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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概论-8-移动商务

电子商务概论课程报告

电子商务概论课程报告

《电子商务概论》课程报告 姓名:韩正鸿学号:20115556 班级:工商管理1班 【摘要】在网络信息时代,顾客消费是一种体验经济的时代,用户的追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亚马逊网站的业绩能节节攀升得益其低廉的商品价格和优质的服务,为顾客创造了方便舒适的网上购物环境,激起了众多的消费者网上的购物热情。 【关键字】电子商务亚马逊在线零售商 新学期开设了《电子商务概论》,顾名思义,我认为这门课,是很高深专业的,并且和社会上商务精英工作人员挂钩的,于是我怀着崇高的热情和端正认真的态度去学习这门课程。一方面,我担心课程对我有难度,考试这一关不好过;另一方面,我想学好这门课程,运用到我未来的工作中,助我成为商务精英。 只用了半期时间,我们就学完了此门课程。现在我要为此门课程做一个简单的概括和总结,还有我所学习到的内容。 1.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起源于企业,他们希望更好地利用计算机,特别是网络技术,改判企业的经营活动和企业内外的信息交流,特别是与客户的交流。电子商务的产生并非一日之功,它经历了由局部的、在专用网上的电子交易,到开放的、基于Internet的电子交易过程。早在70年代,电子交易就以不同的形式存在了,如美国航空公司(AA)机票预订系统(SABRE)、电子资金交换(EFT)系统及电子数据交换系统。 实际上,电子商务的成功案例已经有好多很多了,比方说,销售图书而起家的亚马逊公司,还有专门为企业提供解决方案的IBM,有针对用户的需求而进行直销的Dell公司,甚至于现在国内最为热火的淘宝。电子商务的成功,归功各方面技术与知识的积累和发展。 全球最大的在线网络零售商——亚马逊公司从1995年7月份起开始运作其图书销售网站,目前业务范围已经扩展到电器、玩具和游戏、DVD光盘和它多种商品,还提供拍卖及问候卡片等服务。公司的创办人贝索斯经说过:“我们要创建一个前所未有的事物。” 亚马逊没有固定的繁华店铺,没有面对面的亲切笑容。1995年7月,亚马逊还只

移动电子商务成功案例_移动电子商务案例分析 移动电子商务案例分析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 移动电子商务成功案例_移动电子商务案例分析移动电子商务案例分析 电子商务的概念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西方发达国家。当时人们对它的诠释只是限于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成本的意义上,发展空间有一定的局限性。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高速发展和Internet在全世界的普及,电子商务的实际应用已经成为可能。以下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关于移动电子商务成功案例,一起来看看吧! 移动电子商务成功案例篇1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最新数据显示,20XX年中国移动

电子商务实物交易规模达到26亿元,同比增长370%。艾瑞 咨询预计,20XX年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用户将接近2.5亿。种种迹象已充分表明,国内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潜力巨大,而智能手机终端的快速发展又为电商移动应用奠定了良好的市 场基础。有业内人士分析称,不久的将来,任何网民均可以通过手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购物,人们快节奏生活的需求将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移动电子商务将是一个不可小觑的大市场。 淘鞋网相关负责人表示,布局移动电子商务是淘鞋网 20XX年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顺应移动互联网大潮和满足用户的多元化需求,进一步拓展和延伸用户,全面实现淘鞋网跨平台服务战略。该负责人还表示,淘鞋网的用户大多是乐于尝试新鲜消费形态的年轻人和时尚达人。伴随着移动互联网成为行业大趋势,淘鞋网向移动互联网市场拓展成为必然,并且在未来1-2年内,淘鞋网不仅将实现横向上的多平台手机客户端覆盖,还将实现纵向上的多产品线覆盖。 值得注意的是,用户不仅可以通过淘鞋网的手机客户端实现随时随地购鞋,同时还能享受与在淘鞋网pc端购物相

2016年10月自考电子商务法概论(00996)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电子商务法概论试卷 (课程代码 00996) 本试卷共6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35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l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亚洲最早的电子商务立法是 A.新加坡的《新加坡电子交易法》 B.韩国的《电子商务基本法》 C.马来西亚的《电子签名法》 D.日本的《电子签名与认证服务法》 2.电子商务法对传统的口令法,以及对非对称公开密钥法和生物鉴别法等认证方法,都 不可厚此薄彼,产生任何歧视性要求,该规定符合 A.媒介中立 B.实施中立 C.同等保护 D.技术中立 3.根据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网上经销下列产品,其中属于需要 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是 A.二手书籍 B. 数码相机 C.OTC药品 D.中国移动充值卡 4.电子商务主体独立运营权是指电子商务经营者 A.可以随意选择域名注册 B.依法取得资格,在法律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受各种干扰和阻碍 C.自己决定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D.决定是否对客户赔偿 5.格式合同的最大特点是 A.公平性 B. 科学性 C.非协商性 D.非强制性 6.关于电子合同的履行地点和附随义务,不每帮 A.瑕疵担保义务 B.电子信息的交付应将如何控制、访问该信息的资料一并交给消费者,使之能有效支配所接收的信息 C.电子信息应以有形媒介为载体进行交付 D.担保提供的信息产品或服务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7.公开密钥加密属于 A.对称性密钥加密 B.非对称性密钥加密 C.公钥加密 D.私钥加密

