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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_兼爱_思想的法权利观阐释

墨家_兼爱_思想的法权利观阐释
墨家_兼爱_思想的法权利观阐释

2011年第2期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N o .22011第51卷

J O U R N A LO FS U NY A T -S E NU N I V E R S I T Y V o l .51(总230期)(S O C I A LS C I E N C EE D I T I O N )G e n e r a l N o .230

 

 *收稿日期:2010—09—10

 作者简介:马 腾(1985—),男,广东汕头人,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广州510275)。

① 《淮南子·要略》云:“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悦,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

② 韩非子曰:“世之显学,儒墨也。”参见《韩非子·显学》。

③ 参见孙诒让:《墨子间诂·墨子附录·墨子旧叙》,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678页。

④ 梁启超治墨学前后观点变化较大,从“天志纲领说”转变为“兼爱基础说”。参见郑杰文:《中国墨学通史》(下),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08—511页。

⑤ 如伍非百谓“兼爱”为“墨家通义”,见伍非百:《墨子大义述》,国民印务局,1933年,第23页。萧公权亦认为“兼爱终不失为其学之中心观念也”,参见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北京:新星出版社,2005年,第87页。

墨家“兼爱”思想的法权利观阐释

马 腾 摘 要:墨家的“兼爱”思想,既追求社会的正义,也关注个体的权益。“兼以易别”,以“非儒”的方式表达

了一种平等思想,衍生出所有权保护意识及权利秩序观念。首先,墨子将天下乱阶之原因归结为“不相爱”,

深刻地揭示了侵权与犯罪的根源,并强调客观结果与主观动机的统一。其次,墨家所讲的“兼相爱,交相利”,

迥异于“耻言利”的儒家思想,强调“爱利一体”,提倡“交利”的平等权意识,包含了尊重人的财产权和生存权

之意,又反映了小生产者要求发展生产以增加社会物质财富的愿望。最后,作为“兼爱”的消极言说方式,“非

攻”以从个人基本权利到国家主权的论证方式,反对侵犯个人权利和国家主权,并揭示两者的同质性,进而勾

勒出“自然法”统摄下的从个人权利到国家主权的权利秩序理论。

关键词:墨家;兼爱;非攻;交利;权利

中图分类号:D F 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639(2011)02-0153-07

墨子出于儒门①

,深谙儒家学说,却创立了与儒学大相径庭的墨家学说。“墨翟之言盈天下”(《孟子·滕文公上》),墨学成为与儒学并驾齐驱的显学②。

墨子代表“农与工肆之人”,对儒家所维护的旧秩序提出挑战,并呼唤符合小生产劳动者利益的一套新秩序,以期改变春秋战国之际纷乱的局面而走向一统。墨学宗旨,全书一贯。其荦荦大端,即“墨学十论”。“墨学十论”与儒学针锋相对:“尚贤”之于“亲亲”、“兼爱”之于“仁恕”、“节用”之于“繁礼”、“节葬”之于重丧、“明鬼”之于“远鬼”、“非乐”之于“兴乐”、“非命”之于“天命”,等等。诸命题之冲突,并非墨家专以非儒为务,实乃其理论基础与“三表法”之逻辑论证方式使然。墨学并非一系列零散的“非儒”观点之集合,而是一个“非儒”而自洽的墨学体系。因此,墨学十论貌似零散,实则藕断丝连,相辅相成而构成完整的思想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存在一个最为根本、最为核心的思想,这就是“兼爱”。

清人张惠言《书墨子经说解后》谓“墨之本在兼爱”③,梁启超以“兼爱”为墨家思想的核心④,为后来治墨

学者所沿袭⑤。

墨家的“兼爱”,并不单纯是伦理或情感,而是蕴涵着墨家的正义观。“兼相爱,交相利”这种“爱利一体”的观念,将个体的爱无限推衍,并有机结合,形成相互对等的人际关系。因此,在理想社会,每个人153

对其他人的关系就具有共同的“兼爱”基因。任何人与人的关系也就以“兼爱”为一元根本,这为制度化人际关系的整齐划一奠定了理论基础。“兼爱”以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秩序的和平诉求为核心,是先秦时代独树一帜的正义观。“兼爱”思想体现了集体主义色彩的社会正义观,从国家施政治理的视角,解决林林总总的民生问题①。作为与“兼爱”互释的“交利”,则更凸显了人际关系中个体的权益。因而“兼相爱,交相利”是爱的观念在集体与个体之间的统一,既追求社会的正义,也关注个体的权益,尤其是私有财产权的保护意识的彰显②。

儒家之爱重“别”,而墨家之爱重“兼”③。在秦汉以前,墨家之学往往被归纳为“兼”。《尸子·广泽》谓:“墨子贵兼。”《吕氏春秋·不二》亦有同语。“兼爱”论经由“兼以易别”的辨异路径展示了“兼”“别”的针锋相对,即平等与等差的对立,表达了一种不同于儒家仁爱思想的平等观。“平等”是一个意蕴极其丰富的多义词,可以从社会学、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律学等多视角析精剖微。由于纳入到制度安排的“权利”天然地要求平等,因而法学领域的权利秩序乃是最为现实、关系民生的具体化的平等范畴,是平等价值的现实标准。故法国《人权宣言》开宗明义地宣称:“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质言之,平等要求体现一种具体化的权利相同的秩序。平等价值尽管不可能完全实现,却可以引导人类趋向平等,而这正是确立权利秩序的理论基础。墨家“兼爱”观念的法律观层面,就是墨家权利意识与权利秩序理论。勒鲁说:“平等是一种神圣的法律,一种先于所有法律的法律,一种派生出各种法律的法律。”④墨子“兼”所蕴含的平等正是这种神圣的法律,代表着人类对平等的追求,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所有权保护意识及权利秩序观念。

一、“不相爱”:侵权与犯罪根源

“兼爱”本身强调了私有财产权的尊重和保护,而在强调“兼爱”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之时,墨子将战争、篡夺、乖忤、盗窃、欺诈等天下乱阶之原因归结为“不相爱”,从而深刻地揭示了犯罪根源问题,发人深省。《墨子·兼爱上》:

子自爱不爱父,故亏父而自利;弟自爱不爱兄,故亏兄而自利;臣自爱不爱君,故亏君而自利,此

所谓乱也。虽父之不慈子,兄之不慈弟,君之不慈臣,此亦天下之所谓乱也。父自爱也不爱子,故亏子而自利;兄自爱也不爱弟,故亏弟而自利;君自爱也不爱臣,故亏臣而自利。是何也?皆起不相爱。虽至天下之为盗贼者亦然,盗爱其室,不爱其异室,故窃异室以利其室;贼爱其身,不爱人,故贼人以利其身。此何也?皆起不相爱……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故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恶得不禁恶而劝爱?故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

将犯罪的原因全盘归结为“不相爱”,是具有超越性的精神层面的诊断,不失为对人与人关系洞若观火的深刻反思。罪生于“别”,乱息于“兼”。“兼爱”,确实能够遏制憎恨、恐惧的蔓延,成为犯罪最根本的解毒剂。在这个意义上,墨家“兼爱”仍然具有最根本的指引作用。也有论者认为:“把`自爱'、`自154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2期

①②③④韦政通说:“在先秦各家中,墨子是唯一以社会问题作为主要问题的思想家。”韦政通:《先秦七大哲学家》,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17页。

郭沫若将“尊重私有财产权并保卫私有财产权”视为墨子兼爱和非攻的核心,还说“墨子的中心却不在人而在财产”,尽管带有偏见,也不够准确,却指出了兼爱非攻的内涵之一。参见郭沫若:《十批判书·孔墨的批判》,载《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14—116页。

《说文》:“兼,并也。从又持秝。兼持二禾,秉持一禾。”“兼”是一个会意字,小篆字形从“又”(手)从“秝”(l ì),形似一手持两棵庄稼,因而以“一手执两禾”为本义,引申为同时涉及或具有几种事物,或由各部分合为整体。

[法]皮埃尔·勒鲁著,王允道译:《论平等》,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0页。

利'视为万恶之源,这种看法无疑是肤浅的……墨子的浅薄之处就在于,他让个人承担社会动乱的责任。”①

笔者认为,这非但不是墨子的“浅薄”,而且是墨子的望表知里的深刻洞见。

墨家在社会乱象、违法犯罪的叙述中,对“亏人自利”行为后果的痛陈层见叠出。其背后,隐含着墨家“中万民之利”的思维模式与判断标准。而在探求这种客观现象的根源之时,墨子将其归结为主观动机的“自爱”或“交相恶”。于是,墨家的“兼相爱,交相利”的解决方案,同样具有兼容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的意味。儒门弟子巫马子曾质疑道:“子兼爱天下,未云利也;我不爱天下,未云贼也。功皆未至,子何独自是而非我哉?”(《墨子·耕柱》)其实,巫马子所云“利”不完全等同于墨家“交利”之“利”,他纯粹从客观的结果、功效诘难墨子。墨子反问道:“今有燎者于此,一人奉水将灌之,一人掺火将益之,功皆未至,子何贵于二人?”(《墨子·耕柱》)这反映了墨子思想虽有功利主义成分,却不一味单纯言“利”,而是“爱利合一”,既注重考察客观的效果,也不忽视分辨主观的善恶动机②。这种独特的思维模式使得墨家在分析违法犯罪时能够坚持主客观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以“利”为“用”考察后果,又考虑主观方面善意与恶意的区分,不失为一种具有进步意义的刑法理论。因此,墨子非但强调主观意义上的个人责任,而且在主客观结合的语境中关注个人权利。

