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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

劳动合同

甲方:

甲方将工程的工作内容委托乙方施工,乙方按合同约定在保证质量、进度、数量、安全的前提下,双方关于支付农民工工资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有关内容

经甲方监理现场验收合格,并确保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二、安全:要严格按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办法和规定施工

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三、形象进度:

四、工资价格及费用;

五、工资支付方式:本工程约定按(1)月结月清(2)月结季清(3)

进度付款,支付农民工工资,工资必须由乙方做好每个工人工资表,由甲方直接发放到工人或现场监督乙方发放到位。

六、在工资发放前,乙方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人工资计价标准。(按1、日工资。

2、月工

资。3、计件承包。)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人每月完成的工作量。

3、每月(季)工资表,其数额必须与工资单价和工作量相一致。

4、月工资表须包括本月应支付工资,农民工实际领取工资,尚

欠数额等内容。

七、施工过程中,甲方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标准,发放方式及发放程

序必须以公开形式告知农民工,并留存告知记录。

八、甲方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悬挂农民工维权须知牌,其内容符合有

关要求。

九、工资每次发放完毕后,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

公司备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

公司备案。

十一、本合同必须附有每个工人签字的本人委托授权书。即:我自愿委托代理我关于

工程施工过程中同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全部明白并完全同意各项条款内容。

农民工签字: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

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协议书 甲方:吉林省宇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规范劳务承包工程项目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防止非法用工及拖欠农民工等恶性事件发生,根据《合同法》及《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街巷硬化项目中分项、分部承包工程或劳务承包工程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承诺按照分项、分部承包合同或劳务承包工程合同按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并监督结清乙方全部农民工工资。 二、乙方应如实为农民工考勤并计算工资,并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月结季清”制度,每季度结清农民工剩余工资;每月至少向农民工支付一次工资或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部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收入标准。 三、乙方在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应在甲方的监督下实施,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将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报甲方项目部备案,禁止乙方签字代领。 四、为了保证乙方农民工支付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足额发放,甲方拨付进度款时按当期进度款2%收取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视乙方履约情况无息退还。 五、违约责任

施工期间若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按下列方式处理: 1、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而乙方未要求按期发放农民工工资,甲方核实后,先从乙方剩余承包费用(工程款)中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然后从乙方剩余承包费用(工程款)中扣除已发工资总额2倍的垫付费用。 2、分部、分项承包工程完工后,甲方先按乙方据实提供的农民工工资表结算工程劳务费用,并监督乙方将农民工资全部发放到位后,再结算剩余工程费用。未付清农民工资的不予结算剩余工程费。若因乙方原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聚众闹事、上访事件发生,甲方视情节对乙方处以5000~30000元罚款。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自乙方所分包项目完工并结清所有农民工工资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农民工工资发放协议书

农民工工资发放及保险协议书 项目名称: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完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和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亡保险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2010年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号)、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经双方协议,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以及购买保险事宜协议内容如下: 一、分包单位是本工程农民工管理的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农民工的管理、用工合同管理和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按规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工资必须直接发放到民工本人手中。 1、公司要求各分包单位按劳动合同、劳动协议约定的数额进行发放,分包单位承诺在收到工程款后10日内付清全部农民工工资,特别是春节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拖欠。 2、所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到农民工本人或劳务分包人,并由其签收。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将设立投述举报电话,如果我公司接到农民工就拖欠工资方面的举报,我公司有权从分包单位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发放拖欠的工资。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等行为,而引起的我公司形象受损以及引发的一切法律、经济纠纷均由分包单位承担。 二、分包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按照《建筑法》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分包单位须在办理第一次进度款时将办理的工伤保险单据原件或合同一并交与公司审查,并保存其复印件备案。若不能提供保险单据原件或合同,我方有权停止对分包单位的付款,直至出具单据或合同原件为止。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有效并工程合同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项目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和《关于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农民工工资发放事宜协议如下: 一、农民工工资实行总包方代发制度,甲方承诺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或施工质量缺陷等理由拒付农民工工资。 二、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银行卡的开办由乙方负责在当地指定银行实名办理,并将工资卡发放至农民工手中。 三、农民工工资应按月支付,按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作为甲方支付每月分包工程款的依据,并从中扣除。 四、农民工工资发放及考勤: 1、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将进驻人员信息上报甲方,甲方应及时核对,没有上报的视为未进入施工现场。 2、乙方要对进入项目施工现场的农民工进行登记造册,注明工种,所在班组,工资标准等。 3、乙方授权为其施工现场劳资专管员,负责每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农民工工时考勤表”和“农民工工资表”(一式两份),经农民工本人签字后交一份给甲方,甲方通过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卡内。 五、发票开具 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打印“含总包企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代付农民工工资****元”,并必须在发票“备注栏”打印“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和项目的名称”。建筑总承包方将银行盖章的农民工资发放流水

