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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德州市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一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德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德州市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一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ZD-DZ-2017002

采购人:德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4)

第三章投标须知 (11)

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7)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0)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45)

第七章评标标准 (47)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德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德州市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一期)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JZD-DZ-2017002

三、采购项目情况:

标段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资格要求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不分

标段

德州市电子政

务办公室德州

市民生资金监

管平台(一期)

建设项目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具

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且有能力完成本项

目的全部要求;

3、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e14729887.html,)、中国政府采购

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8e14729887.html,)“信用山东”网站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e14729887.html,)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

1500000.00元

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6月1日(北京时间)

2.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方式:网上下载,登录系统缴纳采购文件工本费,缴费成功后下载采购文件

4.售价:150元(网上下载)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13日下午14:00至14: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德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方式:0534-*******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经理

联系方式:152********

3.监督单位:德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德州市政府采购网站上同时发布。

九、重要说明:

1. 投标企业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

序详见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和《关于办理企业诚信入库的通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

2. 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单位(发布时间即为发出采购文件的时间),各投标单位须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名称内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德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联系人:李科长联系方式:0534-*******

2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于经理

联系方式:152********

邮箱:jianzhidazbb@https://www.wendangku.net/doc/8e14729887.html,

3 项目名称德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德州市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一期)建设项目

4 项目编号JZD-DZ-2017002

5 项目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

6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3、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8e14729887.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8e14729887.html,)“信用山东”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8e14729887.html,)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8 招标内容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9 招标控制价小写:¥1500000.00元

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

招标控制价是采购人对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单位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0 交付时间

要求不迟于2017年10月1日前开始试运行;

2017年12月1日之前试运行必须完毕,并正式上线运行。

11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

12 免费维护期整个项目全部交付,经验收合格后3年。

13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由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通过德州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向供方付款至合同总额30%;整个项目全部交付,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由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发票和验收报告,通过德州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向供方付款至合同总额90%;系统正式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款至合同总额95%;正式运行三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款至合同总额100%。

14 招标文件的澄清1.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存有重大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以前在德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系统中提交,并发扫描件至jianzhidazbb@https://www.wendangku.net/doc/8e14729887.html,,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负责人于经理152********,采购代理机构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将被视同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均无异议。逾期未提出将被视为已完全认同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无论其中标与否,将不再对其作出答疑回复。

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15 招标文件的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可以补充、修改招标文件,并将补充修改内容

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6

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注意事项1、因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无法获取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名单。如项目发布澄清、修改信息,将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告。

2、澄清、补充、修改信息等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单位(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各类文件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17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6份,正本1份,副本5份;唱标单需一式两份单独密封;电子文档报价文件采用Word、Excel中文版形式1份,采用U盘(单独密封)。注:书面形式报价文件必须胶装;电子文档须与书面形式一致。可参考密封格式(后附)。如有疑问,可致电采购代理机构。

18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1.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须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单位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

2. 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密封完好递交;唱标单一式贰份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密封完好递交;电子文档U盘一份,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密封完好递交。

注:投标文件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中标单位的正本,须由代理机构现场负责人及评标委员会评标组长签字。

19 投标文件的组成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0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2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时足额交纳。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小写: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2、收款人: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东风东路支行

联系电话:0534-*******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城区支行

联系电话:0534-*******

3、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登录交易系统,按标包网上报名成功后,随机获取每个标包的虚拟子账号,自主选择其中一家银行账号,从基本账户按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每个标包的虚拟子账号不同);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16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户转出,否则无效;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2 投标保证金退回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需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缴纳凭证复印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侧保证金窗口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其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保证金退付通过交易系统自动退至原缴纳账户。

23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超时概不接收)

24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 1666 号(德州市行政综合楼东邻)

25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开标会议现场资格审查的证件(原件或公证件):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如法人参与,则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5.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或者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银行基本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7.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不欠税不漏税的证明(提供近六个月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格式后附)

