,一般贷款体现在银行与借款人、担保人之间的信用关系计息时间不同。贴现贷款在放款时就扣息,一般贷款则在贷款到期或定期计收利息 放款期限不同。贴现贷款为短期贷款,最长6个月,一般贷款则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资金流动性质不同。贴现可以通过再贴现、转贴现提前收回资金;一般贷款只有到期才可以收回资金 3.票据贴现商业银行核算 会计部门接收贴现凭证及其商业汇票后,按规定的贴现利率,计算出贴现利息并予以扣收。贴现利息的计算方法: 贴现利息=汇票金额*贴现天数*(年贴现率/360) 实付贴现金额=汇票金额-贴现利息 1)收到商业票据时的会计核算 会计分录: 借:贴现资产-本金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面值) 贷:吸收存款-借款人存款户 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同时,按汇票票面金额记表外账 收:代保管有价值品票面价值 2)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收入金额 会计分录如下: 借: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 Demo:2008年3月5日,甲银行收到客户T公司提交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140 000元,到期日2008年7月10日,T公司申请贴现,甲银行审定后同意按%的贴现率贴现。 贴现天数= 贴现利息=140 000 **66/360=1848元 实付贴现金额=140 000-1848=138152 元 会计分录: 借:贴现资产-本金银行承兑汇票 140 000 贷:吸收存款-借款人存款户 138152 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1848 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到期收回的核算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款的收回时通过委托收款方式进行。贴现银行作为收款人,应于汇票到期日前,匡算邮程,以汇票作为收款依据,提前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向付款人收取票款。 收:发出委托收款登记簿 当贴现银行收到付款人开户行划回票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长期借款利息账务处理方法改进

长期借款利息按照付息方式不同可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分期偿还本息。与短期借款利息的处理不同的是,长期借款利息和本金一样,通过“长期借款”账户核算;而短期借款利息一般通过“应付利息”计算。 一、长期借款利息账务处理 [例]某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从中国工商银行借款lOO万元,期限3年用于建造一个厂房,年利率12%,该厂房第2年末完工并投入使用。(为简化起见,笔者采用单利计算利息)(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长期借款 1000000 第一年末计算应计利息=1000000×12%=120000(元) 第二年末计算应计利息=1000000×12%=120000(元) 前两年年末应计利息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120000 贷:长期借款 120000 第三年由于工程已经完工,长期借款利息按月计算,并计人当期损益: 借:财务费用 10000 贷:长期借款 10000 第三年末归还本息时 借:长期借款 1360000 贷:银行存款 1360000 (2)分期付息到期还本方式分录同上,仅在每年偿还利息时增加分录:借记“长期借款”,贷记“银行存款”。 二、长期借款利息账务处理改进 笔者认为,对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的账务处理较合理,但是对于偿还期间小于或等于一个年度的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及分期偿还本息,上述做法存在问题。如果每年度需要计提并支付利息,则该业务增加了企业负债,并且该利息负债在一个年度(含_年)内需要偿还,符合流动负债的定义。按照上述对应账户计入“长期借款”账户的做法,在财务报表中无法披露出其“短期偿还”的经济业务实质,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现实债务情况。按照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分期(小于或等于一个年度)付息到期还本方式下的利息支出在资本化或计人当期损益的同时,对应账户应该计人流动负债账户即“应付利息”账户,并在该账户下设置明细科目“长期借款利息”,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实际情况,提高对偿债能力分析的可信度和财务报表真实性。按照这个思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方式下,例题处理为: 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长期借款 1000000 前两年年末应计利息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120000 贷: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利息 120000 每年偿还利息分录: 借: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利息 12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第三年长期借款利息按月计算,并计人当期损益: 借:财务费用 10000 贷: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利息 10000 第三年末归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利息 120000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的会计与税务处理.doc

一、商业折扣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1.商业折扣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 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在销售折扣的情况下,企业销售收入入账金额应按扣除销售折扣以后的实际销售金额加以确认,即以全部销售净额除税后贷记主营业务收入,以全部销售净额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以应收账款与产品销售收入二者的差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商业折扣税务处理的有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875号)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千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对于销售折扣,现行增值税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方法相同),可以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折扣额计算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税法中认可的销售折扣仅指销售折扣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注明的情况。《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1472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另外在增值税的处理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第154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视同销售货物”中的“无偿赠送他人”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案例解析商业折扣会计、税务处理 例1:A公司赊销商品一批,按价目表的价格计算,货款金额总计100000元,给买方的商业折扣为10%,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代垫运杂费5000元。 在销售时有商业折扣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入账。应作如下会计分 录: 借:应收账款1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00