单交给乙方,乙方将该银行盖章的农民工资发放流水单与增值税发票存根联一同装订备查。 六、违约责任 施工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按下列方式处理: 1、甲方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其无条件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 2、乙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工资,高估算农民工工资的,由甲方先行支付所欠工人工资,经核实,高估冒算超出费用,甲方按2倍向乙方收回,从剩余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甲方只负责工资发放,人员管理、安全教育、事故损害等仍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协议书

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协议书 甲方:***** (受保证人) 乙方: (保证人) 为保证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农民工管理规范有序,工资依法支付, 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暂行办法》、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3个部门关于印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与就****桥梁整治和加固维修工程(工程名称)特签订本保证书,保证内容如下: 第一条基本要求 (一)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施工队负责人责任制,即本保证书确认甲方在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时,承担监督和维稳责任。 (二)施工队负责人(乙方)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即本承 诺书乙方对所承建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三)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四)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应当接受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 与社会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和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本工程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一)保证金由甲方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留10%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并签订《已支付完本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书》后一次性归还扣留部分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若乙方未 签订《已支付完本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二)若乙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应付农民工的费用(包括工伤赔偿金等)的情况,甲方有权动用本工程款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资和其他应付农民工的费用。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款使用不足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电话或书面)后5日内,补足等额资金。若乙方拒不补足资金,甲方可在梁平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补足农民工工资并要求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五)甲方接到农民工关于工资拖欠的投诉时,应及时核实农民工投诉情况,对乙方拖欠工资属实的,应责成其立即纠正,对于不服 从协调解决,拒不改正拖欠行为的,将告知农民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负责按本工程施工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并跟踪、监 督乙方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 (二)乙方招用农民工,应严格劳动用工制度,必须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 合同要明确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保护、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范本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发包单位(全称): 承包单位(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协议,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承诺如下: 一、承包人是本工程农民工管理的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农民工的管理、用工合同管理和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 二、承包人必须选择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本工程施工任务,所招用农民工必须与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签订有效劳动用工合同。 三、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按规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放到民工本人手中: (1)承包人承诺在收到工程款后10 日内付清全部农民工工资。 (2)所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到农民工本人或劳务分包人,并由其签收。 四、期间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按以下方式处理: (1)、剩余工程款大于等于拖欠数额的N倍(N为合同补充条款中所确定的系数)时,由发包人垫付农民工工资,垫付费用由发包人按垫付总额乘以系数N 向承包人收回,从剩余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剩余工程款大于等于拖欠数额但小于拖欠数额的N 倍时,由承、发包双方共同支付所拖欠工资,其中发包人支付拖欠数额的[(2-N) 100]%,承包人支付剩余拖欠额,发包人所支付数额抵扣全部剩余工程款。 (3)、剩余工程款小于拖欠数额时,由承、发包双方共同支付所拖欠工资,其中发包人以剩余工程款的[(2-N) 100]%为支付额度,承包人支付剩余拖欠额,发包人所支付数额抵扣全部剩余工程款。 五、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六、本承诺书一试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建设局各一份。 发包单位(公章):承包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2012 年 1 月 6 日2012年 1 月6日

