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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园路工程技术规程

园路工程技术规程

一、为配合我市申报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提高各级各类绿地中园路的质量和景观效果,努力打造精品工程,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二、凡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等各级各类绿地及景区内具有引导游览、组织交通、构成园景功能的道路应遵守本规程,同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三、原则上参与创城的工程所有园路应具有完整的设计图纸。对于工程量较小,不影响创城验收的园路其设计文件可以适当放宽,但是必须能有效指导施工。

四、园路设计可选用标准图集,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予以综合补充和修改。

五、园路建设应体现功能、景观要素,使其在引导交通的同时具有观赏价值。

六、园路线形应流畅、优美、舒展。断面形式、尺度、路面材料的质感、色泽等应与周边环境协调。

七、在建造园路时,应切实保护原有树木和植被。对确需破坏的植被和树木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八、园路路径布局合理,弯曲道路应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游人走捷径损坏绿化。人行道路与机动车道交接部位应设置路障防止机动车破坏行人园路。

九、园路路形及道路宽度、转弯半径等应合理、适用;园路建设时应考虑园灯、坐椅、排水等要素,园路尽量采用自然排水或明沟排水。明边沟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可采用混凝土、块石、石板、软石等材料砌筑,明边沟底不得低于附近高水位。

十、园路纵横坡应符合设计要求,主干道应设置无障碍通道。设计无要求时横破2%---3%,主路纵坡宜小于8%,支路和小路,纵坡宜小于18%横坡,纵坡超过15%路段,路面应作防滑处理;

十一、园路基层设计要区分人行道和机动车道,对通行1、5吨以上的机动车道和停车场要按照市政道路设计或参照有关图集。

十二、园路基层设计宜采用透水透气的砂、石等材料,除机动车行车道外尽量不采用混凝土基层。园路基层必须压实并符合设计要求。如遇软土地基,应进行补强处理。

十三、园路路面应耐磨、平整、防滑、适用、美观。除起装饰、点缀作用的线条等部位,不应使用光滑面层。面层材料宜选用当地材料,充分体现自然特色,面层图案应丰富多样,避免单调乏味。

十四、园路路面设计可结合我市常用的路面用材合理确定,通常园路路面(地坪)可分为下列几类:

1石质路面(地坪):如石板、块石、条石、片石、石板嵌草、石板软石等。

2混凝土路面(地坪):如普通混凝土划块、斩假石、混凝土预制块铺装、混凝土预制块嵌草等。

3鹅卵石路面

4各类行道砖铺路(地坪)

5花街铺地路面(地坪):用小青瓦、砖和碎缸片、碎瓷片、碎石片等。

6陶制品路面(地坪):如广场砖、地板砖铺设等。

7混合路面(地坪):用多种路面材料,经设计组合而成的路面或地坪。

8使用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园路,如老年漫步径、健身道、盲人道等,应按功能要求使用相应的路面材料。

9其他路面。

十五、路缘石安装其色泽、尺寸等应与路面协调并符合设计要求,无缘石路面应作好周围土体保护,防止水土流失、污染路面。

十六、施工单位园路施工时应作好充分的施工组织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有关要求。

十七、园路工程、地坪等应在主体工程、地下管线工程完工后,方可进行施工。

十八、施工时应严格执行材料进场验收制度,进场材料未经验收不准使用。有些对环境景观效果影响较大的材料要经上级有关领导批准。

石板、块石、弹石、侧石的强度、色泽和加工精度均应达到设计及要求。棱角应完整、无翘曲。

十九、施工过程中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加强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力争创造精品工程。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责任单位应认真执行工序验收制度,未经验收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

二十、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进行施工放样,经有关单位和部门验收后再大面积施工。有些对环境景观效果影响较大的部位,其施工放样要经上级有关领导验收。施工放样尤其应注意交叉路口,不同材质的路面结合处等特殊部位。

园路交叉口及二种不同路面材料衔接点的放样,面层铺设以主路优先,次路服从主路为原则,应注意标高和坡向,防止积水。

园路放样时,应尽量利用自然地形,减少踏步,减少土方挖填。

二十一、园路铺设时结合层应密实、牢固。如发现结合层不平,应取出路面材料,以结合材料重新找平,严禁用砖、石材料临空填、塞。

卵石面层施工,在基础层上浇筑后3—4天方可铺设面层。卵石要求质地好,色泽均匀,颗粒大小均匀,粒径3—5cm为宜。基础层上的粘结层以厚度为5cm的1:2砂浆为宜,卵石在水泥砂浆层嵌入应大于2/3,并应竖向排列不得平铺。要求排列美观,面层均匀高低一致,面层卵石无水泥浆等污染物。

大理石碎片、广场砖的铺砌,宜座浆施工,要求结合层密实,表面平整。特殊功能要求的路面应按设计施工,并结合相应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二十二、现浇混凝土路面及基层为混凝土的路面应合理留置伸缩缝,伸缩缝的留置不允许破坏观感效果。伸缩缝的留置距离按照设计文件执行,设计无要求时涨缝按30米,缩缝按6米。

混凝土表面如需做图案或压纹时,应在表面收水、终凝前划线或模压。

二十三、排水管道及各类检查井应按设计要求施工。井盖顶标高应与路面持平。

二十四、园路尽量不设置踏步,确需设置踏步时不应少于2步并符合以下要求:

1、踏步宽一般为30~60cm,高度以10~15cm为宜,特殊地段高度不得大于25cm。

2、踏步面应有1~2%的向下坡度,以防积水和冬季结冰。

3、踏步铺设要求底层塞实、稳固、周边平直,棱角完整,接缝在5mm以下,缝隙用石屑扫实。石料的强度、色泽、加工精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踏步的邻接部位,其叠压尺寸应不少于15mm。

二十五、园路施工完成后应作好养护、保养及成品保护工作。

二十六、园路工程完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二十七、施工过程中及工程验收后应按要求作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二十八、本规定同时适用于各类广场、停车场等。

附:园路面层有关检验标准

园林中园路铺装工程

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①.面层所用板块的品种、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面层与基层的结合必须牢固,无空鼓。

2)基本项目

①.板块面层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色泽均匀,板块无裂缝、掉角和缺楞等缺陷。

优良:表面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均匀,周边顺直,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缺陷。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②.地漏及泛水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坡度满足排水要求,不倒泛水无渗漏。

优良:坡向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结合处严密牢固,无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和泼水检查。

③.踢脚线的铺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接缝平整,结合基本牢固。出墙厚度适宜。

优良:表面洁净,接缝平整均匀,高度一致;结合牢固,出墙厚度适宜。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和观察检查。

④.踏步、台阶的铺贴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缝隙矿度基本一致,相邻两步高差不超过15毫米。防滑条顺直。

优良:缝隙宽度一致,相邻两步高差不超过10毫米,防滑条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⑤.镶边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面层邻接出镶边用料及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边角整齐、光滑。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3)各类路面的具体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

一、混凝土路面工程

1、混凝土面层不得有裂缝,并不得有石子外露和浮浆、脱皮、印痕、积水等现象。

2、伸缩缝必须垂直,缝内不得有杂物,伸缩必须全部贯通。

3、切缝直线段线直,曲线段应弯顺,不得有夹缝,灌缝不漏缝。

4、混凝土路面工程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二、路缘石安装工程

1、缘石应边角齐全、外形完好、表面平整,可视面宜有倒角。除斜面、圆弧面、边削角面构成的角之外,其他所有角宜为直角。缘石面层(料)厚度,包括倒角的表面任何一部位的厚度,应不小于4mm。

2、缘石必须稳固,并应线直、弯顺、无折角,顶面应平整无错牙,缘石不得阻水。

3、背后回填必须密实。

4、缘石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三、广场砖和大理石(花岗岩)板铺装工程

1、铺砌必须平整稳定,灌缝应饱满,不得有翘动现象,面层与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2、大小方砖表面平整,不得有蜂窝、脱皮、裂缝,色彩均匀、棱角整齐。

3、广场砖和大理石板铺装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4、广场砖和大理石板外观规格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四、卵石栽装工程

1、卵石的规格、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2、铺装基层应牢固并清扫干净。

3、卵石粘结层的水泥沙浆或混凝土标号应满足设计要求。

4、卵石栽培大头朝下,埋深不小于2/3。

5、卵石顶面应平整一致(用木枋拍平)。

6、栽装成形的卵石及时用抹布擦干净,保持外露部分的卵石干净、美观、整洁。

7、栽装养护后的卵石面层必须牢固。

浙江省杭州至千岛湖高速公路某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_secret

表1、施工组织设计的文字说明 第一章编制依据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编制依据 1、xx省xx至千岛湖高速公路xx至xx段工程xx合同段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补遗书。 2、现行交通部部颁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施工验收标准及定额。 3、xx市创标准化工地、文明工地管理办法。 4、我单位综合施工能力、设备能力和施工技术水平。 5、我单位多年来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6、施工现场的实地考察资料及我方对本工程的理解。 二、指导思想 1、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成立高效精干、管理系统化、规范化的项目部,选派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经验丰富的技术管理人员和专业化的施工队伍,加强管理。 2、快速调遣进场,边准备边施工重点工程与控制路基施工的前置工程。一次性规划好临时道路、预制场及临时住房。施工队伍进场后立即针对具体的单位工程编制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编制实施性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 3、施工前期,抓好桥梁、路基工程的准备工作,软基处理工程要提前完成,为路基施工创造条件。 4、施工中期,重点抓好路基填筑和xx互通区桥梁施工管理,加强对各工序的协调,各分项工程、各工序之间并行作业,搞好流水作业和标准化作业。 5、施工后期,搞好路基防护和桥梁附属工程,整理好竣工资料,为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三、编制原则 1、本合同段工期目标为20个月,以此为前提进行劳动力、机械、机具的配备与施工方案选择。 2、以软土路基处理和xx互通主线跨线桥施工为重点,单独编制施工方案,在施工中以尽快拉通并完成全线路基为关键线路控制点。 3、整个工程统筹组织、合理安排,采用网络计划技术编制施工工期控制计划,力求资源合理配置。 4、以专业队伍为主体,采取综合管理手段,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的优势,合理调配,以达到整体优化的目的。 5、在编写主要项目施工方法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执行现行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正确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 6、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成果的,在各分项工程施工中,对于能够保证或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降低工程成本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要积极采用,充分发挥科技在软基处理、桥梁施工中的先导作用。 7、充分考虑创建文明工地的目标,合理进行平面布置。 8、临时工程布置以满足施工需要为主,控制成本为辅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尽量节约用地,保护环境。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样本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实际,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列入省公路、水运新( 改) 建计划, 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或单项监理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都应按本实施细则进行招标。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分别由省交通厅、市交通局( 委) 负责。 ( 一) 权限划分: 1.高速公路( 含连接线) 、国省道新( 改) 建项目、”四自”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由省交通厅负责或由省交通厅委托项目所在地市交通局( 委) 负责, 其它公路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由各市交通局( 委) 负责。

