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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行区管理办法终稿

轨行区管理办法终稿
轨行区管理办法终稿

附件6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新线建设期轨行区作业

管理办法(试行)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建设公司机电设备管理组

2012年10月长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一条目的 (4)

第二条管理范围 (4)

第三条管理要求 (4)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5)

第四条组织机构 (5)

第五条组长 (6)

第六条副组长及各小组 (6)

第七条各参建单位计划/调度室 (7)

第三章参建方责任 (7)

第八条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 (8)

第九条各参建单位责任 (8)

第十条防火要求 (9)

第十一条施工要求 (10)

第四章计划管理 (11)

第十二条计划审批 (11)

第十三条计划实施 (13)

第十四条轨行区作业计划实施流程图 (15)

第十五条计划的检查与控制 (16)

第十六条指标分析与计划管理 (16)

第五章施工管理 (17)

第十七条工程区域 (17)

第十八条工程车开行 (19)

第六章安全管理 (27)

第十九条安全要求 (27)

第二十条安全和防护规则 (28)

第二十一条防护必备品 (29)

第二十二条防护的具体办法 (29)

第二十三条作业防护的注意事项 (30)

第二十四条手推小平车和梯车的使用和防护 (31)

第二十五条接触网安全规定 (32)

第七章附则 (32)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新线建设期轨行

区作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轨行区间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运输工作“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制定,是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的施工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管理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2号线一期工程。

本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地铁线路以下轨道区域:

1. 按《长沙轨道交通工程轨行区和轨排基地移交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所有已移交的区域。

2. 具体包括:所有距车站站台边缘远离轨道侧1米的范围内(含上空)、区间任何距离轨道中心线

3.0米范围内(含上空),或是任何区间风道、风井、连通道及折返线等。

3. 本办法对停车场、车辆段及出入段线同样适用。

4. 本办法仅适用于施工期间,移交运营后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管理要求

凡参加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阶段和各建设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轨行区进行作业,如: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与运输、车辆停放,或在上述轨道区域上空及区间泵房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试、工具材料堆放等施工作业和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工作,均应依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轨行区管理组统一安排后方能进行。

各车站实行地盘商管理模式,各地盘商、驻地监理有权检查进入本站或通过本站进入轨行区的施工单位和个人的工地出入证和轨行区施工作业令,如无《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与装修阶段工地出入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相关证件可拒绝其进入本站或通过本站进入轨行区。各地盘商、驻地监理应严格履行地盘管理职责,并承担因管理松懈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应责任。

轨行区封锁区间内严格执行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要求,遵循谁的设备谁负责的原则。

轨行区作业管理主体在轨(铺)通前以轨道施工单位为主,在轨(铺)通后以接触网施工单位为主。

在轨道铺设、机电系统工程安装、车站建筑安装装修和机电调试工程阶段,各参建单位在轨行区的作业均需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工程施工及行车管理工作,设立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轨行区管理组(以下简称管理组),管理组机构设置如下:

第五条 组长

1. 组成:由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公司指定专人担任。

2. 职责:管理、指导轨行区管理组工作。协调公司本部与外单位于工程运

输管理计划会议上未能商妥的问题;协调公司内各部、室间于工程运输管理计

划会议上未能商妥的问题;审核需于《施工行车通告》中发布的施工与运输周

计划,签发《施工行车通告》。

第六条 副组长及各小组

1. 组成:副组长及各小组是轨行区管理组的具体执行机构,由长沙市轨道

交通2号线公司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相关部、室组成,负责日常工作。设调

度员和办事人员若干。人员、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将另文公布。

2. 管理组的主要职责:

1) 根据集团公司和2号线建设公司下达的“工期计划”及各承包商实际施

工情况,制订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的月度计划; 计划副组长 行调副组长 电调副组长

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

各参建单位计划室

组长 监理单位

2) 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负责收集、汇总、编制轨行区施工与运输周计划,管理组各副组长及监理单位工程师参与施工周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召开周计划协调会;

3) 负责审批临时、变更计划,合理安排、协调各承包商调度室对线路、机车车辆的使用,监督有关单位执行审批的日计划;

4) 组织实施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的执行情况;

5) 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上报、协助调查事故。

6) 负责调查、分析、处理违反施工计划的行为。

第七条各参建单位计划/调度室

1. 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

前期以轨排施工单位、后期以接触网施工单位为主体施工单位,负责成立施工调度室、管理轨行区。具体交接时间根据工程进度通过协商会议确定。

其它各参建单位均应设置调度(计划)室,负责向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以下简称施工调度室)提报本单位施工计划,其成员名单报所属2号线建设公司轨行区管理组备案。各参建单位在管理组的集中统一指挥下,由各自的调度室成员(或由调度室指定的施工区域主管)组织进入轨行区施工与运输或进行相关的工作。

2. 各参建单位调度(计划)室的主要职责为:

1)按规定细化本单位的具体施工与运输月(周)计划,按时报管理组;

2)与管理组商定所有可能采取的轨行区施工与运输安全措施;

3)传达、贯彻管理组公布的轨行区施工、运输计划与调度通知、命令等,并监督本单位执行;

3. 各参建单位计划调度员必须坚守岗位,与管理组保持联络,服从管理组的统一指挥。

第三章参建方责任

第八条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

1. 概述

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所管辖施工单位的轨行区作业进行监督管理。

2. 职责:

1) 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所管辖施工单位轨行区作业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2) 负责所管辖施工单位轨行区作业的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承包商根据《施工行车通告》组织工程实施。

3) 负责对轨行区作业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九条各参建单位责任

1. 轨行区主体施工单位

1)主体施工单位负责新建及维护、管理轨行区内的通风、照明、施工配电、消防等设施。

2)负责全面督促及检查其它各参建单位的垃圾回收、污水处理,轨行区内无主垃圾及污水由轨行区主体施工单位负责处理。

3)其它参建单位在轨行区内施工时,轨行区主体施工单位应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防护措施不到位有可能危及安全的施工,主体施工管理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并立即向轨行区管理组汇报。

2. 各参建单位安全规则

1) 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和长沙轨道交通集团公司的有关管理办法;

2) 参加施工的员工必须身体健康,无耳聋、色盲,并经安全教育合格,方准上岗操作;

3) 每天开工前和收工后应向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及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

4) 各参建单位应指派一名有资格的人员负责监督整个施工时间内本项目一切工点的安全事宜;

5) 除了施工计划指定的施工范围,原则上不得进入其他承包商施工地点或区域(交叉施工不可避免除外);

6) 从规定的出入口进出工地;

7) 及时清理、回收施工垃圾,常态保持工地的整齐、清洁,堆料稳固;

8) 在隧道内应有充足的照明,如照明不够,及时联系监理或主体施工单位解决;