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甲方:(总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 项目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和《关于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事宜协议如下: 一、甲方承诺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或施工质量缺陷等理由拒付农民工工资。 二、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承诺每月按时将施工班组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清单报项目部农民工维权工作组审核,农民工实名登记、工资金额、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等信息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三、农民工工资应按月支付,按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作为甲方每月劳务分包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并从中扣除。 四、农民工工资发放及考勤 1、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将进驻人员信息(包括劳务公司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上报甲方,甲方应及时核对,没有上报的视为未进入施工现场。 2、乙方要对进入项目施工现场的农民工进行登记造册,注明工种、所在班组、工资标准等。 3、甲方委派劳资专管员每天进行农民工出勤统计,并会同乙方劳务负责人签字认可,乙方授权、 为施工现场负责人代表其签字。出勤统计单未会签的,视为当日

无农民工出勤。 四、违约责任 施工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按下列方式处理: 1、甲方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其无条件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工资、高估冒算农民工工资的。由甲方先行支付所欠工人工资。经核实,高估冒算超出费用,甲方按 2 倍向乙方收回,从剩余劳务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对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农民工工资支付合同协议书范本标准版

编号:_____________ 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 理暂行办法》、地方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为保证本工程高效优质,目标计划顺利实施,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特签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每月结 算前,乙方应提供当月应付工资的民工工资表和考勤表。 二、乙方应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与聘用的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将合同文本一份提交甲方备 案,明确劳动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资支付管理条例,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 支付,确保合法用工,在合同履行期间,工程合同内的农民工用工活动坚持公正、公平、诚信、透明的原则,不损害农民工利益。 三、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有发生 (1)、不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规范情况; (2)、拖欠农民工工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农民工劳动安全保护欠缺; (3)、因欠薪导致的闹事、打斗、死伤、上访事件等。 乙方愿接受甲方的处罚,每发生一起欠薪事件,无论最终责任在任何环节,甲方将对乙方处以欠 薪额度五倍的罚款,罚款在劳务结算款中扣除。并根据其对甲方不利影响程度进行相应索赔。以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及时发放支付。 四、本次乙方委托甲方代付农民工工资合计金额(大写):且乙方同意代付的 工资款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本协议书作为劳务施工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有效期内一直保持有效。 第2页共3页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农民工工资支付xx 为保障工程中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和落实,我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公司按照制式合同,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内容。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劳务分包单位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我公司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的用工管理。 3、我公司若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是我公司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违约责任,其法律责任与法律后果建设方不负任何责任。 4、我公司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建设方监督管理。我公司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建设方负责。 5、我公司在农民工进场后10日内建立进场农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农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农民工身份证,暂住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健康证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农民工的数量。该花名册制作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每页加盖我公司公章,送交建设方备查。进场农民工如有增减变化我公司应及时更新相关资料,并制作副本一份,加盖我公司公章后送交建设方备查。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 6、我公司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预储帐户,并书面承诺该帐户资金只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能挪作他用,银行负责对资金用途进行监管。我公司在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到专用预储帐户开户银行为每一名农民工办理个人工资帐户,签订代发工资协议,每月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我公司为每个农民工建立银行卡时应由每个农民工亲自领取银行卡,并在领取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完整版)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 甲方:(总承包人)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企业)潍坊宏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市少荃湖名苑G1#、G2#、G3#、G4#、G8#、G9#、G13#及相应地下室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和《关于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管理意见》的相关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协议如下: 一、甲方承诺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或施工质量缺陷等理由拒付农民工工资。 二、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农民工资,承诺每月按时将施工班组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清单报项目部农民工维权工作组审核,农民工实名登记、工资金额、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等信息真实性邮乙方负责。 三、农民工工资应按月支付,按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作为甲方每月劳务分包工程进度的依据,并从中扣除。 四、农民工工资发放和考勤办法: 1、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将进驻人员信息(包括劳务公司与工人签订的劳务合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报甲方,甲方应及时核对,没有上报的视为没有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2、乙方要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档案进行登记造册,注明工种、所在班组,工资标准等。 3、甲方委派劳资专员每天进行农民工出勤统计,并会同乙方劳务负责人代表其签字,乙方授权为劳务施工现场负责人代表其签字。出勤统计单未会签的,视为当日无农民工出勤。 五、违约责任: 施工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按以下方式处理: 1、甲方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其无条件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工资、高估冒算农民工工资的,由甲方先行支付所欠工人工资,经核实,高估冒算超出费用,甲方按倍向乙方收回,从剩余劳务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对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合同(样本一)