9.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格式后附)

10.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加盖公章的网络截图,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8e14729887.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8e14729887.html,)、信用山东(https://www.wendangku.net/doc/8e14729887.html,)。

特别说明:

1.上述证件除特殊说明外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现场审查不合格或不全者,作无效标处理。

2.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3.以上证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指定位置,投标单位应另外准备以上证件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与原件一同提交。

4.投标单位须将本单位业绩、奖项等加分项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放入档案盒中与原件同时递交。

温馨提示:

建议投标单位将所有证件原件(公证件)及复印件放入档案盒中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并在档案盒的侧面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在档案盒的内部放入投标单位有关证件及业绩统计表(格式自拟),便于评委审阅。

26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人数: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7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28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七章评标标准”

29 中标公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0 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计取。收费基数为中标价格,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31 公证费

签订合同时,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的通知(鲁价费[1998] 433号)规定,由中标人向德州市鲁北公证处缴纳。

32 电子版的要求一、资格审查文件及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与原件同时递交。

二、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同时,必须提交评审办法中能证明

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与投标文件电子版独立设置,可放在一个U盘里)。

三、在项目评审结束后发布中标公告时,要同时公示由评标专家认定的中标单位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并确保内容的准确性。

四、中标人认为有关合同业绩为保密资料,应递交不予公开的书面申请。请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制作。

33 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觉,如发现有违背条例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所有涉及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名单。

34 小微、监狱企业的优

惠政策

1、若投标单位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

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工

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号)执行)的规定,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6%的价格扣

除优惠,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投标单位如属于小微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开标时须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①《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②《从业人员声明函》(格式后附);

③2015年度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

④投标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特别说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财务

审计报告内显示的企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数量情况及《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

有关内容等进行确认,以上内容不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或缺少任何一项证明

材料的,均不予认可。

(2)投标单位如属于监狱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开标时须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参与评审投标价格=投标报价×94 %,按照参与评审投标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35 节能、环保政策1. 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产品必须在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 加分幅度: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分加分幅度:4%;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技术分加分幅度:4%;

环保价格分加分幅度:4%;

环保技术分加分幅度:4%。

35 履约保证金额无

36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三章投标须知

1.总则

1.1 适用范围

1.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叙述项目。

1.2 定义

1.2.1 采购人指采购本次公开招标中所叙述项目的单位。

1.2.2 采购代理机构指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2.3投标单位指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1.2.4 中标人指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后,评选出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最优、报价合理、有能力完成本项目,赢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单位。

1.3 合格的投标单位

1.3.1 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规定及本项目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4 投标费用

1.4.1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全部费用。

2.招标文件说明

2.1 招标文件的澄清

2.1.1 因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无法获取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名单。如项目发布澄清、修改信息,将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告。

2.1.2 澄清、补充、修改信息等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单位(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各类文件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2.2 招标文件的修改

2.2.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可以补充、修改招标文件,并将补充修改内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3.投标文件说明

3.1 投标要求

3.1.1 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制作投标文件。

3.1.2 投标单位应确保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3.2 投标文件格式

3.2.1 投标文件须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写相关内容,并加以编制目录。除明确允许投标单位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单位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投标

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对于没有做格式要求的由投标单位自行编写。

3.2.2 投标文件须用汉语表述,规格、型号、代号、数字等特殊形式除外。

3.2.3 投标文件份数及相关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

3.2.4 投标文件应使用A4纸张打印,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在规定签字处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个别修改处应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3.2.5 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签字、填写内容不符、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判为无效投标。

3.2.6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3.3 投标报价

3.3.1 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须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

3.3.2 投标报价须包含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关后续工作内容的含税投标报价。

3.3.3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公开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投标单位对同一项下内容只允许唯一报价,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3.4 投标保证金

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须密封,封口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

4.1.2 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文件须在“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投标截止时间”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2.2 投标单位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按“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资格资质证明材料”中规定的递交资格资质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后,概不接受任何材料。

