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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新政策全面放开

计划生育新政策全面放开
计划生育新政策全面放开

计划生育新政策全面放开

10月29日,为期四天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闭幕,会议公报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XX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宣布启动实施“单独两孩”。

在不少专家看来,此次人口计生政策的调整并不突然。XX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宣布启动实施“单独两孩”,但“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目标实为两孩政策的进一步放开埋下了“伏笔”。

专家认为,“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生育率,进而为我国产生新的人口红利,拉动经济增长。但其对生育率提高、缓解老龄化问题的作用有限。

据了解,国家卫计委等相关部门将修改完善与人口计生政策调整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政策的衔接。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10月30日表示,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策部署,需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组织实施。

目前我国现行的人口计生领域最重要的法律法规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其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这一规定也作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

去年,国家卫计委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做了一些修改。去年11月,修订后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在网上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该《办法》修订后将上升为国务院条例。

日前也有报道称,在五中全会前,国家卫计委已召开内部座谈会,议题涉及生育政策调整后社会抚养费征收如何衔接等问题。

全面放开二胎最新消息: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面两孩政策必须依法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二孩落地时间将统一,各地不得自行其是,最终政策的落地时间将保持一致。

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说,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精神,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以及相关条文都要做适当修改,配套的法规规章也需要做相应的修订。在法规修订之前,各地仍要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

他说,就全面两孩政策来说,有许多工作要做,地方要很好的测算本地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的目标人群,也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同时要针对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深化计划生育

服务管理的改革,要做到高效便民,完善与生育政策相关的经济和社会政策,切实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总之现在有许多工作要做,各地都要积极的动起来,把这些工作做好。

杨文庄表示,与单独二孩在各地落地时间不同,这次全面二孩政策开始正式实施的时间将保持一致。

杨文庄认为,全面两孩政策和单独两孩政策落地时间会有不同,单独二孩政策是授权地方修改条例来组织实施的,各地人大开会的时间也不一致,有的还要做很多工作,所以启动的时间有不同。而全面两孩政策是通过修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18条,把以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修改为“生育两个孩子”。所以人口计划生育法修订实行以后,就是全国统一的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时间,这个时间是统一的。

2016年国家计划生育最新政策

2016年国家计划生育最新政策 2016年国家计划生育最新政策 2017年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 第十九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第二十条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登记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应当在生育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样本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第二十一条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第二十二条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

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在与内陆不连接的海岛定居的。第二十三条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第二十四条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第二十五条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第二十六条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具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第二十七条本省居民涉外生育,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归国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八条病

2020全面放开二胎最新政策

2020全面放开二胎最新政策 20XX全面放开二胎最新政策:全面放开二孩无需试点 20XX全面放开二胎最新政策,何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全面放开二胎还有多少人愿意生?国家卫生计生委在7月10日的时候新闻发布会上回应这样称,现在的主要任务是要继续组织实施好单独两孩的政策,同时也是需要积极做好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研究论证工作。 全面放开二孩无需试点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的效果有哪些? 单独二孩其带来的增量人口上限仅为400万人,其提升0-14岁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不到0.3%。显然靠单独二孩杯水车薪。应该立即全面放开二孩,已无需再试点了,也没时间试点了。 立马放开二孩会导致人口数量出现反弹吗? 全面放开二孩,可能头几年有所反弹外,但年平均总和生育率也难以由现在的1.4至1.5升到1.8以上,2020年人口总量也难以突破14.5亿人,人口峰值也难以突破15.3亿人。 中国的人口规模和结构的问题 我国的人口结构状况和总和生育率水平已达甚至超过最发达国家水平,大大超越了我国生产力水平,这将严重制约我国发展。未来我国发展将面临经济大幅度滑坡、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和难以实现现代化的三重风险。

准生二胎的条件有哪些?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 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 用于复婚夫妻; 五、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六、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 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七、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因公(工) 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 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十、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 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一、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二、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2020年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标语