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合同 甲方:qq公司 乙方(担保人):xx担保有限公司 丙方(反担保人):qqx 身份证号: 因甲方中标省道205线黄土梁隧道及引道路面工程(7标段)施工项目,甲方请求乙方为其上述工程的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担保,乙方同意提供担保。丙方自愿以连带责任保证为乙方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现经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诚信遵守。 第一条甲方的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A1104036010401 发证机关: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资质专业及等级:壹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第二条工程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省道205线黄土梁隧道及引道路面工程(7标段)施 工项目 项目地址:平武县白马寨 工程合同造价:42482150元 项目施工期限为: 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编号: 第三条本合同所称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是指:乙方向监管方保证,当甲方未能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监管方要求乙方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次日起30个工作日,由乙方向监管方负责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乙方向监管方支付额度最高

不超过乙方为甲方所担保总额。 第四条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的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 第五条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12万元(大写:贰佰壹拾贰万元整)。 第六条乙方的担保期间:以乙方向监管方出具的《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函》确定的期限为准。 第七条乙方担保的范围:仅指甲方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 第八条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经双方协商,在乙方向监管方出具《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函》前,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担保费21200 元整。 第九条在乙方担保期间,甲方转让债务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乙方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在乙方担保期间,如果甲方变更有关工程项目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如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的,必须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 经乙方调查核实认为甲方符合乙方受理担保业务的条件且甲方已经缴纳担保费后,有权要求乙方为其上述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担保。 2、甲方有提供真实资信资料的义务。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担保费用及因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4、在乙方担保期间,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果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赔偿乙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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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委托代发农民工工资协议 委托方(劳务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承包人):云南壬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地方和相关部门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行业标准等,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相互协商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一、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表甲方发放永善县墨翰乡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项目上的农民工工资。 二、乙方每月根据甲方提交并经乙方审核认可的农民工工资表,农民工工时考勤表,将农民工工资从乙方账户划入本项目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由乙方代甲方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与每一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将劳动合同提交给乙方存档备查。 2、每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给乙方存档。 3、甲方必须收集每一位民工亲自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甲方签字的民工工地出工的考勤表,每一位民工签字按手印的工资表,一起提交给乙方装订存档备查。 4、实行民工工资发放公示制度。甲方必须在项目部比较醒目的地方张贴劳务公司统一范本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表,公示表中必须明确如下内容:民工姓名、工作天数、工资总额、投诉电话、接受投诉的部门负责人(乙方的办公室和财务部负责人),投诉的时间区间(一般规定7个工作日),民工工资发放代理人。 5、甲方必须向乙方财务部提供以下证明农民工劳务款真实性的法律资料: (1)如果劳务公司与农民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和全日制用工合同的情况

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协议书【最新版】

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劳务承包工程项目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防止非法用工及拖欠农民工等恶性事件发生,根据《合同法》及《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项目中分项、分部承包工程或劳务承包工程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承诺按照分项、分部承包合同或劳务承包工程合同按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并监督结清乙方全部农民工工资。 二、乙方应如实为农民工考勤并计算工资,并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月结季清”制度,每季度结清农民工剩余工资;每月至少向农民工支付一次工资或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部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收入标准。 三、乙方在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应在甲方的监督下实施,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将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报甲方项目部备案,禁止

乙方签字代领。 四、为了保证乙方农民工支付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足额发放,甲方拨付进度款时按当期进度款2%收取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视乙方履约情况无息 五、违约责任 施工期间若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按下列方式处理: 1、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而乙方未要求按期发放农民工工资,甲方核实后,先从乙方剩余承包费用(工程款)中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然后从乙方剩余承包费用(工程款)中扣除已发工资总额2倍的垫付费用。 2、分部、分项承包工程完工后,甲方先按乙方据实提供的农民工工资表结算工程劳务费用,并监督乙方将农民工资全部发放到位后,再结算剩余工程费用。未付清农民工资的不予结算剩余工程费。若因乙方原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聚众闹事、上访事件发生,甲方视情节对乙方处以5000~30000元罚款。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三方协议书