9) 发生任何损坏及故障必须立即向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及驻地监理报告;

10) 必须按照管理组的统一安排进行施工。

3. 安全主管

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或工点的施工与运输安全负责,并承担领导责任,可授权工点的负责人带领施工队施工,并指定其为该工点的安全主管。各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点的安全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安全主管的主要职责为:

1) 每次进入轨行区施工前先在集合地点清点人数,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教育与准备工作;

2) 确认是在批准的时间、在指定的区域内施工,凭管理组批准的施工作业内容带队进场。安全主管在施工前应负责对各种安全保护措施进行安排和检查,并与轨行区管理组保持联络;

3) 负责施工领域的施工安全,确保其属下人员和自身的人身安全;

4) 负责事故紧急处理的指挥、报告;

5) 在每次撤离施工领域前负责指挥撤除保护措施、进行清道和施工场地的清洁,确保站台、横通道内各项临时设施、机具、材料的堆放不侵入行车限界且稳固,并确认其属下已携同设备全部撤离工点、轨道畅通。

第十条防火要求

1. 无论车站或是区间,工点范围内严禁吸烟;

2. 未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主体施工管理单位书面许可,不得使用任何易

燃、易爆物品。

第十一条施工要求

1. 站台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循以下要求:

1) 确保在站台上的设备材料按照划定的区域堆放整齐,脚手架搭设稳固,任何工具材料严禁侵入行车限界;

2) 站台板清洁,没有大量的积水和浮土;

3) 不得向轨行区丢污物、包装纸箱、木板、废弃的设备配件、安装材料、工具、垃圾等。

4) 未经管理组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进入轨行区或利用批准的轨行区施工作业令进入非批准范围的轨行区。

2. 在轨行区域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循以下要求:

1) 确保道床的清洁,施工完毕后将施工垃圾清除出轨道区域;

2) 人员、工程车在同一区域作业时,由施工负责人统一负责,动车时,由施工负责人向司机下达指令,司机按正确的指令执行。

3) 严禁使用道床或钢轨做垫板,在上面进行剧烈的击打;

4) 接触网第一次受电后,施工单位在作业期间需接触网停电或接触网停电挂地线的,应在施工申请表中明确提出要求,施工请点时确认接触网已停电或已挂好地线方可作业。如无停电要求,接触网一律视为有电。

5) 按照规定时间在工程领域搭设脚手架,作业完毕及时拆除;

6) 严禁向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丢污物、垃圾等;

7) 严格按照规定在施工区域两端进行安全防护,施工完毕并经该工点施工负责人确认线路出清符合规定后撤除。

8) 其他单位需要在道床上开孔或开槽需经管理组批准并征得轨道施工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3. 在道岔区施工应遵循以下要求:

1) 采用切实可行的方法对道岔区进行保护,特别是要落实对道岔尖轨尖

端、滑床板的保护措施,并将作业要求传达至所有作业人员;

2) 确保道岔区的各项设备的清洁;

3) 未经管理组许可严禁任何人移动停在道岔区附近的机车车辆;

4) 未经管理组核准严禁任何人扳动道岔;

5) 未经管理组许可严禁任何人拆卸道岔设备、固定道岔尖轨的临时木楔或其它物件。

第四章计划管理

第十二条计划审批

1. 计划分类

1) 月计划:

根据年度工程筹划,各参建单位在每月25日17:00前向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提交月度轨行区作业计划,计划包括施工内容、施工区段、施工时间、车辆使用计划、运输组织方案等。(具体格式见附表六)

2) 周计划:

各参建单位根据项目月度计划和实际进度,以书面形式向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申报周计划。周计划的内容应至少包括:(具体格式见附表四)(1)车辆的使用情况。(车辆类型、存放地点、行驶路径)

(2)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区域、施工负责人及作业人数。

(3)运输组织方案(使用工程车运输或者需要接触网停电、封锁区间时)。

(4)备注内容(是否需要停电、安装脚手架或其他单位配合等)。

3) 临时作业:

遇特殊或紧急情况下,施工单位计划调度室可通过书面申请,提前2天向管理组申请轨行区临时作业。管理组视当日实际作业情况予以安排。(具体格式见附表七)

2. 计划的申请、编制、审批及调整

1) 计划的申请:

(1)施工单位各计划调度室应按照施工作业的具体要求,于每周的周二17:00前向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提交下周的《轨行区周作业计划申报表》,同时提交上周完成工作量统计表。

(2)接触网送电后《轨行区周作业计划申报表》还应注明是否需接触网停电、接地以及停电的区域和范围以及工程车、轻型车的使用情况。

(3)作业内容可能造成设备设施功能及使用条件发生变化的,须在办理施工作业申请时特别注明,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将其他专业设备、设施恢复到施工前状态,应将本专业设备变更情况反馈本单位计划室并上报管理组。

(4)作业计划申报的作业时间应包含施工作业前准备时间和作业结束后出清轨行区时间。

2) 计划的编制、审批、发放:

(1)轨行区作业计划由管理组组长负责审批。

(2)所有申报的作业计划经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汇总后,于每周三15:00召开计划协调会,对于安全上有特殊要求和规定的,在会议上提出讨论确定,施工单位须派生产副经理参加。管理组对所有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协调安排,确定下期周计划,并编制《施工行车通告》。

(3)《施工行车通告》由轨行区管理组组长签发,并于每周五15:00前下发各施工单位,并抄送领导小组、轨道集团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4)根据《施工行车通告》及各施工单位计划调度室提前48小时提交的变更计划,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编制《轨行区进场作业令》(见附件三)并由轨行区管理组组长审核、签发,并在每日17:30前以传真形式下达各施工单位计划室。

3) 计划的调整:

(1)原则上周计划一经批复,将不再进行计划变更。

(2)特殊情况下,若施工单位因故需取消作业计划或缩短作业时间,应

提前24小时向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提出,并说明原因。已取消的作业计划需重新申请。

(3)特殊情况下,若施工单位因故需增加作业或需延长作业时间,应提前48小时向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申报,并说明原因。管理组视实际情况予以批复。

(4)作业计划调整后,管理组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计划室。

(5)因救援、抢险等紧急情况,管理组组长有权随时取消、变更、终止已排定的作业计划。

第十三条计划实施

1. 各施工单位计划调度室将已签发的《轨行区进场作业令》下发到各自施工负责人及工程车车长/司机处,施工负责人凭作业许可证、出入证及《轨行区进场作业令》带领持有出入证的施工人员在车站出入口登记进站。工程车车长/司机凭《轨行区进场作业令》出车。

2. 施工负责人向车站轨行区值班员提交《轨行区进场作业令》进行请点,车站轨行区值班员根据《轨行区进场作业令》向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请点,经施工调度室核对后,给出“轨行区作业许可号”(该号以每日0:00计时,第一项入轨作业为01,如“090901”表示9月9日第1个轨行区作业许可号),给予准点。施工调度室和车站轨行区值班员分别在《轨行区作业许可登记簿》(见附件五)上登记。

