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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8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8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为了进一步明确取消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机构指定,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在《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1号)第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家质检总局不予指定检验机构从事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

本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2017年修正本)

(2015年11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1号公布,根据2017年2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以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双边或者多边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性质的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允许进口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旧机电产品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

(一)已经使用(不含使用前测试、调试的设备),仍

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

(二)未经使用,但是超过质量保证期(非保修期)的;

(三)未经使用,但是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

形损耗的;

(四)新旧部件混装的;

(五)经过翻新的。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以下简

称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所辖地区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对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节约能源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第五条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当实施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以及监督管理。价值较高、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高风险进口旧机电产品,还需实施装运前检验。

需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并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上公布。

进口旧机电产品的装运前检验结果与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结果不一致的,以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结果为准。

第六条旧机电产品的进口商应当诚实守信,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对其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承担质量主体责任。

第二章装运前检验

第七条需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其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申请检验检疫部门或者委托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

国家质检总局不予指定检验机构从事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

装运前检验应当在货物启运前完成。

第八条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检验检疫部门实施装运前检验的,检验检疫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实施或者派出检验人员参加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

第九条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实施。

装运前检验内容包括:

(一)对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能源消耗等项目做出初步评价;

(二)核查产品品名、数量、规格(型号)、新旧、残损情况是否与合同、发票等贸易文件所列相符;

(三)是否包括、夹带禁止进口货物。

第十条检验机构接受委托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应当诚实守信,按照本办法第九条以及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实施装运前检验。

第十一条检验检疫部门或者检验机构应当在完成装运

前检验工作后,签发装运前检验证书,并随附装运前检验报告。

检验证书及随附的检验报告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检验依据准确、检验情况明晰、检验结果真实;

(二)有统一、可追溯的编号;

(三)检验报告应当包含检验依据、检验对象、现场检验情况、装运前检验机构及授权签字人签名等要求;

(四)检验证书不应含有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及处理意见为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进口旧机电产品;

(五)检验证书及随附的检验报告文字应当为中文,若出具中外文对照的,以中文为准;

(六)检验证书应当有明确的有效期限,有效期限由签发机构根据进口旧机电产品情况确定,一般为半年或一年。

工程机械的检验报告除满足上述要素外,还应当逐台列明名称、HS编码、规格型号、产地、发动机号/车架号、制造日期(年)、运行时间(小时)、检测报告、维修记录、使用说明书核查情况等内容。

第三章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

第十二条进口旧机电产品运抵口岸后,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持下列资料向检验检疫部门办理报检手续:(一)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

(二)需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还应当提交检验检疫部门或者检验机构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及随附的检验报告。

第十三条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受理报检后,应当签发通关证明,并注明“进口旧机电产品”。

第十四条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口

岸查验。

实施口岸查验时,应当对报检资料进行逐批核查。必要时,对进口旧机电产品与报检资料是否相符进行现场核查。

口岸查验的其他工作按口岸查验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目的地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

目的地检验。

第十六条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目的地检

验内容包括:一致性核查,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检验。

(一)一致性核查:

1. 核查产品是否存在外观及包装的缺陷或者残损;

2. 核查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货物的实际状况是否与报检资料及装运前检验结果相符;

3. 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实际用途实施抽查,重点核查特殊贸易方式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是否与申报情

况一致。

(二)安全项目检验:

1. 检查产品表面缺陷、安全标识和警告标记;

2. 检查产品在静止状态下的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

3. 检验产品在运行状态下的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以及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三)卫生、环境保护项目检验:

1. 检查产品卫生状况,涉及食品安全项目的食品加工机械及家用电器是否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

2. 检测产品在运行状态下的噪声、粉尘含量、辐射以及排放物是否符合标准;

3. 检验产品是否符合我国能源效率有关限定标准。

(四)对装运前检验发现的不符合项目采取技术和整改

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对装运前检验未覆盖的项目实施检验;必要时对已实施的装运前检验项目实施抽查。

(五)其他项目的检验依照同类机电产品检验的有关规

定执行。

第十七条经目的地检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部门责令收货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并书面告知海关;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的,方可销售或者使用。

经目的地检验不合格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属成套设备及

其材料的,签发不准安装使用通知书。经技术处理,并经检验检疫部门重新检验合格的,方可安装使用。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国家质检总局及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旧机电

产品收货人及其代理人、进口商及其代理人、装运前检验机构及相关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检验机构应当对其所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

及随附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国家质检总局或者检验检疫部门在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工作中,发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及随附的检验报告存在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情节严重或引起严重后果的,可以发布警示通报并决定在一定时期内不予认可其出具的检验证书及随附的检验报告,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

第二十条进口旧机电产品的进口商应当建立产品进口、销售和使用记录制度,如实记录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检验检疫部门可以对本辖区内进口商的进口、销售和使用记录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国家质检总局和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旧机

电产品检验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依照风险预警

及快速反应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二十二条国家质检总局和检验检疫部门的工作人员

在履行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职责中,对所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国家质检总局和检验检疫部门履行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职责,应当遵守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严格执法,接受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擅自销售、使用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由检验检疫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进口旧机电产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销售、使用经法定检验、抽查检验或者验证不合格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由检验检疫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责令停止销售、使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使用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使用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擅自调换检验检疫部门抽取的样品或者检