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标语 1、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让农村计生户率先受益 3、实施“小康工程、优惠政策、婚育新风、优质服务、法律法规”五进家,共建和-谐幸福家 4、建设幸福家庭需要你、我、他的共同参与 5、参与建设幸福家庭,共享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文明健康、管理民-主的新生活 6、幸福家庭行动为计生户指引康庄大道,奖励扶助制度为计生户免除后顾之忧 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标语[篇2] 1、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完善生育政策,利国利民利家。 3、计生国策心系群众,奖励扶助情暖忍人心。 4、知情选择,科学孕育。 5、幸福生活从优生优育开始。 6、婚育新风进万家,优生优育奔小康。 7、优生优育优教,利国利民利家 7、按政策生育,负责任养育。 8、弘扬家庭美德,塑造良好家风。 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标语[篇3] 严禁非法用B超进行胎儿性鉴定

严禁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生育 禁止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禁止岐视,虐-待女婴 禁止个体诊所开展计划生育手术 优生优育宣传标语 为中华腾飞优生优育从我开始 早期教育是人一生中关健的基础教育 为了下代优告别烟和酒 少生优生幸福一生 科学生育营造家庭幸福的港湾 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标语[篇4] 1、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 2、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计生 3、稳定国家计生政策,共创和-谐美满家园 4、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5、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6、创造良好人口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7、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构建和-谐美好家园 8、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快新农村建设 9、远离不良嗜好,孕育聪明宝宝 10、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全面提高人口素质 11、优生优育优教,利国利民利家

【精选】计划生育政策制定的依据

二、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制定的依据 (一)整体政策的依据 一般说来,人口发展状况、原有人口政策、整体的制度安排与结构、经济发展及其战略和人口、资源与环境所形成的人地关系构成人口政策环境,并成为所有参与人的共同信息。依据共同信息,参与人形成有关人口均衡发展的不同战略,在反复出现的博弈中,各种决策规则被参与人不断尝试,进而从众多的决策规则中分离出一种参与人都认可、都相信的共同知识,在供给方形成条文化、客观化的政府规制,并在各参与人处得到实施,从而凝结成共有信念。在各种影响因素当中,一定时期的人口发展状况是人口政策形成的重要依据。原有人口政策以路径依赖的方式影响以后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演变。整体性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也成为选择人口政策的重要环境。由于制度结构中各种制度安排的相互关联,某个特定制度安排的变迁,可能引起其他制度安排的服务需求,导致严重的制度非均衡。经济发展及其战略、人口与资源环境等形成的人地关系内生不同的人口需求,诱发新的规则。 总体来说可以归类为以下三个依据: 1.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毛泽东、邓小平人口思想是我国制定人口生育政策的思想理论依据任何政策的制定都是在一定的思想理论指导下进行的。有什么样的思想认识路线,就会制定出什么样的政策来。我国的人口生育政策就是在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毛泽东、邓小平人口思想的指导下制定出来的。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毛泽东、邓小平人口思想不是就人口谈人口,而是运用唯物论的方法,把人口现象、人口运动及其整个过程放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加以考察,从而既科学地阐明了人口自身的发展规律,也阐明了人口与经济、人口与社会的发展规律,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两种生产”理论、人多也好也坏的两点理论、人口非控制不行的理论、中国是大国也是小国的理论、人均是主要尺度的理论,为我们认识和解决中国人口问题,为我们制定出一个符合中国实际需要的人口生育政策提供了思想理论基础;同时,也为我们在人口问题上统一全国人民的思想认识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武器。 2.我国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现状及其交互作用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制定我国人口生育政策的客观国情依据。 任何一个国家的人口生育政策,都是从自己的国情及其需要出发而制定出来的。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国,人口基数大、素质偏低;经济较为落后,底子薄,人均收入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很多;各种社会设施和社会福利的人均水平处于世界平均水平以下;各种资源总量可观,但是总的人均水平则归于世界上最低行列;自然环境虽然空间较大,但是适宜于人类生存的环境相对紧张,环境的人口承载力已接近饱和。我们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已经承受了来自人口的巨大压力,我们不能再继续加压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是:承认现实,在已有国情的条件下寻求快速发展的路子。在人口方面,要尽量减少出生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在经济方面,在充分利用和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的同时,大力采用最新技术,以尽快提高社会平均劳动力生产率水平;在社会方面,改善社会设施,增进福利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在资源方面,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在开发新资源的同时转变经济的增长方式,提高单位资源的贡献率;在环境方面,合理人口分布,减少污染或破坏,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使生态得以平衡,并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以上国情诸多要素的发展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赖,其中特别是人口要素,既与经济有着密切的关系,又与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既与资源有着关系,又与环境有着关系,人口的数量过多和素质偏低的现状正在通过许多途径给经济、资源、环境以不良的影响。我国国情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都要求我们制定一个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的人口政策。 3.绝大多数人的生育观念定势及其可塑性是制定我国人口生育政策的社会心理依据。 生育观念是人们生育需求的反映。生育需求即生育动机,有经济的、社会的、精神的、