2011年7月自学考试电子商务法概论试题

全国2011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电子商务法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996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属于直接电子商务活动的是( ) A.图书的网上销售 B.服装的网上直销 C.家电的网上销售 D.网上手机充值 2.下列属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主持制定的电子商务法律文件是( ) A.电子签名统一规则 B.电子签名统一框架指令 C.数字签名法 D.电子签名法 3.下列属于狭义电子合同的是( ) A.采用传真方式订立的合同 B.以电报方式订立的合同 C.以电传方式订立的合同 D.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 4.对于提供格式合同的网站与其用户的情形,下列说法不符合我国《合同法》对格式合同相关规定的是( ) A.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坚持公平原则 B.格式合同不得加重对方责任与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C.对格式合同有两种解释时应当作出有利于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解释 D.以合理方式提出免责和限制责任条款 5.关于意思表示的撤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我国合同法不认可承诺可以撤回 B.英美法系规定承诺一经发出即生效,不能撤回 C.大陆法系多数国家不认可承诺可以撤回 D.我国合同法不认可要约可以撤回 6.关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合同的成立是法律问题,合同的生效是事实问题 B.合同只有在成立以后才有是否生效的问题 C.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构成要件不同 D.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的法律效果不同 7.关于信息产品的电子合同履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可以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在网络上完成 B.可以通过电子代理人自动完成 ═══════════════════════════════════════════════════════════════════════════════

《电子商务概论》课程标准

《电子商务概论》课程标准 1、课程概述 1.1课程标识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电子商务概论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程 开课学期:第1学期。 授课学时:总学时:72;其中理论学时:32;实践学时:40。 1.2课程定位 《电子商务概论》是电子商务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对电子商务概论的基本问题和基本观点有比较全面的认识,掌握电子商务概论的基本概念、基本思想、基本分析方法和基本理论,对电子商务运行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建立起电子商务概论的基本思维框架,为进一步学习其他专业课程奠定理论基础。以实用性和操作性为目标,培养学生电子商务概论思维,培养学生运用电子商务概论的分析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学生理解分析现实中的电子商务现象、电子商务规则,能运用电子商务理论解决电子商务问题。 1.3课程设计思路 本课程的设计总体要求是:以理论知识为基础,以应用技能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以就业向导为目的,以务实基础、适应岗位为目标,尽可能形成模块化的专业课程体系。 以“掌握基本理论知识,具备“看”、“听”、“读”、“说”社会电子商务概论现象的能力”为基本目标。依据各学习项目的内容总量进行选择和编排,以知识与能力目标设计的教学项目针对学习目标、工作任务、能力要求、教学内容、活动设计和建议学时等方面制定参考标准。从理论知识到应用技能,从日常电子商务概论现象到经典案例,由简至繁,由繁化简不同程度学习,构建电子商务概论基础应有的知识体系。 在课程教学设计中,加强突破性的“情景教学活动”单元,并作为整个教学活动的重点,即把社会电子商务概论现象平移到课堂,以身边的日常电子商务概论现象导入,并容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总结.doc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总结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总结一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最新数据显示,20xx年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实物交易规模达到26亿元,同比增长370%。艾瑞咨询预计,20xx年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用户将接近2.5亿。种种迹象已充分表明,国内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潜力巨大,而智能手机终端的快速发展又为电商移动应用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有业内人士分析称,不久的将来,任何网民均可以通过手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购物,人们快节奏生活的需求将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移动电子商务将是一个不可小觑的大市场。 淘鞋网相关负责人表示,布局移动电子商务是淘鞋网20xx 年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顺应移动互联网大潮和满足用户的多元化需求,进一步拓展和延伸用户,全面实现淘鞋网跨平台服务战略。该负责人还表示,淘鞋网的用户大多是乐于尝试新鲜消费形态的年轻人和时尚达人。伴随着移动互联网成为行业大趋势,淘鞋网向移动互联网市场拓展成为必然,并且在未来1-2年内,淘鞋网不仅将实现横向上的多平台手机客户端覆盖,还将实现纵向上的多产品线覆盖。 值得注意的是,用户不仅可以通过淘鞋网的手机客户端实现随时随地购鞋,同时还能享受与在淘鞋网PC端购物相同的售后服务,包括100%正品保证、假一罚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全场免运费、货到付款、开箱验货等等。虽然移动互联网是全球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新契机,但是其发展也只是刚刚开始,未来各个厂商也会面临激烈的竞争,所以,模式的创新才是企业在未来移动互联网领域甩开竞争对手的最佳方式。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总结二 刚完成第三轮融资的美丽说完说明了移动商务是有盈利模式的。本次融资由纪源资本领投,红杉资本、蓝驰创投及清科创投跟投。至此,美丽说已经完成了共三轮融资,累计融资金额已达数千万美元。 美丽说创办于20xx年11月,是一家基于“推荐导购”模式的社区。由本次融资可以看出,风险投资机构对电商领域未来发展的预期,并没有因为资本市场转冷的情况而悲观下去。结合今年7月返利网获得由启明创投和思伟投资的千万美元首轮投资来看,有潜质成为网购门户,或成为细分市场网购门户的社会化电子商务网站,都是风投们关注的重点。 美丽说获得风投后大量投入资进行营销推广,同时想方设法增加客户粘度,特别利用搜索引擎将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手机用户用APP手机客户端和互联网Web用户捆绑十分成功,无比动力信息科技,也用此方法为多家电商开发智能手机APP客户端软件成功发展了大批用户,同时,利用腾讯开发平台的API为社交化的SNS用户吸引进智能手机中移动电子商务网店,采取巧妙的积分返利和复式营销连环扣方式,让客户介绍更多客户,在微信社