2.沿海万吨级码头、省级骨干航道、”四自”航道和总投资在5000万元 及以上的新( 改) 建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由省 交通厅负责或由省交通厅委托项目所在地市交通局( 委) 负责, 其它水运项目 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由各市交通局( 委) 负责。 ( 二) 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定、完 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或细则; 2.审查、核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 评标结果和签订的合同协议; 3.依法对招标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标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提高 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防止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标程序或其它越权行为; 4.依法指导、监督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并受理、办理、处理招标投 标活动中的投诉举报, 总结交流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作经验。 ( 三) 核备程序: 1.省交通厅管理的工程项目, 由市交通局( 委) 审核后, 报省交通厅核准 或备案。 2.市交通局( 委) 管理的工程项目, 由各市交通局( 委) 核准或备案。 第六条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受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委托, 负责对 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水运工程进行施工监理招标,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 项目法人已经依法成立, 并符合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要求; ( 二) 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已经审批; ( 三) 已正式列入国家或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计划, 建设资金已落实; ( 四) 招标方式、招标文件等已经核备。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33/ ××××-2010 浙江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报批稿) Zhejiang evaluating standard for quality of building decoration engineering J×××××-2010

2010-××-××发布2010-××-××施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浙江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报批稿) Zhejiang evaluating standard for quality of building decoration engineering DB33/ ××××-2010 J×××××-2010 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

2010年浙江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浙江省建设厅)建设发(2007)319号文《关于编制二OO七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的要求,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和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实践和质量评价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评价项目及标准;5.评价规定以及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标准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8号2楼,邮政编码:310005),以便适时修订完善。 本标准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武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银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深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精编版

浙江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车型 1、一类车 载重2吨及以下(货车)20座及20座以下(客车)收费标准:元/公里 2、二类车 载重2吨-5吨(含)(货车)20座以上40座(含)以下(客车)收费标准:元/公里 3、三类车 载重5-10吨(含)(货车)40座以上客车(含32座以上卧铺车)(客车)收费标准:元/公里 4、四类车 载重10-15吨(含)(货车)收费标准:元/公里 5、五类车 载重15吨以上(货车)收费标准:元/公里 高速公路、长江大桥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

正常装载部分 1、基本费率元/吨公里。正常装载部分≤5吨基本费率1。 2、5吨<正常装载部分≤15吨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元/吨·公里计费。 3、15吨<正常装载部分≤30吨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元/吨公里计费。 4、正常装载部分>30吨元/吨公里。 超限装载部分 1、基本费率2元/吨公里 2、超限率≤10%按其正常装载部分以基本费率2为标准计算的的费率计费(费率计算方法同正常装载部分) 3、10%<超限率≤30%超限10%以上部分按元/吨公里×计,其余部分按其正常装载计费 4、30%<超限率≤50%超限10%以内按其正常装载部分以基本费率2为标准计算的的费率计费,超限10%至30%部分按元/吨公里×计,其余部分按元/吨公里×2计 5、50%<超限率≤100%超限10%以内按其正常装载部分以基本费率2为标准计算的的费率计费,超限10%至30%部分按元/吨公里×计,其余部分按元/吨·公里×3计

6、超限率>100%超限10%以内按其正常装载部分以基本费率2为标准计算的的费率计费,超限10%至30%部分按元/吨公里×计,其余部分按元/吨·公里×4计。

园路施工与方案

园路及广场、人行道铺装施工方案 一、园路主要施工方案 (一)、准备工作 1.施工现场准备 1.1、用挖掘机在现场挖排水沟,确保施工现场内无积水,水流向低洼地集中排放; 1.2、复核和引测建设方提供的永久性坐标及高程控制点,测设施工现场控制网,布置控制桩,复核无误后用混凝土加以固定保护,并插入旗帜明示,以免破坏。 1.3、按照提供的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和材料分析,根据计算结果有计划地组织机械设备和材料进场,堆放于指定地点; 1.4、施工用电设置总配电箱、埋设线杆架空、设总配电箱、二级配电箱,分部采用三相五线制、照明用电为单相三线制,除了工作零线外,增加一根重复接地线。所有的配电箱均使用标准电表箱。 2、建筑材料准备 2.1、根据图纸设计要求提供小样经业主、设计方确认后方可进行采购;

2.2、本工程所用的大部分材料均从我公司稳定的供应商中选购或业主指定的产地购买,所有材料在进场前制定出详细的材料采购计划。 3、劳动力组织计划的准备 3.1、按照即定的现场管理组织机构配足管理人员,同时制定管理制度。 3.2、进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入场教育,包括我公司及项目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安全知识教育,基本施工规程的学习等。 4、技术准备 4.1、熟悉、会审施工图纸,积极与设计院联络,力求将图纸中的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 4.2、编制和审定施工方案及施工图预算,为工程开工提供准备; 4.3、提出机械、构件加工、材料和外委托加工计划,力求保证工期进度的需要; 4.4、根据设计要求和业主需要,绘制施工大样图; 4.5、根据预算提出的劳动力计划,做到组织落实,保证施工要求。(二)、组织流水施工的原则及施工工序 进入施工现场以后,分三个施工面同时组织施工。有施工条件的分项 工程从每个工作面两端同时施工以满足工期要求。 土方开挖(清平)一换填大渣一碾压夯实一级配碎石一 Word范文