计划生育宣传单

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及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单 一、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一)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276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3120元。(三)农村独生子女四级以下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2760元。农村独生子女四级以下残疾家庭父母满60周岁转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扶助金标准不变。(四)独生子女加分照顾.农村独生女报考市内院校加5分。农村独生子女就读县内高中独生子加5分,独生女加7分。对加入“村民自治诚信小组”家庭的独生子再加2分,独生女再加3分。(五)农村及城镇无业居民在其独生子女14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在独生子女14周岁且母亲年满45周岁时,一次性分别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各300元。农村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妇,在女方年满49周岁时,一次性奖励2000元。(六)每年免费对农村领证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妇女进行一次妇女常见病普查。(七)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符合生育政策的孕产妇,在定点医院平产分娩的每例补助400元,难产的纳入新农合住院补偿。(八)在县劳务输出培训中,免费对农村领证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进行培训。(九)凡具有本县农村户口,享受特别扶助制度的家庭成员免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享受计生奖扶制度的本人参加合作医疗个人不缴费。(十)各类企业招收从业人员或劳务输出时,优先照顾和招收领证独生子女户的子女。(十一)领证独生子女户在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十二)家庭困难的领证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优先给予困难救济,优先纳入低保。(十三)独生子女父母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每月增发10元基本养老金。(十四)计划生育家庭所获奖励扶助资金,在执行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时不纳入家庭收入计算。 二、人口计划生育现行生育政策。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有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二)第一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三)第一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四)夫妻一方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五)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六)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烈士独生子女、二等甲级以上伤残退役军人或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七)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或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居住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聚居区,一方为少数民族的;(九)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部分山区农村的独生女户、少数民族户或边远高寒大山区的独生子女户;(十)其他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认定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女方不满二十八周岁的,申请再生育时间应当间隔三周年以上。依据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其中一方应当在符合再生育条件地区居住五年以上。 三、违法生育处罚标准。 (一)非婚生育的,对夫妻双方各征收3000元社会抚养费。 (二)符合照顾生育条件,未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生育的,征收2000元社会抚养费,不到间隔年龄生育,在前款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多征收2000元社会抚养费,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三)对违法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的,按夫妻双方上年人均纯收入的4—6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婚外生育的,按夫妻双方上年人均纯收入的6—9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人口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相关政策。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下列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一)免费参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 (二)依法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现居住地的规定,享受休假; (四)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2结婚证;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五、人口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 避孕节育:生育有一个孩子的夫妻应选择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一)理想的避孕药具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安全、副作用小。对人体基本无害,不影响健康与致突变作用,对后代无不利影响;具有可逆性。一经停用,能迅速恢复生育能力;效果可靠,方法简单。 (二)免费避孕药具的品种有哪些? 1 、短效口服避孕药:A、复方炔诺铜片(口服避孕片1号);B、复方醋酸甲地孕酮片(口服避孕片2号);C、左炔诺孕酮炔雌醇片(三相片);D、复方左炔诺孕酮片(短效18甲);E、复方左炔诺孕酮片(21+7)。2、速效口服避孕药:A、醋酸甲地孕酮片(探亲避孕片1号);B、左炔诺孕酮片(速效避孕片) 3、长效避孕针:A、复方甲地孕酮注射液7300针;B、复方庚酸炔诺铜注射液。 4、外用避孕药:A、壬笨醇醚膜;B、壬笨醇醚栓;C、壬笨醇醚凝胶。 5、皮下埋植剂:A、左炔诺孕酮哇胶棒。 6、避孕套: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 优生优育:优生是指生一个体格健壮,智力发达的孩子;优育是指用科学的知识与方法抚育孩子。优生优育能避免和减少残疾儿的出生,培养教育后代更加聪明健康,从而提高人口素质,使家庭幸福美满。 怎样达到优生:禁止近亲结婚,选择最佳生育年龄(23—27周岁),婚前检查,及早了解双方是否有不宜结婚、不宜生育的疾病,并及早治疗,怀孕期不要滥用药物,预防感染性疾病,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禁止吸烟喝酒,避免与放射性环境接触。 生殖健康:我国妇女生殖健康的定义及内涵(1)妇女生殖健康,包括妇女整个生命周期的不同生理阶段,应当得到健康、安全和幸福。(2)妇女有生殖能力,并应获得调节生育的权利。(3)妇女在妊娠、分娩过程中应获得优质保健服务,以保证母婴安全。(4)妇女有权利和义务抚育儿童健康成长,并获得社会对儿童的各项保健服务。(5)妇女能过正常、和谐和安全的性生活,不担心意外妊娠及可能发生性传播疾病。(6)生殖是妇女健康的核心,应得到良好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及与生殖有关的医疗保健服务,包括在非意愿妊娠时能获得安全的人工流产。 新婚期保健:从确定婚姻关系到结婚一年定为新婚期。新婚期的保健的重要内容为:(1)以性生活知识为主的婚育知识教育在心理上做好新婚生活的充分准备;顺利度过新婚之夜首次性生活,预防婚后房事急症。科学的对待处女膜,从而建立起和谐的性生活。 孕产期保健:孕产期保健是妇女育龄期保健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儿童优先母亲安全”,保护妊娠、分娩及产后母子的安全与健康。孕产期保健的对象是怀孕妇女和她们所孕育的胚胎、胎儿及分娩的新生儿。孕产期保健,是自妊娠确定起到产后6个月这段时间的妇女保健内容。产前全面检查,孕期要保持心情舒畅,保证充足的休息与营养,适当运动,避免有害物质,病时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妊娠头三个月为避免流产也应尽量避免性生活。妊娠后三个月为避免胎膜早破、早产、宫内感染、子宫出血等并发症,应禁止性生活;产褥期(即产后6-8周)因女性产道尚未复旧而不宜性交; 巫溪县土城乡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