编号: 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 三方协议书 甲方(建筑业企业):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施工项目名称: 乙方(开户银行):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丙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湖南省劳动保障厅 湖南省建设厅 印制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湖南银监局 根据《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4]36号)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丙方”)三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施工

项目中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事宜订立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为农民工在乙方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用存款帐户(以下称“专用存款帐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时应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正本)、机构代码证(正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 (二)存款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以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项目施工合同、主管部门批文、、等;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 (四)企业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及身份证件。 第三条甲方负责督促建设业主单位按湘劳社政字[2004]36号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存入首付保障金及后续保障金,并按情况及时向丙方报告,同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甲方必须于每月第日前向乙方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包括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时间、应发的项目与金额、扣除的项目与金额等),并保证支出项目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五条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动合同及身份证件为农民工及时开设个人工资存折或工资卡。 第六条凭甲方提供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及付款凭证通过专用存款帐户,乙方应在每月第日将农民工工资划到其个人存折或工资卡上。 第七条当甲方专用存款帐户余额总量低于前两个月所支出的农民工工资总额时,乙方要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报告丙方。

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以供参考。 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篇一:班组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我班组在绵阳鑫宏丰泽苑工程中承包的;从2011年开工至2014年元月在绵阳鑫宏丰泽苑工程中,根据合同价计算,现已领万元,已领占% 。 已领的款,我班组已付清工人工资,我保证我班组所有民工工资已全部付清,如有我班组民工未领到工资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本人负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班组班组长(姓名):班组长(身份证号):班组长(住址):时间:XXXX年XX月XX日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篇二: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致: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民工工资,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我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将保证做到: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放给“包工头。 2.分包单位雇佣民工的,我单位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 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欠款。 我单位对分包人清偿欠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甲方的处罚,同时愿意接

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承诺人:XXX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资支付标准、工资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2、按月支付民工工资。 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不将民工工资款支付给没有法人资格的个体包工头;3、在施工现场设置承诺不拖欠民工工资的宣传牌。 明确工资发放时间和发放数额,公布投诉举报电话;4、建立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5、确保不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的各类上访事件。 承诺人:XXX时间:XXXX年XX月XX日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相关文章:1.保证民工工资承诺书3篇2.保证农民工工资承诺书3篇3.不拖欠工资承诺书范文5篇4.工资发放承诺书3篇5.发工资承诺书范文3篇6.工程进度承诺书范文7.保证金承诺书格式3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

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附件3 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劳务承包工程项目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防止非法用工及拖欠农民工等恶性事件发生,根据《合同法》及《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项目中分项、分部承包工程或劳务承包工程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承诺按照分项、分部承包合同或劳务承包工程合同按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并监督结清乙方全部农民工工资。 二、乙方应如实为农民工考勤并计算工资,并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月结季清”制度,每季度结清农民工剩余工资;每月至少向农民工支付一次工资或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部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收入标准。 三、乙方在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应在甲方的监督下实施,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将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报甲方项目部备案,禁止乙方签字代领。 四、为了保证乙方农民工支付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足额发放,甲方拨付进度款时按当期进度款2%收取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视乙方履约情况无息退还。 五、违约责任 施工期间若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按下列方式处理:

1、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而乙方未要求按期发放农民工工资,甲方核实后,先从乙方剩余承包费用(工程款)中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然后从乙方剩余承包费用(工程款)中扣除已发工资总额2倍的垫付费用。 2、分部、分项承包工程完工后,甲方先按乙方据实提供的农民工工资表结算工程劳务费用,并监督乙方将农民工资全部发放到位后,再结算剩余工程费用。未付清农民工资的不予结算剩余工程费。若因乙方原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聚众闹事、上访事件发生,甲方视情节对乙方处以5000~30000元罚款。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自乙方所分包项目完工并结清所有农民工工资后自行终止。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账户名称: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范本)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项目名称: 公司: 为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贵公司关于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要求,我单位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建筑法》、《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工程建设活动,保证: 1.不转包工程,不违法分包,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资质证书承接工程; 2.严格按规定进行劳务分包,不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3.按规定招用具有相应上岗证的劳务人员,并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努力培养自己的稳定的劳务队伍; 4.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发给“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二、认真履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企业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保证: 1.对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监管责任,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拒不支付的,由我单位先行垫付;