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的,由检验检疫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旧机电产品货值金额10%以上50%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代理报检企业或者报检人员不如实提供进口旧机电产品的真实情况,取得检验检疫部门的有关单证,或者对法定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

不予报检,逃避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的,由检验检疫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进口旧机电产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进口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未按照规

定进行装运前检验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退货;情节严重的,由检验检疫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并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及检验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检验检疫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进口旧机电

产品检验监管职责中应当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违法失职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经特殊监管区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进口旧机电产品涉及的动植物检疫和卫生

检疫工作,按照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和国境卫生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应当予以退货或者销毁。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2年12月31日发布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和2003年8月18日发布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程序规定》同时废止。

2018年试验检测人员培训计划

2018年试验检测人员培训计划

xxxxx工地试验室2018年 培 训 学 习 计 划 xxxxxx工地试验室

2018年试验检测人员培训计划 试验室培训工作主要是针对试验员的工作问题进行培训,其主要目的是在于提高试验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对检测工作的认识。加强操作人员的技术等级培训,不断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其具体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一、培训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对试验员的培训管理,提高业务水平,使每个从业人员更好的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操作中,在母体试验室的指导下制定培训小组,坚持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落实原则。 二、培训范围 试验室全体人员 三、培训计划及内容 ㈠理论学习 1、应学习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试验室相关文件等。 ①检测、检验标准和规范; ②试验室程序文件、质量手册; ③各项检验、检测的原始记录及各试验报告的填写; ④试验室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2、明确各员工岗位责任制。 ①质量负责人应对各项检验、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把质量

关; ②技术负责人应对取样和试验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③提升个人科学文化水平,增强员工整体文化素质。 ㈡实践操作 1.由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带领试验员按照规范进行与混凝土有关的各种试验(砂、石、水泥、粉煤灰及外加剂)。 2.实践操作应严格执行试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压力机、振动台、筛分仪、负压筛等)。

四、培训计划表 月份培 训 形 式 培训 内容 培 训 地 点 培 训 时 间 培训方 法 培训目标 2018.03.15 内部 培训 质量手册、 程序文件、 作业指导书 办公 室 1课 时 讲授法 了解和熟悉试验检测各项程序、流程及方 法 2018.04.10 内部 培训 砼施工质量 控制管理办 法 办公 室 1课 时 讲授法、现场演 示配合实际操 作法、练习法 认识和熟悉混凝土配合比调控及管理制度 2018.05.20 内部 培训 公路工程集 料试验规程 办公 室 1课 时 讲授法、现场演 示配合实际操 作法、练习法 认识和熟悉公路工程集料的试验检测项 目:筛分、含水量、含泥量、泥块含量的 要求和步骤 2018.06.15 内部 培训 公路工程集 料试验规程 办公 室 1课 时 讲授法、现场演 示配合实际操 作法、练习法 认识和熟悉公路工程集料的试验检测项 目:针片状、压碎值、密度、表观密度、 吸水率的要求和步骤 2018.07.10 内部 培训 混凝土试块 取样、制作 及力学指标 办公 室 1课 时 讲授法、现场演 示配合实际操 作法、练习法 了解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试件尺寸;熟悉 试件的制作及养护条件; 掌握试件各项力学性指标的试验方法及步 骤。 2018.08.25 内部 培训 无机结合料 稳定材料 办公 室 1课 时 讲授法、现场演 示配合实际操 作法、练习法 会配置各种标准溶液,了解滴定法原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产地业务办理指南