电子商务法概论--名词解释

1.电子商务:指交易当事人或参与人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主要是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所进进行卑鄙类商务活动。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 2.电子商务法:是调整在计算机环境下开展的,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电子交易形式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功能等同原则:是一种将数据电文的效力与纸面形式的功能进行类比的方法。其目的是要摆脱传统书面这一单一媒介条件下产生的束缚,为电子商务创造一个富于弹性的、开放的规范体系,以利于多媒体、多元化技术方案的应用。 4.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5.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6.直接侵权责任:就是由于直接从事了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这种责任的承担是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前提的。 7. 间接侵权责任:主要是由于侵权人的行为是其他侵权行为的继续或是为其他侵权行为提供了条件的,如书店、报摊,是否承担责任以行为人是否有主观上的过错为前提。 8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反映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9电子合同:狭义上指在计算机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目的,通过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0电子数据交换:简称EDI,是一种在公司之间传输订单、发票等作业文件的电子化手段。 11格式合同:是不需要别一方意思表示的参与,而由一方为了反复使用而事先拟制的合同。 12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以自身的行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 13电子代理:是指不需要经人为的审视,电脑程序能以电子化或其他自动化的方式发出电子信息或对电子信息履行全部或一部分而作出响应。 14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要约的意思表示。 15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6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已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17“到达主义”:是大陆法采取的一种判断合同成立的承诺标准。即以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和地点为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与之不同的是,英美法系采取所谓“发送主义”。 18“发送主义”:是英美法系采取的一种判断合同成立的承诺标准。即以承诺发出的时间与地点作为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19意思表示的撤回:是指在意思表示到达对方之前与之到达对方的同时,表意人又向其发出通知以否认前一意思表示效力的行为。在合同法中,意思表示的撤回包括要约的撤回和承诺的撤回。 20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欲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该项要约的意思的表示。 21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决,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22合同的生效: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或称法律效力。 23合同的履行:指导债务人按照债的目的实行其给付的行为。 24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25强化电子签名:指经过一定的安全应用程序、能够达到传统签名等价功能的电子签名方式;又称可靠电子签名、高级电子签名。 26数字签名:附在数据单元上的一些数据,或是对数据单元所作的密码变换,这种数据和变换允许数据单元的接收者用以确认数据单元来源和数据单元的完整性,并保护数据,防止被人进行伪造。 27哈希函数:是指一种算法,它将一串比特字符变换或翻译成另一串通常较短的字符串,该密码算法也称