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电子版)

高陵县目前执行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一、陕西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一)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二)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5、市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查确定。 6、省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7、奖励扶助对象一经确定,由各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发给由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印制,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监制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光荣证》。 (三)奖励扶助金标准 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 二、陕西省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第一个孩子2001年以后出生,奖励4000元﹚ (一)条件 对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妇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符合《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3、2001年1月1日以来生育第一个子女; 4、夫妇双方自愿放弃生育第二个子女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夫妇双方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放弃生育二孩协议书》; 6、采取了长效避孕措施。 (二)办理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 5、签订协议。 6、落实节育措施。 7、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陕西省农村独女户家庭扶助 (一)条件 独女户家庭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女孩。 4、年满55—59周岁。 (二)对象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计划生育宣传品种类

计划生育宣传品种类 XX镇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实施方案 各党工委、镇直各部门、各村民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和战书书记、克志省长在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我镇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先导作用,不断营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环境氛围,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毕节试验区《关于创新领导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制度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关于创新人口管理载体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人口问题是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把继续降低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作为主要目标,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把宣传教育工作融于建设和

谐文化,培育文明新风之中,融于利益导向和服务关怀的全过程。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大力推进和谐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建设,在倡导理念、宣传政策、普及知识、建设先进文化、提供公共服务、影响和引导群众婚育观念和行为转变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全镇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人口控制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臵,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好人口问题。紧紧围绕“一升双降”目标,创新领导机制,强化目标管理,落实领导责任,突出首位意识,构建大宣传、大联合的工作格局,突出服务关怀,抓好宣传重点,突出利益导向,抓好奖扶民生工程宣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动全镇人口计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促进全镇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双降”目标实现。 三、主要内容 1、突出首位意识,构建大宣传、大联合的工作格局。广泛学习宣传《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高党政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对人口问题的认知度和重视程度,进一步营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社会环境。围绕全镇人口计生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好人口计生新闻宣传,做好对重大活动和工作动态的宣传报道。开展针对性宣传,认真落实人口报刊、宣传品制作和发放工作,切实提高宣传

