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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充分发挥我省环首都、环渤海区位优势,推进京津冀都市圈和新型城市群发展,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产业和人口聚集为主题,以城市发展方式转型为导向,以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构建以京津冀都市圈为核心的新型城市群,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坚持速度与质量并重,实现城市化又好又快发展;坚持加快产业聚集区建设,增强城市化发展动力;坚持以推进城市建设上水平、出品位为抓手,打造城市化发展新优势;坚持实施民生工程,全面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到2015年,全省城镇人口由2010年的3186万人增加到4100万人,年均增长5.2%,城市化率由2010年的45%提高到54%,年均增长1.8个百分点;城市人口由2010年的1655万人增加到2500万人,年均增长8.6%,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由23%提高到33%;城市区域内GDP由2010

年的12780亿元增加到22530亿元,年均增长12%,占全省GDP总量的比重由68%提高到78%;城市区域内全部财政收入由2010年的2095亿元增加到3530亿元,年均增长11%;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0年的16100元增加到23300元,年均增长7.7%。

到2020年,在2015年的基础上,全省城镇人口达到5460万人,城市化率达到64%左右,年均增长2个百分点,进入全国城市化发展先进行列;城市人口达到3760万人,城市区域内GDP达到39700亿元,城市区域内全部财政收入达到5948亿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000元。

二、优化城市化格局

(一)培育壮大城市群。着眼于发挥我省环首都、环渤海的区位优势,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市化的主体形态,以建设京津冀地区统筹协调发展的世界级城市群为目标,构建“两群一带”(环首都城市群、冀中南城市群和沿海城市带)城市化空间发展新格局。充分利用环首都城市的区位优势,强化承德、张家口、保定、廊坊等中心城市极化作用,加快紧邻北京的13个县(市、区)发展,切实加强与北京在资源配置、职能分工、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衔接协调,加快建设环首都新城和特色功能区,着力构筑环首都新型城市群;充分发挥省会石家庄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建设邯郸冀南新区,提升邯郸在晋冀鲁豫四省接壤区域的经济中心地位,

壮大邢台、衡水规模和实力,加快冀中南城市群发展;充分发挥沿海城市港口优势,加快提升唐山、秦皇岛、沧州市的中心城市功能,大力发展临港产业园区,强力推进沿海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沿海新城(新区),着力构建沿海城市带。

(二)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整合中心城市周边地区,形成同城化管理的都市区发展格局。做大做好石家庄、唐山两大省域中心城市,强化“龙头”地位,壮大规模,率先发展。到2015年,城市人口规模均达到300万以上;到2020年,均达到500万人以上,成为京津冀和环渤海地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重要增长极。其他9个设区市,整合中心城区与周边地区资源,统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实现同城化发展。邯郸、保定市要强化重要区域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邯郸市2015年城市人口达到200万人以上,2020年达到300万人以上;保定、廊坊、张家口、秦皇岛、沧州市2015年城市人口分别达到100万人以上,2020年分别达到200万人以上;邢台、承德、衡水市2015年分别达到60万人以上,2020年分别达到100万人以上。

(三)实施环首都和沿海“新城战略”。积极整合区域资源,加快打造环首都和沿海新城(新区)。整合廊坊市北三县建设京东新城,2015年城市人口力争达到150万人,2020年力争达到240万人;整合涿州周边地区资源建设京南新城,

2015年城市人口力争达到100万人,2020年力争达到150万人;整合怀来周边地区资源建设京北新城,2015年城市人口力争达到30万人,2020年力争达到50万人;其他环首都的县,发挥自身优势,着力建成高标准的特色功能区和人口达到30万人以上的中等城市;沿海地区加快建设曹妃甸生态城、黄骅新城、北戴河新区、乐亭新区等新城(新区),曹妃甸生态城、黄骅新城2015年人口分别达到50万人以上,2020年分别达到100万人。

(四)壮大提升中小城市。优先培育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区位条件优越、产业带动作用强的县级市和县城,打造一批高品质的中等城市。到2015年,任丘、迁安、霸州市人口达到50万人,定州、武安、遵化、辛集、白沟新城等城市人口达到30万人以上;到2020年,任丘、迁安、霸州市人口达到80万人,定州、武安、遵化、辛集、白沟新城等城市人口达到50万人以上。同时,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带动县城扩容升级,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高标准小城市。到2015年,20万人以上的县城达到40个,到2020年达到60个,所有县城人口均不低于10万人。

(五)建设一批特色重点镇。偏远山区和规模较小的县,把发展重点放在县城;其他县(市),培育1至2个重点镇,着力完善功能、改善环境、塑造特色,提升聚集人口和产业的能力,建成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

心。到2015年,国家和省培育的55个重点镇,人口规模全部达到3万人以上,到2020年,人口规模全部达到5万人以上。

三、因地制宜培育特色

(一)打造环首都城市群。利用北京国际交往和对外开放平台,抓住首都职能转型的有利时机,扩大对接北京的广度和深度,建设环首都新型城市群。继续壮大环首都中心城市的规模和实力,打造一批有效利用北京人才、资金、信息和市场资源的产业园区,建设一批服务首都、各具特色的生活基地,培育一批高质量、有实力的环首都新城。同时,加快构筑环首都休闲旅游产业带,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县城扩容升级,增强承接北京产业转移、实现区域协作发展的能力。