3. 接触网受电后如需接触网停电的施工作业,管理组需与电力调度(在未设电调之前,管理组可直接向变电所值班员确认)确认相应区域接触网停电、接地工作完成且收到《停电通知单》及《接触网挂/拆地线通知单》后,方可给出轨行区作业许可号,给予准点。

请点后,施工负责人在确认防护人员和防护标志到位后,方可进行作业。需开行工程车的作业,须凭管理组下发的区域封锁命令,在请点并确认进路正确后,方可进行作业和组织车辆运行。

4. 轨行区作业必须在规定作业时间内完成,经全面检查并确认施工人员、机具、工具及物料已撤离轨行区,达到车辆运行条件,并撤除防护信号后,由施工负责人向车站轨行区值班员办理销点手续,车站轨行区值班员向管理组办理销点手续,并分别在《轨行区作业许可登记簿》上记录。如有区域封锁命令,则由管理组下令取消。如已办理停电接地手续的施工,管理组通知电调组织(或直接组织)接触网单位拆除地线。

5. 施工作业请、销点,原则由施工负责人在同一车站轨行区值班员处办理,如需进行异地请、销点,需得到异地请、销点车站轨行区值班员及施工调度室的共同确认。原则上不允许延时施工,如确因特殊原因需延时施工,施工负责人需在规定完成时间前30分钟通过车站轨行区值班员向施工调度室提出具体延时申请,经主管调度同意后方可“延时”。

6. 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用其他单位的相关设备,必须经设备所属单位同意或派人到场协助作业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完毕后必须将设备恢复正常,并通过设备所属单位确认。

7. 多方配合作业的施工,由牵头单位负责统一办理施工请、销点手续。

8. 未取得《轨行区进场作业令》和轨行区作业许可号的施工,车站轨行区值班员不得允许进入轨行区作业。

第十四条 轨行区作业计划实施流程图

各施工单位计划调度室在每周二17:00前向主体施

工单位调度室提交下周《轨行区作业计划申请书》

主体单位调度室汇总申请,分析需协调的问题,并拟定初步方案

计划副组长组织召开计划协调会(每周三

15:00),各施工单位负责人,调度及监理参加

施工调度室编制《施工行车通告》,组长审核、

签发《施工行车通告》

施工调度室于施工前日17:30前下发次日《轨行区进场作业令》

使用工程车辆时,需下达工程区

段命令;需停电,接挂地线时,

需向电调或变电所值班员确认

后方可给出入轨作业许可号 车站轨行区值班员向施工调度销点

取消相关调度命令,通知电调组织(或直接组织)接触网单位拆除地线

特殊情况下的增减计划,各施

工单位计划调度室需提前48

小时向行车调度申报,行车调

度视实际作业情况予以安排 施工负责人给出入轨作业许可号车站轨行区值班员办理销点

施工完毕,施工负责人检查线路出清情况

动车或进场施工

车站轨行区值班员向施工单位准点,开行工

程车时,向工程车司机抄送调度命令

行调副组长核对,给出轨行区作业许可号

各施工负责人携《轨行区进场作业令》向

车站轨行区值班员请点

行车调度组织后续工作,施工结束

第十五条计划的检查与控制

1. 计划的检查与控制:

1) 各业主代表、驻地监理工程师、各参建单位的项目经理应按照管理组的要求对各项作业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 管理组将协同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对作业安全进行定期的检查。

3) 管理组和各参建单位计划调度室应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对设备运输和线路使用实施调度工作。

4) 管理组对违反调度计划和调度命令的作业行为,应立即发布停止作业的命令,该参建单位对因此停工而造成的损失和延误负责。

2. 信息的反馈:

1) 施工负责人或安全主管应及时向管理组汇报计划完成情况、线路出清情况。

2) 各参建单位计划调度室应及时向管理组汇报计划完成情况,线路出清情况。

3) 管理组原则上只接受书面计划(含电子版计划),对于紧急情况可按规定程序接受电话申请。

第十六条指标分析与计划管理

1. 指标:

各施工单位计划调度每月25日前向计划组提交各项轨行区作业指标,计划副组长组织施工调度室对各单位计划执行情况按照有关的指标进行统计。并对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以确定承包商下阶段计划的安排。各单位应对如下指标进行统计:

1) 日计划施工里程与实际施工里程。

2) 日计划投入劳力与实际投入劳力。

3) 计划兑现率(实际完成的计划与计划数的比值)。

2. 计划管理:

1) 轨行区作业计划每月统计汇总一次,由计划副组长组织进行分析、考核。

2) 当班工程车司机负责记录工程车使用时间、机车车辆使用台数。

3) 各参建单位应按照计划审批的时间和区域进行作业,对违反相关作业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单位将由管理组实行考核。

第五章施工管理

第十七条工程区域

1. “车站轨行区”、“区间轨行区”定义:

“车站轨行区”与“区间轨行区”以车站头、尾端墙为界,轨行区分左线和右线轨行区,各线行车组织规定的上行线为右线,下行线为左线。对2号线规定如下:从望城坡站面向光达方向、右手侧线路为右线,左手侧为左线。

2. “工程区域”定义:

1) 原则上工程区域由一个或多个“车站轨行区”及“区间轨行区”组成。

2) 工程区域的边界应由作业单位架设防护用围栏或红闪灯,并在各工程区域的边界处贴上警告:“正在施工中,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3) 施工工地未按规定设置防护,不准开工,并不得擅自变更防护办法。

3. 施工人员进入工程区域:

1) 施工人员进入工程区域的凭证为《轨行区进场作业令》或调度命令。

2) 施工负责人进入轨行区作业前须向车站轨行区值班员办理请点手续。

3) 在作业过程中应及时进行预报、确报。如因施工离车站较远或施工条件较复杂,而需要提前预报、确报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与车站轨行区值班员商定明确,并通知全体防护人员及施工人员。施工防护员发出预报、确报信号的同时,应加强警戒,注意了望,监视来车。在任何情况下,如作业地点的停车防护信号尚未撤除或待避工作尚未做好而工程车临近时,防护员应及时向工程车显示停车手信号,使工程车停车。但最多不能使工程车在该工程区域停车超

过20分钟。

4) 施工人员进入轨行区安全要求:

(1)施工负责人应派人在工程区域的起点、终点以外设置防护信号(具体见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施工负责人确认防护员已设好停车防护后,才能发出施工命令。

(2)在使用拖车、梯子、和其他大型设备之前,或在已带电的设备附近工作时,各参建单位必须获得管理组同意。带电区域严禁使用金属梯子。

(3)进入施工场地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荧光衣。安全防护员必须配备指定的防护工具并在规定位置做好防护。