票据贴现业务会计税务要点整理

贴现业务相关会计处理说明 1、成员单位贴现 A为付款方,B为收款方,财务公司承兑银承,B贴现并付贴现利息受理贴现票据 根据持有贴现天数计算利息调整金额及成员单位获得贴现款余 额。 贴现天数=剩余至到期天数 贴现利息=本金*贴现天数*贴现率 企业实际获得贴现款=本金-贴现利息 借:1301 贷:201101-201户 130199利息调整-01贴现利息调整-账号 2、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利息收入 信贷部:计算当月应根据当月贴现所占天数计算利息调整明细,推送至资金部入账: 借:130199利息调整-01贴现利息调整-账号 贷:利息收入60110403 会计部:根据新的贴现业务类型新增开票价税分离规则:将以上 贷方60110403利息收入-票据贴现拆分贷方为:60110463利息收

入-贴现利息收入(税后)+2221010207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贴现利息开票信息推至金税系统 3、贴现未到期向央行再贴现 再贴现日: 信贷部:提供相应再贴现业务凭证,确认利息调整数 会计部: 借:100301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向中央银行借款2004摘要:本金 向中央银行借款2004摘要: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 信贷部:计算当月利息支出调整数 会计部:根据当月利息调整数 借:利息支出-向央行借款641102 贷:2004向央行借款摘要:利息调整 再贴现到期日: 信贷部:向会计部提供到期划款凭证 会计部:结转再贴现面值和央行存款科目,与信贷部核对 借:2004向央行借款摘要:面值 贷:借:100301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贴现到期

1)资金部:系统自动处理贴现还款 借:201101 贷:1301贴现资产-面值(账户) 2)信贷部: 1、同时需结转尚未摊销完毕的1301贴现资产-利息调整科目 2、同时计入利息收入(按上述每月贴现利息调整规则计入当月应转收入数) 借:130199利息调整-01贴现利息调整-账号 贷:利息收入60110403-票据贴现利息(税前) 会计部开票价税分离规则:将以上贷方60110403利息收入-票据贴现拆分贷方为:60110463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税后)+2221010207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贴现利息开票信息可否推至营改增 5、转贴现业务(财务公司融出) 1)买断式 转贴现日 信贷部:提供转贴现出票方、收票方、贴现银行等信息凭证,标明剩余转贴现持有天数。转贴现面值及利息调整总数 资金部:根据信贷部指令入账

浅谈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的区别与帐务处理1教学总结

?浅谈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的区别与帐务处理 在销售活动中,为了达到促销目的,常常会采取折扣方式销售。折扣方式销售又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3种。不同销售方式下,销售者取得的销售额会有所不同,其纳税与帐务处理也有较大区别,现分述如下: 一、商业折扣 概念: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如购买5件,销售价格折扣10%;购买10件,折扣20%等。其特点是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 纳税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最终成交价格进行商品收入的计量。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4号文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因此,在纳税实务中要特别注意“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一点。之所以要对商业折扣规定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是从保证增值税征税、扣税相一致的角度考虑的。如果允许对销售额开一张销售发票,对折扣额再开一张退款红字发票,就可能造成销货方按减除折扣额后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而购货方却按未减除折扣额的销售额进行抵扣的问题。这种造成增值税计算征收混乱的做法是税法所不允许的。

另外,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的中“无偿赠送他人”计算缴纳增值税。 会计实务: 例: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同),主营汽、柴油销售。为了拓展市场,扩大销售,决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对一次性购柴油1吨者,折扣1%;购5吨,折扣3%,正常销售价格为2500元/吨。现有某陶瓷厂携银行转帐支票前来购柴油5吨。 解:(1)确定适用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该公司销售柴油应按17%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计算销售额、折扣额、销项税额及价税合计,用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销售额为5×2500×97%=12125元 折扣额为5×2500×3%=375元 销项税额为12125×17%=2061.25元 价税合计为12125+2061.25=14186.25元 (3)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注意折扣额用“-”表示。 (4)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14186.25元 贷:商品销售收入12125元

工业企业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工业企业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工业企业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1、采购原材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应付帐款、票据) 2、生产领用材料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 3、分配工资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4、计提福利费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5、发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6、平时车间费用 借:制造费用 贷:库存现金 7、月末结转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8、结转完工产品 借:生产成本 贷:库存商品 9、销售商品 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应收票据)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结转销售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11、计交税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12、结转厂部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13、发生借款利息 ①支出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②收入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财务费用 14、结转各项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15、结转各项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支出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 16、计交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7、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18、结转净利润 ①盈利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 ②亏损 借:利润分配 贷:本年利润 第一章、货币资金及应收款项1.现金 ⑴备用金 ①开立备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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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贴现业务基础知识 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为了资金融通的需要而在票据到期前以贴付一定利息的方式向银 行出售票据。 票据贴现的概述 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为了资金融通的需要而在票据到期前以贴付一定利息的方式向银 行出售票据。对于贴现银行来说,就是收购没有到期的票据。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都较短, 一般不会超过六个月,而且可以办理贴现的票据也仅限于已经承兑的并且尚未到期的商业汇 票。 票据贴现的种类 一般而言,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贴现是指客户(持票人)将没有到期的票据出卖给贴现银行,以便提前取得现款。一般工商企业向银行办理的票据贴现就属于这一种; 转贴现是指银行以贴现购得的没有到期的票据向其他商业银行所作的票据转让,转贴现一般是商业银行间相互拆借资金的一种方式; 再贴现是指贴现银行持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人民银行的贴现,通过转让汇票取得人民

