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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苦难意识比较

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苦难意识比较
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苦难意识比较

华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本科生毕业论文

题目《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苦难意识比较院(系)名称:文学院

专业名称:汉语言文学(师范)

办学形式:函授

年级:2015级

班别:龙华班

姓名:陈梦丹

学号:155307086008

论文题目:《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苦难意识比较

评语:

评分:指导老师:

《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苦难意识比较

摘要:

苦难是余华小说的母题,可说他的小说堆满了苦难。在这无数的苦难中我们不难看出宿命的力量。正是在这些充满宿命的文字中,我们看到了余华对现实人生的关注。本文通过运用中国儒道思想和西方哲学家雅斯贝尔斯的理论了解作者对生命意义的探索,对人生命运的思考,和对遭此命运者的人文关怀。

通过上述的研究结果,我们可以看到余华的小说与以前的小说不同。余华的90年代小说其实与否定人间个体或者人格而把它看作为全体或者历史的一部分的文革时期的社会主义文学、希望作为领导历史的主体的人间的恢复的80年代文学,主要描写改革开放以后矮小和无力的个体状态、重视本能和欲望的存在的赤裸裸的样子、被疏远的个人到内面逃避、主体的丧失方向的90年代文学的一般的倾向有区别。那就是探问对人间的新的观点和要树立新的主体的可能性。另外,它要试图恢复以前在社会主义的全体主义存在论里被否定的人间个体的内心世界和人格。那个人格不是只专心自己、属于自己的框架里,而是能够容纳别人的错误、别人受伤的伤口,甚至于将别人的担子也情愿自己负担,通过这种树立代赎的主体而提示互相能够相爱的真正的人道主义的主体。这就是余华小说在90年代文学史里能够占独特的位置。

关键词:许三观;生存哲学;宿命;苦难;悲剧;超越;

引言: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后,我的心里像五味瓶一样,各种各样的感觉全都涌了出来,尤其是当看到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结果血管头却说,他的血现在只能当成油漆了,可怜这个许三观竟然在自己想为自己卖血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这个机会。这也许就是许三观的命,他一共卖了11 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有一次是为了林芬芳,有时是为了他自己的儿子,有时是为了他的妻子,还有时是为了他的邻居。我觉得他这样也挺好,因为不管怎么说,许三观也是经过了文革,大灾荒的人,虽然他的妻子许玉兰曾让许三观觉得很头疼,但是他还是健康的活了下来,我认为这样的日子在旧社会的中国还是很好的,而且余华的作品通过许三观有利的讽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首先卖血以前要和血管头搞好关系,并却要送血管头一些好东西,这样血管头才可以让你的血合格,即使不合格也没有关系,谁交给他送礼了呢?所以到了后来,换了一个新的血管头,许三观的血就不合格了。而且,在许三观的儿子一乐和二乐去农村插队落户,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们受苦,许三观和妻子许玉兰把一乐、二乐的集体户长请到了家里,但因为家庭贫困,许三观又卖了一次血,这两位户长吃得很好,所以许三观家对此也放了心。再说说文革的时候吧!文革的时候许三管家并没有逃出劫难,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也不知道得罪了谁,被上了大字报,整日被搅得不得安宁,不但白天不能在家里干活,而且不是被成群成群的人批斗,就是得在胸前挂个牌子在大马路上站着被人嘲笑。许玉兰被他们带走后、到了下午才回来。回来时左边的头发没有了,右边的头发倒是一根没少。他们给她剃了一个阴阳头,从脑袋中间分开来,剃得很整齐,就像收割了一半的稻田。但最惨的并不是许三观家,而是县长家,因为在文革的时候,所有当官的人和有知识、有文化的都将受到批斗。县长,那个大胖子山东人,从前可是城里最神气的人,从前见到他时,他手里都端着一个茶杯,如今他手里提着个破脸盆,边敲边骂自己,骂自己的头是狗头,骂自己的腿是狗腿……”这就是文革呀!好人反倒成了坏人,而坏人到变成了好人,以前谁得罪了你,现在你就可以整他。高考的了状元,反被人们厌恶,高考交白卷,反而成了人们心中的偶像。那些莘莘才子们被沦为知青,文学家们被打进了牛棚。我想在文革时候,许三观家的情况其实并不差,反倒可以说算较好,因为既为家破人亡也为有生死离别。在新社会的家庭中,日子应该越过越好,可许三观家却越过越坏,一乐得了肝炎,家里花了很多钱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和经济条件下自然不够,刚刚因为二乐的事情卖血不到 1 个月的许三观,不得不打破规矩,本来卖血要等到三个月以后才能继续卖,但为了一乐,许三观只好有去卖血,但李管头说什么也不让他卖,于是他只好到别的血管头那里去卖血,但卖血的钱肯定不够支付昂贵的医药费的。所以他只好四处借钱,邻居、朋友能借的他都借了,一天上午,他借了11 户人家,但有8 户人家都借给了他。后来许三观也老了,血在管头的眼里,已不再是血,而是当油漆都不够格了。

一.对余华作品内容的探讨

80年代前期的余华是一名典型的先锋派小说家,随着市场因素的变化及读者对后现代主义的深入理解,一些先锋派作家转向写实,余华在80年代末期成功地完成了这种转型。《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是他转型后的作品,在这两部作品中,余华摒弃用一种将自己的事告诉别人的叙述态度。“即便是我个人的事,一旦进入叙述,我也将其转化为别人的事”。[1]p20即将他人的故事讲述给他人听。

作为余华成功的作品,《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都描写的近代史中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两部作品深刻刻画了一个农民福贵,一个工人许三观,通过他们青年至老年所经历的人和事突显了近代史中我们的爷爷辈所经历的苦难,有大时代赋予他们的,有他们自身所存在的。了解他们所经历的,了解他们所处时代的生活,我们会更加明白今天我们的生活不易,我们的生活是怎么得来的。

《活着》叙述了主人公福贵一家的悲惨经历,福贵经历了太多苦难和死亡,他年轻的时候嗜赌成性,输掉了所有的财产气死父亲,经过了解放战争,三年饥荒和人民公社,苦难和死亡依然追随着他,直至所有亲人离世。有人将这部作品理解为“温情脉脉的人性人道和生命力的自由宣泄。”在我看来这部作品处处充满了宿命的力量。尽管作品的名字叫《活着》,然整部作品都充满了死亡的阴霾。《许三观卖血记》中的许三观也是个受到宿命折磨的人。卖血在许三观的家乡是证明一个男人是否强健的标准。在他坎坷的一生中他的这一身血帮他渡过了一次次的难关。在这一次次的卖血过程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充满温情的父亲、丈夫许三观通过卖血一次次地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尽管这个世界一直在变,它狰狞的嘴脸一直没有变过,它在吞噬了许三观的鲜血之后,肯定还要吞噬一乐二乐三乐的鲜血,乃至他们的子孙的鲜血……可以说,在余华看来,历史中的事实与现实是同一的,主要表现在它们对人的生命的压迫上,两者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2]p243

二.关于余华作品本土和外来影响的研究

《活着》中福贵大约在解放前30年代初出生,成年时刚好遇到解放战争,历经三反五反,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八十年代的老年苍凉而豁达。面对苦难,福贵一味地隐忍,换来全家人的离世,许三观虽然没有像福贵那样一味地隐忍,但是他通过卖血,盲目地生活着,面对生活中不时出现的苦难与挫折,没有抱怨,更加没有希望,这是许三观的反抗方式,是一种比忍更加痛苦的反抗,他将赖以生存的血液当作商品卖掉,这种近似自戕自杀的反抗比福贵的一味隐忍更值得让人心酸,这就是宿命的力量。

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情况也不是没有的,比如为了求别人办事,总会有一些人走后门,不通过正当渠道办事情,但更可恶的有一些部门是明知对方求自己是违法的行为,甚至违法的事情,但他们仍然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做,抛开人们百姓的利益去做,现在这种所谓的“人民官”已经越来越少,中国也就会变得越来越好。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

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 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