《浙江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 通知 浙交…2008?85号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 根据交通部2007年公布施行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结合我省实际,厅制定了《浙江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现随文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 浙江省交通厅 二○○八年四月九日

附件: 浙江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 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明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的编制,以合理确定概算、预算,根据交通部2007年第33号公告公布施行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以下简称“新编制办法”、“新定额”),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浙江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如下: 一、关于新编制办法、新定额执行时间和要求 (一)2008年1月1日以前已开工在建的公路工程项目,已批准的概预算不再进行调整,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调概和设计变更,其相应造价的编制应执行新编制办法和新定额。 (二)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建的公路工程项目,根据其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分别按以下规定执行。 1.2008年1月1日以前已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批复但未开工,或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且已报审的工程项目,其初步设计概算仍执行原办法和原定额,但施工图预算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调概和设计变更,其相应造价的编制应执行新编制办法和

新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表格

附: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 A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 浙建监A1 工程开工令 浙建监A2 工程暂停令 浙建监A3 工程复工令 浙建监A4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浙建监A4-1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书 浙建监A5 监理通知单 浙建监A5-1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整改单 浙建监A6 旁站记录 浙建监A7 见证取样异常情况记录表 浙建监A8 工程款支付证书 浙建监A9 监理报告 B类表(施工单位报审、报验表) 浙建监B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浙建监B1-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报审表浙建监B2 开工报审表 浙建监B3 复工报审表 浙建监B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浙建监B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浙建监B6 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审表 浙建监B6-1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 浙建监B7 报审、报验表 浙建监B8 分部工程报验表 浙建监B9 监理通知回复单 浙建监B1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浙建监B11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浙建监B12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浙建监B13 费用索赔报审表 浙建监B14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 C类表(通用表)浙建监C1 工作联系单 浙建监C2 工程变更单 浙建监C3 索赔意向通知书

工程开工令 工程名称:编号:

工程暂停令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工程复工令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浙建监A4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工程名称:编号: 浙建监A4-1

园路铺装施工方法

园路铺装施工方法 (一)、施工顺序 放线—基层挖土并整平夯实—垫层—混凝土基础层浇捣—安放侧石—放样—铺装石材 1、根据施工图纸对所有的中心控制桩进行测量、核实,并放出园路中心线及边线。 2、布设临时水准点:根据本工程特点,广场、道路设置水准点,作出标志,并会同监理及甲方对放样位置及临时水准点复测认可。 (二)施工准备 1、材料准备 准备施工机具、基层和面层的铺装材料、以及施工中需要的其它材料;清理施工现场。 2、场地放线 按照设计图所绘施工坐标方格网,将所有坐标点测设到场地上并打桩定点。然后以坐标桩点为准,根据设计图,在场地地面上放出场地的边线,主要地面设施的范围线和挖方区、填方区之间的零点线。 3、地形复核 对照场地竖向设计图,复核场地地形。各坐标点、控制点的自然地坪标高数据,有缺漏的要在现场测量补上。 (三)场地平整与找坡 1、挖方与填方施工 挖、填方工程量较小时,可用人力施工;工程量较大时,应该进行机械化施工。预

留作草坪、花坛及乔灌木种植地的区域,可暂时不开挖。水池区域要同时挖到设计深度。填方区的堆填顺序,应当是先深后浅;先分层填实深处,后填浅处。每填一层就夯实一层,直到设计的标高处。 2、场地平整与找坡 挖、填方工程基本完成后,对挖填出的新地面进行修理。要铲地平面,使地面平整度变化限制在2cm 以内。 根据各坐标桩标明的该点填挖高度数据和设计的坡度数据,对场地进度找坡,保证场地内各处地面都基本达到设计的坡度。土层松软的局部区域还要作地基加固处理。 (四)基层处理 1、挖土应由边到中,并根据土质情况,预留压实厚度,如遇到障碍物,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并及时处理。 2、整平后并压实。 (五)3:7灰土垫层 槽底清理→检验土料和石灰粉的质量并过筛→灰土拌合→分层铺灰土→夯打密实1)基坑(槽)底或基土表面应清理干净。特别是槽边掉下的虚土,风吹入的树叶、木屑纸片、塑料袋等垃圾杂物。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层用5mm厚聚乙烯塑料片材保护完毕。 2)首先检查土料种类和质量以及石灰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然后过筛。生石灰粉可直接使用;土料要用16~20mm筛子过筛,均应确保粒径的要求。 3)灰土拌合:灰土的配合比应用体积比,应按3﹕7灰土配比拌合,严格控制配合比。拌合时必须均匀一致,至少翻拌两次,拌合好的灰土颜色应一致。 4)灰土施工时,应适当控制含水量。工地检验方法是:用手将灰土紧握成团,两

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管理细则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管理办法