原产地业务办理指南 1 “原产”与“非原产”的概念 通俗地讲,商品的原产地即商品的“国籍”。 “原产”是指货物或原材料的产地为中国;反之,“非原产”即货物或原材料的产地是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相当于“进口”的含义。如果货物的所有原材料均为中国原产,即称之为“完全原产”。 2 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是证明商品原产地的一种证明文件。 优惠原产地证书(包括普惠制和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是出口产品在进口国通关时获得关税减免的凭证,有利于进口商降低进口成本,加快通关速度;有利于出口商扩大出口,拓展国外市场。 目前,临沂辖区出口企业可到临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的产地证类别包括: ⑴一般原产地证书(C.O.); ⑵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A); ⑶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⑷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FormE); ⑸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FormF); ⑹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⑺中国—秘鲁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⑻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⑼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⑽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⑾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 ⑿中国—瑞士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⒀中国—冰岛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⒁中国—韩国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⒂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⒃异地货物原产地调查结果单; ⒄其他。 3 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就是各国为了确定商品的“国籍”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或措施。 也就是说,不是所有出口产品都一定能办理优惠原产地证书,一般需要符合两个条件:①商品HS编码在进口国家或地区的给惠列表内;②含进口成分或经过加工制造,或有其他特殊情形的,还须符合进口国家或地区的产品特定原产地判定标准。 各进口国家或地区给惠列表可登陆“自由贸易区服务网”浏览或查看。 4 业务指南 原产地证企业备案平台: 4.1 原产地企业备案 自2016年4月1日起,试实行原产地企业备案无纸化。 请在“原产地证企业备案平台”上填写企业电子备案信息,包括以下五部分: (1) 企业基本信息 填写企业各项资料。联系电话禁止填写无效号码,一旦发现,立即暂停签证资格。 (2)产品信息 指申请企业需签发原产地证书涉及的各项出口商品。生产型企业建议尽量详细填写该部分,以免日后引起其他问题;贸易型公司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是否填写该部分。 具体填写要求: ①HS编码:填写10位编码,并明确产品中文名称,不允许直接提交HS 类别名称(如无法修改可尝试删除整条产品信息后重新添加); ②成本明细: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如实填写“成本明细维护”模块; ③输往国家:每项产品均须录入输往国家,目前系统自带的“产品出口国”栏目只能按备选项模糊选择,不够明确,因此请将输往国家录在每项产品的“备注”栏目中。要求:若涉及自贸区签证的国家,不可简略填写地区名称,而应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职责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职责 1.研究拟定有关出人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及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督促检査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贯彻执行. 2.组织实施出人境检验检疫、鉴定和监督管理;负责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管理;组织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前期监督和后续管理. 3.组织实施出人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组织实施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监督管理;负责进出口食品卫生、质量的检验、监督和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组织管理进出口商品鉴定和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审查批准法定检验商品的免验和组织办理复验. 5.组织对进出口食品及其生产单位的卫生出人境检验检疫基础知识注册登记及对外注册管理;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出口质量许可并负责监督检査;管理和组织实施与进出口有关的质量认证认可工作. 6.负责涉外检验检疫和鉴定机构(含中外合资、合作的检验、鉴定机构)的审核认可并依法进行监督. 7.负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管理. 8.负责管理出人境检验检疫业务的统i十工作和闰外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 9.拟定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有关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收集和提供检验检疫技术情报. 垂直管理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 11.开展有关的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壁垄和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执行有关协议. 总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负责各类办公用品、器具与设备、劳卫用品、车用材料和节日礼品及实物福利品的采购工作. ?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按时按量购进货品,要求货比三家、降低成本、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检验员理论知识培训

检验员理论知识培训资料 一、质量检验的基础知识 品质管理的历史经历了检验负责阶段(二战前,由专门设立的检验员负责产品质量检验而操作人员则全力负责生产工作,属事后把关阶段)、统计质量控制阶段(将统计学方法应用到产品质量控制上,及时发现过程质量问题的苗子并查出原因予以改进。此时已属事前的积极预防阶段)、和全面质量管理阶段(将质量管理理论扩展至包括市场调查、研究开发、产品设计、进料管理、制造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售后服务、顾客投诉处理等全过程管理,同时要求公司各部门人员共同关心和参与质量管理工作所谓的“三全一多”全过程、全员、全企业、多方法),但是,无论在那一个阶段检验都是必不可少的,从检验的基本职能(后面会再讲)就可以知道,检验不但可以起到把关、预防而且还有报告的作用,通过检验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我们的产品实物质量处于什么样的状况,通过检验可以收集大量的质量信息,应用统计技术进行分析后,可以将有用的信息转化为对过程的分析和控制,同时,对不能满足要求的过程进行有效的改善。可见,检验的作用是多么的重要。 (一)质量检验的基本概念 1.质量检验的定义: (1)、检验就是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对产品而言,是指根据产品标准或检验规程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观察,适当时进行测量或试验,并把所得到的特性值和规定值作比较,判断出各个物品或成批产品合格与不合格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2)、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简单地说:检验就是对实体的一种或多种特性进行诸如测量、检查、试验、度量,并将结果与测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各个特性的符合性的活动。也就是说,检验是“测——比——评”的过程。 2、质量检验的主要功能: (1)、鉴别功能-根据技术标准、产品图样、作业(工艺)规程或定货合同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检测方法观察、试验、测量产品的质量特性,判定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2)、“把关”功能-质量“把关”是质量检验最重要、最基本的功能。(3)、预防功能-现代质量检验不单纯是事后“把关”,还同时起到预防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通过过程(工序)能力的测定和控制图的使用起到预防作用; ②通过过程(工序)作业的首检与巡检起预防作用; ③广义的预防作用。实际上对原材料和外购件的进货检验,对中间产品转 序或入库前的检验,即起把关作用,又起预防作用。 (4)、报告功能:为了使相关的管理部门及时掌握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质量状况,评价和分析质量控制的有效性,把检验获得的数据和信息,经汇总、整理、分析后写成报告,为质量控制、质量改进、质量考核以及管理层进行质量决策提供重要信息和依据。 3、质量检验的步骤:

2018年质检工作总结范文4篇

2018年质检工作总结范文4篇 时间荏苒,岁月穿梭,转眼间xx年就要在紧张和忙碌中过去了,回顾这一年来,我作为公司质检部一名检验员,有很多进步,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半年来,在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同事的支持帮助下,我不但勤奋踏实地完成了 本职工作,而且顺利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自身在各方面都有所提升。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本人就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收获 1、首件检验 我严格按照控制计划要求,做到不漏检,不少检。 2、巡检 巡检是一项细致的工作。“细节决定成败”,在巡检的过程中,对工序流转的产品,必须按产品流转控制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放行,并执行上道工序对下道工序 负责,下道工序复验上道工序的制度,做到层层把关 3、异常反馈 在生产中经常会因为设备或员工的原因,出现各种各样的异常,小则损坏单个组件,大则损坏成批的组件,出现异常,我会第一时间通知上级领导,及时的处理 问题。 二、感想及体会 1、态度决定一切 工作时一定要一丝不苟,仔细认真。不能老是出错,有必要时检测一下自己的工 作结果,以确定自己的工作万无一失。工作之余还要经常总结工作教训,不断提 高工作效率,并从中总结工作经验。虽然工作中我会犯一些错误,受到领导的批评,但是我并不认为这是一件可耻的事,因为我认为这些错误和批评可以让我在 以后的工作中避免类似错误,而且可以让我在工作中更快的成长起来。在和大家 工作的这段时间里,他们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也从 他们身上学到了很多自己缺少的东西。 2、勤于思考 岗位的日常工作比较繁琐,这就需要我们一定要勤于思考,改进工作方法,提高 工作效率,减少工作时间。 3、不断学习 要不断的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这会使我的工作更加得心应手。 一个人要在自己的职位上有所作为,就必须要对职位的专业知识熟知,并在不断 的学习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 三、自身的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 第17号 现发布《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自2000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李长江 二○○○年一月十一日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进出境集装箱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所规定的集装箱,包括出境、进境和过境的实箱及空箱。 第三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国家检验检疫局)主管全国进出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管理工作。国家检验检疫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进出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集装箱进出境前、进出境时或过境时,承运人、货主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报检人),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检验检疫机构按有关规定对报检集装箱实施检验检疫。 第五条 过境应检集装箱,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查验,离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检验检疫。 第二章 进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 第六条 进境集装箱应按有关规定实施下列检验检疫: (一) 所有进境集装箱应实施卫生检疫; (二) 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以及箱内带有植物性包装物或辅垫材料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 (三) 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疫。 第七条 进境集装箱报检人应当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提运或拆箱。 第八条 进境集装箱报检时,应提供集装箱数量、规格、号码、到达或离开口岸的时间、装箱地点和目的地、货物的种类、数量和包装材料等单证或情况。 第九条 检验检疫机构受理进境集装箱报检后,对报检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报检人。 第十条 在进境口岸结关的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在进境口岸查验的集装箱,在进境口岸实施检验检疫或作卫生除害处理。 指运地结关的集装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检查集装箱外表(必要时进行卫生除害处理),办理调离和签封手续,并通知指运地检验检疫机构,到指运地进行检验检疫。 第十一条 装运经国家批准进口的废物原料的集装箱,应当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签发检验检疫情况通知单;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出具检验检疫证书,并移交当地海关、环保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进境集装箱及其装载的应检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放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过境集装箱经查验发现有可能中途撒漏造成污染的,报检人应按进境口岸检验检疫

出入境检验检疫作用

报检理论简答题。 1.出入境检验检疫作用 a 国家主权的体现。 b 国家管理职能的表现。 c 对外经济贸易顺利进行和持续发展的保障 2. 什么是自理报检?什么是代理报检? 自理报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办理检验检疫/申报手续的进出境收发货人。 代理报检:获得检验检验机构注册登记后,接受进出境收发货人委托,为委托人办理报检的从事代理报检业务的境内企业。 3.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业务流程 入境:报检后先放行再通关,进行检验检疫。 出境:报检后先检验检疫,再放行通关。 4.报检的流程。 准备单证,数据录入,递交单证,联系配合检验检疫,缴纳费用,签领证单。 5.报检单的填制。 a. 必须做到三个相符,单证相符,单货相符,单单相符。(必须记住这个) b. 报检时,使用国家质检局统一印制的报检单,报检单必须加盖,报检单位印章。(即报检单位公章或已向检验检疫机关备案的报检专用章)。 c. 报检单所列项目应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无相应内容栏填写***。不得留空。 6.出入境的类型。 入境:一般报检,入境流向报检,异地施检报检。 出境:一般报检,出境换证报检,出境货物报检,出境货物预检报检。 7.什么是检验检疫放行?什么是直通放行?(可以不背) 检验检疫放行:检验检疫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受检对象准予入境或者销售使用或者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由口岸海关和相关部门或口岸检验检疫办理通关放行手续,实施相关监督管理对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受检对象不准出入境或者销售使用,并根据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告知有关当事人或口岸海关和相关部门对受检对象进行相应处理的行政执法行为。 直通放行:检验检疫机构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出口货物实施便捷高效的检验检疫放行方式。包括进口直通放行和出口直通放行。 8.报检员的权利与义务(应该会考) 权利;a.在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办理报检,有权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在规定的期限或对外贸易合同约定期限内检验检疫完毕并出具证明。 b, 对检验检疫结果有异议时,向原机构或其上级机构申请。 c. 如有正当理由撤销报检时,有权按有关规定办理撤检手续。 d. 提供有关商业单据和运输单据时,有权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及其保密 e, 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控告,检举或衣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义务;a, 须办理报检业务需出示《报检员证》 b. 有义务向本企业宣传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法律法规,通告及管理办法。 c. 遵守法律法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检,提供完整有效的单证。 d, 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检验检疫费 e, 有义务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抽样检验等必要条件。