(二)建设沿海城市带。沿海地区充分发挥秦皇岛港、唐山港(京唐港区、曹妃甸港区)、黄骅港的交通和资源等优势,以沿海交通走廊和产业带为依托,统筹港口、港区、港城空间资源,建设环渤海新型城市发展带。全面增强中心城市功能,推进新城新区快速发展,加快沿海各县(市)开发建设,提升城市外向度和对内陆腹地的辐射带动能力。

(三)发展山前特色城镇。抓住东出西联通道建设、京津冀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网建设的新机遇,统筹中心城区与毗邻城镇、产业集聚区的协调发展,积极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建设“大西柏坡”等山前地带经济圈,着力提升承德等地

休闲旅游城市功能,打造山前休闲旅游产业带;整合各类工矿型居民点,积极发展接续产业,高标准建设资源工矿型城市;重点支持一批有条件的县(市)、县城加快发展,为城市化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四)加快沿交通干线新兴城镇建设。沿京广京沪高速铁路、京珠京沪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的中小城市,强化与高速铁路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之间的衔接,充分利用快速便捷的交通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城市快速发展创造条件、提供支撑。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规划水平。全面放开规划市场,引进国内外顶级队伍和大师参与规划设计,高标准开展新一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重点搞好环首都城市群、冀中南城市群和沿海城市带规划。切实加强区域产业布局、综合交通、生态环境等专项规划,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搞好规划衔接,提高规划水平;着力完善相关技术导则和管理规定,积极开展重要地段和重要项目等方面的城市设计;积极推进数字规划建设,健全规划设计决策机制,严格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

(二)增强承载能力。按照现代化城市标准,适度超前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加快道路桥梁、城市防洪、供水排水、供热供气、电力电信、信息网络、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重

大项目建设,不断增强城市的承载能力和防灾能力。加强环首都市、县与北京重大基础设施的对接和共同建设。

(三)聚集新型产业。完善城市功能分区,合理配置产业用地,建设一批产业基地和园区,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重点支持生物医药、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金融、创意、商贸、物流、旅游、会展、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形成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良性互动的格局。石家庄、唐山市加快建设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端产业聚集区,邯郸建成全国循环经济和资源性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其他区域中心城市加快传统产业提升和第三产业发展,抓好产业示范区建设。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

(四)健全服务功能。开展城市商贸区改造提升,打造精品专业街和特色街区,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建设功能完善的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文化馆、影剧院,建成一批公共文化广场和标准体育场,城市社区配套建设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大力发展养老、托幼、健身、休闲、医疗和教育事业,提高公用事业服务水平。

(五)完善交通体系。加快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城际轨道交通、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构筑环北京、环石家庄的一小时交通圈和半小时通勤圈;积极推动唐山港、黄

骅港、秦皇岛港向大型化专业化现代化港群方向发展,着力打造沿海快速交通走廊;构建以石家庄市为中心的干线、支线相结合的航空网络;设区市要建设城市综合交通枢纽,优化调整路网结构,大幅提高支路网密度;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以快速、大运量公交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建设。石家庄、唐山、邯郸要加快地铁、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其他城市也要积极推进综合交通体系建设。

(六)加强城市管理。坚持重心下移,实施“城市管理进社区”工程,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形成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实施城市洁净工程,建立全天候保洁机制;搬迁改造高污染、高排放企业,改善城市空气质量;鼓励发展太阳能、地热、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优化城市能源利用结构;加大城市绿化建设和水系整治力度,实施城市夜景亮化工程,打造无处不精心、无处不精细、无处不精美、无处不精彩的城市风貌。

五、创新体制机制

(一)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凡在县城以上城市稳定居住6个月以上或购置住房的,均可登记为城镇户口,免收城镇建设增容费和其他各类费用。农民户口转到城镇后,10年内在计划生育、承包地等方面仍可享受农村户口相关政策,以解除其后顾之忧。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全覆盖。农民转移到城镇的,在就业创业、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医疗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推进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对进城落户的农民实施免费技能培训,增强劳动者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三)实施全民创业工程。把推进全民创业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依托产业集聚区发展第三产业,积极构建创业平台。鼓励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科技人员、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转业复退军人、农民等到城市创业,实行零注册政策,按规定减免创业税费,并给予税收优惠。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在城市创业的各类主体开放。

(四)建设人才家园。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政策,重点在我省环首都的13个县(市、区)分批建设人才家园,柔性吸引人才来我省居住、消费、工作和创业。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决策机制。把推进新型城市化放在全局和战略的位置来抓,各级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统筹推进城市化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机制。明确市、县两级政府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有目标、有任务、有分工、有

成效。各市、县都要成立推进城市化的专门班子,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创新政策机制。深化城市建设管理、住房保障、城建投融资、行政审批等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构建推进城市化的政策法规体系。积极推进在特定区域打破行政区划,建立有利于资源整合的功能新区管理开发的新模式。

(四)完善激励机制。改变单纯以经济增长、硬件设施等评估城市发展质量的做法,建立包括民生关怀、文化建设、生态保护等在内的综合性评价体系。把推进城市化纳入地方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将评价结果作为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推进城市化建设中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01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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