附件1 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管理细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促进评标专家资源共享,进一步规范评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的管理工作适用于本细则。 第三条【专家分区】综合性评标专家按照专家所在区域划分为省本级和十一个设区市共十二个片区。 各片区招标投标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片区内专家的初步审查、培训考核、不良行为初步认定等工作。 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招投标活动中的案件调查。 第四条【证书发放】通过培训考核的专家由各片区代为发放评标专家证书,并纳入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 评标专家证书制式全省统一,由省发展改革委印制。 第五条【专家培训注册】专家培训2年一次,培训合格的予以证书注册,注册有效期为2年。未进行证书注册的专家,应及时暂停其评标专家资格。 培训大纲和考试试题全省统一,由省发展改革委编写。 第六条【资深专家选拔】在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可以公开、择优选拔资深专家,组成资深评标专家分库,为复杂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争议处理咨询等服务。 第七条【终端设置】省有关行政部门和市、县(市、区)网络终端应由省招标投标办公室认可开通。 第八条【专家抽取】评标专家抽取,应当在开标时进行。专家名单抽取确定之后,应在24小时之内开始评标。由省外专家参与评标的,应在48小时之内开始评标。 第九条【抽取范围及标准】专家所属片区具有评标专业类别的专家少于50名的、合同估算价在限额以上的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必须不分片区在省库内随机抽取。 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合同限额: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各设区市的合同估算价限额由各市招标投标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第十条【评标过程公示】评标过程通过视频方式在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向公众直播。评标过程要全程录音和录像。 第十一条【公示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等网站公示。 (一)评标专家征聘信息; (二)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公示招标项目的专家名单和定量评审结果,定量评审结果中专家姓名以随机编号显示; (三)对专家不良行为记分达到20分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第十二条【暂停资格】评标专家被认定为不良行为并且记分累积满20分的,暂停6个月评标专家资格,并记入评标专家信用档案。 第十三条【资格注销】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的,其评标专家资格将予以注销: (一)弄虚作假骗取评标专家资格的; (二)评标专家按第十二条规定被累积处理3次的;

(精选文档)浙江省某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S1合同段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

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 表1 施工组织设计文字说明 第一章编制依据与原则 第一节编制依据 一、浙江省台缙高速公路台州至仙居段建设项目土建工程S1合同段招标文件和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1999年版)。 二、标前会议所澄清的问题及补遗书等。 三、合同规定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及质量、安全技术规程。 四、现场实地勘察调查资料。 五、我单位的技术实力以及近年来参加公路、市政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目前可投入的机械设备和人员。 第二节编制原则 一、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组织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机构,选派具有多年高速公路桥梁、隧道、路基专业施工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强有力的项目领导班子。就近调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专业施工队伍参加本合同段施工。 二、施工组织:统筹安排施工,做到均衡生产,采用先进的组织管理技术,提高施工机械化程度,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减轻劳动强度。 三、机械设备配套: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组成配套合理、高效的机械化作业线,充分发挥设备的生产能力。 四、施工工艺:根据本工程特点和施工内容,结合我单位多年来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运用我公司开发的先进的国家级、部级工法,桥梁钢构部分采用挂篮悬壁施工,隧道开挖采用光面爆破施工工艺,实行样板引路、试验先行。

五、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合理布置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施工生产按标准化作业,配合业主与地方搞好关系,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积极维护当地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保持线路两侧原有植被,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 第二章工程说明 第一节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台缙高速公路是浙江省交通建设“二纵二横十连一绕二通道”中的一连,是浙江省“十五”规划中的主要基础设施之一。全长约有126公里,工程分期实施。 本期实施的台州至仙居段高速公路(台缙高速公路东段),起点为K0+000与同三线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段相交(甬台温桩号为K6+744),在起点处设水洋枢纽。路线所经的主要城镇:临海市的沿江镇、汛桥镇、江南办事处、古城办事处、永丰镇、括苍镇、白水洋镇;仙居县的下各镇、大战乡、止于仙居城关。与拟建的台缙高速公路西段相接,设置仙居互通。 本次招标共划分十个合同段,其中S1合同段桩号为K0+000~K3+100(含互通)的路基及结构物土建工程,主线长3.10Km。 二、主要技术标准 本项目全线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6m,分离式路基宽为13m。本工程路基填料以土石(砂砾、卵石)混合料为主。本合同段软基处理路段总长度约为2.034km,根据路段软土特点,采用塑料排水板、水泥粉喷桩、粒料桩、抽真空结合等载(或超载)预压和预应力预制管桩五种处理方案。桥梁比路基窄0.5m(两侧各窄0.25m),设计荷载汽-超20级、挂-1

