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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_杜绝盗版政府的角色比消费者重要反方_杜绝盗版消费者的角色比政府重要

我先重点谈谈对正方的看法吧~

何者更重要的辩题一般都要给出一个评判标准,这个辩题可以借鉴一条评判标准,即从动机、手段、效果三方面谈,谁在动机上立足点更高、手段更有力、效果更显著,谁就更重要。

一、从动机来讲。作为政府,要考虑的不仅仅是有版权的原商家的利益,更有市场经济的秩序,甚至涉及到国家对外的形象问题,这一些远远不是消费者的角色会去考虑的问题。

二、从手段来讲。政府可以通过“堵”和“疏”共同作用。(篇幅来讲,我谈“疏”比较多,但“堵”绝对是最直接有效的,和篇幅无关)

①“堵”。一方面,完善法规、严查严惩盗版者,提高防盗版的科技水准,销毁盗版品,“堵”住盗版来源;另一方面,对于购买盗版的消费者是否应该负法律责任,目前也在商讨中。②“疏”。

其一,教育宣传。这可以包括两块,一方面是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让盗版者和潜在盗版者减少、放弃盗版;另一方面也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可见即使要消费者减少盗版购买还是离不开政府的教育和引导的,因为人都有贪念,贪便宜的心理不可能一下子凭空消失的)

其二,控制物价。这一方面指通过政府的介入,避免一些商家因为版权在手就产生垄断性质的高价格,导致消费者不得不购买价格低廉的盗版货;另一方面,也可以对一些成本高的正版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以期正版产品价格的控制。

其三,制定经济发展计划,使国民收入普遍得到增长。(这个有点远了)

而消费者方面,我们除了期待大家良心发现,舆论引导,似乎不是有很多方法。

三、从效果来讲。政府可以统筹全局,消费者不说是乌合之众,但也算是群龙无首吧,政府可以办到“快准狠”,消费者那边则只能期待常年漫漫的改观了。

之所以说政府可以“快准狠”,这是政府可以通过执法队伍,专业迅捷地开展打击盗版的活动,其强制性同样是消费者群体所不具有的,其多层次、多角度、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模式也是消费者群体无法完成的。

短期来讲,通过强硬的查办惩戒,可以直接减少盗版。

长期来讲,通过完善法规、发展防盗版科技、将盗版以及诸多“疏”的手段更深入地杜绝盗版。

不过,既然楼主需要双方面的材料,那么我就从反方的角度来说一说吧。依然借用晚安的标准,从“动机、手段、效果”三个方面来说,先谢谢晚安了!

站在动机的角度,究竟是谁导致了盗版动机的存在?是政府还是消费者?我想,盗版之所以存在,并不是盗版者想拿这些盗版的东西来讨好政府吧,而是盗版产品存在着广阔的利润空间,换句话说,恰恰是有大量的消费者在青睐盗版产品,才使得盗版产品屡禁不止。那么,既然滋生盗版的温床是消费者自己、而不是政府,那么在盗版产生并发展的动机之角度,消费者比政府更重要。

站在手段的角度,固然消费者没有行政权、没有执法权,也是群龙无首乃至乌合之众,但是,市场中经济利益是最好的指挥棒、最大的调节权。消费者不需要其他的手段,只要每位消费者自己都能自觉自愿地购买正版、杜绝盗版,那么盗版也就无利可图,自然也就会销声匿迹了。这种消费者自觉杜绝的手段,难道不比政府或司法机关那些动用人力、物力而进行的查抄、处罚、审判等等来的有效得多吗?

站在效果的角度,打击盗版是为了谁?如果正方说,打击盗版,可以保障政府从正版产品经营利润中获得的税收,我们反方承认这一点。但是这个保障究竟是多大的利益?这个保障是不是打击盗版的目的所在呢?显然不完全是。打击盗版一方面是为了保障消费者所享受到的文化制品的质量,这主要是消费者在获益。另一方面是保障创作者的合法权益,这也不是政府在受益。如果从谁享受打击盗版的效果更大、谁就承担更重要的角色这个逻辑出发,那么消费者和政府相比显然是前者应当承担更重要的角色。

固然,消费者乃至市场经济的确存在着盲目性、滞后性等等,甚至也存在着部分消费者贪图便宜而对盗版姑息养奸。对于此,就需要政府予以引导和教育。但是,政府的引导和教育,也是为了使消费者发挥更大的作用,并不是取代消费者在打击盗版中的地位。消费者在盗版存在的动机、打击盗版的手段、打击之后的效果三个方面都比政府来得重要,因而杜绝盗版消费者的角色比政府重要。

不过,既然楼主需要双方面的材料,那么我就从反方的角度来说一说吧。依然借用晚安的标准,从“动机、手段、效果”三个方面来说,先谢谢晚安了!