(4)未经管理组允许,不得在工程区域安装脚手架。不能在正线轨道上(接触网已供电的情况下)使用脚手架和升降台,除非已确认接触网已断电,且接触网已挂接地线。脚手架必须在作业时间内(接触网送电前)拆除。

(5)施工负责人如发现作业地点有妨碍行车安全的异常情况时,除采取紧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外,并应立即显示停车信号和通知管理组暂不放行工程车。

4. 设备材料的管理:

1) 装卸的设备、材料和工具应稳固,不得偏载、超载和超过机车车辆限界。装载危险物品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 区间装卸设备和材料,必须按照批准的时间作业,并有充足的照明设备,每次卸车后,施工负责人应认真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通知车长动车。

3) 靠近线路堆放设备、材料和机具,应堆放稳固,不得侵入建筑限界。在站台堆放的设备和材料,无人看守时应稳固堆放于距离站台边缘远离轨道侧2.0米以外的地方。其他情况,除获得管理组批准,承包商施工用的设备和材料不得放置在距离站台边缘远离轨道侧1.5米的范围内。

4) 下列情况,装卸工程车严禁动车:

(1)未经车长同意。

(2)未清好道或设备、材料和机具堆放不稳固。

(3)有边门的平板车未关好车门。

(4)乘车人员未坐稳。

(5)车内设备、材料和机具偏载。

5) 工程车到达前,货物所属承包商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与车站承包商商定卸车事宜,提供卸车场地、设备等。工程车到达后与车长共同商定卸车地点、时间,由车长指挥工程车对位。

6) 卸车过程中,既要做到卸料位置准确,又要确保安全。

7) 管理组的设备由管理组进行管理。通讯设备在使用前管理组交于有关人员并登记,使用完毕后使用者应立即归还管理组进行销记,并保证设备的良好,对使用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的,管理组要追究使用者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要求使用者单位给予赔偿)。

5. 施工人员从工程区域撤离

1) 完工后,必须经主体施工单位指定人员检查,设备完好无损并签认后,施工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再到车站轨行区值班员处办理销点手续,并通知本单位的计划调度室。

2) 当发出停工命令时,施工人员应即时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物,并迅速到安全地点待避。施工负责人确认安全并已达到放行工程车的条件后,方可通知防护员撤除停车防护。

3) 使用停车信号防护的施工地点,在撤除停车信号后,如工程车需减速通过施工地点时,在工程车开来一端的防护员用黄色灯光接车。

第十八条工程车开行

1. 工程车进入工程区域

1) 工程车由车长指挥。工程车运行前,车长会同施工负责人对机车及连挂车辆的技术状态做必要的检查,保证技术状态及制动作用良好,确保装载捆绑牢固,并不得超出规定的车辆限界,经司机检查确认后,方准运行。

2) 每次出车,均应按《轨行区进场作业令》或调度命令到指定地点待命,凭调度命令进入指定的工程区域,没有《轨行区进场作业令》或调度命令任何人无权要求出车。强行出车的后果全部由出车方承担。

3) 轨行区值班员应掌握所辖区域工程车作业计划和位置,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4) 工程车进入工程区域的凭证为调度命令,调度命令一经发布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反,否则造成后果自负。管理组有权勒令违反调度命令的施工单位退出工程区域或停工,并将追究其责任。

5) 同一“车站轨行区”或同一“区间轨行区”同一时间只准一列工程车占用。

6) 未经管理组许可,原则上不允许以工程车充当通勤车使用进入区间。

2. 行车限界

1) 在地铁线路上运行的工程车装载货物必须满足限界要求。

2) 正线作业各项临时设施侵入建筑限界时,必须绘制作业时“临时行车限界断面图”,报管理组审批。

3) 临时行车限界经批准后,施工单位应制作临时限界检查架,定期进行检查。严禁超限界工程车进入作业区间。必要时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地段的两端按批准的限界设置限界检查门。

4) 超限工程车必须通过作业区间时,将由管理组事先通知施工单位拆除脚手架等障碍物,并派员会同施工单位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才准放行超限界工程车。

5) 施工期间,工程车的行车限界为:

(1)限高:3800mm(以内轨顶面为准);

(2)限宽:半宽1800mm(以轨道中心线为准),所运输的货物不得超出运载车辆的边沿;

(3)限长:所运输的货物不得超出运载车辆或车组的两端边沿。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新版) 1目的 地铁建设工程铺轨阶段,轨行区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轨行区施工管理,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所有在建项目。 3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3.1铺轨作业单位为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方。(铺轨作业阶段的轨行区管理单位为轨道施工单位,轨道作业面移交后轨行区的管理单位由建设方另行明确)。 3.2监理单位负责对轨行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存在

安全隐患时,及时通知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3地铁各项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条线的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 3.4地铁建设公司安全质量监察室对各线轨行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轨行区安全管理职责 4.1轨行区管理单位安全职责 1)轨行区管理单位统筹规划所辖轨行区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轨行区施工计划和申请,合理安排交叉作业施工,协调解决各单位在轨行区施工中所产生的矛盾。 2)组建轨行区管理办公室,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制定严格的轨行区行车运输组织专项施工方案和行车工作细则。 3)建立巡视人员责任制,明确巡视内容、巡视范围等。 4)轨行区巡视人员要及时核对轨行区内有无施工遗弃的工机具;线路、道岔、道床有无损坏;有无破坏轨行区施工成品的行为;施工过程中是否有专人进行防护等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

深圳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暂行)20150302新

深圳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安全管理,统一协调管理各参建单位轨行区作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轨行区的安全,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线建设中轨行区调度指挥权和轨行区管理权移交集中管理后至移交运营单位前,各参建单位在轨行区的作业及其管理。 第三条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应遵守本办法,以及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和深圳市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轨行区是指正线、辅助线、车厂线路、区间风井、区间风道及距离车站站台边缘内侧0.5米的区域,以及这些区域的上方空间。 轨行区作业是指人员在轨行区内从事有组织的活动,包括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与运输、车辆停放,或在轨行区、区间泵房及站台轨行区内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试、工具材料堆放、施工垃圾清理等施工作业和工程检查、运营新线介入等工作,以及新闻采访等活动。 第五条轨行区实行封闭管理,任何人未经批准严禁进入轨行区。行车的作业区段不得进行其他作业,非行车的作业区段不得行车。 第六条所有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应与轨行区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第七条实行轨行区作业移交确认制度,对需要保护的成品和场地文明整洁情况,由作业单位双方办理移交确认手续。同时有