三.研究范围和方法

所谓宿命,就是指一切早已注定的命运,这样的命运不以人的外在力量而改变。余华在他的作品中给我们传达这样一个思想:人是不能摆脱宿命的,从某些方面看,余华的宿命论消极认命,但也有它的合理之处。福贵在四十年前曾是位阔少爷,吃喝嫖赌,败光家产,气死亲爹,不知悔改。许三观是一名本分老实的工人,可是当他知道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后居然教二乐和三乐强奸何小勇的两个女儿;为了报复妻子的不忠,他和林芬芳偷情。这两位主人公劳累一生,可结果,福贵一个人默默地忍受着苦难,忍受着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孤独终老。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实际上通过《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可以发现,余华的所描写的主角都是他的父辈一代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出场就已经是一个稳定时期了,五十年代的国家一穷二白,急需发展,顺应时代他的出现就是一名工人,在他的身上三反五反,大跃进的痕迹不多,但他同样对三年自然灾害与文化大革命记忆深刻。许三观的老年大约八九十年代,相比于福贵的苍凉,他就显得安详太多。这是时代进步的产物,也是中国发展在底层劳动人民身上的体现。

基于时代的特点,福贵与许三观的一生有很多的相同点也有太多的不同点。做为近代中国的底层劳动人民,他们一起经历了时代的变革,经受了发生在身上的诸多苦难。面对物质的匮乏,面对加诸于自身的饥饿,生离死别,他们坚强,抗争,他们的心有不甘却无法置身于外,只能默默承受。

从余华对待生命的态度,我们能看出老庄的思想在他作品中的渗透。庄子更是深刻地感受到生命的短暂性和死亡的必然性:“人生天地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3]p41对后期作品的评价,用余华自己的话说就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内心的愤怒渐渐平息,我开始意识到一位真正的作家所寻找的是真理,是一种排斥道德的真理。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像人们展示崇高,这里所说的崇高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4]p12从死亡的必然性我们看出了道家超然淡薄,安于现状。

追求生命的不朽同样是儒家生死哲学的重要内容。生命的特质决定了人不可能从肉体上达到不朽,而只能在精神上达到超越,从而达到不朽。福贵没有什么伟大的生存哲学,在他看来,能活着是最大的幸事。在活着的基础上得过且过地过过日子就好,这是福贵的人生观,既宿命,又自慰。这样的乐生恶死的思想体现在普通百姓身上就是一种“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心态,正是这样的心态支撑着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宿命这一命题历来是一个严肃的命题,雅斯贝尔斯对其也有过一定的思考。雅斯贝尔斯认为人需要不断地超越现实,超越自己。因为“我们的实际存在本身并不能使我们满足。它是永不停息永无止境地向前追求的冲动”。[6]p58人类历史的发展是人类不断摆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不免会

出现斗争,痛苦,罪责和死亡,人类为了争取自由,会不断地克服这种种悲剧。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悲剧反复上演,在宿命轮回中不断超越自身。

三年自然灾害与文化大革命是他们共同经历的大时代,自然灾害中物质极度匮乏在福贵和许三观身上都是难以承受的苦难,但一个身处农村,一个身处城里,他们抵御的方法却不同,福贵的家里,家珍,风霞挖野菜,摘草根,以粗粮代替细粮,危难时刻带病的家珍求助娘家在胸口贴一小袋小米带回,有庆辛苦养大的羊换了不到四十斤米,灾害的年月,粮食贵过黄金。队长去他家里讨吃食,抛却了人的尊严只为生存。值得一提的是凤霞与王四为一块地瓜而起的冲突,不是队长调解,福贵会和王四拼命,即使队长公正的裁决也不忘在稍大的地瓜上砍下一刀留给自己。在大的环境局限下人性的贪婪与自私被赤裸裸的在这里刻画。许三观是工人,他的一家在食物极度匮乏时期许玉兰的精打细算,持家有道,每餐省一口,就省下不少粮食,而在扛不过去时还是许三观卖血救急。面对饥饿,许三观比福贵从容了许多,也乐观了许多,生日时候的用嘴炒菜就尽显豁达。在他家里,一乐不是亲生儿子,想吃一碗面条而得不到,一乐的原话:"谁给我吃面,我管谁叫爹。"在找寻到亲爹宋小勇时,宋小勇也在为生活挣扎,为了生存他推开一乐,并威胁,在考验面前人性的冷漠可见一斑。文化大革命在城里的波澜就大于农村,许玉兰婚前的性行为遭到揭发就陷入时代的泥潭,"破鞋","破烂",等一些不好的名词加诸于身,群众唾弃,家人鄙视,就连最亲的儿子也一个个不认母亲。遭到人格侮辱,被剃阴阳头,被挂大字报,游行示众。唯一的亮点就是许三观的送饭,不离不弃。相对于文革在许三观家里的风起云涌,福贵受到的波及就小了很多,他的视角里队长被抓走三天,曾经的战友春生被批斗,挨打,自杀。虽然发生在身边,可对于他的家庭却影响不大,就连城里的红卫兵小将也没在偏僻的乡村造成太大波及。一方面地处农村,与社会的联系减少,另一方面,农民的质朴与迟钝是主要原因。他们的婚姻也各不相同,福贵属于解放前的地主阶级,所以家珍也理所当然是城里米店老板的女儿,门当户对。作者没有交待婚姻的由来,想必应是双方家长的促使。而许三观的婚姻有了一些自由恋爱的味道,不管是用卖血的钱进行小恩小惠的引诱或是用同姓避免香火断绝来说服岳父,总归是许三观与许玉兰在婚姻中起主要作用。

而在《活着》后半段中,二喜与凤霞的婚姻也有了自由恋爱的因子。这也是时代的进步。他们的青春成长区别挺大,福贵经历了兵荒马乱的颠沛,因为进城被莫名其妙抓了壮丁,拉大炮去前线,冰天雪地里对死亡的等待,无助而可怜,尽管有些小聪明活了下来,可随行的战友死了七七八八。福贵与春生的友谊是那场战争中唯一温暖人心的描写,没有经历战争的人很难理解人命如草疥的悲哀。而许三观却是在平和的氛围中成长起来的,似乎回了一趟乡下,和阿方,根龙一起卖了血就忽然长大了,这也是乱世与和平年代的区别。福贵生在地主家庭,好逸恶劳,迷恋赌博,荒唐而悲哀,他的成熟是挑了一担子铜钱还赌债磨破了肩膀,伴随着一无所有后老地主的气死,他一下子有了担当。苦难来临,福贵无所依靠,只能看着亲人一个个的离开,母亲,有庆,家珍,凤霞,二喜,苦根,直到剩他一人,无力拯救,庇护亲人,在结尾时他买下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并不是他不想承担,庇护,而是无力承担,生活的苦难在他的身上只能用一条条性命去承担。这里面有庆的死最令人愤怒,因为县长老婆难产需要输血,而完全不顾小学生的身体状况,活活抽血抽死,只换来医生一句"你真是胡闹!"社会的愚昧与人性势利的刻画入木三分。

许三观也经历诸多苦难,灾害时没有吃的,卖血去换。一乐闯祸过不去了,卖血赔偿。看望初恋情人了,卖血换取补品。乃至最后2个儿子住院了,为了承担自己的责任,一次次不顾性命的卖血。在许三观这里,承担苦难的不再是鲜活的生命,而是他血管中流淌的鲜血。与福贵相比,许三观承受的温情多于福贵太多,不管是阿方,根龙,李血头,木匠,最后卖血住店时用小猪给他暖脚的老人,划船的兄弟俩,乃至晕倒后围观他的路人以及医院。在这些人身上我们终于发现了人味,发现了帮助和友善,相比于福贵的可怜,无助,许三观终归有了来自外界的援助,不再需要用生命的代价来承受苦难。福贵是愚昧的,那一代人都是这样,炼钢用水煮,凤霞发烧烧成哑巴,给苦根吃蚕豆活活撑死,在有庆长跑第一后福贵说道:"我没听过跑步也能挣饭吃,送你去学校,是要你好好念书,不是让你去学跑步,跑步还用学?鸡都会跑!"今天的我们听到这话会笑,可在当时,有几个人不这样想?与其说这是福贵一个人的愚昧,不如说这是一个时代的愚昧。