不过,墨家并未从根本问题演绎开来,而无意于分析社会矛盾和违法犯罪的具体因素,因而对礼制政刑都缺乏充分而具体的建构方案。面对一个战乱频繁、盗贼四起的社会,墨子以“兼相爱”为“救世良方”,一味宣扬“兼爱”,对具体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对策存而不论,其刑措论的建构,强其干而弱其枝,所以必然是“回天乏术”。而且,墨学对人性的“自爱”、“自利”过于忌讳以致有求全责备之嫌,更容易让人敬而远之。有论者指出:“`自爱'、`自利'是人的本性所决定的,它的产生与存在有其必然和合理的一面,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墨子偏偏要人们完全扼杀自己的本性而达到人人兼相爱、交相利的理想境界。”③这的确反映了墨家思想的症结,但问题不在“兼爱”的根本观念,而在于缺乏具体分析与方案建构。我们不应扬汤止沸地解决“兼爱”刑措论的弊病,那样或许仍会走向对社会问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误区,而应该秉要执本,以“兼相爱,交相利”为根本推衍开来,因时制宜地探索社会乱阶之源,寻求治乱刑措之策,在主客观统一的语境下奠定具体的个人权利理论,方能逐步建构符合“兼爱”论的立法原理与法律制度。二、“交相利”:权利意识与权利秩序

认识到社会乱阶起于“不相爱”,墨家试图以“兼相爱,交相利”的主张来消弭各种侵权犯罪行为,从中也表达了“交相利”的权利观。墨家所讲的“兼相爱,交相利”,是以“爱利一体”为基本特征的。“兼相爱,交相利”本身是指导思想,但由于在惯常语义上,“利”较“爱”更具结果性、工具性的色彩,所以,一般认为,“兼相爱”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就是“交相利”,“交相利”是“兼相爱”的具体结果或方法。梁启超说:“兼相爱是理论,交相利是实行这理论的方法。”④由于墨家“兼爱”论中具有“交利”的思想,更有不少论者寻瘢索绽,断言“兼爱”富有鲜明的功利色彩,只具有一种工具价值。

其实,阐释“兼相爱,交相利”乃至墨学一以贯之的功利主义时,断章所取之义往往难以涵盖之。借“兼相爱,交相利”的表述,墨翟阐发了“爱利一体”的观念,在某种意义上,“兼爱”与“交利”是同义词,互相涵摄,互为目的和结果。伍非百说:“大抵墨子之言`兼'也,含有`交'义。言`爱'也,包有`利'155

墨家“兼爱”思想的法权利观阐释

①②③④参见刘泽华主编:《中国政治思想史》(先秦卷),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443页。

参见孙中原:《墨子说粹》,北京:三联书店,1995年,第212—213页。

马作武:《墨子的法律观评析》,载《法学评论》2004年第2期。

梁启超:《墨子学案》,载《饮冰室合集》专集三十九,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8页。

言。”①伍非百对墨学“兼”“交”并举,“爱”“利”互释的特征可谓动中窾要,揭示了对等性与平等性在“兼

相爱,交相利”表述中的统一。蔡元培也说:“墨子者,以爱与利为结合而不可离者也。”

②“爱利一体”作为墨家一以贯之的思想,在后学中更加彰明昭著。《墨子·大取》曰:“圣人有爱而无利,俔日之言也,乃客之言也。天下无人,子墨子之言也。”墨家之“圣人”,即墨者心目中的理想人格,必然是既讲爱也讲利的。传统视墨同儒的观点③,即认为墨家“爱”为内,“利”为外,与“仁内义外”有异曲同工之妙。其实,“爱内利外”本质上是“爱利分离”。《墨子·经说下》:“仁,仁爱也。义,利也。爱利,此也。所爱所利,彼也。爱利不相为内外,所爱利亦不相为外内。其为仁内也,义外也,举爱与所利也,是狂举也。若左目出右目入。”可见,后学在《墨经》中明确地澄清“爱”与“利”并非内外关系,打破惯常的“举爱与所利”的定式,强化了爱利一体观念的意旨,而非将爱利剥离④。

所以,“兼爱”、“交利”并非目的与工具的关系,而是互为因果。这不仅是墨家与“耻言利”的儒家之不同,也是墨家阐发权利观念的基础。当然,在“互为因果”的关系中,“交利”作为“兼爱”的结果诚为不易之论。而且,“利”与“爱”在墨学中本可互训,只是伴随着理论的演绎,也可以衍生出更为具体的含义,如“利益”、“权利”,因而也具有了权利观的维度。

“爱”即赋予,墨家之“兼爱”即每个人平等地、无差别地相互赋予对方一种超越客体价值,甚至个体自身的更高价值。“兼爱”使得每一个对方都获得被赋予的价值,且把价值赋予对方,于是“兼爱”即“交利”的过程。墨家的“兼”,强调“视人之身若视其身”,是“投我以桃,报之以李”这一朴素对等观念的最早阐释,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爱护与尊重,将人人平等奉为玉圭金臬。所以,墨子“兼爱”思想中包含了一种平等权意识。荀子出于鸱张门户的良苦用心,以“惟齐非齐”为真理,千方百计地论证墨学“僈差等”,批判其“有见于齐,无见于畸”,却正好反映了墨家的平等权观念。在先秦,“畸”论不知凡几,“齐”论则如空谷足音,与“交相利”珠联璧合,则是墨家独树一帜的平等权观念。

“交相利”要求人们互相帮助,共谋福利,反对互相争夺,“亏人自利”。要做到“交相利”,就必须做到“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从而实现“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墨子·节用上》)。由于墨家始终将焦点放在民生问题,因此“交利”意味着直接以百姓衣食住行、养生丧死为首要问题。在《墨子》中比比皆是的“三表法”式论述中,“三表”之“用”———“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始终围绕着“交相利”这一基本取向与思路。墨子“交相利”的目标是保证每个人的“生利”,用现代的法学术语来说,就是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尤其是生存权问题。《墨子·节葬下》曰:“衣食者,人之生利也。”作为小生产者的代表,墨者将衣食视为人类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在乱世之中,人民丧失了基本的生存条件,所谓“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墨子·兼爱下》)。于是,墨家从“兼相爱,交相利”的理想出发,要求君主尊重人民的生存权利,“先万民之身后为其身”,对百姓“饥即食之,寒即衣之,疾病侍养之,死丧葬埋之”(《墨子·兼爱下》),“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墨子·非乐上》)。

由此可见,墨子“交相利”的思想中既具有权利意识与秩序观念,也包含了尊重人的财产权和生存权之意,又反映了小生产者要求发展生产以增加社会物质财富的愿望⑤。如果说“兼爱”更多反映了墨家基本的道德观念与理想的道德秩序,那么,“交利”则更具体地展示了墨家观念中的权利秩序,更具有制度建构的意义。墨学既注重公平平等的权利秩序,又不局限于法律范畴的权利分配,以“兴天下之156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2期

①②③④⑤伍非百:《墨子大义述》,第28页。

蔡元培:《中国伦理学史》,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07年,第41页。

刘安《淮南子》多次孔墨并称,如《主术训》曰“孔墨博通”,《人间训》云:“非仁义儒墨不行,非其世而用之,则为之擒矣。”另外,《盐铁论》、《汉书》、《论衡》均有儒墨并举的现象,参见郑杰文:《中国墨学通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76—216页。

张永义认为爱和利分开是后期墨家同墨子在伦理问题上的不同,也是墨家兼爱理论的一个很大进步,实为误读,更与他“后期墨家……必须爱利统一才能作为普遍的社会交往准则”的论断相矛盾。参见张永义:《墨子与中国文化》,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50—51页。

李泽厚对墨家思想的解释基本上都立足于墨家的小生产者本色,颇有见地。参见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52—76页。

利”之发展权问题为“交利”的首要问题,与现代人权理论的新发展颇有暗合之处。因而“交相利”所蕴涵的权利秩序论,是一种对社会经济发展既具有规范调整作用又具有推动指引功效的重要理论。

不过,墨家代表小生产者的利益,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墨家的基本权利观念也只涉及低阶生存权,没有系统地提出完备的基本权利理论。当然,我们不可苛求古人,在特定的社会状况下,墨者关注人的基本生存权,并旨在以“兼相爱,交相利”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现实情怀仍令人感佩。

三、“兼爱”与“非攻”:从基本权利到国家主权

《墨子·兼爱上》曰:“盗爱其室,不爱异室,故窃异室以利其室。”盗窃的根源在于不尊重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所谓“视人室若其室,谁窃”。违法犯罪的实质都是违反“兼爱”、“交利”。因此,“在功利论的基础上,墨子合乎逻辑地得出了以法律保护`利',即私有财产权、人身权以及劳动成果,对夺人之`利'

者予以法律制裁的结论”①。

“兼爱”与“交利”互为因果,互为的彀,它沿着人际关系的扩大而不断伸展。“兼”、“交”均立足于人与人的关系。具体到权利问题上,“交利”旨在培养一种权利意识,自然需要引导人们尊重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谴责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当个人与个人的关系在理论逻辑与经验实践上不断扩展而复杂化,形成了抽象化的人际关系时,“交利”便相应地构建一个权利秩序,对秩序的强调诉诸于法律制度的建设,最终又保障了“兼爱”、“交利”,维护了人的基本权利。当问题进一步复杂化,以致形成多人与多人的关系之时,就使得人际关系问题质变为国际关系问题。颇类似于“主权在民”的理路,国家是人民的共同体,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最高主权者。在墨家看来,国际关系问题仍不外乎人际关系问题,其处理原则仍不外乎“兼爱”、“交利”。

“非攻”作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具体原则,则是从“兼爱”之“本”上生长出来的一枝树杈②。在所有的“树杈”中,“非攻”这一枝与主干最为神似,因为它几乎就是“兼爱”的反向表述,尤其是在国际关系的特定语境中,“非攻”与具体化的“兼爱”实乃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其和平主张的消极言说方式和积极言说方式③,且后者是前者的深化④。在墨家看来,“兼爱”最直接的现实作用就是“非攻”,两者往往并称:“国家务夺侵凌,即语之兼爱、非攻。”(《墨子·鲁问》)“非攻”包含了反对侵犯个人所有权和国家主权之义。因此,墨家的“兼爱”、“非攻”具有从人际关系到国际关系,从人权问题到主权问题一脉相承的指导意义。这并非治墨学者闭门造车的理论假设,而是在墨子别出机杼的论证方式中有迹可循。