园路工程施工要求

园路工程 园路基层做法:素土夯实;250 厚5%水泥稳定层;200 厚C15 混凝土;30 厚1:2水泥砂浆结合层。 园路面层做法分为:彩色雨花石、芝麻白花岗岩。 1. 花岗岩路面 (一)施工工艺流程 基层处理基层弹线预铺石材铺设勾缝 成品保护饰面清理分项验收 (二)主要施工技术措施 (1) 基层处理 施工前应将地面尘土、杂物彻底清扫干净,检查地面不得有空鼓、开裂及起砂等现象,保持地面干净且具备规范要求的强度,并能满足施工结合层厚度的要求。在正式施工前用少许清水湿润地面。 (2) 弹线:在施工前要按四周弹出标高控制线,作出标高控制。清理完毕后,在地面弹出十字线,并根据石材分格图在地面弹出石材分格线。 (3) 预铺:首先应在图纸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对石材的颜色、纹理、几何尺寸、表面平整等进行严格的挑选,然后按照图纸要求预铺。对于预铺中可能出现的误差进行调整、交换,直至达到最佳效果(调整后的石材编号画在石材分格图上,按铺贴顺序堆放整齐备用)。 (4) 铺贴石材:镶贴应采用1:2砂浆经充分搅拌均匀后进行施工。先在清理好的地面上,刷一道素水泥浆,把已搅拌好的干硬性砂浆铺到地面,用灰板拍实,应注意砂浆铺设宽度应超过石材宽度1/3 以上,砂浆厚度控制在30mm。把已编号的石材按照要求放在干硬性砂浆上,用橡皮锤砸实,根据装饰标高,调整好干硬性砂浆厚度,从中间往四周铺贴。取下石材,在干硬性水泥砂浆上撒素水泥浆,把石材放上,用橡皮锤砸实,然后用棉纱擦干净接缝。 (5) 匀缝:石材铺完24h 后进行勾缝,若勾缝需调色时,最好一次调出,一次勾完。 (6) 清理:勾完缝后,等水泥浆凝固后再用棉纱等物对石材表面进行清理(一般宜在12h 之后)。 (三)石材铺设的质量要求 任何一处独立空间的石材颜色一致,花纹通顺基本一致,石材板痕与石板颜色一致,擦缝饱满与板齐平,洁净美观;板块挤靠严密,无缝隙,缝痕通直无错缝,表面平整,洁净,图案清晰,无磨划痕,周边顺直方正。 (四)成品保护

关于2020年集中征集评标专家的通知(2020)

关于2020年集中征集评标专家的通知(2020) 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建设,进一步充实专家人员队伍,优化评标专家专业结构,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0年集中征集评标(评审)专家工作部署,现将2020年集中征集评标专家有关事项通知: 一、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评标(评审)专家征集工作,采取发布征集公告、对专家比较集中的院校、企业实施定向征集、走访行业协会、较大的代理机构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加大征集力度,积极扩充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专家人员数量。 二、明确征集重点 结合本地评标需求,重点征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电气设备、医疗器材、法律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专业人员。 三、专家征集资格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其中,同等专业水平须有高级职称评定部门出具的书面认定意见。根据工作需要,本次征集活动法律专业(C06)资格条件调整为取得法律类中级职称满5年(截至2020年6月30日),同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熟悉招标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评审工作; 5.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6.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参加电子评标(评审)能力。 有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进入省综合专家库。 四、申报与审查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须在“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网上申报系统”(下称“评标专

家申报系统”,网址略)中,按照《评标专家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登录略,附件3下载)要求,完成系统注册与登录; 2.申报人登录评标专家申报系统,完成申报前相关学习与测试; 3.申报人按要求在评标专家申报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选择专业、上传证件/证书彩色照片或扫描件;并将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打印件(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托管单位公章)1份,连同本人的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高级职称评定部门出具的同等专业水平认定意见、注册执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签名的《湖北省评标专家事前信用承诺书》(附件2),送交至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初审,市公共资源局地址及联系方式:黄冈市城东新区永安路特一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黄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电话(略)。 (二)资格审查 黄冈市公共资源局负责评标专家资格初审工作,并将初审合格的申报人名单及申报材料提交省公共资源局复验。 (三)结果查看 申报人通过评标专家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的申报进度、审查结果。 五、征集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1月15日。 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3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浙江]高速公路施工桥梁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 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分册桥梁工程施工标准化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6月

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 实施细则 第四分册桥梁工程施工标准化 主编单位:浙江省公路管理局 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批准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审定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纪平 副主任委员:李良福 汤飞帆 任 忠 委员:汪会帮 金伟强 邵 宏 汪银华 寿 华 朱汉华 李志胜 吴安宁 厉文齐 本册编写人员 主 编:单光炎 副 主 编:江晓美 徐建铭 颜东锋 李云龙 参编人员:朱益平 吴小平 徐发容 王海峰 魏水平 叶以挺 许建锋 吴华俊 虞元茂 汪浙民 李卫炎 单金耀 方俊杰 孔庆林 宋建强 邵 宏 林 琼 叶 旻

前 言 为推行浙江省高速公路现代化工程管理,促进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标准化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树立行业文明施工形象,根据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写《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共分十个分册(工地建设标准化、路基工程施工标准化、路面工程施工标准化、桥梁工程施工标准化、隧道工程施工标准化、交通设施工程施工标准化、绿化工程施工标准化、机电工程施工标准化、房建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标准化),是参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的《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并结合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管理中的特点和先进经验进行编写。 本《细则》主要依据国家、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与公路施工标准化有关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指南和行业内采取的成熟和先进的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编制。 本书为《细则》第四分册桥梁工程施工标准化,本分册共分九章,编写重点为第四章桥梁基础、第五章下部构造和第六章上部构造。本分册根据浙江省的实际情况,着重从工序、技术、工艺和管理的角度,对现行标准、规范作了进一步补充,并结合目前发现的质量问题对桥梁工程的施工工序、技术、工艺和管理进行说明,旨在更有效地消除质量通病,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实现桥梁施工标准化,确保高速公路桥梁工程质量。本分册由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第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主编,限于编者的学术水平,书中如有不妥甚至错误之处,请广大读者批评斧正。 本《细则》可供公路工程各参建单位、参建人员使用,各地对其中有关的具体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或强化要求,对未尽事宜应予以补充完善。请各有关单位将执行本《细则》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4号,310009),以便修订时参考。