结语:

福贵始终伴随着苦难,但他没有放弃生活,他仍然以达观的态度面对生活。许三观虽然命中注定反抗无用,但他同样以他卖血般顽强的生命力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在这两部作品中我们不仅看到了宿命的难以摆脱,生命力的顽强,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人性的光辉,人性的纯净与美好及人与人之间的温情都蕴含在这两部作品中。所谓活着,就是尽生命之理,走完从生到死这一过程,享受可以得到的快乐,承受难以回避的痛苦,尽自己的生而为人的的本分而已。“关怀生命,是余华小说的真正意义所在。”[7]余华说:“一部小说给人的力量并不是因为语言有多么华丽,人们看到的还是你对生活究竟有多大的感受力,或者说你对世界有多少洞察力。”[8]p145余华用他简朴的语言表现这个复杂的世界,不是居高临下的怜悯,而是充满对人类生存的关怀,渗透着人间暖意

许三观也是愚昧的,和阿方,根龙一样,凭卖血的量评价一个人的身体,靠卖血换取生活的必须,他们那一个村子都以卖血为传统。然尔,他也是幸运的,他有了选择,婚姻里除了妻子许玉兰,还和林芬芳有过关系。生活中有了温情,有了更多的与妻子,孩子的爱,这都是时代伟大的进步。社会的动荡,物质的匮乏是造成福贵,许三观苦难的根源,在生活的根本条件都不被满足的条件下,人性一次次被扭曲,只能用命,用血来承受。站在物质丰富的今天,我们遥望我们的先辈,替他们难过,悲伤。也替他们骄傲,因为他们是坚强而豁达的,任何的苦难都难以压垮他们,任何苦难都阻止不了他们向望美好生活的步伐。正是有了他们一辈辈的不懈努力,我们才能在今天,在物质丰足的今天来分析他们的足迹,理解他们的苦难。

1.王彬彬:(余华的疯言疯语)《当代作家评论》,1991年第2期。

2.林华瑜。《暗夜里的踏冰者——余华小说中的女性形象解读)《中国文学研究》,2001年第 4期

4 .夏中义、富华。(苦难中的温情与温情的受难一论余华小说的母体演变>《南方文坛》,2001 年第4期5.余华。<韩文版自序)《活着》

6.刘仕龙、李阳春。(涌动在心底的“生命意识”)《衡阳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8月

7.张琰。<以生拒死以死求生——《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的生存哲学)《东疆学刊》, 2003年10月

8. 余华。(访谈录:写真正的中国人)第102页 63余华。《我能否相信自己》,人民日报出版社,1998年

9.余华。<韩文版自序)《活着》第5页。

10.余华。(日文版自序)《活着》第6页。

《许三观卖血记》赏析_共4页

《许三观卖血记》赏析 《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一、作者简介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中国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1977 年高中毕业后,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23岁进入县文化馆,1983年开始发表作品,后就读于由北京鲁迅文学院和北京师范大学联合举办的研究生班,1989年调入浙江嘉兴市文联,现定居背景。至今已经出版长篇小说4部,中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4年获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5年获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等。 余华是先锋小说”勺代表作家之一,其写作可以分为两个阶段。80年代 的作品诸如《世事如烟》、《现实一种》、《鲜血梅花》等通过对暴力、死亡和血腥的冷静的叙述,以及在冷静”背后的愤怒和人的生存环境,让当时不少读者、批评家为之骇异。90年代开始,余华的小说还是从先锋向世俗转变,作品中温情”开始出现。正如作者在《活着》中提到,随着时间的推移, 我内心的愤怒渐渐平息”当然作者仍然关注着人的生存状况。 二、作品简介 《许三观卖血记》发表于《收获》1995年第6期,同年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单行本,后由台湾麦田和香港博益以及海南公司出版,并被译成法文、韩文、德文和意大利文出版。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要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度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恶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 小说中许三观总共卖血十二次,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献血的一些道理,并用卖血的钱娶了许玉兰;第二次

论余华《活着》的苦难意识

论余华《活着》的苦难意识 [摘要]苦难与文学有着不解之缘,是世界性的文学母题之一。在余华的小说中,“苦难”一直是反复渲染的主题,而与之相对应的“苦难意识”是人类的的普遍意识。《活着》表现出强烈的“苦难意识”,也表现了余华对人类生存的不断追问。本文从苦难的表现形式、苦难的产生根源以及苦难的超越三个方面对“苦难意识”进行分析。 [关键词]《活着》;死亡;苦难;苦难意识 一、“死亡”——“苦难”的表现形式 余华是一位特别关注苦难的作家,也很善于表现苦难,90年代以来,余华小说中表现出来的苦难具有了新的形态和意义,苦难不再是罪恶、杀戮、暴力等等,这些东西开始逐渐隐退,腾腾的杀气消失了,血腥的场面没有了,随处而在的暴力收束了。在《活着》中,他将这种苦难的铺叙推向极致,他浓墨重彩地大肆涂抹着人类的各种苦难,甚至还不厌其烦地在读者面前勾勒出一幅幅的“人类受难图”,安排了一个又一个“死亡现象展览”,毫不夸张地说,《活着》上演的其实是一出由死亡连缀的生命悲剧。小说充满了作者的精巧构思、精心布置,他让一幕接一幕的死亡出现在读者眼前,把生命之苦渲染得无以复加、痛彻心骨。 无疑,死亡和灾难是小说最为触目惊心的事实。《活着》以短短的篇幅,写了福贵父、母、子、女、妻、婿、孙七个人的非正常死亡。小说的故事是由一个接一个的死亡连缀而成的。福贵的父亲死于福贵的赌博嗜好,母亲死于疾病,妻子家珍死于软骨病,儿子有庆因输血给县长太太而死,女儿凤霞死于分娩大出血,女婿二喜被吊车吊起的水泥石板打死,外孙苦根吃豆子撑死。一系列的死亡故事,使福贵习惯了死亡,却使读者在重复死亡的旋律中难以喘息,叫人在某种无法躲藏的残酷真实面前,在一次又一次几乎制度化的劫难经历中,与世道人心有所领悟。引导读者进入更为不真的苦难世界中,正如一曲重复演奏的悲凉曲调,使读者在痛苦的声音中挣扎。 显然,余华是有意将所有的苦难加于福贵身上。破产的痛苦、丧亲的痛苦、被抓壮丁妻离子散的痛苦、丧母的痛苦、战场上的死亡痛苦、女儿成为聋哑人的痛苦、因贫困不得不将女儿送人的痛苦、自然灾害带来的饥饿之苦、妻子患软骨病而无法劳动且随时被死亡威胁的痛苦、儿子因荒唐的医疗事故而生命葬送的痛苦、女儿因产后大出血而死亡的痛苦、妻子最终被疾病折磨致死的痛苦、女婿因意外事故死亡的痛苦、孤独的老人独自抚养孙子的痛苦、孙子因长期饥饿暴食而亡的痛苦以及全家人为了最基本的生存而付出的没有止境的不堪重负的劳作之苦。在这一系列痛苦之中,对福贵来说,最痛苦的还是亲人的一一死亡:贤良而含辛茹苦的妻子,懂事而忍辱负重的儿女,善良而豪爽厚道的女婿······ 余华是一位叙述苦难、再现苦难的高手,他关注人间形形色色的苦难,也善于表现这无尽的苦难,在《活着》中,死亡成了苦难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从某种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1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1000字【第1篇】 《千姿百态是人生》 放下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的那一刻,我的心情竟是出奇的平静。没有感动的泪水,没有拍案的惊奇,如同书中的文字一般朴实甚至于有些平淡,但细读却字字扣人心弦。一个人,一个时代的辛酸血泪都被镌刻在这字里行间。我似乎有了一些思索,无关乎理想,无关乎奋斗,只是那数百年来被无数先贤哲人们所思索与探寻的——人生。书中人自是演绎自己的人生,我则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学生,阅历尚浅,只是浅尝,有了一些拙见。谨以我拙劣的文字,来表达我对这部伟大作品的看法。 关于李血头,我提笔犹豫许久,终于决定了要先写这个“龙套”。这似乎是个医者,却又完全与医者相背离。她坐在椅子上,等待着那些目不识丁的人,等待他们“孝敬”,等待着将他们的血抽出再填满