电子商务概论课程标准

电子商务概论课程标准 1、前言 1.1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电子商务概论 课程类别:专业核心课、专业必修课 课程编码:071023 学时:60学时 适应专业:电子商务专业 1.2 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高职高专电子商务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专业必修课程。 本课程是电子商务专业的专业基础兼核心课程,在电子商务专业课程体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对电子商务相关概念、理论、业务和案例的教学,培养学生对电子商务领域学习和探究的兴趣,对职业方向和职业岗位的认知,解释和解决电子商务领域基本问题和现象的能力。并为后续电子商务专业学习方向的选择和相关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本课程以“电子商务网络技术基础”课程的学习为基础,同时与“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网络零售”等课程相衔接,共同打造学生的专业核心技能。 1.3 设计思路 电子商务概论是一门具有较强实践性的课程,传统学科教学模式在课程内容的组织和教学方法上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本课程以电子商务专业学生的就业为导向,职业成长为目标,践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以电子商务行业企业典型工作任务为核心组织课程内容,以电子商务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为导向构建课程体系,突出课程特点,强化实践教学。通过设计若干“工作项目”,创设相应工作情景,使学生在完成具体项目的过程中消化掌握课程所需传达的知识内容,并掌握电子商务基本操作技能,切身体会电子商务业务流程,全面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在设计思路上,通过对电子商务领域实际工作任务的调研分析,提炼出实际典型工作任务,以此构建学习性工作任务集合,并依托学习型工作任务实施教学。项目的设计与安排充分体现任务驱动,以工作过程系统化为导向的课程思想,同时遵循课程的目标要求、创新创业理念、学生的认知规律,由浅入深,由易到难。教学过程的实施体现相应职业工作过程,学生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意识能力得到不断的完善与强化。2.课程目标 本课程的总体目标是:对什么是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与人们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的关系,以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现状有较为全面、深入的理解;掌握电子商务活动中常用的网络调研、交易、营销、支付、物流等基本技能;能进行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调研分析和方案策划;培养学生树立独立思考、吃苦耐劳、勤奋工作的意识以及诚实、守信的优秀品质,为今后从事电子商务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1 能力目标 (1)能讲述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史及关键年份的重要事件; (2)能从个人学习、生活和工作的角度调研分析相关电子商务的应用,并形成调研分析报告; (3)能分析电子商务对当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调研相关企业,并形成分析总结报告; (4)能分析以阿里巴巴网站为代表的 B2B 网站的经营模式,解释其网站栏目、买家和卖家的工作流程

自学考试《电子商务法概论》重点

电子商务法概论备考资料 第一章电子商务法导论 1.电子商务:指交易当事人或参与人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所进行的各类商务活动,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 2.电子商务法:是调整在计算机环境下开展的,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电子交易形式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功能等同原则:是一种将数据电文的效力与纸面形式的功能进行类比的方法。其目的是要摆脱传统书面这一单一媒介条件下产生的束缚,为电子商务创造一个富于弹性的、开放的规范体系,以利于多媒体、多元化技术方案的应用。 4.简述电子商务的基本内涵:①电子商务是一种采用最先进信息技术的买卖方式。②电子商务实质上形成了一个虚拟的市场交换场所。③电子商务是企业信息化发展中逐步形成的一种贸易形态,电子商务不等于商务电子化。 5.简述电子商务的主要类型:按照交易对象分类:B2B,B2C,B2G,C2C。按照商务活动内容分类包括两类商业活动①间接电子商务,②直接电子商务。根据使用网络类型的不同,电子商务目前主要有三种形式: ①EDI商务,②互联网商务,③Intranet(内联网)商务。 6.简述电子商务面临哪些法律问题:电子商务运作平台建设及法律地位问题,在线交易主体及市场准入问题,电子合同问题,电子商务中商业客体问题,网上电子支付问题,在线不正当竞争与网上无形财产

保护问题,在线消费者保护问题,网上个人隐私保护问题,网上税收问题,在线交易法律适用和管辖冲突问题。 7.简述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而这类社会关系是在广泛采用新型信息技术并将这些技术应用到商业领域后才形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它交叉存在于虚拟社会和实体社会之间,有别于实体社会中的各种社会关系,且完全独立于现行法律的调整范围。 8.简述电子商务法的基本特征。①形式规范,②技术规范,③开放规范,④多重规范。 9.简述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原则:①中立原则,②自治原则,③功能等同原则,④安全原则。其中中立原则包括:①技术中立,②媒介中立, ③实施中立,④同等保护。 10.简答为什么说电子商务法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1)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是独立的,明确的,它调整的是电子商务交易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而这类社会关系是在广泛采用新型信息技术并将这些应用于商业领域后才形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2)电子商务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自己明显的特征,这些社会关系交叉存在于虚拟社会和实体社会之间,而传统法律调整的范围都是在现实物理世界的范围之内,二者的调整对象有显著区别。3)传统的民法,经济法及其程序法很难适用于虚拟环境中的商务交易活动,突出体现在合同效力的确定,诉讼管辖,证据认定等保障实体法实施的理论和方法不能支持现有法律处理电子商务案件,有关媒体的管理构架的法律不能适应以网络为载体的