《墨子·非攻上》曰: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至

攘人犬豕鸡豚者,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其不仁滋甚,罪益厚。至入人栏厩,取人马牛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滋甚,罪益厚。至杀不辜人也,扡(拖)其衣裘,取戈剑者,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马牛。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滋甚矣,罪益厚。

在墨家看来,罪行的严重程度与社会危害性,是与所侵犯的人身、财产权益的多少成正比或正相关关系的。墨家构建的权利秩序的层次,在对“窃人桃李”、“取人马牛”、“攻人之国”层层递进的抨击中清晰可见。墨子虽然将具有差异的国际关系与人际关系区分开来,但仍然从根本上把握国内关系与国际157

墨家“兼爱”思想的法权利观阐释

①②③④倪正茂:《墨家法哲学对儒家法哲学的抗争》,《社会科学》1997年第1期。

参见陈雪良:《墨子答客问》,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90页。

冯友兰认为:“`兼爱'和`非攻'是一种思想的两面,这种思想是非暴力论。`兼爱'是非暴力论在内政方面的表现,`非攻'是非暴力论在外交方面的表现。”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上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46页。

秦彦士说:“墨子的和平反战思想便由非攻论这种制止战争的消极和平进一步深化为`兼爱'论的积极和平主张。”参见秦彦士:《墨子考论》,成都:巴蜀书社,2002年,第238页。

关系的“同质性”①。源于对这种同质性的认识,墨子采取这种比况证明与量化分析,剥茧抽丝,层层递进。

小到“窃人桃李”,大到“攻人之国”,都是不仁不义的违法犯罪行为。墨子以权利为中心,阐释了“窃人桃李”一类盗贼行径的刑事责任,更从国家主权的高度谴责了“攻人之国”的国际犯罪。其闪光之处在于将“攻人之国”与“窃人桃李”同质化,蕴含着墨学中颇具法学色彩而一以贯之的权利观念。只有把握墨学以“权利”为中心阐述权利秩序的方法,方能体悟墨子之苦心孤诣。这一权利观统摄了国际关系问题与人际关系问题,国家主权问题与个人权利问题。从犯罪论的角度而言,墨家明确了人身财产犯罪与国际犯罪都有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后者比前者更严重;从权利观的角度而言,墨家以权利秩序统摄个人权利与国家主权,后者比前者更重要。墨者既强调基本社会经济权利,彰显了正义平等观念下的个人权利意识,又通过从个人到国家的路径,强调国际秩序的稳定,呼吁以安全、和谐的局面保障国家社会祥和发展,并由此超越了个人权利的视角,提出与个人权利同质化的国家主权概念与理论。进而,墨家关于国际关系法则的基本态度就昭然若揭,它预示着国家具有一元的人格,主权与人权的同质性,必将导向一种国际法与国内法一元论的观点,这亦符合“一同天下之义”的逻辑脉络。

难能可贵的是,即使是这种别具一格的理论,仍然具有墨学鲜明且一以贯之的实践理性,并在墨子游说诸侯之时炉火纯青的辩论技巧中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例如,墨子游说鲁阳文君时便将这种方法运用自如,有如郢匠挥斤,辅之以类似于苏格拉底式的“产婆术”与归谬法,最终使鲁阳文君心服首肯,停止攻郑②

以“兼爱非攻”作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准则,同时隐含着一个理论预设,即国际法则的效力依据渊源于形式上具有高级法色彩的“天志”。“兼爱”作为墨学的根本观念,在抽象层面上具有“天志”的属性,在具体的意义上具有“法仪”的属性,既是最根本的“天志”,也是最核心的“法仪”。所以,墨家以“天志”、“法仪”为形式或载体的“兼爱”、“非攻”理论,强调在“自然法”王笏下万民、万国的平等权利。自然法与国际法的关联乃至共性③,古罗马法学家及早期自然法学派格劳秀斯等人阐述颇多,而墨子提出的国际法准则———“兼爱非攻”因获得“天志”的“自然法”属性,故其内容既与西方自然法学派以“自然法”为形式的“正义感”、“各民族的法律良知”有异曲同工之妙,其理路亦与西方自然法与国际法之关系理论遥相呼应。

“义”的递进分析方法往往能在道义上立于不败之地,同时,墨家的利益分析方法与之相得益彰。面对好“利”的君主,墨子不但动之以“义”,还晓之以“利”,利害分析也就成了墨子止战说辞中的画龙点睛之笔。墨子认为,大国攻小国,无异于“童子之为马”,“足用而劳”。国家争锋如韩卢逐逡,惨胜亦如败,确是诸侯君主大夫应当言从计纳的真知灼见。后来宋钘欲说罢秦、楚之兵,而言曰“我将言其不利”(《孟子·告子下》),深谙墨家“非攻”、“寝兵”之术。墨家将权利论的分析方法应用于国际关系问题,这在先秦诸子中是独一无二的。以墨学特有的功利主义思想为背景,墨子既从自然正义的角度论证,又158《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2期

①②③杰赛普提出国际法的重要理论“跨国法”(T r a n s n a t i o n a l l a w ),前提正是国内关系与国际关系的同质化,如两者同样面临贫困、政治参与,以及在迅速变化的社会结构中各不同阶层之差别的调整和妥协的困难等问题。P h i l i pJ e s s u p ,T r a n s n a t i o n a l l a w ,T h e Y a l e U n i v e r s i t y P r e s s ,1956,p .2.

事见《墨子·耕柱》、《墨子·鲁问》。《墨子·耕柱》:“子墨子谓鲁阳文君曰:`大国之攻小国,譬犹童子之为马也。童子之为马,足用而劳。今大国之攻小国也,攻者农夫不得耕,妇人不得织,以守为事;攻人者,亦农夫不得耕,妇人不得织,以攻为事。故大国之攻小国也,譬犹童子之为马也。'”《墨子·鲁问》:“齐将伐鲁,子墨子谓项子牛曰:`伐鲁,齐之大过也。昔者吴王东伐越,棲诸会稽;西伐楚,葆昭王于随;北伐齐,取国子以归于吴;诸侯报其讐,百姓苦其劳而弗为用,是以国为虚戾,身为刑戮也。昔者智伯伐范氏与中行氏,兼三晋之地,诸侯报其讐,百姓苦其劳而弗为用……是故大国之攻小国也,是交相贼也,过必反于国。'”

如梅因认为:“所谓`自然法'只是从一个特别理论的角度来看的`万民法'或`国际法'。”[英]梅因著,沈景一译:《古代法》,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30—31页。

从国家利害的角度分析,权利论背后的“自然法”观念与功利思想水乳交融。其实,这种思维模式与精神特质贯穿于墨家的法律思想中,除了前文所述墨家对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的并重之外,在此还体现为道德原则与权利秩序须臾不可离的论辩方式与法律思想,这与儒家贵“义”而耻言利,或法家只讲功用都大相径庭。

康德曾说:“哲学家有关公共和平可能性的条件的那些准则,应该被准备进行战争的国家引为忠告。”①早在先秦,墨家就已经高瞻远瞩地评论国际关系问题,深刻抨击了战争攻伐的现象,颠覆“以战去战”的谬论,其高见远识广受赞誉。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与日本学者池田大作在“展望二十一世纪”的对话中,高度评价了墨子的思想。池田大作说:“从国际角度看,到处都在泛滥着自我和狭隘的偏见,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互不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完全赞成博士(汤因比)所说的墨子的主张,即普遍的爱。这种精神最切合时宜。墨子关于舍去利己,树立爱他的兼爱学说,是反对侵略战争的理论先导。就是说,正如谴责侵害他人牟取私利的强盗行为一样,也应该谴责大国侵害小国,大量屠杀以及破坏经济的行为。这种理论是极为近代化的。只是墨子主张的兼爱,过去只是指中国,而现在应作为世界性的理论去理解。”②“兼爱非攻”,站在“国际伦理观”的立场,强调国家主权,超越当时普遍奉行的国家自私自利观念,成为对攻占理论的强有力批判③。

挖掘并阐释墨家“兼爱”思想中所蕴涵的权利观念,其意义在于:一方面,墨家“兼爱”要求和谐和平的正义观之制度化过程的实现,而墨家的平等权意识与权利秩序论正是一个重要的桥梁;另一方面,尽管“兼爱”蕴含着平等的思想,但由于墨学义理研究可能存在的本末倒置,墨家“尚同”论的“喧宾夺主”④,使人对墨学难以提纲挈领,把握主流。这需要在彻底批判“尚同”专制论之余⑤,以“兼爱”为本,开出墨家学说的新境界、新格局。墨家“兼相爱,交相利”的平等权意识及个人基本权利、国家主权理论的萌芽,启示治墨学者应识微见几,开辟出墨学“兼爱”观念制度化的终南之径。

【责任编辑:许玉兰;责任校对:许玉兰,杨海文】159墨家“兼爱”思想的法权利观阐释

②③④⑤[德]康德著,何兆武译:《历史理性批判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第128页。荀春生编译:《展望二十一世纪———汤因比、池田大作对话录》,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5年,第425—426

页。参见秦彦士:《墨子考论》,成都:巴蜀书社,2002年,第238页。另外,赵建文系统阐述了墨子“兼爱非攻”思想中具有的国际法精神,提倡“应当把墨子关于`兼爱非攻'的国际法思想,作为对现代国际社会具有重要价值的`世界性的理论'来对待”。参见赵建文:《墨子关于“兼爱非攻”的国际法思想及其现代价值》,《法学研究》1996年第2期。

杨俊光认为墨学的核心在于“尚同”,“兼爱”居于次要的地位。杨俊光:《墨子新论》,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249页。

墨家“尚同”在政治观上是一种专制主义。参见马腾:《墨子“尚同”内涵新探》,《东西思想》(韩国)2010年第8期。如果将“尚同”混入“兼爱”,则会削弱“兼爱”的价值。如王讃源认为:“墨子的`兼爱'与`博爱'是不能等同的……在墨子的理论里,与君权概念相对应的并不是民权概念,而是臣权概念。”其实,这正是单纯从“尚同”和《经说》解释“兼爱”的症结。参见王讃源:《兼爱促进人类和平共荣》,载王裕安主编:《墨子研究论丛》(六),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第355页。