自己的腰包。他似乎没什么社会地位,在卖血人当中却有着高高在上的权威。我无法想象许三观面对他时,许三观低眉顺眼站在他面前忍受着他的嘲讽时,许三观灰着脸饿着肚子,看着脸色红润的李血头拿走他的“血钱”时,他心中是感激,羞愧,还是愤怒。许三观不想“窝囊”,但他却不得不低头。在生活的重压下,他一次次面对这个李血头,将自己的力气卖出去。他或许也曾感到不公平,可是他不得不面对这种无奈,他还要过下去,还要过得不比别人差。似乎这个李血头是他人生路上必须面对的一道坎,诸多委屈与不甘,交织在他卖血的人生里,——也交织在我们的人生里。 关于许玉兰,她只是一名市井小民,一个普通的民间女子。她嫁给许三观,无关乎爱情。她只是觉得嫁给许三观似乎会有好日子过。她不如意时会坐在门槛上哭闹,会对许三观的错误斤斤计较。她会为自己做好看的衣服,往自己脸上擦雪花膏。她就是这样一个有些幼稚有些任性有些虚荣的人,可她仍然会在何小勇被车撞后劝诫许三观不要幸灾乐祸,仍然让一乐去为伤害过她的那个人喊魂,——她似乎有

论余华小说创作的特点

在先锋派小说家当中,余华是较为独特的,他的小说对传统的叙事方式和美学风格给予彻底的否定,传达出对现实世界异于常人的认识和感受。他的小说不断地叙说着对自己现实世界中人及人的命运思考、怀疑、迷惑……讲述着一个个人们无法逃离的厄运,展示一幕幕的人生悲剧。以下笔者尝试从哪些方面来阐述余华的小说创作特点。 一、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 形式的意义,在于它对内容的塑造作用。恰当的形式能使内容得到恰如其分的表现,不恰当的形式,不仅不能使内容充分表现出来,而且会损害内容的表达。 艺术表现形式一般是指叙述手法和语言的运用,余华的作品对形式的偏好和新形式的创作极大地引起了读者的注意。其实好的故事并不排斥适当的形式,鲁迅的作品就是形式和故事内容的巧妙结合。余华在写《活着》时,由于形式上的装饰意味消失了,叙述重心倾向到人们的命运本身。《活着》以平实的手法,将富贵的苦难一生娓娓道来,尽管他经历了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众多亲人死去的打击,饱尝着孤独无依的痛苦,终日与老牛为伴,但仍以豁达坚韧的人生态度生活在世间。尽管这篇小说与余华八十年代的作品一样,写出许多死亡和那令人发指的暴虐残忍的场面,但往昔梦幻、神秘的感觉已经消退,也摆脱了那阴暗的氛围,从虚幻天空回落到现实大地,小说中完整的故事,清晰的情节线索,达观乐生的生活态度与冷静平实的写作手法,把生存的人生价值包容在从容的形式叙述之中。 随着《许三观卖血记》的出版,人们又一次惊叹,余华不仅把故事讲述得精彩绝伦,而且形式感也很强。余华自己也坦言:“我觉得我是从内心深处把握分寸去写作,这不是技巧能够解决的。”[1]《许三观卖血记》昭示了余华崭新的精神气象,悲悯、温情接纳勾销了冷漠无端的暴力,彰显了人生存的艰难和价值。而且余华为表达“这是一本平等的书” [2]而采取取消作者身份的叙述方式,这也是决定了叙述的节奏和规律,像民歌般迁流漫衍,流淌着作者平民化、生活化的平和节奏。《许三观卖血记》的形式中最值得提的是幽默的叙述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幽默不仅是一种缓解苦难的方式,而且又是一种叙述策略。因而有了乐观、智慧和平等的思想。通过幽默的方式余华缓解了文本与内容的紧张关系,并建立了文本与现实的新型关系。选择了幽默意味着余华自己经历了与现实的各种冲突之后,开始获得某种宁静、平和与宽广的境界。小说当中,许三观在天灾之年为儿子们炒红烧肉;许三观因与林芳芳的私情被揭露后,天天被罚在家煮饭炒菜的情形;许三观和阿方及根龙因卖血而喝了太多水之后的走路情形;这些对苦难所进行的喜剧化处理,有效地缓解了八十年代余华的暴力与叙事的紧张关系,形成自己艺术的又一次突破。 《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的相继面世标志着余华在小说创作中的某种突破。当血肉充盈的意义深度支撑起小说丰满的身躯之后,人们又一次感到在余华的小说中新的形式大厦正拔地而起,旧日的砖瓦仍然使用,但余华已经盖出别样的大厦。余华不但追求艺术表现形式的创新,而且,在他内心的深处,还苦苦寻觅着一种宝贵的东西——人性善。

余华小说的创作特点

论余华小说创作的特点 在先锋派小说家当中,余华是较为独特的,他的小说对传统的叙事方式和美学风格给予彻底的否定,传达出对现实世界异于常人的认识和感受。他的小说不断地叙说着对自己现实世界中人及人的命运思考、怀疑、迷惑??讲述着一个个人们无法逃离的厄运,展示一幕幕的人生悲剧。以下笔者尝试从哪些方面来阐述余华的小说创作特点。一、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 形式的意义,在于它对内容的塑造作用。恰当的形式能使内容得到恰如其分的表现,不恰当的形式,不仅不能使内容充分表现出来,而且会损害内容的表达。艺术表现形式一般是指叙述手法和语言的运用,余华的作品对形式的偏好和新形式的创作极大地引起了读者的注意。其实好的故事并不排斥适当的形式,鲁迅的作品就是形式和故事内容的巧妙结合。余华在写《活着》时,由于形式上的装饰意味消失了,叙述重心倾向到人们的命运本身。《活着》以平实的手法,将富贵的苦难一生娓娓道来,尽管他经历了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众多亲人死去的打击,饱尝着孤独无依的痛苦,终日与老牛为伴,但仍以豁达坚韧的人生态度生活在世间。尽管这篇小说与余华八十年代的作品一样,写出许多死亡和那令人发指的暴虐残忍的场面,但往昔梦幻、神秘的感觉已经消退,也摆脱了那阴暗的氛围,从虚幻天空回落到现实大地,小说中完整的故事,清晰的情节线索,达观乐生的生活态度与冷静平实的写作手法,把生存的人生价值包容在从容的形式叙述之中。随着《许三观卖血记》的出版,人们又一次惊叹,余华不仅把故事讲述得精彩绝伦,而且形式感也很强。余华自己也坦言:“我觉得我是从内心深处把握分寸去写作,这不是技巧能够解决的。”[1]《许三观卖血记》昭示了余华崭新的精神气象,悲悯、温情接纳勾销了冷漠无端的暴力,彰显了人生存的艰难和价值。而且余华为表达“这是一本平等的书”[2] 而采取取消作者身份的叙述方式,这也是决定了叙述的节奏和规律,像民歌般迁流漫衍,流淌着作者平民化、生活化的平和节奏。《许三观卖血记》的形式中最值得提的是幽默的叙述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幽默不仅是一种缓解苦难的方式,而且又是一种叙述策略。因而有了乐观、智慧和平等的思想。通过幽默的方式余华缓解了文本与内容的紧张关系,并建立了文本与现实的新型关系。选择了幽默意味着余华自己经历了与现实的各种冲突之后,开始获得某种宁静、平和与宽广的境界。小说当中,许三观在天灾之年为儿子们炒红烧肉;许三观因与林芳芳的私情被揭露后,天天被罚在家煮饭炒菜的情形;许三观和阿方及根龙因卖血而喝了太多水之后的走路情形;这些对苦难所进行的喜剧化处理,有效地缓解了八十年代余华的暴力与叙事的紧张关系,形成自己艺术的又一次突破。《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的相继面世标志着余华在小说创作中的某种突破。当血肉充盈的意义深度支撑起小说丰满的身躯之后,人们又一次感到在余华的小说中新的形式大厦正拔地而起,旧日的砖瓦仍然使用,但余华已经盖出别样的大厦。余华不但追求艺术表现形式的创新,而且,在他内心的深处,还苦苦寻觅着一种宝贵的东西——人性善 二、人性善的渴望与呼唤 许多评论者都指出,暴力和血腥充满了余华前期的所有作品。的确,余华自己也曾说过他自己在追求一种精神的真实。试图展示一个不曾被重复的世界,一个不被试验重复的世界,因而他对现实世界采取了怀疑与拒绝的态度,他倾听到的是世界崩溃的声音,这种怀疑的态度导致他的作品中一再出现了破坏,当然也就与暴力紧紧联系在一起。处女作《十八岁出门远行》中“我”一踏入社会,感受到的就是欺诈与暴力,而之后的《河边的错误》、《一九八六年》、《现实一种》。余华将这种暴力由陌生人之间演绎到亲人之间,甚至自残。余华为何如此不厌其烦地为我们展示一幅幅鲜血淋漓的人生图景,一次次暴露人性之恶呢面对世事的险恶与人性的可怕,余华充满了愤懑与焦虑,不遗余力地刻画了人性之恶正是因为他心中强烈的渴望人性之善。正如鲁迅先生在讲述阮籍嵇康反封建的行为时所说:“表面上毁礼教者,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触五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触五篇 许三观卖血记500字读书感触一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 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 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 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 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 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 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 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 伤心的哭了起来。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