银行再贷款的行为。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的一种信用业务,是中央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而运用 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 票据贴现的办理条件 商业汇票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 并填写贴现凭证,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贴现银行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向其他银行转贴现,也可以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业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二)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具有真实的商业交易关系 (三)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前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申请票据贴现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或实行独立核算、在银行开立有基本帐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单位。贴现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具有到期还款能力,贴现申请人持有的票据必须真实,票式填写完整、盖印、压数无误,凭证在有效期内,背书连续 完整。贴现申请人在提出票据贴现的同时,应出示贴现票据项下的商品交易合同原件并提供 复印件或其它能够证明票据合法性的凭证,同时还应提供能够证明票据项下商品交易确已履 行的凭证(如发货单、运输单、提单、增值税发票等复印件)。

长期借款利息处理

长期借款利息处理 长期借款利息按照付息方式不同可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分期偿还本息。与短期借款利息的处理不同的是,长期借款利息和本金一样,通过“长期借款”账户核算;而短期借款利息一般通过“应付利息”计算。 一、长期借款利息账务处理 [例]某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从中国工商银行借款lOO万元,期限3年用于建造一个厂房,年利率12%,该厂房第2年末完工并投入使用。(为简化起见,用单利计算利息)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1000000 贷:长期借款1000000 第一年末计算应计利息=1000000×12%=120000(元) 第二年末计算应计利息=1000000×12%=120000(元) 前两年年末应计利息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120000 贷:长期借款120000 第三年由于工程已经完工,长期借款利息按月计算,并计人当期损益: 借:财务费用10000 贷:长期借款10000 第三年末归还本息时 借:长期借款1360000 贷:银行存款1360000 (2)分期付息到期还本方式分录同上,仅在每年偿还利息时增加分录:借记“长期借款”,贷记“银行存款”。 二、长期借款利息账务处理改进 对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的账务处理较合理,但是对于偿还期间小于或等于一个年度的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及分期偿还本息,上述做法存在问题。如果每年度需要计提并支付利息,则该业务增加了企业负债,并且该利息负债在一个年度(含1年)内需要偿还,符合流动负债的定义。按照上述对应账户计入“长期借款”账户的做法,在财务报表中无法披露出其“短期偿还”的经济业务实质,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现实债务情况。按照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分期(小于或等于一个年度)付息到期还本方式下的利息支出在资本化或计人当期损益的同时,对应账

现金折扣的核算

现金折扣的核算 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间内早日偿还货款,对客户在折扣期内付款而给予总价款上一定的优惠。 表现形式:2/10 ,1/20,n/30 总价法: ?将未减去现金折扣前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记作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 ?发生的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在计算折扣金额时,税费是否计算在内,根据题目要求。 二、账务处理 1.销售成立时确认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某企业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销) 2.客户在折扣期内付款,则销售方所做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折扣后金额) 财务费用(售价*折扣率) 贷:应收账款——某企业(总应收款) 3.客户在折扣期付款: 借:银行存款(总应收款) 贷:应收账款——某企业(总应收款) 例题1:某企业销售产品一批,售价(不含税)20000元,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n/30,增值税率为17%,产品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假定折扣时暂不考虑增值税) (1)这家企业销售时的会计分录; (2)这家企业如果在10天内收到款项,请计算其折扣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3)如果企业在10天之后付款,请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1)确认销售收入时: 借:应收帐款234 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 3 400

(2)如果上述货款在10天内收到,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23 000元 财务费用400元(20000X2%) 贷:应收账款23 400元 (3)如果超过了现金折扣的最后期限,不享受折扣,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234 00元 贷:应收帐款234 00元 发生现金折扣时的会计处理: (1)销售成立时确认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某企业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客户在折扣期内付款,则销售方所做的会计分录(折扣不考虑增值税)借:银行存款(折扣后金额) 财务费用(售价*折扣率) 贷:应收账款——某企业(总应收款)

