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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代理案件结案小结

民事代理案件结案小结

民事代理案件结案小结

卷宗目录

律师所 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5、起诉书送达回证; 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 8、扣押物品清单; 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 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 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 12、撤诉书; 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 14、鉴定结论; 15、审问笔录; 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 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 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 19、开庭公告底稿; 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 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 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 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

24、提押票; 25、司法建议书; 26、抗诉书; 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 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 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 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 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 32、备考表; 33、证物袋; 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答辩状及附件; 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诉讼保全申请; 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

法院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一是千万不要把材料搞丢,哪怕一个小纸片,问明白法官再做。 二是复写材料如发票、传真等要有复印件,有的还要有手写件,防止年久失真。三是千万不要把副卷材料订到正卷中去,比如合议庭材料,还有上访材料有的在副卷,要订到正卷,让当事人看到,可能就有人下台了啊。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档案整理是档案实体整理和档案内容整理的统称,是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档案内容整理,主要包括对档案文件的内容的鉴别,对档案内容的确定。档案实体整理,主要是将零散的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文件或档案,进行基本的分类、组合、排列、编目,组成有序的档案整体的工作过程。 档案整理工作的原则: 1.整理档案必须保持文件之间有机的历史联系; 2.整理档案应当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 3.整理后的档案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应对案卷整理与归档工作高度重视,注意积累。做到对庭审形成的材料调整定卷,即在平时积累的基础上,详细检查每一文件材料,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且最后确定组合案卷。 卷内文件排列和编号。卷内文件排列是指将每个案卷内的文件用一定的规律和顺序进行系统化排列,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和条理性,使每一份文件在案卷内都有一个固定的位置。卷内文件在系统排列以后,应给卷内文件编页号,以固定它们的排列顺序,这样就便于统计和保护文件。 拟写案卷标题,也称案卷题名,是对卷内全部文件内容的总概括。它是案卷封面上最重要的项目,也是以后编制档案工作的主要依据。 编目成卷工作,是指在组合案卷的基础上,对卷内文件进行编目、装订,以及案卷的排列、编号等一系列工作。这些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整个立卷工作的基本完成。 案卷的编目,是指在卷内文件排列编号的基础上,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和案卷封皮等工作。它是进行手工检索的基本条件,也是实现档案计算机检索与储存的基础性工作。案卷的装订,是为了固定文件之间的排列顺序,保护文件不受损坏和散失,便于保管和利用。 案卷装订的要求是:整齐、牢固,不影响阅读。案卷排列与编号,是指案卷经过编目装订以后,将一个年度、一个组织机构的案卷进行系统化排列、编号,以固定其顺序,使卷与卷之间保持一定的联系,系统地反映机关的工作话动。 审判业务部门,将处理完毕的文件整理立卷,根据归档的要求填写案卷目录、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并按照归档制度将案卷目录、检索工具同所有案卷定期移交给人民法院档案室集中保存,就是归档。文书案卷的归档,既能保证本机关的档案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又可为党、国家和社会积累档案财富。至此,标志着整个案卷整理归档工作的完结,文书材料从现行处理阶段转入档案管理阶段。 一、人民法院案卷整理与归档 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是国家的重要专业文书之一,它所形成的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情况和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依据和必要条件。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按照诉讼文书立卷的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一)立卷 人民法院在收案以后,承办书记员应即开始收集有关本案的各种诉讼文书材料,着手立卷工作。在案件办结以后,要认真检查全案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发现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救,去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再行排列整理。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立案通知书 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5、证据目录; 6、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书、换押票 7、送达回证 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11、出庭通知书、公告、传票 12、提押票 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 14、调查笔录 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 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陈述 18、撤诉申请

19、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 20、宣判笔录 21、送达回证 22、取保候审决定书 23、逮捕决定书 24、抗诉书、上诉状 25、上诉移送函 26、二审法院退卷函 27、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 28、执行通知书回执 29、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 30、司法建议书 31、备考表 32、证物袋 二、副卷 1、卷宗目录 2、阅卷笔录 3、合议庭笔录 4、案件审理报告 5、审委会笔录 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 注:

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位置。 2、卷宗内材料应全部为A4稿纸,不符合规定的应粘贴,裁剪或者折叠。 3、卷宗内的证据材料的书写必须是碳素墨水或黑蓝墨水,是圆珠笔书写的单另复印一份,一并随入卷内。 4、卷宗封面应填写正确、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动,案由应与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一致,审判人员应与裁判文书所列审判人员一致,处理结果一栏的填写要明确、具体。 5、装订线要加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6、证物袋内附该案的两份裁判文书或调解书。 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 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5、受理案件通知书 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 7、诉讼费收费票据 8、送达回证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民事案件卷宗目录封面DOC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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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代坤峯件结杲小结 if 1H7 R??i就* ?0定我;人王牙芳皿花亡玄世4S3Air£ 500 Ria.:fish. aftff.iiisffini?t 找占甲屮总duttdiifb匕吊乞丈心泊耳出肖川將\t?凯fflT?ft?h 7 广枚或 etc 巫気. 女 Mfifil〕* AbEH起TUMlhfil兰乂裂貝或二层hH, ?攻耳tff, 7i HI. ft nr. 勿CO*G.弘TJf D弟社诉出印宇以诃$1?主?QtJg KJk?J??fllXlft77 34J元.H欢if出丰》可廉三二坊冷和F.J 「1= 21坯?RS 21 序人f;从淫?J).^±l\^^^.iL tf?rK HSTf5^?KKnS2;Bl 玄跟H ?珈.g兀?U壕15轻瓷』1 JI it电示足为由41 Blit t k 呕附店维 壬弟甫二??卫丧.買北ftAK 段中去了存吴?刃晴彷盘奴电我氏「T貨殳戈月科醪特saw?茨T勿汁具门刃 rseiiai^ji, & I.宦*円文th FFJ 了丈量老几??川 KT WJGEFU&Fc t,弭'一F;?恰m中处人l£总幣Mir TTffS* UltilififtlH?:, 也枭也gs:半n. <*???!} ir 2(!.i? $7 n & ii 啓月III ?人七tT召芒从Ufi??nJ 3户「勒t$算讀*R? 、JB第戈旻iKESS戈民花J4R0£ ..畫屮民發辛用Ml号玄;「卖nil人民?- ilKPOMi^K?川卑弔口5 HJC!p?1 ?z ?辛?广抹一人仕支寸土? M 5 Is 王玉芝影5459 Jl.-. 、干Uftitr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 装订顺序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5、起诉书送达回证; 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 8、扣押物品清单; 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 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备考表;33、证物袋;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答辩状及附件;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诉讼保全申请;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13、保全措施存根; 14、原、被告举证材料;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16、调解笔录及调解

工程档案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与移交书

附录E 工程档案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与移交书 档案馆代号: 城 市 建 设 档 案 名 称: 案卷题名: 编制单位: 技术主管: 编制日期: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保管期限: 密 级: 档 号: 缩微号: 共 册 第 册 150

城建档案卷内目录 顺序号 文件资料题名 原编字号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页次 备 注 城建档案案卷审核备考表 本案卷已编号的文件材料共 张,其中:文字材料 张,图样材料 张,照片 张。 立卷单位对本案卷完整准确情况的审核说明: 立卷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 保存单位(档案馆)的审核说明: 技术审核人: 年 月 日 档案接收人: 年 月 日 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 向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 档案共计 册。其中:图样材料 册,文字材料 册,其它材料 张( )。 附:城市建设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三份,共 张。 移交单位(公章): 接受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151

移 交 人: 接 收 人: 移交日期: 年 月 日 城 市 建 设 档 案 移 交 书 向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 工程缩微品档案 。档号 。缩微号 。卷片共 盘,开窗卡 张,其中母片:卷片 盘, 开窗卡 张;拷贝片:卷片 盘,开窗卡 张。缩微原件共 册,其中文字材料 册,图样材料 册。其它材料 册。 附:城市建设档案缩微品移交目录 移交单位:(公章) 接收单位:(公章) 单位法人: 单位法人: 移交人: 移交人: 移交日期: 年 月 日 城 市 建 设 档 案 移 交 目 录 序 号 工程项目名称 案 卷 题 名 形 成 年 代 数 量 备 注 文字材料 图样材料 综合卷 册 张 册 张 册 张 注:综合卷指文字和图样材料混装的案卷。 152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档案整理是档案实体整理和档案内容整理的统称,是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档案内容整理,主要包括对档案文件的内容的鉴别,对档案内容的确定。档案实体整理,主要是将零散的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文件或档案,进行基本的分类、组合、排列、编目,组成有序的档案整体的工作过程。 档案整理工作的原则: 1.整理档案必须保持文件之间有机的历史联系; 2.整理档案应当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 3.整理后的档案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应对案卷整理与归档工作高度重视,注意积累。做到对庭审形成的材料调整定卷,即在平时积累的基础上,详细检查每一文件材料,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且最后确定组合案卷。 卷内文件排列和编号。卷内文件排列是指将每个案卷内的文件用一定的规律和顺序进行系统化排列,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和条理性,使每一份文件在案卷内都有一个固定的位置。卷内文件在系统排列以后,应给卷内文件编页号,以固定它们的排列顺序,这样就便于统计和保护文件。 拟写案卷标题,也称案卷题名,是对卷内全部文件内容的总概括。它是案卷封面上最重要的项目,也是以后编制档案工作的主要依据。 编目成卷工作,是指在组合案卷的基础上,对卷内文件进行编目、装订,以及案卷的排列、编号等一系列工作。这些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整个立卷工作的基本完成。 案卷的编目,是指在卷内文件排列编号的基础上,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和案卷封皮等工作。它是进行手工检索的基本条件,也是实现档案计算机检索与储存的基础性工作。案卷的装订,是为了固定文件之间的排列顺序,保护文件不受损坏和散失,便于保管和利用。 案卷装订的要求是:整齐、牢固,不影响阅读。案卷排列与编号,是指案卷经过编目装订以后,将一个年度、一个组织机构的案卷进行系统化排列、编号,以固定其顺序,使卷与卷之间保持一定的联系,系统地反映机关的工作话动。 审判业务部门,将处理完毕的文件整理立卷,根据归档的要求填写案卷目录、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并按照归档制度将案卷目录、检索工具同所有案卷定期移交给人民法院档案室集中保存,就是归档。文书案卷的归档,既能保证本机关的档案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又可为党、国家和社会积累档案财富。至此,标志着整个案卷整理归档工作的完结,文书材料从现行处理阶段转入档案管理阶段。 一、人民法院案卷整理与归档 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是国家的重要专业文书之一,它所形成的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情况和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依据和必要条件。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按照诉讼文书立卷的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一)立卷 人民法院在收案以后,承办书记员应即开始收集有关本案的各种诉讼文书材料,着手立卷工作。在案件办结以后,要认真检查全案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发现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救,去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再行排列整理。 人民法院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分诉讼文书和行政文书两部分。诉讼文书和行政文书都是国家的重要档案,必须定期立卷归档,个人不得长期保留。根据文书处理部门立卷的原则,诉讼文书由各审判庭经办的书记员整理立卷、归档;行政文书由各单位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立卷。诉讼文书由承办书记员汇集,进行立卷;行政文书由承办人在案件办理完毕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5、起诉书送达回证; 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 8、扣押物品清单; 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与回执(释放证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备考表;33、证物袋;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