墨家论“爱无差等”及其与儒家“爱有差等”的辨析

墨家论“爱无差等”及其与儒家“爱有差等”的辨析 三、墨家论“爱无差等”及其与儒家“爱有差等”的辨析 (一)墨子与巫马子的辩论 《墨子·耕柱》记载了墨子与孔门巫马子的辩论。“巫马子谓子墨子曰:‘我与子异。我不能兼爱。我爱邹人于越人,爱鲁人于邹人,爱我乡人于鲁人,爱我家人于乡人,爱我亲于我家人,爱我身于吾亲,以为近我也。击我则疾,击彼则不疾于我。我何故疾者之不拂,而不疾者之拂。故我有杀彼以利我,无杀我以利彼。’子墨子曰:‘子之义将匿邪,意将以告人乎?’巫马子曰:‘我何故匿我义?吾将以告人。’子墨子曰:‘然则一人说子,一人欲杀子以利己;十人说子,十人欲杀子以利己;天下说子,天下欲杀子以利己。一人不说子,一人欲杀子,以子为施不祥言者也;十人不说子,十人欲杀子,以子为施不祥言者也;天下不说子,天下欲杀子,以子为施不祥言者也。说子亦欲杀子,不说子亦欲杀子,是所谓经者口也,杀子之身者也。’”[39] 巫马子以他的爱从自身、亲属、族人、乡人、鲁人、邹人、越人,由近而远的个人感受来驳兼爱,墨子驳之。巫马子的理由是“近我”,论证则围绕“利”来说。巫马子其实是以墨家的方式来说的。墨子不正面回答,只是抓住巫马子引申的话(为自利而杀人)予以驳斥,说这必然引起别人为自利

而杀你,赞成你的人将杀你以利己,不赞成你的人也将杀你以除不祥。谭家健先生在解释了上一段话后说:“爱之有差别是客观存在的,其原因就在于利之有厚薄。可是墨子没有进一步论证这一点。”[40]其实,爱的差别缘自人与人之间远近亲疏关系的不同,在实际日常生活中产生了不同的情感,并不只是利之有厚薄的问题。谭先生又说:“墨家主张的‘爱无差等’不受礼的限制,其实质是对孔子‘仁’的纠正,也是对奴隶主贵族等级制度----礼的破坏。”[41]任何时代,任何时空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爱都会受到一定的社会规范的限制。 (二)孟子与夷子的辩论 孟子与墨者夷子(之)的讨论,很有意思。墨家主张薄葬,夷子也想以薄葬来改易风俗,但却厚葬其亲,孟子批评其理论上有两个本原,自相矛盾,不一致,且言行上也不一致:“吾闻夷子墨者,墨之治丧也,以薄为其道也;夷子思以易天下,岂以为非是而不贵也;然而夷子葬其亲厚,则是以所贱事亲也。”[42]以薄葬为贵、厚葬为贱的夷子却葬其亲厚,是以己之所贱待其亲,则是以贵为贱,以贱为贵。夷子自我辩白:“儒者之道,古之人若保赤子,此言何谓也?之则以为爱无差等,施由亲始。”孟子反驳:“夫夷子信以为人之亲其兄之子为若亲其邻之赤子乎?彼有取尔也。赤子匍匐将入井,非赤子之罪也。且天之生物,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故也。”[43]

墨子兼爱思想及对现代社会的意义

墨子兼爱思想及对现代社会的意义 一、墨子“兼爱”思想的时代背景与基本内涵 墨子出生于春秋战国时期,当时正值社会转型期,诸侯兼并,战祸不断。在这样一个生产关系变革、政治局势动荡的年代,旧的社会道德体系正逐步瓦解,建构新的社会道德体系更是刻不容缓,并且墨子对于当时贵族阶级的一切生活,抱着彻底反对的态度,因此提出了“非礼”“非乐”等相关主张,并把矛头直指提倡复兴周礼的儒家思想,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墨子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并以“兼爱”作为其主张的核心,构建了一套较完整的社会道德和社会政治理论。 生在战国初期的墨子,列强篡杀攻伐之事愈演愈烈,对人民造成的伤害不断加深。对此墨子提出“当察乱何自起。起不相爱。虽至大夫之相乱家,诸侯之相攻国者亦然。大夫各爱其家,不爱异家,故乱异家以利其家。诸侯各爱其国,不爱异国,故攻异国以利其国,天下之乱物,具此而已矣。查此何自起。皆起不相爱”。的确如此,作为墨家思想的领袖。墨子提出“兼相爱,交相利”的主张,即指“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这句话很好的说明了人的平等性问题,即人与人之间应平等相待,在这之中,“兼”取代“别”,指平等,而“别”指差别和等级。出于游侠的身份,墨子正是以这种团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处事理论为基础,极力扩大这种思想,采用宣扬兼爱学说的做法,呼吁大众平等无差别的对待身边的所有人。 二、墨子“兼爱”思想的实践诉求 “兼爱”思想是否能顺利实行,应该说是墨子“兼爱”理论体系中最具有争议的地方,也是从古至今很多学者予以研究和争辩的核心。 对“兼爱”思想的质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兼爱”涉及到人的道德层面,当时社会秩序混乱,战争不止,百姓生活困苦,在这种情况下,几乎所有的人都在为了生存而奔命,反映出的都是人自利自保的天性,对自身的道德要求根本不高,因此“兼爱”这种高尚的道德情操不可能推行。其次,“兼爱”实行需要有贤明君主作为保障。“兼爱”不仅仅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调节,更注重国与国之间关系的维护。这就需要各国有足以贤明的君主来推行“兼爱”的

墨家的社会观与政治思想

墨家的社会观与政治思想 颜佩恒政管学院学号:J201302029(交流生)在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诸子创说,学术空气十分活跃,涌现出了许多思想家和科学流派。墨家就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学派。墨子是墨家学派的创始人,战国初期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也是一位有卓越贡献的自然科学家。 墨家在战国初即有很大影响,与儒家并称显学。它的社会伦理思想以兼爱为核心,提倡“兼以易别”,反对儒家所强调的社会等级观念。它提出“兼相爱,交相利”,以尚贤、尚同、节用、节葬作为治国方法。它还反对当时的兼并战争,提出非攻的主张。它主张非命、天志、明鬼,一方面否定天命,同时又承认鬼神的存在。前期墨家在认识论方面提出了以经验为基础的认识方法,主张“闻之见之”、“取实与名”。它提出三表作为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方法。 墨家学派在政治上所代表的是广大小生产者、小私有者阶层的利益。墨子的学说,如“天志、明思”等仍脱离不了殷周的传统思想,但赋以了“非命、兼爱”的内容,以反对儒家的“天命”和“爱有差等”的思想。墨子认为,“执有命是天下之大害”,极力主张“兼相爱、交相利”,不应有亲疏贵贱之别。他更有“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的献身精神。 他的“非攻”思想,体现了当时人民反对掠夺战争的意向。他提出“非乐”、“节用”、“节葬”的主张,反对当权贵族的“繁饰礼乐”和奢侈享乐的腐朽生活。他意识到了劳动人类生活的基础,提出强调重视生产和“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的主张。在政治上,他主张改善劳动者和小生产者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提倡“必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乱则得治”,并且提出“尚贤”和“尚同”的观点,认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 。 【墨家的基本思想主要有以下十点: 兼爱 完全的博爱(与儒家的亲亲相对反,将父慈、子孝、兄友、弟悌......等等的亲人对待方式,扩展到其他陌生人身上。) 非攻 反对侵略战争。(战争对于败者的伤害及,伤人命、损其才,是没有意义的破坏行动。而对于胜方而言,仅仅是获得了数座城池与税收,但总的来说伤害与

诸子百家之墨家的思想主张

诸子百家之墨家的思想主张 墨家是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之一,是一个有、有学说、有组 织的学派,他们有强烈的社会实践精神。墨者们吃苦耐劳、严于律己,把维护公理与道义看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无论是循规蹈矩的儒生, 还是浪漫超然的道者,都不过是求得一己的安宁和自我形象的完善, 惟墨子能够真正摆脱各种社会势力的纠缠和引诱,从力学、光学、几 何学、逻辑学等广泛的知识领域去把握生命本来的含义,认知世界的*,从而形成寻求真知、注重实践、自励自强的可贵的品格。 墨家学派有前后期之分,前期思想主要涉及社会政治、*及理解 论问题;后期墨家在逻辑学方面有重要贡献。墨家主张人与人平等相爱(兼爱),反对侵略战争(非攻)。此外,还有其他几方面的基本思想。 墨家的基本思想主要有以下十点: 兼爱 完全的博爱(与儒家的亲亲相对反,将父慈、子孝、兄友、弟悌......等等的亲人对待方式,扩展到其他陌生人身上)。 非攻 反对侵略战争(战争对于败者的伤害及,伤人命、损其才,是没 有意义的破坏行动。而对于胜方来说,仅仅是获得了数座城池与税收,但总的来说伤害与损失也是巨大的,所以战争是没有意义的行为)。 尚贤 不分贵贱唯才是举。 尚同

上下一心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兴利除弊(有一说法为“上同”,认为天子是百官之首,而百姓听令百官,与上而同,此乃“上同”之意)。 天志 掌握自然规律(有一说法为天子代天行政,并借由上同的观点推论出人民以天的意志而行事)。 明鬼 尊重前人智慧和经验(有一说法认为墨家说鬼所为并非迷信,而是希望以神鬼之说使人民警惕,不行*)。 非命 通过努力奋斗掌握自己的命运。 非乐 摆脱划分等级的礼乐*,废除繁琐奢靡的编钟制造和演奏(古代音乐费时耗事,花费甚大,于国家并无生产的行为,乃无用之事)。 节用 节约以扩大生产。反对奢侈享乐生活。 节葬 不把社会财富浪费在死人身上(儒家的厚葬耗钱财,守丧则需三年,三年过后人虚弱需要人扶才能起行,影响国家生产力,乃浪费之事)。 墨子的思想在战国时代十分盛行,门人*遍布天下,影响层面很大。墨子以其务实的淑世理想、高越的人格情操、丰富的思想内容、完善的教材设计而形成了一个极其严密而充满宗教精神的团体,深深吸引了无数百姓与知识分子。但在墨子死后,墨家团体无法出现德望和