电子商务法概论名词解释+简答

1.电子商务法是调整在计算机环境下开展的,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电子交易形式法律规范的总称 2.广义的电子商务法包括了所有调整以数据电文方式进行的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主要涉及调整以电子商务为交易形式的和以电子信息为交易内容的两大类规范 3.电子商务指交易当事人或参与人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所进行的各类商务活动,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 4.电子代理指不需经人为的审视,电脑程序能以电子化或其他自动化的方式发出电子信息或对电子信息履行全部或一部分而作出响应。 5.电子支付狭义的电子支付指电子资金划拨业务,根据美国《统一商法典》的定义,电子支付是支付命令发送方将存放于商业银行的资金,通过传输线路划入受益方开户银行,以支付受益方的一系列过程.广义的电子支付还同时包括支付工具的电子化,将网上银行及其所开展新型金融服务如电子现金等也包括在电子支付的范围内 6.电子货币电子货币的使用者以一定的现金或存款,从发行者兑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并以可读写的电子信息方式存储起来,需要清偿债务时,使用者可通过某些电子化媒介或方法,将该电子数据直接转移给支付对象 7.直接侵权责任指由于直接从事了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 8.承诺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9.数字签名指附加在数据单元上的一些数据,或是对数据单元所作的密码变换,这种数据和变换允许数据单元的接收者用以确认数据单元来源和数据单元的完整性,并保护数据、防止被人进行伪造 10.电子签名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11.电子签名人指持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并以本人身份或以其所代表的人的名义实施电子签名的人 12.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指可证实电子签名人与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有联系的数据电文或其他电子记录 13.数据电文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的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14.免责事由指当事人即使违约也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分为不可抗力、免费条款和债权人过错三种类型 15.免责条款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 16.消费者的选择权指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其购买的商品和服务的权利。 17.功能等同原则是一种将数据电文的效力与纸面形式的功能进行类比的方法 18.意思表示的撤回指在意思表示到达对方之前和到达对方的同时,表意人又向其发出通知以否认前一意思表达效力的行为 19.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20.狭义的电子合同指在计算机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目的,通过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它反映了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22.合同的成立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23.合同的履行指债务人按照债务的目的(即满足债权)实行其给付的行为 24.合同的生效指已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或称法律效力 25.站点认证指为了确保通讯安全,在正式传送数据电文之前,应首先认证通讯是否是在一定的站点之间进行的过程 26.电子认证指为电子签名相关各方提供真实性、可靠性验证的公众服务活动 27.电子认证服务指为电子签名相关各方提供真实性、可靠性验证的公众服务的活动 28.电子认证法是用来调整认证机构、证书用户、国家行政机关与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之间在电子认证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9.常设机构指一个企业在一国境内开展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时依赖的固定的经营场所或代理机构,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作业场所等 30.认证机构指电子商务中对用户的电子签名颁发数字证书的机构,它已经成为开放性电子商务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信用服务机构 31.网上银行指使用电子设施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金融性产品和服务的银行业务模式 32.比特税是以互联网上传播的和由网络用户接受到的计算机数据信息单位”比特”的数量为收税依据,比特税又名字节税 33.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34.权利管理信息指附加于作品的每件复制品上或作品向公众进行传播时出现的用以识别作品、作品的作者、对作品拥有任何权利的所有人信息,或有关作品使用的条款和条件的信息和代表此种信息的任何数字或代码 35.网络商业方法指电子商务经营人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新型网络商业经营方法,如网上商品销售方式、网络广告方式、网上支付链接方式 36.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7.网络隐私权指公民在网上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个人相关的敏感信息 38.隐私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对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信息自由权 39.司法管辖权指国家通过司法手段对特定的人、物、事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 40.管辖权国家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手段对特定人、物、事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它是国家固有的基本权利之一,是国家主权的直接体现 41.保护性管辖权指国家对本国领土范围外犯有危害该国国家安全、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及其他重大政治、经济利益等罪行的外国人进行管辖的权利 42.管辖权基础指一个国家的法院有权审理民事案件的根据 43.埋置链是用户以通常方式看不见的,当网页下载完成时被链对象已经自动显示在用户计算机屏幕上,与网页其他内容融为一体了.埋置链会让用户误以为自己的浏览器仍然在先前所浏览的网站上 44.PKI即公钥基础设施,是通过使用公开密钥技术和数字证书来确保系统信息安全并负责验证数字证书持有者身份的一种体系 45.ICP网络内容提供者,指自己组织信息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的主体 46.ISP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指为网上信息传播提供设施、途径和技术支持等各类中介服务的主体 47.SET协议又称安全电子交易协议,是一种基于信息流的协议,在保留对买方身份认证的前提下,又增加了对卖方和收单银行的认证,引入并充分发挥了第三方认证的作用,从而可以确保交易各方身份的合法性和交易的不可依赖性.同时,卖方只能得到买方的订购信息,银行只能得到有关支付的信息,从而在更大程度上确保了交易信息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48.数据库指经系统或有序的编排、并可通过电子或其他手段单独加以访问的作品、数据或其他材料的集合 49.电子商务税收中性原则指对通过电子商务达成的交易与其他形式的交易在征税方面要一视同仁,反对开征任何形式的新税或附加税,以免妨碍