许三观卖血记 经典语句

许三观卖血记经典语句 2017-09-10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余华《许三观卖血记》爱不是我多有钱,有多么大的智慧和成就,而是我把一切给你。 关键时刻,替你挡风遮雨。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 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生活中的各种事情带来的味道总是相伴而至,有时这个味道重点,有时那个味道重点,这样才真实。 质朴之人,秉持真性情之人,不是一定什么都看得开,不是一定什么都做得对,不是一定什么问题都能解决,但是生活在他们眼里,就像他们的性情一样真,他们的生活中有所守护,有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他们的生活即使无奈,但总是有一种可以用来面对无奈的幽默,生活的种种不幸中总会弥漫人性的暖意。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人活一辈子,谁会没病没灾。 谁没个三长两短?遇到那些倒霉的事,有准备总被没准备好。 聪明人做事都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其实你们妈不是他们要批斗的,你们妈是去陪着那些走资派、那些右派、xx、地主,你们妈站在那里也就是装装样子,你们妈是陪斗,什么叫陪斗?陪斗就是味精,什么菜都能放,什么菜放了味精以后都吃起来可口。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就算是你不是我的儿子,就算再骂你,你饿了还是要给你买面吃——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我今天来是要对你们说,我今天才知道我前世还烧了香,让我今生嫁给了许三观,你们不知道许三观有多好,他的好几天几夜都说不完,别的我都不说了,我就说说许三观卖血的事,许三观为了我,为了一乐,为了这个家,今天都到医院卖血啦,你们想想,卖血是丢命的,就是不丢命,也会头晕,也会眼花,也会没力气。 许三观为了我,为了一乐,为了我们这个家,是命都不要了……——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也不能说力气比你多,我们比你们城里人舍得花力气,我们娶女人、盖屋子都是靠卖血挣的钱,这田地里挣的钱最多也就是不让我们饿死。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余华的创作

从《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浅谈余华的创作 09123118 秦冬丽 余华是当代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当余华以《现实一种》震动文坛时,有人评价说“他的血管里流动着的,一定是冰渣子。”这在某一程度上指明了其创作风格。需要指明的,其早期作品也不乏温馨。作家创作风格的转变其实质是随着人生体验、心态成熟、社会环境多方面影响的成长过程。 《活着》讲述的是一位名叫福贵的人经历了许多苦难,顽强地生活的故事。小说以其饱经沧桑的人生经历和陪伴他的一头老牛作为贯穿线索,叙述社会变迁和福贵一家的遭遇。《许三观卖血记》描写城镇普通工人和乡村农民捉襟见肘的苦难生活。许三观的一生中遇到的重大难题都是以卖血解决的,这种远离社会重大题材的作品散发着它独特的文化魅力。 在余华的其他作品中充满着暴力和血腥,如《现实一种》,全文围绕山峰和山岗之间因杀子只恨而相互仇杀,以暴制暴的故事。余华总是以最直接最残酷的方式描写杀戮和死亡,当然这种直接冲击读者心灵的方式不比处心积虑地安排算计来报仇的效果逊色。而《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里虽然没有像《现实一种》《古典爱情》那样充满暴力,但它们所反映的人类无法摆脱的苦难却是最折磨人的冷暴力。 《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中的暴力不等同于罪恶、杀戮和血腥,余华淡化血淋淋的场景,将其转化为主人公生活中的苦难,前者指向终极的生命悲剧,后者指向直面的生存困境。《活着》的主人公福贵本事地主的儿子却因赌博将家败光,变得穷困潦倒,在一次次的磨难面前最终醒悟,可是命运不断地同他开玩笑,亲人一个接一个的离开自己,面对生命的消逝,死亡对福贵来说已不再是一件可怕的事,然而命运就是要让他活受生的痛苦。《许三观卖血记》以卖血为线索,将卖血变成解决苦难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不得不说这是小人物的悲剧,是社会的悲剧。然而这样一个小人物在面对生活的压力、生活的不易和艰辛时人能直面生存困境,不断挣扎地生活这才是我们透过作品的苦难意识需要看到的本质。人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余华在塑造这两位主人公时,为读者们展现了一种更潜在的,更强大的暴力形式。 由于面对苦难而产生的悲剧精神在两部作品中叶得以一觑。《活着》中的福贵所持守的面对苦难人生而活着的在世态度绝不只是一个农民个人的生存体验,他所体现的是更为广泛意义的人类在面对悲剧时的生存态度。它告诉我们尽管命运满是悲剧,关键是要活着,带着苦难去生活,带着悲剧命运去生活,对生活勇敢说“是”,只有这样人类才得以真正体现。人的生命的价值才得以体现,生活的意义才得以体现。《许三观卖血记》则比《活着》更具有日常生活性,其悲剧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第一次读余华的作品,不是去读《活着》和《兄弟》,而是去读《许三观卖血记》,因为我想在这两部作品之间的时期里选看另一部作品,想在我没有仔细认识作者前,在书中漫步行走,去欣赏作品,了解作者,体会与感悟其中所蕴含的精神与情感。 这是一个丰富而辗转,平淡而细腻,遥远而近密的故事。在许三观个人的一身中,我仿佛看到了千千万万个戴着不同姓氏和皮囊的人们,他们竟拥有着与许三观相同或者说是类似的经历与品质,他们拥有的,只是没有被详尽地记录在书中,被我们所知,更多的是埋藏在心底,被岁月的长河所掩埋罢了。这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吧……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徐三观在看望四叔和爷爷,两位他最亲近的亲人,回到了农村,发现村子里有卖血的风气,于是就带着好奇心跟着根龙和阿方去医院卖出他的第一次血。后来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娶媳妇,徐玉兰,过程很简单,只需要请她吃八角三分钱的东西,再到女方家说一番好话就完事了。可以看到当时农村人民的朴实与直接,一种生活状态。 后来徐三观有为了替一乐赔钱给方铁匠;给胖子林芬芳买骨头和黄豆;在闹饥荒,为了让吃了几个月玉米稀粥的家人解解馋,去吃了一次面条;讨好二乐的队长,为了让他能够尽快调回城里;给一乐回村调养身子;又为了给病重的一乐筹钱治病,连续到林浦,百里,松林,黄店,长宁一直卖血挣钱到上海。在这期间,他一共卖了十二次血。最后当他家庭环境变好,人也老时,想再吃一次炒猪肝和黄酒,他又进了医院想卖血,但新的血头已不收他的血了。他感觉有些苦恼就哭了出来,在故事的结尾,是徐玉兰带着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点了菜,回忆着以前的点点滴滴…… 在这部作品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乐和许三观关系的转变。在三个孩子中,一乐是他的最爱,他做什么都会叫上他,就像打水将桶掉进了井里,他就叫上一乐帮忙才把桶提上来,那时,一乐是他的左右手。而当许三观知道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时,他又气又愤,大失所望,他最疼爱的孩子居然是别人的孩子。于是他的态度就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他尽量不把一乐放在眼里,故意让二乐,三乐的吃穿条件比一乐好,而那时一乐只有九岁,还是个孩子。在闹饥荒时,许三观带着全家人去吃面条除了一乐,这导致了一乐后来离家出走到处求人给他买面吃就认他做爹,不过没有人理会他。最后许三观心软了下来,背着离家哭累了的一乐吃面条。在何小勇生命垂危时,一乐不愿意爬上屋顶喊魂,还拼命找自己的爹,许三观。经过一连串的事情后,许三观就认定一乐,就是自己的儿子,是铁一般的事实,谁也无法阻止。 一乐病危,许三观不要命地卖血,筹钱,救儿子,宁愿自己死,也想让儿子好好地活一次,他用自己的血肉支撑的这个家庭。我想,这就是父爱之伟大,虽然严厉如山,但心依然依恋着孩子,虽然沉重如压,但总是温暖我们的内心。 许三观和许玉兰在经过时间的磨合,从苦恼到相互搀扶,一路走过,人与人的感情就是这样,经过风雨的吹打,日晒雨淋,才能结出果实,见证甜蜜与温馨,和睦与融洽。就是因为一个个家庭的组成,共度难关,共同进退,经过时间的锤炼,才有今天的国,强大而坚定的精神支柱,充满希望的未来。 《许三观卖血记》,一个见证时代的印记,一股扎根在人们心中的精神和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早在高中的时候,老师就推荐我们假期读余华先生所写的《许三观卖血记》,那时的我对看书不感兴趣,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这肯定是一个关于儿子卖血养活老母亲或者老父亲的故事,而且全书可能只会在最后的时候写得很感人,全书也只会写一次卖血的过程。所以,那时的我错过了这本书。 现在上了大学,感觉时间过得好慢,所以把浮躁的心静下来,想要看一下这样一个名字的后面究竟有着一个怎样的故事。 翻开这本书,我看到了关于这本书的相关信息:这本书荣获美国巴恩斯-诺贝尔新发现图书奖(20XX年);并入选韩国《中央日报》100部必读书;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xx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力的10部作品"。 于是,怀着一种敬仰,我认真的读了这本书。 小说的开头就出现了卖血的故事,许三观回乡下看望爷爷遇到了根龙和阿方去卖血,学到了一些卖血的知识——包括卖血之前要多喝水,卖完血之后要去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等等。以后许三观每次卖完血都会到饭店里去学着根龙他们的样子要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基本上,炒猪肝和黄酒贯穿了整部小说,让我在心里形成了一种印象,只要