站在动机的角度,究竟是谁导致了盗版动机的存在?是政府还是消费者?我想,盗版之所以存在,并不是盗版者想拿这些盗版的东西来讨好政府吧,而是盗版产品存在着广阔的利润空间,换句话说,恰恰是有大量的消费者在青睐盗版产品,才使得盗版产品屡禁不止。那么,既然滋生盗版的温床是消费者自己、而不是政府,那么在盗版产生并发展的动机之角度,消费者比政府更重要。

站在手段的角度,固然消费者没有行政权、没有执法权,也是群龙无首乃至乌合之众,但是,市场中经济利益是最好的指挥棒、最大的调节权。消费者不需要其他的手段,只要每位消费者自己都能自觉自愿地购买正版、杜绝盗版,那么盗版也就无利可图,自然也就会销声匿迹了。这种消费者自觉杜绝的手段,难道不比政府或司法机关那些动用人力、物力而进行的查抄、处罚、审判等等来的有效得多吗?

站在效果的角度,打击盗版是为了谁?如果正方说,打击盗版,可以保障政府从正版产品经营利润中获得的税收,我们反方承认这一点。但是这个保障究竟是多大的利益?这个保障是不是打击盗版的目的所在呢?显然不完全是。打击盗版一方面是为了保障消费者所享受到的文化制品的质量,这主要是消费者在获益。另一方面是保障创作者的合法权益,这也不是政府在受益。如果从谁享受打击盗版的效果更大、谁就承担更重要的角色这个逻辑出发,那么消费者和政府相比显然是前者应当承担更重要的角色。

固然,消费者乃至市场经济的确存在着盲目性、滞后性等等,甚至也存在着部分消费者贪图便宜而对盗版姑息养奸。对于此,就需要政府予以引导和教育。但是,政府的引导和教育,也是为了使消费者发挥更大的作用,并不是取代消费者在打击盗版中的地位。消费者在盗版存在的动机、打击盗版的手段、打击之后的效果三个方面都比政府来得重要,因而杜绝盗版消费者的角色比政府重要。

首先,回帖里面说到,是站在了“盗版产生并发展的动机之角度”,的确,盗版之所以产生、发展就是因为它有市场嘛~但是现在是要杜绝盗版,也就要站在打击盗版的动机来看,消费者打击盗版的动机究竟是什么呢?

其次,“消费者不需要其他的手段,只要每位消费者自己都能自觉自愿地购买正版、杜绝盗版,那么盗版也就无利可图”。如果把自觉当作了万金膏药,那么究竟怎样才能使消费者这样自觉呢?为什么盗版产生这么多年来,消费者就是自觉不起来呢?

最后,就“获益”来看。政府打击盗版难道真的只是为了弥补一些税收吗?当初中国加入WTO就因为知识产权问题颇受外国质疑,国家形象、产权所有者的利益,这一切是消费者会去烦恼的事情吗?大家买盗版,都知道它们质量可能不如正品,为什么还要买?因为便宜嘛~在价格和可能的质量问题里消费者已经作出了他们的选择,那么就他们更关注的而言这个“益”就是价格利益,对于一个能从中“受益”的群体,指望他们作为打击盗版的重点生力军,可行性又在哪里呢?其实会考虑到希望消费者享受高质量文化制品的恰恰是站在更高角度上的政府。

从这个辩题本身定义而言“杜绝”二字的含义可能会是反方抓住的一个点

政府的职能是促进保护控制等等

而杜绝的含义是遏制彻底制止比其语气、态度都更为强硬那么这个时候对于盗版这件事而言就不单单是政府的作用力多么大了因为即使政府有出台措施加以控制在这一过程中起到相当大的作用是个重要角色也不见得能与消费者比出个次重要了