认。 第二章轨行区作业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轨行区作业管理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及其职责领导小组由地铁集团、BT项目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轨行区管理单位、监理单位等派员组成,组长由地铁集团项目管理(设备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BT项目公司和设备监理单位担任。管理小组负责轨行区作业的组织、协调、监督。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对轨行区施工“工期计划”进行审定; (三)研究、解决轨行区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四)协调解决涉及本线路以外的作业计划和安全问题; (五)组织制定轨行区作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六)组织或配合轨行区安全生产险情或事故的应急处臵和调查处理。 第九条BT项目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职责 各线路BT项目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其项目轨行区作业管理,全面负责轨行区作业安全。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建由BT项目公司人员、设备监理人员等组成的轨行区作业调度室; (二)指定轨道工程承包单位或其他承包商作为轨行区管理单位,并提供轨行区管理单位进行轨行区作业管理所需的设备设施; (三)建立轨行区全封闭管理所需要的物理隔离系统,包括车站轨行区防翻越护栏及门禁、联络通道隔断门和通往其他地铁线路的通道封闭门; (四)指定和授权车站地盘管理单位或轨行区管理单位核查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地铁建设工程铺轨阶段,轨行区施工单位多、涉及专 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 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轨行区施工管理,保证全线施工作 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 施的所有在建项目。 3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3.1铺轨作业单位为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方。(铺 轨作业阶段的轨行区管理单位为轨道施工单位,轨道作业 面移交后轨行区的管理单位由建设方另行明确)。

3.2 监理单位负责对轨行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通知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3地铁各项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条线的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 3.4地铁建设公司安全质量监察室对各线轨行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轨行区安全管理职责 4.1轨行区管理单位安全职责 1)轨行区管理单位统筹规划所辖轨行区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轨行区施工计划和申请,合理安排交叉作业施工,协调解决各单位在轨行区施工中所产生的矛盾。 2)组建轨行区管理办公室,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制定严格的轨行区行车运输组织专项施工方案和行车工作

轨行区安全防护措施

深圳市深装总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轨行区安全防护措施 编制: 审核: 审批: 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一标段 日期:2017年10月08日0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牌 0 第二章编制依据、原则、目的 (1) 一、编辑依据 (1) 二、编制原则 (1) 1、安全第一的原则 (1) 2、合理布局的原则 (1) 三、编辑目的 (2) 四、适用范围 (2) 第三章建立计划调度室 (2) 第四章轨行区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4) 一、安全教育及交底 (4) 二、落实轨行区安全生产责任制 (4) 1、项目经理 (4) 2、项目技术负责人 (5) 3、安全主管 (6) 4、施工负责人 (6) 5、防护员 (7) 第五章轨行区安全防护措施 (8) 一、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8) 二、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8) 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8) 2、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9) 3、电气防火措施 (9) 4、使用与维护 (10) 三、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10) 四、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1)

五、“三宝”及临边的投入 (11) 六、操作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12) 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保证措施 (12) 八、轨行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3) 九、轨行区施工安全防护规定 (14) 十、施工队的防护设备 (15) 十一、紧急情况处置 (16)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6) 第七章轨行区安全薄弱环节的措施 (17) 一、作业人员存在的安全隐患 (18) 二、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19) 三、动火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19) 四、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19) 五、施工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 (20)

轨行区施工、行车安全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地铁9 号线BT工程9202 标段项目经理部 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加强项目部及各专业作业队施工人员和轨行机械在进入轨行区作业过程中的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及行车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B0305-2009 ) 2、《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2007]22 号) 3、《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TB/T2694-1996 ) 4、《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深地铁[2015]126 号) 5、《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 号线BT项目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实施细则》(中建南方安字[2015]172 号) 第三条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目标杜绝轨行区施工及运输造成的人员重伤及死亡责任事故,杜绝损失超过五万元以上轨道车辆行车责任事故。 第四条轨行区范围定义根据相关规定,对轨行区的具体范围定义为: 1、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0.5米范围内(含上空),如图1; 2、区间轨行区:区间隧道内全部空间,区间风道、风井、联络通道及

折返线范围。 (二)地面线轨行区 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 第五条轨道线路走向规定 轨道线路左右线规定为:红树湾站面向文锦站方向左手侧为左线,右手侧为右线。 第六条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 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包括:在轨行区范围内的人员施工作业、巡视检查、调试;轨道车、梯车、人工推车等车辆和机具的运行及停放;材料物资的装卸、运输及堆放。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组织及职责 第七条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 1. 管理组织:项目部成立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配臵相关资源, 领导开展对轨行区施工作业实施有效管理。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天津地铁建设工程轨行区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项目公司: 为解决地铁建设铺轨工程各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轨行区施工管理,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安全质量监察室负责编制了《天津地铁建设工程轨行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地铁建设工程轨行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二○一○年八月二日

天津地铁建设工程轨行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目的 地铁建设工程铺轨阶段,轨行区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轨行区施工管理,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所有在建项目。 3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3.1铺轨作业单位为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方。(铺轨作业阶段的轨行区管理单位为轨道施工单位,轨道作业面移交后轨行区的管理单位由建设方另行明确)。 3.2 监理单位负责对轨行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通知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3地铁各项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条线的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 3.4地铁建设公司安全质量监察室对各线轨行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轨行区安全管理职责 4.1轨行区管理单位安全职责 1)轨行区管理单位统筹规划所辖轨行区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轨行区施工计划和申请,合理安排交叉作业施工,协调解决各单位在轨行区施工中所产生的矛盾。 2)组建轨行区管理办公室,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制定严格的轨行区行车运输组织专项施工方案和行车工作细则。 3)建立巡视人员责任制,明确巡视内容、巡视范围等。 4)轨行区巡视人员要及时核对轨行区内有无施工遗弃的工机具;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地铁工程建设阶段轨行区范围的施工安全管理,统一协调各专业在轨行区的施工作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进入轨行区人员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在建地铁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针对新线建设中轨行区调度指挥权和场地管理权移交运营单位前,在区间、车站及出入线轨行区作业的管理工作。已铺轨且距离轨道外侧边缘1.5 米范围内的作业均纳入轨行区作业管理范畴。 第三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必须遵守《铁路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轨道车管理规则》等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规程的要求,同时必须贯彻落实各归属地铁建设工程的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轨行区管理机构 各项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成立轨行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班子成员 组员:项目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调度室,负责组织、协调、管理项目轨行区施工管理相关事宜。 第五条管理职责 1.轨行区领导小组 (1)负责项目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制定和落实。依据公司《地铁轨行区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所属地铁建设工程的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制定轨行区施工安全实施细则或办法; (2)研究、部署、协调、对接与轨行区管理主权单位(以下简称:主权单位)的协议签订等相关事宜; (3)定期组织监督管理、检查轨行区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4)负责对严重违反轨行区管理规定的事件进行处理。 2.项目调度 (1)制定项目轨行区作业月(周)、日施工计划及各项安全措施,按规定上报主权单位; (2)参加主权单位组织召开的计划协调会; (3)按要求落实轨行区施工与运输安全措施; (4)根据月(周)施工计划,监督项目各施工队伍的执行情况; (5)与施工负责人对当日施工“作业令”进行双确认,并在主权单位进行请、销点登记;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正式版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 地铁建设工程铺轨阶段,轨行区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轨行区施工管理,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所有在建项目。 3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3.1铺轨作业单位为轨行区安全管理工