许三观吃炒猪肝喝黄酒,那就表示他又去卖血了。事实上也正是这样,到最后许三观的生活不那么紧迫,也不需要靠卖血来维持生计的时候,他想吃炒猪肝想喝黄酒了,于是就去医院卖血。以前卖血是为了家里渡过难关,这最后一次是为自己吃炒猪肝喝黄酒找一个理由。 跟着根龙和阿方卖完血回到四叔家,跟四叔说只有四叔对自己好,想给四叔一点钱但是又不舍得,接着说了打算娶媳妇的事情,这一点表现出了人的质朴和真诚,很真实,虽然不合情理但是却很能说服人。只要我们心里想着我们最尊敬的人,知道自己应该用一种什么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情就可以了,不需要一定要靠给钱这种方式表达。 许三观看上了许玉兰,就请许玉兰吃东西,一段滑稽的经历之后两个人就结婚了。在许三观跟许玉兰结婚之前,作者写了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一段故事,为后面的故事做好了铺垫,伏笔很深。 许玉兰为许三观生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后来三个儿子长大了,大家都说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刚开始许三观不信,拿着镜子看自己,看一乐,还让三兄弟站在一起看有什么不一样的,结果给自己一个结论:三个儿子长得一样就行了,跟自己不像没什么。 但是许三观还是没能抵住大家舆论的压力,也怀疑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于是许玉兰说了自己被何小勇逼上床

余华小说的苦难意识

从苦难中来,到苦难中去 ——论余华小说中的苦难意识 摘要:“苦难意识”是先锋派代表作家余华所要表达的主要思想。无论是在其前期还是在 后期的创作中,对“苦难”的书写都是他在文学创作中亘古不变的追求。从早期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远行》、《鲜血梅花》,到《在细雨中呼喊》,然后再到《活着》、《兄弟》、《许三观卖血记》等等,现实的“苦难”性都是那么旗帜鲜明的展现在读者的眼前。 关键字:余华苦难意识背景重复黑色幽默 阅读余华的小说,它总是能在平凡的故事中给人带来异常沉重的思考。他的小说,离不开对人性的揭露,离不开对悲剧的再创造,也离不开对现实的嘲讽。他的小说是一面镜子,让我们看到了自己的丑陋,也看到了别人的丑陋,还看到了世事的悲凉。那么,余华小说中的苦难意识是怎样体现出来的,又有着怎样的渊源呢?下面,将进行大致的分析。 一、余华的小说中苦难意识的来源和他早年时期的生活背景有直接的联系。首先余华的父母都在医院工作,甚至曾全家搬到医院里居住过,而家的对面就是太平间,年幼的余华在这种环境中接触到了人世间最悲痛凄凉的生死离别之景,这些死亡的映像在他脑海里深深扎根,以至于后来,他极力的在作品中把这种苦难以夸张的形式传达出来,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苦难这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然后,从余华自身性格方面看,他喜欢在医院里随意游玩,司空见惯了爸爸双手鲜血淋漓的从手术室走出来,司空见惯了太平间里面色如铁的死尸,也听惯了病房里凄惨的哭声······这些,无疑都为余华的创作奠定了感情基础和积累了创作题材。在《活着》中,对于有庆的死,作者故意把场所安排在医院里,又把死因编写为为老师献血后失血过多而死,给悲惨的故事笼罩上一层浓重的血腥味。而女儿凤霞的悲惨命运同样是在医院里结束的——难产而死。又比如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对在医院里卖血场面的多次描写,对医院门卫李血头的人物刻画,这些应该都是和余华童年时期的生活背景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的。 二、余华的小说是以不断重复的悲剧故事堆砌起来的一座坚不可摧的堡垒。正如鲁迅所说:“悲剧是将人类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余华的绝大多数小说都无疑是在进行一种无情的毁灭,即有意识的让苦难无数次在同一部或其他小说中人物的身上上演,直至把人物推向死亡的深渊。而这种毁灭是以重复的规律进行的。首先,是故事情节上的横向重复。在《活着》里面则表现得最为明显。尽管主人公徐富贵他很努力的同命运做抗争,可是他还是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身边的亲人相继离世。当最后只剩下孤老的自己和一头同样孤老的耕牛时,富贵反而有了笑看云淡风轻的人生态度。与其说徐富贵的命运是被作者刻意安排好的,不如说是上天早已注定的。他是这个时代的悲剧,是一个在磨练人、考验人的“炼炉”里挣扎的悲剧。小说中一幕幕重复发生的悲剧:老态龙钟的双亲、儿子有庆、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以及孙子苦根的相继意外离世,对富贵来说是最大最大的打击和折磨。如果说死去是一种解脱,那么看着身边的亲人相继死去便是一种折磨。更何况,这是一份加重了的折磨,恐怕这世界上再也没有第二个人有过这样悲惨的经历。而正是由于作者巧妙的实用了这种重复的手段,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不由自主的产生了一种快要压抑、窒息的感觉,时刻都在为小说中主人公的命运而担忧。