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 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任何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单位公章或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或补充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一致。

5.开标和评标

5.1 开标

5.1.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开标时间和地点”规定的时间、地点召开开标会议。开标会议按法定程序进行,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会议。

5.1.2 开标时,将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在确认无误后唱标,并做唱标记录。

5.2 评标委员会组成

5.2.1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

5.2.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单位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单位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单位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5.3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5.3.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审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是否恰当地签署。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公开唱标价格与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公开唱标价格为准。若投标单位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5.3.2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份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技术商务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投标单位应对照招标项目要求,逐条说明自身的投标对招标项目要求内容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资格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

2)投标文件签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3)不满足“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

4)投标单位对同一项下内容报价不唯一的;

5)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

6)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3.3 评标委员会仅基于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及投标文件本身判断投标的响应性。

5.3.4 评标委员会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5.3.5 除本项5.3.2规定的情况外,是否为重大偏离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评标委会员成员在认定上意见不同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认定。

5.4 询标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5.4.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向投标单位进行询问。

5.4.2 接受询问的投标单位必须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答或澄清。

5.4.3 投标单位需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经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答复文件将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5 评标标准

5.5.1 本项目基础总分为100分,评标的主要内容及分值详见“第七章评标标准”。

5.6 评标原则、依据和方法

5.6.1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效益”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待各投标单位。

5.6.2 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5.6.3 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合格投标单位的各项指标,而不是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中标人。

5.6.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综合评审独立打分;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委员会各评委打分情况汇总,计算出各投标单位的平均得分;最后由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单位的平均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编写评标报告交采购人。

5.6.5 采购人按以下原则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预中标单位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预中标单位所提供产品不达标、自动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预中标单位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预中标单位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预中标单位为中标人。

5.6.6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5.7 保密及评标纪律

5.7.1 评标委员会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投标单位或与投标单位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5.7.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5.7.3 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5.7.4 评标期间,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5.7.5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按评标办法及标准评标,经劝阻不改正的,认定为无效评标。

5.7.6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评标打分承担个人责任。

5.7.7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有关资料向投标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提供。

6.合同签订

6.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6.1.1 为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在授予合同之前采购人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利。

6.2 中标通知书

6.2.1 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中标人不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纸质投标文件和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

6.2.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违者将取消中标资格。

6.3 签订合同

6.3.1 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3.2 中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签订合同。

6.3.3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6.3.4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6.4 付款方式

6.4.1 付款方式:按“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付款方式”中规定执行。

7.其他

7.1 解释权

7.1.1 解释权归为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

7.1.2 招标文件未明示,而又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

7.2 其他规定

7.2.1 投标单位必须遵纪守法,严禁不正之风,不得哄抬标价,串通投标,不得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

7.2.2 投标单位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7.2.3 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投标单位不得外借他人资质、伪造业绩、对项目转分包。发生上述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将其不良行为通报监督管理部门,由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2.4 如投标单位在投标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其不良行为通报监督管理部门,由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7.2.5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所有内容,“第四章投标单位须知”与“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任何误解和忽略,导致发生的任何风险及结果,其责任一律自负。

7.2.6 投标单位认为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投标单位通过不正当方式恶意诽谤,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利通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布不良行为。