从这个辩题本身定义而言“杜绝”二字的含义可能会是反方抓住的一个点

政府的职能是促进保护控制等等

而杜绝的含义是遏制彻底制止比其语气、态度都更为强硬那么这个时候对于盗版这件事而言就不单单是政府的作用力多么大了因为即使政府有出台措施加以控制在这一过程中起到相当大的作用是个重要角色也不见得能与消费者比出个次重要了

从动机的角度,你说到区分“盗版产生”的动机和“杜绝盗版”的动机。其实,注重“杜绝盗版”的动机,看似与辩题结合得更为紧密,实则不然,且实际上与杜绝盗版这个行为本身却离得更远了。辩题在讨论的是究竟“杜绝盗版”这个活动中,何者更为重要;而并不需要讨论,究竟是否应该“杜绝盗版”。换句话说,盗版肯定是应该杜绝的,我们有了足够的理由来杜绝盗版,因而在这个辩题里,“杜绝盗版”的动机本身已经被默认为足够充分了;反之,应该从“盗版产生”的动机入手,才能真正分析出来何者更为重要。打个比方说,医生给病人看病,最关键的并不是想明白“我为什么要给这个病人治病”,而是需要知道病人疾病的成因,知道患者是怎么得这个病的。同样,警察打击犯罪,需要冥思苦想的也不是“我为啥要抓罪犯呢?”,而是“这个嫌疑人究竟有什么犯罪动机呢?”。所以,回到辩题中来,在杜绝盗版这个话题里,究竟为什么要杜绝盗版,也就是“杜绝盗版的动机”,并没有太多的讨论意义;更为重要的是“为什么盗版会兴盛”,也就是“盗版产生的动机”。

从手段的角度,你说到了大家的自觉并不可靠,并且指出了大家“自觉”了这么多年依然还是盗版猖獗的局面。事实上,我们可以说,这是由于政府的引导和教育还不够。我们不能因为消费者有时是盗版活动的受益者,就认为消费者一定不能成为杜绝盗版的主力军。如果是这样的逻辑的话,那么考生绝对是作弊行为的受益者,为什么考生之间的相互监督却往往能在杜绝作弊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呢?看看最近刚刚结束的高考便知道,那些篡改民族、户籍的作弊者,被政府抓出来的有几个?被考生之间相互举报出来的又有多少!事实上,当大家的

道德水平上升到一定境界之后,对违规者的唾弃和舆论监督,往往是行之有效的手段。

当然,你提到了大家的自觉还不够,这的确需要政府来教育、引导。所以反方从来不认为政府在杜绝盗版中不起作用。但是,难道政府的教育引导就可以和政府的角色重要划等号吗?我想不能。小到学习,老师要引导学生,但是我们都知道真正把知识学会,那主要靠学生自己的认真刻苦,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大到国家建设、改革开放,政府只是以政策来引导,但真正创建了经济特区之繁荣的,却并不是这个引导者,而是数以千万计的实践者。

最后,从效果的角度,你指出消费者并不在意盗版质量问题,反倒是政府更在意。这个我就不明白了。政府为什么更在意这个呢?政府在意的,理应是大众的支持;能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政府,才是好政府。那么,在正方的逻辑里,政府却在花大力气做着一件消费者并不想做的事情,这似乎不仅仅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而且还有浪费纳税人钱财之嫌,甚至堵了老百姓低价购买盗版的路。那您说政府这么干是为什么呢?

事实上,在这里,正方将价格与质量两个问题给混淆了。在价格问题方面,固然消费者喜欢低价的;但是在质量方面,或者说在正版/盗版产品方面,消费者当然喜欢正品咯。当价格差距并不十分离谱的时候,例如耐克运动鞋,很多消费者就更青睐于正品嘛。所以,您以消费者喜欢低价产品为幌子,在说明消费者喜欢盗版,实则是概念的偷换。