全面放开二胎新政策

全面放开二胎新政策 小编语:2015年10月,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以下是关于全面放开二胎新政策,供大家参考!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允许普遍二孩政策,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 目前我国人口情况如下: 1、由于生育率低,国家人口规划指出要完善生育政策。在低生育率和人口老龄化加速的社会大趋势下,有学者赞同或明确支持逐步放开二胎政策。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的前提下,日趋灵活的人口政策将有助于缓解中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压力。 2、一项受到学界一定认同的测算显示,如果2015年全国城乡统一放开“单独二胎”,则每年多出生的人口将比现在增加100万人左右,超过200万人的可能性很小。 3、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特别提出,近期生育政策的调整方案应该是在全国分步实施放开“二孩”。第一步,在城市地区和严格执行一孩政策的农村地区即刻放开二胎;第二步,2015年,在实行“一孩半”(即有的地区第一胎为女孩的夫妇可以生二胎)政策的地区放开二胎,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 4、专家研究认为,分区域分步分开二孩,可以避免同时全部放开二孩带来的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剧烈变动,也可避免放开“单独”(即夫妻双方一方是独生子的可生二胎)带来的花费时间较长、贻误时机等问题。 2015年能全面放开二胎吗

2010年1月6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征求意见稿)》,曾提到要稳妥开展实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可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试点工作。这项被称为“单独二胎”的政策,时隔3年多,单独二胎政策已经出台,如进展顺利,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试行。与此同时,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 在放开单独二胎政策的同时,相关部门也表示,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完善生育政策既要考虑维持我国的低生育水平,又要考虑群众的生育意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等诸多因素。 2015全面放开二胎时间表 2015全面放开二胎时间表是否已经公布?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提出,允许普遍二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2014年国家统计局变动抽样调查显示,目标人群中43%有再生育的打算,今年初,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的专项调查显示,39.6%有再生育打算,与2013年的调查相比有所下降。 此外,再生育申请数量平稳增加。监测显示,2014年七八月份,全国每月申请量达到15万对左右,目前稳定在每月8-9万对,截至2015年5月底,全国有145万对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139万多对办理了手续。河北、辽宁、浙江、山东、湖北、重庆、四川等七省市占到申请总量的55.2%。 什么时候放开二胎

公共政策分析案例分析二(计划生育)(1)

超生罚款的案例分析 案例:我国南方某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一直排在全倒数几位。2005年,新一届县政府领导走马上任,为了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采取了一项新的政策。该县政府希望通过这项新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来控制生育数量。 措施1:对计划外生育实行罚款;超生第二胎罚款2000元,第三胎罚款5000元,第四胎罚款1万元。措施2:考虑到计划生育的艰巨性,为了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也为了解决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该政策还规定,罚款所得的收入,村乡两级政府分别可提成30%。政策实施两年后,政府发现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后果:由于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在当地群众中还根深蒂固,许多人宁愿交罚款,也要生第二胎、第三胎,即使需要借债来交罚款也是在所不惜。有的群众甚至认为,缴纳罚款就是购买计划生育的权利,在未生育之前便预先把罚款交上去。另一方面,一些乡村干部为了多“创收”,不管超生,只管罚款,甚至暗中鼓励计划外生育。 案例分析过程:

一、政策质量方面: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条例调整,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约、“人治”管理为主的运作模式,法制建设滞后。计划生育工作往往依靠行政强制手段多,提供服务少;要求群众尽义务多,考虑群众的权益少;考虑政府行使的权利多,而考虑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少。从某种意义上讲计划经济是一种命令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文件与法规政策是计划生育工作中各博弈方的游戏规则,主要是指乡镇级及其以上政府机关所发送和传达的文件和讲话精神等。文件相对于下级土政策是普遍主义的。在基层社会运作中这个因素一直起着宏观支配作用,在具体操作中有各种变通,特殊主义几乎无处不在。不同的博弈方面都在利用规则。比如,“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作为政策力量,就是强大的合法性后盾。村民也在利用文件政策。对生二胎游戏规则的规定和解释中的利用,是村民和干部同时利用同一规则进行互利式合作的一个例子。办二胎准生证的理由之一是,符合“经县级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鉴定,报市(地)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条款。上级的人口生育计划中有这方面的指标,各地都有。于是,村民可以此作为来寻求生第二胎;而乡村等有关干部也可利用这一点从中牟利。例如某村民,花了

