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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进出口公司责任追究制度模板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进出口公司责任追究制度模板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进出口公司责任追究制度模板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进出口公司

责任追究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XXXX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的工作责任,防止和减少XX公司在经营管理、产品进出口等方面的工作失误,明确全体员工在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责任追究是指XX公司领导班子、各个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员工,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不执行或拖延办理公司决定决议的事项,拖延领导交办的工作,影响工作进程和工作效率,给公司的利益和形象造成损害,实行的内部监督制度。

第三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以“持之以恒、从严考核、处罚兑现”的原则。要把责任追究制度作为员工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从最终环节查起,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并纳入领导成员和部门目标管理范畴,纳入员工年度综合考评和晋级、加薪、评先的范畴。

第二章责任追究种类

第四条责任追究种类分为:通报批评、书面警告、经

济处罚(100元至20000元)、记过、记大过、降职(级)、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员工因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疏于管理、指挥不当、工作失误,出现下列情形造成公司损失或者损害公司形象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一)未严格按月度工作计划、网络节点计划、公司领导安排等预定计划准时开展(完成)有关工作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进度的;

(二)泄密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三)其它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三章责任内容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分管的单位或部门负全面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员工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工作责任。

第七条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在工作中承担以下领导和管理责任:

(一)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的行业政策,深入市场调研,根据企业的实际,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研究制订企业生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企业

附件1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 (高级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32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认证标准第12、13、14、15、17、22、23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企业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其是否通过认证。 六、关于企业认证档案留存 操作规范或者海关认证企业文件记录检查表中明确需要企业提供相关材料的,海关应留存书面或电子文档,存档期限为长期。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范文

附件1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高级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本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32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本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本认证标准第12、13、14、15、17、22、23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是否通过认证。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企业

. 1 附件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高级认证)

. .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32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 .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认证标准第12、13、14、15、17、22、23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企业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其是否通过认证。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

附件2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本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29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本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本认证标准第9、10、11、12、14、19、20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是否通过认证。

海关高级认证知识试题

海关高级认证知识试题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海关高级认证知识试题 部门: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5分,总分70分) 1、公司内部是指定(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关务。 A、部门主管 B、报关人员 C、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应建立(海关法律法规)等相关管理规定的内部培训制度。 A、反恐法律法规 B、海关法律法规 C、安全法律法规 3、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员、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每年至少参加1次(海关)法 律法规等相关管理规定的内部培训。 A、安全 B、海关C环保 4、海关高级认证共包括几个部分,内部控制标准、财务状况标准、守法规范标准、(贸易安 全标准)。 A、企业安全标准 B、信息安全标准C贸易安全标准 5、每年至少内审(一)次,建立内审书面或者电子档案。 A、一次 B、两次C三次 6、建立对进出口业务发现问题或者(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或者措施 A、虚假数据 B、违法行为 C、信息安全 7、建立对企业人员和报关人员私揽货物报关、假借海关名义牟利、向海关人员(行贿)等行 为的责任追究制度或者措施。 A、行贿 B、受贿 C、威胁 8、对海关要求的规范改进事项,应由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具体规范改进实 施。 A、财务 B、关务 C、内审 9、具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记录企业生产经营、进出口或者代理报关活动的信息系统, 特别是财务控制、关务、(物流)控制等功能模块有效运行。 A、物流 B、追溯 C、安全 10、(生产经营)数据以及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录入系统。系统数据自 进出口货物办结海关手续之日起保存3年以上。 A、销售 B、生产经营 C、采购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

附件2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一般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本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29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本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本认证标准第9、10、11、12、14、19、20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是否通过认证。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通用标准》

附件2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高级认证—通用标准) 认证标准达标情况 一、内部控制标准达 标 基本 达标 -1 不 达标 -2 不 适用 - (一)组织机构控制1.海关业务 培训 (1)建立海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内部培训制度并有效落实。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关务负责人、负责贸易安全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每 年参加2次以上海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内部培训,及时了解、掌握相关管理规定。 2.内部组织 架构 (1)进出口业务、财务、贸易安全、内部审计等部门(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并有效落实。 (2)指定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关务。 (二)进出口业务控制3.单证控制建立进出口单证复核或者纠错制度并有效落实。 4.单证保管 (1)建立符合海关要求的进出口单证管理制度,确保归档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与安全性。 (2)建立符合海关要求的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留存特殊物品生产、使用、销售记录。 (3)建立符合海关要求的货物技术标准规范保管制度。 1