检验员培训计划

质量检验员基础知识培训计划 一、培训的目的和要求 通过培训使质量检验人员增进对检验岗位职责的理解,强化对公司质量方针目标的认识,加深贯彻建立标准化体系的重要性,规范各个环节的检测验收行为,掌握检验的流程和规则,并加强协作提升质量控制能力。 二、培训时间: 三、培训地点:1f电教室 四、培训负责人: 五、培训对象: 质量部检验人员 六、培训内容: (一)全面质量管理 1.全面质量管理的特点和内容 2.全面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 3.质量控制小组 (二)质量检验职能和程序 1.质量检验的方式与基本类型 2.质量检验的管理程序 3.不合格品管理 4.抽样检验 (三)质量成本的控制 1.质量成本控制概述 2.产品质量成本的构成 3.产品质量成本控制内容 4. 产品质量成本控制注意事项及意义 (四)质量检验基础 1. 什么是质量检验 2. 质量检验的方法 3. 质量检验的作用 4. 质量检验的步骤 5. 质量检验的主要管理制度 6. 质量检验的组织工作 (五)常用检测设备的使用方法 1. 游标卡尺的使用方法 2. 千分尺的使用方法 3. 百分表的使用方法 4 角度尺的使用方法 5. 硬度计的使用方法 6. 碳、硫、镍等的测定方法 七.培训课程及时间安排篇二:化验员培训计划 化验员培训讲义 第一部分:实验室安全一、实验室安全准则。 1)、实验室应配备足够的安全用具 2)、实验室分析人员应认真遵守实验操作规范、了解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及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知道事故的处理方法。

3)、实验人员进行危险性操作时,例:易燃易爆品的处理、危险废液的处理、危险品的取样分析等,应穿有防护服并有第二人员陪伴,陪伴者应能清晰并完整地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4)、玻璃管与胶管、胶塞拆离时,应先用水润湿,戴上工作手套,以免玻璃管折断扎伤。5)、打开浓盐酸、浓硝酸、浓氨水试剂瓶时应带防护用具,开前用冷水冷却,瓶口不得对人。 6)、稀释浓硫酸、浓硝酸时是放热的过程,必要时应及时用冷水冷却。只能将浓硫酸缓缓倒入水中,不能倒反。倒时应用玻璃棒不断搅拌。 7)、蒸馏易燃液体时严禁明火。蒸馏过程人不得离开,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8)、每个试剂瓶内应贴有与内容物相符的显著的标签,严禁标签乱贴。 9)、操作中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离开时应有有处理能力的人负责看管。 10)、实验室严禁进食(吸烟公司已经禁止),不可用实验器皿放置、处理食物。离室前应用洗手液(洗洁精)洗手。 11)、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长发不可披肩,应扎起,不可在食堂等公共场所穿工作服。进行危险性工作时应穿戴防护用具。实验操作时建议戴上眼镜。 13)、使用高压蒸汽灭菌器前,应查看杀菌锅内的水是否充分(应至少没过杀菌锅底的几个棱角1cm),在确认杀菌锅各组件安装正确后,方可开始杀菌,杀菌完成后,应关闭电源开关、安全阀、放气阀,待其压力自然下降至压力表指至零位后,方可打开杀菌锅,切勿打开放汽阀及强行打开杀菌锅盖。 14)、每天下班离开公司前应检查水电气窗,检查完毕后方可锁门离开。 二、实验室安全。 一切劳动工作以人为本。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污染环境、保证实验室工作安全而有效的进行是实验室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实验室安全包括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电气安全和防止污染环境等方面。(一)、防止中毒、化学灼伤、割伤一切药品和试剂要有与其内容物相符的标签。剧毒药品应严格单独上锁保管。剧毒试剂用毕应做解毒处理。 严禁试剂入口以及用鼻子直接接近瓶口进行鉴别。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鼻子,用手轻轻煽动,稍闻即止。 取用带腐蚀性的药品,如强酸、强碱、浓氨水、冰乙酸等,建议戴上防护手套。拿比较重的瓶子时,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处理有毒有害的气体、有挥发性的药品及有毒有机试剂时(如氮氧化物、溴、氯、硫化物、汞、砷化物、乙晴、吡啶等),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没有通风橱也要站在上风口。 稀释稀硫酸时,处理得容器必须耐热,玻璃棒必须不断地搅拌,必须将酸缓缓倒入水中。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药品时,因其会大量放热,故也必须用耐热容器处理。浓酸浓碱必须在各自稀释后再中和。 沸腾的液体不可马上取下。如果必须立马取下时,需用烧杯夹等工具夹住摇动后再取下,以防液体突然爆沸溅出伤人。 玻璃管插拔时应戴工作手套。玻璃管套橡皮管前,应用水润湿。 (二)、防火、防爆(本公司内严禁任何明火) 实验室内必须具备灭火用具。实验人员必须知道如何使用。 操作易燃物时必须远离火源,瓶塞打不开时,切忌用火加热或用力敲打。倾倒易燃液体时还必须谨防静电。 加热可燃易燃物时,必须在水浴或者严密的电热板上缓慢进行,严禁用明火或电炉加热。 蒸馏液体时,如果需要补充液体时,应先等其冷却后再补充。蒸馏易燃物时应先通水再通电加热。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清洗干净。不是所有的易燃物都是可以用水清洗的。烘箱、电炉周围严禁放有易燃物或带挥发性的易燃液体。(三)、灭火发生火灾时不得大呼小叫、到处乱跑,应及时灭火。发生大规模火灾时,首先应快速离