2.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我单位未按约定向分包企业支付工程款,造成工程停工和上访事件,我单位自愿按照合同约定及贵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处罚; 3.建立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预警机制,对本工程可能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掌握并进行清欠工作; 4.坚持诚信原则,不为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出具虚假清欠证明,否则,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三、建立健全防止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预案,主动接受建设单位的监督。 凡本工程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过激行为的,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无条件同意建设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动用我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先行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自愿接受建设单位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工资发放协议书

编号: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发放协议书 甲方:(开户银行)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建设单位) 地址: 施工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根据《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项目中农民工工资支付预储金事宜订立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应如实提供一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机构代码证(正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 (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 (三)乙方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及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条甲乙两方不得已任何形式串通,动用专用农民工工资用于其他开支。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用工花名册,为农民工开设个人账户并办理银行卡或活期存折后,由乙方将银行卡或活期存折交农民工本人自行保管和使用。 第三条甲方与乙方按本协议履行各自义务。 第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甲方及时告知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高邑县住房和建设局按《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依法处理: (一)不按月足额通过甲方发放农民工工资的; (二)工资发放时提供的相关材料不真实的; (三)不按月及时公示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的; (四)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的。 第五条经查实乙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甲方可会同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相关执法部门通知乙方从乙方专用存款账户中先予划支,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当预储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下一个月工资时,采用一次性划转,由乙方合理调度资金,以保证

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

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劳务承包工程项目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项目中分项、分部承包工程或劳务承包工程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承诺按照分项、分部承包合同或劳务承包工程合同按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并监督结清乙方全部农民工工资。 二、乙方应如实为农民工考勤并计算工资,并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月结季清”制度,每季度结清农民工剩余工资;每月至少向农民工支付一次工资或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部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收入标准。 三、乙方在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应在甲方的监督下实施,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将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报甲方项目部备案,禁止乙方签字代领。 四、为了保证乙方农民工支付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足额发放,甲方拨付进度款时按当期进度款2%收取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视乙方履约情况无息

五、违约责任 施工期间若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按下列方式处理: 1、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而乙方未要求按期发放农民工工资,甲方核实后,先从乙方剩余承包费用(工程款)中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然后从乙方剩余承包费用(工程款)中扣除已发工资总额2倍的垫付费用。 2、分部、分项承包工程完工后,甲方先按乙方据实提供的农民工工资表结算工程劳务费用,并监督乙方将农民工资全部发放到位后,再结算剩余工程费用。未付清农民工资的不予结算剩余工程费。若因乙方原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聚众闹事、上访事件发生,甲方视情节对乙方处以5000~30000元罚款。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自乙方所分包项目完工并结清所有农民工工资后自行终止。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 付协议书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 甲方(总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 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和《关于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管理意见》的相关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协议如下: 一、甲方承诺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或施工质量缺陷等理由拒付农民工工资。 二、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农民工资,承诺每月按时将施工班组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清单报项目部农民工维权工作组审核,农民工实名登记、工资金额、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等信息真实性邮乙方负责。 三、农民工工资应按月支付,按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作为甲方每月劳务分包工程进度的依据,并从中扣除。 四、农民工工资发放和考勤办法: 1、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将进驻人员信息(包括劳务公司与工人签订的劳务合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报甲方,甲方应及时核对,没有上报的视为没有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2、乙方要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档案进行登记造册,注明工种、所在班组,工资标准等。 3、甲方委派劳资专员每天进行农民工出勤统计,并会同乙方劳务负责人代表其签字,乙方授权、为劳务施工现场负责人代表其签字。出勤统计单未会签的,视为当日无农民工出勤。 五、违约责任: 施工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按以下方式处理:

1、甲方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其无条件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工资、高估冒算农民工工资的,由甲方先行支付所欠工人工资,经核实,高估冒算超出费用,甲方按倍向乙方收回,从剩余劳务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对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

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协议书 甲方:吉林省宇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规范劳务承包工程项目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防止非法用工及拖欠农民工等恶性事件发生,根据《合同法》及《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街巷硬化项目中分项、分部承包工程或劳务承包工程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承诺按照分项、分部承包合同或劳务承包工程合同按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并监督结清乙方全部农民工工资。 二、乙方应如实为农民工考勤并计算工资,并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月结季清”制度,每季度结清农民工剩余工资;每月至少向农民工支付一次工资或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部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收入标准。 三、乙方在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应在甲方的监督下实施,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将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报甲方项目部备案,禁止乙方签字代领。 四、为了保证乙方农民工支付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足额发放,甲方拨付进度款时按当期进度款2%收取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视乙方履约情况无息

退还。 五、违约责任 施工期间若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按下列方式处理: 1、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而乙方未要求按期发放农民工工资,甲方核实后,先从乙方剩余承包费用(工程款)中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然后从乙方剩余承包费用(工程款)中扣除已发工资总额2倍的垫付费用。 2、分部、分项承包工程完工后,甲方先按乙方据实提供的农民工工资表结算工程劳务费用,并监督乙方将农民工资全部发放到位后,再结算剩余工程费用。未付清农民工资的不予结算剩余工程费。若因乙方原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聚众闹事、上访事件发生,甲方视情节对乙方处以5000~30000元罚款。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自乙方所分包项目完工并结清所有农民工工资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民工工资管理协议书

民工工资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联系电话: 为加强劳务管理,保证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和公司管理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公司概况: 工程名称: 公司地点: 建设单位: 协议时间: 协议目标:无投诉 2.甲方权力及义务 甲方将指导和监督乙方做好劳务管理工作。 甲方将对乙方劳务管理工作和执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其中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是检查的重点;乙方违反 工资支付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否则将 依法对乙方进行处罚,并公开通报批评。 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在劳务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建议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确认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民工工资保证金中直接划拨资金,用以支付民工工资。 3.乙方权力及义务 乙方使用的劳务队必须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劳务队的工人必须与劳务队签订用工合同。 乙方必须与进场的劳务队签订《建筑工程劳务合同》,并把合同报区招标办备案。 乙方应以项目部为单位建立民工花名册,进行动态管理。 乙方应以项目部为单位建立民工出工考勤记录,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实施实名制考勤,按月统计并上报。 乙方应以项目部为单位建立民工工资发放表,乙方应按照劳务合同,达到工资款支付节点时,必须筹备资金,按时足额发放 民工工资,并派专人监督发放过程。 乙方在发放民工工资时,必须有民工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工资表或者银行代发凭证,并存档二年备查。 乙方项目部应设置工资专管员,对劳务管理资料建立档案。 乙方必须对劳务队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不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的,应优先从劳务费中扣除民工工资部分 并监督劳务队发放。 乙方必须在项目部门口显著部位公布本单位民工工资投诉热线及工资专管员姓名。 4.未尽事宜,参考相关制度。

农民工工资管理补充协议

农民工工资管理补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建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针对乙方所施工的******************工程等其他工程,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以上工程原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如下补充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自行办理和完善各种手续,合法使用农民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2、为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50万元,该保障金由甲方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预留(该保证金一经预留对乙方在**************施工的所有工程有效),并由乙方向甲方上报农民工用工名单和每月工资发放清单,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方可支付下期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经甲方审核无农民工工资争议后返还乙方。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若出现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甲方有权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代扣并代发其所拖欠工资(保障金全部扣完之后继续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预留50万)。若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对甲方造成损失或声誉影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所罚款项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扣除。 二、若乙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国家政策,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经甲方催告后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仍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的其他规定执行外,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本补充协议作为以上工程原合同的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同等法

律效力,经甲、乙双方合法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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