喜欢低价产品不等同于喜欢盗版产品。但大多数情况下盗版产品明显要比正版产品低价。这是必然因素,说不上偷换概念的问题,无非是解释了为什么消费者喜欢盗版产品的原因。要明确为什么要打击盗版产品,必须要从本源上去分析,为辩题而分析的做法是不正确的。那么,我们看,盗版直接损害的是谁的利益?最直接的版权所有人,版权就是给予创作者以信心保证的东西(政府给予),没有保证产权,就不能保证收益,那就直接损害了创作动力,长此以往就会损害创作竞争力。最大的受害者是政府,直接在面上的就是税收的流失,隐含层面是国家综合竞争力的下降。而消费者的损失呢,为非是商品质量得不到保证,仅此而已。故从主观的角度而言,政府更愿意承担这一层面的角色作用。其次政府是有强制力的消费者的消费欲望是盲目的,虽说消费者可能会有主观不去购买盗版的可能,但在价格的诱惑下还是会有人去购买。怎么能将一件看得见摸得着的事实寄托在一座虚无飘渺的大厦上呢?因此只有政府加大宣传,另加手段打击才能使消费者不想也没出买盗版,这才是更重要意义的体现。

但是,消费者喜欢的,如果说得更清楚一点,也不是简单地喜欢低价的,而是在相同质量的情况下喜欢低价的,换句话说,就是喜欢“性价比高的”。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耐克运动鞋、LV皮包、金银珠宝首饰等等,大家就未必那么愿意购买假货或仿冒品了。所以说,正方如果简单地认为消费者喜欢低价,并且由此推出消费者天生就喜欢盗版,这是有些牵强的。

至于盗版损害谁的利益,我想,在最根本上还是消费者,或者说是民众的利益。对于政府而言,一是可能国际形象受损,二是11楼所提到的社会生产力下降。但是,对于前者,我们知道政府来自于国民、服务于国民,相对于国际形象而言,国内形象更为重要。一个国家的政府,通常不是由外国人选出来的。因而,正方向要论证,消费者喜欢盗版,而政府却要打

击盗版以维护形象,我想那是低估了政府的智商。至于社会生产力的下降,那个恐怕对于政府的影响要弱于对消费者的影响吧。国家生产力不强,国家贫困或国力薄弱,究竟是谁倒霉?政府还是民众呢?我想,在半殖民半封建的时期的中国,大家只说“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没有人说“爱新觉罗.溥仪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吧。所以,盗版的猖獗时的社会生产力减弱,最根本的还是伤及了包括所有消费者在内的广大老百姓的利益嘛。

招聘单位常常会问应聘者——你来找这份工作的动机是什么?如果一个人是为了打发打发时间玩玩,还有一个是一心想做好这份工作,赚钱养家实现自我价值,那么从动机上说哪个更值得考虑呢?其实反方从来没有来讨论要不要杜绝的问题,诚如正方所言,当然要啊~但谁的动机立足点更高(这在2楼标准里面强调过)难道不值得考虑?医生自己可以不去想为什么,但我们选择那个医生的时候,要不要看看呢?我们发现一个医生是为了练练手、顺便要俩红包,因为他还没给人做过手术、打过针,还有一个是处于救死扶伤的责任心,如果你是病人,你要谁救呢?警察自己可以不去考虑为什么抓犯人,但我们发现,一个是为了制服犯人,想要犯人交点“保护费”,还能相信他吗?无论是政府还是消费者,他们当然不会成天在考虑自己为什么为什么的,但我们判定谁更重要的时候,能不能不看?正方之所以不愿意看消费者杜绝盗版的立足点,是因为其实找不出一个合理的动机。于是只能说,是为了质量。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出版后,他自己也分不清正版盗版,甚至买来送朋友的最后发现居然是盗版,且不说盗版的质量是不是就一定不如正版,好,就算盗版质量差,那么按照正方的逻辑,消费者之所以还要买盗版,不就是因为喜欢它的“性价比”高嘛。还有一个逻辑问题——消费者不是因为喜欢低价就一定喜欢盗版,但问题是他们喜欢盗版的低价,甚至质量也不差。

再看手段方面正反谈到的舆论监督方式。考生之间为什么会互相监督、检举揭发?很简单——他们是竞争关系,你死我活,因为舞弊者侵犯的是全体考生的公平问题,这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这就是上面谈到的主要动机。但盗版呢?盗版最直接受害人是版权所有者,它们侵害的是市场公平,是版权问题,对消费者来说,会不会因为你买了盗版我就买不到盗版了受不到便宜了?我们也希望我们的消费者不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事实上也不是真的“事不关己”——消费者还能从盗版品里获得经济利益的。这么多年来有谁听说消费者之间彼此举报购买了盗版的?“当大家的道德水平上升到一定境界”,那么究竟怎么个上升法呢?否则其实只要一句——人人不买盗版就好了,关键是怎么做到。所以依靠舆论监督,至少在近年消费者之间彼此举报的可行性值得商榷。

如果说我们是希望消费者举报盗版生产商,且不看看其中的利益问题,姑且承认好了,那请问,举报之后要怎样?盗版生产商究竟是怕群众举报,还是怕举报之后被法律惩处?在起关键作用的究竟是政府还是举报的群众呢?更何况,这里的“举报群众”能不能算是消费者?这里面存不存在消费关系?