送达回证;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9、答辩状及附件;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诉讼保全申请;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13、保全措施存根;14、原、被告举证材料;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庭前调解);17、准备庭笔录;18、开庭通知、传票及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等各类通知书;19、开庭审判笔录;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1、宣判笔录、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24、上级法院退卷函;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6、证物处理手续;27、执行手续材料;28、备考表;29、证物袋;30、卷底。 民事简易程序案件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收据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举证通知;10、地址确认通知书;11、答辩状及附件;12、委托代理手续;13、原、被告举证材料;14、调查取证材料;15、调解材料、调解协议书;16、开庭传票、出庭通知、开庭公告等通知书;17、庭审笔录;18、判决、调解、裁定书原件及正本;19、宣判笔录;20、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送达回证;21、结案说明。 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行政诉讼卷宗封面

行政诉讼卷宗封面 篇一: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封面 篇二: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封面填制要求 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封面填制要求 (行政单位名称)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卷宗 填制要求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卷宗 一、封面上面: 1. 填写省、市、县行政机关名称;例如:南昌市文化局; 2. 第一栏填写年号,顺序号。 二、案由: 简要填写案件的主要内容。 三、当事人: 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填写名称; 2. 属公民(自然人)的,填写姓名。 四、办案人及日期: 1. 填写调查案件和记录案件的工作人员姓名; 2. 填写该案件立案的日期和最终结束的日期。 1 五、处罚结果: 填写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内容。 六、填写案卷的归档日期和保存期限。

七、该封面应用牛皮纸制作,并较卷宗正文加宽度2公分。 篇三: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5、起诉书送达回证; 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8、扣押物品清单;9、查封令、查 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 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 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 2 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 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备考 表;33、证物袋;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

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法律服务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为”必备内容“+为”可入卷材料) 一、民事代理卷 1.* 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 2.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3.*收费凭证; 4.* 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 5.* 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 6.+阅卷笔录; 7.+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8.+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 9.+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 定书; 10.+承办律师代理意见; 11.+集体讨论记录; 12.*代理词; 13.*出庭通知书; 14.*庭审笔录; 15. *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

16. *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 17.*办案小结。 二、法律顾问卷 1.*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 2.*聘请法律顾问协议; 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4.*收费凭证; 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 6.*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 7.*工作小结。 三、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 委托书; 2.*收费凭证; 3.* 与委托人谈话笔录; 4.+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5.+调查材料; 6.*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 7.*工作小结。 备注:行政诉讼代理、经济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

理卷排 列。咨询代书卷分别按年度及时间顺序排列。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5、起诉书送达回证; 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 8、扣押物品清单; 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 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备考表;33、证物袋;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答辩状及附件;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诉讼保全申请;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13、保全措施存根;14、原、被告举证材料; 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庭前调解);17、准备庭笔录;18、开庭通知、传票及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等各类通知书;19、开庭审判笔录;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1、宣判笔录、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24、上级法院退卷函; 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6、证物处理手续;27、执行手续材料;28、备考表;29、证物袋;30、卷底。 民事简易程序案件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收据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举证通知;10、地址确认通知书;11、答辩状及附件;12、委托代理手续;13、原、被告举证材料;14、调查取证材料;15、调解材料、调解协议书;16、开庭传票、出庭通知、开庭公告等通知书;17、庭审笔录;18、判决、调解、裁定书原件及正本;19、宣判笔录;20、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送达回证;21、结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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