7.2.7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宗旨是“公开、公平、公正、节约、高效、服务”,切实维护采购人和投标单位双方利益。欢迎参加投标活动人员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为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将大数据分析运用到预防腐败、专项治理、日常巡察、执纪审查等各项工作领域,以数据信息的“铁笼”遏制权力任性,保障民生资金投入精准、监管有力、绩效优化。同时,建立畅通的民生申诉举报通道,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三级联动的民生资金网上监管体系,通过大数据分析,为领导决策、资金分配、监督预警、绩效考评等提供数据支撑;建立健全诉求和办理回复工作机制,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民生政策及资金发放查询和投诉举报渠道。启动“德州市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满足市、县、乡镇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的民生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联网运行。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我市是农业大市,惠民政策项目多,资金流量大,传统的监督检查方式难以全面、及时地发现违规问题,民生资金使用监管面临较大压力。从我市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情况来看,在农村违纪案件中,城乡低保、粮食补贴、农机补贴、扶贫救助等领域暴露问题较多,很多乡镇和村干部把惠民资金作为“唐僧肉”,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挤占挪用等,暴露问题层出不穷,啃食了群众切身利益,浪费了宝贵的财政资金,迫切需要全面彻底的检查,解决积留问题,实现规范运转。

当前,党和国家持续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更加注重抓早抓小,更加注重全面从严治党,通过问责追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大数据分析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具有全面性、彻底性,能够发现传统手段难以发现的关联关系,快速准确还原事实真相,提升发现问题、固定证据、精准打击的能力,拓宽“全面监督”和“精准监督”的路子,保障民生资金正确使用,解决啃食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长期以来,基层民生资金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信息公开虎头蛇尾,存在方式简单、地点隐蔽、时间短、知晓面小的问题,群众因掌握信息不对称,诉求渠道不畅通,引发不满和猜疑。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从根本上摸清惠民政策落实的底子,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大公开力度,以公开倒逼惠民政策落实。借鉴外地先进的做法,将所有惠民政策内容和民生资金发放信息,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开,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有效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建设目标

德州市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建设参照外地先进做法,立足德州实际,按照适度超前、全国领先的思路,充分发挥后发优势,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临时救助、医

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等“12个事项”(涉及发改、民政、财政、住建、房产管理中心、农业、农机、扶贫等八个部门和单位)入手,分公开、共享、监督三步走,集中公开民生资金使用情况,规划建设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同步嵌入大数据监督检查软件,从易到难,由浅入深,逐步拓展,分步实施,最终扩展到所有财政资金使用领域,以数据信息的“铁笼”遏制权力任性、保障资金正确使用,建成后将推动我市民生资金监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共享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平台在市、县、乡镇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相关的民生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联网运行。建设“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民生资金动态信息监督管理平台,纵向上实现市、县、乡三级联网,横向上实现各级监察与同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连接,有效解决资金监管部门上下级之间、业务主管部门与监管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信息共享不足等问题;构建三级联动的民生资金网上监管体系,通过大数据分析,为领导决策、资金分配、监督预警、绩效考评等提供数据支撑;建立健全诉求和办理回复工作机制,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民生政策及资金发放查询和投诉举报渠道。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管理职能权限对民生资金进行监管,实现对民生资金的下达、拨付、发放等环节全程监控,确保全市民生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实现平台的可查、可控、可预警。

可查:系统提供多渠道、多种方式(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触摸屏、移动APP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公示,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公众通过德州市民生资金监管系统公开平台,可了解国家最近的民生政策及在本辖区(市、县、乡)实施的民生资金和项目,可对发放到个人和家庭的补贴资金结果进行查询。当资金发放出现异常时,可通过系统对相关资金类型、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投诉举报,保障群众“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表达权”。

可控:将各县市区级民生资金发放数据进行统一汇聚集中到市级民生资金数据中心并进行比对分析。分别以行政区域、业务主管部门、资金项目类型为经纬度,实现对民生资金发放数据的三维立体式统计。为各级监管部门提供决策的数据依据。

可预警:针对民生资金发放过程当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比如重复发放、互斥发放、资金滞留等情况,在系统中进行自动计算自动甄别,自动预警并提示监管部门处理;对于某些民生资金项目的特性,系统可以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预警。

(三)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民生资金信息公开系统、民生资金投诉举报系统、民生资金信息管理系统、民生资金信息共享交换系统、民生资金信息监督预警系统等“一个平台五个系统”的开发、测试、部署、应用和运行维护,以及系统平台的应用培训及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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