正方只看到了政府在消费者方面能起的作用,却自始至终把政府对盗版制造商的打击直接忽略,只看到“疏”的手段,就是不看“堵”的手段。像前面《文化苦旅》那样的盗版品,没有政府的专业打击,怎么杜绝?没有政府强制、有力的执法,盗版如何根绝?发展鉴别盗版、防盗版的科技怎么靠消费者?消费者接受不了正版品高价的时候,他们又靠什么让正版品生产商把价格降低?——正版生产商是要担负高额版权费用成本的,盗版连税都不用,正版与盗版的价格竞争从来不占优势,也只有政府可以通过减税、补贴等方式让正版的价格走近民间。

反方从来没有说过消费者不在意质量,且不论质量不输正版的盗版品,就算在质量与价格不可得兼的时候,消费者也做出了他们自己的选择——宁要低价。为什么是政府更希望大家获得更高质量的文化产品,这个很好理解,因为只有站在政府的高度,才会统筹全局。就好比生态环境是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的,但那么多化工厂、那么多高污染企业为什么还是开放?为什么知道随地吐痰可能危害公共环境对自己也不好还是要吐?这些都是很现实的问题,因为你往湖里面倒一盆污水的时候不会想自己的这盆污水可能导致蓝藻爆发,最后害得整座城市包括自己没有生活用水,我们倒这盆水的时候是绝对不会想这么远的。所以在回复11楼里面谈到的问题也是这样,可能每个人都像我这样做会让“人民”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但我绝对不会把自己一个人这样做当成什么大事,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谁买盗版的时候会去考虑:呀,我买一盗版光碟,国家形象要遭受很大摸黑啊!呀,我买一盗版光碟,国家少了一两块钱税收,要穷死的啊!我们不可能想这些的。其实这还是个动机问题,一个人想要打击甚至杜绝一样东西,那么这样东西必然是对他直接不利的,所以想要杜绝盗版的肯定得是在盗版这儿直接受害的,这直接决定了以消费者为重点力量来杜绝盗版的不现实。

我想,我们双方争到现在,主要集中在如下两个问题上:

第一,“盗版产生”的动机和“打击盗版”的动机相比,究竟哪个更重要?对于此,正方强调要看态度,所以才会对救死扶伤的医生和伸张正义的警察大加赞赏。然而,事实上真的是这样吗?大家熟悉的名侦探福尔摩斯,他破案不过是为了赚点儿生活费,也并不是每一个案子都从法律正义的角度出发、将所有事情都告诉警方或法庭的。但是,这好像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客源嘛。而这个问题之所以纠结,关键在于正方一直认为消费者没有打击盗版的动机,这便是我们之间的第二个分歧点。

第二,究竟消费者又没有打击盗版的动机呢?正方认为没有,而正方的理由便是消费者是盗版行为的获益者。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原因有三:

一,获益不能说明他们不会成为打击力量。例如,行贿者还是腐败行为的获益者呢,正因为他们行贿,他们才得到了别人得不到、本不属于他们的利益。但是,他们依然痛恨行贿,因为有些本应属于他们的利益,他们也迫不得已需要靠行贿来求得,这是他们不情愿的。所以,当这种获益关系可能发生变化时,他们也完全有可能成为打击力量。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盗版问题。今天的消费者很可能是明天的著作者。在创作日益广泛的当今社会,写书出版已经远远不是几个鲁迅般作家的事儿了。例如,每一位研究生,本身是读书的,他们是买书的消费者,可是他们每人毕业前都必须发表一篇论文,他们同时也是著作者。电视剧《潜伏》播完之后,凤凰网博友陆琪借此电视剧连载了多篇关于为人处事的博客。他本是一位读书人,是出版物的消费者;可谁知他的博客一下子被出版社看上了,要出版出来,他也就一下子变成了著作者。等等这些情况,太多太多了,就连我们的“华语辩论网”,对于我们各位的发帖,还一度要求读帖人“转载请注明出处”呢。所以说,一个充斥着盗版的市场,固然如正方所说,主要冲击了著作者;但是每一个消费者,或许明天就是那个被冲击的著作者。我们怎么办?我想每一位消费者都不是傻瓜,大家都明白,只有今天作为消费者时,努力打击了盗版市场,才有可能在明天成为著作者时,自己的利益不被侵犯。