计划生育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计划生育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网友提问:计生政策哪年开始实施?哪年颁布计划生育条例?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历史沿革可大致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1953年至1961年:节制生育的提出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这一阶段,我国人口增长基本处于自发和无计划的状态,人口出生率持续增加。伴随着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第一次出生高峰的出现,人口无计划地盲目增长同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矛盾开始显现出来。与此同时,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促使死亡率大幅度下降,随着死亡率的下降和人民文化教育水平的普遍提高,人们要求节制生育的呼声在增高。 我国领导人在这一时期已意识到中国人口多的现实,并逐步认识到节制生育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一些知名学者和民主人士也开始关注日益增长的中国人口问题对于国家社会经济建设的负面影响,如著名的经济学家马寅初先生、民主人士邵力子先生等。 二、1962年至1969年:提倡计划生育的试点阶段 20世纪60年代初的三年自然灾害以后,我国人口增长经历了建国后的第二次出生高峰期。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当时总人口已接近7亿。人口这种盲目增长的态势引起了政府的再一次关注。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强调:“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生育问题由毫无计划的状态逐步走向有计划的状态。”这是制定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1964年,成立了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一些地区也相应成立了类似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尤其是在城市地区先后建立了计划生育组织机构,这也是我国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来推广节制生育工作的尝试。 三、1970年至1980年:提倡“晚、稀、少”的生育政策阶段 20世纪70年代,在周恩来总理的大力倡导下,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国城乡全面展开,并明确提出了力争在“四五”期间将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千分之十左右,农村降到千分之十五以内,这也是首次在政府正式文件中提出了人口控制目标。1973年12月,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国第一次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会上提出“晚、稀、少”的生育政策。1972年,政府提出了“实行计划生育,使人口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战略思想。

最新计划生育政策 (2)

最新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新政策是指中国各地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部 分调整。计划生育新政策仍然遵循一对夫妻只许生育一胎的基本原则,对可生育二胎的法定条件作了适度放宽,对超生二胎以上的,仍然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2015计划生育新政策 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国内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历经两年的研究指出,我国的人口政策亟待转向,尤其是生育政策应该调整。 2013年10月2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就集纳了这20多位人口学者的政策建议。他们提出,我国应实施“生育自主、倡导节制、素质优先、全面发展”的新人口政策。其中涉及的改革包括调整生育政策、投资健康和教育、注重农村地区儿童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人口流动、激发老龄社会的发展活力、促进性别社会平等和加强家庭发展7个方面。 该报告特别提出,近期生育政策的调整方案应该是在全国分步实施放开“二孩”。第一步,在城市地区和严格执行一孩政策的农村地区即刻放开二胎;第二步,2015年,在实行“一孩半”(即有的地区第一胎为女孩的夫妇可以生二胎)政策的地区放开二胎,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 专家研究认为,分区域分步分开二孩,可以避免同时全部放开二孩带来的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剧烈变动,也可避免放开“单独”(即夫妻双方一方是独生子的可生二胎)带来的花费时间较长、贻误时机等问题。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推进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新提升,推进“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改革红利,更加注重科学精准的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 在进行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稳妥扎实有序做好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中,通知中提出以下5点计划生育新政策2015要求:

2020年广东省计划生育新规定介绍

2020年广东省计划生育新规定介绍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 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劳动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第四条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计划生育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本条例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工作部门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 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逐年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 费投入的总体水平。