电子商务概论课程考试题目

电子商务概论课程考试题目 一、概念题(任选四题,每题15分,共45分) 1.说明电子商务能给消费者带来哪些利益,以及可以开展电子商 务的条件。 答:电子商务可以为顾客网上交易和管理等全过程服务。 (1)广告宣传消费者可以借助检索工具迅速找到各类商品的信息。顾客可以与商家进行交流提供更丰富的商品信息。 (2)咨询洽谈网上的咨询和洽谈能超越人们面对面洽谈的限制,实现了多种方便的异地交谈形式。 (3)商品订购在电子商务的网站上,顾客可以在线订购,十分方便快捷。 (4)电子付款这是电子商务过程中重要的环节,在线支付,电子现金,信用卡等电子支付具有很大的优越性。 (5)交易透明互联网上的交易是透明的,极大的减少了信息不对称的现象。顾客可以对众多产品进行比较,对产品选 择余地也更大,防止伪造单据和贸易欺骗行为。客户可以, 以非常的方式完成过去很复杂的商务活动。 (6)操作方便互联网几乎遍及各个角落,客户可以通过网络方便地与贸易伙伴传递商业信息和文件,实现电子订货。 (7)服务个性这种情况下因为消费者已经产生了个性化的需求,通过互联网企业可以系统的收集客户个性化需求信息, 并通过智能系统处理这些信息。

电子商务的前提是信息化,具体指利用各种现代化信息技术,如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来进行商务 活动。但它始终是围绕着商品交易活动以及各种利益关系 所组成的社会系统的中心还是人。电子商务的基础是一些 现代化工具的应用。当然电子商务还有一些各个部分之间 的联系与配合,再加上日趋成熟的电子规范的法律作为保 障,才能让电子商务逐渐健康的发展。 2.在网上商城进行购物时如何保障自己的隐私以及信息安全,用 到哪些法律知识? 答: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使得任何人都可以自由的获取资源,以网络为基础的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安全问题比传统商务安全问题复杂得多。在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企业与社会已经对网络已经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依赖,随着信息化的加快,病毒泛滥、黑客破坏、交易欺诈等电子商务安全问题也日益严重起来。 (1)、电子商务作为新生事物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关注,很多消费者对这种高科技的交易风险并不清楚,于是互联网上出现了大量的虚假网站和虚假信息。消费者要学会辨别互联网上的信息真假。 (2)、从信息内容上辨别真伪。如果公司的介绍太简单求购意图不明显,地址也写得很模糊,预留的公司网站是虚假地址或并非诚信通会员统一的格式,通常就有可能是虚假的信息。虽然并不能从这些信息中完全肯定对方的询盘是虚假的,但至少应提高警惕。 (3)、查询企业信用记录。通常情况下,在阿里巴巴的企业信用数据