作责任方。(铺轨作业阶段的轨行区管理单位为轨道施工单位,轨道作业面移交后轨行区的管理单位由建设方另行明确)。 3.2 监理单位负责对轨行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通知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3地铁各项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条线的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 3.4地铁建设公司安全质量监察室对各线轨行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轨行区安全管理职责 4.1轨行区管理单位安全职责 1)轨行区管理单位统筹规划所辖轨行区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轨行

轨行区管理办法终稿

附件6 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新线建设期轨行区作业 管理办法(试行) 市轨道交通2号线建设公司机电设备管理组 2012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一条目的 (4) 第二条管理围 (4) 第三条管理要求 (4)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5) 第四条组织机构 (5) 第五条组长 (6) 第六条副组长及各小组 (6) 第七条各参建单位计划/调度室 (7) 第三章参建方责任 (7) 第八条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 (7) 第九条各参建单位责任 (8) 第十条防火要求 (9) 第十一条施工要求 (9) 第四章计划管理 (10) 第十二条计划审批 (10) 第十三条计划实施 (12) 第十四条轨行区作业计划实施流程图 (15) 第十五条计划的检查与控制 (16) 第十六条指标分析与计划管理 (16) 第五章施工管理 (17) 第十七条工程区域 (17) 第十八条工程车开行 (19) 第六章安全管理 (27) 第十九条安全要求 (27) 第二十条安全和防护规则 (28) 第二十一条防护必备品 (28) 第二十二条防护的具体办法 (29) 第二十三条作业防护的注意事项 (29) 第二十四条手推小平车和梯车的使用和防护 (30)

第二十五条接触网安全规定 (31) 第七章附则 (31)

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新线建设期轨行区作 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轨行区间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运输工作“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制定,是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的施工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管理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市轨道交通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公司)2号线一期工程。 本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地铁线路以下轨道区域: 1. 按《轨道交通工程轨行区和轨排基地移交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所有已移交的区域。 2. 具体包括:所有距车站站台边缘远离轨道侧1米的围(含上空)、区间任何距离轨道中心线 3.0米围(含上空),或是任何区间风道、风井、连通道及折返线等。 3. 本办法对停车场、车辆段及出入段线同样适用。 4. 本办法仅适用于施工期间,移交运营后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管理要求 凡参加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阶段和各建设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轨行区进行作业,如: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与运输、车辆停放,或在上述轨道区域上空及区间泵房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

9号线轨行区间管理办法细则

北京地铁9号线轨行区间施工管理办法 二○一一年三月

北京地铁9号线轨行区间施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北京地铁9号线轨行区间施工单位较多、涉及专业较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运输工作“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制定的,是北京地铁9号线轨道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管理规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地铁9号线轨行区间结构交铺地段轨行区范围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工作。 第二章区间管理单位的划分 第四条区间管理单位负责组建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以下称调度中心,组织机构图如下),调度中心主任由北京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第一项目中心主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业主代表、轨道监理、区间管理单位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担任,其中区间管理单位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为第一副主任,负责调度指挥中心的具体事务和统筹协调,调度员由区间管理单位指派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组员为本铺轨标段内各土建和设备安装单位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或者生产副经理。调度指挥中心在区间管理单位设置调度所,负责本标段内轨行区作业的统筹管理,各施工单位设立调度室,指派专人担任调

度室主任负责与指挥中心调度所的协调联系工作。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组织机构图 第三章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与区间管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利 第六条 区间管理单位负责轨行区内的管理和总体协调。 第七条 施工期间全线的行车指挥工作由区间管理单位负责,统筹规划 全线区间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已铺轨区间施工计划和申请,合 理安排交叉作业施工,站在全局的角度,负责轨道车运输计划及与区间施工 交叉作业的统筹安排, 第八条 进入区间施工的单位必须与区间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由 调度中心主任 调度中心副主任 调度员 轨 道施 工 项 目 部 各土建项目部 运输设备安装调试项 目 部 车站设备安装装修项目部

轨行区作业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轨行区作业施工安全措施 本工程为武汉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安装工程,涉及轨行区或临近轨行施工作业和设备安装,而轨行区的作业施工安全又是地铁施工中的重中之重,为此,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展开,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施工措施: 1、轨行区的范围为站台的下面全部行车线路区域,包括区间内的隧道区域。 2、进入轨行区施工前,首先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和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项目部三级安全教育,《轨行区间施工与运输管理办法》学习,以及轨行区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等。 3、进入轨行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进入轨行作业之前,必须按轨行作业规范要求请点,批准后按给点的时间段,批准的作业区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和设备的安装。 5、进入轨行区作业时严格遵守《轨行区间施工与运输管理办法》及轨行区管理单位的其他各项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严禁进入轨行区,更不用说作业施工、设备安装。 6、经批准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在作业区的两头必须设立红色灯光警示标志,配置足够的照明灯具和通讯联络工具以及轨道两端设置安全防护人员。 7、在轨行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有反光标志安全防护背

心或马夹,必要时应身挂流动的红色小警示灯具。 8、施工作业、设备安装,严禁将设备器材和工具放置在轨道中心,不允许施工作业人员在区间轨道上长时间停留休息。 9、进入轨行区作业前,施工负责应明确讲清楚,区间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自身安全防护避难措施。 10、轨行区作业,特别是深入到区间隧道远区,原则上不允许单人独自行动。必须配置联系工具,便于及时沟通信息。

轨行区作业施工安全措施实用版

YF-ED-J973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轨行区作业施工安全措施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轨行区作业施工安全措施实用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本工程为苏州地铁1运输号线弱电系统的一部分,涉及轨行区或临近轨行施工作业和设备安装,而轨行区的作业施工安全又是地铁施工中的重中之重,为此,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展开,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施工措施: 1、轨行区的范围为站台的下面全部行车线路区域,包括区间内的隧道区域。 2、进入轨行作业之前,必须安轨行作业规范要求请点,批准后按给点的时间段,批准的作业区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和设备的安装。未

经批准,任何人严禁进入轨行区,更不用说作业施工、设备安装。 3、经批准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在作业区的两头必须设立红色灯光警示标志,配置足够的照明灯具和通讯联络工具。 4、在轨行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有反光标志安全防护背心或马夹,必要时应身挂流动的红色小警示灯具。 5、施工作业、设备安装,严禁将设备器材和工具放置在轨道中心,不允许施工作业人员在区间轨道上长时间停留休息。 6、进入轨行区作业前,施工负责应明确讲清楚,区间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自身安全防护避难措施。