(4)妥善管理报关专用印章、海关核发的证书、法律文书等单证。 (5)建立企业认证的书面或者电子资料的专门档案。 5.进出口活动建立进出口活动的流程管理制度。 (三)内部审计控制6.内审制度 (1)建立对进出口活动的内部审计制度并有效落实。 (2)每年实施1次以上的内部审计并建立书面或者电子资料的档案。 (3)已成为高级认证企业的,应当每年对持续符合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实施内部审计。 7.质量管理建立对应的食品、化妆品、动植物及产品、工业品等法检商品质量安全管控制度,并有效落实。 8.改进机制 (1)建立对进出口活动中已发现问题的改进机制和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并有效落实。 (2)对海关要求的改正或者规范改进等事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组 织实施。 (四)信息系统控制9.信息系统具有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信息化系统。 10.数据管理建立信息系统的数据管理制度,数据存储3年以上。 11.信息安全 (1)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 (2)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相关的培训。 (3)对违反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造成损害的行为应当予以责任追究。 二、财务状况标准达标0 基本 达标 -1 不 达标 -2 2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详解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一般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本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29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本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本认证标准第9、10、11、12、14、19、20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是否通过认证。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企业

附件1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 (高级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认证标准分为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32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

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认证标准第12、13、14、15、17、22、23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改进。规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企业规改进情况,海关认定其是否通过认证。 六、关于企业认证档案留存 操作规或者海关认证企业文件记录检查表中明确需要企业提供相关材料的,海关应留存书面或电子文档,存档期限为长期。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指南 .doc

项目序号 合作类型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合作国别: 项目组织(推荐)部门: 申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〇一三年六月制

填报说明 (请认真阅读) 1、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主要支持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内容(包括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 新、合作研发、先进适用技术产品设备标准走出去等,涉及产业化的项目一般指“XX 产业化技术/设备的研发”),不支持基本建设、纯商业交易(包括纯技术购买和设备采购)项目,不是对从国外购买技术或采购设备的补贴;不支持政策和管理等软科学研究项目;不支持纯粹的人员交流与培训项目;不支持成熟技术、产品的产业化或市场推广;不支持国内的大规模示范推广应用项目。 2、填写项目申报书的相关栏目时应突出国际合作的内容。 3、申报书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文字表述准确。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 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4、“项目名称”应反映合作的重点内容和目标,不宜过于宽泛(如“中加疫苗关键技术及 产品合作研发”、“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诊治研究”),应能体现出通过国际合作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字数不得超过25字,原则上不得出现外来语,应用中文表达。 5、“项目研发类型”是指申报哪类项目,请根据填报系统提示选择,不得自行填写。 6、“所属协议”:政府间协议是指由合作双边或多边政府(包括中央和地方)牵头、组织 签定的科技合作协定;其他协议包括由合作双边或多边部门、研发机构(包括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及企业等组织签定的部门或机构间科技合作协定。 7、“项目合作协议/意向”是指合作双边或多边针对本项目合作具体工作签定的合作协 议。 8、“项目申报单位”为依法在中国(大陆)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 科研条件和研发实力,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各级政府行政机构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研究。“项目依托研究基地”中的“03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包括科技部授予的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9、“项目负责人”应是实际承担组织领导和主持本项目研究的科研人员,应杜绝根据行政 管理职务确定项目负责人的现象。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的,如当年结题的可以提出申请,但需在研项目通过验收后方可承担新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2]123号)的相关规定。 10、“合作外方”应为中国境外具有较强技术实力或较高科研水平的合作伙伴,并具备对 华合作的意愿和能力。合作外方不得是外资在华设立的企业或研发机构(外资在华设立的企业或研发机构可作为“其他中方参加单位”),不得是中资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企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一般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一般)1 附件2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 (一般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 5 大类18 条29 项。其中前4 类为基础标准,第5 类为附加标准。 、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 2 ”;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 ”、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 “(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 (用 “(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 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 2”和“ 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 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 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 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 (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认证标准第9、10、11、12、14 、19、20 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 90 日。根据企业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其是否通过认证。 六、关于企业认证档案留存