02简评先秦诸子百家思想——墨家篇

墨家 关于墨家的史料很少很少,纠起原因是因为墨学与儒学有着很大的冲突,汉武帝独尊儒术开始,为了完善自己的帝王统治,墨学是必须加以抹杀的,儒学则更加“发扬光大”。那我们现在就要通过历史的推理,去分析,为什么墨家会被“历史”有意掩埋。 墨家是一个以小生产者构建成的一个团体,说直白点就是当时社会的最底层劳动人民,受压迫者。当我们把自己放在他们的位置,就很能理解他们的心态。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什么是最重要的?平平安安的生活,满足生活的基本条件足矣,没有战争带来的恐惧。墨家的一系列思想都是围绕老百姓的心理构建出来的。 墨家作为劳动者,自然也具备很高的务实精神。所以墨家也是科研型门派,对光学、力学、逻辑学等只要涉及民生实际问题的行业都有涉足。 墨家倡导的主要治世思想 【兼相爱,交相利】—— 不分等级,不分远近,不分亲疏地爱天下所有的人。(这是一种劳动人民希望人格自由,反抗奴隶主贵族压迫的心声。)很多儒生喜欢用国党的言论,共产共妻,来诋毁墨家。墨家的意思是尊重人与人之间的人格,而不是实体的去爱别人老婆。如果是那样做,就已经是在侵犯别人了。换言之,用西方文艺复兴后,类似的语言就是“人,生而平等”。 既爱自己也爱别人,与人交往会彼此有利。(墨子自己也知道人人不会平白无故的去爱别人,所以他的理由是,你爱别人,帮助别人,别人也帮助你,这不是互利互惠吗?为什么就一定要打打杀杀呢?) 【非攻】—— 反对侵略战争,维护人与人之间和平。(这反映出老百姓不希望有战乱,想平平安安生活。) 【尚贤】—— 不分贵贱地推荐、选拔、使用德才兼备的人。(这体现了在当时社会,那些有能力,有智慧的老百姓要创造价值为那些好逸恶劳的贵族服务,老百姓们希望得到一个公正的待遇。所以我一再说,我们现代人只是披了件‘现代’外衣的古代人而已。我们现在的社会大环境仍然是好逸恶劳者占据着特权地位,而真正付出劳动者回报极低。) 【节用】—— 反对奢侈浪费,主张勤俭节约。(这体现出了老百姓对贵族的奢华无度,极其厌恶。老百姓拼死拼活的劳动,而那些权贵们却肆意浪费。对比当今的中国上流社会,我们还是古代人。) 【节葬】—— 反对厚葬久丧,主张薄葬短丧。(这是墨子批判儒家很重要的一点,墨子认为儒家的厚葬,完全是大搞形式主义,无视现状,老百姓们不劳动,搞丧葬,谁给他们粮食?) 【非乐】——

墨家社会政治思想的现代意义

墨家社会政治思想的现代意义

墨家社会政治思想的现代意义 朱传 内容提示墨子学说,从当时的政治形势出发,为了平民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发展,提出的一套系统的政治理论思想和政治革新的主张,不仅在历史上具有不可磨灭的进步性,而且对当今的社会经济发展和进步,也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为此,在“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问题研讨中,应该加强对墨家文化传统的研究,深刻发掘其合理思想,并予以积极汲取和弘扬。 近年来,国内学界对“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现代化”问题作了富有成效的研究,发表了许多颇有新意的研究成果。但是,对传统文化的研究,多限于对儒家文化传统及其意义的研究,而忽视研究曾与儒家并称“显学”的墨家文化以及它对儒家文化的影响,这不能不说是传统文化研究中的一大缺欠。实际上,不论从历史上或是从现实上说,借鉴墨家学说的意义不仅不比借鉴儒家学说的意义逊色,而且要比借鉴儒家学说更能贴近当代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要求。这不仅仅因为墨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科学家、军事家、社会活动家和学贯文理、注重实践、百科全书式的平民圣人,而且还因为他提出了至今还有现实意义的、一系列进步的社会政治理论和政治主张。 尚贤、尚同:进步的社会政治理论和政治革新的主张 尚贤、尚同是墨子的社会政治理论和政治革新的核心内容和重要部分。这是针对当时的世袭贵族制度和才疏德寡的贵族官员提出来

的, 其目的是让平民百姓中的贤良之士参预管理国家和治理社会。他认为, “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高予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断予之令”(《尚贤上》)。墨子认为,尚贤使能是为政之本。一个 国家的贤良之士的众寡以及是否做到尚贤使能,是关系着国家的强弱或兴衰、社会的稳定或混乱之根本。他说:“尚贤使能为政也。逮至其国家之乱,社稷之危,则不知使能以治之”(《尚贤中》)。在他 看来,贤良之士是有崇尚道德的“仁人”,是有学识能善辩的“智者”,是国家之“珍宝”,是社稷之“栋梁”。墨子心目中的贤良之士,就 是德行忠厚,道术渊博的德才兼备之人。墨家尚贤使能的用人原则,跟儒家基于血缘关系的“亲亲”用人原则是相对立的。这种对立反映了两种政治理论和两种政治制度的对立。墨家主张建立的是平民民主的政治制度,以利万民的;儒家则主张维护世袭贵族的政治制度,反对平民民主制度。墨家提出的平民民主的政治主张,是有其历史进步性的。 我们认为,对墨子的尚贤使能思想的研究,不仅要从当时的社会政治变动的形势上去探索,而且还要联系墨子的整个人学观去探索。用人之道是与何谓人的根本观点相一致的。在他看来,不论是天子还是贱人,不同于禽兽的根本点,就在于必须从事耕织和听政才能生活和生存。这里既触及到了人的本质特征在于劳动实践活动,又十分清楚地表明:全社会的人尽管从事的活动类项不同,但都必须各从其事,

对墨子的理解与认识

对墨子的理解与认识 姓名:吴学习 班级:环境科学1201 学号:201231202034 墨子是我国春秋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军事家,是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创立墨家学说,并有《墨子》一书传世。主要内容有“兼爱”、“非攻”、“尚贤”、“尚同”、“天志”、“明鬼”、“非命”、“非乐”、“节葬”、“节用”等十项,并以“兼爱”为核心,以“节用”,“尚贤”为支点。墨学在当时影响很大,与儒学并称“显学”。墨子死后,墨家分为相里氏之墨、相夫氏之墨、邓陵氏之墨三个学派。 春秋战国形成的儒、墨、道、法等几大思想体系中,最具影响力、并在一定程度上仍在规范着我们的现实人伦秩序的当首推儒家,其进退自如的人生态度最让知识阶层推崇的当首推道家,但最独立特行且最具广泛的当代价值的则首推墨家。尽管我对对墨子的了解有限,但墨子的思想至今受用,熠熠生辉,足以看出他超人的智慧和能力。 接下来本人要就墨子的著作谈谈墨子的思想及其对现代人的启示。 1、首先,墨子教会我们管理国家的的方式:兼爱非攻。兼爱便必须非攻,非攻即反对攻战,即“大不攻小也,强不侮弱也,众不贼寡也,诈不欺愚也,贵不傲贱也,富不骄贫也,壮不夺老也。是以天下庶国,莫以水火毒药兵刃以相害也”。当然,非攻并不等

于非战,而是反对侵略战争,很注重自卫战争。自卫是反侵略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不自卫就会等于不反侵略。兼爱是大到国家之间要兼相爱交相利,小到人与人之间也要兼相爱交相利。而非攻则主要表现在国与国之间。只有兼爱才能做到非攻,也只有非攻才能保证兼爱。他教导我们国家要以人民利益为重,不但国家之间要相互友好,互利共赢,人民之间也是这样。要既反对侵略战争,又以身作则,爱好和平。 2、墨子也很注重培养贤才,统一思想。这在当时是很大的进步。我们都知道,科举制在隋唐时期才正式形成。而在春秋时期墨子就意识到了这一点,是难得的。尚贤是主张突破贵族世袭制度,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反映了小生产者对政治上平等权利的要求。尚同则认为国家的职能在于统一全国思想。他教导我们国家领导人要注重培养人才,人才强国。事实上,我国早在80年代就已经展开“科教兴国战略”及“211工程”,这充分吸收了墨子的思想。对于统一思想,对当代又有新的理解,就是在保证正确的思想方向的前提下,允许思想解放,百家争鸣。这是对墨子思想的批判继承与发展。 3、墨子也很早教导我们要节俭。节用、节葬等。他要求人们要节约,教育人们切勿浪费奢侈。这在今天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勤俭节约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是对墨子积极思想的继承。 4、墨子认为非命,就是认为人的生活不能由命运掌控,而