2018年试验检测人员培训计划

F o r p e r s o n a l u s e o n l y i n s t u d y a n d r e s a r c h;n o t f r c o m me r c i a l u s e F o r p e r s o n a l u s e o n l y i n s t u d y a n d r e s a r c h;n o t f r c o m me r c i a l u s e xxxxx工地试验室2018年 培 训 学 习

计 划 xxxxxx工地试验室 2018年试验检测人员培训计划

试验室培训工作主要是针对试验员的工作问题进行培训,其主要目的是在于提高试验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对检测工作的认识。加强操作人员的技术等级培训,不断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其具体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一、培训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对试验员的培训管理,提高业务水平,使每个从业人员更好的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操作中,在母体试验室的指导下制定培训小组,坚持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落实原则。 二、培训范围 试验室全体人员 三、培训计划及内容 ㈠理论学习 1、应学习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试验室相关文件等。

①检测、检验标准和规范; ②试验室程序文件、质量手册; ③各项检验、检测的原始记录及各试验报告的填写; ④试验室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2、明确各员工岗位责任制。 ①质量负责人应对各项检验、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把质量关; ②技术负责人应对取样和试验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③提升个人科学文化水平,增强员工整体文化素质。 ㈡实践操作 1.由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带领试验员按照规范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内容.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内容 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鉴定和监督管理,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的顺利发展。 对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包括其运输工具、包装材料的检疫和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动植物的病菌、害虫、杂草种子及其它有害生物由国外传人或由国内传出,保护我国农、林、渔、牧业生产和国际生态环境和人类的健康。 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实施国境卫生检疫和口岸卫生监督,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保护人类健康。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国家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对进出境的商品,以及运载这些商品和旅客的交通工具、运输设备,分别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监督管理和对出入境人员实施卫生检疫及口岸卫生监督的统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主管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 一、法定检验检疫 “法定检验检疫”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对必须检验检疫的出入境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及其它法定检验检疫物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等检验检疫业务,又称强制性检验检疫。 (一)法定检验检疫范围 1.列入《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商品; 2.出口食品的卫生检验; 3.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 4.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检验; 5.对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 6.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 (二)《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1.《目录》的内容 2009年实施的《目录》内的商品共涉及H.S编码20类,编码4815个。 《目录》中商品的“海关监管条件”为“A”,表示须实施进境检验检疫,共3883个。“海关监管条件”为“B”表示须实施出境检验检疫,共4260个。 “海关监管条件”为“D”表示海关与检验检疫联合监管,共3个。 2.《目录》内“检验检疫类别”字母的含义 “M”表示进口商品检验共1441个。“N”表示出口商品检验共1912个。“P”表示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共1955个。 “Q”表示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共1945个。“R”表示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个1385个。 “S”表示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共1147个。 “L”表示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共329个。 二、进出口商品检验 主要包括一般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口废物原料、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和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验。 (一)一般进出口商品检验 1、凡列入《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商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2.必须实施的进出El商品检验,是指确定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检验检疫机构根据需要,对检验合格的进出口商品,可以加施检验检疫标志或封识。 (二)进口废物原料、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 1.对国家允许作为原料进口的废物,实施装运前检验制度,防止境外有害废物向我国转运。进口废物前,进口单位应先取得国家环保总局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2。收货人与发货人签订的废物原料进口贸易合同中,必须订明所进口的废物原料须符合中国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要求,并约定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运。(三)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 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合同签署前向国家质检总局或收货人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办理备案手续。 对按规定应当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的,由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装运前预检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运。运抵口岸后,检验检疫机构仍将按规定实施至0货检验。 (四)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验

修订版-2018年质量月考核试卷

提示:请将答案填写在“答题卡”上 本试卷共计70小题,其中包括单项选择题50小题,多项选择题10小题,判断题5小题,附加判断题5小题。总分共计105分,其中5分为附加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50小题,每题1.5分,共计75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填写在答题卡上) 1. 顾客可以采用()提出与产品有关的要求 A. 书面合同 B. 电话订货 C. 任何适宜的方式; D. 电子邮件 2. 外包过程不包括() A. 设计委托给设计院; B. 外协加工; C.采购原材料、标准件; D. 同一集团公司下属的另一子公司提供的服务。 3. 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要求() A. 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相关方; B. 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方的要求; C. 应对这些相关方及其要求的相关信息进行监视和评审; D. 以上全部。 4. 最高管理者应证实其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通过() A. 沟通有效的质量管理和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B. 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 C. 负责监视和测量顾客满意信息; D. 负责识别顾客要求。 5. 组织的环境是指对组织()的方法有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的组合。 A. 经营和决策; B. 质量管理; C. 建立和实现目标; D. 管理 6. 质量管理体系()时,组织应考虑4.1(组织环境)中提及的问题和4.2(理解相关方及其需求)中提到的要求,并确定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 A. 策划; B. 实施; C. 检查; D. 改进 7. 关于质量方针文件的发布,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作为组织最高层次的文件,应确保其保密性; B. 适当时,利益相关方可获取; C. 对于质量方针表达的意图和方向,组织应有统一、受控的解释; D. 应传达到所有在组织控制下工作、代表组织工作的影响质量的人员。