(完整版)00996电子商务法概论.doc

电子商务法概论复习资料规范 4 、安全认证法律规范 5 、1、买方应承担按照网络交易规定 1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 第一章电子商务法导论电子支付法律规范 6 、电子商务方式支付价款的义务坚持公平原则EDI 商务、互联网服务、税收法律规范7 、网络商务的知2、买方应承担按照合同规定的时 2 、以合理方式提出免责和intranet 商务识产权保护法8 、个人隐私保护间、地点和方式接受标的物的义务限制责任条款 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问题 9 、电子商务纠纷处理机制3、买方应当承担对标的物验收的 3 、格式合同不得加重对方一、电子商务运作平台建设及其的法律规范义务责任与排除双方主要权利 法律地位问题《电子签名法》的四个方面内容:电子商务条件下,卖方应当承担的 4 、合同争议的解释权 二、在线交易主体及市场准入问1、确定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明义务:电子代理人归属的要件一般应包 题确了在众多的电子签名方法和手1、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交标的物及括以下几个方面: 三、电子合同问题段中,满足什么条件的电子签名具单据 1 、有自己的名称 四、电子商务中商业客体问题有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同等效力。2、对标的物权利承担担保义务 2 、有必要的财产 五、网上电子支付问题2、对于数据电文,也就是电子形3、对标的物质量承担担保义务 3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六、在线不正当竞争与网上无形式的文件作了规定。注册域名应当特别注意的条款: 4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财产保护问题3、设立电子认证服务的准入制度1、域名注册人保证不侵权的陈述 5 、依法成立 七、在线消费者保护问题4、规定电子签名的安全保障制度2、域名注册人保证所提供信息真 6 、具备保证电子代理人正 八、网上个人隐私保护问题实的陈述常运行的技术条件和人员 九、网上税收问题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法律规3、域名注册人提供信息不真实的7 、具备完善的网上企业信 十、在线交易法律适用和管辖冲范违约责任息披露制和客户的资料保密制度 突问题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设立规范:4、域名注册人同意域名注册组织8 、在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 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电1、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公布其联系信息的条款记录 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经营许可5、域名注册组织声明收集和公布所谓电子代理,是指不需经 会关系,而这类社会关系是在广泛A、依法成立的公司注册人的联系信息公出于注册目人为的审视,电脑程序能以电子化采用新型信息技术并将这些技术B、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的,保证不将域名注册人的联系信或其他自动化的方式发出电子信 应用到商业领域后才形成的特殊专业人员息付诸商业性使用息或对电子信息履行全部或一部 的社会关系,它交叉存在于虚拟社C、为用户提供长期的服务的信誉6、域名注册人同意受或注册组织分而作出响应。 会和实体社会之间,有利于实体社和能力采用的纠纷程序和约束我国《电子签名法》对于电 会中的社会关系,且完全独立于现D、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权利:子代理人的信息发送责任也明确 行法律的调整范围。2、经营性互联网接入国际联网许1、独立运营的权利为由系统所有人承担发送责任,该电子商务法的特点: 1 、形式规可2、域名资源及相关资源所有权法第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有下列范 2 、技术规范 3 、开放规范 4 、A、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者事业3、违约求偿权情形之一,视为发件人发送:”多重手段规范法人4、电子商务安全保护权1、经发件人授权发送的 电子商务法的原则: 1 、中立原B、具有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义务:1 、合2、发件人的信息系统自动发送的 则 2 、自治原则 3 、功能等同原装备及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法经营 2 、身份明示义务 3 、信3、收件人按照发件人认可的方法 则 4 、安全原则员息内容记录 4 、交易中的合同义对数据电文进行验证后结果相符 电子商务法是调整在计算机环境C、具有健全的安全保管理制度和务 5 、遵守知识产权和隐私权等的 下开展的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技术保护措施其他民事权益的义务我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审查数据而形成电子交易形式法律规范的D、符合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总称。条件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法的因素。 电子商务法的信息法律地位:3、经营性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业务电子合同的特点:1、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 1、调整对象是独立的,明许可1、合同内容等信息记录在方法的可靠性; 确的调整的是电子商务交易中发A、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计算机或磁盘中介载体中,其修2、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案改、流转、存储等过程均在计算内3、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2、有明显的特征,这些社B、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进行。4、其他相关因素。 会关系交互存在虚拟社会的实体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安2、电子合同的生效具有不我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满足法社会之间。全保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同的特点。律、法规规定的文件保存要求的条 3、传统的民法,经济法及C、服务项目属于《互联网信息服3、订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在件: 其程序很难适应于虚拟环境中的务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已取得网络上运作,可不见面。1、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 商务活动。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4、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供随时调取查用;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框架制度: 1 、电子商务条件下,买方应当承担的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2、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 电子商务经营法律规范 2 、电子义务:我国《合同法》对格式合同的定义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合同法律规范 3 、电子签名法律和基本原则做全面规定:

最新电大电子商务概论课程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15年电大电子商务概论课程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 一、选择题 1-5 C\B\A\B\B 二、应用分析题 1.自行参考课本40页有关博客内容。 2.联系当地实际搜索旅游景点。 三、实训题: 作业2

一、判断题 1-5 错、对、错、对、对 二、应用分析 参考答案:从新江南旅游公司的案例中可以看出,该公司开展了Email 营销带动了公司访问量的上升。该公司做了如下工作:①制定Email营销计划,分析目前有的Email营销资源,如果公司本身拥有用户的Email资源地址,首先应用内部资源;②决定是否利用外部邮件列表;③针对内部和外部邮件列表分别设计邮件内容;④根据计划向潜在用户发送电子邮件信息;⑤对Email营销活动的效果进行分析总结。 以往访问量不高是由于公司网站的功能比较简单,主要是公司介绍、旅游线路介绍、景点介绍等等,网站有会员用户1000多人,但却疏于管理。 参考答案:存在的问题:一是内部列表发送后退回的邮件比例相当大; 二是企业网站上的宣传没有同步进行,来到网站浏览的用户的平均停留时间缩短了。 解决办法: 一、对潜在客户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根据不同的客户类型进行分类管理,分析客户需求。 二、根据不同类型客户的不同需求设计邮件内容,吸引客户登录网 三、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并在网站上发起一些促销活动,吸引客户参与 三、实训题