二,消费者的道德水平提升,也恐怕未必像正方想象得那么慢。正方认为这么多年来消费者对于盗版产品的打击一直处于冷淡的状态。但是,您可曾看到,大家对于您方举出的那些例

子,如倒脏水、随地吐痰等等,以及一些在文物古迹上留名刻字、在公共场所肆意吸烟等等伤及他人之行为,已经开始持有广泛的鄙视态度、甚至是怒目相视了。也正因为此,才有了两年前重庆要建化工厂时市民的集体散布之抗议嘛。这是为什么呢?如果依照正方的逻辑;“别人随地吐痰,关我什么事?如果我也能吐,岂不是我也很方便?”如果真的如正方所说,每个人都只是简单地认为自己这一次的行为不会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那么大家为什么不一起吐痰、一起吸烟、一起为化工厂剪彩呢?可见,这么多年的努力,让大众的道德水平日益提升,成果并不像正方所说的那样收效甚微呀。回过头来看,消费者对于盗版产品的打击真的是一点儿也提不起兴趣来吗?事实上也未必,这就谈到第三个原因,即盗版产品本身质量并没有正方您估计得那么高。

三,盗版产品的质量,事实上并不是像正方所想象的那样跟正版不相上下,而是越来越不被人们所接受。打个比方说,使用盗版的Office 2003将无法顺利安装升级包,以至于难以阅读Office 2007格式下完成的文件;但是正版就可以。再比方说,电脑游戏里,盗版的红色警戒2,玩家若使用苏联军队的话,一旦点击建造“雌鹿直升机”,程序就会出错并自动退出,屡试不爽,这会让玩家极为恼火;而使用正版就没有问题。这种质量差异,的的确确是明显存在的。或许,在一开始,大家都没钱的时候,的确可能如正方所说,买个盗版的委屈一下。例如,在日子贫困、只有富人家庭才勉强能买得起一支钢笔的时候,也曾经有人在口袋上别一个钢笔帽以装作文化人的样子。但是经济发展起来之后,大家还是这样的吗?我看别说多买一支钢笔了,就连一些品牌服装,若有人买假货也会被人嗤之以鼻了。就算是文化产品,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去电影院看大片而不是自己买个盗版盘呢?还不是因为盗版盘根本看不出电影院的效果?

因而,由此看来,消费者可能摇身一变成为著作者,其道德水平也正在显著提升,而且对盗版产品质量问题越来越不能容忍,那么,消费者为什么还没有杜绝盗版的动机呢?

反方认为只有盗版产生的动机才是更值得关注的,那我们就来看看产生原因,一个字,利。盗版者自己能获利,消费者也能获得经济利益,于是盗版产生了、盛行了。福尔摩斯为了赚生活费而破案,非常正常啊,不用管有没有更崇高的动机,他打击犯罪至少是有钱赚的啊。那么我们现在要打击盗版,难道就不用看有没有利害关系了?

反方认为其实消费者打击盗版是有动机的,理由有三:

其一,获益不能说明他们不会成为打击力量。

那么是不是至少已经认可消费者不能从中获利?然而,反方所举事例却都是由于利益关系才成为打击力量的。对于腐败,我国目前的情况恰恰是集团性质,彼此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什么时候会主动成为反腐力量?很简单,落马被抓,指望戴罪立功的时候——为的是自己少判几年。而反方提到的今天的消费者恰恰可能是明天的著作者,我非常不理解,今天的消费者也可能是明天的执法者,今天的消费者也可能是明天的政府官员,这个世上有谁没有担任过消费者这个角色的?政府也是由无数消费者组成的了,那还把消费者和政府拿来作比较干什么?当某个人作为著作人的时候,他不希望他的作品被盗版,他也根本不可能想要购买自己作品的盗版,这个很正常,因为这是害他自己有利益损失的;但他作为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的时候,和其他消费者的具体区别又在哪里呢?反方把著作人和消费者等同起来,显然是概念偷换了。

其二,道德无敌论。

反方认为大众的道德是越来越好了,如果这个是真,为什么盗版愈行愈盛?如果道德越来越好而盗版越来越猖狂,是不是事实已经告诉我们依靠消费者道德是没用的呢?