新进检验员培训内容

如对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打赏,谢谢! 培训内容 第一节:检验 品质检验的三个特性: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检验的定义和分类 1.检验的定义:检验(Inspection)是通过观察和判断,必要时结合测量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并将测定结果与判定标准相比较,以判定每个产品或每批产品是否合格的过程。检验的主要任务:是鉴别产品的质量水平,确定其符合程度或能接受。 2.检验的方式分类: (1)按检验数量分:全数检验、抽样检验; (2)按流程分: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出货检验; (3)按质量特性值分:计数检验、计量检验; (4)按方法分:理化检验与感官检验 质量检验的主要职能: 1、鉴别职能。 2、把关职能。 3、报告职能。 4、预防职能。 质量检验的基本方法: 1、度量:测量与测试。 2、比较:把结果与标准相比较。 3、判断:根据比较结果判定是否合格。 4、处理:对单件产品是否可以转序或准予出厂给予意见。 检验人员的角色定位: 1、面对客户、检验代表企业的形象,应保持正确的心态 A、尽力满足客户合理的要求。 B、表现出应有的专业水准。 C、委婉解释客户的误会。 D、善于向客户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2、在企业内部的品质管理中,检验代表客户: A、处理原则问题时,检验是法官。 B、推行品质体系时是教练兼监督者。 C、建立品质规范标准时,检验是专家。 D、出现问题时,检验是冲在最前面的消防队员。 工作特点 1、当机立断处理异常。 2、实事求是反馈不符合事项。 3、彻底追踪发生的不良事项 4、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检验员基本素质要求 1、业务熟练,工作细心认真。 2、具有承担责任,并履行义务的能力。 3、善于主动地开展工作。 4、坚持工作原则,讲究工作方法。 5、实事求是,非故意、刻意地实施检验监督或管理。 6、用证据事实和数据说话。 检验员基本的技能要求 1、善于分析和判断问题,能够自觉地在适当的时机对问题进行总结,而不是一个简单的信息通报员。 2、会使用各种检测工具。 3、能掌握本行业制作所有加工的基本知识,检验知识。 4、熟练QC工具和统计技术的应用技巧,具有对品质隐患敏锐的洞察。 5、确保不良品的原有不良状态不会被破坏。 6、惯于标识不良处所,进行有效隔离,具有可追溯性。 7、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的认知。 检验的工作方法1、三个导向:A、顾客导向(包括直接上司、下工序、最终顾客)。B、结果导向(行量管理工作成效的原则,结果决定一切)。C、过程导向

检验员2018年个人总结,自查报告

2018年个人总结,自查报告 机电一组XX 本人是机电一组检验员,主要负责电梯检验工作,认真贯彻所内“工作作风优良,服务意识增强,检验能力提升,保障安全质量”的工总目标,积极改善工作作风,培养服务意识,现将2018年个人总结报告如下: 一、检验检测工作开展情况 态度决定一切,工作中要一丝不苟,仔细认真。勤于思考,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不断完善自己。正视自身的不足。 总结2018年的工作,共参与XXX个项目的检验,出具报告XXX台。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经过工作实践,让我懂得从事分析工作一定要细心,不能放过一个疑点,不放过一丝隐患。在今后的时间里,我将认真遵守各项制度,努力学习自我提高,为检验工作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廉洁自律情况遵守情况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承诺书》要求执行,按照所里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正

确对待权力,认真履行好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配合领导做好工作。 三、存在不足和下步措施 1、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方面 在目前的工作岗位上,能够不断的去学习,积累经验,经过自己的努力,具备了一定的工作能力,能够从容的接待人民群众的咨询。在组织管理、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2、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 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去对待每一项工作任务,把党和国家的政策及精神灵活的体现在工作中,在工作中能够采取积极主动,能够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认真遵守科委的规章制度,保证出勤,有效的利用工作时间。 3、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能够及时完成制定的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在文件打印,材料的备份等工作中,都能保质、保量的完成,同时在工作中学习了许多的知识,也锻炼了自己,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为我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新的一年中,我一定要把工作做的更出色些,把每一位用户都当成自己知心的朋友,热心的为用户服务。勇于

2018年检验员工作心得体会范文.docx

2018年检验员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时间荏苒,岁月穿梭,转眼间xxxx年在紧张和忙碌中过去了,回顾xxxx年来,我作为公司质检部一名检验员,有很多进步,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半年来,在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同事的支持帮助下,我不但勤奋踏实地完成了本职工作,而且顺利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自身在各方面都有所提升。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本人就上半年的工作总结为以下几项: 一、职业道德 进入公司以来,我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厂为家,坚持只做对公司有益的事,也深刻体会到了“人与企业共发展”理念的深刻内涵,明白了个人的发展离不开公司的发展,只有每个人都忠于自己的公司,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公司才能不断发展,同时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也带动了个人的发展,提高了个人的工作能力和生活水平。 二、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 1、专业知识 在这半年中,我更加充分的了解了公司产品的性质及检测方法,学习了肥料的检测,使我的专业知识更加丰富,检测水平也有所提高。 2、工作能力 这半年里,我的管理能力有所提高,感谢领导对我的信任和支持,让我一直担任组长这一职务,让我对检测工作有了更深更广泛的认识,拓宽了我的知识面,提高了我的能力。 3、具体工作 ⑴日常检测工作 xxxx年的上半年,我一直在做检测工作。1-4月份,我负责进厂物资、生产过程以及仓库调配过程样品的检测。那时正是忙季,每天都有5-6的辣椒粉运到我公司,又有5-6批辣椒粒在加工车间造成,再加上零星的进厂物资以及各过程样品的检测,每天忙得不可开交,还经常加班。那段日子是紧张而兴奋的,工作虽然很忙碌,但是都比较顺利地完成了,基本没有因为检测耽误公司的生产。5-7月份,检验工作人员进