轨行区施工、行车安全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地铁9号线BT工程9202标段项目经理部 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及各专业作业队施工人员和轨行机械在进入轨行区作业过程中的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及行车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B0305-2009) 2、《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2007]22号) 3、《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TB/T2694-1996) 4、《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深地铁[2015]126号) 5、《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BT项目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实施细则》(中建南安字[2015]172号) 第三条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轨行区施工及运输造成的人员重伤及死亡责任事故,杜绝损失超过五万元以上轨道车辆行车责任事故。 第四条轨行区围定义 根据相关规定,对轨行区的具体围定义为:

1、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0.5米围(含上空),如图1; 2、区间轨行区:区间隧道全部空间,区间风道、风井、联络通道及折返线围。 (二)地面线轨行区 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围。 第五条轨道线路走向规定 轨道线路左右线规定为:红树湾站面向文锦站向左手侧为左线,右手侧为右线。 第六条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 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包括:在轨行区围的人员施工作业、巡视检查、调试;轨道车、梯车、人工推车等车辆和机具的运行及停放;材料物资的装卸、运输及堆放。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组织及职责 第七条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 1.管理组织:项目部成立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配置相关资源,领导开展对轨行区施工作业实施有效管理。

轨行区施工、行车安全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地铁9号线BT工程9202标段项目经理部 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及各专业作业队施工人员和轨行机械在进入轨行区作业过程中的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及行车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B0305-2009) 2、《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2007]22号) 3、《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TB/T2694-1996) 4、《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深地铁[2015]126号) 5、《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BT项目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实施细则》(中建南方安字[2015]172号) 第三条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轨行区施工及运输造成的人员重伤及死亡责任事故,杜绝损失超过五万元以上轨道车辆行车责任事故。 第四条轨行区范围定义

根据相关规定,对轨行区的具体范围定义为: 1、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0.5米范围内(含上空),如图1; 2、区间轨行区:区间隧道内全部空间,区间风道、风井、联络通道及折返线范围。 (二)地面线轨行区 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 第五条轨道线路走向规定 轨道线路左右线规定为:红树湾站面向文锦站方向左手侧为左线,右手侧为右线。 第六条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 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包括:在轨行区范围内的人员施工作业、巡视检查、调试;轨道车、梯车、人工推车等车辆和机具的运行及停放;材料物资的装卸、运输及堆放。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组织及职责 第七条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 1.管理组织:项目部成立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配置相关资源,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21)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2021)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22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21) 1目的 地铁建设工程铺轨阶段,轨行区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轨行区施工管理,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所有在建项目。 3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3.1铺轨作业单位为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方。(铺轨作业阶段的轨行区管理单位为轨道施工单位,轨道作业面移交后轨行区的

管理单位由建设方另行明确)。 3.2监理单位负责对轨行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通知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3地铁各项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条线的轨行区安全管 理工作。 3.4地铁建设公司安全质量监察室对各线轨行区安全工作进行 监督管理。 4轨行区安全管理职责 4.1轨行区管理单位安全职责 1)轨行区管理单位统筹规划所辖轨行区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轨行区施工计划和申请,合理安排交叉作业施工,协调解决各单位在轨行区施工中所产生的矛盾。 2)组建轨行区管理办公室,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制定严格的轨行区行车运输组织专项施工方案和行车工作细则。 3)建立巡视人员责任制,明确巡视内容、巡视范围等。 4)轨行区巡视人员要及时核对轨行区内有无施工遗弃的工机

轨行区管理办法(试行)

轨道交通 机电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试行) XX市轨道交通

前言 为加强XX轨道交通工程机电系统建设的规化管理,完善机电系统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机电系统工程质量、进度目标的顺利实现,XX市轨道交通总结了国轨道交通机电系统建设经验,编制了《机电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本手册根据工程建设分为三个分册。第一分册设备采供阶段,共计8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机电设备在采购阶段各环节管理的具体的办法;第二分册安装调试阶段,共计6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机电设备在安装调试阶段具体的管理办法;第三分册履约考核,共计4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机电专业咨询单位、供货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履约检查及考评办法。 本手册未提及的有关工程变更、计量计价、安全质量管理、资料管理等按轨道公司其他相关处室管理办法执行。 本手册编制时间紧,且XX首次建设轨道交通项目,地区经验相对缺乏,手册中各项管理办法适用性有待在项目管理实践中验证,因此管理办法以试行版发布执行。

XX市轨道交通 轨行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轨道交通工程轨行区施工单位较多、涉及专业较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轨行区作业“统一调度、合理计划、有序可控、动态监管、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是XX轨道交通轨行区施工期间的施工管理规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轨道交通轨行区施工、运输、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车辆停放等。 本管理办法主要针对以下所列的轨道区域: (一)车辆段及停车场各股线路; (二)车辆段及停车场出入线; (三)XX轨道交通上下行线路及联络线、折返线、停车线、车站站台层站台围闭以外的区域(含上空)等。 凡参加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轨道区域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试、工具材料堆放等施工作业和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工作,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轨行区组织管理 第四条XX轨道交通轨行区总体协调管理通过生产调度会解决。轨行区管理在建设期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轨道施工单位铺轨期间,短轨通之前,轨行区管理单位是各轨道施工单位,主管协调处室为工程处;第二阶段是短轨通后,试运营前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阶段,

轨行区管理办法

厦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期轨行区施工管理办法 2018年6月6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5)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6) 第三章计划管理 (10) 第四章轨行区作业要求 (12) 第五章防火要求 (16) 第六章罚则 (17) 第七章附则 (18) 第八章附录 (18)

建设期轨行区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解决厦门市轨道交通建设期轨行区各施工单位作业时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各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通过实施轨行区管理,使轨行区范围内各项作业在时间和空间上满足作业关系顺畅、无交叉的目的。做到“两个兼顾”(一是运输与施工的兼顾,二是重点施工与一般施工的兼顾)和“三个确保”(一是确保整个工程安全、顺畅,二是确保工程按期完成,三是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二条.管理范围 轨行区管理范围包括:已完成铺轨和正在铺轨的正线线路、车辆段及停车场出入段线路、铁路联络线线路。根据轨道交通工程特点,本办法所指“轨行区”具体包括: 1.地下线轨行区: 1)地下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以内空间范围。 2)区间隧道轨行区:区间隧道内全部空间。 2.地面线轨行区: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空间范围。 3.高架桥轨行区:高架桥桥面以上全部空间。 第三条.管理界面 轨行区与车站属地管理的界面如下: 1.车站两侧站台屏蔽门位置到轨行区两侧侧墙处的轨行区线路区域范围。 2.车站两端设备房两侧走廊以外靠近轨行区范围及悬空结构板下,结构墙