墨家思想

浅谈墨家思想理论特点 姓名:石敏专业年级:政治学与行政学2011级学号:128619030129 【摘要】墨家是百家争鸣时期的一个重要学派,在当时一度成为显学,对当 时的政治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韩非子?显学》说:“世之显学,儒墨也。儒之所至,孔丘也,墨之所至,墨翟也。”孟子也说:“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以此可见其在当时的地位。在战国时期,墨家思想受到社会下层民众的 信从,但随着时间地推移,墨家思想逐渐衰落,秦汉以后便很少被提及。任何 事物的产生、发展、衰亡都是有原因的,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简析其理论、简谈其衰因,并提出其在当下社会的可鉴之处。 【关键词】墨家渊源理论特点兴衰原因时代价值 【正文】一、墨家思想的渊源。 关于这个问题,教材上提的很少,所以这部分查阅了文献。这个问题有 很多说法,有说源于夏禹的,有说源于尧舜的,还有源于殷商、易、儒家、道 家等等之说。 我觉得其中的夏禹说有一定的合理性。《淮南子?要略》介绍墨子的身世说:“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可见,墨子一开始是学儒术的,但因 思想观点不同,后学夏政,成为墨家创始人。 但是,和战国时期其他学派相比较,墨家思想没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也 没有完整的理论体系。墨子的许多言论都是针对一些社会现象而发的,其突出 特点就是注重实用,这与其他已成学说是不同的。墨子曾经学习儒学之道,习 孔子之术,受夏商周文化及鲁宋齐等文化的熏陶,博采众家之长,最终以社会 底层小生产者的实践,以独创性的精神,创造了自己的思想体系。这是当前墨 学研究者的共识。关于墨家真实的思想渊源,我觉得还有待于进一步考证。 二、墨家主要理论及其特点。 (一)总体评述 面对战国时期列国兼并、社会动荡的事实,每个思想家都积极探索救世 良方。墨子和其他思想家不同,他以民的角度提出治世之策,他认为社会动荡 的根本是民与民之间不相爱。以此他认为只要人人相爱,各司其职,节葬节用,不发动不义的兼并战争,其政治理想就能实现,所以说他理论最突出的特点是 注重实用。与儒法等学派相比较,墨家没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他以当时之事为 出发点,对一些他认为不合理的现象提出自己的观点。墨家思想实际上以实用 为原则,在理论上建树不是太大。 (二)具体分析 1、兼爱墨子的全部政治思想的理论基础是兼爱,以此为出发点, 他还提出了尚贤尚同、节葬节用等主张。墨子把战国时期一切社会问题的根源 都归结为人与人之间不相爱。《墨子?兼爱上》说:“父自爱也,不爱子,故亏

《厚葬薄葬与有鬼无鬼》高考论述性文本阅读练习及答案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厚葬薄葬与有鬼无鬼 宋志坚 王充《论衡》中的《薄葬》篇,结合有鬼无鬼,专论厚葬薄葬,对于儒墨两家均有批评。墨家是信奉有鬼论的,王充批评墨家的就是这一点。他认为厚葬劣习之根源,正在于主张薄葬的墨家“人死辄为神鬼而有知,能形而害人”的有鬼论。因为“人死辄为神鬼而有知”,厚葬才有意义。死人成为鬼之后因“厚葬”感受的是厚遇,由薄葬体验的是薄义。活人希冀先人福佑后人,又怕死神“成形害人”,就难免趋“厚”弃“薄”,财产多的不怕厚葬把自己搞穷,权势大的不怕人家来掘墓。即使财力不济,也要勉为其难。墨家的薄葬主张与有鬼论是相互矛盾的。倘若真的有鬼,听从墨家的薄葬主张“(不)丧物索用”怎么得了?王充认为:这种自相矛盾,是包括薄葬的主张在内的“墨术”难以流传的重要原因。 倡导厚葬的儒家不信鬼,“子不语怪、力、乱、神”就是一个范本,连鲁迅也称颂“孔丘先生确是伟大,生在巫鬼势力如此旺盛的时代,偏不肯随俗谈鬼神”。但儒家(包括孔子)的无鬼论不彻底。“以为死人有知,与生人无以异,孔子非之,而亦无以定实然”。其实,对于孔子来说,此非不能,实乃不为,他心中是有小旮旯的。王充在《薄葬》篇中指出了这一点:孔子非不明死生之实,其意不分别者,亦陆贾之语指也。”葬礼是儒家之“礼”的一个重要方面。倘若世人皆知“死人无知,不能为鬼”,厚葬也好,礼葬也罢,岂不都会难以为继?对此,从孔子到汉代的陆贾心里都是明白的。这就难怪“不肯随俗谈鬼神”的孔子,要用“祭如在,祭神如神在”来使人“看不出他肚皮里的反对来”了。 在中国思想史上,儒墨之争,远远超过“批林批孔”时所谓的“儒法斗争”。孟子将墨子当作“无父”之“禽兽”,汉儒、宋儒都将墨家当作“攻乎异端”的重要对象,丧葬问题即是儒墨之争的一个焦点,两者针锋相对,势同水火'王充属于儒家,但他赞成薄葬,仅是《薄葬》这篇名,就旗帜鲜明地亮出了他反对厚葬的观点,他赞成儒家的无鬼论,但在有鬼无鬼的问题上,也毫不掩饰孔子以及儒家的小旮旯。 赞成薄葬的王充,却又批评主张薄葬的墨家,他没有就事论事,反对厚葬的不仅是墨家,当年晏子向正想封赏孔子的齐景公进言,说了儒者的四个“不可”,其中之一,便是“崇丧遂哀,破产厚葬,不可以为俗”。然而,王充不但看到厚葬可能导致的“财尽民贫,国空兵弱”之恶果,更能从厚葬薄葬论与有鬼无鬼关系,洞悉厚葬之源。王充在《作对》篇中直言:“今著《论死》、及《死伪》之篇,明死无知,不能为鬼,冀观览者将晓解约葬,更为节俭。”做学问的,很容易以学派站队,以观点划线,党同伐异。王充却是一码归一码,不为某一学派或某一观点所囿,是其所是,非其所非,各取所长,各弃所短。这种实事求是精神,窃以为相当难得。 (原载《文汇报》2013年12月28日) 1.下列关于原文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3分) ( ) A.王充在《薄葬(中结合有鬼无鬼的观点,对儒家的厚葬主张和墨家的薄葬主张均进行了批判。 B.作者认为,厚葬劣习之根源正在于主张薄葬的墨家“人死辄为神鬼而有知,能形而害人”的有鬼论。 C.生在一个巫鬼势力如此旺盛的时代,偏不肯随俗谈鬼神,正是因为如果孔子坚持无鬼论,那么儒家主张的葬礼中的“礼”,就不会被人们认同。 D.作者认为,做学问的人,总以学派为标准站队,以观点为标准划清界限,党同伐异,而王充却不是此类人。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墨家思想的现代意义

尚贤兼爱,非攻交利,大同以容世界——浅论墨子思想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现代意义 墨子,名翟,战国时期鲁国人,出生在一个工匠世家,本是一个善于制造器械的能手。后曾“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但他认为儒家思想所重视的周礼烦琐不容易实行,厚葬既浪费钱财又贫民害事,另立了一个与儒家不同的学派——墨家。墨子作为墨家学派的创始人,由其弟子及后学记录、整理、编纂而形成的《墨子》一书集中反映了墨子和墨家思想。 《墨子》书中的《兼爱》、《天志》等篇反复提倡“兼相爱”、“交相利”。这是墨子的主要主张。墨子认为当时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战争,人与人之间的争夺,使得“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乱者不得治”,成为天下的大害,而战争与掠夺的根源就在于缺失“兼爱”精神。他说:“诸侯不相爱则必野战,家主不相爱则必相篡,人与人不相爱则必相贼,君臣不相爱则必不忠惠,父子不相爱则不孝慈,兄弟不相爱则不和调。天下之人皆不相爱,强必执弱、富必侮贫、贵必傲贱、诈必欺愚”。所以墨子认为“兼爱”是为天下兴利除害的唯一办法。 墨子的“兼爱”亦为“仁”,把具有“兼爱”精神的人称为“仁人”,与孔子提倡的“仁”字面相同,但具体的内容有很大的差异。孔子主张的“爱人”是依照宗法制度的“亲亲”原则,对亲疏不同的人有先后轻重之分。而墨子主张爱无差等,爱无厚薄。 “非攻”就是反对攻伐战争,它是“兼爱”思想在国与国关系上的运用。在墨子生活的春秋战国时代,诸侯割据,战乱频繁,普通百姓对此痛恶不已。因此,墨子提出“非攻”的思想。他指责发动侵略战争的国家都是“攻伐无罪之国”,并且批判其对被侵略国家的“燔溃其祖庙,劲杀其万民”。残酷的战争不仅给被侵略国家带来沉重的灾难,而且对发动战争的国家也是“夺民之用,废民之利”。最终的结局就是两败俱伤。墨子的“非攻”也不是笼统地反对一切战争,他也区分进攻战争和防御战争,还区分“伐”与“诛”。他的“非攻”实质上是“非战”、“和平”,这与他的“兼爱”思想是一致的,并且是“兼爱”思想的最集中地体现。 墨子的“尚贤”、“尚同”思想是出于消除战国初期的混乱割据局面提出的政治解决方案。春秋战国之交,大小诸侯国林立。各诸侯国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和子民,发动了无数次战争。墨子在这种历史背景下提出了“非攻”的解决方法。但是这并没有从根本上制止战争。所以他又从政治用人和政治体制两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即:“尚贤”、“尚同”。 墨子的“尚贤”思想就是主张实行贤人政治。他认为“国家治薄”的原因在于“贤良之士寡”,所以他首先提出了“众贤”的“尚贤”措施。所谓“众贤”就是使社会

墨家的论辩思想

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学年论文 题目:墨家的论辩思想 学院:文学院 专业:汉语言文学 学号:201151010320 班级:11级汉语言文学3班 学生姓名:秦银鸽 指导教师:马世年老师

墨家的论辩思想 学生姓名:秦银鸽指导老师:马世年老师【内容摘要】春秋战国时期,群雄割据、烽烟四起,社会的动荡孕育了一大批能言善辩的学者,形成了各种风格迥异的辩论艺术,而墨辩是其中颇具特色的一种辩论艺术。本文从辩的来源、目的、方法、过程、内容、结果以及后期墨家的名辩思想七个方面来探讨墨家的论辩思想。 【关键词】墨子论辩逻辑 墨子是墨家学派的创始人,是先秦时期继孔子之后出现的第二位文化伟人,开创了墨学,提出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明鬼等具有积极进步意义的思想。为了宣传他的主张,墨子四处游说,言传身教,广征博引,以理服人。墨家善辩。墨子以“名辩”为基础,总结并提出有关辩说理论,创立了墨家辩学,使谈辩成为专门的学问。后墨家以辩著称于世,他们的名辩学说因此被后人称为“墨辩”。墨子的辩论与众不同,技巧高超,主要注重对具体内容的辩论,而名家,诸如公孙龙、惠子等人,则主要注重对一些概念的辩论。后期墨家不仅继承和发展了前期墨家的逻辑思想,而且批判和总结了惠施、公孙龙的名辩思想,因此,它是我国先秦时期水平最高的逻辑思想。 墨子《小取》篇对“谈辩”,即辩的目的、内容、方法、原则都作出了规定,其中说:“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这段话基本上把墨子辩学的要领和盘托出了。 一、辩之定义 《经》所谓“辩”,约相当于今所谓“论证”。《经下》云:“谓辩无胜,必不当。说在辩。”辩而当者胜,这也还是“名实合”的精神,跟那些以诡辩取胜,是有根本分歧的。 从文字学上看,“辩”含有辩论、辩解、辨明的文字意义。“论”含有议论、评定之意。合起来即有通过议论来评定、辨别是非之意。 从本质上说,辩论是一种高级的智力游戏,它离不开思维逻辑。因此,辩论也是一种逻辑斗智。 二、辩之目的