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查询范文

篇一:《出入境检验检疫》 出入境检验检疫 服务指南 中国-东盟博览会出入境检验检疫服务指南 为了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方便各国客商和有关人士出入境检验检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专为中国-东盟博览会批准的便利措施,制定本服务指南。 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机构设臵 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各主要口岸设臵中国-东盟博览会入境参展物检验检疫专用通道、参会人员礼遇通道和专用通道,实行优先检验检疫,优先通关。主要航空口岸有南宁、桂林、北海;海港口岸有北海、防城港;边境陆路口岸有凭祥、东兴。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委托中国金球广西公司和广西中邮物流有限公司全权办理参展物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事宜。 二、入境参展物检验检疫方式和工作流程 (一)检验检疫方式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参展物实行“口岸查验,展出地集中检验检疫监管”的方式。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专门设立有中国-东盟博览会检验检疫现场办公室(以下简称“检验检疫现场办公室”),负责会展现场的咨询、报检和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并在会展期间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 (二)参展物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流程(见下图) 三、入境参展物的报检管理 (一)参展物主要是指展品、礼品及样品等,需由参展商或其代理人在入境时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提交参展物清单及有关参展物的证明文件,提单/运单等,并注明是否展后销售。 (二)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参展物的性质,实施感观检查或检疫处理后,予以放行。必要时,出具通关单或有关检验检疫证单。

2018年品质部工作总结

2018年品质部工作总结 转眼间已经成为昨天。在这过去的一年,对于佳茂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我们进行了多项设备及原(物)料改造;也经受了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让人感慨颇多。 今年以来,在公司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同事们的大力支持下,品管部顺利完成了本年度各项工作。现将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向您们做一个总结报告,请批评指证,谢谢! 一、部门管理上运用系统化、标准化的思想规范了品管部工作流程: 今年品管部人员状况是: 品管部人力:现有8人,控制范围广:包括了进料、入库、出货、生产各制程等工作。加之公司在下半年加强了品管队伍的建设,品管部同时也加强了检验人员的内部培训,同时加强了原材料和入库产品控制的力度,工作量也随之增大。在此种情况下必须加强部门管理,必须使品质管理系统化、标准化。对此采取了以下措施: 1. 采用日报表对当天的工作进行记录,采用周报和月报对当周或当月工作进行总结并制定下周的工作计划。各责任人按计划行事,并做到跟踪,验证并保证总体任务的完成。 2.对品管部各个控制作业和产品标准用文件的方式予以标准化,让各检验人员严格按文件作业,规范操作。针对原来的进料、出货检验方法和判定标准不统一,检验员检验时要经常相互探讨,并制定相关缺陷样品封存,查找产品标

准并亲自参与功能测试,并将其形成标准文件。先后修改和拟制了原材料和成品的检验项目和判定标准等多份文件及表格,为作业员提供判定准则。厂部份文件清单具体如下:部门文件修订 序号文件名称 1 包装纸箱检验标准 2 模具检验标准 3 iqc检验规范 4 供应商考核规定 5 成品入库检验规范 6 成品出货检验规范 3. 建全了品管部部门质量目标,包括进料和成品漏检率、品质异常跟踪处理率、出货批次合格率等,以确保品质监控的质量。 4. 加强技能知识学习,学习测试和质量检查方面的知识。以便生产能力扩大在部门人力紧张时,检验人员综合质量监控能力,确保部门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体系正常运作: 20xx年初步展开并实现以下项目: 1.为确保体系的正常运作,于12月23号iso9001:XX 版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年度监审顺利通过。 2.统计报表完善质量记录和质量统计,现已形成品质周

全国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讯录

全国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讯录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6号邮编:100176 区号:010传真:67881991电话:67881991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浦口道33号邮编:300201 区号:022传真:66298452电话:66298451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翔翼路2号邮编:050071 区号:0311传真:7756554电话:7781754 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太原市漪分街20号邮编:030024 区号:0351传真:6161349电话:6161712 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昭乌达路466号邮编:010010 区号:0471传真:4342163电话:4340792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81号 邮编:116001区号:0411传真:2823694电话:2593745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45号邮编:130062 区号:0431传真:7671927电话:7671927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3号邮编150001 区号:0451传真:2337584电话:2337581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邮编:200135 区号:021传真:68561587电话:68561235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南京市白下路1号邮编:210001 区号:025传真:4406797电话:4406797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杭州市文三街2号邮编:310012 区号:0571传真:88381596电话:87147796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宁波市柳汀街144号邮编:315012 区号:0574传真:87136970电话:87147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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