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按人口规模配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辖 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按人口规模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人员,负责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系统、本 单位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接受所在地乡镇、 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村(居)民委员会、大型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及流动人口聚居的地方可以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群众开展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十五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制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 计划生育自治章程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第十六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 地的日常管理。 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具体规定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同时明确,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国社科院副院长蔡P在一次论坛上表示,中国可能在两年左右时间内向所有夫妇放开二胎政策。虽然卫计委回应目前暂无时间表,但也并未否认调整的可能性。加之蔡P在人口政策研究领域的权威地位和其社科院的官方身份,“全面放开二胎”的观点一出立即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关注。 中国二胎政策何时全面放开?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人口问题关系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进入生育高峰,人口倒三角结构和老龄化、青壮年劳动力短缺等一系列问题日益显现,在新形势下,执行了30多年的计划生育国策,面临新抉择。 国家计生委被拆分之后,计划生育政策将如何调整?二胎政策会否全面放开?面对下一个十年,这是我们的第三问。 “一代之约”已到全面放开二胎呼声高涨 有关计生政策调整的言论上演了多次罗生门,二胎政策正处历史关口。 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讨论,在每年的两会中都会成为热议的话题。而近年来,也不时会传出中国将调整生育政策、放开二胎的消息。不

过,国家计生委每隔一段时间也会出来辟谣:“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 死亡风险。这并不意味着独生子女的死亡率更高,而是说,当独生子女死亡时,其父母因为没有其他的孩子,其丧失孩子的痛苦更加巨大和难以弥补。 计划生育政策已执行超过30年,兑现承诺时间点已到 去年8月,伊朗宣布取消计划生育政策,斥资1900亿里亚尔(约合人民币1000亿元)鼓励民众多生孩子,以阻止人口减少和老龄化。这一消息再次引起中国民众对计生政策的讨论。 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始于1980年。当年,中共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首次以公开信的形式倡导“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标志着我国的生育政策开始转变为严格控制二胎和独生子女政策。该公开信同时还提到,“到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 如今,“一代之约”的时间已到。第一代独生子女已经到了结婚生子年龄。而中国的人口状况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的同时,也酿下了苦果:男女比例失衡、民工荒、人口老龄化,这些前所未有的问题都给计划生育政策带来了新的挑战。 官方权威学者从反对到赞成各界呼吁“一胎”松绑 2009年底,保守派权威、计划生育副总设计师田雪原在人民日报撰文,抛出“二胎方案”,而长期支持计生政策的国情专家胡鞍钢也

