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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饮食习俗禁区开始,破除教族捆绑发声亮剑材料

从“饮食习俗禁区”开始

破除“教族捆绑”

我生长在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单位家属院,我们的家属院里居住着包括汉族,维吾尔族,回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等多民族,我记得儿时,我们一群小伙伴经常一起玩,甚至每当哪个小伙伴过生日,我们整个院子里的小伙伴们都会聚集到他们家,一起过生日派对,当时也没有分什么民族这一说,现在虽然都已经长大了,已经各奔东西了,但是我们儿时的那份感情,那份记忆还在,至今都会抽空联系彼此,问寒问暖。我记得那时家属院里有一个餐厅,每天中午大家都会在那里吃饭,餐厅里根本不分什么汉餐和清餐,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出现了分什么清餐和汉餐之分,搞得汉族同志想吃汉餐,却碍于我们是少数民族,尊重我们,而不得不去寻找清真餐厅才能和我们喝茶聊天。

近日,我在网络上看到了很多关于非穆斯林饮食习惯的激烈讨论,和很多同事读了玉素甫同志写的《朋友,你不必专门为我找清真餐厅》以后,思想颇受震撼,他说出了很多维吾尔族干部不敢说出的心声,更让我们找到了解放思想、冲破牢笼的起点。在看了玉素甫同志的文章后,我顿时明白,我们应该互相尊重,,如果一味单方面的尊重和付出,总会被某些人看成是理所当然的、应该的,而不去深思自己这样想对不对,因此,不能只让汉族同志尊重我们的饮食习惯,我们也应该同样的尊重他们。

民族与宗教,本是牛马不相及的两个概念,但总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把维吾尔族说成是“全民信教的穆斯林民族”,把维吾尔族等同于穆斯林,活生生地将宗教的枷锁硬生生地套在了一部分不信教的维吾尔群众脖子上。《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教族捆绑”,无疑是剥夺了维吾尔族公民的不信仰宗教的权利,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实质上也是一种将宗教教规凌驾于国法之上的宗教极端表现。穆斯林不是维吾尔族的代称,也不是所有的维吾尔族人都必须信仰伊斯兰教。维吾尔族人可以选择不信宗教,法律保护这种信仰自由的权利。新疆历史上是一个多种民族,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期初维吾尔族信仰的不是伊斯兰教,而是萨满教和原始宗教,后来才相继信仰的佛教,摩尼教,景教等,16世纪初才开始被强制的信仰伊斯兰教。但是仍有一些维吾尔族群众直到现在还信仰着其他宗教,也有许多人根本不信仰任何宗教。我是维吾尔族人,我更是一名国家干部,我的信仰是马克思主义,我不信仰任何宗教,我更不是穆斯林。在这一方面,包括我在内的所有少数民族干部都必须坚定坚决、至死不渝。

玉素甫·热西提同志这种敢于突破维吾尔族饮食习俗禁区的言行,说出了很多维吾尔族党员干部想说但一直不敢说出来的话,以实际行动打消了维吾尔族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对饮食习俗的顾虑,给我们解放思想,纠正一些维吾尔族党员干部对饮食习俗的错误认识带了一个好头。同时,随着蒋素玲、热合曼·艾萨等同志们写的《一名南疆汉族干部的觉醒》《坚持中华民族主流文化引领,不做宗教习俗的傀儡》等系列文章相继发表,且多篇文章阅读量超过10多万,甚至有的阅读量超过百万,形成了正气充盈的强大舆论声势。饮食习俗与广大群众息息相关,受“教族捆绑”迷雾毒霾影响,不仅非穆斯林的维吾尔族干部群众不敢进汉餐厅,而且汉族干部群众出于尊重“民族习俗”的考虑也主动迁就安排清真餐,这都是中了“教族捆绑”的圈套。我们要跳出“教族捆绑”的圈套,就必须从舌尖开始“去极端化”,从饮食习俗开始,从日常生活开始,向“教族捆绑”宣战,从内心深处彻底剥离宗教习俗的影响。

我是维吾尔族,更是中华民族的一份子,我为自己是中国人而无比自豪。我和千千万万中华儿女一样有着一颗爱国爱党的心。作为一名少数民族干部,我郑重承诺:我坚决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终身信仰,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祖国、忠诚于人民,坚决同“三股势力”作殊死斗争,坚决把“两面人”清除干净,坚守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阵地。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推动维吾尔族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抵

制极端,破除“教族捆绑”,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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