园林园路工程施工方案

6、园林道路及装饰面层的施工 园林道路工程的重点在于控制好施工面的高程,并注意与园林 其他设施的有关高程的协调。在施工中,道路园路路基和路面基层的处理只要达到设计要求的牢固和稳定性即可,路面、面层的铺地,则要更加精细,更加强调质量方面的要求。 (1)施工准备: 施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熟悉设计文件,以便编制施工方案, 为施工任务创造条件。道路园路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两部分,熟悉设计文件应注意的事项包括: ①要反复学习和领会设计文件的精神,了解设计者的设计意图 与匠心所在,以便更好的指导施工。 ②要注意设计文件中所采用的各项技术指标,认真考虑其技术 经济的合理性和施工的可能性。 ③在熟悉设计文件的过程中,如发现疑问、有误和不妥之处, 要及时与设计、建设、监理等有关单位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2)施工放线:园林道路的施工放线在进行施工测量的过程中 应注意编制测量用表及中心交点(JD)及转角点(ZD)检桩记录示意图,也可采用网格法进行定放线;放出路中心线桩,每隔一定距离号钉木桩,钉好各中心木标桩之间的连线再以路宽边线放出灰色线,最好进行复核检查,确定符合图纸要求无误后,方可叫下道工序施工。 (3)修筑路槽:在修建各种路顶之前,应在要修建的路面下先

修筑路面用的线槽面,经碾压后使用路面更加稳定坚实。本工程采用培槽式,修筑时可由机械和人工进行同时配合。 ①施工程序:测量放样→培肩→压实→恢复边线→清槽→整修 →压实→浇筑垫层→铺设面层。 ②操作工艺: ①测量放线:路槽培肩前,应沿道路中心线测定路槽边缘位置 和培垫高度,按间距20-60m钉如小木桩,用麻绳挂线撒石灰放出纵向边线,桩上应按虚铺度作出明显标记,虚铺系数根据所用材料通过试验确定。 ②培肩:根据所放的边线先将培植肩部位的草和杂物清除掉, 然后用机械或人工进行培肩。培肩宽度应伸如路槽15-30cm,每层虚厚以不大于30cm 为宜。 ③压实:路肩培好后,将采用蛙式打夯机进行压实。 ④恢复边线:操作工艺与测量放线基本相同,将路槽边线基本 恢复。 ⑤清槽:根据恢复的边线,按挖槽式操作工艺,用机械或人工 将培肩时多余部分的土清除,经整修后,用采用打夯机对路槽进行压实。整修压实操作与槽挖式相同。 (4)砼的搅拌:在现场内设置搅拌机进行砼的集中搅拌,搅拌 投料的顺序:(石子)→(砂)→水泥→UEA膨胀剂→水。投料干拌0.5-1min 再加水。水分三次加入,加水后搅拌1-2min(比普通砼搅拌时间延长0.5min)。砼搅拌前必须严格按试验配合比同志单操作,

《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修订稿)

关于征求《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 法》(修订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委),省公路局,厅质监局: 为适应当前公路工程管理的有关程序、规定,根据近年来公路工程档案编制的实际需要,应各有关单位的要求,我们对2002年编制的《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竣工文件编制的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6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以电子邮件送厅档案室朱力平。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我省公路竣工文件编制统一、规范、系统、完整和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和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全省新建、改建公路工程。公路大、中修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竣工文件是指公路工程在“预可”、立项、“工可”、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交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全过程中所形成的反映项目真实面貌、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竣工文件是竣工验收的基础资料,必须始终重视资料的积累与管理,要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以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竣工文件必须按统一标准和要求进行编制,坚持高标准、高质量。

第五条各级交通、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对所辖范围内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的指导。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和《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管理登记办法》规定,及时填报国家和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并抄送厅档案室。 第二章职责和分工 第六条建设项目在招标、投标和签订设计、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应当设立专门条款,明确约定有关方面提交竣工文件的套数、费用、时间、质量要求,以及对竣工文件的整理、归档责任。 第七条编制单位应将竣工文件编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之中,建立竣工文件编制及管理领导人责任制,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网络,配备专职的技术人员或档案人员负责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确保竣工文件的真实、完整、准确和系统,质量符合归档要求。编制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八条竣工文件资料应随工程建设进度同步积累与整理,工程竣工时竣工文件也应编制完毕。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在项目完成时应按本办法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项目竣工文件。 第九条竣工文件编制遵循“谁形成,谁编制”的原则。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以施工、监理合同段为单位分别编制竣工文件,具体分工见附件1。 建设单位会同各参建单位编制项目申报文件、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及竣(交)工验收文件、科研文件。建设单位要对工程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负责竣工文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设计文件由建设、设计单位负责编制。 施工文件和竣工图表、竣(交)工验收文件由施工单位编制,监理单位负责检查审核。 监理文件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制,并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的完整、准确情况。 第十条重点工程档案按照交通部、省有关规定必须进行档案专项验收。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 档案专项验收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厅一贯的行

最新评标办法的通知

ZJKC02—2014—0018 丽水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 件 丽招管办…2014?16号 关于印发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 示范办法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招管办、审批中心:

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丽政发…2014?76号)文件精神,市招管办制定了《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示范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示范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工作,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丽政发…2014?7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丽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照《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丽政发…2014?76号)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专家应当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确定。原