二、简答题 1、移动支付的商业模式有哪些?(课本60页,需要扩展的自己加) 主要分4类:运营商独立运营、运营商主导、金融机构主导、第三方运营 2、我国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物流模式主要有哪几种?(70页) 1.企业自营物流模式。企业自营物流是指企业自身经营物流业务,组建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完成企业物流配送业务。 对于已开展普通商务的公司,可以建立基于Internet的电子销售商务系统,同时可以利用原有的物资资源承担电子商务的物流业务。拥有完善流通渠道包括物流渠道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比ISP、ICP或Internet经营者为从事电子商务而开辟销售渠道和物流系统更加方便。 国内从事普通销售业务的公司主要包括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等。制造商进行销售的倾向在20世纪90年代表现得比较明显,从专业分工的角度看,制造商的核心业务是商品开发、设计、制造,但越来越多的制造商不仅拥有庞大的销售网络,而且还有覆盖整个销售区域的物流配送网,国内大型制造商的生产人员可能只有3000-4000人,但营销人员却有一万多人,制造企业的物流设施普遍要比专业物流公司的物流设施先进。这些制造企业完全可以利用原有的物流网络和设施支持电子商务业务,开展电子商务不需要新增物流、配送投资。对这些企业来讲,比投资更为重要的是物流系统的设计和物流资源的合理规划。 2.第三方物流模式。第三方物流随着物流业的发展而发展,是指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而采用的一种全新的物流模式,又称物流代理,是物流专业化的重要形式。物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出现第三方物流,且它的占有率与物流业的水平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相关性。第三方物流的发展程度反映和体现着一个国家物流业发展的整体水平。现代意义上的第三方物流是一个约有10-15年历史的行业。第三方物流是现代物流服务发展的趋势所在,第三方物流作为我国物流业发展过程中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已经过近几年实践的检验,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 (1)物流业务的范围不断扩大。一方面,商业机构和各大公司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不得不将主要精力放在核心业务上,将运输、仓储等相关业务环节交由更专业的物流企业进行操作,以求节约和高效;另一方面,物流企业为了提高服务质量,也在不断拓宽业务范围,提

《电子商务法》复习知识点

《电子商务法》复习知识点 第一章电子商务法导论 1、电子商务法 是调整一数据电讯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 2、广义的电子商务法德范围 (1)、电子商务网站建设及其相关法律问题 (2)、在线交易主体及市场准入问题 (3)、数据电文引起的法律问题 (4)、网上电子支付问题 (5)、电子商务市场规范问题 (6)、网上个人隐私保护问题 (7)、在线交易法律适用和管辖冲突问题 3、电子商务的技术特征 (1)、程式性 (2)、技术性 (3)、开放性 (4)、复合性 4、电子商务法的作用 (1)、为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2)、法律是保障网络交易安全的重要手段 (3)、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交易活动 5、我国最早确立数据电文被确认为合同的法规,不是《电子签名法》。我国最早确定数据电文,且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合同法》。 6、我们建议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应采纳一下原则: (1)、与国际电子商务规范接轨原则 (2)、技术中立原则 (3)、促进交易原则 (4)、安全原则 (5)、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 第二章电子商务法律主体概述 7、参与电子商务的间接主体 知不直接进行交易、但是交易的进行和完成有赖于其提供服务的参与者,其分别是:(1)、网络服务提供商 (2)、电子认证服务商 (3)、在线金融服务商 8、参与电子商务的主体特征 (1)、主体表现虚拟性 (2)、主体属性不确定性 (3)、数量、种类多于传统交易 (4)、跨地域性 9、隐私权 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

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10、网络隐私权的内容 (1)、个人数据隐私权【控制权、获取权、知悉权、修改权、抗辩权】 (2)、私生活安宁的隐私权【不被窥探、侵入的权利、不被干扰的权利】 10、侵犯网络隐私权的类型 (1)、软件嵌入 (2)、搜索引擎 (3)、木马、黑客程序 (4)、论坛、购物网站、电子邮箱的注册信息 (5)、博客、播客 11、虚拟财产权的形式 (1)、存储形式 (2)、效用形式 (3)、感知形式 12、网站设立的法律制度 (1)、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制度 (2)、特种行业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制度 (3)、特殊互联网信息服务专项备案制度 (4)、经营性网站设立的条件和程序 13、经营性网站设立的条件和程序 1)、经营性网站设立的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指尖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5)、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经营性网站设立的程序 (1)、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办理企业登记 (3)、网站名称的注册 14、电子公告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 15、电子商务主体认定的基本原则 (1)、主体真实原则 (2)、主体资格法定原则 (3)、主体公示原则 16、网络中介服务商的义务 1)、监控义务 (1)、接入服务提供商的监控义务 (2)、主机服务提供商的监控义务 2)、协助调查义务 17、网络中介服务商的责任 (1)、直接侵权责任 (2)、共同侵权责任 第三章电子合同法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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