浅谈墨家思想

浅谈墨家思想 墨子的学术思想主要来自对春秋末期社会政治变化的深刻认识,对小生产者生活现状和要求改变处境的愿望的实际体验;其次则继承了前代文化和前人学术思想资料。 墨子的基本哲学思想 非攻:反对侵略战争 春秋无义战。当时贵族之间不断地进行残酷的掠夺战争。墨子接近劳动者,同情小生产者,对他们在战争中所遭受的痛苦有深刻的认识,因而他反对侵略战争,希望实现和平,希望“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 墨子的“非攻”主张不是无条件地反对一切战争,而是反对“强凌弱,众暴寡”的非正义的战争。他并不反对暴力、保卫和平的战争,而且用实际行动来支持抵抗暴力。 兼爱:完全的博爱 墨子“非攻”的主张的理论基础就是“兼爱”的学说。墨子不但反对一切侵略战争,并且企图消灭一切侵略战争的根源。墨子认为当时国与国之间的战争都是由于“不相爱”。如果要天下治而不乱,那只有做到“兼相爱、交相利”,以“兼”来代替“别”。“兼”,在墨子看来是大公无私、关心别人如同关心自己一样的高尚品质。和“兼”相对立的是只顾自己、不为旁人设想的自私自利的恶劣品质,墨子把这种品质叫做“别”。 非乐:摆脱划分等级的礼乐束缚,废除繁琐奢靡的编钟制造和演奏。(古代音乐费时耗事,花费甚大,于国家并无生产的行为,乃无用之事。) 墨子认为动人的音乐虽然好听,但不能解决广大人民最迫切的生活问题。他还指出王公大人欣赏音乐歌舞就是“亏夺民衣食之财”,以及音乐艺术的享乐给国家政治和生产所带来的损失。墨子反对当时贵族奢侈腐化的享乐生活,指出他们的享乐是建立在广大劳动者的饥寒痛苦之上的。 非命:通过努力奋斗掌握自己的命运。 墨子提出“非命”的主张,主要用意在于教人不要坐等命运的支配。墨子认为一个人的富贵贫贱和国家的治乱不是命定的,而是由主观的“力”决定的。 节用: 节约以扩大生产,反对奢侈享乐生活。 墨子从“国家人民之大利”的立场提出了节用的原则,他主张生活所需的东西应以实用为宜。反对华而不实,铺张浪费。 节葬:不把社会财富浪费在死人身上 墨子认为厚葬极大地浪费了社会财富,而且丧葬期间的法制会极大损害社会生产。 尚贤:不分贵贱,唯才是举 尚同:上下一心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兴利除弊 天志:掌握自然规律 明鬼:尊重前人智慧和经验 此外,《墨经》中还包括了中国最早的关于几何学、光学、力学以及一般物理学方面的知识,其中包含了朴素的唯物主义认识论和相当完整的逻辑学。

墨家思想

春秋时期,是我国第一次思想大解放的时期,是百家争鸣的时期,其中,四大家对我国当时社会影响最深,最广。法家、道家、儒家、墨家。墨家是进步的流派。它的消极一面最小。可惜,西汉的巨儒董仲舒提出:“废黜百家,独尊儒术”。墨家思想也被废黜了。 墨子,子姓墨氏名翟(dí)。中国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社会活动家和自然科学家。 墨者多来自社会下层,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教育目的。 墨家是一个有领袖、有学说、有组织的学派,他们有强烈的社会实践精神。墨者们吃苦耐劳、严于律己,把维护公理与道义看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墨者大多是有知识的劳动者。 前期墨家在战国初即有很大影响,与杨朱学派并称显学。它的社会伦理思想以兼爱为核心,提倡“兼以易别”,反对儒家所强调的社会等级观念。它提出“兼相爱,交相利”,以尚贤、尚同、节用、节葬作为治国方法。它还反对当时的兼并战争,提出非攻的主张。它主张非命、天志、明鬼,一方面否定天命,同时又承认鬼神的存在。前期墨家在认识论方面提出了以经验为基础的认识方法,主张“闻之见之”、“取实与名”。它提出三表作为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方法。 后期墨家汇合成二支﹕一支注重认识论、逻辑学、几何学、几何光学、静力学等学科的研究,是谓“墨家后学”(亦称“后期墨家”),另一支则转化为秦汉社会的游侠。前者对前期墨家的社会伦理主张多有继承,在认识论、逻辑学方面成就颇丰。后期墨家除肯定感觉经验在认识中的作用外,也承认理性思维在认识中的作用,对前期墨家的经验主义倾向有所克服。它还对“故”、“理”、“类”等古代逻辑的基本范畴作了明确的定义,区分了“达”、“类”、“私”等3类概念,对判断、推理的形式也进行了研究,在中国古代逻辑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战国以后,墨家已经衰微。到了西汉时,由于汉武帝的独尊儒术政策、社会心态的变化以及墨家本身并非人人可达的艰苦训练、严厉规则及高尚思想,墨家在西汉之后基本消失。 儒、墨显学之争 归纳如下:首先,是爱有差等与"兼爱"的对立。儒、墨两家虽然都提倡"仁",但是两家"仁"的含义却是各不相同的。儒家的"仁",虽然也主张"爱人",从表面上看来是爱一切人,但事实上并非如此。这里所谓的"爱人",对统治阶级来说,是要调和其内部矛盾;而对被统治者来说,表面上的爱,是为了劳动者为统治者卖力。而且儒家的"仁",还受着宗法制的制约,强调"亲亲、尊尊、长长"①的区别。比如,《孟子·告子上》记载就明确说:"亲亲,仁也。"这样便使爱有了亲疏厚薄。因此,儒家是主张爱有差等的。 墨家主张的"仁",是"兼相爱"。这是一种普遍的爱,是理想化了的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平等关系。所以,孟子批评墨家的"兼爱"是"爱无差等"。②学术界多持儒家爱有差等与墨家"爱无差等"的对立的观点。但是孙诒让《墨子闲话·墨家诸子钩沉》据马总《意林》辑录《随巢子》(墨子弟子随巢子的著作)的材料认为,随巢子在论述"兼爱"时说"有疏而无绝,有后而无遗",即有亲疏的差别,但没有被拒绝的;有先后的差别,但没有被遗忘的。可见随巢子保存了墨家"兼爱"说的原貌,是"纯笃无疵"的。因此认为,"爱无差等"的说法,大概是墨家"传述之末失",加上后人的附会,才成为被攻击的把子,而它的本意并非如此。③孙诒让之说,仅录以备考。 其次,"罕言利"与"交相利"的对立。儒、墨两家都提倡"义",然而两家"义"的含义也各不相同。儒家往往把"义"与"利"对立起来,而墨家则认为"义"与"利"是合一的,而且还认为与"兼相爱"是密不可分的。"兼相爱"的具体表现在"交相利"。这与儒家的"义利"观是显然对立的。孔子不仅"罕言利",④而且还在《论语·里仁》中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他把重视"利"的称为"小人"。第三,"天命"论与"非命"的对立。儒家认为人的长寿或短命、贫穷或是富贵、国家治乱与安危等等,都是由天命决定的,是不可改变的。即《论语·颜渊》

2020年湖北省重点高中高三语文上学期期中试卷

湖北省重点高中2020届高三语文上学期期中试题 考试时间:2019年11月12日上午9:00-11:30 试卷满分:150分 ★祝考试顺利★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学校、考号、班级、姓名等填写在答题卡上。 2.选择题的作答: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选项的答案信息点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答在试题卷、草稿纸上无效。 3.填空题和解答题的作答: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接答在答题卡上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在试题卷、草稿纸上无效。 4.考生必须保持答题卡的整洁。考试结束后,将试题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第Ⅰ卷(阅读题,共70分) 一、现代文阅读(36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厚葬薄葬与有鬼无鬼 宋志坚 王充《论衡》中的《薄葬》篇,结合有鬼无鬼,专论厚葬薄葬,对于儒墨两家均有批评。墨家是信奉有鬼论的,王充批评墨家的就是这一点。他认为厚葬劣习之根源,正在于主张薄葬的墨家“人死辄为神鬼而有知,能形而害人”的有鬼论。因为“人死辄为神鬼而有知”,厚葬才有意义。死人成为鬼之后因“厚葬”感受的是厚遇,由薄葬体验的是薄义。活人希冀先人福佑后人,又怕死神“成形害人”,就难免趋“厚”弃“薄”,财产多的不怕厚葬把自己搞穷,权势大的不怕人家来掘墓。即使财力不济,也要勉为其难。墨家的薄葬主张与有鬼论是相互矛盾的。倘若真的有鬼,听从墨家的薄葬主张“(不)丧物索用”怎么得了?王充认为:这种自相矛盾,是包括薄葬的主张在内的“墨术”难以流传的重要原因。 倡导厚葬的儒家不信鬼,“子不语怪、力、乱、神”就是一个范本,连鲁迅也称颂“孔丘先生确是伟大,生在巫鬼势力如此旺盛的时代,偏不肯随俗谈鬼神”。但儒家(包括孔子)的无鬼论不彻底。“以为死人有知,与生人无以异,孔子非之,而亦无以定实然”。其实,对于孔子来说,此非不能,实乃不为,他心中是有小旮旯的。王充在《薄葬》篇中指出了这一点:“孔子非不明死生之实,其意不分别者,亦陆贾之语指也。”葬礼是儒家之“礼”的一个重要方面。