海关认证企业文件记录检查表(高级认证).doc

海关认证企业文件记录检查表 (高级认证) 序号需检查的文件记录审核要点留存方式 一、公司规章制度类 书面或电子 1 公司各部门(含管理层)职责 分工的文件及组织架构图 审核是否符合第 1 项“内部组织架构”、 第3 项“单证控制”涉及的标准。 文档 书面或电子 审核是否符合第 2 项“海关业务培训”、 2 内部培训制度第11 项“信息安全”、第26 项“人员 安全”、第31 项“危机管理”涉及的标 准。 文档 书面或电子 3 进出口单证复核或者纠错的制 度或者程序 审核是否符合第 3 项“单证控制”涉及 的标准。 文档

书面或电子 4 进出口单证管理制度审核是否符合第 4 项“单证保管”涉及 的标准。 文档 书面或电子 5 货物流、单证流、信息流的流 程控制文件 审核是否符合第 5 项“进出口活动”涉 及的标准。 文档 书面或电子 6 内部审计制度审核是否符合第 6 项“内审制度”涉及 的标准。 文档 书面或电子 7 责任追究制度或者措施审核是否符合第7 项“责任追究”涉及 的标准。 文档 书面或电子 8 改进制度或者措施审核是否符合第8 项“改进机制”涉及 的标准。 文档

书面或电子 9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审核是否符合第11项“信息安全”涉及 的标准。 文档 书面或电子 10 信息系统使用手册审核是否符合第11项“信息安全”涉及 的标准。 文档 11 检查、阻止未载明的货物和未 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场所、货物 装卸和储存区域的制度和程序 审核是否符合第24项“场所安全”涉及 的标准。 文档 书面或电子 书面或电子 12 对员工进行身份识别和进入控 制的书面制度和程序 审核是否符合第25项“进入安全”涉及 的标准。 文档 书面或电子 13 对来访人员和车辆的管理程序审核是否符合第25项“进入安全”涉及 的标准。 文档 识别、质询和确认未经许可进 入、身份不明的人员的程序及 审核是否符 合第 项“进入安 全”涉及 25 文档 书面或电子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一般)

附件2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 (一般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29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认证标准第9、10、11、12、14、19、20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企业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其是否通过认证。 六、关于企业认证档案留存 操作规范或者海关认证企业文件记录检查表中明确需要企业提供相关材料的,海关应留存书面或电子文档,存档期限为长期。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高级认证”指南