余华《活着》赏析

忍受是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 ----余华《活着》赏析 首先,我想用一段我自己非常喜欢的话作为书评的开始,它出自余华《活着》版自序:“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我认为,这是对“活着”这个无比深厚的词语最中国化的诠释。 《活着》这篇长篇小说成书于1992年,曾经是墙里开花墙外香,如今已名扬海外,是作者余华唯一一部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文学特征的作品。 作者余华,1960年生人,1983年开始写作,先锋文学的尝试者,也是坚持先锋试验时间最长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之一,主要的长篇小说有《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等。 翻阅《活着》,让人尤感滞重,主人公福贵年轻时是一个百无一用的地主少爷,赌博输光祖业后就从此一蹶不起,厄运频频。先是父亲气急攻心从粪缸上掉下来摔死,母亲病死,接着儿子有庆被医院抽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产后大出血致死,妻子家珍病死,女婿二喜做工遇难横死,外苦根吃豆子被撑死。福贵经历了

一重又一重猝不及防的苦难,生命里难得的温情总是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从地主变成贫民,被国民党抓壮丁,土改,大跃进,文革,分田到户,最后看着一个个亲人相继离他而去,到晚年,年迈孤苦的福贵与一头通人性的老牛相依为命……福贵一生的苦难让福贵懂得了担当,学会了忍受,他以极强的承受能力,平静接受苦难的命运,甚至是忍受苦难的命运,他坚强地活下来了。 著名学者周国平曾说,“没有浪漫气息的悲剧是我们最本质的悲剧,不具英雄色彩的勇气是我们最真实的勇气。”我认为这是理解苦难与对待苦难最好的诠释,正确对待苦难是一种美德,也是人性一种最本质的要求。从主人公福贵能这样活下来的经历中,使我感到再没有比活着更迫切的渴求,活着给人以一种力量,一种使人坚强的面对的力量,一种支持人无论遭受怎样的打击,都坚持生存下去的力量,一种隐藏在人们骨子里的一种力量,一种精神的力量。 有人说,《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事实上,作者在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而又执着的叙述,却使一种近乎含情脉脉的温和侵入我们的阅读,他引导我们思考活着的意义,在这冷与热中,作者以情绪消解了苦难,在作者看来,对待苦难的办法是忍受它,逆来顺受,放弃心的挣扎和疑问,并用佛道的逍遥来遗忘来瓦解痛夺。 是的,余华给了苦苦追寻的我们一个看似简单实则无比深刻的答案:活着是一种过程,生命只是活着,无论幸福或者不幸,

《活着》看待余华的先锋创作中技法

从《活着》看待余华的先锋创作中技法 中国的文学演进,在当代的苦难中断层,掠过了英雄的时代,又在政治的挤压和文化的扭曲中悲惨的抽离出一段历史上的真空。而后的文人,倔强地起身,期许着重新将这中华的文字表述续弦,但回看期间,路何其茫茫。伤痕、反思、先锋都是在苦难的真空之后坚强起步的文学样式。伤痕与反思在还原历史,反思当代的鲜明话语中显得功不可没,而先锋小说则是在深究人性、感悟精神世界的表达中铁骑突出,它植根于以中国文化内部消解和反叛为旗帜的文化结构运动之中,就必然的与传统文化相隔,而自然的深究作为思想和情感个体的人,并浓墨重彩的铺写人的生存与死亡、欢愉和苦难。余华的作品正是这样的表达的领军,在冷峻尖刻的态度中看待生死,在生存的粗线条勾勒下凸显生命,正如余华自己对于《活着》的一句简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活着》在常规的价值判断中是一部充满血泪的小说,它讲述的是一个中国农民经历了一生的苦难终于将苦难磨平,我们也在其中领悟人如何承受这巨大的苦难,领悟苦难的丰富与宽广,领悟绝望的不存在,领悟人活着的本意就在于活着。通观余华的整体创作脉络,这部《活着》就镶嵌在他的文学风格完全定型、叙事艺术臻于纯熟的关节时期,而深究《活着》的意义表达、叙述手段、思想内涵都不仅对于余华的话语探讨大有裨益,也必然的对于先锋小说的阶段性研究有所贡献。 在新时期成长起来的作家群体,多数经历过现代中国的多重灾难,在文学的考量中这样的苦难具有双重的意义,一方面少年时代的苦难给予了作家们深刻的痛苦记忆,这在成人之后的创作中真实的再现到当今的作品中,它犹如记录历史与文化历程的一段胶片,当灾难来临的历史中记录,在灾难平息后安静的放映,在波浪不惊的表述中展露批判性的雄健锋芒;而另一方面,在民族的困苦中,中国的文化出现了断层,这让苦苦探寻之中的文人叫苦不迭,他们没有办法连接起经典文化中的传统,自然的无从溯源文化发展历程里的雄厚基业,但传统的中华文化丰满到渗透过来,又让作家们没有办法不受熏染而另起炉灶。于是在挣扎之中,文人的出路落在了普世的观摩之中,既是人的本性之中的抗争与真实性,消解与反消解。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中,文化的解构在文化内部的消解与反叛之中勃然而兴。以余华为代表的先锋作家的解构方向即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内容概括:《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写的一部小说。它描写了生活中的艰辛,表达了人们在厄运面前生存的愿望。全书是根据主人许三观卖血的经验。年轻的时候,许三观出于好奇。与此同时,他证明了他有最好的身体并且第一次卖掉了他的血。他第一次得到三十五元。在餐厅中和叔叔吃了第一套炸猪肝,并喝了第一杯温暖的黄酒。接下来,他卖血是因为他的长子伤害了别人,因为他没有钱支付医疗费用。后来因出轨的林芬芳有罪而卖血。在自然灾害期间,全家人都可以去餐厅吃一碗面。儿子们下乡排队,许三官将血卖给了音乐补充机构以增加支出,并将血卖了给生产队队长以置酒席。最后一次,也是最长的最困难的一个,大儿子病重,为了赚钱治疗,徐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在徐三观的意识中,他已经深深地确信卖血可以解决灾难。因此,当他60岁的时候才知道他已经老了,再也没有人想要他的血,他的精神崩溃了,他觉得他的生命已经结束了。他站在街上,泪流满面。“我老了,将不再卖血,没有人想要我的血,如果我的家人以后遇到灾难会发生什么,还能够度过难关吗......” 读书心得:主人公许三观生活简单直接,是那个时代最典型朴素的人物生活观念。在他固有的道德准则中,卖血并不意味着痛苦,而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本书以主人公一生不断卖血解决家庭困难,它勾勒出一支顽强的韧性的生命力量。面对痛苦和执着的生活态度,以及不同普通人的伦理情感和生存思想,许三观的独特的性格以及人物形象愈加丰满起来。 这个书中故事看起来荒谬可笑、极其神奇,但事实上,作者用犀利的文笔来表达人们赖以生存的幽默和乐观。例如,在生日那天,许三观用嘴帮助家人做菜让大家听,大家身临其境,仿佛真的在吃大餐。小说与现实之间的距离被接引到最接近的位置,在生活底层挣扎的人们表现出痛苦的真面目。在书中,作者试图以喜剧的方式解释痛苦,所以他选择使用重复卖血来创造这样的效果。在重复的过程中,人类的机械化表现出来,导致类似的自我贬低。读者通过丑陋的生活的反复痛苦,也揭示了悲伤的背景其中更加不乏劳动人民的善良和对待