则上招标人可以派1名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并采用不少于1:3的比例抽签产生,且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 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或专家库评标专家不能满足评标要求的,经招标投标综合管理机构同意,招标人可以组建临时专家库或异地抽取,但必须做好相关安全和保密工作。 第四条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书原则上应采用“暗标”,不得显现投标人的识别标志,具体实施形式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材料、设备招标除外。 第五条勘察设计、监理、工程咨询(代理)等招标,应采用以下评标办法。 (一)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办法,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发改等八部委2号令)和《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的评标方法主要包括记名投票法、排序法和百分制综合评估法等,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评标方法。设计类项目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的,技术标部分分值权重不少于80%,资信标和商务标两部分权重不超过20%。资信分值由投标人资质、信誉、业绩和项目设计人员能力等组成。 (二)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组成,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商务投标文件占75%,技术投标文件占25%。 商务投标文件由企业资信、项目监理班子人员配备及承诺、投标报价及延长服务期报价组成。其中:企业资信占10%,项目监理班子人员配备占30%、投标报价占25%,延长服务期报价占10%。

浙江省高速公路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浙江省高速公路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2003年12月8日,浙江省交通厅以浙交[2003]519号发此文。厅将以此为依据,对全省各高速公路建设工地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高速公路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国省道及地方重要公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本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函告省公路管理局。 为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管理,进一步增强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施工意识,根据标准化管理的有关法规、条例,结合实际,就我省高速公路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项目经理部建设 (一)办公、生活设施 1、中标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承诺,合理确定项目经理部地点,自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占地面积一般应在3000-6000平方米左右,并应有围墙和大门,在门墩悬挂项目经理部名牌。项目经理部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及机具停放场地应适当分开,场地及主要道路应硬化处理并适当绿化。

2、办公用房应设项目经理室、总工室、计财部、工程部、质检部、合同部、安全保卫部、档案室、中心实验室、会议室等。各办公室门口应设姓名牌和工作去向插牌。生活用房应设:宿舍、食堂、活动室、浴室、厕所等。 3、办公、生活用房应实用美观、隔热通风,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施工管理需要。办公、生活用房提倡采用装配式标准化简易房结构。项目经理部人均办公用房面积一般不应小于8平方米,人均生活用房面积一般不应小于6平方米;施工区人均办公用房面积一般不应小于8平方米,人均生活用房面积一般不应小于5平方米。 4、施工机具应及时保养、清洁,并整齐停放在清洁的停放场地内。 (二)告示牌及管理图表 1、施工告示牌应按浙交监[1999]277号文有关规定制作,施工平面示意图尺寸应与施工告示牌相同。施工告示牌和施工平面示意图均应设立于项目经理部及其他醒目位置,每标段至少各设2块。 2、管理图表应包括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自检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框图、工程进度柱状图、工程管理曲线图、开展劳动立功竞赛活动有关图表、各项规章制度、工程总体目标、各部门职责、工作计划、晴雨表及管理人员考勤表。管理图表均应装裱上墙。 (三)内业管理

园路施工方案

(四)园路铺装工程 施工程序流程简图 施工前的准备→现场准备工作→施工放线→基层施工→结合层施工→面层施工 1、施工前的准备 (1)详细熟悉设计图纸:学习和领会设计图纸的精神,注意设计图纸中所采用的各项技术指标、图集,有疑问之处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确认。 (2)编制详实的施工方案:根据总工程进度计划及现场各种情况,编制详实的人行道铺装工程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所采用的施工形式和步骤,安排施工进度。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劳动力、机械和工具的需用量计划。编制各种材料供应计划。 (3)现场准备工作 在土方地形施工,各种地下管理埋设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水、电通至现场,并能正常使用。施工便道通畅无阻。各种材料的现场准备、运输、存放、保管工作。 2、施工放线 (1)方格网测设:根据设计总平面图上各种建筑物、道路、管线,结合现场地形情况与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先选定方格网的主轴线、全面布设方格网。 (2)路中线测设:将线路中心线位置测设到实地上并做好相应标志,主要内容有:测设中线上的交点和转点,测定线路转折角,测设曲线主点等。直线道路中线测设:参照图纸设计中的放线图用直角坐标法,通过经纬仪、钢尺测设出道路中线的起点、转折点、终点等线路三主点,以及转折角复测无误后,定桩。

(3)道路铺装边线的测设 直线道路:根据设计中道路的宽度,测设道路边线的起点、转折点、终点,然后连接成边线点,即为道路边线。 人行道曲线道路边线测设:根据道路宽度,在各个中线点垂直于曲线切线的直线上定出边线点,用平滑曲线连接各点,即为道路边线。 3、修筑路槽 因铺装工程是在土方、地下管线施工完成后才能施工不便于机械施工,所以采用人工挖槽式修筑路槽。 (1)放平桩<横向样槽>:道路边线设定后,在路槽内开挖横向样槽,间距以3~5米为宜。放平桩的还应放纵向样槽,即在路槽中心和两侧沿线纵向开挖样槽,以便于施工人员准确施工。 (2)开挖:平桩放好后,可用镐和铁锹全面开挖。 (3)修整:路槽挖出后用路拱板进行检查,经过人工修整适当铲平或培植至设计标高要求。路槽范围内的管沟等应分层填土夯实。 (4)夯实:路槽修整后用蛙式打夯机夯实2~3遍,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4、基坑回填施工 (1)施工准备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方土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合理地确定填方土料含水率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 回填前应对基础进行检查验收,并且要办好隐检手续。其基础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规定的要求,方可进行回填土。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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