墨家的“兼爱”思想对现代社会的意义

墨家的“兼爱”思想对现代社会的意义 自秦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一直是尊为正统思想,为封建统治奠定了思想基础,但是,在现代,我们还要以儒为尊吗?这并不是说儒家思想不好,但我们要以批判的眼光看待问题,在新时代的潮流下,如何选择思想,何者更能满足现代发展的需要呢?这引起了我的思考。在阅读相关书籍的时候,我对墨子的思想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为其一些深刻醒世的道理所折服,这也是现代急功近利社会所迫切需要的思想,与社会发展所倡导的价值观也有共通之处。 墨子有很多重要的文章,除《兼爱》外,还有《非攻》、《尚贤》、《尚同》、《节葬》、《节用》、《天志》、《明鬼》、《非乐》、《非命》、《非儒》等。但他的兼爱一直贯穿在整个思想体系中。“墨子唯兼爱,是以尚同;唯尚同,是以非攻;唯非攻,是以讲求备御之法”。 一、墨子兼爱之于“乱” 墨子对社会的“乱”有自己的见解:不爱而起乱。“乱何自起?起不相爱。”“虽父之不慈子,兄之不慈弟,君之不慈臣,此亦天下之所谓乱也。”由小家而至大家,其乱之因皆可由“无爱”而起,人人爱自己而不兼爱。在现实,因为一己私心而造成骨肉分离、背信弃义的事让人司空见惯,心透凉。而墨子的提醒世人“凡天下祸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爱生也”因此他主张君主“视人之国若视其国”,家主“视人之家若视其家”,每个人“视人之身若视其身”(《非攻》),人与人相爱,没有人、己、亲、疏的区别,则无乱矣。 墨子的兼爱在很大程度上与和谐社会的发展是一致的。诚信友爱,

是和谐社会的凝聚剂,是和谐社会的精神内核,而兼爱也是墨子思想的核心,“兼爱”的意思是视人如己。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有了视人如己的“兼爱”思想,大家相互间就更容易消除隔阂,开展正常交往。在和睦相处的情况下去保持社会公共生活的安定有序,并维护人民大众的整体利益,最终形成一个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它们都要求人们互相爱护、互相尊重,爱别人就象爱自己一般。“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敖贱,诈不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爱生也,是以仁者誉之。”若人人兼爱便能治乱,人人兼爱必定社会安定和谐。 二、墨子兼爱之于“义利” “义”是指人们应该遵守的与礼制相联系的道德行为规范,而“利”则指个人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兼爱,即既要爱自己的义务和权利,更要爱他人的权利与义务,在想到自己利益的之前要顾全大家的利益。 对墨子主张“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当兼相爱,交相利。”由此可见,兼爱是交相利的前提,只要兼爱能够代替一己之私,那么个人之间的恩恩怨怨可以化作云烟,而且国家之间也能够和平相处,百姓就能享受平安的幸福生活了。墨子曰:“仁,爱也,义,利也。爱利,此也;所爱、所利,彼也。爱利不相为内外,所爱、所利亦不相为外内。” 兼爱不仅是考量“利义”的前提,也是整个思想动态过程中的衡量标尺。墨子曰:“观其事,上利乎天,中利乎鬼,下利乎人,三利

中国历史上第一位薄葬的汉文帝

中国历史上第一位薄葬的汉文帝 一、皇帝富有天下,如何能薄葬 在中国历史上,汉文帝是第一位生前亲自定下薄葬方针,并且,死后确实也真正薄葬的皇帝。(见《史记·孝文本纪》 与《汉书·文帝纪》)古语云:“富不学奢而奢,贫不学俭而俭。”贫穷的老百姓,饥寒交迫,生犹不易,死后只能薄葬,实属自然;皇帝“富有天下”,要什么,有什么,因此,皇帝薄葬,毫无疑问,极其不易。况且,封建社会的汉代,是一个鬼神迷信极为盛行的历史年代,人们包括皇帝在内,只要相信鬼神,就必然要考虑死后的“享受”问题,汉文帝要薄葬自己, 这个关口又怎么过? 古史记事简单,史书本纪中,叙汉文帝薄葬事,语焉不详。不过,如果仔细地读历史,这才看出,汉文帝的薄葬决策,乃是一个艰难的复杂过程。 二、与薄葬有关的两件事 据《史记·袁盎晁错列传》,有一次,汉文帝游上林苑,皇后、慎夫人随行。慎夫人乃是汉文帝最宠爱的妃子。平日在宫中用餐时,慎夫人总是与皇帝、皇后同席而坐。这回,在上林苑用餐,需要由上林苑值班的官员安排筵席。其时,袁盎为中郎将即皇家禁卫部队的将军,负责此事,便将慎夫人安排在一般妃嫔的席位上,不与皇帝、皇后同席。这样的

安排,相对于慎夫人在宫中的用餐习惯,等于是降了一级。慎夫人因此发了火,在袁盎引她入妃嫔席时,当场拒绝入座。汉文帝看到袁盎怠慢了自己的宠姬,也火了,马上离席,准备回宫。一般而言,袁盎得罪了皇帝的宠姬,兼及皇帝,这可是吃不了兜着走的大事;但是,袁盎全不在乎,岂止不在乎,而且不依不饶,紧随在汉文帝后面,谏劝汉文帝说:“臣听说尊卑有序则上下和。今陛下既已立了皇后,慎夫人乃是妃嫔,按皇家礼制,皇后是不应与妃嫔同席而坐的。臣既奉命安排席位,就不能不按礼制办事,陛-喜欢慎夫人,则可以厚赐之。陛下一旦因为爱慎夫人而失了尊卑之序,则适足以害之。陛下难道忘了汉家历史上‘人彘’之事吗?”(按,汉家历史上,吕太后刑戚夫人为“人彘”之事。) 汉文帝听后,转怒为喜,召慎夫人告之。慎夫人也觉得袁盎之语,对自己甚为有益,于是,慎夫人赐袁盎金五十斤。 另一件事情,则见之于《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有一次,汉文帝驾临自己未来的陵墓霸陵。霸陵北侧近于灞水,汉文帝站立在自己将来的墓地上,不免伤感。其时,前述慎夫人,从行于霸陵。汉文帝登高望远,指着山下的新丰道,对慎夫人说:“这是去邯郸的道路啊!”于是,汉文帝命慎夫人鼓瑟,自己则依瑟音而歌,“意凄惨悲怀”;歌毕,汉文帝对随行群臣说:“嗟乎!以北山石为椁,用旧棉絮和以漆,嵌在石缝里,如此建成的陵墓,岂可动哉!”左右都说:“皇上

浅谈墨家“兼爱”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浅谈墨家“兼爱”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在春秋战国时期,墨家和儒家并称当世两大显学。墨子作为墨家的始祖,提出了“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天志”,“明鬼”十大思想主张。其中的“兼爱”思想是其思想核心,其它九项主张都是在这基础上衍生出来的。正如梁启超《墨子学案》所言:“墨学所标纲领,虽说十条,其实只从一个基本观念出来,就是‘兼爱’”。“兼爱”是墨家思想的精华,它在当时产生的影响和对今天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有怎样的借鉴意义在墨子看来,人与人之间应该相爱。《墨子·兼爱中》有言:“天下之人皆不相爱,强必执弱,众必劫寡,富必侮贫,贵必敖贱,诈必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爱生也,是以仁者非之。”他认为天下混乱的真正原因是人不相爱。既然人们不相爱是世间战乱、灾难的根源,那么墨子便提出他“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墨子·兼爱中》)的“兼爱”思想,他认为只有这样天下的“祸篡怨恨”才会“不起”,只有这样才可以“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墨子·兼爱中》),从而人们对待别人就像自己一样,多从别人的角度看问题。这种无差等的爱就能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冲突,这样才能达到社会和谐,世间太平,天下大治的局面。 儒家推行的“仁爱”是“亲亲有术、尊贤有等”(《墨子·非儒》)的差等之爱。孔子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中庸》)这种随着亲缘疏远而递减的亲亲之爱与墨家的无差等的兼相爱大相径庭。所以孟子说“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孟子》)墨子也认为儒家推崇的“执有命者”是“天下之大害”(《墨子·非命上》),二者似乎水火不容。但据《淮南子.要略》中的记载:“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靡财而贫民,服丧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可知墨家起源与儒家息息相关,那么他们二者思想必有共通之处。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和“礼”。而墨子也很推崇这种“仁爱”。《墨子·经上》有云:“仁,爱也”。可以说墨家的兼爱平生的思想也是一种“仁”的表现,和儒家的“仁爱”殊途同归。所以儒墨两家对于“使天下治”的理想是相同的。而造成二者大相径庭的原因主要在他们所代表的阶级利益上。儒家代表的是统治者的立场,它主张的这种等级有序的“爱”受着宗法制的制约,是为统治者所乐见的;而墨家代表的是手工业者平民阶级的立场,工商业者居无定所,不像农民那样生活在相对封闭地环境,所以他们倡导的是淡化了血缘关系的较为自由的“兼爱”。 墨家的“兼爱”是在春秋战国那样一个诸侯互相攻伐、天下缺少安定秩序的情形下应运而生的,但它的可行性却有待商榷。《墨子·兼爱下》有云:“今若夫兼相爱、交相利, 此自先圣六王亲行之。”由此可知墨子本人是对“兼相爱,交相利”的思想的“行”持看好态度的。然而事实上真的像墨子所认为的那么一帆风顺吗儒家的“仁爱”思想一定程度上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的等级制度很对统治者的口味,然而孔子的周游列国推行自己的学说却依旧四处碰壁,更不用提代表平民阶级利益的墨家了。墨家“兼爱”的推行较之“儒家”仁爱的推行更有许多阻力。它是一种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的道德上的高要求,与人性利己的客观事实相悖,那就需要这个社会的每个公民的思想觉悟达到一定高度才能推行,很显然这在当时是很难办到的。而且动乱年代的人这种只想保护个人利益,或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小集体利益的想法更加突出,让他们打破观念上的枷锁兼爱平生更是难上加难。不可否认的是,墨子是个圣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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