余华《活着》赏析

余华《活着》赏析

忍受是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 ----余华《活着》赏析 首先,我想用一段我自己非常喜欢的话作为书评的开始,它出自余华《活着》韩版自序:“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我认为,这是对“活着”这个无比深厚的词语最中国化的诠释。 《活着》这篇长篇小说成书于1992年,曾经是墙里开花墙外香,如今已名扬海内外,是作者余华唯一一部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文学特征的作品。 作者余华,1960年生人,1983年开始写作,先锋文学的尝试者,也是坚持先锋试验时间最长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之一,主要的长篇小说有《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等。 翻阅《活着》,让人尤感滞重,主人公福贵年轻时是一个百无一用的地主少爷,赌博输光祖业后就从此一蹶不起,厄运频频。先是父亲气急攻心从粪缸上掉下来摔死,母亲病死,接着儿子有庆被医院抽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产后大出血致死,妻子家珍病死,女婿二喜做工遇难横死,外孙苦根吃豆子被撑死。福贵经历

了一重又一重猝不及防的苦难,生命里难得的温情总是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从地主变成贫民,被国民党抓壮丁,土改,大跃进,文革,分田到户,最后看着一个个亲人相继离他而去,到晚年,年迈孤苦的福贵与一头通人性的老牛相依为命……福贵一生的苦难让福贵懂得了担当,学会了忍受,他以极强的承受能力,平静接受苦难的命运,甚至是忍受苦难的命运,他坚强地活下来了。 著名学者周国平曾说,“没有浪漫气息的悲剧是我们最本质的悲剧,不具英雄色彩的勇气是我们最真实的勇气。”我认为这是理解苦难与对待苦难最好的诠释,正确对待苦难是一种美德,也是人性一种最本质的要求。从主人公福贵能这样活下来的经历中,使我感到再没有比活着更迫切的渴求,活着给人以一种力量,一种使人坚强的面对的力量,一种支持人无论遭受怎样的打击,都坚持生存下去的力量,一种隐藏在人们骨子里的一种力量,一种精神的力量。 有人说,《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事实上,作者在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而又执着的叙述,却使一种近乎含情脉脉的温和侵入我们的阅读,他引导我们思考活着的意义,在这冷与热中,作者以情绪消解了苦难,在作者看来,对待苦难的办法是忍受它,逆来顺受,放弃内心的挣扎和疑问,并用佛道的逍遥来遗忘来瓦解痛夺。 是的,余华给了苦苦追寻的我们一个看似简单实则无比深刻的答案:活着是一种过程,生命只是活着,无论幸福或者不幸,

论余华小说的_苦难意识_

2000年1月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 an.2000 第28卷 第1期 J ou rnal of L iaoning U niversity(S ocial S cience) V ol.28 N o.1 论余华小说的“苦难意识”Ξ 樊 琦 (辽宁大学中文系,辽宁沈阳110036) 〔摘 要〕西方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文化思潮是以存在主义作为理论支柱的,其存在主义哲学对我国先锋小说家余华等人的作品在精神内核和思想领域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文章对余华小 说中的“苦难意识”作了深刻的剖析。 〔关键词〕现代主义;苦难意识;先锋小说 〔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219(2000)0120040204 西方的现代主义艺术大师们早就普遍意识到了人类生存的“苦难”问题。艾略特的《荒原》便揭示了人类精神上的苦难境域;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的公式,则将人抛入了无止境的生存苦难历程;而加缪则在他的《局外人》等作品里把“痛苦的麻木”作为最致命的生存方式来审视,更在他的《西绪弗斯的神话》中把意识到的“痛苦”当成抗拒生存悲剧的力量来源。当西绪弗斯深思他的痛苦时,他使一切偶像哑然失声,他是自己生活的主人,巨石仍在滚动,而西绪弗斯永远前进…… “苦难意识”是人类的普遍意识,它必将引起全球性的思考。所以,当我国深锁已久的国门打开以后,随着西方现代、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大量涌入,“苦难意识”也随之相伴而来,并引起了国人的阵阵“喧嚣与骚动”,随后的思考也纷至沓来。 中国的先锋小说家们以其卓然的先锋精神和超群的观察领悟力一直都在默默地观照着人类生存的苦难。特别是他们对苦难问题真诚而持久的探索,更使他们的作品在当今这沸沸扬扬、浮躁轻飘的时代氛围中显得格外重要。正如一位评论家所言“成为了世纪末翘起的心灵天平的那一端可贵的砝码。” 一 翻开80年代后期的中国先锋小说,人们不禁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小说中的苦难意识大有逐步升级高扬之势,作家们对一些苦难场景的直接大胆的描写愈演愈烈。莫言是最初的佼佼者,此外还有方方、残雪、苏童、刘恒,也都各逞其技,到了浙江才子余华,可以说更是达到空前绝后之境。 余华小说中达到的苦难意识高潮实际上乃是“苦难意识的残酷化”。余华的“残酷”常常直接从他那特有的暧昧姿态——冷漠的叙述里——赤裸裸地显示出来。他残酷地捕捉到那些苦难的事实,然后不动声色,冷漠而细致的叙述。在叙述中,他有意滑出了传统审美的思维轨道。在文本中,什么法律意识、民族意识、伦理道德意识、忧患意识统统都遭到了无情亵渎,化为了乌有。他浓墨重彩地大肆涂抹着人类的各种“苦难意识”,但却又偏偏回避了应有的价值判断和 Ξ〔收稿日期〕1999208220 〔作者简介〕樊 琦(19722),女,辽宁本溪人,现当代文学专业在读硕士。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小序:近来偶读到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颇有些感触。很少有书能够这样打动我,既然它与我有缘,那我就不得不写点东西来纪念它了。 我自幼生在农村,直到我十岁去镇上的中心小学读书,那之前农村的所有生活就是我的全部记忆。所幸生在和平年代,从小到大并没有吃多少苦。我们家至少祖上三代都是农民,貌似没出什么大户,因此也没有族谱这些个高档的东西,远远近近的亲戚关系已久远得不可考证。祖祖辈辈都是在土地里摸爬滚打,面朝黄土背朝天,年年复年年也赚不了多少钱。到我爷爷这一代,总算在大生产的时候当上了队里的主任,让家人过了几年好日子,可惜文革一来,他就住了几天牛棚,再没个后文了。我的爸爸是县里的最好的高中毕业的,算来是村里少有的知识分子,只可惜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还是回村当了个农民。那些命里时有时无的事情,谁又能说个准呢? 几年前爷爷因病离我们远去。他们这一代,真正经历了风风雨雨、大起大落,却慢慢地,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渐渐被湮没。还没等我细细去了解他们的故事,就已被时代的洪流卷走。爷爷这一辈人,是时代的注脚,而我,却只能通过另外一个故事,去窥探这个时代的剪影。尽管这个故事和我爷爷他们有着不同的背景、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演绎,我却仿佛能从中体味到那个时代他们所经历的共同的幸福和艰难、执着和脆弱。这个故事,或许与你祖辈们的经历相似,它就发生在他们中间。这就是许三观卖

血的故事。 《许三观卖血记》是当代作家余华于一九九五年八月写成的一个故事,作家自己也说故事中的很多人物都有现实中的原型,那是他父亲说给他听的。“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余华在中文版自序里如是说。于是他写了一个人的一生,从他第一次卖血到最后一次卖血,从他身强体壮一无所有到两鬓花白门牙脱落。他最后的感慨是“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作者在韩文版自序里说,许三观一生追求平等,到头来却发现:就是长在自己身上的眉毛和屌毛都不平等。 故事从一开始就建立在一个不平等的基础上。许三观父母双亡,是城里丝厂的小小送茧工,是城里人,却是农村的爷爷和四叔抚养成人。偶然间他知道了农村人卖血的传统,就开始了他的卖血之途。在农村,卖血是身体健康的象征,是荣耀的事情,但是换在城里,卖血却是一件十分丢人的事情,他的妻子许玉兰说卖血就等于是卖了自己的祖宗。那个时代的农村和城市差别远远没有现在这么大,但根深蒂固的观念却是无法改变。 许三观用第一次卖血得来的三十五块钱娶到了一个美丽的妻子“油条西施”许玉兰,虽人有点泼辣好强,却能做饭能做衣,五年之内给他生了三个儿子,建立起一个幸福的家。但事事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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