轨行区施工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轨行区施工行车安全管 理规定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地铁9号线BT工程9202标段项目经理部 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及各专业作业队施工人员和轨行机械在进入轨行区作业过程中的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及行车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B0305-2009) 2、《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2007]22号) 3、《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TB/T2694-1996) 4、《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深地铁[2015]126号) 5、《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BT项目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实施细则》(中建南方安字[2015]172号) 第三条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轨行区施工及运输造成的人员重伤及死亡责任事故,杜绝损失超过五万元以上轨道车辆行车责任事故。

第四条轨行区范围定义 根据相关规定,对轨行区的具体范围定义为: 1、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米范围内(含上空),如图1; 2、区间轨行区:区间隧道内全部空间,区间风道、风井、联络通道及折返线范围。 (二)地面线轨行区 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 第五条轨道线路走向规定 轨道线路左右线规定为:红树湾站面向文锦站方向左手侧为左线,右手侧为右线。 第六条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 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包括:在轨行区范围内的人员施工作业、巡视检查、调试;轨道车、梯车、人工推车等车辆和机具的运行及停放;材料物资的装卸、运输及堆放。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组织及职责 第七条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

轨道交通轨行区管理办法(工程施工期)_最新版

市轨道交通集团 (工程施工期)轨行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期轨行区围(以下简称轨行区)各阶段安全管理,统一协调各专业在轨行区的施工作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任何活动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工程施工期各参建单位在轨行区的作业及其管理作出规定。 第三条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应遵守本办法,以及市轨道交通集团和市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机构 第四条轨行区管理组织设两级管理机构:第一级是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由轨道交通集团成立,具体领导协调轨行区管理工作;第二级是轨行区调度办公室(以下简称调度室),轨行区工程施工期阶段由铺轨施工、监理单位及各申请单位组成,并具体负责轨行区日常管理。 第五条地铁工程施工期阶段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由轨道交通集团安委会、工程管理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的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第六条工程施工期领导小组架构:

组长:国利 常务副组长:江涛、明德 副组长:林森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佳明 组员:慧明、王璐、高秀岩、孟昆鹏、健、吕大桅、俞士峰、理贵、国伟、庆波、马国田、满韵玲、王振中、景刚、伟、郭红波。 第三章施工期轨行区管理 第七条工程施工期阶段轨行区是指由土建单位交付给铺轨单位的所有工程部位,轨行区管理围包括: (一)车站:车站站台层站台围闭以外的区域(含上空); (二)隧道:整个隧道部空间; (三)高架:车站及区间。 第八条本阶段进入轨道交通轨行区围的任何活动(包括施工作业、施工运输、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均应先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才能进行。 第四章轨行区管理机构分工与职责 第九条各部室分工为: 安委会:负责统筹、领导、协调轨行区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工程部:负责按照轨行区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督促调度室做好轨行区调度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铺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轨行区的巡道检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审核所辖施工单位轨行区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并督促落实;负责

轨行区管理办法终稿

附件6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新线建设期轨行区作业 管理办法(试行)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建设公司机电设备管理组 2012年10月长沙 目录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新线建设期轨行区作业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轨行区间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运输工作“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制定,是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的施工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管理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2号线一期工程。 本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地铁线路以下轨道区域: 1. 按《长沙轨道交通工程轨行区和轨排基地移交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所有已移交的区域。 2. 具体包括:所有距车站站台边缘远离轨道侧1米的范围内(含上空)、区间任何距离轨道中心线 3.0米范围内(含上空),或是任何区间风道、风井、连通道及折返线等。 3. 本办法对停车场、车辆段及出入段线同样适用。 4. 本办法仅适用于施工期间,移交运营后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管理要求 凡参加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阶段和各建设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轨行区进行作业,如: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与运输、车辆停放,或在上述轨道区域上空及区间泵房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试、工具材料堆放等施工作业和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工作,均应依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轨行区管理组统一安排后方能进行。 各车站实行地盘商管理模式,各地盘商、驻地监理有权检查进入本站或通过本站

轨行区管理办法(试行)

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机电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试行) XX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前言 为加强XX轨道交通工程机电系统建设的规范化管理,完善机电系统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机电系统工程质量、进度目标的顺利实现,XX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总结了国内轨道交通机电系统建设经验,编制了《机电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本手册根据工程建设分为三个分册。第一分册设备采供阶段,共计8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机电设备在采购阶段各环节管理的具体的办法;第二分册安装调试阶段,共计6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机电设备在安装调试阶段具体的管理办法;第三分册履约考核,共计4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机电专业咨询单位、供货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履约检查及考评办法。 本手册未提及的有关工程变更、计量计价、安全质量管理、资料管理等按轨道公司其他相关处室管理办法执行。 本手册编制时间紧,且XX首次建设轨道交通项目,地区经验相对缺乏,手册中各项管理办法适用性有待在项目管理实践中验证,因此管理办法以试行版发布执行。

XX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轨行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轨道交通工程轨行区施工单位较多、涉及专业较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轨行区作业“统一调度、合理计划、有序可控、动态监管、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是XX轨道交通轨行区施工期间的施工管理规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轨道交通轨行区施工、运输、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车辆停放等。 本管理办法主要针对以下所列的轨道区域: (一)车辆段及停车场内各股线路; (二)车辆段及停车场出入线; (三)XX轨道交通上下行线路及联络线、折返线、停车线、车站站台层站台围闭以外的区域(含上空)等。 凡参加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轨道区域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试、工具材料堆放等施工作业和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工作,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轨行区组织管理 第四条XX轨道交通轨行区总体协调管理通过生产调度会解决。轨行区管理在建设期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轨道施工单位铺轨期间,短轨通之前,轨行区管理单位是各轨道施工单位,主管协调处 2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403-36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地铁建设工程铺轨阶段,轨行区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轨行区施工管理,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所有在建项目。 3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3.1铺轨作业单位为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方。(铺轨作业阶段的轨行区管理单位为轨道施工单位,轨道作业面移交后轨行区的管理单位由建设方另行明确)。

3.2 监理单位负责对轨行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通知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3地铁各项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条线的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 3.4地铁建设公司安全质量监察室对各线轨行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轨行区安全管理职责 4.1轨行区管理单位安全职责 1)轨行区管理单位统筹规划所辖轨行区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轨行区施工计划和申请,合理安排交叉作业施工,协调解决各单位在轨行区施工中所产生的矛盾。 2)组建轨行区管理办公室,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制定严格的轨行区行车运输组织专项施工方案和行车工作细则。 3)建立巡视人员责任制,明确巡视内容、巡视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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