论浙江省计划生育基层宣传措施

论浙江省计划生育基层宣传措施 发表时间:2012-03-22T13:59:20.237Z 来源:《中外健康文摘》2012年第2期供稿作者:陈根英[导读] 在新时期下,计划生育政策出现了新的变化,随之变化的是宣传教育工作。 陈根英(浙江省临安市湍口镇政府 311325)【中图分类号】R169.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2)2-0411-02 【摘要】在新时期下,计划生育政策出现了新的变化,随之变化的是宣传教育工作。浙江省在贯彻和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上,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为其他省份很好的做出了榜样。那么,在新时期下,浙江省也会拿出新的宣传措施,来落实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关键词】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基层新时期 1 新时期浙江省计划生育政策基层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1.1 宣传教育思想认识有待加强 在宣传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有些同志认为这些宣传教育工作可有可无,他们觉得计生工作的结果才是最重要的,这种思想使得他们对待计生宣传工作重视程度和积极性不够。认为即使是一定要有宣传工作,也只是贴贴宣传画、挂一些宣传横幅而已,只是这些形式上的工作,都是一些陈旧的方式,不能够吸引人。有的为了所谓的工作成效,也会摆一下花架子,只知道轰轰烈烈造声势,收到的效果却是微乎其微的。往往是抱着一种“活动一阵风,过后就放松”的态度,这样的思想在计生宣传工作中显然是非常不合适的,长期以往,会使得计生宣传工作陷入一个死胡同,导致宣传教育工作只是说在嘴上、写在文件里,却落不到实际的工作中去。 1.2 宣传教育形式内容有待更新 目前来说,计生工作的宣传教育形式就那么几种,人民群众大致都知道那个套路,毫无新鲜感,也不具吸引力。宣传教育的内容也是陈旧而单调的。几乎是每一地方的宣传标语、宣传手段都一样,缺乏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宣传内容。这就使得在浙江省的很多地方,出现了群众组织难、开展教育难、坚持活动难的现象。 1.3 宣传教育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在计生宣传队伍中,还存在着一些宣传干部自己的思想认识也存在误区。现在计生宣传的内容更加广泛,有很多是关于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知识。有一些干部由于受到文化程度、知识结构等因素的制约,不能正确领域新时期计生政策的精神,而是错误的认为“计划生育政策放松了”,这样他们在宣传时就不能对群众进行正确的引导。 2 搞好浙江省计划生育基层宣传的措施 2.1 宣传观念注重人性化 以人为本是新时期的新要求,在基层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时,第一,坚持“首位”意识,也就是说要明确进行计划生育宣传的目的是什么,一切宣传工作的展开是应该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在与时俱进的同时,树立大宣传意识,将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到广大的基层群众那里。第二,是强化“联合”意识。也就是说宣传教育工作并不是单独存在的,而是应该与所有的人口以及其他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工作结合起来。第三,是要强化“主体”意识,做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时,要时刻记住人民群众才是主体。不能简单的把人民群众当成受教育的对象,而是应该从他们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所有的宣传工作都应该是基于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发展人的宣传教育理念的。宣传工作的出发点,也应该是人民群众,是与他们利益联系最密切的问题。 2.2 宣传内容要与时俱进 在进行计划生育的基层宣传时,内容非常重要,因为人民群众是从宣传内容中获取信息的。宣传内容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内容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应该围绕着计生工作的需要进行创新。在人口与经济发展中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人口问题也与寻常百姓的切身利益有很大关系,在不同时期,侧重点是不一样的,所以需要不同的宣传内容来反映出来,需要不断的有新理念、新知识、新成果出来作为宣传内容;第二,要坚持做到以人为本,人才是这个社会的中心和主体,人的发展是最重要的。在计划生育政策中,有些是有利于基层人民群众健康、和谐和全面发展的信息,那么,凡事这样的信息应该大力宣传,让群众最大程度的受益。比如,国家出台的一些奖励扶植制度、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生殖健康知识、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等内容,都是重点的宣传内容;第三,宣传内容要及时更新,是与新时期的政策是相一致的,宣传重点也是紧扣时代的脉搏。在宣传工作中,要坚持少而精的方式,就是说讲得简单一些,让群众一听就懂,宣传标语也要做到简单易懂,群众一看就知道该怎么做。 2.3 宣传形式要立体化 在开展基层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的过程中,要十分注意宣传形式,因为这个直接关系着受众的接受程度。在宣传形式上,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舆论氛围要好。宣传工作一般通过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等渠道展开,在这些媒体设置专门的人口计生专题、专栏,通过这个方式来普及新型计划生育文化,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人员可以定期组织人民群众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口口相传的模式,使得计生政策为每一位群众所知。宣传培训可以通过开展一些趣味活动来进行,比如举办纳凉晚会、主题晚会,或者是送戏下乡等。第二,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来开展宣传工作。现代是网络时代,很多基层群众也接触网络,那么网络也是进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的渠道。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创办专门的计生工作宣传网页,并且与当地的地方特色相结合。在网上开通在线咨询直通车也是很好的宣传方式,让群众在有疑问的时候,能够找到快速的求助渠道。对于一些重点人群,还可以开通手机计生宣传彩铃,这样群众会感到计生宣传是无处不在的,也能对计生政策重视起来,在耳濡目染中了解计生政策。第三,加强上门服务工作。在基层进行宣传教育时,最重要的还是要与基层群众搞好关系,让他们信赖,这样他们对宣传教育工作才会接受。对于一些具有顽固思想的群众,宣传人员要主动、积极上门进行宣传教育,将男女平等、关爱女孩、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传达给广大的人民群众。 3 总结 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应该严格的贯彻和执行。在我国的很多地方,由于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对于计生政策还是存在很多不能认同和不能理解的地方,在浙江省的一些地方也是如此。因此,需要做好计划生育基层宣传工作,使得人们群众能够了解和接受计划生育,并且自觉自愿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我们的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广大群众的拥趸。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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