短期借款业务的会计处理

短期借款业务的会计处理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第一,取得短期借款的处理;第二,短期借款利息的利息;第三,归还短期借款的处理。 (1)取得短期借款的处理 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等。取得短期借款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短期借款”科目应按债权人以及借款种类、还款时间设置明细账。 例1:某企业1月1日向建设银行借入偿还期为9个月,月息为6‰的借款100000元。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短期借款 100000 (2)短期借款利息的处理 这是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重点。掌握三点:一是利息的支付时间。企业从银行借入短期的利息,一般按季定期支付;若从其他金融机构或有关企业借入,借款利息一般于到期日同本金一起支付。二是利息的入账时间。为了正确反映各月借款利息的实际情况,会计上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月计提利息;如果数额不大,也可于实际支付月份一次计入当期损益。三是利息的核算账户。短期借款利息一律计入账务费用,预提利息的,应付利息在“预提费用”账户中核算,不通过“短期借款”账户。利息直接支付的,于付款时增加财务费用,并减少银行存款。具体有以下两种方法。

①预提法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月应计提的利息费用,即使在当月没有支付,也应作为当月的利息费用处理,应在月末估计当月的利息费用数额,进行预提,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在实际支付利息的月份,按已经预提的利息金额,借记“预提费用”科目,按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与已经预提的利息金额的差额(即尚未计提的部分),为当月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根据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在实际支付利息的月份,也可以根据实际支付的利息借记“预提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末再调整预提费用的差额,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采用月末调整预提费用差额的方法,能够在预提费用明细账中全面反映借款利息的预提和支出数额。 例2:根据例1的资料,该企业采用预提法进行利息费用的核算。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预提利息费用(每季的第一、第二个月)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600 贷:预提费用 600 每季支付季息(第三个月) 借:预提费用 1200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600 贷:银行存款 1800 每季也可以在实际支付借款利息时:借:预提费用 1800

新准则下长期借款账务处理

新准则下长期借款账务处理 1、长期借款的概念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为扩大生产经营增加固定资产而向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 以上的款项。 长期借款按其偿还方式,可分为定期偿还和分期偿还。定期偿还的长期借款,是指按 规定的借款到期日一次还清全部本息。分期偿还的长期借款是指在借款期内,按规定分期 偿还本息。 长期借款按计算利息的方法,可分为单息长期借款和复息长期借款。单息借款是指计 算利息时,上期的利息并不计入本金之内,仅按本金计算的利息;复息长期借款计算利息 方法是,上期利息计入本金,再行计息,俗称利滚利。 长期借款的偿还方式、计息的利率、偿还期等都要在借款协议中明确规定。 2、长期借款的核算 为了总括反映和监督企业长期借款的借入、应计算的利息和归还本息的情况,应设置“长期借款”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 各项借款。 (2)本科目应当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 (3)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现金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 目(本金),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②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 “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约定的名义 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金额,贷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很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 定利息费用。

③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时,借记本科目(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按应转销的利息调整、应计利息金额,借记或贷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应计利息)。 ④企业与贷款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比照“应付账款”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的摊余成本。 【例】某企业2007年1月从农行借入长期借款1000000元,用于扩建厂房,年末完工交付使用。借款期为三年,年利率9%,每年年末归还借款利息,到期一次还清本金,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①借款存入银行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长期借款——固定资产设备借款 1000000 每年应计利息=本金*利率=1000000*9%=90000(元) ②2007年12月完工交付使用时计算计入工程利息: 借:在建工程 90000 贷: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90000 ③2007年末支付银行利息时: 借: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90000 贷:银行存款 90000 ④2008年按月预提借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7500 贷: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7500 年末偿还借款利息会计处理同③。 第三年末计算应付利息的同时归还本息: 借:财务费用 90000 贷: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90000 借:长期借款 1090000 贷:银行存款 1090000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方法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商业折扣通常作为促销的手段,为扩大销路,增加销量。一般情况下,商业折扣都直接从商品价目单价格中扣减,购买单位应付的货款和销售单位所应收的货款,都根据直接扣减商业折扣以后的价格来计算。因此,商业折扣对企业的会计记录没有影响。税法对商业折扣的定义与会计准则是一致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的解释,销售货物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金额。由此可见,商业折扣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相同。 实务中,商业折扣有两种做法,一是折扣销售,即按照折扣后的金额开具发票,确认收入,计算销项税额;二是销售折扣,即将未折扣前的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在同一份发票上。这两种做法均符合现行流转税、所得税处理及会计处理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 [1993]154号文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因此,在纳税实务中要特别注意"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一点。之所以要对商业折扣规定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是从保证增值税征税、扣税相一致的角度考虑的。如果允许对销售额开一张销售发票,对折扣额再开一张退款红字发票,就可能造成销货方按减除折扣额后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而购货方却按未减除折扣额的销售额进行抵扣的问题。这种造成增值税计算征收混乱的做法是税法所不允许的。另外,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的中"无偿赠送他人"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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