我们也想承认道德提升很快,但为什么同样一个人,在新加坡就不会乱丢垃圾,不会随地吐痰,回到中国不该干的事儿却干了起来呢?难道道德是直升飞机,可以突降也可以突升?

其实一个会买盗版的消费者未必是道德不高的,一个没买盗版的也未必就是道德高尚的。我们都是凡人嘛,不是每个人都会把眼界放那么高的,就连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破案还只是为了赚点生活费而已,他赚钱的时候难道会去想,“我在为GDP作贡献?”不可能的。我们也不会去想就因为自己买一盗版书,作者就要穷死,作者会没有创作积极性,作者会不再写更好的作品,我们更不会想,政府因为我买了这本盗版书就要蒙受多少多少的税收损失,国家的形象会因为我买了这么本小书而惨遭破坏……我们只会想到,这本书正版要多少多少钱,现在省下来那么多钱,我还可以多买一本书了。这绝对不止是道德的问题,有些人甚至是买不起正版,买一份正版抵几顿餐饭了。价格的差距,也只有政府可以想办法缩减,无论是给正版减税、给正版价格补贴,或者是物价监督规制价格,还是直接给穷人经济上的援助,这都不是消费者可以完成的,哪怕你消费者道德再崇高。

其三,消费者接受不了盗版的质量。

如果我无法接受某样东西的质量,我的选择会是什么?很显然,不买~可是现在盗版这么盛行,是不是反而说明盗版的质量并不是不为消费者所接受呢?

反方可以直接忽略像《文化苦旅》这样子高仿真高质量的盗版产品,但能不能否认这是一个科技的时代?能不能否认群众当中也是卧虎藏龙?时代在发展,盗版的技术也在进步,如果越来越多的盗版都像《文化苦旅》这样,怎么办?怕更是要因为价廉物美而疯狂购买了~

所以才需要政府介入,无论是从源头处发展防盗版的标识和其他技术,还是发展识别、打击盗版的技术,这种种技术活儿,难道能靠消费者来完成吗?

综上,依然没有一条理由成立。其实反方始终在否认打击盗版杜绝盗版需要看动机,确实,消费者也没有什么打击盗版的动机。

其实不仅仅是动机的问题,消费者杜绝盗版要通过什么具体手段,反方也无法给予说明。反观政府通过一堵一疏,双管齐下,一方面可以完善法规,强制控制物价,在盗版商那里严格执法、扼杀盗版,另一方面也可以对正版商给予政策优惠,对消费者予以多方面教育,宏观上拉动经济增长,这些手段问题,也是反方不得不回避的。

由于打击的动机和手段两方面的缺失,消费者杜绝盗版的效果是完全无法保证的,当然他们可以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通过政府的软硬兼施,真正实现盗版在短期里的遏制,长期里的逐渐杜绝。1. 若不给自己设限,则人生中就没有限制你发挥的藩篱。2. 若不是心宽似海,哪有人生风平浪静。在纷杂的尘世里,为自己留下一片纯静的心灵空间,不管是潮起潮落,也不管是阴晴圆缺,你都可以免去浮躁,义无反顾,勇往直前,轻松自如地走好人生路上的每一步3.花一些时间,总会看清一些事。用一些事情,总会看清一些人。有时候觉得自己像个神经病。既纠结了自己,又打扰了别人。努力过后,才知道许多事情,坚持坚持,就过来了。4.岁月是无情的,假如你丢给它的是一片空白,它还给你的也是一片空白。岁月是有情的,假如你奉献给她的是一些色彩,它奉献给你的也是一些色彩。你必须努力,当有一天蓦然回首时,你的回忆里才会多一些色彩斑斓,少一些苍白无力。只有你自己才能把岁月描画成一幅难以忘怀的人生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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