50 51 内部组织架构 ◎准备各部门(含管理层)职责分工的文件及组织架构图。◎明确各部门(含进出口业务、财务、内部监督)具体职责。◎指定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关务。◎准备企业认证的书面或者电子档案。 海关业务培训 ◎应准备公司内部培训制度(含海关法律法规内容)。◎应准备培训记录,确保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员、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海关法律法规等相关管理规定的内部培训。 单证控制 ◎应准备进出口单证复核或者纠错的制度或者程序,确保专人进行复核、纠错。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在申报前或者委托申报前,有专门部门或者岗位人员对进出口单证涉及的价格、归类、原产地、数量、品名、规格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内部复核,做好书面或电子记录备查。 ◎报关企业应在代理申报前,有专门部门或者岗位人员对委托人提供的监管证件、商业单据、进出口单证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合理审查,做好书面或电子记录备查。◎物流企业应有专门部门或者岗位人员对运输工具进出境申报信息、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转关单(载货清单)等物流信息的准确性、一致性进行复核,并做好书面或电子记录备查。 单证保管 ◎应准备进出口单证管理制度,按照海关要求对出口纸质和电 内部控制标准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高级认证”指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中,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有5大类18条32项,如何正确理解与执行才能顺利通过海关认证? 1. 子报关单证、物流信息档案进行妥善保管。 ◎确保对报关专用印章、海关制发的有关文书有效保管。进出口活动 ◎应准备货物流、单证流、信息流的流程控制的书面文件,确保合规且风险可控。 ◎一般贸易——企业所涉及进出口货物在价格、归类、原产地、数量、品名、规格等方面无不符合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形。◎加工贸易及保税进出口——使用电子E账册的企业所涉及的料件进口、单耗管理、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库存盘点、成品复出口、内销处置等环节无不符合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形;使用电子手册的企业,加贸业务管理应按照流程规定执行。 ◎减免税货物(含不作价设备)——使用和处置没有不符合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形。 ◎保税物流及免税品销售——没有不符合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形。◎其他贸易方式货物进出口(以上四类除外)——企业所涉及货物或者物品没有不符合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形。内审制度 ◎应准备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书面文件,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或岗位,或聘请外部专职人员独立对进出口业务等实施内部审计。 ◎应准备公司内部审计档案(审计报告等),每年至少要内审一次。责任追究 ◎应准备公司责任追究制度或者措施的书面文件,明确对进出口业务发现的问题或者违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应准备公司责任追究制度或者措施的书面文件,明确对企业人员和报关人员私揽货物报关、假借海关名义牟利、向海关人员行贿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改进机制 ◎应准备公司改进制度或者措施的书面文件。 ◎应指定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按照海关要求的规范改进事项的具体规范改进实施。信息系统 ◎企业系统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记录企业生产经营、进出口或者代理报关活动,具备财务控制和关务物流控制模块。数据管理 ◎企业应可通过系统进行生产经营数据以及与进出口活动有关数据的录入等操作并保证录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系统数据自进出口货物办结海关手续之日起保存3年以上。◎企业应可通过系统实现进出口或者代理报关活动等主要环节的流程检索、跟踪。 信息安全 ◎应准备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记录。 ◎应准备公司信息系统使用手册,有专门程序或者制度,识别信息系统的非正常使用,包括非法入侵信息系统,篡改或者更改业务数据,并对上述行为有严格的责任追究。信息系统要使用专人账户和密码,并且定期更改用户密码。 ◎企业系统应具备数据恢复、备份手段,应用反病毒软件和防火墙技术。

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知识更新培训(AEO,海关反恐)151

AEO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知识更新培训 2020.03

高级认证企业培训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海关企业 信用管理 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总署令第225号 为了落实2014年全国海关关长会议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 之“改革企业分类管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海关总署制订出台 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具体包括: 《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相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 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报关差错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5号)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 认证企业应当符合《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分为一般认证企业标准和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由海关总署制定并对外公布。 第十五条 海关对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结果实施动态调整。 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应当每3年重新认证一次,对一般认证企业不定期重新认证。认证企业未通过重新认证适用一般信用企业管理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成为认证企业;高级认证企业未通过重新认证但符合一般认证企业标准的,适用一般认证企业管理。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 制度 《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相关事项的公告》(总署公告2014年第81号) 自2014年12月1日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7号)适用AA 类管理的企业过渡为高级认证企业;适用A 类管理的企业过渡为一般认证企业;适用B 类管理的企业过渡为一般信用企业;适用C 类、D 类管理的企业,海关按照《信用办法》重新认定企业信用等级。 海关按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表》内容,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716311465.html,),向社会公示在海关注册登记企业的信用信息。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企业

. 附件1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 (高级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32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认证标准第12、13、14、15、17、22、23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企业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其是否通过认证。 六、关于企业认证档案留存 操作规范或者海关认证企业文件记录检查表中明确需要企业提供相关材料的,海关应留存书面或电子文档,存档期限为长期。

一般认证企业标准-操作版

附件2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指引 (一般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29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本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本认证标准第9、10、11、12、14、19、20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企业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其是否通过认证。 六、关于企业认证档案留存 操作规范或者海关认证企业文件记录检查表中明确需要企业提供相关材料的,海关应留存书面或电子文档,存档期限为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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